《从上海滩小瘪三到民国大文豪》 第1章 我要验牌 民国十年,也就是1921年的春天,黄浦江边刮来的风中依然带着刺骨的春寒。 陈华隐是被一阵黏糊糊的霉味激醒的。 他睁开眼,视线所及是一片剥落得露出红砖的墙皮,歪斜的房梁上蛛网盘在木缝里,伸手就能碰到。 一声轻咳,肋骨处就传来撕裂般的痛。乾裂的嘴唇动了动,只能挤出沙哑得几乎听不清的声音: 「水……给我水……」 旁边缩在小板凳上的老头猛地弹了起来。 「少爷!少爷你醒了!」陈华隐只见一张乾枯的老脸迅速凑到面前,苍老混浊的眼里全是血丝。 这是哪?他叫我少爷?难道是穿越了? 行吧,穿越就穿越了,在头痛欲裂下陈华隐不算太艰难地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毕竟这年头穿越这种事压根不算稀奇,前世996的工科牛马生活似乎也实在不值得眷恋。 记忆的融合只在刹那之间。无数陌生的记忆碎片涌进脑海,江南水乡的陈家大院,田埂连成片的两百亩良田,城里临街的三间旺铺,早逝的父母,还有眼前这个叫陈忠的老仆...... 「少爷……您要是再不醒,老奴便是去了那边也没法和老爷交代啊!」 陈忠颤巍巍地端过半碗泛黄的凉水,扶起陈华隐,看着他如旱地逢甘霖般喝乾。随即却突然跪倒在床头,掩面而泣: 「便是现在也没脸去见老爷了!没了,全没了呀!那麽多田地和铺子,在那些畜生那里竟只当了区区一万块大洋,如今全都拿去还了少爷的赌债了!老爷,是老奴没用呀!」 陈华隐只觉头疼得更厉害,随即又是一段支离破碎丶带着血色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 记忆里有霞飞路里晃眼的水晶灯,赌桌周围震耳欲聋的起哄声,还有横扫法租界,驰名中外,号称从未输过的法国赌神... 「我要验牌。」 「牌没有问题」 「原来是小瘪三。」 「给我擦皮鞋。」 「这不可能!是你们设局害了我......」 「敢在我霞飞俱乐部闹事?给我打!」 ...... 陈华隐生无可恋地闭上眼睛。 一万块大洋?没了? 赌狗真是不得好死! 他已然意识到,自己大概是穿越到民国了,可民国一万块大洋那是什麽概念? 鲁迅先生在北京买一套小四合院也才不到一千大洋,徐大将拿出五千大洋支援中央更是让伟人记了一辈子! 而现在,一万大洋的家产竟然被原主在牌桌上败光了?然后留下这麽个烂摊子给自己? 让我回去!让我回去! 陈华隐求神拜佛的祈求并没得到回应,反倒被门外一道粗犷的嗓音震得耳膜生疼。 「陈老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今陈小少爷既然没事,日后将家产赚回来便是!」 门帘一挑,一个身形魁梧的壮汉弯腰走了进来。来人二十出头,个子很高,肩膀宽实,粗布短打的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结实的小臂。 陈忠赶紧抹了眼泪,解释道:「这位是那天我们在华界闸北区卖水果的吴二,少爷应该还记得吧?那天您被赌场的人打昏了丢在门口,还是人家把你拖回来,便是如今能有个落脚处也得多谢吴二兄弟的恩义了。」 吴二却是摆摆手:「不必如此,我吴二没读过书,却也知道出门在外得讲一个义字。陈少爷帮过我,我自然也要帮他,这算不得什麽。」 陈华隐微微点头,也是记起了来人。 那还是数月前他刚到上海,坐黄包车撞翻了吴二的水果担子,谁料对方却不要赔偿,反倒求他出面请个西医郎中给他母亲看病,想来是上海滩那些西医不愿接待他这样来自贫民窟的小人物。 自己或许是那日赢了钱心情好,也就随口答应了,前后不过花了十个银元,于那时的他属实是不足挂齿。 谁又能想到短短数十日后,自己当日结下的一点善缘竟成了自己如今在上海滩唯一的人脉呢? 上海滩卖水果的小贩?可惜不是姓杜,那位杜老板眼下恐怕早就发迹了吧。 陈华隐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强撑着身子想坐起来,吴二立刻上前,稳稳扶了他一把才勉强坐直。 「吴二兄弟,大恩不言谢,这份情,我陈华隐记下了。」 说罢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以后可别喊我少爷了,现下的上海滩没有叫陈华隐的少爷。你若是不嫌弃,我们便兄弟相称。」 吴二倒是很豪爽的应了,在他眼里陈华隐虽是虎落平阳,但终究是识文断字的上等人,如今愿意折节下交,他吴二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当下很快改了口:「兄长,有句话我得跟您说。你这次栽进去,十有八九是被上海滩的翻戏党给骗了。」 「翻戏党?」陈华隐眉头微皱,他也早觉得自己输光家产这事另有隐情。 谁料一旁的陈忠瞬间红了眼,低吼道:「就是陈新那伙人!打着同宗同乡的旗号,把少爷给哄骗了!现在想来,他说什麽投资新文化开书局,说什麽认识上海的文化名人,全是假的!从一开始他们就是奔少爷的家产来的!」 吴二则是点头表示认可:「没错,这正是上海滩这些翻戏党的手段。他们最会看人,专门挑您这种刚继承家产丶从外地来丶涉世未深手里又有钱的少爷下手。先是找个由头跟你套近乎,哄得你进赌场,先让你连赢十几天,最后一把收网,不知坑害了多少人家。」 他在上海滩混了这麽多年,这种事见得太多了。每年都有抱着发财梦来上海的富家少爷,被翻戏党骗得身无分文,最后走投无路,一头扎进黄浦江。 「这种局做得滴水不漏,」吴二补充道,「等你反应过来,人早就跑没影了,就算报巡捕房也没用,人家上下早就打点好了,根本不会管。」 陈华隐冷哼一声,心里暗暗发狠。 这不就是后世常见的杀猪盘嘛!只是没想到这种手段在民国便有了。 原来就是这群狗崽子骗了自己的大洋,打碎了自己穿越过来当民国贵公子的美梦。只要他还在上海滩,总有一天,他要连本带利,全讨回来。 「咕噜——」肚子里异响打破了屋内的沉静。 陈华隐愣了一下,随即苦笑起来。 报仇都是后话。现在的他,连下一顿饭都没着落,先活下去,才是眼下最要紧的事。 陈忠也反应过来,赶紧转身,从旁边的小煤炉上端来个粗瓷碗。碗里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里面飘着几粒碎米,还是发了霉的。 陈华隐两世为人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却也只有咬牙吞了。 陈忠低着头,满脸愧疚,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少爷,家里……家里就剩这点米了。您先垫垫肚子,等明天,我去码头看看,能不能找个扛活的差事,赚点钱给您买点吃的。」 陈华隐摆摆手,虽然论起来都是原主的锅,但无论如何自己都不可能由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去码头扛大包来养活,当下转向吴二道: 「吴二兄弟,你在上海滩见多识广,不知依你看,我能不能在这上海滩找到什麽活计?」 吴二沉吟片刻,却是面露难色:「兄长,上海滩上活计倒有的是。码头扛包丶拉黄包车丶货栈搬货,只要肯下死力气,一个人混个饱肚没问题。只是兄长是富贵人家出身,怕是扛不住重活。若说走读书人的路子吧,听老伯说却又不曾拿到什麽功名文凭。」 陈华隐心头一哂,心想这兄弟说话还是含蓄了,不就是说自个文不成武不就吗? 想了想又问了句:「那依兄弟你的意思,现在上海滩,什麽人最好找工作,最容易赚到钱?」 吴二这次却是想都不想,脱口而出: 「那当然是大学生了!尤其是读过洋书的大学生,报社丶书局丶洋行,全抢着要,躺着都能赚钱!」 嗯,大学生好找工作,这句话每个字都认识,连在一块读起来怎麽这麽别扭呢? 陈华隐克制住自己强烈的吐槽欲望,却突然鬼使神差般地问了一嘴: 「那麽吴二兄弟,你看我像不像大学生呢?」 第2章 卡塞尔学院 「兄长,你生得细皮嫩肉,打扮打扮确实……确实挺像那些衣冠禽兽。」 吴二挠着头,嘿嘿憨笑,「哎呀,我不是那个意思!可再怎麽像,兄长你压根就不是啊!」 陈华隐靠在墙上,扯着嘴角笑了笑,语气却半点不慌:「那我为什麽就不能是个大学生?大学生难道长了三头六臂,还是额头上刻了字?」 这话他说的还真就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台湾小说网体验棒,?????.???超赞 自己在原时空好歹也是货真价实的电气工程本硕,什麽电路电分电力电子都是学过的,难道还不比民国那一票野鸡大师强? 更别说这是1921年的民国,没有学信网,没有教育部跨境学籍认证,大洋彼岸的学校是圆是方,全凭一张嘴说。《围城》里方鸿渐做过的事没道理到他这就行不通了。 吴二却急道:「兄长别诓我!人家大学生都是有证的!那文凭拿出来,才作数的!」 「文凭?」陈华隐挑了挑眉,反问了一句,「文凭说到底,不就是一张纸?难道这张纸,就只有洋人的学校丶上海的大学堂能造出来?」 吴二被他问得一愣,下意识接话:「那倒不是……法租界石库门那边的弄堂里,就有老师傅做这个的。只是……这终究是不一样的!」 他想了想,随即正色道:「便是我卖了两年的水果,水果有多少斤两,我手上一掂就准。想来那些读书人,也有称量人才的办法。兄长可莫要误入歧途!」 陈华隐心里感念对方的忠厚正直,当即笑着摆了摆手,顺着往下说道:「吴二兄弟所言正合我意,我辈青年能不能有一番作为,终究看的是自己肚子里有几斤几两的真东西,什麽学位证书,说到底不过是一张敲门的白纸罢了。」 吴二顿时愣在一旁瞠目结舌,自己明明是劝兄长别做假证骗人,怎麽听着兄长说的,反倒像是把这事说的天经地义了? 陈华隐却已经转向一直缩在墙角的陈忠,「陈伯,家里还剩多少钱?」 陈忠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蹿了起来,死死捂着腰间的布兜。 「少爷!不行啊!这是老奴豁出老脸,给您留的最后一点吃饭钱!您要是再去赌,老奴这就一头撞死在门框上!」 「我是去干正事。」陈华隐无奈地笑了笑,放缓了语气耐心解释,「坐吃山空,咱爷俩迟早饿死在弄堂里。咱是拿钱买个前程。」 陈忠看着对方不容置疑的神色,心里不觉竟相信了几分,转身颤颤巍巍摸出一个油布小包: 「五十银元,就这些了,少爷千万省着点花...」 陈华隐接过银元,入手冰凉,却沉甸甸的。 这便是他们爷俩最后的活命钱了。 第二天一早,吴二就带着陈华隐,往法租界的石库门弄堂去了。 三月的上海,法租界里已经有了几分春意。路边的法国梧桐发了新芽,柏油路上跑着黑色的福特轿车,巡捕挎着枪在街上巡逻,路边的洋行招牌上写着密密麻麻的英文,和华界闸北的贫民窟比起来,俨然是两个世界。 吴二带着他七拐八绕,进了一条僻静的石库门弄堂,在一间挂着「林记裱画」招牌的铺子前停了下来。 「林叔,接活了。」吴二喊了一声。 门内一个乾瘦的老头头也不抬:「坐吧。要裱什麽画,直说。」 陈华隐也不绕弯子,拉了把椅子坐下,语气从容:「林叔,我不是来裱画的。我前几年在美国读大学,回国后毕业证书不小心弄丢了,听说您手艺好,特地来您老这儿做一份。」 林叔这才掀起眼皮,打量了陈华隐一眼,冷声道:「圣约翰丶震旦,现成的板子,五十块大洋,不二价。」 「我要美国的。」陈华隐回道。 林叔冷哼一声,扔下鬃刷:「后生,别寻开心。洋文凭好使,全上海都知道,可那是南京路那些爱尔兰人才能做的生意,我这儿没见过实物,连个样子都没有,怎麽刻板?」 陈华隐倒是不太意外,来前他自然打听过了,在这上海滩洋文凭造假正是爱尔兰人的专长,奈何这些洋鬼子面丑心黑,张口便要200大洋,他便是愿意做这个冤种也没这个实力,这才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林叔没见过,我见过啊。」 陈华隐不慌不忙道:「美国大学的学位证书,多用羊皮纸,或是带专用水印的棉纸,印刷用的是雕刻凹版工艺。这些技术,我看林叔您这铺子的家当,都能做。您之所以说做不了,无非是卡在两样东西上——一是证书上的铜板花体字,二是校长的签名,我说的对不对?」 林叔的目光瞬间一凛,沉声问道:「你究竟是什麽人?也是吃这碗饭的内行?」 「林叔说笑了,我就是个刚从美国回来的学生罢了。」陈华隐笑了笑,示意林叔递过来纸笔。 林叔迟疑了一下,还是把柜台里的钢笔和白纸推了过去。 「这就是洋文凭上用的铜板花体,英文叫copperte。」陈华隐把纸推到林叔面前,又随手在旁边写了个潦草的签名。 「至于校长签名,更简单。无非是字体向右倾斜,姓写清楚,名字简写,写得潦草些,看着有派头就行。爱尔兰人能做的,没道理咱们中国人做不出来,林叔您说是不是?」 林叔拿着那张纸,手指都在抖,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再抬头看陈华隐的眼神,彻底变了。 他活了一辈子,做了几十年的刻版裱画,对字体版式的敏感度,比谁都高。这年轻人写的东西,绝对是真见过洋文凭丶真懂行的,半点假都掺不了。 他定了定神,问道:「你要做的,是美国哪所大学的证书?」 陈华隐沉吟了片刻,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语气一本正经:「那我给林叔好好介绍一下。我们学校,叫卡塞尔学院,坐落在伊利诺斯州五大湖区,芝加哥远郊,和芝加哥大学是联谊学校,常年有学术交流。我们校长叫希尔伯特?让?昂热,是个优雅风趣的老头,嗯现下应该还不算老头,但也快五十岁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哦对了,我们学校的校徽,是半朽的世界树。一半枝繁叶茂,生机勃勃,另一半枯枝败叶,归于腐朽。林叔您做版画的,这个图案,难不倒您吧?」 林叔听得目瞪口呆。 尽管他此时依然不会相信对方丢了学位证书这种荒唐的谎言,却也不由得相信至少这个叫做卡塞尔学院的学校定然是真实存在的了。 半晌他才回过神来,重重一拍柜台:「能做!你把这些细节都写下来,三天后来取,保证和你描述的一模一样!」 陈华隐满意地一笑:「多少钱?」 谁料林叔却突然站起身,绕过柜台走到他面前,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语气里满是激动: 「钱不钱的先不说!陈先生,我问你,你愿不愿意跟我合夥?我们把这卡塞尔学院的证书卖出去,一份只收一百大洋,何愁没有销路?赚的钱我们四六,不,五五分成,如何?」 「成交!」 陈华隐笑着和对方握了手,目光却飘向窗外的租界繁华。 他突然意识到,都说民国是最黑暗的时代,但对穿越者来说,赚钱似乎比他想像的容易很多呢。 第3章 商务印书馆 从林记裱画铺出来,吴二跟在陈华隐身后,半天没绕过弯来。 只觉得读书人当真有本事,分明都已经贫困潦倒了,造个假文凭的功夫也能谈出生意来,往后躺着都能分润银元。 这麽比起来,自个每天早起贪黑卖水果赚的那点辛苦钱又算什麽? 憋了半天只问出一句:「兄长这洋文是从何处学的?当真厉害!」 陈华隐没法讲自己前世学十几年英语花了多少补课费,只能搪塞道:「英文这东西学起来并不难,你上书店买本字典,每天背上五十个单词,没几年便超过我了。我先教你一个,abandon,抛弃放弃。」 吴二还真在心头默记下来,随即一拍脑门道: 「兄长!若是早知道你洋文这麽好,找活计根本不用费这些功夫!这年头上海滩,会说洋文的人,可是香饽饽!」 陈华隐心头一动。 他倒是忘了这茬了,1921年的上海,半个地界都是洋人的租界,能说一口流利英文丶看得懂洋文的国人,还真是稀缺人才了,不过他可不想点头哈腰去给洋人当翻译。 吴二晓得他的心思,当即又道: 「兄长可是想找份体面差事?那何不去商务印书馆试试?前日才看到那儿急招英文翻译丶编辑!去了以后坐办公室的,风吹不着雨淋不着,体面得紧!」 陈华隐闻言立即心动,商务印书馆在后世的名声可是大得很,别的不说,新华字典总知道吧?就是他们家出品。 作为中国近代出版业的老祖宗,早在1897年就在上海创立,眼下已经颇有影响力。 如今有机会,陈华隐自然要去试试,追问吴二更多细节却问不出来了,只说隔日领他去看。 三日时间一晃而过。 这天一早,陈华隐先去了林记裱画铺,他这两日也去指导了几次,此刻终于拿到成品。 厚实的水印棉纸,雕刻凹版印刷的正文,地道的铜板花体字,半朽世界树的校徽压在角落,还有昂热校长龙飞凤舞的签名,他自信爱尔兰人也不可能有这般以假乱真的手艺。 1921年的商务印书馆,早已不是当年弄堂里的小印刷铺,临街的四层洋楼气派非凡。 好在来之前陈华隐已经用那五十银元置办了一身笔挺的西装,不然怕是连门都不好进去。 门口的服务生听陈华隐说自己是留美归国的学士,前来应聘英文编辑,更是热情起来: 「先生您里面请!我们编译所英文部的邝富灼主任,也是留美归国的高材生,哥伦比亚大学的双料硕士,您二位肯定有的聊!」 陈华隐脸上笑着,心里却咯噔一下,差点当场打了退堂鼓。 好家夥,这不是李鬼撞上李逵了吗? 不过转念一想,他是哥伦比亚的硕士,与芝加哥隔了十万八千里,也未必就能知道些什麽,况且文凭是假的,可他肚子里的英文是真的,想来也不足为惧。 邝富灼约莫五十岁,身材中等偏瘦丶背挺得很直,面皮乾净,不留胡须,一看就是常年西式教育养出来的姿态。 听陈华隐介绍毕业于美国什麽卡塞尔学院时,微微皱眉,拿起那张精心制作的证书看了看,却也没说什麽。 陈华隐却很快get到这是来自名校生对他这种野鸡大学的蔑视,他方才早从服务生那了解到这位邝先生是哥伦比亚的双料硕士,甚至还在清廷得了个文学进士的头衔,也就是所谓的洋进士。 「我常年跟英文打交道,国文不算精通。」邝富灼淡淡开口,「我们就用英语交流吧。」 陈华隐心里清楚,这就是正式的考较了。 当下也不怯场,毕竟咱前世也不是没在美国待过。虽说四六级都是擦线过,雅思考了四次碰到善良的黑人女考官的施舍才最终得到6.5分,但放在这民国高低也够用了。 两人先是寒暄了几句,无非是聊聊美国的天气,说旧金山的雾大,夏天也阴冷,根本不是外人想的那样四季如春; 吐槽起美国的吃食如同猪食,唐人街的中餐馆又贵得吓人; 又聊起华人在美国的处境,白人的图书馆丶电车,对华人处处刁难; 本地人的英文口音重,刚去上课的时候,压根听不懂教授在讲什麽。 事实证明这些话题哪怕在一百年的留子前辈那儿也能引发共鸣,几句话聊下来,对方眼中的戒备之色基本消散无馀。 寒暄过后,邝富灼话锋一转,说起了正事:「商务印书馆的英文编辑,核心工作就是译书。做翻译,不仅要懂英文,更要懂文字,懂文学。」 他说着,从手边一沓厚厚的洋文书里,随手抽出一本,推到陈华隐面前:「莎士比亚的作品,你在美国的时候,应该有过研究吧?」 陈华隐低头一看,原来是《哈姆雷特》,心里顿时有了底。 「莎翁是西方文学史上的巅峰,他的戏剧,把人性的复杂丶挣扎丶光明与黑暗,写得入木三分。哪怕是在美国的大学里,也是文学专业的必修课。」 邝富灼微微颔首。毕竟此时国内还未形成研究莎士比亚的风潮,哪怕是留学生能有这番见地也很不容易。 他当即又问:「那你觉得,这部《哈姆雷特》,最精华的部分,在何处?」 陈华隐几乎是脱口而出:「tobe,ornottobe:thatisthequestion.」 这句台词一出来,邝富灼的眼睛瞬间亮了。 「我认为,这个问题是对于文学本质的思考,探索人最深刻的内心世界,探索人的复杂性,哈姆雷特思考的不单单是复仇这件事,更思考的是这件事为什麽会落在自己身上?自己应该怎麽做,才算是完成了这个惩罚呢?」 邝富灼更加动容,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神色,随即又问道:「那若是让你来翻译这句话,你会怎麽译?」 陈华隐心里早有答案,不假思索道:「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这是来自二十多年后朱生豪大师的译本,也是后世流传最广,接受度最高的译本。 谁料邝富灼却面露不悦:「未免太轻浮,陈先生,翻译之道,讲究信丶达丶雅。你这句翻译,直白是直白,可半点韵味都没有,失了莎翁原文的典雅厚重。依我看,林琴南先生译的『存乎?灭乎?此身安所归乎?』,才是真正的神来之笔。」 陈华隐心里暗道不好。 谁能想到眼前这位虽然喝了一肚子洋墨水,骨子里却还是旧文人那套,对白话文运动并不认同。 他正想开口补救,办公室的门却被轻轻推开了,一个年轻男子站在门口,不知已经站了多久,此刻笑着开口,声音温和却有力:「邝先生,我倒觉得,这位陈先生的翻译,着实妙不可言。」 邝富灼看见来人,脸上的不悦瞬间散去,非但没有半点被打断的不快,反倒笑着站起身,招呼道:「雁冰来了?快进来坐。呵呵,你向来严谨,从不轻易夸人,今天倒要听听,你觉得这翻译,妙在何处?」 沈雁冰走到桌前,先是对着两人微微颔首,随即看向邝富灼,语气不疾不徐: 「邝先生,林琴南先生的译笔,固然典雅厚重,可终究只有少数受众。可陈先生的这句『生存还是毁灭』,哪怕是不识字的百姓,也能感受到原文里那份挣扎与重量,堪称高明。」 邝富灼显然不愿与对方在这个话题下纠缠,当下顺水推舟道:「既然雁冰都这麽说,那陈先生,我正式代表商务印书馆英文部聘请你为代办生,月薪24块银元。」 随即又指着沈雁冰笑道:「你可别嫌少,雁冰先前也是从英文部代办生做起的,如今不过数年,已经是《小说月报》的主编了。」 陈华隐自然答应下来,事实上他压根就没觉得少。24块银元足够他们在上海扎下根来,况且民国这个年代的老板可不像后世只会画大饼。 沈雁冰连忙谦虚地摆了摆手,看向陈华隐,笑着道:「邝先生过奖了。陈先生,刚刚听你对莎翁的作品见解颇深,想来对文学创作也有自己的心得。我接手《小说月报》,正要广纳稿件,革新内容,你若是有好的稿子,随时可以投给我。」 「多谢沈先生!到时候还要请沈先生多指点!」陈华隐连忙应下,心里只觉得喜出望外。 既来之则安之,做了穿越者不抄几本书算什麽事? 他跟着邝富灼办入职手续,脑子里还在回味刚刚的对话,突然猛地一拍脑袋,整个人都僵住了。 沈雁冰?《小说月报》? 这不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茅盾先生吗?! 第4章 小说月报 实话实说,商务印书馆的办公环境,比陈华隐前世见过的不少小公司都要规整得多。 临街的四层洋楼,采光极好,宽大的实木书桌擦得一尘不染,窗外就是静安寺路的街景。 陈华隐手里捏着一支红笔,正对着眼前的纸面画着巨大的红叉。 今儿已经是他入职商务印书馆的第三日了,只不过工作内容和他想像中并不相同。 英文部主任邝富灼没给他安排什麽硬核的译书工作,反倒把他分到了商务印书馆函授学院的英文班,负责批改全国各地学员寄来的试卷。 这种跨地域远程函授的玩法在当时的民国可谓相当新潮了,在这信息传播相当落后的年代,学员竟能遍布22个省5个院辖市。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台湾小说网伴你闲,??????????.?????超贴心】 对于这份安排,陈华隐倒是甘之如饴。 别看他借着朱生豪的翻译好像讲得头头是道,但对正经的英文翻译工作还真是两眼一抹黑。反倒是在原时空,他可是实打实地干过两年英文家教的,算是他的舒适区。 「华隐,这几日待的可还习惯?工作还顺手吗?」 陈华隐抬头看到来人,略微有些惊奇。 此人身量不高,二十出头的年纪,身着竹布长衫,不是那位大名鼎鼎的茅盾先生又是谁? 当然,此刻的他还没有「茅盾」这个日后响彻文坛的笔名,甚至还没开始正式的小说创作,眼下的成就,大多集中在翻译和编辑工作上。 可即便如此,堂堂《小说月报》的主编,能屈尊来找他一个刚入职三天的代办生,也足够让陈华隐受宠若惊了。 「有劳沈主编关心,一切都挺好的,只是有些学生的字迹实在有些不堪入目。」 陈华隐努力控制自己不要显得那麽诚惶诚恐,虽然对方是他此世见到的第一个历史大人物,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尤其是在民国这种大师多如狗,宗师满地走的时代,若见到大佬就要膜拜一番,自己这个穿越者倒不如去做磕头虫算了。 茅盾却是笑道:「实在是深有体会,华隐怕是不知道,我刚进入商务印书馆时做的也是你如今这个活计。」 陈华隐心里倒是有块石头落了地,他原以为自己被安排来干这个是被邝富灼穿小鞋了,如今看来倒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二人又寒暄几句,茅盾才终于道明了来意:「那天与华隐提起我们《小说月报》收稿的事,不知华隐这几日,可有构思好的大作,能投给我们?」 陈华隐又是一惊,但略微一思考也就释然。 茅盾此时也不过是25岁的小年轻,以这样的年纪,接下商务印书馆这本老牌刊物的主编之位,不能做出点成绩怕是也难以服众,是以求贤若渴到这般地步也就不足为奇。 当下却只能答道:「确实有些想法,只是还需要一些时日......」 「不急,创作本就急不得。」茅盾对这个答案倒是半点都不意外,随手把几本杂志放在了他的桌上,「这是我们《小说月报》近几个月的新刊,华隐闲暇的时候不妨翻一翻。我就不打扰你工作了,静候你的大作。」 将茅盾送走后,陈华隐一个人坐于书桌前陷入沉思。 被在后世「鲁郭茅巴老曹」中排名第三的大文学家催稿确实是很奇特的体验,但事实上这几日他就一直在想这个事了。 穿越到民国这样的时代,自己也没有什麽带兵打仗救国图存的本事,做个文抄公抄上几本名着扬名立万谁不乐意? 但当文抄公也有当文抄公的学问,抄什麽,怎麽抄,是一个问题。 翻开前几期的小说月报,不少后世熟悉的名字赫然在列,什麽冰心的《笑》和《超人》,叶圣陶的《隔膜》,许地山的处女作《命命鸟》等。 但你若要问陈华隐这个前世半吊子的文学爱好者看完有什麽感受,那坦白说就是乏善可陈,或者再说直白点就是不咋地。 天地良心,陈华隐百分百尊重这些新文学先驱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绝对肯定他们推广白话文丶承接五四精神丶用文学关照现实的巨大意义。 可奈何,白话文小说在1921年的中国,实在是个太新的东西,人物塑造丶叙事技法丶情节设计,都还处在极其稚嫩的摸索阶段,自然很难让在后世吃过见过把嘴养刁了的陈华隐满意。 但他还是很敏锐地捕捉到茅盾主导下改头换面的《小说月报》对稿件的要求,一是要白话文,二是要贴合为人生而艺术的现实主义纲领。 思来想去,陈华隐最终还是把主意,打到了鲁迅先生身上。 谁让鲁迅先生羊毛多呢?又是上海滩这一批左翼作家的领头羊,都是一家人,抄起来肯定没问题。 那麽究竟该抄鲁迅先生哪部作品呢? 《狂人日记》《阿q列传》这种鲁迅个人风格过于强烈的肯定不行,况且也已经发表或在写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些不仅写的是作者的个人经历,甚至都不是小说,更是早早pass。 陈华隐突然想到什麽,随即立即展开稿纸开始下笔,带着穿越者同款的记忆力增强buff,顿时文思如尿崩,下笔千言。 【这时候是「汤汤洪水方割,浩浩怀山襄陵」;舜爷的百姓,倒并不都挤在露出水面的山顶上,有的捆在树顶,有的坐着木排,有些木排上还搭有小小的板棚,从岸上看起来,很富于诗趣。 文化山上聚集着许多学者,他们的食粮,是都从奇肱国用飞车运来的,因此不怕缺乏,因此也能够研究学问。他们说,禹是一条虫,虫会治水的吗?鲧倒确是大人,他的湮法是对的,用息壤一填,水就平了,哪里用得着什麽导法? …… 禹便一径跨到席上,在上面坐下,大约是大模大样,或者生了鹤膝风罢,并不屈膝而坐,却伸开了两脚,把大脚底对着大员们,又不穿袜子,满脚底都是栗子一般的老茧。 随行的人员道:「禹爷走了一年,风里雨里,水里泥里,跟百姓一起挖土挑石,腿上的汗毛都磨光了,哪里还顾得上什麽体面?」 …… 洪水终于平了。百姓们都聚在岸边,喊着禹爷的名字。文化山上的学者们,又坐在了窗明几净的屋子里,开始研究禹治水的圣贤之道,仿佛先前那些「虫不能治水」的质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整篇文章八千馀字,陈华隐竟一挥而就,搁下笔时,太阳已经西斜,手臂更是酸痛不已,陈华隐却觉得十分畅快。 这才是大丈夫该写的文字啊,否则与那些青春作赋,皓首穷经的穷酸何异? 「兄长,今儿怎麽下班这麽晚?陈伯让我来喊你回家吃饭!」却是吴二在敲门大喊。 陈华隐回过神,看着桌上密密麻麻丶墨迹未乾的稿纸,顿觉心中底气十足。 他把稿子仔细叠好,放进随身的皮包里,一边飞快地披上西装,一边对吴二笑道:「确实有些晚了。吴二兄弟,你来得正好,帮我去寻个靠谱的房产掮客来,我们今儿就去看房!」 吴二愣了一下:「看房?看什麽房?」 「还能看什麽房?住的房子!」陈华隐大步往外走,语气斩钉截铁,「这棚户区的日子,我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说完,他已经踩着夕阳,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留下吴二在原地呆愣了几秒,才猛地反应过来,脸上露出喜色,快步追出门去。 第5章 故事新编 「振铎兄,这篇《故事新编.理水》你看了吧?」 茅盾依然是那身竹布长衫,此时用手轻扶了一下耳上瓶盖厚的近视眼镜,头近乎埋在书桌里。 而对面那人却是一身笔挺的西服,而且是进口毛料手工定制的,与陈华隐那件便宜货大不相同,此时也是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桌上的一份稿件,眼中闪过难以置信的神色。 此君名叫郑振铎,是《小说月报》编委里仅次于茅盾的核心人物,也是文学研究会的发起人之一。 若是孤陋寡闻的陈华隐同学听到这个名字怕是不会有什麽反应,但你要问他中学时代有一篇名为《猫》的课文,讲作者冤枉了猫最后表示自己再不养猫的,那肯定又会说学过。 但他当然不可能记起这篇课文就是这位郑振铎先生写的。 「当然,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雁冰兄,这故事新编,还真是新的吓人,把我这个自认搞新文学的老资历都吓了一跳啊!这样的新人你是从哪儿找来的?」 「也是留洋回来的,只不过学校不怎麽出名,好像叫什麽卡塞尔学院?」茅盾顿了顿,有些戏谑地问道:「怎麽,振铎兄觉得这稿子不好?」 郑振铎苦笑一声:「哪里会不好,实在是太好了,我竟没想过小说还能这麽写!大禹治水是咱们老祖宗传了几千年的典故,偏偏给他这麽一写,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一笔下去,把那些只会空谈丶不干实事的学者名流骂了个遍!要我说,只怕都有了豫才先生几分功力了。」 豫才先生就是鲁迅,陈华隐若是在此处定要夸他看人真准! 茅盾抚掌大笑道:「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竟真让我找到了这样的稿子!去年我们在文学研究会怎麽说的?文学不仅是镜子,更是斧头!之前收的那些文里镜子不少,斧头却是没有的,有了这篇稿子我们《小说月报》才算真的焕然一新了。」 郑振铎脸上的激动稍稍褪去,却是迟疑道:「会不会太尖锐了?你说他到底是想讽刺谁?谁是文化山上只会指指点点的学者?」 茅盾冷笑道:「怕是得问问有几人不是才对,依我看陈华隐这篇文章,骂的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我们这个洪水滔天的国家,太缺肯低下头丶弯下腰,实打实做事的大禹了!就凭这一点,这篇稿子必须发,而且要发在下一期的头版头条!有什麽责任,我沈雁冰一力承担!」 「好!」郑振铎也猛地站起身,重重一点头,「我同意!这稿子,必须发!」 ----------------- 「沈主编,我的稿子这是过了?」 陈华隐被叫来办公室前,正拉着吴二和陈忠满上海看房子,事实上他已经挑了几天了,各式房屋都看了不少,却依然兴致勃勃,乐此不疲。 「来,华隐,坐。」茅盾脸上极其罕见的带着笑容,甚至亲自为他拉开椅子。「华隐无需如此见外,日后唤我一声雁冰兄便是。」 陈华隐立即打蛇随棍上:「雁冰兄,不知编委们觉得我的稿子怎麽样,可还有什麽改进之处?」 茅盾笑着摆了摆手:「华隐呀,你今年才18岁吧?你的文章我们都看过了,这等锐气,当真是令我们这些所谓的青年学者汗颜啊。若是文坛多几位有你这样的年轻俊才,何愁文坛不兴,华夏不兴?」 陈华隐被对方的话吓了一大跳,脸上难得露出几分愧色:「我也不过是思及这些年的所闻所见,心里有些不平之气,借着古人的故事,发几句牢骚罢了,当不起您这般盛赞。」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看了华隐的小说,便是我也有了创作的欲望了,有些话当真是不吐不快。」 陈华隐又是一惊,历史上茅盾真用『茅盾』这个笔名开始写小说那可是1927年的事了,不会真给自己放的这个大卫星一炸给炸提前了吧? 他正胡思乱想着,却见茅盾突然站直身来,异常郑重道:「华隐,请务必把这篇小说给我们《小说月报》出版!」 饶是已经听对方夸了自己半天,真得了这句准话的陈华隐还是有些喜出望外,谁让这关系到自己的租房大计呢? 当即欣然道:「雁冰兄言重了。能在《小说月报》上发表,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 茅盾见正式谈妥似乎也松了口气,随即很自觉地就提起了陈华隐此时最关心的一件事: 「至于稿费的事,千字二元如何?与许地山冰心同等,这也是我的权限能给出的最高稿酬了。」 千字二元? 陈华隐略微迟疑片刻,但还是立即答应了。 事实上茅盾还真就已经是拿他当自己人相待了,要知道同时期鲁迅胡适等人的特约稿件在《小说月报》也就拿千字3-5元,你《故事新编》再牛逼,还能牛逼过鲁迅去? 《故事新编·理水》全篇八千馀字,也就是十六元。这着实不算是一笔小数目了,抵得上黄浦江码头上一名重劳力工一个半月的薪水。 只是对于一夜之间能输光一万大洋的陈大败家子来说,这十六块就有些显得不够看了,至少什麽霞飞路上有自来水供应的小洋楼就别想了,那儿即便最差的也要七八十银元一月,显然不是陈华隐此时所能承担的。 「好呀,沈雁冰,你竟然宁可给这般黄口小儿开千字二元的稿酬,也不肯收我等的稿子!你到底是何居心?」 说话间,茅盾的主编办公室被人猛地推开,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闯了进来。 来人约莫四五十岁,面圆微丰,肤色偏白,一身深色长衫,很符合陈华隐对江南老派文人的刻板印象。 茅盾却是一副不是很意外的样子,只是淡然道:「包天笑先生稍安勿躁,你虽是我们《小说月报》的元老作者,但商务印书馆既然委派鄙人做这《小说月报》的主编,往后收稿自然要按鄙人的规定来。道不同不相为谋,包先生还是请回吧。」 包天笑冷笑道:「那我倒要看看你沈雁冰指望这些毛都没长齐的孺子,能把《小说月报》带到何等境地。」 「我这次来就是想要告诉你一句,我的新作,会发表在《礼拜六》上。」包天笑重重把书稿砸在桌上,怒视着茅盾,「沈雁冰,你不妨好好看看,到底是我的稿子有人看,还是你这些歪门邪道的东西有人看!别到时候刊物办垮了,再巴巴地求着老夫回去!」 「很抱歉包先生,我不会把我的时间浪费在那些毫无意义的文化垃圾上,恕不远送了。」 茅盾说话时头也不抬,气得包天笑浑身发抖,拂袖而去。 办公室内只留下陈华隐一边吃瓜一边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 第6章 鸳鸯蝴蝶派 「雁冰兄,这位包先生他......」 两世为人,但始终对吃瓜怀有巨大热情的陈华隐试探性问道。 「这位包天笑先生也算是我们《小说月报》的老人了,文笔才学也是有的,只是在文学立场上太过固执了。」 茅盾以手扶额,一副颇为无语的样子,随即问道:「华隐,你应该知道鸳鸯蝴蝶派吧?」 陈华隐立即点头,这个他还真知道。 所谓「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嘛,鸳蝴派哪怕到了后世,对普通民众的影响也是极大的。 别的不说,其代表人物张恨水的代表作《金粉世家》在03年改编成电视剧照样是万人空巷。 尤其是刘亦菲演的白秀珠,啧,陈华隐到现在印象都深刻得很。 茅盾此时却是冷哼一声道:「我辈文人执笔,当以文学为人生丶为社会丶为时代发声,华隐的《故事新编》就很好。岂能像包天笑那伙人一般,依旧天天把风花雪月丶才子佳人挂在嘴边,不问人生究竟如何,唯以娱乐读者为目的!这样的作品我们《小说月报》是万万不收的。」 陈华隐心里肃然起敬,对这位人民艺术家的责任和担当发自内心的认可,对其本人也愈加敬佩了几分。 揣着还热乎的十六块大洋出了主编办公室的门,吴二依然还在外面等他,见陈华隐出来就扯开嗓门喊道:「兄长,你可算出来了,咱那房子还看不看?到底选哪套你给个准信。」 陈华隐闷声答道:「就宝山路附近那个里弄吧,他说月租20块是吧,你再去还还价,咱今天就搬过去,记得带你老娘一块搬过来。」 吴二压根没想到还有自个的事,立即摇头道:「那怎麽能行,我们娘俩照样住棚户区便是了。」 陈华隐便摆出做大哥的架势:「我们兄弟还说这些?我这有十六块,你自个也出四块便是了。」 见吴二还要推拒,又立即道:「好了,我还有别的事要你帮忙,改日你去棋盘街《礼拜六》编辑部附近打听打听,看看那边的作家拿多少钱的稿酬。」 吴二这才作罢,很高兴地应了,他当然也希望自家老娘能过上好日子,只是不愿意不劳而获,净占陈华隐的便宜。 对此陈华隐倒是没什麽负罪感,绝不是因为嫌弃《小说月报》给的稿酬不够用了,而是作为21世纪的穿越者,他对于这个问题无疑有更深刻的认识。 茅盾改编后的《小说月报》就像是米其林餐厅,《礼拜六》则像是快餐店,二者受众或有重叠,但更多还是不同的两伙人。 喜欢吃快餐的绝不会因为你米其林餐厅做的有多好就改弦易辙,反之也当然同理。 哪怕是民国严肃文学的天花板鲁迅先生,照样要用自己写严肃文学赚来的稿酬去给母亲鲁瑞买张恨水的作品,还动辄一买一整套,这又能找谁说理去? 当然,茅盾先生希望像陈华隐这样的「青年才俊」将天赋兑现在更有意义的严肃文学上,他也是完全理解的。 奈何他陈华隐的天赋与旁人实在不同,他倒是愿意一天写十篇《故事新编》给小说月报,可那不也得鲁迅先生同意不是? 搬家的事,说干就干。 吴二手脚麻利,又找了两个相熟的兄弟帮忙,从棚户区的棚户里,把陈华隐和陈忠那点少得可怜的家当搬出来,再拉到宝山里的新居。真等彻底收拾妥当,也已经到了夜里。 新居所在的里弄就叫宝山里,距离商务印书馆不过数百米,吴二平日卖水果的几个摊点离的也是极近。 陈华隐很仔细地打量了一番自己的新居,房子是标准的上二下二石库门,砖木结构,进门小天井丶客堂一应俱全。 室内水龙头是没有的,但里弄内有公用水龙头;电也有,但灯泡却是昏暗的,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 总体而言,陈华隐对自己的新居还是表示了批判性的满意。无论如何,如今这一切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得来的,实非容易。 至于陈忠,从进门那一刻起就已经是老泪纵横了,还从不知哪里摸出来一个陈氏祖宗牌位,拉着陈华隐就一阵磕头,嘴里嘟囔着类似「老天显灵,我家少爷出息了」这些令人难堪的话。 另一边的厢房里,吴二的母亲反倒是很安静地坐着。 民国人的相貌向来很有欺骗性,眼前这妇人的头发已经斑白了,实在看不出是只有四十来岁。 就像吴二坐在那看着人高马大,一膀子力气,谁能想到他还是17岁的未成年人? 「儿啊,娘这辈子没什麽本事,只能教你一个道理。我听说啊,咱们穷苦人家一辈子能做的只有行善积德,等老天爷赏赐下来一个贵人,然后就一辈子敬着他靠着他,更重要的是跟紧了他,你知道为娘说的是什麽意思吧?」 吴母轻声在吴二耳边嘱咐着,吴二很坚定地点了点头,随即像突然想到些什麽似的转向陈华隐道: 「兄长,棋盘路那边的事儿我已经打听明白了,《礼拜六》杂志那边的稿酬与你在《小说月报》大抵相当,都是普通作家千字一两块,名家三四块的样子。」 饶是陈华隐早有准备,听闻此言也还是吃了一惊。 稿酬相当吗?以千字为标准确实是这样的,问题是帐哪有那麽算的? 写通俗文学和写严肃文学那能是一回事吗? 还是以鲁迅先生为例,人家迅哥儿兢兢业业写了一辈子的小说加起来才不过23万字,这当然与他老人家没有长篇小说创作有关系,但这要放在通俗小说里不过是一个分卷的篇幅,完事大家每千字拿的薪酬是几乎一样的。 陈华隐瞬间就能理解茅盾先生今日带着近乎警告意味的劝诫了。 通俗文学来钱太快了,也太容易了。一旦尝到了快钱的甜头,就很难再沉下心来,写那些需要打磨丶需要思考丶需要注入心血的严肃文学了。 可理解归理解,饭还是要吃的。 才用完晚饭,陈华隐就迫不及待地坐到了新居的书房内,将钢笔和稿纸摊在桌上。 我也可以痴男怨女!我也可以鸳鸯蝴蝶!蚂蚁蜻蜓都可以! 不可以也没办法不是?要知道陈华隐现在可是真正意义上的身无分文,今日到手的银元还没捂热就又飞了出去。 可这不过是一个月的房租罢了,下个月怎麽办呢?自己堂堂穿越者还能搬回贫民窟去吗? 很容易地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设,很快陈华隐又陷入了一个熟悉且只会越来越熟悉的问题—— 抄什麽呢? 第7章 情深深雨蒙蒙 坦白说,像陈华隐这样的半吊子文学爱好者,对鸳鸯蝴蝶派的名号虽然早有耳闻,可也就仅限于「知道」而已。 若要具体到作家作品,能在他脑子里留下点印象的,翻来覆去也就只剩一个张恨水,和他那寥寥几部代表作了。 像前面提过的《金粉世家》,还有什麽《春明外史》《啼笑姻缘》啥的确实也是陈华隐耳熟能详的作品。 那就抄他的? 思量许久后陈华隐最终还是改变了主意。 一方面是在他朴素的认知里,虽然大家都是鸳蝴派,可张恨水的文笔和叙事水准,比包天笑这类他连作品都没听过的作家,高了不止一个等级,把他的作品用在1921年的民国多少有些杀鸡用牛刀的意思。 记住首发网站域名??????????.??????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另一方面,陈华隐不知在哪本杂书上看到,张恨水写书的薪酬要用来养活好几个老婆孩子,本着同为男性的那点同情心,他还是决定「放他一马」,若是因此影响了人家的性福生活就太不地道了。 可除了张恨水,鸳蝴派还有谁的作品能拿来用? 陈华隐对着稿纸发了半天呆,突然猛地一拍脑门。 自己好像被某种刻板思维束缚住了。 鸳蝴派写的是什麽,不就是才子佳人风花雪月吗?难道这种题材在民国后就没人写了? 相反,后世写这类题材的作家,多如过江之鲫! 但要说其中的佼佼者是何人,陈华隐脑海中顿时浮现起一个老阿姨和蔼的笑容,随即心中便有了主意,提起钢笔在稿纸上写下了一行字—— 《烟雨蒙蒙》。 虽然这是琼瑶阿姨的小说处女作,但陈华隐更熟悉的肯定是它另一个名字,也就是它改编成电视剧后的名字——《情深深雨蒙蒙》。 没错,就是那部刻进了无数人童年dna里的荧幕经典—— 【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 那你就不无情?不残酷?不无理取闹? 我哪里无情?哪里残酷?哪里无理取闹? 你哪里不无情?哪里不残酷?哪里不无理取闹?】 考虑到琼瑶阿姨将这部作品搬上荧幕时,进行了大量温情化的改编。 本着前世工科生的实验精神和科学素养,陈华隐对市面上的鸳蝴派作品做了严谨的社会调研,最终选择了偏向于原着更加「黑深残」的版本。 原因无他,1921年的民国百姓,或许是因为平日里遭受了太多的苦难,对这种虐到骨子里的悲剧故事,承受能力远超后世,甚至到了一种「无虐不欢」的地步。 好像在他们眼里,爱不到死去活来丶痛到撕心裂肺,那还能叫爱吗? 那对此陈华隐当然是选择——成全他们! 在琼瑶阿姨的原着版本里,最终可是一出全员悲剧。 所以说这篇《烟雨蒙蒙》到底讲了什麽呢? 【原东北军阀陆振华(黑豹子)娶了九个老婆,扔了七个,只带着九姨太雪琴过好日子,把原配傅文佩和倔脾气女儿依萍赶去住破屋。 依萍被父亲和姨娘欺负到忍无可忍,直接开启复仇模式,选择的方式竟然是抢走雪琴女儿陆如萍的未婚夫何书桓,奈何又控制不住自己和何书桓相爱了。 更糟糕的是,她的报复计划不幸被何书桓看到,何书桓转而又去找陆如萍恢复关系以报复陆依萍。 几经曲折后,九姨太雪琴通奸走私的案件败露,携巨款与奸夫私奔,陆府败落;何书桓抛下陆氏姐妹,远走美国,一去不返;陆如萍深受情伤,开枪自杀;陆振华感慨万端,悲痛不已,病死医院;只留下报仇成功却没获得快感的陆依萍一个人面对无尽的悔恨和茫茫的烟雨......】 陈华隐一边将细纲列于纸上,一边也不由得啧啧称奇。 对味了,太对味了! 什麽叫痴男怨女才子佳人?什麽叫感伤唯美哀怨缠绵?这不是鸳鸯蝴蝶什麽是鸳鸯蝴蝶? 这不都对上了吗? 不得不承认,琼瑶阿姨在操纵情绪上的天赋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论其中对读者情绪的拿捏丶狗血剧情的编排丶痴男怨女的刻画,能做到家喻户晓丶火遍大江南北的,在后世也无人能出其右。 愣是能把青年男女那点隐晦难言的小心思写得入木三分,什麽暗恋的酸涩丶热恋的炽热丶失恋的破碎丶爱而不得的执念丶隐忍的委屈,无不戳中人心。 若是放在后世,你说她俗套说她狗血那倒也没人来挑理。 可现在是1921年的民国!天晓得这版《烟雨蒙蒙》一经发表,能骗得多少民国青年男女的眼泪! 当下陈华隐胸有成竹文不加点,当夜就完成了将近一万字的书稿,与前日《故事新编·理水》的字数近乎等同。 但将手上的小说细纲捋了捋,陈华隐脸上顿时露出笑容。 无它,上万字的篇幅甚至还没完成小说十分之一的内容。 换言之,若将这部小说完整『创作』出来,那将是超过十万字的堂皇巨着! 再换言之,若能拿到与《故事新编》近似的千字稿酬,那将带来超过两百银元的进帐!相当于一整年的房租都不用再犯愁! 穿越过来半个月,陈华隐难得睡了个踏踏实实的好觉。 ----------------- 次日一早,棋盘街口。 「兄长,还是算了吧!我原就比不上兄长这种天生便有富贵命的,这衣服穿在我身上,倒像偷来的似的。」 陈华隐转头看见吴二身着西装浑身僵硬的模样,强忍住笑,故作认真道:「穿不舒服的衣服恰恰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富贵,等哪天我们哥俩在上海滩想穿啥就穿啥那才算是发达了。」 吴二愣了愣,若有所悟,走了几步后才又犹豫着开口问道: 「所以兄长,你去《礼拜六》编辑部带我去做甚?就在这棋盘街上,你应该是认得的。」 他倒不是想偷懒,只是听说要去那种文化人待的地方下意识地感到局促。 「不是我带你去,是今儿我跟着你去。」陈华隐把手里的书稿递给他,笑着道,「这篇稿子,投稿人是你吴二。」 吴二闻言大惊:「那可不成!兄长可莫要消遣我了,我吴二大字都不识得几个,哪能干得来这个?」 见陈华隐只是微笑不语,脑子才突然转过弯来,压低了声音,试探着问道:「兄长,你是不是怕……沈主编那边知道了,会不高兴?」 陈华隐当即称许道:「吴二兄弟说的很是,以你的名义投稿,稿酬我们八二分成。」 其实在这个没有智慧财产权保护的年代,小说署谁的名只是小事,比如瞿秋白在白色恐怖下被通缉,就曾以鲁迅的笔名发表多篇杂文,鲁迅代为处理投稿与稿费,编辑与读者多以为是鲁迅作品。 只是他这两天也算在上海滩暂时站稳了脚跟,自然不肯满足于此。他要在上海立足,身边少不得信得过丶能办事的人手。 陈忠虽然忠心耿耿,可终究老不堪用;倒是吴二,陪着他从贫民窟里走出来,忠厚耿直,脑子又灵光,很有培养的价值。 吴二立即摆手道:「这点小事,哪能要兄长的钱?兄长的小说我也看过了,写的真好,能挂我吴二的名字也是我吴家祖坟冒青烟了!」 两人拉扯了半天,在陈华隐坚持下才以九一分成谈妥。 进了礼拜六编辑部的大门,两人虽是新面孔却也得到了礼遇。 陈华隐来前早就做足了功课,对此倒也不奇怪——《礼拜六》杂志上个月才刚刚复刊,收容了一大批被茅盾从《小说月报》清出去的鸳蝴派文人,如今正卯足了劲头,要和革新后的《小说月报》打擂台,正是求贤若渴的时候。 最终,这封《烟雨蒙蒙》的书稿,落在了《礼拜六》主编周瘦鹃的案头。 周瘦鹃是鸳蝴派的核心人物,也是上海滩鼎鼎有名的通俗文学大家,四十上下的年纪,穿着一身长衫,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文质彬彬的,还算热情地招待了二人。 他拿起桌上的书稿,笑着开口: 「两位请坐。这篇《烟雨蒙蒙》的开篇我已经看过了,只不知是两位当中哪一位的手笔?」 第8章 恶鬼拍门 「是这位吴二先生的。」 陈华隐见吴二嘴唇嚅动了半天,却始终开不了口,只能无奈替他答道。 「是,是我写的。」吴二终于横了横心,挺直胸膛答道。 陈华隐看在眼里,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吴二这兄弟,忠厚踏实,有勇有谋,就是没见过什麽大世面,总是不自觉地怯场。这性子以后还得慢慢磨过来才行。 至于周瘦鹃那边,从两人进来时看两人的仪态心中就有所猜测,见眼下这情形,心中自然有数,却不再多问。 「原来是吴二先生的作品,就用吴二当笔名对吧?」 民国文人,用笔名丶托名发表稿子的多了去了,各有各的难言之隐。他这个做编辑的,只管稿子好不好丶卖不卖座,别的闲事,自然是没必要多管的。 他低下头,重新拿起桌上的书稿,指尖划过纸页,快速地扫了一遍。 稿子其实才刚开篇,一万字的内容,只写到陆依萍被父亲陆振华用鞭子抽得遍体鳞伤,站在雨里立誓复仇,决意要抢走妹妹如萍的未婚夫何书桓,作为报复的第一步。 军阀世家丶妻妾争宠丶豪门恩怨丶爱恨纠缠,这些本就是他们鸳蝴派写烂了的拿手好戏。可周瘦鹃越看,眉头越挑,心里越清楚,这篇稿子,和他之前看过的所有鸳蝴派作品,都不一样。 最直观的,是文字。 这篇稿子,彻底抛弃了鸳蝴派沿用多年的半文半白章回体格式,通篇都是乾净利落的白话文,直白丶鲜活,哪怕是不识字的百姓,听人念一遍就能懂,半点没有掉书袋的酸腐气。 更让他意外的,是女主角陆依萍。 这完全不是传统鸳蝴派里温柔顺从丶逆来顺受的大家闺秀!她敢反抗曾经手握兵权的父亲,敢对着刻薄的姨娘正面硬刚,敢把爱情当成复仇的武器,主动设局丶主动出击,浑身是刺,宁折不弯。 从这个角度看,这女主的塑造,反倒有几分文学研究会茅盾那伙人推崇的「新女性」味道,带着点反抗父权丶追求独立的意思。 可转念一想,这样的故事,上海滩的男男女女,会不会喜欢看? 周瘦鹃几乎是立刻就给了自己答案:一定会! 尤其是那些刚进新式学堂丶满口自由平等丶满脑子新思想的女学生,这种敢爱敢恨丶有仇必报的女主,简直太对她们的胃口了! 这麽看,这稿子倒又切中了《礼拜六》「文学为消遣」的办刊理念了。 当下,周瘦鹃立刻把心里那点文人相轻的别扭抛到了九霄云外。 有钱不赚王八蛋!管他是新文学还是旧文学,能让杂志卖出去的,就是好文学! 他放下书稿,抬眼看向两人,笑着开口:「稿子我们收了。稿酬嘛,千字一元,如何?」 这价钱对新人而言还算公道,但陈华隐还想再争取一下。 「若这部作品能把《礼拜六》的销量拉高一截呢?」 周瘦鹃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小兄弟,勇气可嘉!你怕是不知道,上月是我们《礼拜六》复刊第一期,上海滩鸳蝴派的高手几乎尽数出手,销量已经冲到了顶峰。你这一篇稿子,就想拉高销量?」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语气里带着几分豪气:「好!我就应下你!若果真如你所言,千字二元又如何?」 「成交。」 陈华隐脸上露出笑容,乾脆利落地应了下来。对方话里虽然带着几分奚落,可价钱却实实在在地往上加了。 要不他怎麽爱和这些民国文人做生意呢?当真痛快! ----------------- 从《礼拜六》编辑部出来,又敲定了一笔稳赚不赔的进帐,陈华隐的心情大好,拉着吴二就在宝山里的里弄口找个摊子坐下。 要了两客生煎,两碗牛肉汤,统共才花了三角银元。却比陈华隐前世在那些动辄低消几百的酒楼里吃得还要地道。 「后生家!侬还有心思在这里吃生煎!一帮瘪三拿着棍子锣槌,吵着要去砸侬屋里厢了!」 陈华隐认出是一个里弄的邻居,心里咯噔一下,拉着吴二,拔腿就往宝山里跑。 拐进弄堂口,果然见自己的新居被一伙人围着,敲锣打鼓,甚至威胁要砸门窗泼粪水。 陈华隐挤开人群,一眼就锁定了站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 一身绸缎长衫,梳着油光水滑的大背头,三角眼,塌鼻梁,嘴角挂着阴恻恻的笑,顿时怒火中烧,当即大喝道:「陈新!」 几代人攒下的家业被他骗得一乾二净,害得他穿越过来,就躺在贫民窟里等死。 这人就算化成灰,他都认得! 陈新闻声转过头,咧嘴一笑:「哟,这不是流落到贫民窟的陈大少爷嘛!如今这是又发迹了?怎麽?有钱住好房子没钱还欠爷爷我的帐?」 「陈新!你胡说八道!」 旁边的陈忠急得直跺脚,脸都白了,指着陈新颤声道,「少爷欠的一万大洋赌债,我们早就用祖产还清了!白纸黑字的契书都在,哪里还有什麽欠帐!你这是讹人!」 「讹人?」陈新冷笑一声,往前迈了一步,三角眼里满是阴狠,「那一万块,是欠霞飞俱乐部东洋大人的本金!你们筹款拖了七天,那七天的利钱,是我陈新看在同宗同乡的情分上,自掏腰包给你们垫付的!利滚利,一共一千大洋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怎麽?陈大少爷想赖帐?」 东洋大人? 陈华隐此时反而恢复了平静,敏锐捕捉到对面话语中的信息。 怎麽还有日本人的事? 与很多人想的不同,日本人对华夏尤其是上海的渗透比抗日战争开始要早得多。早在民国初年,工厂丶商行丶报社丶赌场,到处都有他们的影子。 他倒是没想到,陈新这个设局骗钱的翻戏党,竟然还和日本人扯上了关系? 当下道:「我欠的钱须是霞飞俱乐部的,当时便以两清,你若来要时只管拿借据来!」 不等陈新开口,他又接着道:「我如今在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任职,深受张元济丶鲍咸昌两位先生信重,便是在日本人那儿也是说得上话的。」 这话当然是虚张声势,事实上陈华隐连这两位的面都还没见过。 陈新闻言却是一愣,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 他本以为陈华隐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絝子弟,没想到竟攀上了商务印书馆的大人物,脸色顿时一变,咬牙狠喝:「鬼手七!别跟他废话,给我砸!」 「谁敢动!」 吴二猛地跨步上前,挡在门前,肩一撞便掀翻两个混混,反手夺过木棍,如若西装暴徒,煞气尽显。 陈华隐怕他吃亏,刚要拉他退避,吴二却纹丝不动,抬眼看向鬼手七,声音洪亮: 「得人资财愿人亡,毒药暗杀昧天良;昆虫草木尤可惜,此等之人难进帮!青帮十戒,诸位莫非忘了?」 鬼手七脸色骤变,收了棍棒,抱拳道:「原来是帮中弟兄?敢问是哪一堂口?师父是哪位爷?」 「闸北香堂,刚进小香,家师是法租界林记裱画的林老爷子!」吴二沉声应道。 鬼手七闻言大惊,连忙拱手作揖,语气恭敬至极:「失敬失敬!原来是林老爷子门下高徒!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识自家人!这桩事是我糊涂,被人当枪使了!」 他转头狠狠啐了陈新一口:「姓陈的,你敢诓我动林老爷子的徒孙?道上的规矩你都忘了?这活老子不接了!弟兄们,撤!」 一众混混应声便走,连滚带爬退出了弄堂。 「别教走了陈新!」吴二喝了一声,却见陈新见势不妙,早已趁乱溜走,此时已不见了踪迹。 陈华隐望向陈新逃走的方向,眼神冷了下来。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他在上海滩根基太浅,日本人,他暂且还动不了。 可像陈新这种狐假虎威之徒,呵呵,倒是可以找个机会先收拾了,就当收点利息了。 第9章 处女作发表 「华隐老弟,你再不来我这儿,我也要差人去找你了。」 林记裱画铺的门帘一掀,林叔笑眯眯地坐在柜台后,眼神里带着几分探询。 陈华隐微微颔首,淡淡道:「是该早些来看林叔才是。」 林叔轻呵一声,起身踱了几步,缓缓开口:「吴二确实是我的徒弟,但......」 google搜索twkan 陈华隐直接截住:「但他也是我的兄弟。」 那日风波过后,吴二就揣着满心愧疚找他坦白过,陈华隐除了刚知道时有些意外,过后便也没放在心上。 对于青帮这个民国绕不开的团体,他心里只有一个评价——存在即合理。这组织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明末罗教,并不能用后世对黑社会的刻板印象来生搬硬套。 吴二孤身在上海滩谋生,加入这麽个组织能省去不少麻烦,自是无可厚非;至于林叔,一个敢做伪造文凭生意的没点黑背景反倒才让人奇怪了。 林叔见状也是松了口气:「你能明白就好。其实我们帮里,大多也都是苦命人,不过是抱团求个安稳罢了。」 他顿了顿,又正色道:「陈新那厮的事我也去了解了,他并非我青帮中人,只是雇佣了鬼手七他们一夥,如今虽然藏匿,我也让下面的兄弟帮忙注意着了。」 「那就谢谢林叔了。」陈华隐微微拱手,这次倒是真心实意。 林叔却把他拉到柜台边,压低了声音,脸上带着几分犹疑:「华隐老弟,还记得我们之前说好的合夥生意吗?这卡塞尔学院的文凭,近日真有人来问了。」 陈华隐从容不迫:「那是好事,有生意上门,哪有不做的道理。」 林叔反倒更拿不准他的根底了。 上次见面时对方还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的破落户,听吴二说也是赌博破了家的。 这才不到半个月功夫,先是拿着他做的假文凭,顺利入职了商务印书馆,如今又在上海滩顶流的刊物上发表了小说,这份才学和气度,说是正儿八经留洋回来的高材生,没人会不信。可偏偏,那文凭是他亲手一笔一划刻出来的。 他沉吟了半晌,才凑到陈华隐耳边,低声吐出一句话:「是杜月笙杜老板那边,要做三份文凭。杜老板对你很有兴趣,华隐老弟若是有意,我可以代为引荐。」 杜月笙? 陈华隐面上依旧不动声色,只淡淡点头:「有机会,必当登门拜访。」 心里却早已掀起了惊涛骇浪。他倒是没想到,林叔竟然是杜月笙的人。 只是1921年的杜月笙,还没到日后上海滩三大亨的地步,却也已是黄金荣跟前的红人,在法租界站稳了脚跟,有机会倒能接触一下。 从林记裱画铺出来,陈华隐刚拐到街口,就被一个挎着报袋的小报童拦住了去路。 「卖报卖报!最新一期《小说月报》!新文学新小说,西洋名着译介,好看又长见识!」 小报童的声音又脆又亮,小脸冻得发紫,却依旧扯着嗓子喊着。 《卖报歌》是陈华隐前世从小就会唱的,『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旋律很欢快的那首。这职业在前世早已消失,如今看见眼前的孩子只觉得辛酸。 「给我来一份最新的《小说月报》。」陈华隐当然可以在商务印书馆看免费的,但还是忍不住想尽己所能帮帮这个可怜的孩子。 「大洋二角!」小报童眼睛一亮,连忙抽出一份报纸递过来,「先生您有眼光!这期头版是个叫江南的新人作家写的《故事新编》,大学里教书的先生们都说好!」 陈华隐把钱递给他,心里还在吐槽民国的书报定价着实不便宜,听到后半句,才猛地回过神来。 是了!茅盾之前说过,《理水》会放在下一期《小说月报》的头版头条,可不就是这一期? 他的处女作,发表了! 陈华隐当即也顾不上别的,就在街边找了个角落坐下,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刊物。 正文第一页,赫然就是他再熟悉不过的文字——《故事新编?理水》,署名江南。 这个笔名倒是无需在意,主编茅盾先前建议陈华隐小说发表最好起个笔名,他也就从善如流,很随意地拿来用了。 毕竟民国文人的笔名可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甚至到了「泛滥」的地步,就说眼前的茅盾先生,一生用过的笔名甚至足有140个之多! 看着自己笔下的文字变成铅字,说没有成就感那肯定是假的。可激动之馀,心里也难免有些忐忑。 毕竟在真实的历史上,《故事新编》系列,是鲁迅先生直到1935年才陆续写完定稿的。如今提前了十四年问世,到底会在这个初生的民国文坛,搅出什麽样的风浪,还真不好说呢! ----------------- 上海圣约翰大学。 这所学校由美国圣公会建立,是上海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也是民国上海乃至中国最顶尖的大学之一。 可此时的图书馆内却空荡荡的,仅馀一人。 若是陈华隐在此,或许能把这位在后世堪称民国最伟大的出版家和新闻学者之一的邹同学认出来,绝对不会是因为读书年代恶搞过他的名字。 「韬奋,还不快去吃饭?再晚食堂就只剩菜汤了!你看什麽呢,这麽入迷?」 王以敬拍了拍邹韬奋的后背,却见对方把头埋在报纸堆里,眼睛死死盯在纸页上,头都没抬一下,只嘴上应着:「好文章!真是好文章!等我再看一遍,不,两遍就去吃!」 「都快毕业的人了,什麽东西能把你迷成这样?」王以敬无奈地摇了摇头,凑过头去一看,顿时失笑,「大禹治水?这都老掉牙的典故了,你平日不是最爱看新文学刊物吗?怎麽反倒看起老故事来了?」 邹韬奋一把扯过他的袖子,眼睛亮得惊人:「这就是新文学!真正的新文学,就该是这个样子!你快看看!」 他指着纸页,语气里满是激动:「《小说月报》改版之后的文章我都看过,虽说也关注社会丶关注底层,可总还是太浅了!他们写苦女工丶苦媳妇丶苦青年,只说他们可怜,可光有怜悯有什麽用?到底是谁让他们过得这麽苦,这些文章从来不敢往深了写!」 「可这篇《故事新编》不一样!」邹韬奋的声音都在发颤,「这哪里是写大禹治水,这分明是用文学写就的中国社会诊断书!把国家折腾到如今这般田地的,不就是这批只会空谈丶敷衍塞责丶摆尽官威却不顾百姓死活的官僚和学者吗?唯有实干,方能救国!我们的国家从来都不缺大禹这样的实干者,奈何总有躲在『文化山』里的人,拖后腿丶使绊子!」 八千多字的文章,王以敬没花多久就看完了,合上书刊时,脸上满是震撼:「这位江南先生,当真是厉害!报上说还是个青年作家,我以前读的那些小说,简直是白读了!欸,韬奋你去哪?不是说吃饭吗?等等我!」 「吃什麽吃!不吃了!」邹韬奋抱着刊物就往外跑,声音远远传来,「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这点吃饭的时间算什麽!我要写篇文学评论,就叫《大禹——中国的脊梁,青年的榜样》!」 第10章 一鸣惊人 「华隐来了?随意坐,不必拘束。」 (请记住台湾小说网书库多,t????w????k????a????n????.c????o????m????任你选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商务印书馆的会客室内,茅盾依旧是那身熟悉的竹布长衫,笑着朝他招手。 但屋内的人比陈华隐想像中要多出不少,一道道或好奇丶或审视丶或欣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让他难免有些局促。 这还是他穿越过来,第一次正经参加文学界的社交活动。 「郑振铎丶胡愈之先生,都是馆里的同僚,想来不用我多介绍;这两位是叶圣陶先生丶朱自清先生,这两日刚到沪上,你想必是第一次见。」茅盾笑着引荐。 陈华隐很想说,这屋子里的人就没一个他不认识的,尤其是文章一选入课本就要求全文背诵的某人。 「圣陶兄,你方才还追着我问,那篇《故事新编?理水》到底是何人手笔,如今真人就站在你面前了。」茅盾打趣道。 如今已是《小说月报》四月刊发行后的第七天,署名「江南」的《理水》,早已在上海滩的文化圈子里掀起了轩然大波,甚至连不少小报都开始跟风写起了以古喻今的仿作。 叶圣陶看着眼前不过十八九岁的陈华隐,满脸惊叹:「竟真的这般年轻!这文字看着是大白话,实则字字有斤两,没有半句废话。白话文能写到这个份上,当真是炉火纯青。不看署名,我还以为是哪位浸淫文字数十年的老先生的手笔。」 旁边的朱自清也缓缓开口,语气里满是真诚:「读完这篇稿子,我只觉得惭愧。我们难道不就是小说里写的,那文化山上的学者吗?天天坐在书斋里谈文学丶谈主义,可乡下的百姓在遭水灾丶在饿肚子,我们真的看见了吗?看见了,又做了什麽?这篇稿子有讽刺,有批判,可骨子里是热的,是盼着国家好丶民族醒的。」 面对两位文坛大佬的盛赞,陈华隐脸上也难免有些发烫,可这还不算完。 「好了,你们就别围着华隐夸了,这两天夸他的人够多了。」茅盾拿起桌上的一沓报纸晃了晃,「你们光看看,上海滩这些大报都是怎麽评他的?」 「《时事新报?学灯》说,这是继鲁迅先生《狂人日记》后,白话小说又一石破天惊的力作!」 「《申报?自由谈》评他:以古事喻今情,以荒诞写真实。语浅而意深,事奇而理正。」 「《民国日报?觉悟》更是直言:一篇《理水》,写尽中国病根。」 茅盾放下报纸,笑着看向陈华隐:「你小子,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郑振铎紧接着开口,脸上满是喜色:「托华隐的福,我们这期《小说月报》原定八千册,刚上市三天就销售殆尽,刚开会定了,再加印两千册!今天叫大家来,头一件事,就是庆祝我们刊物发行量破万!」 胡愈之也笑着接话:「上个月《礼拜六》复刊销量破万,可是神气了好一阵子。今儿借华隐小友的力,我们也该让那些老顽固知道,什麽叫长江后浪推前浪,腐朽的旧东西,迟早要被新事物淘汰!」 陈华隐脸上挂着腼腆的笑,听到这里却突然想到些什麽,心中咯噔一下。 茅盾却没察觉他的异样,摆了摆手道:「我们本就不必跟《礼拜六》那种文学垃圾比销量,就华隐这篇稿子,他们还酸溜溜地说什麽生搬硬套丶胡编乱造,当真是不可理喻。」 他话锋一转,神色郑重起来:「今天第二件事,就是想正式吸纳华隐加入我们文学研究会。再不下手,怕是要被创造社的郁达夫丶郭沫若那帮人抢了去!」 陈华隐心里清楚,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如今新文坛的两大阵营,虽同推新文学,理念却多有分歧。能被文学研究会主动吸纳,意味着他彻底被上海滩的新文化圈子认可了。 满室顿时响起一片笑声,皆大欢喜。 落座后,叶圣陶又笑着问道:「华隐,你当初是怎麽想到,借用大禹治水的典故写这篇小说的?这《故事新编》,后续还会有别的作品吗?」 「自然是有的。」陈华隐定了定神,从容答道,「《故事新编》会是一个系列。我始终觉得,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我们如今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可很多问题,并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千百年里,一直都存在的。我想借古人的故事,写今天的人心。」 郑振铎闻言追问:「那华隐也认为,我们国人有与生俱来的劣根性吗?」 「我不喜欢『劣根性』这个说法。」陈华隐摇了摇头,「每个民族,都因各自的历史沿革,有自己的优点与短板。如今人人盯着国人找问题,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我们国家贫弱。而欧美列强的种种弊病,只是被他们暂时的强盛掩盖了而已。」 茅盾笑着点头:「华隐是留洋回来的,对这些问题,果然有独到的见地。」 旁边的胡愈之却有些迟疑:「只是这般随意编排古人,会不会显得对先贤不够尊重?」 「我对此倒有些浅见。」陈华隐笑了笑,缓缓道,「历史,本就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些古人真实的模样,未必就是史书上粉饰过后的样子。我们写小说的,本就不必做死的历史考据,而是要借古事的躯壳,激发现代人之所应爱与所应憎。不是把古人写得更死,而是让他们借着小说,重新活过来。」 「好个历史就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朱自清猛地一拍桌子,满眼赞叹,「当真是绝妙的比喻!一语道破了读史与写史的本质!」 不知不觉间,原本的茶话会,竟成了陈华隐这个后辈侃侃而谈的分享会。在座的诸位文坛前辈,听得频频点头,啧啧称奇。直到夕阳漫进窗户,这场聚会才终于散去。 陈华隐刚走出会客室,就被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拦住了去路。少年穿着商务印书馆学徒的短衫,显然已经在门口偷听了许久,脸上满是激动与迷茫。 「陈先生!」少年鼓足勇气开口,「我跟您是本家,也姓陈,是馆里的学徒。我就想问问您,我们的国家,真的有像大禹一样的人存在吗?为什麽我从来没见过?」 陈华隐看着少年眼里纯粹的光,心里一阵动容。他蹲下身,拍了拍少年的肩膀,语气坚定:「当然有。只是这些人埋头做事,发出的声音,在这个嘈杂的时代里,不够响亮罢了。况且你没听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只要你想找,迟早能找到一群这样的人。」 少年用力点了点头,又急切道:「先生,能给我写几个字吗?我想留着勉励自己!」 陈华隐思量片刻,心里暗道一声对不住鲁迅先生,接过少年递来的纸笔,挥毫写下一行字: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写完落款,他才想起问少年的名字:「对了,你叫什麽名字?」 少年眼里闪着耀眼的光:「单名一个云字。」 第11章 风靡沪上 「最近几期的《小说月报》写得啥劳什子?一点看头都没有!那帮学生仔还疯了一样抢,抢来做啥都不晓得!」 静安寺路的德大咖啡厅里,烫着时髦波浪卷丶穿一身月白绣牡丹绸缎旗袍的林太太,捏着银勺子搅着咖啡,满脸嫌弃地跟对面抱怨。 对面的周太太四十上下,一身墨绿暗花旗袍,颈间挂着圆润的东珠项炼。 她闻言笑着用一口软糯的上海话接话道: 「林太太呀,侬刚从北平回来,还不晓得嘞。《小说月报》早就换了主编,天天喊啥『为人生丶为社会』的口号,早就没好看的才子佳人故事了。现在要看故事,得买《礼拜六》,巧了,就是今日发新刊!」 台湾小说网超贴心,??????????.??????超方便 「《礼拜六》复刊了?」 林太太眼睛一亮。她从小没受过多少教育,只能说是认得字。那些所谓的新文学她是看不懂的,是以年轻时就成了鸳蝴派的忠实拥趸,最爱的就是风花雪月的情爱故事。 等周太太告辞后,便立即抬手招来了窗外的报童:「小囡,过来,给我拿一份新出的《礼拜六》!」 报童颠颠地跑过来,递上油光鋥亮的刊物,脆生生道:「太太,一份一角大洋!」 林太太付了钱,先扫了一遍目录,见着包天笑的名字,满意地点点头:「嗯,有包天笑先生的文章。」 她当即就着咖啡厅的落地灯光翻阅起来,可看着看着,竟不觉间打了好几个哈欠, 也不知是与丈夫去北平住了几年审美发生了变化,还是类似的情节看了太多,觉得有些俗套。 哪怕是她向来推崇的包天笑先生的作品也没给她带来什麽惊喜,写的转世报恩什麽的,现在满大街都在讲什麽赛先生,她现在也不愿意信这个。 「真是亏了,这一角钱花得冤枉。」林太太嘴里嘟囔着,但本着买都买了的精神还是翻看下去。 一直翻到刊物末尾,一行字跳进眼里: 《烟雨蒙蒙》,作者吴二。 『这小说名字看着也没啥新意,倒是这笔名听着不像读书人起的名字。』林太太撇撇嘴,没抱半分期待,可还是顺着读了下去。 开篇写陆依萍被父亲陆振华用鞭子抽得遍体鳞伤,带着母亲被赶出家门,住在漏雨的破屋里,寒冬腊月里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 林太太看着,竟忍不住叹了口气。 自家老爷这两年对她越来越冷淡,外头的莺莺燕燕就没断过,若不是她死死看住家里的财政,指不定早就把外头的狐狸精娶进门当姨太太了。她也有个女儿,万一真到了那一步,她们母女俩,怕不是也要落得跟依萍母女一样的下场。 按着她看了十几年小说的经验,接下来该是风度翩翩丶年少多金的男主出场,偶遇落难的依萍,两人一见锺情。当然他的家里人一定会给这段感情很多阻碍,但最后结局肯定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剧情的走向,完全没按她的预想来。 天啊!这个女孩竟然要向她的父亲复仇! 她是疯了吗?怎麽敢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 在林太太的认知里,父亲就是天,是绝对不能忤逆的大山。她小时候不过违逆了父亲的意思,非要去庙会玩,挨的那顿打,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陆依萍也是个没家教的! 她心里生出几分对陆依萍的厌恶,可手指却像粘在了纸上,忍不住往下翻,好奇陆依萍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到底能拿出什麽样的复仇法子? 等看到陆依萍把复仇的目标,放在了同父异母妹妹如萍的未婚夫何书桓身上时,林太太彻底惊住了。 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竟然要去抢亲妹妹的男人! 可心里骂着,她却又忍不住反问自己:她做错了吗?父亲偏心刻薄,姨娘尖酸歹毒,她想要点生活费都被打骂出门,一个弱女子,除了用这种法子,还能怎麽办? 若是换了自己,是认命忍一辈子,还是豁出去搏一把? 林太太已经不能控制自己陷入这些近乎疯狂的想像中了。 等回过神来,已经翻到了刊物的最后一页,故事戛然而止,正好停在依萍在舞会上,第一次跟何书桓搭话的地方。 「要死了!怎麽就没了!」 林太太气得把刊物往桌上一摔,胸口还在砰砰直跳,脑子里全是后续的剧情。 依萍能成功吗?何书桓看着是个正直的报社记者,跟如萍又情投意合,会被她勾走吗?依萍的复仇,最后到底成没成? 这下一期的《礼拜六》杂志到底要等到什麽时候啊!!! 林太太坐不住了,抓起手包和刊物,急匆匆地往外走:「不行,我得去找周太太,让她也看看这篇故事,好好说道说道!」 ----------------- 当晚,棋盘街的《礼拜六》编辑部里,灯火通明,一屋子人都沉浸在狂喜里。 《礼拜六》的创刊编辑拍着桌子,笑得合不拢嘴:「看这势头,这期卖一万份是板上钉钉了,搞不好两万份都能冲一冲!」 周瘦鹃点着头,脸上满是喜色:「我刚去中华图书馆问过了,就他们一个零售点,今日就卖出去上千份!整个上海滩,今日少说能卖出去五千份!」 包天笑坐在椅子上,端着茶杯,满脸自负:「可笑沈雁冰那帮跳梁小丑,捧着个莫名其妙的新人,卖了一万册就吹上了天,也不看看,到底啥才是上海滩老百姓爱看的文学!走走走,今晚我做东,去鸿运楼大酒楼,不醉不归!」 王钝根连忙捧场:「那是自然!我们复刊第一期高手尽出,没想到这期还是靠天笑兄镇场子,《小说月报》那帮人,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 周瘦鹃却迟疑了一下,开口道:「对了,我刚在中华图书馆,听见好多读者都在讨论那篇《烟雨蒙蒙》。天笑兄别多心,这稿子是我敲定收的,说实话,笔法上确实还有些稚嫩。」 包天笑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听见后半句,脸色才好看了些,强笑道:「如今的年轻人,都被沈雁冰那套新文学迷了眼,我们《礼拜六》能有新人冒头,是好事。不过要达到我的功力,没个三五年的苦功,怕是门都没有。」 正说着,一个学徒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嘴里喊着:「诸位先生!电话!好多电话打过来!」 王钝根一愣:「这都啥辰光了,打电话来做啥?」 「是好事!天大的好事!」学徒喘着气,满脸兴奋,「是怡和洋行林理事家的太太丶洋行周经理家的太太,还有黄老爷家的二小姐,好多太太小姐都打电话过来,说对我们这期的《礼拜六》特别满意!」 包天笑闻言,下巴抬得更高了,自负地摆摆手:「不足为奇,包某在这些太太小姐圈子里,向来是有些薄名的。」 谁料那学徒又补了一句,声音更亮了:「她们还都问,这期末尾那篇《烟雨蒙蒙》,到底是哪位大家的手笔!还问能不能出增刊,她们等不及要看后续了!」 这话一出,编辑部里瞬间安静了。 周瘦鹃最先反应过来,当即拍板:「这是大好事!《烟雨蒙蒙》的后续稿件,作者已经交了一部分在我这里,我看完全可以加更,下期多放两章,甚至可以出一期增刊!」 王钝根也连忙点头:「我完全同意!读者要什麽,我们就给什麽!天笑兄,你看要不要把你的后续稿件也放在增刊里,一起冲一波销量?天笑兄?」 众人转头看去,哪里还有包天笑的影子。 旁边的学徒小声道:「包先生……刚说去趟茅房,就没影了。」 一屋子人面面相觑,随即爆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 第12章 民国四公子 这一日,又是礼拜六。 《礼拜六》杂志之所以得这个名字,本就是因为它是周刊,固定在每周六发行新刊。 再加上周三时,编辑部顶不住读者的疯狂催更,专为《烟雨蒙蒙》发了一期增刊,到今日发行的正刊,更是直接把《烟雨蒙蒙》挪到了刊首的黄金位置。 短短七天,《烟雨蒙蒙》就连载了三期,剧情也推到了关键处:依萍本是抱着搅黄如萍婚事的心思接近何书桓,却在步步算计里,偏偏动了真心,坠入了爱河。 陈华隐最懂读者爱看什麽,工业糖精不要钱似的往文里撒,那些拉扯丶试探丶口是心非的暧昧,对还没进化出「抗糖」体质的民国读者来说,吸引力简直是降维打击。 一时间,整个上海,但凡认得几个字的太太小姐丶青年学生,几乎人人都在聊依萍和书桓的感情走向,连小报都跟着凑热闹,夸张地形容这是「沪上纸贵」。 【记住本站域名追台湾小说神器台湾小说网,?????.???超好用】 当然,骂声也没断过。不少学生家长告状,说家里原本乖巧听话的女儿,看完小说竟变得叛逆不服管了;学校的老师也反映,有学生学着陆依萍「把爱情当武器」,去跟闹矛盾的同学较劲;文化界的守旧派更是直接把这篇小说斥为「教坏青年的文化毒草」。 可处在舆论风口浪尖的陈华隐,反倒落得个难得的清闲。 《烟雨蒙蒙》的全稿,他前一天就已经写完,悉数交到了《礼拜六》编辑部;稿费也按超出约定的千字三元结算清楚,厚厚一摞银元揣进了兜里,实打实落袋为安。 外面的人是捧是骂,都与他陈华隐不再有什麽关系。就算有个别尤其不理智的读者,想要寄刀片打闷棍什麽的,那这部小说的作者也是吴二不是?以他的战斗力想必是能应付得过来的。 此刻,陈华隐的书桌上,摊着厚厚一沓报纸,不仅有上海本地的《申报》《时事新报》《晶报》,还有北平丶广州丶武汉等各大城市的报刊。 这些都是他借着商务印书馆编辑的身份,从馆里资料室借来的,不然单是买这些报纸,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在民国,读书看报把人看穷了,从来都不是玩笑话。 之所以要借这些报纸来看,自然是为了了解眼下的时局。 其实他早该这麽做了。这些日子,他在上海滩求职丶写稿丶安家,看着是岁月静好,可他心里比谁都清楚,民国从来就不是什麽风花雪月的年代,而是彻头彻尾的乱世,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那种。 什麽军阀混战丶兵荒马乱,就压根没停过。 可在报纸堆里翻了一下午,他才发现,真实的历史,和他记忆里课本上的章节,偏差远比想像的要大。 辛亥革命成功已经过去了十年,袁世凯死了也有五年了。按课本上的脉络,接下来就该是第一次国共合作丶国民革命军北伐所向披靡。 可现实是,从1916年袁世凯驾崩,到1926年北伐军出师,中间还有整整十年,这天下,依旧在北洋政府的手里。 而在眼下的1921年,北京政府名义上的大总统是徐世昌,可实权,早就被张作霖的奉系丶曹锟吴佩孚的直系瓜分乾净了,两派为了地盘和利益,明争暗斗,就没消停过。 前一年直皖战争里落败的皖系,也没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依旧盘踞在浙江丶淞沪一带。 至于孙中山先生,此刻正在广州另立政府,和两广的旧军阀打得有来有回。 外面的局势纷纷扰扰,可把眼光收回到上海这一隅,反倒简单了。 如今能勉强当得起『上海皇帝』这样的称号的,只有浙江督军卢永祥一人。当然他肯定管不到法租界和公共租界那些洋大人头上。但作为皖系最后一支实力派,靠上海的关税丶鸦片税丶工商业税收养兵,直奉两派还真拿他没啥办法。 陈华隐的指尖,正点在最新一期《晶报》上,一篇署名「曼妙」的《民国四公子》的文章。文章里写:「张作霖之子张学良丶段祺瑞之子段宏业丶孙文之子孙科丶卢永祥之子卢小嘉,此四位公子,正当出风头的当儿……」 他忍不住嗤笑一声。 中国人是真喜欢凑组合,战国四公子丶四大美女丶四大名着丶四大天王,光是这民国四公子,他前世就见过不下三个版本。 而且按惯例,这种组合里,总免不了混进一两个凑数的,这一版里,这位卢公子的爹,跟其他三位比,明显矮了一大截嘛。 ----------------- 「阿嚏!」 公共租界南京路的一栋花园洋房里,卢小嘉猛地打了个喷嚏,随手把手里的《晶报》扔在了茶几上。 这洋房是卢永祥在上海的公馆,带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还有个玻璃花房,屋里全是西洋进口的真皮沙发丶水晶吊灯,精致得很。 管家连忙上前,递上一杯热茶,躬身道:「少爷,您伤寒还没好利索,大帅特意吩咐了,今日万万不能出门。」 「我他娘的又没说要出去!」卢小嘉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端起茶抿了一口,又拿起那篇《民国四公子》的文章,哼笑一声,「这包天笑倒真是个妙人,竟捣鼓出个民国四公子的名头,把我跟张作霖丶段祺瑞的儿子并列到一块了。」 是的,陈华隐怕是做梦也想不到,这位笔名「曼妙」的作者,正是和他有过一面之缘丶身材半点也不曼妙的包天笑。 「说起来,家父深受芝泉公(段祺瑞字)恩惠,能和段家公子并列,我实在是不敢当。」卢小嘉话锋一转,脸上的笑意瞬间敛去,语气里满是不屑, 「可孙文又算个什麽东西?空挂着个大总统的名头,手里连一兵一卒都握不住,陈炯明那些人,哪个真听他的?哪天人家反了水,他又得成丧家之犬!」 管家站在一旁,只能唯唯诺诺地连声应是。 「是。」管家连忙应声,先递上一本最新的《小说月报》,「回少爷,《小说月报》最近有篇雄文,叫《故事新编?理水》,借大禹治水的典故,暗讽国府的官员,最近在文人圈子里火得很。」 卢小嘉随手翻了几页,就扔回了桌上,嗤笑道:「由他骂去,说不定人家骂的是江苏的齐燮元呢。这些所谓的进步文人,也就只会躲在书斋里怼天怼地,真给他们点权力,指不定是什麽嘴脸。」 他顿了顿,又问道:「还有别的?」 「还有《礼拜六》杂志,上面有部叫《烟雨蒙蒙》的小说,这阵子在上海滩火得一塌糊涂,太太小姐们几乎人手一本。」管家连忙又递上了三本《礼拜六》,有正刊有增刊。 卢小嘉本没抱什麽期待,随手翻了开来,可这一看,竟直接入了迷。 他就靠在沙发上,一口气把三期连载全看完了,合上书刊时,还意犹未尽,嘴里念叨着:「有意思,真是有意思。一个弱女子,敢跟手握兵权的爹叫板,敢抢亲妹妹的未婚夫,这可比如今上海滩那些所谓的名媛贵女带劲多了。」 思及此处,卢小嘉更是突发奇想:「这小说的作者不会就是个雌的吧?」 当即,他抬头看向管家,吩咐道:「你去问问包天笑,这《烟雨蒙蒙》到底是何人写的。本公子对这位作者,很有兴趣,想认识认识。」 第13章 卢公子的邀请 「少爷,这……怕是不妥吧?」 管家脸上露出几分迟疑,躬身劝道,「那些文人最是难缠,若是闹起来,怕是会惹来闲话,给大帅添麻烦。」 「麻烦?」卢小嘉闻言,抬手就给了管家一记响亮的耳光,阴恻恻地笑了一声,「叫你去你就去,磨磨蹭蹭的做什麽?难道老子还会吃了他不成?」 捂着火辣辣的脸,管家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连忙躬身应是。 事实上,包天笑能把卢小嘉列入民国四公子,和张学良丶段宏业丶孙科并列,并非全无道理。 民国四大公子,说到底排的还是公子,而不是各自的老子。 卢永祥虽比不得张作霖丶段祺瑞位高权重,可卢小嘉是他唯一的独子,卢永祥似乎也没想过把他当作军政接班人来培养。 是以卢小嘉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长大,在浙沪地界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横行无忌。真要论起在自家地盘上的排场,出入前呼后拥丶挥金如土的做派,另外三位反倒要略逊他一筹了。 当下管家不敢再忤逆,只能依着吩咐,给包天笑打去了电话。 包天笑接到电话时,人还在《礼拜六》编辑部里,一听是浙江督军府打来的,心里先是咯噔一下,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他第一反应就是检讨自己,是不是那篇《民国四公子》写得不妥,哪里得罪了这位活阎王?莫非把他和张学良并列,这位爷还不满意? 「卢公子找我?」包天笑捏着电话听筒,声音都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电话那头的管家,在卢小嘉面前奴颜婢膝,对着包天笑却半点不客气,语气冷硬:「我们公子读了你们《礼拜六》的文章,有些事想找你打听打听。」 包天笑心里先是一喜,莫非卢公子是自己的读者?可转念一想,瞬间就黑了脸。 除了那篇爆火的《烟雨蒙蒙》,自己的稿子哪有这麽大的面子? 可他不敢在电话里表露半分不满,只能连忙谄媚道:「不敢当不敢当,但凡包某知道的,必然知无不言。」 「我问你,那本叫《烟雨蒙蒙》的小说,作者叫吴二的,你可认识?」 包天笑心里暗骂一声「果然」,咬着牙恨声道:「这位吴二先生是我们刊物的新人,之前从未在文坛露过面,我也不算熟识。」 听着电话那头隐隐传来的不耐烦,他不敢再隐瞒,连忙又补了一句: 「只是包某总觉得此人有些古怪。我们这些舞文弄墨的,取笔名总爱咬文嚼字,偏偏他取了这麽个粗鄙的名字。后来他来编辑部送过几回稿子,我私下打听了一番,才知道这人竟是闸北宝山路一带,一个摆摊卖水果的小贩。」 管家挂了电话,把包天笑的话一字不差地转述给了卢小嘉。 卢小嘉听完,当即一拍沙发扶手,眼放淫光:「对上了!全对上了!」 以他从十五岁起就纵横上海滩风月场的经验,这本《烟雨蒙蒙》,十有八九是女人写的! 这小说里对女人的心思丶委屈丶不甘和狠劲,拿捏得入木三分,哪里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水果贩子能写出来的?这吴二,定然是个幌子! 《烟雨蒙蒙》的作者,绝对是个性子刚烈丶外冷内热的年轻女子!书里的陆依萍,就是她自己的真实写照!只是家里管得严,或是有什麽难言之隐,不好抛头露面,才假托一个水果小贩的名字发表。 他会有这般想法,听着荒唐,实则是伤寒在家闲出了毛病,再加上上海滩的青楼楚馆丶舞厅夜店,他早就玩腻了。 人都是这样,玩腻了身体上的那点乐子,就想在感情上找点刺激。 可那些一见到他的身份,就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半点意思都没有,非得是陆依萍这种烈性丶敏感丶又带着股不服输的韧劲的女子,才算得上是个挑战。 此刻,他已经认定了上海滩就有这麽一个身世坎坷丶才情满腹的「陆依萍」,甚至已经开始幻想,自己该如何英雄救美,如何金屋藏娇,如何把这朵带刺的玫瑰攥在手里。 而所有的秘密,都藏在这个叫吴二的小贩身上! 「去!把这个吴二,给我『请』到公馆里来!」卢小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眼里闪过一丝阴翳。 管家侍奉卢小嘉多年,早把他那点龌龊心思摸得一清二楚,心里反倒更觉得不妥。若是作者真是个男人,亮出督军府的名头,对方多半会赏脸来坐一坐,倒也没什麽。 可若是个女作者,公子又对人家动了心思,这反倒不好处理了。按小说写的,陆依萍也是通电下野的军阀家的小姐,哪怕被赶出家门了,真要攀扯起来,大帅那边怕是不好交代。 当下小心翼翼地请示道:「如若对方不配合怎麽办?」 卢小嘉此时心思已经不知飞到何处去了,立即训斥道:「什麽怎麽办?先把那吴二给请过来,别弄出伤痕就行,到时候人家姑娘那儿不好交代。」 管家应了一声,鞠躬退走。 ----------------- 夜色渐深,宝山里的石库门房子里,灯火昏黄。 陈华隐正坐在书桌前,翻着古籍,构思《故事新编》系列的下一篇稿子,房门被轻轻敲响了。 他抬头一看,是吴二的母亲,老人家站在门口,满脸局促不安,双手绞着衣角,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伯母,这麽晚了,您怎麽还没歇着?快进来坐。」陈华隐连忙起身招呼。 「陈先生,老妇不该来打扰您的,只是……」吴母的声音带着哭腔,「我家吴二今日迟迟没有回来。他平日里卖水果,虽说早出晚归,可夜里总归是要回家的,就算有什麽事,也定会提前跟我说一声。」 她迟疑着又问了一句:「陈先生,今日……您是不是给他安排了什麽事?」 「我并没有让他去做什麽。」陈华隐心里咯噔一下,一股不安瞬间涌了上来。 吴二不是个没分寸的人,绝不会无缘无故夜不归宿,更何况还没跟家里打招呼。 他连忙安慰了吴母几句,又陪着老人家等到后半夜,依旧不见吴二的踪影。派出去找的街坊,把闸北丶虹口吴二常去的地方都跑遍了,也没找到半分踪迹。 一夜无眠。 次日天刚蒙蒙亮,石库门的大门就被人拍得砰砰响,打开门看时却是一个精瘦少年。 「这里是吴二家吗?」 陈华隐迎上去:「正是,你找他有什麽事?」 少年急忙道:「我叫吴凯,平日与吴二哥在一块卖水果的。「 吴凯打量陈华隐片刻后眼前一亮:「你就是吴二哥常说起的陈华隐陈先生吧,快想法子救救吴二哥吧!他昨晚被条子抓走了!」 陈华隐惊道:「你是说华界的警察?你且莫要慌,将事情一五一十与我说来。吴二惹了什麽事,条子为什麽要抓他?」 「并不曾惹事!」吴凯急得脸都红了,「我与吴二哥只是如往常一样在宝山路那边支着摊子,突然就冲过来一夥条子,不由分说把吴二哥抓走了。」 想了想又迟疑道:「我听到,他们好像说自己是浙江督军府的人!」 浙江督军府? 陈华隐心里更加惊疑,经过这段时间恶补,他已经知道浙江督军卢永祥就是此时上海滩的主事者,可吴二又是如何会惹上这种庞然大物? 他压下心里的惊疑,脸上却半点不露,对着吴凯沉声道:「不必慌,我亲自去浙江督军府走一趟,把人带回来。」 随即又吩咐吴凯道:「麻烦你跑一趟商务印书馆,替我向馆里请个假。记住,要找到沈雁冰先生,把我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他。」 第14章 江南第一深情 黄包车载着陈华隐在青石板路上飞驰,陈华隐的大脑也在飞速地运转。 他此前已经了解过,如今上海滩的军警力量,全握在淞沪护军使何丰林手里。而何丰林,正是浙江督军卢永祥的亲妹夫,也正因如此,卢永祥才会放心把上海这个钱袋子丶枪口子,交到他手上。 按吴凯的说法,抓人的人明明白白说了自己是浙江督军府的人,这办事流程就很不正常。 以何丰林的身份,只有卢家父子能直接指派他,可吴二一个卖水果的小贩,平日里连督军府的大门都挨不着,哪有机会惹上这种级别的人物? 莫非,是冲自己来的? 陈华隐心里猛地一跳,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写的《故事新编?理水》,讽刺官僚空谈误国的内容太过尖锐,戳到了督军府大人物的痛处,抓不到自己,就先拿吴二开刀? 思绪翻涌间,黄包车已经停在了浙江督军府门前。 陈华隐抬眼望去,只见青砖高墙拔地而起,两尊一人多高的汉白玉石狮子怒目圆睁,守在朱漆大门两侧。 他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西装领口,毅然迈步上前,敲响了大门上的铜环。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不管吴二是不是受自己牵连,那都是跟他从贫民窟里一起走出来的结拜兄弟,他绝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 开门的卫兵厉声喝问:「你是何人?竟敢擅闯浙江督军府?」 陈华隐平静道:「我是商务印书馆英文部的编辑陈华隐,我兄弟吴二无故被督军府扣押,今日来便是要讨个说法!」 卫兵听到「吴二」两个字,面上微变,上下打量了陈华隐好几遍,迟疑着问道:「吴二是你兄弟?」 「我家公子有吩咐,若是有人为吴二的事来,就让他去龙华公馆找人。」卫兵放下了枪,语气缓和了几分,却半点不肯多说别的。 龙华公馆? 陈华隐的心瞬间沉了下去。 他当然知道,龙华公馆,就是淞沪警备司令部的民间俗称,是何丰林办公丶关押要犯的地方,寻常人进去,不死也要脱层皮。 而能在督军府里被称作「公子」的,整个浙沪地界,只有一个人——就是他昨天在报纸上看到的,民国四公子之一,卢永祥的独子,卢小嘉。 莫非是吴二无意间,招惹了这位活阎王? 陈华隐心里清楚,若是卢永祥这种老贼,好歹还讲几分利益规矩,自己写的文章若是真惹了他,之后收敛几分也就是了。可卢小嘉这种骄横跋扈公子哥,若是要意气用事,那倒是十分难办了! 他一言不发,转身又拦了辆黄包车,直奔龙华而去。 半个时辰后,龙华公馆的监室里,阴冷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 陈华隐终于见到了吴二。他靠在墙角,身上倒是没见什麽伤痕,只是脸色惨白,嘴唇乾裂,整个人憔悴得不成样子。 「吴二!」陈华隐快步冲到铁栏杆前,一把攥住了他的手。 吴二虚弱地抬起头,看清来人是陈华隐,先是一愣,随即猛地激动起来,撑着墙站起身,隔着栏杆死死抓住他的胳膊,语无伦次地急道:「兄长!你怎麽来了!我……我什麽都没说,我没把你供出来,你怎麽还是被他们……」 陈华隐心里一紧。 果然,对方终究还是冲自己来的? 他压下心里的惊涛骇浪,握紧吴二的手,急声问道:「他们对你做了什麽?有没有动刑?」 吴二虚弱地笑了笑:「也没什麽,只是用强光照着,不给我吃饭睡觉。」 此时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从后方传来:「叙旧的话有机会再说吧,你是何人?」 陈华隐转头看见一身白色西装丶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年轻人,心知是卢小嘉,当即愤然道: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就是陈华隐!《故事新编》是我写的,不知卢公子你抓我兄弟吴二作甚。」 「《故事新编》?」卢小嘉皱皱眉头,事实上他对昨天看过的这篇文章已经没太多印象了。 「不要跟我耍滑头!老实交代,你和陆依萍到底是什麽关系?」 他上下打量了陈华隐一番,见他眉清目秀,一身西装笔挺,突然像是想到了什麽,手腕一翻,手里的手枪直接顶在了陈华隐的额头上,眼神阴鸷:「你刚才说你是写文章的?莫非,你就是那个何书桓?」 这下,陈华隐彻底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可冰冷的枪口顶在额头上,生死就在一线间,他还是应激般地脱口而出: 「公子莫要凭空污人清白,我又怎麽会是何书桓那个渣男?」 卢小嘉立即追问:「这麽说,你认识他?」 陈华隐深吸一口气,明晃晃的枪口逼着他飞速冷静了下来。 他总算搞明白,眼前这位神经质的军阀公子,到底在闹哪一出了。 谁能想到,琼瑶阿姨的作品,威力竟然这麽大,能让一个纵横上海滩风月场的公子哥,读到走火入魔,把小说里的人物当成了真人! 他定了定神,语气平静下来:「我重新介绍一下,我是陈华隐,《烟雨蒙蒙》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创作的。陆依萍丶何书桓丶如萍,全都是我虚构出来的文学形象,这世间,根本没有这些人。」 「放你娘的屁!」卢小嘉厉声骂道,可随即又愣了愣,皱着眉盯着他,「你刚才说,你是《烟雨蒙蒙》的作者?那你为什麽要假借吴二的名字发表?」 陈华隐心里一阵无奈,暗骂这军阀当道的世道,简直比封建王朝还要荒唐,嘴上却不慌不忙地解释道:「我同时还在为《小说月报》供稿,卢公子应该知道,《小说月报》和《礼拜六》,素来理念不合,所以才用我兄弟吴二的名字来发表。」 卢小嘉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晌,终究不是蠢人,陈华隐这番话逻辑通顺,神色坦然,他已经信了七八分。可自己兴师动众把人抓来,闹了这麽大的乌龙,脸上终究挂不住,当即脸色一沉,怒喝道: 「好啊!原来就是你!你刚才说《故事新编》也是你写的?竟敢讥讽国府大员,妄议军政大事,来人,给我一起抓起来!」 身后的卫兵应声就要上前。 陈华隐心里把这位反覆无常的公子哥骂了千百遍,暗道今日之辱,日后定要加倍奉还,可眼下,必须先想办法自救。 他当即高声道:「且慢!卢公子莫非不好奇,陈某明明是男人,写起小说来,为何能把女子的心思丶情绪,拿捏得如此精准?」 这话果然戳中了卢小嘉的心思,他当即一挥手喝止了卫兵,挑眉道:「哦?说下去!」 陈华隐傲然一笑,语气里带着几分神秘的笃定:「无它,唯接触的女子多了,自然洞悉她们所思所想,懂得她们所求所愿。」 卢小嘉闻言冷笑一声,满脸不屑:「你这话是什麽意思?莫非觉得本公子接触过的女人,比你少?」 「不然。」陈华隐摇了摇头,一句话直戳要害,「以卢公子的身份,接触到的女人,不过是看中你的权势钱财,逢场作戏罢了,于你而言,不过是一件裹着人皮的玩物。敢问卢公子,你谈过恋爱吗? 这话瞬间戳中了卢小嘉的痛处。 他玩遍了上海滩的风月场,什麽样的女人都见过,可从来都是逢场作戏,用钱砸,用权势压,哪里懂什麽真正的恋爱?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被《烟雨蒙蒙》里的爱恨纠缠迷得神魂颠倒。 他脸上闪过一丝不自在,嘴上却依旧硬气,反问道:「听你这口气,莫非你谈过很多?」 陈华隐神秘一笑,编起瞎话来脸不红心不跳:「不瞒公子说,我毕业于美国卡塞尔学院,曾在学院图书馆中,偶得一本《798爱情圣经》,习得其中精髓后,纵横情场从未失手。明艳热情的金发女郎,柔顺精致的东洋女子,热情如火的桑巴姑娘,无不对我倾心相待。」 他微微昂首,掷地有声: 「上海滩人送外号——江南第一深情!」 第15章 情场幕僚 「你说你骑过大洋马,怎麽证明?」 【记住本站域名台湾小说网解书荒,t????w????k?????a????n????.c????o????m????超实用】 卢小嘉缓缓放下了顶在陈华隐额头上的手枪,却依旧没把枪收进枪套,一双眼睛上下打量着陈华隐,将信将疑。 民国人对于洋人总是有这种发自骨子里的自卑,他还从没听过有人敢拿外国女人吹牛皮,什麽「江南第一深情」的称号更是莫名其妙! 陈华隐嘿嘿一笑,心里早有了计较,不慌不忙开口道:「我听说卢公子前两年一直在日本留学,对东洋女子的温顺逢迎应当是很熟悉的了吧?」 这话一出,卢小嘉脸上瞬间露出了心照不宣的淫笑。他在日本留学那几年,别的没学明白,樱花巷里的温存倒是体验了个遍,陈华隐这几句话,算是精准戳中了他的喜好,先前的敌意也散了大半。 他收起手枪,往旁边的椅子上一坐,翘着二郎腿追问:「有点意思。那你倒说说,美利坚的女子,于床笫之间,又是如何作态的?」 这自然难不倒前世阅片无数的陈华隐。他清了清嗓子,语气笃定,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 「美利坚女子与东洋女子,恰恰是两个极端。东洋女子以顺为美,事事以男人为先,床笫之间也多是被动逢迎;可美利坚女子,最是热情奔放,颇有反客为主之意,半点不似东方女子的扭捏遮掩。」 卢小嘉听得眼睛都直了。他在上海滩,顶多高价玩过几个白俄舞女,正宗的美利坚女子,他还真没接触过。陈华隐说得有鼻子有眼,连细节都分毫不差,他心里已经信了五六分。 陈华隐见他这副模样,赶忙再添一把火,对着他侃侃而谈起来:「卢公子,你只当这是闺房里的乐子,可在西方,人家早把爱与性,当成一门正经的科学来研究了。我们东方人总把闺房之乐讳莫如深,把男女情爱当成才子佳人的风花雪月,可西方的学者早就说了,爱情的本质,是心理需求的双向满足,性不过是这种满足的外在延伸罢了。」 这话一出,卢小嘉瞬间坐直了身子,脸上满是新奇:「科学?情爱这种事,还能算科学?」 「怎麽不算?」陈华隐傲然一笑,把后世烂大街的两性心理学,借着「赛先生」的名头,包装得天花乱坠,「如今新文化运动天天喊着赛先生,可大多数人只知道物理化学是科学,却不知道,人心丶情爱,同样有规律可循,同样能用科学的法子研究明白。」 他往前凑了凑,一句话戳中了卢小嘉的痛处:「就拿公子你来说,你身边从不缺女人,可那些女人,看中的是你的督军府公子身份,是你手里的钱和权,她们对你的温顺讨好,不过是权衡利弊后的妥协。你用钱砸来的顺从,从来都不是真心,更不是爱情。我说的对不对?」 卢小嘉浑身一震,像是被人一拳砸在了心口上。 他玩遍了上海滩的风月场,什麽样的女人都见过,可从来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那些人要麽捧着他,要麽怕着他,谁也不敢戳破这层窗户纸。可陈华隐一句话,就把他这麽多年的逢场作戏,说得明明白白。 他连忙往前倾了倾身子,语气里满是急切:「陈先生,接着说!快接着说!」 陈华隐心里暗笑,面上却依旧从容,继续抛出金句:「西方的心理学研究里说,男女之间的相处,最忌讳的就是讲道理。女人要的从来不是对错,是情绪共鸣。她跟你说受了委屈,你跟她讲谁对谁错,那你就输了;你跟着她一起骂,一起共情她的委屈,她才会觉得你懂她。就像《烟雨蒙蒙》里的依萍,她要的从来不是何书桓跟她讲大道理,是他能站在她这边,懂她的恨,也懂她的苦。」 「还有,东方女性的含蓄,从来都不是口是心非,是她们的需求从来不会直白说出口,只会藏在话里丶藏在眼神里。你只看到了她们嘴上说的『不要』,却没看到她们眼里的『想要』,自然抓不住女人的心。」 「更别说,情爱从来不是单向的讨好,是双向的奔赴。你一味用钱砸,用权势压,换来的只会是畏惧,不是真心。就像你养一只鸟,天天把它关在笼子里喂山珍海味,它也只会想着飞走;可你要是懂它的鸣啼,知它的喜恶,它就算开着笼门,也不会走。」 一句句话,像是一把把钥匙,瞬间打开了卢小嘉十几年都没琢磨明白的情场死结。 他坐在椅子上,听得如痴如醉,嘴里不停念叨着「情绪共鸣」「双向奔赴」,越琢磨越觉得有道理,看向陈华隐的眼神,彻底从先前的骄横不屑,变成了满眼的佩服。 陈华隐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忍不住冒出奸计得逞的冷笑。 好家夥,自己一个前世连恋爱都没谈过几次的钢铁直男,竟然跑到民国来,给上海滩赫赫有名的纨絝公子上起了恋爱心理学课。他卢小嘉也算是有福了,谁让他放着好好的公子不当,非要来折腾自己和吴二兄弟俩,这点「学费」,算是收得合情合理。 旁边铁栏杆里的吴二,早就看呆了。 他原本还提着一颗心,生怕兄长惹恼了这位活阎王,两人都要栽在这龙华公馆里。可谁能想到,兄长三言两语,竟然把这位骄横跋扈的卢公子,唬得一愣一愣的,跟个虚心求教的学生似的。 「陈先生,你这套学问,我听了真是茅塞顿开,受益匪浅!」卢小嘉猛地一拍大腿,站起身来,满脸兴奋,「只是不知,这学问实践起来,又该如何操作?」 陈华隐心里咯噔一下。 坏了,装逼装过头了! 他之所以敢当着卢小嘉的面大吹法螺,就是料定以卢小嘉的身份,身边根本没有能让他实践这套理论的人。毕竟这套东西,脱离了阶级和时代,就是空中楼阁——你让一个军阀公子跟底层女子讲情绪共鸣,那不是天方夜谭吗? 可听卢小嘉这意思,他竟然真有个爱而不得的目标? 没等陈华隐想出应对的话,卢小嘉就一拍他的肩膀,哈哈笑道:「我看这样,陈先生,你从今日起,就来我这做个幕僚吧,别的事不用你管,专职帮我琢磨这情场之事!」 陈华隐大惊,连忙摆手推拒:「万万不可!卢公子,我受商务印书馆邝富灼先生重托,刚转为英文部正式编辑,身有公职,不可失信于人!」 「我让你失信于人了?」卢小嘉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手又不自觉地摸向了腰间的枪柄,语气里带着几分威胁,「我又不要你天天守在我公馆里,只需我有事找你,你随叫随到便是!怎麽,我卢小嘉的面子,你不给?」 陈华隐看着他摸向枪柄的手,心里把这反覆无常的公子哥骂了千百遍,可眼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咬着牙,忍辱负重地应了下来:「不敢,既然公子信得过,那但凭公子吩咐。」 心里却早已盘算开了:今日之辱,老子记下了,早晚找个机会,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就在这时,龙华公馆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夹杂着卫兵的厉声呵斥,还有一群人义正辞严的喊声,越来越近。 「我是《小说月报》总编辑沈雁冰!你们无故扣押商务印书馆编辑,到底凭什麽!」 「我是郑振铎!立即放人!」 「我是叶圣陶!你们若是敢伤人性命,我等即刻向全国报界丶向浙江督军府通电抗议!」 「放人!立刻放人!」 第16章 自有大儒为我辩经 监室里的几人,瞬间都愣住了。 卢小嘉脸上的笑意瞬间敛去,眉头猛地皱了起来,骂了一句:「他娘的,这帮酸文人,还真敢闯到龙华公馆来闹事?」 而陈华隐的心里,却是一股暖流涌过。 他临行前虽特意嘱咐吴凯去找沈雁冰,却也只是给自己的行踪报备一下,万万没想到,茅盾竟直接带着文学研究会的核心同仁,硬闯到了龙华警备司令部来要人。 这些人里,大多与他不过数面之缘,就算是打交道最多的茅盾,也称不上深交。 可民国的文人,骨子里偏偏就带着这麽一股子血勇在——大家有相同的文学主张,便是志同道合的同道,这份理念上的契合,本就不输世间任何一种交情,是灵魂深处的共振。 当即,茅盾见陈华隐随着卢小嘉走出龙华公馆的大门,似乎无甚异状,这才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 见卢小嘉又要发作,陈华隐立即抢先一步开口道:「卢公子,这些都是我的同僚和朋友,他们只是担心我的安危,并无冒犯公子的意思。」 卢小嘉冷哼一声,斜睨了他一眼:「你的朋友倒是不少。」 他嘴上虽横,心里却门儿清。以他的身份,收拾一两个落魄文人不算事,可真要跟上海滩这群知名文人群体撕破脸,那麻烦就大了。 卢家在上海的统治,只要捂住盖子就翻不了天,可偏偏这些文人手里的笔杆子,就有掀开盖子丶捅破天的本事,真闹得全国舆论哗然,就算是他爹卢永祥,也要头疼不已。 他当即摆了摆手,撂下两句话:「行了,你且去吧。只是记住,日后我叫你,你若敢不来,呵呵,后果你自己掂量。」 顿了顿,他又想起什麽,补充道:「还有,你今日跟我讲的那些情爱科学,回头整理整理,写本书出来发表,总好过你闲着没事对政府的事指指点点。对了,记得署上本公子的名字。」 说完,他带着卫兵扬长而去,压根没想着派人盯着陈华隐——卢家在上海一手遮天,他有这个自信,陈华隐绝不敢跑,也跑不掉。 只留下陈华隐站在原地,满头黑线。好家夥,自己随口编的恋爱心理学,这位公子哥竟然还想出书扬名,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他一走,陈华隐才有精力仔细打量这次来的都有谁。 茅盾笑着道:「我们文学研究会在上海的同仁,今日也算全伙在此了!」 这是水浒传中梁山好汉常喊的黑话,于是众人都笑。 叶圣陶也笑着打趣:「你要是再晚出来片刻,我们这帮人,怕是真要学梁山好汉,闯进来劫法场了!」 陈华隐也跟着笑,拱手对着众人连连道谢:「我哪里当得起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正说着,一个稚嫩却满是愤懑的声音响了起来:「陈先生!他们到底为什麽抓你?是不是你写的《故事新编》,刺痛了那些大人物的脸皮?这些军阀实在无耻,不解决问题,反倒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陈华隐定睛看时,却是自己那日见过一面的本家学徒,倒是没想到他竟也在队伍里,此时更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 陈华隐脸上瞬间泛起讪讪的神色,嘴里亦是难以启齿。 他被卢小嘉盯上,哪里是因为忧国忧民的《故事新编》?分明是因为发在鸳蝴派阵地《礼拜六》上的言情小说《烟雨蒙蒙》,恰恰是当时怕茅盾见怪让吴二署了名,这才闹出这麽大一场乌龙。 就在这时,茅盾恰如其分地开了口,眼睛却似笑非笑地看着陈华隐,显然对事情的原委已经了然: 「好了,我看华隐这位兄弟身子不大好,烦请诸位先带他去附近的西医馆看看,有没有什麽大碍。我单独与华隐说几句话。」 茅盾在这群人里威望极高,他一开口,众人都纷纷应下,扶着吴二先行离去。 「华隐身体无碍吧?我们走走?」茅盾先开了口,语气里满是关切。 「无碍。」陈华隐自无不从的道理,立即快步跟上,两人便这样沿着黄浦江岸慢慢踱步。 江风带着水汽吹过来,裹着几分春寒。 「听卢小嘉似乎还缠着你?」 陈华隐苦笑一声,犹豫了片刻,还是把方才在监室里,为了脱身胡诌情爱科学,反倒被卢小嘉缠上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说起来也是荒唐,我不过为了脱身编了段瞎话,没想到他竟真的信了,还让我去给他当幕僚。」 茅盾却是正色道:「你说的这两性心理学,我听着倒也有些意思。若是国家安定,好好研究这麽一门学问,也未必不是一件大有可为的事。」 见陈华隐满脸愧色,茅盾忍不住哈哈大笑,伸手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不必一副对不起我的样子。你猜,我第一次看到那篇《烟雨蒙蒙》时作何感想?」 陈华隐好奇道:「莫非雁冰兄当时就猜出是我了?」 茅盾摇头道:「那倒没有,却也猜到这篇文章的作者,定然是搞新文学的同仁。鸳蝴派包天笑那伙人哪里写得出这样的文章?」 「那帮鸳蝴派的老文人,写了一辈子才子佳人,却写不出陆依萍身上那股子反抗的劲儿,更写不出父权压迫下,女性的挣扎与不甘。他们的故事里,女子永远是依附男人的菟丝花,可你笔下的依萍,是带刺的玫瑰,是敢跟命运对着干的人。」 随即严肃道:「搞新文学本不该有门户之别,我们文学研究会也不是要搞小圈子排斥异己,只是为了正本清源,我反对鸳蝴派只是因为他们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肯接受新的事物。南方孙文先生有句话:『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于文学也是一样的。」 「年轻人喜欢写情爱故事,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没什麽好苛责的。」茅盾忽然话锋一转,笑着问道,「对了,你这故事里,陆依萍和何书桓,最后没成吧?」 陈华隐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下意识地「啊?」了一声。 「我猜,结局定是悲剧。」茅盾看着翻涌的江面,缓缓道,「依萍的反抗,是对着整个吃人的旧礼教丶旧制度,可她把希望寄托在了何书桓身上,这份爱情,终究抵不过阶级的鸿沟丶制度的压迫。你写的从来不是才子佳人的风月,是借着情爱,写这个吃人的社会,写被压迫者的反抗与不甘。」 他转过头,目光灼灼地看着陈华隐:「华隐,你写大禹,写埋头苦干的实干者是中国的脊梁;你写依萍,写被压迫者的反抗与不甘。你看得到阶级的压迫,看得到底层人的苦难与挣扎。」 原来我是这麽想的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自有大儒为我辩经? 只是....... 「雁冰兄,你……为何如此信我?」陈华隐的声音有些发涩。 茅盾笑了,语气无比坚定:「能说出『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这句话的人,绝不是趋炎附势丶浑浑噩噩之徒。」 江风再次吹过,掀起两人的衣摆。茅盾停下脚步,看着陈华隐,郑重地问道: 「华隐,我问你,你对马列主义,是怎麽看的?」 第17章 露兰春 多年以后,面对种种艰难与荆棘,陈华隐都会想起和茅盾先生一块在黄浦江边漫步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面对茅盾郑重的发问,他迟疑片刻,还是选择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 【记住本站域名台湾小说网超便捷,t????w????k?????a????n????.c????o????m????随时看】 「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一经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就将使中国革命的面目为之一新。」 那天,他说了很多话,也做出了一个足以改变他一生的选择。 当然也知道了一些自己之前不知道的事,比如说早在1920年,这位在后世以作家闻名的茅盾先生就由李达丶李汉俊介绍加入了由自己另外一名更出名的本家建立的上海红色小组; 比如说还是这位茅盾先生甚至以「锺英」的代号担任中央直属联络员...... 平心而论,做出这样的决定在1921年的民国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可陈华隐从未后悔。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民国的文人们,大抵是「迷茫」。他们身处黑暗之中,不知道哪条路能救中国,只能一次次摸索,一次次碰壁。有人在这过程中丢了初心,有人在这过程中付出了生命。 而作为唯一知道终点的光亮在何处的人,他又怎麽能视而不见? ----------------- 1921年的春天,茅盾他们在时代的洪流里迷茫,卢小嘉也在迷茫。 自从被陈华隐灌了一脑子「爱与性的科学」,这位纨絝公子私下里没少揣摩,越琢磨,越觉得陈华隐说的句句在理,简直是情场圣经。 于是没过几天,陈华隐这个「特聘幕僚」,就接到了他的徵召。 电话是直接打到商务印书馆英文部的,陈华隐只能无奈地放下手上的工作,走到馆门口,一眼就看见一辆银色涂装的豪华轿车横停在路边。 卢小嘉翘着腿坐在驾驶座上,正极不耐烦地按着喇叭,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该死!这竟然是一辆劳斯莱斯40/50hpsilverghost!这车他甚至在后世的拍卖会上还见过! 陈华隐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后世他只在顶级拍卖会上见过这款传奇车型,如今亲眼看着这辆工业杰作停在1921年的上海街头,同一条街上还能看见光着脚捡煤渣的孩子,天晓得这是何等割裂的视觉感受! 如果他知道这辆车的落地价高达20000银元,他或许还会更惊讶一些——合着原主输掉的陈家几代人攒下的家产,在卢小嘉那也就堪堪只够买个车架子。 真就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在乱世之中,拿锄头把子的想要和拿枪杆子的比财富未免还是太过于不自量力了! 「愣着干什麽?上车!」卢小嘉不耐烦地喊了一声。 陈华隐拉开车门坐上副驾,目光忍不住在车内扫过。大面积的真皮包裹丶手工打磨的胡桃木饰板丶精致的手工缝线,很难想像这是百年前的工业产物,唯独没有安全带这一点,让他很不习惯。 虽然是翘班出来,又坐着豪车,陈华隐却半点喜意都没有,小心翼翼地问道:「公子,我们这是去哪?」 卢小嘉把一辆劳斯莱斯开出了坦克横冲直撞的架势,闻言邪魅一笑:「叫你这个恋爱专家出来,当然是去找女人。」 他顿了顿,又吊儿郎当地补了一句:「老话讲,家花不如野花香,野花不如别人家的家花香……」 这俗语是这麽说的吗?陈华隐闻言大汗,心里暗自吐槽。 好家夥,没想到卢小嘉还有曹丞相同款的人妻之好!也难怪以他的身份,在上海滩竟还有让他觉得棘手的女人! 如若陈华隐前世能够对民国历史更了解一些便会知道,卢小嘉这厮哪怕在他爹兵败离沪后也没消停,甚至把主意打到了末代皇帝溥仪的弟媳唐怡莹身上,勾搭成奸后还涉嫌盗取醇亲王府大量古董字画。 而在他生命的最后陪在他身边的女人,曾经也是上海滩一位着名西医的妻子。 可这却苦了陈华隐了。且不说他本就是个纸上谈兵的「伪专家」,就算真有这本事,又怎麽能帮着卢小嘉去干勾引人妻的龌龊事?那不成了高衙内身边助纣为虐的陆谦了吗? 卢小嘉的话题跳得飞快,忽然问道:「你对海派京剧,有没有什麽了解?」 陈华隐恳切答道:「我自小对此不感兴趣,实在谈不上什麽了解。」 这却是实打实的大实话,作为生在娱乐性活动爆炸性丰富的21世纪青年,实在很难对台上画着脸谱丶咿咿呀呀唱着的京剧提起兴趣,就算在晚会上看见,也向来是当成尿点跳过。 真要说了解,大概也就比后世短视频平台那些连京剧和戏腔唱法都分不清的那些群体强些。至于什麽这派那派的,就更是两眼一抹黑了。 卢小嘉脸上瞬间露出了不满意的神色,撇着嘴道:「当真是孤陋寡闻。你听好了,所谓海派京剧,自然是与京派相对,又称南派丶外江派,自前清同治年间传入上海,与当地徽戏丶梆子融合,最是讲究新奇热闹,与时事贴得也紧。」 陈华隐连忙拱手:「卢公子果然博学。」 心里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想不通这位纨絝公子跟自己说这些,到底是何用意。 卢小嘉和历朝历代的纨絝子弟一个模样,正经学问一窍不通,可在玩乐的门道上,却是实打实的行家,当即侃侃而谈: 「若论海派京剧的名家,首推麒麟童周信芳,六岁学戏,七岁登台,一身本事无人能及,只可惜眼下不在沪上。依我看,如今上海滩的海派京剧头把交椅,当属露兰春。」 得!关键信息get! 他才不信卢小嘉会对什麽麒麟童丶什麽京剧艺术真感兴趣,绕了这麽大一圈,合着就是看上了人家唱戏的女演员,馋人家身子,多新鲜嘛? 他当即试探着问道:「这位露兰春老板,莫非已经名花有主了?」 卢小嘉哼了一声,脸色沉了几分:「现在还没有,不过也快了。」 话音刚落,他猛地一脚踩下刹车,那辆价值两万银元的劳斯莱斯银鬼,被他停出了一个歪歪扭扭丶不堪入目的角度,让前世科目二倒车入库连挂两次的陈华隐,都不由得为之侧目。 「到了!」卢小嘉推开车门下车,抬了抬下巴,指着眼前气派的戏院,「上海共舞台,又叫齐天舞台,你难道不知道这是谁家的产业?」 陈华隐抬眼望去,只见戏院门前挂着巨大的霓虹招牌,门口人头攒动,卖瓜子茶水的小贩丶拉黄包车的车夫丶来看戏的达官贵人挤得水泄不通,锣鼓声丶胡琴声丶叫好声隔着老远就能传过来,热闹非凡。 还没等他应声,卢小嘉就嗤笑一声,语气里满是不屑:「露兰春才来两年,就被捧成了这里的当家台柱,莫非黄金荣那个老帮菜,也和本公子一样,真懂什麽京剧艺术不成?」 第18章《枪毙阎瑞生》 黄金荣?? 陈华隐只觉得一阵头大,心累得不行。 这上海滩的地界,青帮当真是无孔不入。他穿越到此地不过月余,竟然已经和青帮三大亨里的两位,都间接打过了交道。 值得一提的是,所谓的上海青帮三大亨的称呼来自于1918年黄金荣丶杜月笙丶张啸林三人合夥成立三鑫公司,并不代表这三人在上海滩就是一个平起平坐乃至分庭抗礼的地位。 事实上,至少在眼下1921年的上海滩地下世界,黄金荣就是说一不二的绝对龙头,其他两位只能附于骥尾罢了。 包括后世有好事之徒拿他和电视剧《狂飙》中的高启强比较,那也是极其可笑的。 别的不说,黄金荣除了青帮第一大佬的身份,还有个法租界巡捕房华人督察长的头衔,这是彼时华人在法租界能坐到的最高警职,手握租界的治安与执法权。如此权势,怕是高启强做梦都不敢想的。 当然,手握浙沪军权的卢家,权势自然还在黄金荣之上,卢小嘉也没道理会怕了黄金荣。可问题是,你们神仙打架,把他陈华隐一个小文人卷在里头算什麽事? 主动牵头帮卢小嘉勾引黄金荣看上的女人?这是生怕自己死得不够快,回头被人装进麻袋沉黄浦江吗? 好在卢小嘉虽然满脑子都是男欢女爱,对看戏也是实打实的热忱,当下没再提这茬,径直领着陈华隐上了二楼位置最好的欧式包厢。 包厢里铺着厚地毯,摆着蓝皮软椅,冷暖气齐全,临窗的位置正对戏台,能清楚看见台上的一颦一笑。 这倒让陈华隐松了口气,一边在脑子里飞速琢磨着脱身的对策,一边分神看向戏台,想瞧瞧这让上海滩万人空巷的海派京剧,到底是个什麽名堂。 「各位来宾,各位老板,夜安!今日本台,上演新编时装京戏,头本《枪毙阎瑞生》!」 铜喇叭的嗡鸣混着全场的喧闹,报幕员顿了顿,拔高了声调报起了主演:「阎瑞生,由林树森老板扮演!被害『花国总理』王莲英,由露兰春老板扮演!」 「好——!」 台下的叫好声此起彼伏,几乎要掀翻戏院的屋顶,可陈华隐却直接傻眼了。 这莫名其妙的戏名也就算了!可这男女主角一亮相,男的西装笔挺,手里拄着根文明棍;女的乾脆就是旗袍加丝袜的穿搭,这审美哪怕对一百年后的老色批而言也丝毫不过时呀! 可你他喵的告诉我,这是京剧?! 「这就是露兰春!怎麽样?是不是够劲儿?」一旁的卢小嘉对此显然司空见惯,只是凑过来,一脸邪笑地撞了撞他的胳膊。 陈华隐这才把注意力从这颠覆认知的时装京剧上,转移到了露兰春身上。 其实这也没什麽必要,青帮大亨和军阀公子的双严选哪能差得了? 按陈华隐的眼光,露兰春是典型的甜媚挂长相,非要说倒有点像年轻时的钟楚红。圆脸白皙丶眉眼灵动,一双大眼水汪汪带媚气,笑时浅浅酒窝,甜得勾人。 更惹眼的是她的身段。她生得高挑,曲线玲珑,旗袍紧紧裹着身子,把纤腰不盈一握的线条勾勒得淋漓尽致,尤其是一双裹在丝袜里的长腿,笔直匀称,踩着高跟鞋在台上走两步,腰肢轻摆,烟视媚行,看得台下的男人们眼睛都直了。 就在这时,锣鼓点猛地响了起来,戏正式开场了。 阎瑞生张口就是字正腔圆的西皮原板,唱自己洋行上班丶赌钱欠债丶走投无路的窘境,这倒和陈华隐的开局有些像。 不过陈华隐选择抄书糊口,人家选择劫道杀人;陈华隐是严肃文学通俗文学两手抓,他是劫财劫色全都要。 这是发生在1920年7月的真实案件,露兰春饰演的名妓王莲英号称『花国总理』,也就是一个类似花魁的称号。该事件在当年的上海滩引起轩然大波,只能说人家海派京剧紧贴时事的名头真不是盖的。 剧情一路推进,紧接着便是阎瑞生盯上了「花国总理」王莲英的名贵钻戒,假意邀她坐车出游,在郊外劫财杀人,把尸体抛进了麦田里。 露兰春在台上唱着自己的天真不设防,唱着被劫持时的惊恐绝望,一颦一笑,一哭一闹,都把人物的情绪拿捏得入木三分,连陈华隐这个对京剧一窍不通的外行,都看得入了神。 戏到终局,巡捕房抓住了潜逃的阎瑞生,判了枪毙的死罪。 「砰!」 后台一声炸响,是提前备好的鞭炮,模拟枪响。台上饰演阎瑞生的林树森应声倒地,一动不动。 瞬间,全场彻底疯了! 震耳欲聋的叫好声丶拍巴掌的声音丶往台上扔银洋铜元的脆响,混在一起,差点把共舞台的屋顶都掀了。 卢小嘉也跟着拍了两下巴掌,转头看向陈华隐,挑眉问道:「戏演完了,有什麽想法?」 陈华隐其实没什麽想法。他很难共情台下观众的激动,说到底,不过是民国娱乐太过匮乏,看着作恶的坏人被当众枪毙,就足够让百姓们兴奋不已了。 若是台上演一出《枪毙卢小嘉》,他说不定也舍得把自己写小说赚来的大洋,往台上撒两把。 心里吐槽归吐槽,嘴上却只能敷衍着笑道:「两位老板的功力着实令人叹为观止,唱念做打无一不精,怕是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你个外行,还一本正经评价上了?」卢小嘉冷哼一声,身子往前凑了凑,眼神里满是势在必得,「我问的是,对拿下露兰春,你有什麽想法?」 得!绕了一大圈,这厮的心思,终究还是在人家女演员身上! 陈华隐别无他法,只能拿出之前想好的说辞推诿:「卢公子,我们书里这套学问是科学,不是玄学。我与这位露兰春小姐素不相识,也不了解她的性格品性丶喜好厌恶,如何能为公子筹谋啊?」 卢小嘉在日本留过几年学,对「科学」这种洋概念,向来带着几分莫名的尊敬。 他闻言思忖片刻,点了点头,觉得陈华隐说得确实有道理,随即眼睛一亮:「我这里倒有桩差事,正好交给你去办,顺便也让你跟她接触接触,摸清楚她的性子。」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是一枚鸽子蛋大小的钻戒,在包厢的灯光下,闪得人眼睛都花了。 「你替我把这个送给她。」卢小嘉把盒子推到他面前,可话刚说出口,又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麽,皱着眉喃喃自语,「不对,我上次是不是听你说过,钱是给女人看的,不是给女人花的,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这次陈华隐回答得斩钉截铁:「没有!陈某绝对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第19章 段位好高 「陈先生,要咖啡还是茶?」 陈华隐终究还是赶鸭子上架,打着浙江督军府的名号,一路畅通无阻地进了共舞台的后台。 名动上海滩的露兰春老板,就在后台旁的独立小休息室里接待了他。 「咖啡就好,多谢。」陈华隐随口应着,眼睛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了眼前的女郎身上。 此时对方还没来得及换下戏里的旗袍,一身酒红色的真丝旗袍,开叉几乎开到了大腿根部,修长浑圆的双腿被薄如蝉翼的肉色丝袜裹着,在休息室的暖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露兰春斜斜地靠在高脚吧台椅上,一双长腿交叠,翘出一个惊心动魄的弧度,裹着丝袜的小脚踩着高跟鞋,微微晃着,一种似乎经过特殊训练的斜眼看人更是让两世为人的陈华隐有些难以招架。 该死,他哪里是什麽情场圣手?都怪自己当初逞能,非要给卢小嘉讲什麽情爱科学,如今倒好,把自己架在火上烤了。 「露兰春小姐……」 话刚出口,陈华隐立刻察觉到不对。露兰春是人家的艺名,这般称呼,多少有些不伦不类。 他当即改口问道:「不知露兰春老板本姓是什麽?」 「忘了。」露兰春随手燃起一支香菸,漫不经心地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小女子八岁那年,父亲就病故了,家产被族里的叔伯侵吞乾净,母亲改嫁,继父转头就把我送进了戏班子学戏。从那时起,我就叫露兰春了,至于原本姓什麽丶叫什麽,倒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陈华隐闻言心头一凛。 他前世看过《霸王别姬》,对那句「要挨多少打,才能成角儿啊」印象极深。这个年代,能在上海滩唱红的角儿,幼时哪一个没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 露兰春显然也不例外,以至于要通过忘记自己的本名,与过去的自己彻底割裂。这在心理学上,分明是创伤后的自我防御。 「陈先生这是在心疼我吗?」 只见对面的露兰春微微垂眼,眉梢眼角染上几分哀戚,一副楚楚可怜丶我见犹怜的模样,却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小女子这身世,确实是教人心疼呢。这辈子能求的,不过是守着自己清白的身子,找个好郎君,求个下半生无忧罢了。」 话说到这里,她忽然往前凑了凑,身子微微前倾,亲启檀口将一个烟圈吐在陈华隐的脸上: 「陈先生来这儿,是替浙江督军府的卢公子做说客的吧?那不如请陈先生替小女子的终身大事考量考量,卢公子,到底是不是我的良配呢?」 陈华隐极其难得地被人问得哑口无言了。 他几乎已经在心里惊叫出声了: 这女的段位好高!自己这个可怜的工科生要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中了,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啊! 他虽然自诩脸皮厚些,但做人的良知总归是有的,怎麽也说不出「卢小嘉是良配」这种昧良心的话来。 既然如此,陈华隐也就破罐子破摔道:「莫非锦镛先生是姑娘心中的良配?」 锦镛,是黄金荣发迹后,为了附庸风雅给自己取的字。只是文人圈子从来没认过,黄金荣自己也极少用,陈华隐此刻提出来,自然带着几分讽刺的意味。 「你是说公公?」露兰春眼波流转,似笑非笑。 陈华隐则是听得一头黑线,这又是什麽鬼称呼? 露兰春一眼就看穿了他的疑惑,笑着解释道:「我自是公公门徒张师的养女,不喊他公公又该喊什麽?」 她说着,又蹙起眉头,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陈先生替小女子考虑得很周到,毕竟公公今年已经五十三岁了呢。更何况,公公的发妻阿桂姐,可是经营妓馆起家的厉害角色,我若是嫁过去,未必能有容身之地呢。」 话音刚落,露兰春又嫣然一笑道:「不过公公虽然老了,但他的钱财和势力还在呀,所以还是选他比较好咯。况且公公是真的很喜欢我呢,甚至为了我,动了和阿桂姐离婚的念头。要知道,公公当年能起家,全靠着阿桂姐的助力啊。」 陈华隐再次陷入了无言以对的境地。 他还是低估了眼前这个女子。 对方竟就这般坦坦荡荡地,把自己赤裸裸的野心摊在了明面上,甚至不甘心只做个姨太太,竟要逼着黄金荣和发妻林桂生离婚!天晓得她到底给黄金荣灌了什麽迷魂汤! 她口中的阿桂姐本名林桂生,陈华隐也是向来知道的。此人可不仅仅是黄金荣在家相夫教子的贤内助,更像是黄金荣青帮势力的合伙人,是真正能撑起半边天的女人。黄金荣若是真和她离了婚,无异于自断一臂。 露兰春似乎是说累了,将头轻轻靠在吧台边,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般,偏着头看向陈华隐,声音软了下来: 「陈先生是不是觉得,我势利丶贪婪丶不知廉耻?可我们女人家,这辈子究竟能求些什麽呢?找一个值得爱的人,来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恋?」 她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可惜没有合适的人啊。不然说不定,我也会像陆依萍爱上何书桓那般,飞蛾扑火丶奋不顾身呢。那麽陈华隐先生,会不会给我带来一个新的选择呢?」 我这是……被撩了? 陈华隐后知后觉,脑子宕机了一瞬,随即更加后知后觉地问道:「你……知道我是谁?」 在他的认知里,自己是《烟雨蒙蒙》真正作者这件事,在上海滩文坛,应该还是个秘密才对。 「陈先生这两天都不看报纸的吗?」露兰春嗔怪地斜睨了他一眼,纤纤玉手拿起桌上的一本杂志,递到了他面前。 只见是最近一期的《东方杂志》,在其中一个版面赫然是他陈华隐的帅照。 再看文章标题,格外醒目:文坛新星突起,十八岁陈华隐,《理水》《烟雨》双璧生辉 撰稿人——沈雁冰。 陈华隐看着那行字,再次陷入了沉默。 他今天算是明白了,自己来这一趟,从一开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露兰春却撑着下巴,巧笑倩兮地看着他,眼波流转,媚意横生:「十八岁,真是年轻,比姐姐我还小三岁呢。陈先生,我可是你的忠实书迷哦。」 第20章 《致橡树》 是书迷就好,不是人迷就行。 陈华隐此时已经将心态调整过来了。他已经发觉,在过去的不到半小时时间里,谈话的节奏始终被对方牢牢掌控,以至于他从头到尾都处于一个极其被动的境地。 这当然是因为卢小嘉派给他的这桩差事,实在太过尴尬离谱。与他前世作为工科狗,缺乏和漂亮女人打交道的经验肯定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现在好了,管他什麽卢小嘉丶黄金荣,都先见鬼去吧。既然是书迷,那大家就聊聊书,这才是作家的老本行嘛! 陈华隐笑着开口:「倒是没想到,露兰春老板平日里唱戏之馀,也会看我写的闲书。」 「其实其它鸳蝴派的书也有看,我们这些梨园行当里的人,台上演的便是忠臣孝子,才子佳人,演的多了难免也就信了,想像自己也是那样的人。」 露兰春说这话时,声音轻轻的,似乎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怅然。说完她顿了顿,抬眼看向陈华隐,语气里带着几分真切的激动:「不过陆依萍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原来一个女子,也可以做这麽多事。她敢跟手握兵权的父亲对着干,敢把爱情当作武器,去报自己受的委屈,这太妙了!我若是能有她一半的勇气,或许……」 话说到一半,她便停住了,只是垂着眼,看着杯里晃动的咖啡。 陈华隐却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连忙打断了她对陆依萍的「崇拜」。 合着他写这书是号召大夥像陆依萍学习的是吧? 他不知道的是,在原时空里,露兰春的人生经历简直要比陆依萍更加传奇了—— 被迫嫁给黄金荣后,露兰春偶然认识了上海颜料业富商薛宝润的二儿子薛恒,随即就一见锺情,自以为遇上了能托付终身的良人,竟铤而走险,盗走了黄金荣藏着所有机密和把柄的皮包,以此要挟,逼着黄金荣和她离了婚。 再嫁后的日子并未如她所愿,颠沛流离,不过三十几岁便病逝了。 很难想像拿捏青帮大亨的手腕与无与伦比的恋爱脑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这点倒也和陆依萍很像,也难怪对方竟会把陆依萍视作知己了...... 陈华隐沉吟片刻后问道:「你应该还不知道《烟雨蒙蒙》最后的结局吧?」 「啊!」露兰春小声惊叫一声,用手把双耳堵上,一眼嗔怪地看了陈华隐一眼。 都说女人的眼睛会说话,不用听陈华隐也知道它说的是:剧透狗滚啊! 她终究还是忍不住把手指松开一条缝,小心翼翼地看着陈华隐,声音软了下来,带着藏不住的急切:「那……依萍的复仇,成功了吗?」 陈华隐沉声道:「成功了,如萍自杀了,陆振华气急攻心病死,整个陆府分崩离析。」 露兰春脸上的笑意瞬间敛去,握着咖啡杯的手微微收紧,急声追问:「那依萍呢?她最后怎麽样了?大仇得报,她应该过得很好,对不对?」 「她什麽都没得到。」 陈华隐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几分郑重:「仇报了,可她爱的人走了,恨的人死了,最后只剩下她一个人,站在漫天烟雨里,守着无尽的悔恨和空荡的前路。从她决定把爱情当成复仇的武器那一刻起,这个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他看着露兰春眼里的迷茫,一字一句地说道:「人终究不是冷血动物,爱情更不是可以随意算计丶操纵的工具。你把它当武器,就注定会被它反噬。用仇恨驱动的人生,就算赢了,也只会落得一场空。靠依附别人丶算计别人得来的东西,终究是握不住的。」 露兰春怔怔地坐在那里,半天没有说话。 她脸上那副精心拿捏的丶风情万种的神态,此刻尽数褪去,眼里只剩下茫然无措。没有了刻意的逢迎和算计,她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了,像个刚走出校门丶对前路满心困惑的女学生——说到底,她也不过才二十一岁而已。 良久,她才回过神来,抬手抹了抹眼角,又恢复了先前那副巧笑倩兮的模样,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洒着金粉的薛涛笺,推到了陈华隐面前。 「和陈先生聊天,真的很开心,也很受教。」她拿起一支钢笔,递到陈华隐手里,眼波流转,「不知陈先生愿不愿意,给我这个小书迷,留下点什麽?」 陈华隐握着钢笔,下意识地就想拒绝。 这薛涛笺,自古便是女子用来写情诗丶寄情思的,自己一个大男人,在这上面写东西送给她,又算怎麽个事? 他两世为人,始终守着一个朴素的道理:不娶何撩。他承认露兰春确实明艳动人,可他对她从无半分男女之情,更不想平白招惹这段是非。 更何况,后世能抄的丶写给女子的诗词本就没几首,还是得省着点用才是。 可看着眼前的薛涛笺,再想起露兰春注定坎坷的一生,想起方才她眼里的迷茫,他心里又生出几分触动,想了想还是提笔在薛涛笺上落下一行字—— 《致橡树》 这首诗是前世诗人舒婷的代表作,后世每一个孩子都会在中学课本上学到。 这当然不是情诗,但陈华隐觉得对方会需要它。 民国的女性,在后世风评普遍不佳,哪怕是林徽因也饱受争议。 这大抵是因为在她们心里,旧的礼教体系被冲击得摇摇欲坠,新的价值体系却还未建立起来。她们喊着独立丶平等丶自由恋爱的口号,可骨子里,却对女性在这个新时代里,到底该扮演什麽样的角色丶该走什麽样的路,满心迷茫。 或许,舒婷的这首《致橡树》,才是她们此刻最需要的东西。 露兰春好奇地凑过来看,起初脸上还带着几分嬉笑,可随着一行行字看下去,她脸上的笑意渐渐敛去,神情越来越严肃,连呼吸都放轻了。 待陈华隐落下最后一笔,她拿起那张薛涛笺,指尖轻轻拂过纸页上的字迹,轻声读了出来: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也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丶风雷丶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丶流岚丶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露兰春抬起头时,眼里已经泛起了一层水光,却又亮得惊人,像是有什麽东西,在她心里彻底醒了过来。她紧紧攥着那张薛涛笺,看着陈华隐,声音微微发颤,却无比坚定: 「我明白了。陈先生,这是我这辈子,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第21章 挟洋自重 尽管卢小嘉交给他的任务完成进度无限接近于0,但也不妨碍陈华隐从上海共舞台出来就立马去找对方汇报工作了。 「什麽?东西被退回来了?」卢小嘉眉头一拧,当即就要发作。 「卢公子息怒,这事真不能怪我。」 陈华隐当然也不是来自投罗网的,把提前备好的说辞娓娓道来,「那露兰春其实就是个恋爱脑,被我三言两语已经说得动了心了,奈何黄金荣看得太紧,这才不敢收下公子的好意。」 本书由??????????.??????全网首发 「恋爱脑是什麽?」卢小嘉有些好奇地问了一嘴。 陈华隐也就耐心解释道:「就是一谈恋爱就把爱情当成人生全部,全身心围着对方转。」 卢小嘉冷哼一声,事实上他之前就做过类似的尝试,对这个结果早有预料,却依旧不肯善罢甘休:「你就不能再鼓动一下她,让她来个红拂夜奔?」 陈华隐吓了一跳,这红拂夜奔说的是隋末杨素府中侍妓红拂,一眼看中来府中献策的布衣英雄李靖,并连夜与他私奔闯荡江湖的旧事。 这卢小嘉还真是长得丑想得美,竟然自比李靖了,人家露兰春可对他一点意思都没有! 他连忙摇头,正色道:「万万不可!黄金荣将其视作禁脔,看管极严,杨素若也像其一般心胸狭隘,想必红拂也不能成功。」 见卢小嘉脸上又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陈华隐赶忙抢先一步开口:「不过公子,我这里倒有一条计策,不知公子愿不愿意听一听?」 「哦?计将安出?」卢小嘉眼前一亮,很夸张地用京剧唱了一句作为回复。 陈华隐故意压低了声音,凑近了几分:「我听闻,黄金荣动了心思,要和发妻林桂生和离,把露兰春扶正当正房太太。」 「此话当真?」卢小嘉闻言瞬间坐直了身子,脸上满是震惊。 这消息对他而言,绝不是什麽好消息。他卢小嘉玩归玩,闹归闹,却绝不可能娶一个戏子做正妻,否则岂不是成了全上海滩的笑柄? 可转头见到陈华隐一脸神秘的模样,也是若有所悟,试探着问道:「你的意思是......」 「正是。」陈华隐微微一笑,抛出了自己的计策。 「黄金荣有休妻扶正的念头,林桂生又岂是甘心被扫地出门的人?公子只需把这消息悄悄散布出去,黄金荣的家宅先就得乱成一锅粥。林桂生是何许人?黄金荣能有今天,全靠她一手扶持,她一旦闹起来,黄金荣自顾不暇,哪里还有心思看管露兰春?到时候公子自然就有可乘之机了。此乃驱虎吞狼之计。」 「好一个驱虎吞狼之计!」卢小嘉猛地一拍大腿,喜形于色,指着陈华隐哈哈大笑,「你们这些文人果然一肚子坏水!」 「赏你了!」卢小嘉随手就把桌上那个被退回来的丝绒盒子丢给了陈华隐,这钻石目测也有一克拉的样子,怕是少说值500大洋,于是陈华隐把什麽文人风骨暂时抛到了脑后,拱手谢道:「多谢公子赏赐!」 他顺势又开口:「对了公子,上次您让我把那套爱与性的科学整理成书,我这几日思来想去,决定闭门在家,专心把这本书写出来,也好早日给公子一个交代。」 卢小嘉此时心情正好,哪里会跟他计较这些,大手一挥道:「行,你去吧!这几日我不找你便是,等书写好了,第一时间拿给我看!」 总算把这位喜怒无常的纨絝公子搪塞过去,陈华隐从卢公馆出来,坐上黄包车往宝山里去,只觉得浑身都脱了力,身心俱疲。 这种事可一可二不可再三,自己和卢小嘉这般虚与委蛇,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位公子哥骄横跋扈丶反覆无常,撕破脸不过是早晚的事。 届时若是卢小嘉依旧能无所顾忌,随便找个由头就把他抓进龙华公馆,他又该如何应对? 陈华隐恨恨地想:要自己是鲁迅胡适这样的文坛领袖,他卢小嘉敢麽? 在民国混,名气很重要啊! 但陈华隐显然没办法在短期内把名望刷到胡适丶鲁迅的地步。思来想去,他终究是琢磨出了一条捷径来—— 「挟洋自重」! 当然,他绝不会去给洋人当狗腿子,欺压同胞,这四个字,终究是要打上引号的。 如今的上海滩,说白了就是「卢与洋,共天下」。洋人的租界号称国中之国,哪怕卢永祥手握十万大军,在洋人面前,也免不了处处掣肘,难以伸展。 若是能在上海滩的洋人圈子里打出名气,和各国使馆丶洋商团体搭上关系,就能让卢小嘉彻底投鼠忌器。而要做到这一点,最快的法子,莫过于写出一部能在洋人圈子里得到广泛认同的作品。 思绪兜兜转转,终究还是回到了那个经典的问题上:抄什麽?怎麽抄? 既然把目标读者定在洋人身上,那可供选择的范畴顿时就缩小很多了。 洋人也是人,只要是人,阅读习惯就有雅俗之分。 有了先前的成功,陈华隐也是路径依赖,准备雅俗一手抓,全都要。 俗的内容,陈华隐瞬间就有了主意,灵感反倒来自卢小嘉的指派——他决定直接照抄斯腾伯格的《爱情心理学》。 就是提出「亲密+激情+承诺」爱情三角理论,拆解出喜欢丶迷恋丶空爱等八种爱情类型的那本。 别的不说,至少直到2026年陈华隐还见有青年男女将此作奉为圣经。而放在1921年,当真就是降维打击了。 毕竟这个年代,全世界对爱情的理解,还停留在「爱情是感觉丶是缘分丶是本能冲动」,哪怕是最前沿的弗洛伊德,也只敢在书里讲讲性本能。 陈华隐有自信,这本书一旦问世,忽悠人的能力,绝对是现象级的。 毕竟男女之间那点事,哪怕再过一千年,也永远是世人最关注的话题。 至于雅的部分,陈华隐倒是暂时犯了难。 他当然想直接拿出《全球通史》或是《枪炮丶病菌与钢铁》这样的大部头,一书封神,直接奠定自己的学术地位。 可他如今只有十八岁,哪怕把自己营销成天纵奇才,也很难让人相信,他能有汤因比那般走遍全球的阅历,写出这样横跨时空的巨着。 思量再三,他最终选定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 这本书原本是费孝通先生1947年在《世纪评论》连载的系列文章,通篇都是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客观分析,用最朴素的文字,拆解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底层逻辑,更是打破了西方世界对中国的刻板偏见。 这当然就合理多了。 毕竟书里写的,都是他眼下实实在在看在眼里丶亲身经历着的社会百态,不过是他「天赋异禀」,善于观察丶善于总结罢了。 两本书,一俗一雅,双管齐下。 他倒要看看,等自己的名字传遍了租界,传遍了欧美学界,卢小嘉还敢不敢动他分毫。 第22章 陆小曼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陈华隐乾脆闭门不出,连商务印书馆那边也托人带话请了长假,把自己关在宝山里的石库门书房里,专心致志地开启了自己的抄书大业。 有茅盾出面,商务印书馆自然痛痛快快地准了他的假。当然,茅盾对自己的同志也绝不会客气,很直截了当地跟他敲定,七月号的《小说月报》,要刊登《故事新编》系列的第二篇作品。 此时已是六月初,算上排版丶印刷丶校对的工序,留给陈华隐的时间不足一月。茅盾本以为自己提的要求已经足够苛刻,却压根不知道,限制陈华隐产能的最大因素,从来都不是灵感,而是体力。 没有打字机,全靠钢笔一笔一划在稿纸上誊写,这般高强度的「创作」,让他时常有种重回高三题海战术的错觉,写得手腕发酸,叫苦不迭。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看台湾小说就来台湾小说网,??????????.??????超顺畅】 上午写《乡土中国》,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底层逻辑;下午写《爱情心理学》,把斯腾伯格的爱情三角理论掰开揉碎,用这个时代的语言重新梳理;夜里煤油灯晃眼,他实在适应不来,便抽空搞一下《故事新编》。 文豪的一天,就是这麽朴实无华且枯燥。 就在陈华隐笔耕不辍丶马力全开之时,上海滩的文坛,接连发生了两件震动全城的大事。 其一,自然是署名「吴二」的《烟雨蒙蒙》,在《礼拜六》杂志正式迎来了大结局。这部连载数月的言情小说,不仅让编辑部为其连续三周加更增刊,登载大结局的最后一期,更是创下了单期三万册的销售神话。 最后一期发售当日,早上八点不到,中华图书馆的发售点前就排起了长龙,从街口一直蜿蜒到巷尾。 那一日,不知多少太太小姐丶青年学生,捧着杂志为陆依萍的结局潸然泪下,更有无数读者疯了似的写信到《礼拜六》编辑部,哭着恳求作者改写结局,让何书桓回头,给依萍一个圆满的归宿。 当然,《烟雨蒙蒙》的火爆在上海滩早已发酵了数月,大众对这般万人空巷的场面,不能说早有预料,却也做好了十足的心理准备。 真正在上海滩文坛刮起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的,是一首发表在《时事新报?学灯》上的白话短诗——《致橡树》。 《时事新报?学灯》绝非什麽野鸡小报,它是上海《时事新报》的核心副刊,更是五四时期赫赫有名的四大副刊之一。 今年年初,郭沫若的新诗集《女神》里的诸多篇目,便是陆续在这份副刊上发表的,它是上海白话诗运动的核心阵地,在全国的青年学子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而《致橡树》的火爆,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彻底「出圈」了。 短短数日,这首诗便传遍了上海滩的街头巷尾,简直到了『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的地步。就连小学校里刚启蒙的学童都能来上一句「我如果爱你——」然后被家长慌忙将嘴堵住。 陈华隐对此就颇为无语了。 他倒不是介意露兰春未经他同意就把诗发表了出去,毕竟赠出去的诗,泼出去的水,他也没想过靠这首诗为自己博什麽名声。 可他喵的,这署名「春隐」是什麽鬼?! 姐姐我们很熟吗?明明就见过一面好不好?这麽搞,真的很难不让全上海的人误会啊! ----------------- 北平,法国圣心学堂。 此时距离陈华隐闭门闭关,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周。三十万字的《爱情心理学》,他已经写到了尾声。 然而《致橡树》席卷诗坛乃至整个文坛的旋风,非但没有停歇的迹象,反倒愈演愈烈,顺着铁路线,从上海一路刮到了北平城。 圣心学堂又称圣心女子学校,由法国天主教圣心会创立,是民国初年京城最顶级的贵族女校。 千万别拿后世那些明星子女就读的所谓贵族双语学校,来和这所学堂相提并论——这里的学生,大半是各国驻华公使丶洋行大班的千金,仅有极少数中国高官巨富的女儿,才能拿到入学的名额。 学堂坐落在北平东城的洋房区,红瓦白墙的法式校舍,围着一片修剪整齐的玫瑰园,教室里摆着进口的钢琴,画室里挂着西洋油画的复刻品。 在这里,英法双语是日常教学用语,数理化丶史地哲丶中文经典是必修课,除此之外,钢琴丶油画丶昆曲丶芭蕾丶西式礼仪丶法式刺绣,更是每个学生的必修科目,目标便是培养兼具西方视野与东方优雅的顶级名媛。 能在这里读书的女孩,一个个都像骄傲的白天鹅,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刻在骨子里的矜贵。 午后的琴房外,玫瑰开得正盛。 「小曼,嘻嘻,猜猜我是谁?」 曹令仪穿着一身精致的白纱裙,踮着脚从后面扑上来,很是调皮地用手轻轻蒙住了前面女孩的眼睛。 她们就是这所学校少数获得入学资格的中国女孩,曹令仪的父亲曹汝霖曾任北洋政府交通总长,就是历史书上参与签订《二十一条》的那个。 而被她蒙住眼睛的女孩,缓缓停下了手里翻书的动作,唇角勾起一抹无奈又温柔的笑。 她叫陆小曼,今年刚满十七岁,父亲陆定是北洋政府财政部司长,握着整个国家的钱袋子。 女孩生得极美,一张鹅蛋脸莹白如玉,眉毛细长如远山含黛。她穿着一身月白色的学生裙,领口系着精致的丝带,一头乌黑的长发松松地挽在脑后,露出纤细白皙的脖颈,坐在窗边的光影里。 用胡适的话来说就是「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曹令仪却很容易地察觉到此时自家闺蜜兴致不高,没有像之前一样每次都乐此不疲地配合自己玩这麽幼稚的游戏。 当即很关切地问道:「小曼,你不舒服吗?快要做新娘子的人了,怎麽还闷闷不乐的?」 「我没有不舒服,我只是不知道……」 陆小曼轻轻摇了摇头,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书页,声音轻轻的,像飘在风里。 「我应该高兴吗?」 曹令仪眨巴眨巴眼睛,很是不解地问道:「为什麽不呢?王赓确实很优秀呀,长得又高又帅,那张脸不知道要迷死多少女孩子!更别说人家是西点军校毕业的高材生,才二十几岁就已经是陆军上校了,年轻有为,前途无量!多少人羡慕你都来不及呢!」 陆小曼点了点头,像是被她说服了,又像是根本没听进去。 她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个未婚夫,从任何维度来看,都堪称无懈可击。家世相当,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这个男人究竟怎麽样?会喜欢什麽厌恶什麽?自己之后的人生又会是什麽样子? 这些她却是全然不知的。 「可我跟他不熟呀。」陆小曼的脸颊微微泛红,十七岁的女孩,终究羞于直白地谈论自己的终身大事,最后只吐出一句轻飘飘的话,「我觉得,我还没想好。」 曹令仪撇了撇嘴,伸手戳了戳她的额头:「说的跟要上刑场似的。你都跟他见过好几次了,换在以前,多少女子直到洞房花烛夜,掀开盖头的那一刻,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夫婿,这辈子不也就这麽囫囵过了?」 见陆小曼依旧提不起兴致,她连忙岔开话题,像献宝似的,从随身的手包里掏出一份卷起来的报纸,递到了陆小曼面前: 「好了好了,别想这些烦心事了!小曼你不是最爱读白话诗吗?我手里正好有一份从上海寄来的《时事新报?学灯》,最近北平都快传疯了,我花了足足一个银元才弄到!你快看,就是这首诗!」 她的指尖轻轻一点,那里赫然印着一行标题——《致橡树》,署名春隐。 第23章 翘家少女 「小曼,小曼!你跑什麽?等等我!」 曹令仪在玫瑰园的石子路上跑得气喘吁吁,紧紧追着前面的身影。 前面的陆小曼轻轻提起月白色的学生裙,露出玉色的纤细小腿,白袜上端的蕾丝边随着跑动轻轻晃动,像阳光底下一只慌不择路丶却又义无反顾的林间精灵。 她像是完全没听见身后的呼喊,只顾着往前跑,嘴里还如梦呓般反覆呢喃着:「应该是这样才对……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根本不是……」 曹令仪真是搞不懂,自己的闺蜜今天到底是怎麽了。 不就是一首白话诗吗?就算写得再好,读的时候又哭又笑也就罢了,如今竟像失了魂一样,连圣心学堂最看重的淑女仪态都不要了,横冲直撞得倒和外面的野丫头似的。 好在陆小曼自幼体弱,哮喘和胃病缠了多年,没跑多远,脚步就慢了下来,终于还是被曹令仪赶上,连拉带拽地把她拖到了花园最僻静的墙角。 不然这般不顾礼仪的模样,被学堂里古板的法国修女看见,还不知道要如何惩罚呢。 两人并排蹲在爬满蔷薇的墙根下,陆小曼因为剧烈运动而泛红的脸颊渐渐平复,胸口的起伏也缓了下来。 她偏过头,看向曹令仪,一双杏眼里满是少女独有的倔强,认认真真地问道:「令仪,连你也要拦着我吗?」 「我拦着你什麽?」曹令仪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现在是压根不知道你要干什麽!陆小曼,你疯魔了吗你?」 陆小曼闻言低下头,把脸深深埋在膝盖里,一言不发,只有露在外面的手指,死死攥着那份被揉得有些发皱的《时事新报?学灯》。 「这诗到底写了什麽?早知道你会变成这样,我当初就不该拿给你看!」 曹令仪无奈地叹了口气,从她手里抽过那份报纸,一字一句地,把那首《致橡树》又细细读了一遍。 读完之后,她也陷入了沉默。 少女情怀总是诗啊!她又怎麽会不懂陆小曼此时的所思所想呢? 说来也怪陈华隐,他实在不该低估这麽一首诗,放在1921年的民国会掀起何等石破天惊的波澜。 此时距离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开启白话文运动,也才不过四年时间,白话诗的创作更是还处在开荒拓土的阶段。 后世耳熟能详的徐志摩丶戴望舒,此刻还未开始诗歌创作;而作为白话诗先行者的胡适,其《尝试集》中的代表作则是这样的: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麽,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好吧,平心而论也没有网络上群嘲的那麽差,毕竟人家都说了只是尝试了,也不应该苛求什麽。 可凡事就怕对比,《致橡树》是后世朦胧诗的三大代表作之一,与北岛的《回答》丶顾城的《一代人》齐名。 它第一次在中国现代诗歌里,如此清晰丶坚定丶又优美地提出了独立丶平等丶彼此尊重的现代爱情观,而它的问世,比原时空足足早了五十六年。 对于陆小曼这些第一次触碰到「独立」「平等」真正内核的少女而言,这首诗哪里是一首诗,分明是一道劈开混沌的光。 「我想要的爱情,就是这样的。」 陆小曼终于抬起头,眼里闪着从未有过的光,语气无比坚定: 「这个叫春隐的诗人,该是活得多通透啊。我决不肯要附庸的爱情,不愿做一只趋炎附势的凌霄花,借着别人的高枝炫耀自己。我是独立的,我必须要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我不愿只做男人背后的女人,一辈子困在四方院子里,相夫教子,举案齐眉!」 她越说越激动,指尖指着报纸上的诗句,声音微微发颤:「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我们分担寒潮丶风雷丶霹雳;我们共享雾霭丶流岚丶虹霓。这才是爱情,这才是我想要的人生!」 「王赓给不了我这些。」陆小曼的声音瞬间低了下去,「他想要的,只是一个传统的丶温顺的丶懂得三从四德的旧式妻子。嫁给他,我的人生就结束了,我不会幸福的。」 她深吸一口气,看着曹令仪,一字一句地说道:「令仪,我想我要逃走了。」 曹令仪看着她眼里的决绝,愣了半天。 她沉默了许久,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小布包,不由分说地塞进了陆小曼的怀里。 「这是做什麽?」陆小曼惊讶地看着她。 「钱啊!」曹令仪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伸手又在她额头上轻点了一下,「你不是要逃走吗?那就回你老家上海。这里是2000块大洋,我身上的零用钱都在这里了。」」 她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无奈,又带着几分羡慕:「真是服了你了,都要翘家了,还跟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似的,身上连点钱都没有,路上喝西北风吗?」 「令仪……」陆小曼的眼眶瞬间红了,「你……」 「谁让我们是姐妹呢。」曹令仪拍了拍她的手,笑了笑,眼里却藏着一丝难以察觉的伤感,「我支持你,人活一辈子,总得为自己想要的东西疯一次。」 「那你不和我一起走吗?」陆小曼拉着她的手,急切地问道。 曹令仪轻轻摇了摇头,别过脸去,看向远处的法式校舍,声音低了下去:「小曼,我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有这样的勇气,更羡慕你身后,有真心疼你丶为你托底的父母。就算你闹得天翻地覆,陆司长和陆夫人也只会心疼你,不会真的怪你。」 「可我不行。」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苦涩,「自从我父亲被革职之后,我们家就不一样了。我走了,家里怎麽办?我不能再给我父母惹麻烦了。」 话说到这里,便再也不肯多言。她拉起陆小曼,拍了拍她身上的尘土:「走吧,我去帮你买去天津的火车票,到了天津再转去上海的海轮,买特等舱,你身子弱,经不起折腾。路上该注意的,我都一一交代给你。」 陆小曼懵懵懂懂地跟在她身后,手里紧紧攥着那个装着大洋的布包,还有那份印着《致橡树》的报纸,眼里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 火车站月台上人声鼎沸,蒸汽火车的鸣笛声震耳欲聋。 陆定拍了拍身旁妻子吴曼华的肩膀,抬了抬下巴,指着检票口的方向:「你看,那不是我们的女儿?」 「我养了十七年的女儿,我还能不认识?」吴曼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语气里满是心疼,「真是女大不由娘,说起来也是可笑,我们这女儿翘家,第一件事居然是先回北平的家里收拾行李,生怕我们不知道她要走似的。」 她转头看向陆定,眉头紧锁:「你说你当时是怎麽想的?仆人都撞见她收拾行李了,让他们把她扣下便是了,现在又巴巴地追到火车站来,算怎麽回事?」 「扣下?扣下之后呢?」陆定反问了一句,语气里满是无奈,「是不是还得找个屋子把她关进去?你这个当娘的能舍得?」 「偏你会疼女儿,我就是那狠心的后妈不成?」吴曼华的眼眶红了,别过脸去。 陆定连忙伸手搂住她,轻声安抚:「好了好了,谁不知道,小曼平日里跟你最亲,我说她一句,你都要护半天。」 他看着远处检票口,女儿纤细的身影被曹令仪护着,一步步走向火车,语气里满是感慨:「也是我陆某福薄,夫人替我生了九个孩子,最终却只有小曼一个平安长大了。我们做父母的,这辈子所求的,不就是她能一辈子平安喜乐吗?」 「那原定十月的婚礼怎麽办?」吴曼华叹了口气,「王赓那孩子,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家世丶人品丶才学,样样都挑不出错处。」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强扭的瓜不甜。」陆定摇了摇头,「由她去吧。上海那边都是我们的亲朋故旧,她的安全定然无虞,就当让她出去散散心。也许等她想清楚了,自己就回来了。」 「希望如此吧。」吴曼华轻轻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夫妻二人站在月台上,目送着那列开往天津的火车,鸣着长笛,缓缓驶出了站台,最终消失在铁轨的尽头。 第24章 沙龙邀请 民国京沪之间的交通,在这个年代已算得上便捷。 陆小曼选的路线,是先经京奉铁路到天津,再转乘大英怡和洋行旗下的怡和轮,走海路直抵上海,全程算下来,也不过三五天的功夫。 这位十七岁的千金小姐嘴上说着翘家出走,可她那位在财政部手握权柄的老父亲,早就舍下脸面,一路替她打点妥当了。 (请记住看台湾小说就上台湾小说网,?????.???超赞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就连怡和轮上的船长,都接到了洋行高层的嘱咐,对这位陆司长的千金照拂有加,半点不敢怠慢。 可无论如何,这都是陆小曼人生里第一次独自出远门。 海轮行驶在茫茫东海之上,她靠在特等舱的船舷边,说不出是什麽滋味。 她不知道自己逃到上海,到底能做什麽,也不知道未来的人生该往哪里走。 可她心里清楚,就算前路一片混沌,也好过困在北平那座四方城里,嫁给一个不爱的人,过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人生。就像诗里写的,她不想做攀援的凌霄花,她想做一株独立的木棉。 在船上的日子,她偶然从同舱的旅客手里,借到了一套装订成册的《礼拜六》杂志,里面连载着那篇在上海滩火得一塌糊涂的《烟雨蒙蒙》。 她发誓,这辈子从没读过这麽有意思的小说。 她跟着陆依萍的遭遇哭,跟着她的反抗笑,看着她把爱情当作武器,看着她在爱恨里挣扎,看着她不肯向命运低头的倔强,只觉得心里的某根弦被狠狠拨动了。 也不知道算不算巧合,这本小说和她最爱的那首《致橡树》一样,都发表在上海的刊物上,这让她不由得对南方更加自由鲜活的文化艺术氛围心生向往了。 毕竟北平是天生的政治中心,连空气里都带着沉闷的丶挥之不去的严肃与压抑,这点再过一百年也是一样的。 五天后,怡和轮缓缓驶入了黄浦江,停靠在了十六铺码头。 上海对陆小曼而言,并不是一座陌生的城市。她在这里长到六岁,才随父母迁居北平,母亲吴曼华更是出身江南的官宦名门,十里洋场里,遍地都是陆家的亲朋故旧。 不过短短几日,她便如鱼得水地融入了上海的社交圈子里,这是她的舒适区,仿佛天生就拥有在这样的场合中游刃有馀的能力。 在后世,名媛这个词已经被彻底污名化了,好像一提到名媛大脑自动就会将其和一些低俗下流的内容扯上关系。但作为民国名媛的代表人物,她与后世那些假名媛终究还是不同的。 假如一个如此漂亮的女孩精通多门外语,17岁被北洋政府外交部聘为兼职翻译,有深厚的古文戏曲绘画书法功底,甚至还不是那种玩票的水平,而是在建国后还能中国画院凭本事吃上饭的那种。 试问谁与她交谈时不会心生愉悦呢? 今晚犹太富商哈同在南京路哈同花园的沙龙就邀请了她,她也就欣然赴约了。 她确实很想和上海的文化名流打交道,至少也打听打听写《致橡树》的春隐究竟是谁? 想必是一个优雅知性的大姐姐吧?难不成还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年轻先生? 如果真是这样他该有多懂我们女孩的心思啊? 想到这里,陆小曼的脸颊不自觉地泛起了一层红晕。 真的很期待呢! ----------------- 与此同时,陈华隐伸了个懒腰,随手拿起桌上最新一期的《上海画报》,刚扫了一眼头版标题,嘴里就不由得「啧」了一声。 上面标题格外醒目:《北方来的名媛领袖,陆小曼今日抵沪》。 只见文章下附一张大幅肖像照,上面赫然是一位明艳动人丶顾盼生辉的妙龄女郎。 文章里极尽溢美之词,盛赞其为上海滩带来新风尚,并表示后续会追踪聚焦其行踪丶社交丶演出与生活细节等实时动态。 陈华隐看得哭笑不得。 他是真没想到,民国就已经有媒体人干起了狗仔娱记的行当,专门扒名媛的私生活博眼球。 事实上,民国就是一个这麽割裂的时代,十里洋场里,已经有了满足民众八卦心理的花边小报丶时尚杂志,可租界外的乡村里,还有无数百姓目不识丁,过着和几百年前没什麽两样的丶靠天吃饭的苦日子。 当然吐槽归吐槽,也不妨碍陈华隐用纯粹欣赏美的眼睛仔细对着这张照片端详了一番。 确实很漂亮嘛!照片上的女孩倚在船舷上,笑靥如花,自信大方地朝着码头上的人群挥手,海风扬起她洁白的裙摆,青春的鲜活与江南女子的温婉,在她身上融合得恰到好处。 陈华隐对民国历史的了解实在不算多,但陆小曼他还是知道的。 后世提到民国美女,除了宋氏三姐妹那些靠政治因素加分的特例,大概只有林徽因的名气在她之上。 不过若要陈华隐用个人审美主观评价一下,论颜值,他还是更喜欢陆小曼这一挂的多些。 后世总有人翻出民国名媛的老照片,觉得大失所望,这固然有百年间审美变迁的缘故,更多的,还是因为民国的摄影丶妆造技术太过拉胯,再美的美人,也扛不住阴间的打光和模糊的画质。 而陆小曼,偏偏是少数能用颜值硬扛这些debuff的狠人,果然是名不虚传。 至于后世关于她感情生活的种种非议,陈华隐印象比较深刻的就只有她与王庚离异再嫁徐志摩时,梁啓超送给这对新人的最狠证婚词了: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 梁啓超先生的话当然是很有见地的,但陈华隐对此倒也没觉得有什麽值得口诛笔伐的。 毕竟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人嘛,敬而远之也就是了。 况且民国就是这麽个新旧交替丶礼教崩塌的年代,她也算是敢爱敢恨,坦坦荡荡。 至少民国文人里有资格嘲讽她的还真就不多了,就连看着浓眉大眼的茅盾先生还有婚内出轨丶搞大了人家肚子丶转头就想抛妻弃子的前科呢。 所谓才子佳人嘛,人家鸳蝴派的艺术也是来自生活的。 就在这时,桌上的电话突然刺耳地响了起来。 陈华隐拿起听筒,里面立刻传来了一个令人厌恶的声音:「喂,陈华隐?今晚哈同花园有个洋人的宴会,你跟我一块去。」 陈华隐下意识地就想拒绝:「卢公子,我并不经常与这些洋人打交道……」 「叫你去你就去,罗嗦什麽?」卢小嘉不耐烦地打断他,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我们合着的那本《爱情心理学》,我已经让印书馆印出来了!今晚带去给那些洋人看看,也让他们开开眼,震一震他们!」 陈华隐万万没想到,这位公子哥脸皮如此厚,把书算成两人合着也就罢了,竟然还抱着靠这本书,在洋人面前扬我国威的想法? 不过这从某种意义上也算与陈华隐不谋而合了。 「好,我去。」陈华隐应了下来,「什麽时候出发?」 放下电话,陈华隐轻叹一声,自己闭关休假的好日子看来是到头了! 成为文豪的道路还任重道远啊! 第25章 崭露头角 哈同花园又名爱俪园,坐落在南京西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可以说是民国上海滩最负盛名的私家园林,也是十里洋场顶流的社交中心。 这座花园营造时还有个噱头,说是以《红楼梦》大观园为蓝本营建的,其内部亭台楼阁丶水榭假山无一不精,中西合璧的装潢极尽奢华。孙中山丶蔡元培丶蔡锷等无数搅动时代风云的人物,都有在这里打卡的经历。 而哈同本人的经历也颇为励志,这个犹太人出生于伊拉克,后随父母迁居印度,成年后只身闯荡上海,从沙逊洋行的看门夥计做起,一步步攒下泼天家业,迎娶「白富美」,成了赫赫有名的「远东首富」「上海地皮大王」。 要说他的生意经吧,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左右逢源,从租界当局到文化名流,从清廷遗老到革命党,反正只要能帮他赚到钱的人物他都愿意结交。 若是英国总会那些抱着白人至上主义的洋人俱乐部,是绝对不肯折节和卢小嘉这种华人军政子弟来往的。 陈华隐第二次坐上卢小嘉那辆劳斯莱斯银鬼赶到时,天已经傍晚了,这次卢小嘉倒是把车停得规规矩矩的,看来所谓的跋扈公子也只是吃软怕硬。 google搜索twkan 客厅里早已聚了不少宾客,西方面孔与东方面孔各占一半,三三两两聚在一处,端着香槟低声交谈。 沙龙主人自然就是哈同和他的夫人罗迦陵了,陈华隐才弄清在场众人的身份,心里不由得暗暗咋舌。 几个洋鬼子中有前租界工部局总董庇亚士爵士,美国驻沪总领事克宁翰,还有上海第一大英文报《字林西报》的主笔巴尔福与盖德润,个个都在上海滩颇具影响力。 亚洲面孔中除了有一个叫村田孜郎的日本鬼子,其馀都是华人。国学大师章太炎,京剧泰斗梅兰芳这种在前世赫赫有名的人物今日竟也在座。 况且民国文化人士圈子里还有个挺有意思的现象,当你觉得一个人不够赫赫有名时,那十有八九他就能通过简单的亲朋关系和另一个足够有名的人物联系在一起。 比如说站在离陈华隐不远处,长相颇为俊秀的男女,就是一对兄妹,分别是大名鼎鼎的盛宣怀的四子和七女;再比如说陆小曼,好吧,这位本身就足够出名了。 按理说,以陈华隐如今的身份,本没有资格踏入这样的顶级社交场合。奈何卢小嘉今日一心想在洋人面前出风头,又自知腹中无墨,这才硬把陈华隐带上。 轮到介绍陈华隐时,场面难免有些尴尬。卢小嘉却毫不在意,大手一挥,大大咧咧地说道:「这位是陈华隐先生,上海滩超级畅销书《烟雨蒙蒙》的作者,也是与我合着《爱情心理学》的搭档!」 这话一出,在场的洋人大多面无表情,显然对一本中文通俗小说毫无兴趣;几位华人宾客也只是微微颔首,脸上露出几分客套的惊奇,笑意也是淡淡的。 这倒也没啥奇怪,毕竟比稿酬的时候,你写通俗文学的往往倒反天罡轻易骑到写严肃文学的头上来,那也别怪比社会地位时人家反过来压你一头了。 只有陆小曼闻言轻咦一声,很是激动地看过来,眼里带光,随即又害羞低头。 原来这就是《烟雨蒙蒙》的作者麽?居然这麽年轻?长得也还算俊俏呢! 「梅兰芳先生,你到上海后想必看过海派京剧的文明戏吧?可有什麽看法与我们分享一下?」 哈同的夫人罗迦陵无疑是相当有经验的沙龙组织者,主动借在场无论是洋人还是华人普遍比较有兴趣的京剧挑起话题。 梅兰芳则谦逊道:「上海的梨园同行很有想法,我昨日才到上海共舞台欣赏了林树森和露兰春老板主演的《枪毙阎瑞生》,感觉很受启发。」 果然场上的气氛顿时热闹起来,一个个围绕着京剧的发展传承丶多种派别在那高谈阔论,一副高山流水的景象。 陈华隐则是心里暗骂,露兰春那事儿现在还没个结果呢,这洋婆子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不过转头看卢小嘉时,他却好像没反应过来一般,也不去参加他颇为擅长的京剧艺术讨论,双眼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陆小曼。 陈华隐心里「呵呵」两声,却也乐得清闲,和场上这些人比他对京剧无疑是一窍不通的,当即很有自知之明地坐在一边。 谁料那位盛七小姐却径直到陈华隐身边坐下,主动开口道:「陈先生你好,你的《烟雨蒙蒙》我非常喜欢,感觉和现在市面上那些小说很不一样。不知现在的世界文坛中,陈先生对什麽文学派别比较欣赏?」 陈华隐当然不会因此觉得人家对自己有什麽特别的意思,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位盛七小姐盛爱颐大概率已经被她颇为禽兽的家庭教师宋子文给骗到手了,现在正是热恋期。 当然他们曾定下鸳盟后被迫分离,宋子文转头就娶了江西土豪张谋之家的闺女张乐怡这般后话就不必提了。 当下,陈华隐略微思考后答道:「我比较喜欢意识流,像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和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都有资格竞争他们各自国家最伟大的作品。」 这完全就是后世文学界对他们的评价,陈华隐只是原封不动照搬过来了。他本人其实更喜欢魔幻现实主义,不过在1921年这个概念都不曾提出来,说不定还得陈华隐自己来当这个开山鼻祖。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评价似乎也很难在1921年达成共识,在座洋鬼子中最年长的那位庇亚士爵士闻言,立即用相当标准的中文加入讨论: 「年轻人,这样离经叛道的文学可不值得学习。一部小说甚至连清晰的情节人物和结构都没有,难道是要读者去猜他们潜意识里的碎碎念吗?」 陈华隐对此自然颇为自信:「这种真正深入人的内心世界,阐述人是怎麽思考的写法出现,我认为这是一场正在进行的文学革命,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这种关于观念新旧的讨论可以说在文坛每时每刻都在出现,但敢提出这样的观点的是一个如此年轻的中国人,这就足够让在座的西洋人惊奇了,况且这个年轻人对文学确实有自己的洞见。 陆小曼虽然一直和梅兰芳他们谈论着京剧艺术,时不时还兼职翻译,但注意力自盛爱颐过来时便已经放在陈华隐这边了,毕竟她对《烟雨蒙蒙》的作者也有够好奇的。 当下找机会插了进来,脆生生地问道:「那陈先生之后考虑用意识流创作小说吗?」 陈华隐简短答道:「有机会我会考虑。」 哪怕陈华隐感受不到身后卢小嘉如要杀人般的眼神,他也不愿与陆小曼有过多纠缠,还是等志摩兄明年从英国回来对付她吧! 陆小曼显然也感受到了陈华隐的疏离和冷淡,瞬间感觉自己被一股巨大的不适应感和委屈包围了。 这《烟雨蒙蒙》的作者怎麽这样啊?从来没有男人这样对她!人家难道不是大美女吗? 哼!《致橡树》的作者春隐肯定就不会这样! 而此时一旁的卢小嘉却早已不耐烦了,他发现自己这个浙江督军的独子在这场沙龙中似乎也颇受冷落,更让他接受不了的是,陈华隐一个写言情小说给他当马仔的,竟然都比自己在这受欢迎! 「诸位,聊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没意思!」 卢小嘉得意洋洋地扬了扬下巴,指着手上的书,「这是我和陈先生合着的《爱情心理学》,讲的是当今世界最前沿的情爱科学!今天带来,就是给各位开开眼!」 第26章 理论和实践 卢小嘉的嗓门极大,一句话落下,瞬间吸引了全场近乎所有人的注意。 庇亚士爵士几乎是同一时间就皱起了眉头:「又是弗洛伊德那一套东西?」 这位老爵士平日涉猎颇广,对于这种把性和爱当作心理科学来研究的学问也是有所耳闻的,却打心底里不太同意。就像世界上几乎所有老年人一样,他对这些自己年轻时没接触过的新事物,天生便带着根深蒂固的偏见。 本书首发台湾小说网藏书广,??????????.??????任你读,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卢小嘉却只当对方是不喜欢弗洛伊德,当即表示:「我们这套《爱情心理学》,是在弗洛伊德的理论基础上做了全新的发展突破,自然比他那套老东西要高明。」 奈何老爵士对越新的东西越不感兴趣,只是轻哼了一句后便不再做声,让卢小嘉自讨了个没趣。 倒是美国驻沪领事克宁翰似乎是弗洛伊德的信徒,饶有兴趣地问道:「哦?那我倒想听听,究竟有何高明之处?」 这话瞬间就把卢小嘉问住了。天可怜见,他手上这本书他自己都还没来得及看过,当即只能狠狠瞪向陈华隐,疯狂使眼色。 陈华隐心头暗笑,却还是缓步向前,接住了话头:「领事先生,弗洛伊德的理论,核心是性本能,他将人类的情爱行为,尽数归因为生物性的本能驱动。可人终究是社会性的动物,若只谈本能,那与只受欲望驱使的野兽何异?」 「说的很是。」庇亚士爵士立即点头,这正是他向来对弗洛伊德那一套理论最不感冒的地方。 克宁翰则问道:「那陈先生又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陈华隐则是从容不迫道:「我们这本书的核心,是跳出了单纯的生物本能,从心理学丶社会学的双重维度,解构爱情的本质。」 他拿起茶几上那本精装的《爱情心理学》,翻开扉页,缓缓道:「我们在书中提出了爱情三角理论,认为一段健康丶稳定的爱情,必然由三个核心要素构成——亲密丶激情与承诺。三者缺一,爱情便会走向残缺。」 「就像我们常说的一见锺情,多是只有激情,没有亲密与承诺,终究不过是昙花一现;而旧式婚姻里的父母之命丶媒妁之言,往往只有空泛的承诺,没有亲密与激情,便成了困住两个人的空壳。」 这一番话深入浅出,既讲清了核心理论,又贴合了在场众人的认知,就连原本满脸不屑的庇亚士爵士,也忍不住微微颔首,收起了轻视的神色。 「原来如此。」一旁的盛爱颐听得入了神,忍不住轻声开口,眼里带着几分困惑,「陈先生,那若是一段感情里,有亲密与激情,可承诺却被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阻碍,又该如何呢?」 这番话正是她此时心中最大的困扰。她与宋子文两情相悦,可盛家根本瞧不上现下还未发迹的宋子文,百般阻拦,这段感情正悬在半空,进退两难。 陈华隐心里了然,温和答道:「盛小姐,爱情的三个支点,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亲密与激情是当下的心动,而承诺从来不是一句空话,是两个人愿意为了彼此,共同对抗阻碍的决心。若只有一方死守着承诺,另一方踟蹰不前,那这个三角终究会失衡,难以长久。」 盛爱颐怔怔地听着,轻轻点了点头,仿佛下定了决心:「多谢先生解惑,我明白了。」 陈华隐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 这盛七小姐大概是误解了他的意思。在这段感情中,盛爱颐要坚持无疑比宋子文要艰难很多,可谁又能料想是宋子文率先违背鸳盟做了负心人呢? 旁边的陆小曼将眼前这一幕尽收眼底,却是银牙轻咬,心里莫名腾起一股火气。 她和盛爱颐年龄相仿,又常常被别人放在名媛圈子中比较,自己心里也难免有了些攀比心。 难道我陆小曼不比她漂亮?对本小姐就爱答不理,对人家就耐心细致长篇大论的是几个意思? 忍一时越想越气,陆小曼当即不无挑衅地问道:「陈先生,您能把爱情里的弯弯绕绕看得这麽透,还写出了这麽厚一本书,是不是有过很多恋爱经历,才能研究得这麽深入呀?」 陈华隐闻言却是一愣,他压根不知道自己何时得罪了这位姑奶奶。不过这种程度的诘难他应对起来自是游刃有馀,当下一本正经地道: 「陆小姐误会了,科学研究向来分为理论和实践,在这一点上我与卢公子分工明确。我只负责搭建理论框架丶梳理学术逻辑;至于实践检验丶案例积累,全靠我们卢公子亲力亲为。」 卢小嘉不是笨人,当然也能听得出陈华隐不是真心在吹捧他。奈何他本人却不以为耻:「卢某也是为了科学研究嘛!」 这话一出,满场瞬间爆发出一阵低低的哄笑声。 陆小曼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看向陈华隐的眼里,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趣味。 就在这般轻松的氛围中,一道不太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 「据我所知,中国数千年的礼教里,男女情爱从来都是父母之命丶媒妁之言,未出阁女子被看到容貌都算失礼,男女大防甚于天堑,又何谈研究情爱心理学?」 这话一出,客厅里的气氛瞬间为之一冷,章太炎和梅兰芳等在座的华人脸色瞬间沉下来。 陈华隐却先一步开了口:「村田先生,我奉劝你不要对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发表见解。」 「你说中国礼教避讳情爱,可《诗经》开篇便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见两千多年前,中国人便已经在坦荡歌颂真挚的情爱。礼教的束缚,从来不是中国文化的全部,更不是中国人对情爱认知的全部。」 「反倒是贵国,一边学着西方的皮毛高喊文明开化,一边把吉原游廓的风月场当作国粹,一边把女性当作男性的附属品,连基本的人格都不肯给予,又哪里来的底气,对中国的文化指手画脚?」 村田孜郎冷哼一声,阴阳怪气道:「大日本帝国的文明远非积贫积弱的中国可比。」 「文明?」 见这日本鬼子如此不识相,陈华隐嗤笑一声,也不再客气, 「我只知道,中国的礼教再严苛,也从未有过把女性当作泄欲工具的夜这制度,也从未有过公卿贵族以兄妹乱伦为荣的荒唐传统,更不会把切腹自尽这种极端的暴力,当作所谓的武士道荣耀。贵国的这些『文明』,我想,还是留给贵国自己慢慢享用吧。」 「你怎麽会知道这些......」 一番话怼得村田孜郎面红耳赤,张着嘴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只能恨恨地别过脸去。 这也实在是对方不知好歹,要说别的方面陈华隐确实称得上不学无术,但要说起日本人的黑料吧,哪怕是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了。 满场宾客看着这一幕,看向陈华隐的目光里,不由又多了几分敬意,章太炎老先生更是在身后偷偷给陈华隐竖了个大拇指。 陈华隐却没再理会他,转头看向在场的众人,从容道:「中国很大,又有五千年的历史,任何个人在此面前都会感受到自己的渺小。若是在座各位愿意更多了解我们此时脚下这片土地,不如读一读我的新作《乡土中国》,想必各位会重新认识这个国家。」 第27章 乡土中国 这一席话抛出来,沙龙中众人无不向陈华隐投来好奇的目光。 陈华隐对于这样的反响很是满意,事实上如若他刚进来时便贸然拿出这麽一部作品,怕是很难达成这样的效果。 可经过方才一番交锋,众人早已见识了他在情爱心理学上的通透见地,更领教了他直怼日本人村田孜郎的勇气和锐利,反倒对这个据说刚满十八岁的年轻人肃然起敬。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台湾小説网→??????????.??????】 尤其是几个洋鬼子就更是如此,这点放在一百年后也是相通的——你越硬不起来,人家越瞧不起你。 陈华隐当即将这段时间抢工完成的六章《乡土中国》分发下去,甚至很贴心地准备了中英双语,方便在座所有人看懂。 事实上,无论是《爱情心理学》还是《乡土中国》,都是陈华隐为自己「挟洋自重」的计划量身定做的「应试作品」。 但在陈华隐看来,《爱情心理学》不过是敲开洋人社交圈的开胃小菜,真正被他寄予厚望丶能让他在上海滩彻底站稳脚跟的大杀器,从来都是这部《乡土中国》。 原因无他,此时在中国的洋鬼子太需要这麽一本书了! 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比如庇亚士爵士,在中国已经生活了很多个年头,可他们从未真正读懂过这个国家。 而这部作品,本是费孝通先生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授课的讲义,1947年才集结连载,字字都是其对中国基层社会数十年观察的结晶。 它用最凝练浅白的语言,拆解了中国人数千年扎根的乡土社会,道透了这个古老国度社会运转的底层逻辑。那些在后世社会学界奉为经典的结论,放在1947年的中国,无异于石破天惊。 此时的西方汉学界,对中国社会的认知,还停留在碎片化的刻板印象里,要麽是清廷遗老的腐朽守旧,要麽是十里洋场的浮华奢靡,从没有人能如此系统丶精准丶一针见血地,剖开这片土地的社会肌理。 客厅里瞬间安静了下来,只有纸张翻动的沙沙声,原本播放着华尔兹的留声机不知何时停了,却没有一个人在意。 最先露出震撼神色的,是《字林西报》的主笔巴尔福。他在中国待了十几年,向来以「中国通」自诩,可翻开第一页,看到「差序格局」的论述,整个人瞬间僵住了。 纸上写着:「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丶扎丶把,界限分明。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短短一段话,道透了中西方社会结构的本质差异。巴尔福只觉得脑子里轰然一响,或许他多年来始终想不通的问题,似乎突然就有了答案。 美国驻沪总领事克宁翰突然开口提问道:「我们的圣经讲爱人爱己,讲不分亲疏的普遍公义,可中国人永远是先顾家,再顾亲戚,再顾同乡,对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极其冷漠,甚至见死不救,这是否可以理解为一种道德上的自私呢?」 陈华隐从容答道:「这就是团体道德和差序格局的区别了。西方的团体格局中,团体是超越个人的存在,所以才有了不分亲疏的普遍道德与法律。而中国的差序格局里,我们的道德从来离不开人与人的亲疏关系。」 哈同本人此时竟也加入了探讨:「我时常与中国人做生意,你们中国人似乎很不喜欢讲法律和契约,置白纸黑字的合同不顾,反倒宁愿去找乡绅调解,这是不是也和你讲的这套东西有关系?」 陈华隐:「当然,中国人并不是不尊重规矩,而是自古以来我们的国家就是礼治社会和法治社会并行。」 一番话说完,在场洋人纷纷点头。紧接着又有几个洋鬼子向他提问,陈华隐也都一一从容解答了。 他自然也注意到了,旁边的卢小嘉脸色越来越难看,正恶狠狠地瞪着自己。 毕竟这位公子哥带他来是想自己出风头的,结果现在,全场目光都聚集在陈华隐身上,他倒成了个透明人。若不是碍于场上有这麽多洋鬼子在,怕是早发作了。 可这不正是陈华隐所求的吗?若是他卢小嘉能少整点么蛾子,这部作品说不定还不会问世呢! 角落里,陆小曼也拿到了一份稿件,她原本向来对这些是不感兴趣的,此时不知不觉竟也看了进去。 她自个就是中国人,这文章里讲的一切对她而言都很熟悉,可平日只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却从没想过这些规矩背后,藏着这样一套深刻的社会逻辑。 她抬眼望向不远处的陈华隐,他正从容地解答着庇亚士爵士的疑问,语气平和,却字字珠玑,心中竟莫名产生一种挫败感。 对这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年轻人而言,风花雪月似乎只是他思考创作的调剂品。他看的是整个中国,是这片土地上几千年的社会与人情。这份眼界与格局,和她似乎已经不是一个层级。 如果是王庚的话,他能想明白这些事吗? 陆小曼突然惊讶于自己为什麽会有这麽奇怪的想法。 这有什麽可比性?况且,他还对自己这麽冷淡! 此时,陈华隐总结道:「各位对中国的所有困惑,从来都不是因为这个国家落后或者愚昧,而是你们一直用西方社会的尺子,丈量一个完全不同的文明体系。这个国家有一套独立丶成熟丶运行了几千年的底层逻辑。哪怕再过一百年,这套逻辑依然刻在中国人的骨子里!」 话音落下,客厅里掌声如雷。 掌声才停下,巴尔福便迫不及待地走上前道:「陈先生,这部《乡土中国》,实在是难得的杰作!不知您是否愿意交由我们《字林西报》先行连载?我们愿意给出上海文坛最高的稿酬,千字五元如何?」 陈华隐自然不会嫌钱多,更不愿放过这个扩大影响力的机会,当即点头道:「可以,但我希望我的文章能同时被转载到欧美国家发行,稿酬另结。」 巴尔福连忙应下:「那是自然,这样的文章值得被更多人看到。」 此时,角落里久未说话的村田孜郎突然开口道:「陈先生,下月日本文坛泰斗芥川龙之介先生,将以《大阪每日新闻》特派员的身份访华,上海文化界会举办一场欢迎会谈。我代表主办方,邀请您届时出席,与芥川先生当面交流。」 陈华隐心下一乐,这不会是自己辩不过,就搬救兵来了吧?芥川龙之介嘛,日本短篇小说的巅峰人物,他当然熟悉。 他抬眼看向村田孜郎,淡淡一笑,坦然应下:「好。芥川先生的作品,我早有耳闻,能有机会当面交流,是我的荣幸,届时我一定到场。」 村田孜郎没料到他答应得如此乾脆,愣了一下,略有些讪讪的转身离开。 夜色渐深,这场名流云集的沙龙终于还是到了尾声,宾客们陆续告辞。 待宾客散尽,哈同花园的主楼里,只剩下哈同与夫人罗迦陵。两人站在二楼的露台上。 哈同率先开口:「罗迦陵,你怎麽看?」 「你是说那个陈华隐?」罗迦陵笑了笑,「真是了不得的年轻人。我先前就想问你了,他是你从哪儿找来的?」 「不知道,是卢小嘉带来的,当时只说是个写言情小说的。」 哈同摊摊手,目光望向黄浦江方向星星点点的灯火,缓缓道:「我来上海三十多年了,有才的文人见过不少,可像他这样,年纪轻轻就有这般眼界与格局的,太少了。」 他顿了顿,叹了口气,又道:「世人都说中国现在积贫积弱,任人欺辱,可这个国家太大了,历史太厚了。总会有这样的天才,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就冒出来了。这样的国家,哪怕现在沉在谷底,又怎麽会缺少希望呢?」 夜风拂过露台,将这番话卷起,随即吹散在沉沉的夜色里。 第28章 路遇 「吴叔,麻烦停下车。」 夜色里的南京西路,路灯昏黄,树影斑驳。 陆小曼此时正端坐在一辆黑色福特t型车的后座上,这个型号绝对是民国街头保有量最高的车型了,向来以皮实耐用,价格亲民闻名。陆小曼到上海后很轻易地就弄到一辆。 被她称为吴叔的吴长青,是陆家积年的老仆,其本身又是陆小曼母亲吴曼华的亲族。是以自陆家举家迁往北平后,他就承担了守屋的工作。现在嘛,则是亲自充任陆小曼的司机。 本书首发看台湾小说认准台湾小说网,??t??w??k?a??n.??c??o??m超给力,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对于陆小曼的要求,吴长青自无不从,当即把车向路边停靠:「大小姐是想要捎那位先生一程吗?」 陆小曼看着路边那位让她观感非常复杂的身影,不由轻翻了一个可爱的白眼:「不过是方才沙龙中认识的普通来客,看他走的狼狈,随手帮他一把呗。」 吴长青失笑道:「我原也没说什麽。」 陈华隐必须承认,他眼下的样子看起来确实有些狼狈。 该死的卢小嘉!不就是方才沙龙上装逼没带上你嘛!至于回程时那俩劳斯莱斯银鬼都没有自己的位置了吗? 陈华隐倒也不是对眼下的情形完全没有预料,可屋漏偏逢连夜雨,从这儿到宝山路那边的英商1路电车,偏偏今儿不知什麽原因停运了! 是的,民国上海就已经有电车了,哈同庄园距离陈华隐居住的宝山路约莫10公里路程,电车只需40分钟就能到达,二等座仅耗费银元六分,可以说还是相当划算的。 可这10公里要让他陈华隐自己用脚走回去,那可真是要了老命了!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陈华隐对自己的体能都有相当清晰的认知。 他当然也看到了路边那辆福特,心中也是不由琢磨起来。这辆福特t型落地价大概2500银元,以自己在商务印书馆的薪酬只需努力工作100个月就能全款拿下了啊! 「上车!」 福特在陈华隐身边停下,后车窗降下,露出陆小曼那张明艳动人的脸,语气冷若冰霜,却依然带着几分少女的娇俏。 陈华隐看见车主人是陆小曼,心中着实有些惊讶,方才自己在沙龙中是不是与对方有些不愉快来着? 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嘛!说到底,对方还是个17岁的小姑娘,后世似乎也没人批判她心狠手辣啥的,应该没什麽可怕的吧?总不至于说给自己沉到黄浦江里去。 反正步行10公里,且中间大部分路段还是坑坑洼洼,这种事还是谁爱干谁去干吧!陈华隐的腿显然比脑子诚实,毫不犹豫地拉开车门,弯腰坐了进去。 可真正坐在车上,陈华隐才觉得略有些尴尬。他与陆小曼并排坐于汽车后座上,偏偏陆小曼端坐于车上一言不发,头也不肯转一下。 还是司机吴长青开口问道:「先生家住何处?我们先送先生过去。」 「麻烦将我送到宝山里里弄口就好。」陈华隐礼貌地答了一句后,车子又立即陷入沉默,甚至能听见陆小曼不太平静的呼吸声。 「陆小姐。」陈华隐只能没话找话打破这怪异的氛围,「真是感谢,若没有你出手相助,我这双腿可是要吃些苦头了。」 陆小曼依然没有转过头,只是淡淡道:「陈先生说笑了,以陈先生今日在沙龙中展现出来的才学,便是没有我,也会有盛七小姐他们很愿意载先生一程的。」 这话味道就很不对,连前方开车的吴长青都不由微微侧目。 人家盛七小姐送不送陈华隐,她陆小曼拿出来说又算怎麽回事?这对于久在社交场合深知社交之道的陆小曼而言便显得有些失礼了。 陆小曼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这确实是她绝不该犯的错误!当下面上立即微微泛红,把头又别过去几分。 陈华隐此时也终于摸到对方症结所在了,自己刚才在宴席中的反应确实显得有些区别对待来着。 而且他已经感受到前面开车奇稳无比的老司机吴长青,此时注意力已经不集中到了一个相当危险的程度,刚才那个弯道车窗基本都要擦过墙壁了! 当下立即解释道:「陆小姐,我先前在沙龙中之所以对盛小姐说那些话,是因为对盛小姐的心事有些猜测,嗯或者说是判断。我认为我的科学或许能帮到她。想必陆小姐对此也有所耳闻吧?」 「哦,你是说她和她的......」陆小曼本来其实不想理他,可奈何敌不过少女时代过于旺盛的八卦欲望,终于还是忍不住接口道,「我确实听说过,只是不太敢相信。陈先生觉得他们能成吗?」 阻碍他们的甚至不是什麽家庭教师和女学生这样的禁忌关系,这点在民国倒不算什麽,甚至还被视为美谈,你说是吧迅哥儿? 陆小曼之所以对这一对儿发自内心的不看好,单纯是宋子文本人拉完了。 别看后世一说起宋家就是什麽「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宰割天下,什麽「宋家三姐妹」如何操纵各方权柄。但放在1921年的现在,宋子文确实还只是不入流的小人物。 而盛宣怀的盛家才是此时上海滩的顶级门阀,而宋子文其父宋嘉树只是一个传教士加小商人。 更要命的是宋子文的母亲甚至在盛家做过养娘,类似红楼梦中贾宝玉身边的李嬷嬷,因此宋子文在盛家人眼中不过是家奴之子。 用盛家管家的原话来说就是:「宋家是广东人,他父亲是教堂里拉琴的,七小姐怎麽可以嫁给这样的人?」 陈华隐摊开双手:「我的书里讲了,爱情三角的稳固需要两个人共同捍卫承诺。可这位宋先生嘛,据我所知恐怕不是看重承诺的人。」 陆小曼点头道:「我原本也不看好......等等,你说是宋先生的问题?那盛小姐她?」 陈华隐苦笑道:「盛小姐用情极深,只怕是对他死心塌地了。」 陆小曼脸上浮现出一抹震惊的神色。 在她的眼里,盛爱颐一直是与她差不多的人,家世显赫,才貌双全。自己当然要漂亮些,但比家世还是人家要略高一分。 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勇气,可以这样的爱一个男人。 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更重要的是,人生大事真的可以有这麽多的选择? 可听陈华隐的意思,哪怕她已经付出了这麽多,这对似乎依然成不了,甚至还是男方那边出了问题。 「为什麽?」陆小曼忍不住追问道,「就因为他们家世差得太远吗?」 「不全是。」陈华隐摇了摇头,「是因为他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也许他们足够相爱,但却未必足够了解彼此,至少不够了解对方所处的世界。人类对世界的认知,从来都是来自于自己生活的那一小片天空和土地。」 「这也是为什麽我先前不愿与陆小姐过多交流的原因。」陈华隐也突然感慨起来,抬手指了指窗外,「这里是闸北的贫民窟,陆小姐看到这排棚屋了吗?两三个月前我就住在这里。」 第29章 典妻 只见车窗外的路灯越来越稀疏,只剩下几盏昏黄的灯泡,蒙着厚厚的泥污。 成片低矮破败的棚户挤在路的两侧,说是房子,不过是用木板丶竹篾丶油毡纸搭起来的简易棚屋,歪歪扭扭地挨在一起。棚屋与棚屋之间的窄巷里,污水横流,空气中弥漫着煤烟丶馊饭与潮湿的霉味。 与方才十里洋场的洋房霓虹相比,这里仿若真就是两个世界。 本书首发读台湾好书选台湾小说网,??????????.??????超赞,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这样的地方,怎麽可能住人?」 陆小曼失口惊叫出声,可转头看到陈华隐一脸平静的神情,她脸颊微红,连忙改口道:「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陈先生,你怎麽会曾住在这里?」 在陆小曼的认知中,陈华隐是如今上海滩第一畅销书《烟雨蒙蒙》的作者,是在沙龙中讲一口流利的英语与洋鬼子侃侃而谈的青年才俊。这样的人,家里不说非富即贵,想必至少也是书香门第,小康之家,怎麽会和贫民窟扯上关系? 「我确实在这里住过,虽然不太久。」陈华隐笑了笑,倒也没觉得有什麽难堪,反倒是有些悲哀而现实的感慨。 陆小曼的判断其实并没有什麽问题,他本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这片棚户区想要真正出个作家天晓得要多少年! 「其实在这里住几天也没什麽不好的,至少让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群人还过着这样的日子。尽管我们同在一座城市,同样是人。」 陆小曼怔怔地听着,脸上泛起几分羞惭。 她当然不是第一次乘车从这片区域通过,可目光却从未在此停留,哪怕一秒。若不是陈华隐今日提起,只怕以后也不会。这里与她平日生活的环境才是真正的两个世界! 陈华隐饶有兴致地观察着陆小曼的反应,倒是想起后世一个很傻逼的烂梗,「欢迎来到我的世界,娇贵的小公主」什麽的,放在此时似乎倒有些应景? 陆小曼沉默了一阵,突然开口道:「吴叔,我想下去看看。」 「不行!」吴长青立刻一口回绝,「这里晚上很危险,我的职责是保护大小姐的安全。」 陈华隐对此倒是不置可否,或许他确实有些旧地重游的雅兴,但若是要带着这位大小姐的话可就不是他能担责的了。 陆小曼似乎对吴长青很有信心,当即撒娇道:「吴叔,有你在,哪会有什麽危险嘛!就这一次,好不好?」 吴长青在陆家待了大半辈子,看着陆小曼长大,却显然对这位大小姐的软磨硬泡没什麽好办法,只能无奈松口:「那就下去走走,不过不许往里走太深,待太久。」 吴长青锁了车,快步走到陆小曼身侧护着,路过陈华隐身边时,脚步顿了顿,压低了声音,一句话精准地送入了陈华隐耳中:「小子,我听我师弟林如森说过你,希望你别有什麽坏心思!」 陈华隐微微一愣,他倒是知道林如森就是林氏装裱铺林叔的全名,对方叫林叔师弟,看来也是青帮中人。 这话既是提醒又是警告,一方面说大家都是自己人,一方面也是表示自己知道陈华隐的根底。 陈华隐对此只是淡淡一笑,微微颔首,没多说什麽。 管他毛事?也不是他大晚上非得来这逛的,陆小曼的安危也轮不到他来负责。他转头便看见,吴长青一手提着马灯走在后面,另一只手,已经悄无声息地从腰间掏出了一把短枪,握在了手里。 陆小曼却没注意到两人之间的暗流涌动,她的注意力,全被眼前的景象攫住了。新奇丶震撼,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一起涌上心头。 她看着那些不足十平米的棚屋,一家五六口人就挤在里面,吃喝拉撒全在这一方狭小的空间里;看着光着膀子的男人,蹲在门口就着昏暗的煤油灯吃饭,碗里只有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米汤;看着女人们一边哄着哭闹的孩子,一边手里还不停歇地糊着火柴盒,赚几个铜板补贴家用。 这些人,和她平日里接触的那些人,过的完全是两种人生。 陈华隐突然往旁边一指:「呐,这一间便是我曾经住过的。」 心中也颇为感慨,自从自己穿越到此世也有三个多月了,这还是第一次回到这里,说实话他也很难想像自己曾经是怎麽在这种地方住的下去的。 他不得不承认,跨越阶级的同情确实是很难的,即使有也总是轻飘飘的,落不到实处。至于什麽感同身受更是不存在的。 「啊?」陆小曼看向这间棚屋,随即小声问道:「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吴长青正要制止,就听见一阵刺耳的哭叫声从旁边棚屋里传来。 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带着哭腔,又透着一股子倔强:「娘!你别打了!俺生是二狗的人,死是二狗的鬼!就算做了鬼,俺也不嫁别人!」 紧接着,是一个老年女人尖利的骂声:「谁要你死了?你好好嫁过去,我们谢家才能活哩!恒升米行的白老板能看上你,那是我们谢家的福气!」 陆小曼闻言顿时怒道:「快!吴叔,我们去看看!又是个想要卖女儿的,肯定又是为了点黄白之物,就要逼女儿嫁给那个什麽老板!」 这年头重男轻女很严重,卖女儿的屡见不鲜,陆小曼显然也是有所耳闻的,却从未亲眼见过,此刻只觉得义愤填膺。 「陆小姐,且等一等!」陈华隐连忙伸手拉住了她,眉头微微皱起,「这声音听着,怎麽像是谢大哥的母亲和他媳妇?」 「什麽谢大哥,莫非你认识?」陆小曼停下脚步,满脸不解,「等等,你说她们分别是你那位谢大哥的母亲和媳妇?」 「恐怕是的。」陈华隐苦笑一声,他心中其实已经有所猜测了,当下却只是解释道,「这位谢二狗大哥,是我住在这里时的邻居,当时没少帮衬我。他自己靠拉黄包车养活这一家子,收入在这一片算不错的了,一个月净落10个银元的样子,先前还说攒够钱就带一家人搬出去呢。」 陆小曼已经不知道今天自己的世界观是第多少次被颠覆了。 十个银元,对她而言,不过是一件首饰的零头,可在陈华隐口中,竟然已经算是「收入不错」。 更让她无法理解的是,既然儿子有正经生计,做婆婆的,为什麽要逼着自家儿媳妇改嫁?这不是平白让自己儿子戴绿帽子吗? 就在她满心疑惑的时候,棚屋里又传来一个男人虚弱的声音,伴随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孩子他娘……要不,你就听娘的,嫁了吧……按先前说好的,三年……三年后你再回来……咳咳咳!都是俺没用!拉个黄包车,还能被汽车撞折了腿,反倒成了家里的拖累……」 紧接着,是小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我不要妈妈走!妈妈别走!」 还有更小的孩子,有气无力地哭着:「饿……娘,我饿……」 陈华隐叹了口气,上前敲开了门。 棚屋里狭小逼仄,一股浓重的药味和霉味混在一起,扑面而来。 见陈华隐一行人衣冠楚楚地进来,门里人都是一愣,还是谢二狗的母亲将他认出来,犹豫问道:「你莫非是先前住隔壁那位陈少爷?」 「是我,陈华隐,来看看你们。」 只见那位头发花白,眼睛昏蒙得几乎完全看不清的老太太却突然激动起来,一把抓住陈华隐的胳膊:「陈少爷,我知道你是读过书明事理的人,你来给老身评评理!」 「我逼着儿媳妇改嫁,是我心狠吗?我儿子瘫在床上,天天要吃药,两个孙子饿得天天哭,一家老小张嘴要吃饭!米行的白老板说了,愿意出五十块银元,典她三年,给她吃好的穿好的,这有什麽错?不这样,我们一家老小,都得活活饿死啊! 第30章 丈夫 「可这也不能把人当牲口一般卖出去呀,况且这位谢家嫂子也不愿意!」 陆小曼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却又瞬间意识到,自己指责未免过于轻飘飘了。 她跺了跺脚,站在原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只觉得又急又气,心里堵得慌。 谢家媳妇却仿佛找到救星一般,一把扯住陆小曼的袖子,躲到了她身后,哭着喊道:「俺不嫁!俺也不要过什麽好日子!俺是清清白白的身子嫁过来的,生是二狗的人,死是二狗的鬼!」 「谁让你嫁了?这是典妻!我们穷苦人家,祖祖辈辈多少年不都是这麽过来的?」谢家大娘见状,眼睛一红,伸手就要打人,陆小曼连忙将人护在身后。 看着陆小曼一身华服,气度不凡,终究是不敢往前,只能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嚎啕大哭,「好啊,你不怕死,难道我一把年纪活得还很有意思吗?那两个孩子呢?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你以为我年轻的时候就没被典过吗?不然二狗能被我拉扯大?」 一连串的质问,像一把把重锤,砸在陆小曼心上。她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只觉得背后谢家媳妇捏着她衣角的手,力道越来越轻,越来越抖。 谢家大娘见她不说话,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猛地从地上爬起来,扑通一声跪在了自家儿媳妇面前,额头一下下往地上磕,发出沉闷的声响:「求求你了孩子,为孩子想想,为这个家想想!你若是不同意,老婆子我今天就跪死在这里!」 「当家的!你说句话啊!」谢家媳妇看着地上磕头的婆婆,又看向草席上躺着的丈夫,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掉。 陆小曼已经彻底茫然了,她就这麽站在谢家媳妇的身前,忍不住便将自己代入进去。 如果是自己,该如何选择?又或者说,真的有选择吗? 难道说,想要为丈夫守贞竟都成为了一种自私? 谢二狗痛苦地闭紧了眼睛,死死咬着牙,嘴唇都咬出了血,却死活说不出一句话来。这个向来吃苦耐劳丶靠一身力气撑起家的汉子,此刻像个无助的孩子,眼泪顺着蜡黄的脸颊往下淌。 他比谁都清楚,妻子这一去,意味着什麽。 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是什麽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他只是一个无能的丈夫,连妻子都守护不住的废人! 谢家媳妇也从丈夫的沉默里,得到了最残忍的答案。她的手彻底松开了陆小曼的衣角,身子晃了晃,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认命般地站直了身子,擦了擦眼泪,颤颤巍巍地就要往门外走。 「好了!停下!」 陆小曼突然喊了一声,声音里带着几分如释重负,甚至又有些恼羞成怒。 她急匆匆地从随身的手包里掏出一张银票,拍在了旁边的木桌上,「你方才说那个白老板出了多少钱?五十大洋是吧?这里是交通银行一百大洋的取兑票,钱给你们,快让谢家嫂子回来吧!」 她一进来,就被这匪夷所思的人伦惨剧冲昏了头脑,像丢了魂一般,直到此刻,才终于捡回了自己的身份。 直到这一刻,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方才那让她窒息丶让她手足无措的难题,症结竟然只是五十银元。 五十银元,多大点事啊? 她陆小曼,这辈子对钱从来就没什麽概念,说是挥金如土也不为过。 在原时空里,她一个月的吃穿用度就是几百大洋;与王庚离婚后嫁给徐志摩,哪怕徐家是海宁首富,也被她的开销压得喘不过气来。 钱对她而言,从来都不是需要操心的事。可直到今天,她才无比真切地发现,五十银元,真的能买很多东西。包括一个女子的贞洁,一个丈夫的尊严,甚至是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里,好几条人命。 「这位小姐……这……这怎麽好意思要你的钱……」谢二狗挣扎着从草席上坐起来,看着桌上的银票,眼睛都直了,嘴里说着拒绝的话,语气却不敢太过坚定,生怕眼前这位活菩萨,下一秒就把银票收回去。 他早就顾不上什麽尊严和面子了。如果此刻真的有魔鬼愿意跟他交易,他可以为了这几十块大洋,付出任何东西。 陈华隐已经沉默了良久。作为从21世纪穿越过来的人,他在史书里丶在书本里,早已无数次见过旧时代底层人民的苦难,自认早有心理准备,可真真切切亲眼目睹这典妻的惨剧时,依旧觉得浑身遍布一道刺骨的寒意。 此刻他终于开了口:「谢大哥,收下吧。这钱,算我向陆小姐借的,日后我替你还上。等你腿伤好了,我再给你找个稳妥的活计,日子总能过下去的。先前我住在这里的时候,谢大哥没少帮衬我,如今家里出了这麽大的事,总该让我知道才是。」 至于后面发生的事也就乏善可陈了,无非是两个女人千恩万谢,还拉着孩子要给两位恩公磕头。 可无论是陈华隐,还是陆小曼,都丝毫没有做了救世主的成就感。只觉得这狭小逼仄的棚屋里,药味丶霉味丶还有那化不开的绝望,闷得人喘不过气来。 两人几乎是逃跑似的,跟谢家一家人告了别,快步走出了棚户区,回到了车上。 黑色的福特t型车再次启动,缓缓驶离了这片黑暗的棚户,重新驶向灯火通明的南京路。可车厢里,却再次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车窗外的霓虹一盏盏闪过,映在陆小曼苍白的脸上,她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像是第一次认识这座城市。 良久,她才率先开了口,声音还有些发颤:「这样的事.....真的很多吗?」 「很多。」陈华隐毫不犹豫地给出了答案,语气里带着几分沉重,「所谓典妻,也不是民国才有的事,真要追溯起来,南北朝的时候就有了。历朝历代,但凡遇上灾年丶乱世,活不下去的人家,便只能用这样的法子,换一条活路。民国虽说推翻了帝制,可这底层的规矩,从来就没变过。」 陆小曼点点头,她其实也知道,自己今天能拿出一百大洋,确实足以解谢二狗一家的燃眉之急。可如果面对的是成千上万个谢二狗呢?她那点钱终究是微不足道的。 过了好一会儿,陆小曼才再次发问:「如果今天我们没有过去,那位谢家嫂子真把自己给典出去了,三年后她还能回到这个家庭吗?」 「我不知道。」陈华隐沉默了片刻,如实给出了答案,「我曾听人说过,湖南沅水边上,有很多这样的人家。乡下的男人娶了媳妇,种着地却养不活一家人,便把妻子送到城里的花船上,让她们卖身接客,赚来的钱寄回家里,养活老人孩子。」 他的声音很轻,却字字都带着刺骨的寒意:「假如说有这麽一个丈夫,某一天心血来潮下去城里看望自己的妻子。他到了船上,遇上妻子接客,只能躲在船舱的角落里,一声不吭,甚至还要对着花钱的客人,陪着笑脸。你说那会是一副什麽样的景象?他们又会在想什麽呢?」 陆小曼浑身猛地一颤,像是被冰水浇透了一般,只觉得浑身发冷。 她从北平逃出来,就是还没想好怎麽面对自己未来的丈夫。可她却从未想过,这个世界上有这麽一些人,他们也是丈夫,也有妻子,却过着尊严与人生被现实碾碎的生活。 陆小曼突然抬起头,看向陈华隐,眼睛亮得惊人,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你是说……你要把我们今天看见的事,还有这些丈夫的故事,都写成小说,对不对?」 不等陈华隐回答,她就急切地抓住了他的胳膊,语气里满是激动与恳求:「写出来!一定要写出来!让所有人都看看这样的故事。名字我都帮你想好了,就叫《丈夫》!」 第31章 曼华小学 「《丈夫》确实是再适合不过的名字了,陆小姐很有文学素养。」陈华隐的肯定倒是发自内心了,「我会尽快写出来,发在7月份的《小说月报》上。」 事实上,陈华隐方才讲述的「灵感」正是来自沈从文先生的一篇小说,标题就叫《丈夫》,在原时空也确实发表在《小说月报》上,但时间却是在1930年。 列夫托尔斯泰在他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第一句中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请记住台湾小说网超实用,t??w??k??a??n??.c??o??m??任你选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其实也不尽然,沈从文生长在湘西沅水畔,而他此刻身处上海闸北,两地相隔千里,却目睹了近乎相同的苦难。底层人被生活碾碎的尊严与无奈,从来也都是相似的。 至于原定在7月《小说月报》发表的《故事新编》新作,他早就写完交给了茅盾,选的是鲁迅先生原作里的《铸剑》,讲的是眉间尺与黑衣人,以三颗人头相斗丶至死不休的复仇故事,是原时空鲁迅《故事新编》系列中较早完成的一篇。届时就看茅盾先生自己如何取舍了。 「可就算写出来,让所有人都看到了,又能如何呢?」陈华隐轻叹一声,眼里难得地露出了几分迷茫。 「怎麽会没用呢?」陆小曼连忙开口宽慰他,语气里满是认真,「如果我还在北平,没有来上海,没有亲眼看见今天这一幕,只是在报纸上读到你的文章,我一定会被触动,一定会知道,原来还有人过着这样的日子。哪怕只是让多一个人看见,多一个人心生不忍,总归是一份力量的。」 陈华隐微微一怔,看向身旁的少女。他似乎感觉到眼前这位少女有些不一样了。 是啊,文学的力量,从来都不只是当头棒喝丶叫人幡然醒悟。更多的时候,它像春雨一般,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点点改变着人心里的东西。 陆小曼却还陷在方才的思绪里,皱着眉追问道:「可是,像谢大哥这样的人家,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国府难道真的就眼睁睁看着,什麽都不做?」 「有也没有。」陈华隐很坦率地给出了答案。 他看着陆小曼满脸的不解,耐心解释道:「其实很简单,若是官府能牵头,让家家户户每个月拿出一点钱,国府再出一些,凑在一起,谁家遇上天灾人祸丶伤病卧床,就从这笔钱里拿出一部分来接济,帮着渡过难关。谢大哥这样的人家,就不至于因为一场意外,就被逼到典妻卖子的地步。」 这其实就是后世社保的做法,陈华隐当然不可能陌生。 陆小曼连连点头:「这法子太好了!这就好比众人拾柴,一起撑起一把伞,替每个家庭挡住突如其来的风雨。」 陈华隐又道:「还有,谢大哥家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说到底,还是家里只有他一个人赚钱,抗风险的能力太弱了。若是他的妻子,也能有一份正经的工作,有自己的收入,就算他倒下了,家里也不至于瞬间垮掉,更不用被逼到典身的地步。」 「女人也应该有自己的工作,靠自己的本事赚钱,对不对?」陆小曼眼前更亮了,她没想到陈华隐竟然和自己想的一样。 「我就说,女子凭什麽只能困在家里,相夫教子,靠着男人活一辈子!既然有这麽好的办法,国府为什麽不去推行呢?」 陈华隐苦笑着反问道:「陆小姐,你父亲就是北洋政府财政司的司长,你认为这样的办法他会采纳吗?」 陆小曼瞬间默然。 她本性天真烂漫,却绝非笨人,甚至称得上冰雪聪明。从小在政治家族里长大,耳濡目染,哪里会想不明白这里的关节? 别的不说,如今的北洋政府,穷得就差要当裤子了。早两年为了借钱,连《二十一条》那样的卖国条款都敢签,手里但凡有了钱,那当然是拿去招兵买马添枪加炮,再不济白花花的大洋拿去娶几房白花花的姨太太也好,哪里又会管底下这些泥腿子的死活呢? 陈华隐最后冷酷地总结道:「我们的国家,一日不能统一,一日摆脱不了这军阀割据丶各自为政的格局,再好的政策,也不过是一纸空文罢了。」 陆小曼攥着裙摆,脸上满是失落与无力:「那我能做些什麽呢?啊!你让我知道了这些,可我什麽也做不了!」 「怎麽会什麽都做不了?」陈华隐笑了笑,看着她道,「陆小姐听过白蛇传的故事吗?」 「啊?」陆小曼没料到他的话题跳得这麽快,但还是轻声答道,「当然听过了,昆曲的《白蛇传》我还会唱呢,『曾同鸾凤衾,指望交鸳颈』……」 两句唱词出口,她才反应过来,双颊瞬间一红,连忙低下头,不敢再看陈华隐。 陈华隐倒是没察觉她的窘迫,继续说道:「白蛇被压在雷峰塔下,许仙一介凡人,什麽都做不了,最后还是靠儿子许仕林考上状元,奉旨祭塔,才推倒了雷峰塔,救母出困。你看,这就是教育的力量。连雷峰塔都能被读书人的笔推倒,压在老百姓身上的一座座大山,又有什麽推不倒的呢?」 陆小曼一愣:「你是说要我去大学当先生?我的学问可没那麽好。」 她虽然博采众长,但自个都还是个高中生呢,哪里有资格去大学教书。 「谁说搞教育,就一定要在大学里?」 陈华隐笑着摇了摇头,「你教不了大学生,教小学生还不成吗?那些棚户里的孩子,连饭都吃不饱,更别说读书识字了。可这些孩子终有一天会长大,他们也会有机会变成大学生,变成能改变这个国家的人。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陆小曼立即振奋起来,「这话说的真好!我决定啦,我回去后就要号召大家捐款,开办一所小学,专门面向那些交不起学费的穷苦孩子,免费让他们读书!」 她歪着头想了想,眉眼弯弯:「嗯,学校的名字就叫……就叫曼华小学吧!」 陈华隐正为她的决定感到欣慰,听到「曼华小学」四个字,却瞬间吓了一跳,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问道:「谁的『曼』?谁的『华』?」 陆小曼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意思,又羞又气地别过头去:「什麽谁的「曼」谁的「华」?呀!你胡说什麽呢?曼华是我母亲的名字,我准备请她来做我们学校的校长!」 陈华隐心头大汗,只能尴尬地挠了挠头,乾笑两声。 两人都没再说话,车窗外的街景飞速倒退,宝山里的里弄口,已经近在眼前了。 「吴叔,麻烦在前面里弄口停一下。」陈华隐先开了口。 吴长青应了一声,车子缓缓减速,稳稳停在了弄堂口。 就在陈华隐准备推门下车的时候,陆小曼突然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对了,陈先生,我一直想问你,你常在上海的作家圈子里走动,可知道有位笔名叫春隐的诗人,到底是谁?」 陈华隐顿时一惊,这位陆小姐莫非是知道了什麽?不,他压根什麽都还没做啊!应该说对方莫非误会了什麽? 他抬眼看向陆小曼,见她神色里满是好奇,并无半分异样,只能定了定神,如实答道:「对于什麽叫春隐的诗人发表诗词我确实全然不知情。」 「这样啊……」陆小曼笑靥如花,「那如果你以后知道了,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这首《致橡树》,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福特t型车在宝山里里弄口停下。 「好,一定。」陈华隐笑着应下,推门准备下车。 陆小曼却突然叫住他:「好了,下周一下午还是这个地方,我照样来这儿接你。」 陈华隐奇道:「接我?你接我做什麽?下周一我答应了要参加芥川龙之介访华的座谈会。」 「我在那次会议担任翻译。」陆小曼不由陈华隐再分说,「要当心哦,那些日本人恐怕对你不怀好意呢。」 说罢径直潇洒离去,很快黑色的福特车就再次融入在夜色中。 陈华隐这才后知后觉地转身,走进了弄堂深处。 第32章 狼狈为奸 黄浦路106号的红楼,坐落在苏州河与黄浦江的交汇处,是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的所在地。 二楼总领事办公室内,船津辰一郎端起白瓷茶盏,慢条斯理地为对面躬身坐着的男子斟满热茶,一边质询道: 「村田君,你说的那个陈华隐果真值得我们大日本帝国这般重视吗?」 他是现任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在中国辗转多个领事馆任职,至今已经二十馀年了,嘴里说的竟是一口流利的京片子。 而坐在他对面,身子微微前倾丶神色恭敬的男子,正是前几日在哈同花园的沙龙上,与陈华隐当众交锋的村田孜郎。 当下,村田孜郎斩钉截铁地答道:「完全值得!领事阁下,此人不仅对我国的历史文化根底相当了解,其新近抛出的学术成果,更是已经对大日本帝国的文化地位造成了潜在威胁,绝不能放纵其声望在上海滩继续发展下去!您可以先看看这篇文章。」 船津辰一郎眉头微挑,接过村田孜郎手上的报纸,正是最新一期的《字林西报》。 不得不说,巴尔福那帮洋鬼子的效率高得惊人,不过两日功夫,陈华隐《乡土中国》的第一部分内容,已经赫然登载在其头版上了。 「这位陈君,确实是有大才华的人啊。只可惜,不生在我们大和民族。」 足足一刻钟过去,船津辰一郎才逐字逐句地将文章看完,端起茶盏抿了一口,长长地叹了口气。 直到此刻,他才彻底明白,村田孜郎为何会把一篇学术文章,上升到动摇帝国文化地位的高度。 陈华隐在这篇文章里,开创性地将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作为两个地位完全平等丶内核却有着本质差异的文明体系进行对比研究,用「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两个概念,道透了两大文明的底层逻辑。 一旦这样的观念在欧美学界深入人心,西方世界对东方文明的认知,便会彻底锚定在中华文化之上。 而日本,这个千年来始终以中华文化为母本丶近代又高喊着「脱亚入欧」试图割裂过往的国度,在世界民族文化之林中,又该如何自处? 这无疑与日本此时正全力谋求的国际文化地位,是彻底相悖的。 但船津辰一郎也不得不承认,《乡土中国》真的是一篇堪称伟大的作品,哪怕是他读完也觉得受益匪浅。当下很郑重地指示道: 「既然此人有这般才学,何不尝试拉拢他?这等俊才,若能为我们大日本帝国效力,那也是一桩美事;即便不能,与他搞好关系,让他的立场自然倾向于大日本帝国,也是好的。我们对于支那文人,向来要以拉拢扶持为主,就不用给外务省节省经费了。」 村田孜郎闻言苦笑道:「这个......这位陈华隐君,似乎对我们大日本帝国抱着十足的仇恨,怕是根本拉拢不了了。」 「这是何故?」船津辰一郎脸上露出几分诧异。 他实在是想不通,在日本的刻意渗透和拉拢下,如今的中国各界,无论是革命党还是文化界人士,与日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靠着日本的资助行事,不少人甚至将日本视作第二故乡。 如今大日本帝国试图曲意结交一个二十岁不到的青年作家,竟还有折服不了的道理? 「属下先前也觉得奇怪,便让手下人仔细查了他的底细。」 村田孜郎压低了声音,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这位陈华隐原本是浙江乡绅世家出身,手里握着两百亩良田丶三间旺铺,刚到上海便一夜之间输光了全部家产,折合一万块大洋。而设局骗他的翻戏党背后,就是陆军特务机关驻上海的那些人。」 「八嘎!」船津辰一郎猛地一拍桌子,茶盏里的茶水溅出来几滴,「我早就说了,让陆军那帮马鹿在上海滩搞钱收敛一些!迟早要坏了大事!」 但他其实也就是嘴上骂骂而已,心里却也无可奈何。 外务省与陆军省向来面和心不和,况且陆军特务机关与翻戏党勾结设局骗钱的勾当,自然是经过他默许的,甚至每年外务省在上海的活动经费,不少都是出自其中。 「那你准备怎麽做?我听说,你已经邀请他参加了芥川龙之介访华的欢迎座谈会?」 话里的意思,已然是默许了村田孜郎要对陈华隐采取针对性行动的想法。他顿了顿,又皱起眉头补充道:「你们《大阪每日新闻》那个芥川龙之介,也不是个听话的主。你莫非指望,他能在座谈会上替我们压制这个陈华隐?」 若是陈华隐在此处,怕是要当场笑出声来。 且不说哪怕自己没被骗那2w银元,作为穿越者也不可能对日本鬼子有什麽好印象。 就说他们谈及的芥川龙之介,此君就不是用不听话就能概括的了,根本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左翼分子。 他多次写小说批判资本主义丶反对战争与军国主义,更是在随笔《他?其二》里明确自陈: 「我在气质上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在人生观上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在政治上是一个共产主义者。」 这特麽压根就是友军啊! 这也是陈华隐当初毫不犹豫答应参会的原因,他对芥川龙之介的作品,本就有着几分欣赏。说来也是可惜,这位日本短篇小说的巅峰人物,最后和绝大多数有所成就的日本作家一样,对自己的人生都选择自杀了事。 显然村田孜郎对此心里多少也是有数的:「领事阁下明鉴,芥川先生醉心文学,于政治权谋一窍不通,自然不能指望他。这场座谈会,不过是个由头罢了。清末支那人喊着『以夷制夷』,我们今日,又何尝不能『以华制华』?」 船津辰一郎眼中精光一闪,瞬间领会了他的意思:「村田君的意思是……莫非是想请郑孝胥他们出手?」 「正是,芥川先生素来对支那传统文化极感兴趣,而这些人都是同光体诗坛的翘楚,在传统文化圈子里声望极高。」 村田孜郎重重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们养着这群满清遗老这麽久,也是时候该让他们出出力了。况且这些人想复辟满清,而陈华隐的文章大力鼓吹什麽汉民族文化,他们原本就是不对路的。」 郑孝胥这一夥是什麽人?要说书法是真的好,旧体诗功底也是真的高,人品也是真的渣! 丫挺的这夥人就是彻头彻尾的汉奸!也就是现在溥仪还赖在紫禁城中没被扫地出门,在原时空里,后续这夥人近乎一个不落的都到伪满政府供职去了。 「很好!村田君已经深得兵法三昧了!」 船津辰一郎闻言,当即抚掌大笑,「这件事,就全权交给你去办!这位陈华隐君年轻气盛,你届时再居中稍作引导,他必然会与郑孝胥那帮人当场对上。」 他眼中闪过一抹阴狠,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冷意:「只要他输了阵,你立刻让我们掌控的那些报纸丶杂志大肆宣传炒作。既然他不肯为大日本帝国出力,那明日,就让他在上海滩身败名裂!」 「嘿!属下明白!」村田孜郎猛地躬身,心中暗自冷笑: 敢驳我村田面子,又怎麽可能不要付出代价? 第33章 厚颜无耻之人 「陈先生,你如今排面也是不小了,竟然与这麽多大人物同在一个会上。」 陆小曼果然如约到宝山里接到了陈华隐,还与他并肩进场,当下对陈华隐取笑道。 她此时一身月白色改良旗袍,手里捏着同色系的真丝手包,很轻易地就成为场上人目光的聚焦点之一。 「哪些大人物?」陈华隐眨巴眨巴眼睛,顺着她的目光扫过全场,见她满脸惊异的样子,随即很无辜地问道,「我应该认识他们吗?」 「呀!你还真是……」陆小曼确认了陈华隐的眼神,发现他是真的不认得这些人,不由得摇头失笑,还是认真地凑在他耳边解释道,「你没听过《光宣诗坛点将录》吗?喏,那不就是宋江和卢俊义?」 陈华隐微微颔首,他前世也听过这劳什子《光宣诗坛点将录》,是文人汪辟疆在1919年照着《水浒传》一百单八将的座次,给光绪丶宣统两朝的旧体诗人排的号。 这也算不得什麽新鲜事,前有明末《东林点将录》,清中期舒位也搞过《乾嘉诗坛点将录》,说到底,不过是文人圈子里公信力高些的野榜罢了。 「嗯,那天魁星呼保义宋江,想必就是陈散原了吧?玉麒麟卢俊义又是谁?」 陈华隐前世也是读过几本清诗集子的,但对这些人吧实在没几个能留下印象。 陈散原便是陈三立,这陈华隐还是清楚的。钱锺书在《围城》里,都要借董斜川之口,吹捧他「这五六百年来,算他最高」,还凑出个「陵谷山原」的名头,把他和杜甫丶李商隐并列,连苏东坡都还「差一些」。 当然,放在后世他的名气估计还没有儿子陈寅恪大。 「玉麒麟是郑孝胥郑海藏......」听得陆小曼解释,陈华隐「哦」了一句,这个大汉奸他也知道。 坦白说,单论诗词技法上的造诣,陈三立也好,郑孝胥也罢,确实算得上登峰造极。如陈「藏舟夜半负之去,摇兀江湖便可怜」或是郑「春山渐绿荒烟外,野水偏明落照前」这样的句子,确实堪称精妙绝伦。 纯粹以诗论诗,有清一代,陈三立稳进top10,郑孝胥也是top20的有力竞争者。 若放在太平时节,这些人倒也无愧于中华文化的瑰宝,可这是1921年! 山河破碎,民生凋敝,外有列强环伺,内有军阀混战,底层百姓连口饱饭都吃不上,这些人却守着前清遗老的名头,抱着复辟的幻梦,躲在租界里吟风弄月。 这样的人又如何能教陈华隐瞧得起呢?要让他把所谓的诗品和人品丶民族立场分开来看,那与后世抛开事实不谈的小仙女又有什麽区别? 他正暗自思忖,忽然听见全场的交谈声都低了下去,不由得抬眼望去,奇道:「芥川先生都来了,今日的主宾位置怎麽还空着?」 话音刚落,就见一行人簇拥着一个须发花白丶身着锦缎长衫的老者走了进来。这次倒是不用陆小曼介绍了。 嚯!大名鼎鼎的康南海,康有为!上过初中历史的都知道他,照片在历史书上摆着呢。 说实话,后世历史课本上基本还是把他当正面人物来讲,那是给他留面子了。 事实上,此君对复辟的执念同样到了一个相当魔怔的程度,早几年的张勋复辟就是他在背后鼓动的。 到眼下的1921年乾脆已经到了臭名昭着的地步,连弟子梁啓超都忍不住痛斥其为「非贪黩无厌之武夫,即大言不惭之书生。」 再加上此君还纳了一个小40岁的神户少女做四姨太,今日会出现在此也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人都来齐了,大家少不得寒暄几句。 很快陈华隐便发现自己在这个会上显得格格不入了。 一番客套的开场致辞过后,村田孜郎便拿着话筒,话锋一转,带着刻意的节奏笑道: 「芥川先生素来推崇华夏传统文化,尤爱汉诗一道。今日沪上诗坛名宿齐聚,何不即兴赋诗,以助雅兴?也好让芥川先生,一睹我华夏诗词的风骨!」 这话一出,芥川龙之介脸上闪过一丝诧异。他本是短篇小说作家,这场以他为名的座谈会,竟要办成一场诗会,实在有些本末倒置。但他素来对汉诗有着极深的兴趣,当下还是温和笑道: 「正当如此,我便洗耳恭听,静待诸君雅作了。」 陈华隐心中冷笑,已经猜到村田的算计,当下却只是静观其变。 果然,康有为最先抚掌大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高声道:「村田君此言甚是!老夫前些日子隐居西湖一天园时偶得一绝,便拿出来抛砖引玉!」 说罢清了清嗓子,朗声吟道:「一天山裹一天园,地傍西湖负郭村。丘壑自专吾可老,湖山高卧我无言。」 诗句吟罢,全场顿时响起一片叫好声。陈华隐却只在心里嗤笑,说什麽抛砖引玉,这诗在他看来还不如一块土砖有用。 康南海若真有诗里写的一半淡泊归隐之心,也不至于将身后名糟蹋成这样,写个诗还要暗戳戳地借用谢安东山再起的典故,当真与痴人说梦无异。 紧接着,陈三立也缓缓站起身,对着众人微微拱手,苍老的声音里带着沉劲:「老夫也凑个热闹。」随即吟道:「覆国迎千劫,逃名剩一身。泪枯沧海日,梦断故宫春。世乱儒冠贱,年衰酒盏亲。相望各垂老,同是失路人。」 此诗一出,座中遗老纷纷垂泪。由此可见,同样是遗民诗,水平亦有差距。若不是亡的十恶不赦的满清,说不定陈华隐也愿意陪几滴眼泪。 郑孝胥又立即续上:「霏霜蚀月月魂寒,可奈当头隔雾看。宫阙天高归已晚,江湖夜永梦将残。未斜何碍悬银汉,自转休疑失玉盘。白发丹心人渐老,绕枝乌鹊待谁安?」 陈华隐听得胃里一阵翻涌。好一个「白发丹心」,也亏他有脸说出这样的话。 其后陈宝琛等一众遗老也纷纷起身赋诗,满场酬唱应和,好不热闹,唯有陈华隐端坐在席上,岿然不动。 村田孜郎阴恻恻地道:「陈先生少年英才,白话文写得入木三分,旧学功底定然也不差,今日不妨也即兴一首,让我等开开眼界?」 陈华隐头也不抬:「我可没这个兴致。」 谁料一旁的郑孝胥早得了村田暗示,当即冷笑一声,厉声呵斥道:「涉猎不深?我看你是打心底里不屑!数典忘祖的竖子!」 他往前迈了一步,指着陈华隐的鼻子,声色俱厉:「中华文脉,尽在诗词格律之中,千年传承,皆系于此!你放着老祖宗传下来的瑰宝不学,偏偏去搞那些不伦不类的白话文,写些伤风败俗的市井小说,把圣贤之道丶传统文化丢得一乾二净,不是数典忘祖是什麽?!」 陈华隐缓缓站起身,脸上笑意尽敛,眼神里带着刺骨的寒意,迎着郑孝胥的目光,字字如刀,掷地有声: 「郑先生此言,当真可笑至极!」 「我华夏文脉,从来不是锁在平平仄仄的格律里!文以载道,方是文脉根本!」 「前清覆灭,是因其腐朽不堪,鱼肉百姓,早已被天下人所弃!你等身为前朝臣子,不思警醒,反倒抱着帝制的枯骨不放,日日做着复辟的黄粱美梦!百姓在水火之中挣扎,你等在宴席之上吟风弄月;国家在列强爪下飘摇,你等在暗室之中勾结外敌!」 「似你这等不忠不义丶不仁不德之辈,空读了几十年圣贤书,却连读书人的本分都忘得一乾二净!连民族大义都能弃之不顾,还有脸在这里谈什麽文脉传承,谈什麽数典忘祖?」 他往前一步,目光如炬,死死盯着面红耳赤丶浑身发抖的郑孝胥,一声断喝,震彻全场: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第34章 你果然会写诗 「竖……竖子安敢如此?!」 郑孝胥浑身发抖,一张清癯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断然没想到,自己不过是以文坛前辈的身份倚老卖老一番,竟会遭到眼前这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如此犀利丶如此不留情面的反击。 郑孝胥二十岁便中了福建省正科乡试解元,入过李鸿章的幕府,前清时最高做到了湖南布政使,半生宦海沉浮,笔杆子丶嘴皮子上的功夫,自认不输当世任何人。 可此刻,他竟被陈华隐一番话怼得瞠目结舌,语无伦次,半天挤不出一句完整的辩驳。 真正让他破防的,还不是那句来自《三国演义》电视剧的经典名骂,而是先前那句「在暗室之中勾结外敌」的诛心之言,这让他灵魂都在颤栗。 他确实有勾结日本人扶持溥仪复辟的想法,可这念头也不过是刚刚萌生,自己才开始与日本方面暗中接洽,行事向来隐秘。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追台湾小说就去台湾小说网,t????w????k??????????n????.c????????m????超靠谱】 难道自己的心思竟这般明显,被眼前这个年轻人一眼就看穿了? 「竖子休得在此大言不惭,血口喷人!」 康有为见郑孝胥被怼得下不来台,当即拍案而起,一声断喝震住了全场。他虽与郑孝胥年岁相仿,可在晚清政坛搅弄了数十年风云,脸皮远比前者厚得多,也更懂如何用资历压人。 他往前迈了两步,居高临下地睨着陈华隐,倨傲道: 「光绪二十一年,老夫在京师号召十八省千馀名举人公车上书,痛陈国是,力主变法的时候,你尚不知在何处!今日这场雅集,本就是以诗会友,只管谈诗论文,国家大事,自有我等诸公主之,还轮不到你一个黄口小儿在此妄言!」 这话一出,座中一众前清遗老纷纷附和。 陈华隐却是冷笑连连:「我听闻南海先生自清朝覆灭之后,曾日夜反思清廷之失,却不知先生思来想去,可曾反思出个所以然来?」 康有为面上一黑,这话正戳中了他人生最大的痛处。戊戌变法百日而亡,光绪帝被囚瀛台,半生心血付诸东流,当下他重重冷哼一声,梗着脖子道: 「大清之失,非在圣君,非在新政!德宗皇帝天纵英才,心怀万民,所定变法之策,皆是救亡图存的正道!只怪朝中守旧派妖后乱政,愚臣当道,百般阻挠;更怪天下愚民冥顽不灵,不识新政之利,不懂圣君之心!」 陈华隐哈哈大笑:「由此可见,这大清,亡得实在是不冤!」 「你!」康有为气极反笑,「好个牙尖嘴利的竖子!老夫倒要听听,你能有什麽高见?若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今日老夫定要替你师长,好好管教管教你这无状的后生!」 「南海先生想听吗?偏偏我还不想说了。」 陈华隐嘿然一笑,话锋陡然一转,目光扫过全场,「方才南海先生不是说今日会上,只管谈诗吗?我方才没有兴致,现在倒是胡诌了两句,诸君可愿听一听!」 村田孜郎坐在一旁,早已发现场上局势彻底脱离了他的掌控。此刻见陈华隐主动要作诗,他连忙抓住机会要看陈华隐出丑,立刻高声道: 「陈先生既有雅作,速速吟来,让在座诸位文坛前辈品鉴一番!我等也洗耳恭听!」 「那就把耳朵洗乾净了!」陈华隐看都没看村田孜郎一眼,目光缓缓扫过满座遗老,深吸一口气,朗声吟道: 「高阁垂裳调鼎时,可怜天下有微词。覆舟水是苍生泪,不到横流君不知。」 短短二十八字,字字千钧,像一记记重锤,狠狠砸在每个人的心上。 这首诗写的是高居庙堂的达官显贵,在朝堂之上调鼎弄权丶安享尊荣之时,却不知天下百姓早已怨声载道。那能倾覆王朝的江水,从来都是苍生百姓的血泪,只可惜,不到江山崩塌丶天下大乱的那一刻,这些身居高位的人,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陈华隐傲然问道:「我倒想请问一下诸位,直到此时,前清之失,你们究竟是真的不知还是装作不知呢?」 「好诗!」竟然是芥川龙之介这个座谈会的主人率先鼓起掌来,「不过二十八字写尽王朝兴替丶民生疾苦,气魄沉雄,意蕴深远,字字皆是血泪!我以为,此诗当为今日雅集之魁首,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郑孝胥面色铁青,他本已在心里打好了一肚子的诡辩之词,要驳斥陈华隐先前的大逆不道之言,可偏偏康有为方才放出话来,今日会上只管谈诗。他要辩驳,便得先作出一首能压倒对方的诗来。 可这首诗,是后世被称作「当代七绝圣手」的李梦唐毕生巅峰之作。单论诗词技法,它并非无懈可击,可诗中那份洞穿历史的格局丶心系苍生的气魄,却是千古罕见。 哪怕是龚自珍丶黄遵宪复生,也未必能写出这般振聋发聩的句子,更何况是此刻心绪大乱丶满脑子糨糊的郑孝胥? 他枯站在原地,脑子里一片空白,搜肠刮肚,却连一句像样的句子都凑不出来,只能恨恨地转过头,以目视陈散原。 谁料陈三立却洒然一笑,缓缓站起身,对着陈华隐遥遥拱手,朗声叹道:「老夫衰朽不堪,笔力丶胸襟皆已不及。今日当避路,放陈小友出一头地也。」 一言既出,满座皆惊! 这显然是化用了北宋欧阳修对苏轼「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的评价。 欧阳修是北宋仁宗朝的文坛宗主,恰如陈三立这位光宣诗坛的天魁星。他说出这句话,无异于当众将陈华隐比作当年的苏轼,将其视作未来诗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接班人! 郑孝胥更是一脸难以置信,他与陈三立相交数十年,堪称诗文知己,万万没想到这位老友,竟会在这种场合「背叛」自己。而村田孜郎乾脆就是怒目而视了,恨不得立即喊人把这个老糊涂了的丢出去。 陈三立却对此不以为意,缓步走到郑孝胥面前,伸手挽住了他的手臂,轻声叹道: 「海藏啊,我今年六十有八,你也已年过花甲。无论前清之失究竟如何,终究都已是过往云烟。于国家大事,我们早已是无用之人,这国家的未来,终究是要看他们年轻人的。海藏又何必做这意气之争,平白失了风度?」 郑孝胥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猛地甩开陈三立的手,连一句告辞的话都没说,便拂袖而去。 陈三立也不以为忤,转过身,再次对着陈华隐拱手道:「我常听我儿陈寅恪提起你,说你写的那些文章,对中国社会的洞见,远超同辈。多馀的话我就不说了,前路不易,你好自为之吧。」 说罢,他也不待陈华隐回应,摆了摆手,转身缓步离去。 陈华隐默然无语,他也没想到这位陈散原竟有这般格局。 果然文学大宗师还是自有其气度。 在原时空中,陈三立虽以遗民自居,终身不仕民国,但在听闻郑孝胥追随溥仪,在日本扶持下建立伪满洲国,并出任伪满总理大臣后,公开怒斥其为「民族罪人丶汉奸败类」,「背叛中华,自图功利」。甚至将自己《散原精舍诗》中郑孝胥的序删除,可见民族气节不亏。 一时间,文宣诗坛的宋江和卢俊义相继离去,这场座谈会自然也再开不下去了。满座遗老面面相觑,也纷纷起身,讪讪地告辞离去。 村田孜郎一张脸黑得像锅底,却又无可奈何,只能阴沉着脸,草草宣布了散会。 宴会厅里渐渐空了下来,陈华隐与陆小曼并肩走出门去,坐上了停在门口的那辆黑色福特t型车。 车门关上,车厢里瞬间安静下来。 陆小曼转过头,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陈华隐: 「我就知道,你果然会写诗!」 第35章 直觉 车窗外的租界街景飞速向后退去,密闭的空间里,安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 陈华隐万万没想到陆小曼会有此一问。 对上少女清亮的眸子,他也一点拿不出方才在会间舌战群儒丶纵横捭阖的气势来,一时竟有些手足无措。 他下意识地往座椅里缩了缩,支支吾吾地辩解道:「这是旧体诗,与白话诗原是不同的......事实上我也不会作什麽旧体诗。」 「我方才可没提半个字的白话诗。」陆小曼却是狡黠一笑,当即抓住了他话里的漏洞,身子往前凑了凑,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老实交代!那首《致橡树》是不是你写的?」 陈华隐也觉得有些好笑,他脑子里只顾着想日本人和那群满清遗老的事,一时不察,竟着了这小丫头片子的道。 他也就乾脆不再抵赖,只是靠在座椅上,挑眉问道: 「不过这不符合逻辑!我应该并没有在你面前露出过什麽纰漏吧?你又是如何怀疑到我的?」 「哼!这叫直觉,你懂不懂?」陆小曼扬起下巴,却是很娇俏地轻哼一声,随即面上的神情却变得认真起来,「我又不是什麽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见到什麽都要惊叹。偏偏最近能震撼到我的东西都是你搞出来的,你似乎总是能搞出来我感兴趣的新东西。」 她顿了顿,又掰着手指头细数起来,语气里满是笃定: 「再说了,从《小说日报》到《礼拜六》再到《字林西报》,你每次踏入一个新的领域,就会换一个新的笔名,在此之前,从没人能想到你会做这件事。郑孝胥他们今天不也做梦都没想到,你一个写白话文的,旧体诗竟能写到这个地步?」 陆小曼得意洋洋地白了他一眼,像只赢了仗的小狐狸:「既然如此,多一个白话诗天才『春隐』的身份,又有什麽不合理的?你还敢说,这个春隐不是你?」 陈华隐倒是为之一愣,原来自己竟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暴露的吗?他没想到陆小曼对自己竟然有如此程度的了解,怎麽听起来还好像很有说服力的样子? 「这个真不是!」陈华隐连忙狡辩,不对,应该是力证清白道,「我可没骗你,关于这首诗发表的事我确实不知情。」 「那你......」陆小曼话到嘴边,却又突然停住。 她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种可能,偏偏这种可能性又似乎是她潜意识中不大愿意接受的。 原本因为拆穿了陈华隐「秘密」而兴致高涨的她,情绪莫名地低沉了下去,连眼里的光都暗了几分。她攥了攥手里的真丝手包,犹豫了好半天,才轻声问道: 「这首诗,是你写给一个女孩的吗?」 「不是!」陈华隐不知为何,下意识地就想辩驳,而他原是没必要向陆小曼解释什麽的。 话一出口,他就愣了神,又有些欲盖弥彰地补充道,「额……是一个女人,可也不算是写给她的。她应该算是我的一个朋友,我只是觉得,那时候的她,会需要这麽一首诗。」 说这话时,陈华隐脑中不由得就想起了露兰春。 他和露兰春真的能算是朋友吗?说到底,他和露兰春不过只有一面之缘。甚至连他当初给卢小嘉出的那个挑拨黄金荣与林桂生关系的计策,对身处漩涡中心的露兰春来说,未必不是一种残忍。 可自己终究还是送了一首诗给她,而她又用这麽一个笔名给发表了出去。导致原本完全不相干的两人竟莫名有了种神奇的纠葛在,至少陈华隐时不时就会想起她的名字。 「那陈先生,我们算不算是朋友呢?」陆小曼突如其来的一句发问,瞬间把陈华隐飘远的思绪拉了回来。 陈华隐心里微微一动,连忙点头:「呃,那自然是算的。」 毕竟人家姑娘都接送他两三回了,若说连朋友都不算多少有些昧良心不是? 只是自己当初不是明明打定了主意,要对这位民国顶流名媛敬而远之吗?可不知不觉间,两人竟已经熟络到了这个地步。而眼前的陆小曼,也和他前世在各种杂记丶史料里看到的那个形象,渐渐重合又剥离。 「既然同样是朋友,那陈先生有没有白话诗送给我呢?只要比《致橡树》好那麽一点点就可以了。」 陆小曼像是鼓足了毕生的勇气,才把这句话问出口。话音落下的瞬间,她就觉得脸颊烧得厉害。 天呀,自己这是在做什麽?贵族淑女的矜持还要不要了?圣心学院的嬷嬷是这麽教自己的吗? 她只是爱读诗,想要再读到一篇好的白话诗作品而已!没错!一定就是这样的。 陆小曼不停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却也阻止不了她看到陈华隐脸上的迟疑时,眼里的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黯淡下去。 她连忙低下头,搅着手里的手包带,轻声道:「若实在觉得为难,也不必……」 陈华隐也确实在迟疑,心中更是暗骂自己,都怪当初自己一时心血来潮,给露兰春留了那首诗,现在倒好,陆小曼张口就要一首比《致橡树》还好的,这让他上哪再找去? 罢了,大不了以后封笔不作诗也就是了。 他抬眼看向陆小曼,认真道:「比《致橡树》还好的诗,我这里也仅有一首,你听好了。」 陆小曼猛地抬起头,清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陈华隐看着窗外的沉沉黑夜,缓缓开口:「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嗯?听起来好像不是描述爱情的?陆小曼微微撅起嘴有些不满意。 可发觉陈华隐竟没再出声,这才下意识地问道:「没了?」 陈华隐点点头:「没了。」 陆小曼把这句话在脑海里反覆咀嚼了两遍,整个人却瞬间僵住了。 在华夏几千年的历史中,大概也没有多少时日能比这个时代的沉沉雾霭更令人窒息了,可哪怕身处永夜,哪怕眼睛生来就是黑色的,哪怕周遭全是黑暗,也要用这双眼睛,拼尽全力去寻找光明。 这就是他想要告诉我的麽? 这哪里是一句诗,这是属于他们这一代人,刻在骨血里的呐喊。 陆小曼也必须承认,这首诗确实比《致橡树》更好,甚至何止是好一点点? 陆小曼的眼眶微微发热,她看着陈华隐,声音都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颤抖:「这首诗,叫什麽名字?」 「《一代人》。」陈华隐轻声答道。 陆小曼用力点了点头,随即抬眼看向陈华隐:「真好。我要把这句诗,刻在我的曼华小学的校门上。」 陈华隐闻言,脸上露出了几分惊讶的神色:「你的曼华小学,这麽快就建好了?」 他清楚地记得,距离陆小曼那天在车上,跟他提起要创办一所平民小学的想法,才不过三天的功夫而已。 「哪有那麽快建好,不过是都定下来了。」陆小曼提起这件事,脸上瞬间漾起了神采,语气里满是雀跃,「我已经募集到足够的钱,租下了闸北宝山路的一处两层小楼当作校舍,只待选好教材,招来先生,立时就能开学了。」 陈华隐是真的惊了,他实在没想到陆小曼竟有这样的执行力和魄力。 随即道:「既然用了我的诗,那改名叫光明小学可好?」 他回过神来,笑着提议道:「既然要用我的诗刻在校门上,那不如把校名改了,叫光明小学,岂不更应景?」 「不行!」陆小曼立刻瞪起了眼睛,恶狠狠地看向他,像只炸毛的小猫,「学校叫什麽名字,必须得我说了算!就得叫曼华小学!」 她顿了顿,脸颊又一次红了起来,声音低了下去,却字字清晰地飘进了陈华隐的耳朵里: 「大不了……那个华,就算你的华好了。」 第36章 逆耳忠言 黑色的福特t型车在宝山里的里弄口缓缓掉头,后座上只剩下陆小曼一人,显得有些空荡荡的。 「小姐,老爷和夫人他们不会同意的。」 从始至终一直没有说话的吴长青突然冷不丁开口。他早在十多年前就给陆小曼的父亲陆定开车,无疑是个合格的司机,很清楚作为司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可他此时还是有些不合时宜地开口了,果然,陆小曼一直挂在脸上的浅笑顿时僵硬下来。 陆小曼轻轻摇头:「吴叔你想多了,我并没有那个意思。」 吴叔是从小照顾她的老人,她倒不会因此就心生隔阂什麽的,但对于吴叔这般煞有介事的「警告」,她多少还是有些不服气的意思。 她承认自己对陈华隐有着格外的兴趣,但就是正常的社交活动而已,她的父母向来是不阻止甚至鼓励她参加这些的。自己也绝不至于就到了小说中描述的那样『深坠情网』或是『陷入爱河』的境地。 对方送给她的也不是情诗嘛,反倒更像是一种知己的赠言,这样似乎也不错。 他轻叹一口气,恳切道:「小姐,我不知道你心里是如何想的,但有一番话我却要说给你听。」 吴长青顿了顿,「小姐你会被陈华隐这样的人吸引,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年轻,有活力,有野心,有锐气,甚至还兼有惊人的创造力。在他的光芒之下,似乎我们这些旧时代的老东西都应该自惭形秽。」 陆小曼刚想开口辩解什麽,却被吴长青抬手打断了: 「可是小姐想过没有,也许确实如你看见的,旧时代有千般不好;但新时代究竟该长什麽样,甚至于说存不存在,却是所有人都没见过的。如他说要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这话自然是顶好的,顶有志气的。可小姐你明白吗?要在黑夜里找光明,就意味着要斗争,要流血,要拼命,要把身家性命都豁出去。」 「如果他怕了,退了,那他身上所有吸引你的光芒,都会瞬间散了;可如果他果真有杀身成仁的勇气,于国家于民族而言,自然是天大的幸事,可对于跟在他身后的女人来说,那会是好日子吗?小姐你自小锦衣玉食,没吃过半点苦,你真的想清楚,要过那样提心吊胆丶朝不保夕的日子吗?」 吴长青的话像一盆冷水,兜头浇在了陆小曼的心上。她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竟一句话也反驳不出来。 「老爷和夫人,从来没想过要靠你联姻,换什麽权势富贵。你来上海的时候,他们就跟我说了,你可以凭自己的心意,挑任何你喜欢的郎君,他们都会尊重你的决定。」 吴长青最后叹了口气,「我只是想让小姐想清楚,你心里想要的生活,到底是什麽样的。」 陆小曼靠在座椅上,望着窗外渐渐被夜色吞没的街景,默然不语。她知道,吴叔说的是对的,有些事,她确实该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了。 ----------------- 「阿嚏!」 陈华隐猛地打了个喷嚏,连忙拿起桌上的手帕擦了擦鼻子,对着对面的茅盾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失礼了,雁冰兄,在你面前出丑了。」 茅盾放下手里的校样,哈哈大笑起来:「无妨无妨,老话讲,一想二骂三念叨,华隐这喷嚏只有一声,说不准还是有人惦记着你,是好事呢。」 陈华隐哑然失笑:「没想到雁冰兄居然也信这个。」 嘴上说着,他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陆小曼。自那日分别后,自己似乎有一阵没与她见过面了。 其实也不奇怪,两人的生活本就没多少交集,她依旧是上海滩万众瞩目的社交名流,而自己的本职工作则依然是商务印书馆的小编辑。 是的,陈华隐终于久违地回到商务印书馆上班来了。在这近一个月中,他甚至是带薪休假,于告假前已经转成正式编辑的薪水如期发放。 也难怪后世总有人怀念民国,这个时代对知识分子的优待,确实是独一份的。说到底还是封建社会皇帝与士大夫共天下的那一套,是建立在全国九成以上文盲率的畸形社会之上的。 「哈哈哈,我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今整个上海滩,就没有不念叨你陈华隐的!」 茅盾往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笑道,「你可真是在家做得好大事!和陆小曼小姐双双出入芥川龙之介的欢迎会,一席话骂得郑孝胥拂袖而去,一首诗震得陈散原先生都甘愿避路放你出一头地。现在这事,在沪上文坛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陈华隐闻言连忙摆了摆手,苦笑道:「雁冰兄就别取笑我了,我也不过是一时意气。」 「我可不是在批评你。」 茅盾收了笑意,语气里满是认真,「对康南海这样的人,本就没必要给什麽好脸色。我只是惊叹,你那篇《乡土中国》我逐字逐句看完了,真是振聋发聩。有时候我都在想,是不是我一开始,对你的期望还是太低了。」 这话听得陈华隐一阵汗颜,连忙岔开了话题:「雁冰兄今天找我过来,总不会就是为了取笑我几句吧?可是编辑部有什麽安排?」 「自然是有正事跟你说。」茅盾也不再打趣,坐直了身子,一件件跟他细说,「头一件,就是你的稿子。你那篇《丈夫》,还有《故事新编?铸剑》,我们编委会都看过了,一致决定,放在今年7月的《小说月报》正刊上,两篇同发。」 这可算是破了改版后的《小说月报》先例了! 陈华隐当即起身,郑重道:「多谢雁冰兄提携!」 茅盾摆摆手,又说起第二件事,「第二件,是馆里的安排。商务印书馆一直想编一套全新的小学白话英语课本,适配新学制,馆里开会定了,这套课本,交给你来牵头主编。」 这其实才是他的本职工作,话说陆小曼那个曼华小学是不是正在选教材来着? 陈华隐不知为何又想起陆小曼,当即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心里有数。 「至于这第三件事嘛!」茅盾笑了笑,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纸包,推到了陈华隐面前,「这是胡适之先生托人给你送来的,一封亲笔信,还有他刚出版的《红楼梦考证》。想来是胡适之也听说了你的名气,想跟你结交一番。」 陈华隐看着封面上胡适的名字,眼神微微一动。 胡适在后世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人物,甚至在近几年毁还要较之誉更多。可放在1921年的民国,胡适绝对是文化界声望一时无两的存在。 时人公认其为白话文运动与新文学的首举义旗的先锋,新文化阵营开宗立派丶范式奠基的领袖,伦敦的《每日新闻》甚至称其为「中国文艺复兴之父」。 由此可见,陈华隐同学也是好起来了,竟然有资格得到胡适之的亲笔信,换作别人恐怕都要感激涕零,不知所言了。 茅盾却突然压低声音,郑重提点道:「华隐,关于《红楼梦》的解读,你若是要发表意见的话最好先把蔡元培先生的《石头记索隐》找来看看。你是聪明人,应该不用我多说了吧?」 第37章 红楼之争 茅盾的话音落下,陈华隐瞬间恍然。 原来这就是后世红学史上,索隐派与考据派相争近百年的源头所在。 他没想到自己竟也有机会参与到这次着名的「胡蔡之争」中来。 要说胡适之这个人吧,最擅长的就是在一个全新的领域里,抢先站住一个开创性的位置,顺理成章地混一个「某某领域开创者」「先行者」的名头,之后便不再深入挖掘,从此再无建树。 google搜索twkan 不得不承认,此君对于学术研究的嗅觉确实是相当敏锐的,奈何其本人却志不在此,对于认真搞学术研究的兴趣,怕是还没有坐在牌桌上打几圈麻将来得大。 很显然,胡适给自己的定位更倾向于社会活动家,当然他搞社会活动也没搞明白,也难怪在后世风评不佳。 蔡元培则是反过来,其本人倒是对学术研究颇有热忱,但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后世,人们还是习惯于将他归于教育界官僚一类的人物。 总而言之,这两位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学术水平未必多高,但影响力一定够大。 如今两人各自呼朋唤友,扯旗呐喊,就着一部《红楼梦》你来我往丶针锋相对,当真是火星撞地球,针尖对麦芒,哪怕是陈华隐这个本不相干的旁观者,也不由得生出几分看热闹的兴趣来。 「那麽如今是谁占上风了?」陈华隐不无好奇地问道。 「自然是胡适之,呵呵。」茅盾倒是丝毫不掩饰自己对胡适之的不感冒。 对此陈华隐倒是不太意外,要知道,自1919年胡适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就与陈独秀茅盾等主张以革命与主义解决问题的革命派产生了根本性分歧。 早些时候,胡适到访商务印书馆,茅盾就指控其是为了「遥控编译所丶物色党羽」。成见之深,可见一斑。 陈华隐笑了笑,又问道:「那雁冰兄对这场索隐与考据之争,到底是个什麽看法?」 「论方法上我还是赞同胡适之多一些。」茅盾放下茶缸,语气坦诚,「蔡先生的索隐,说到底还是跳不出清儒评点小说的老路子,猜笨谜一样把书中人物往历史人物身上套,终究是落了下乘。」 这当然是大实话,就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里面的诸多观点,在陈华隐看来,实在是不值得一辩的。 他将书中的人物与历史人物强行绑定,说贾宝玉就是顺治皇帝,林黛玉就是朱彝尊,薛宝钗就是高士奇,甚至连通灵宝玉都能附会成传国玉玺。 也难怪别人称他的研究为「猜笨迷」,别说说服专业的学者,就连普通的读者,也难以真正信服。 陈华隐却隐约领会到茅盾话里的意思,当即试探性问道:「雁冰兄似乎对胡适之的结论也不是很同意?」 「科学实证的法子,我当然是信的,可胡适之那套,总是先定下了结论,回头便能找到佐证的证据,呵呵。」茅盾嗤笑一声,语气里满是不以为然,「别的我不多说,我只认一件事——《红楼梦》是一部千古罕见的伟大作品。」 这话其实说的就相当明白了。 在陈华隐看来,胡适的红学研究,说到底,不过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蔡元培的索隐派,把《红楼梦》当成了藏满政治暗号的寓言故事,字字句句都要往朝堂争斗丶明清易代上扯;而胡适的考据派,则直接把这部包罗万象的伟大小说,窄化成了曹雪芹的个人自叙传,把大观园里的兴衰荣辱,全然等同于江宁曹家的家事起落。 也正因如此,胡适晚年在这套自叙传的框架里越走越窄,到最后竟得出了「《红楼梦》的文学价值远不如《儒林外史》」的荒唐结论。 反倒是索引派那边,哪怕蔡元培这个祖师爷已经「菜」到这般地步,在百年间却始终能和考据派打得有来有回。 究其根本,就是因为但凡认真读过《红楼梦》的读者,都能感受到这部作品里磅礴的生命力与深刻的人性洞察,绝不可能接受它只是一本记录个人家族兴衰的流水帐。 陈华隐闻言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又看向茅盾,认真问道:「那依雁冰兄看,面对这场论战,我该不该就此事,发表些自己的意见?」 「若是放在以前,我定会让你自己拿主意。可现在嘛,看你给了我这麽多惊喜,我倒是真心希望你能够畅所欲言了。」 茅盾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毕竟《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关于它的解读,我们自己人,当然也该发出自己的声音嘛!」 陈华隐心中一动,沉吟片刻,缓缓开口道:「其实在我看来,关于《红楼梦》的解读,从来就不该只有唯一的答案。」 他抬眼看向茅盾,目光清亮,字字清晰:「前人早说过,一千个读者眼里,便有一千本《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每个人的人生境遇不同,从书里看到的东西,自然也就天差地别。」 「《红楼梦》开篇就写了,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它终究是一部小说,不是史书,不是密信,我们又何必非要削足适履,假定作者一定是照着某一桩具体的实事丶某一个具体的家族来写的呢?」 「蔡先生要从里面找明清易代的家国之思,没错;胡先生要从里面找曹雪芹的家族兴衰,也没错。可错就错在,他们都非要把自己的答案,说成是唯一的标准答案。却忘了,这部书之所以伟大,恰恰是因为它写透了整个封建时代的世态人情,写尽了人性的复杂与幽微,装得下每一个读者的悲欢与思考。」 茅盾听得眼睛越来越亮,忍不住一拍桌子,高声道:「说得好!华隐,你这话,真是说到点子上了!」 陈华隐笑了笑,又抛出了一个想法: 「我倒是有个主意。与其我们这些文人关起门来,争个谁对谁错,不如搞一场面向全社会的调查。我们去问问拉黄包车的车夫,问问学堂里的学生,问问弄堂里的教员,问问做生意的商贩,问问深闺里的小姐,让他们说说,自己心里的《红楼梦》是什麽样的,自己最喜欢书里的哪个人物,最共情哪段故事。」 茅盾闻言,当即抚掌大笑,看向陈华隐的目光里满是赞叹:「妙!实在是太妙了!亏你想得出来!就按你说的办!这件事,我来牵头,《小说月报》全程跟进,咱们就好好看看,在全中国的读者心里,这部《红楼梦》,到底是什麽模样!」 第38章 社会调研 次日清晨,陈华隐还陷在清梦之中,就被一阵急促又执着的敲门声吵醒了。 没奈何,他只能睡眼惺忪地趿拉起床下的布鞋,带着几分起床气去开门,有些不耐烦地问道:「谁啊?」 要知道,陈华隐昨日可是特意跟茅盾先生报备过,今日不必去商务印书馆坐班,理由名正言顺——要开展《红楼梦》相关的社会调研活动。 「陈先生,是我!雁冰先生让我来协助您做社会调研工作!」门外传来一个略显稚嫩,却又透着十足兴奋的嗓音。打开门一看,果然是自己在商务印书馆那位本家学徒,云小弟。 陈华隐心里暗自吐槽茅盾先生不厚道,对方显然是经过这几次的事,彻底更新了对自己工作能力和效率的认知,生怕自己摸鱼躲懒,特意派了这麽个「监工」过来。 当下自然一点也不敢怠慢,打起精神将云小弟迎进屋。显而易见,眼前这位虽然才过16岁生日,却和自己一样都是茅盾那儿的「自己人」,若是再过几十个生日会在组织中成长到什麽地步,那是陈华隐想都不敢想的。 「陈先生,我们首先应该怎麽做?」云小弟一进屋,就满眼热忱地凑过来问道,手里还攥着个崭新的笔记本和铅笔,一副随时准备记录的模样。 「做社会调研嘛,核心主要有四点,分别是目标清晰丶方法科学丶数据真实和结论客观。我们如今首要做的就是厘定目标人群。」 陈华隐则是耐心解释道,反正后世大学社会学老师教的这套基础逻辑,原封不动搬出来,总不至于误人子弟。 云小弟听得肃然起敬。社会调研这个概念,对他来说还是个比较新鲜的玩意儿,可眼前这位陈先生,不过比他大两三岁,竟三言两语就把这件事的核心说得明明白白。 他低头认真思索了片刻,再抬起头时,眼里已经有了章法:「既然如此,我们不如把调研范围就定在上海,毕竟农村地区识字率太低也缺乏调研意义。再把样本分为学界文人,青年学生,精英阶层,识字平民与不识字平民几个大类,按一定比例进行调研。陈先生以为如何?」 这下就轮到陈华隐肃然起敬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同样的内容他大学听了基本也就还给老师了,而眼下自己不过是说了个最基础的框架,对方何止是举一反三,直接就拿出了一套逻辑完整丶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来。 当下只能绞尽脑汁补充道:「还需要将性别维度考量进去,我们的调研得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样本。」 云小弟闻言连连点头,手里的铅笔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着,一边暗自懊悔这麽简单的事怎麽自己就没考虑进去,自己与陈先生的差距还很大啊! 当下,两人一同来到街上,还没走几步,云小弟就立即找到一个街边的脚夫问道:「你好,我是《小说月报》的调研员,方便配合我们完成一下《红楼梦》相关问题的社会调研吗?」 「什麽红楼青楼?什麽掉盐?去去去!别耽误我等活计!」那脚夫显然有些不耐烦。 陈华隐则上前一步道:「这位大哥,就是问你有没有听说过有部叫《红楼梦》的小说?」 脚夫则立即摇头道:「俺连字都不认识,看什么小说?而且这名字听起来就娘们唧唧的,没劲!」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陈华隐笑着将一份小礼品塞入脚夫手中,一边让陈云赶快记录下来。 其实所谓的小礼品也不过是煮好了的一枚鸡蛋,却也足以让陈华隐周围人趋之若鹜起来。 陈华隐与云小弟又陆陆续续问了七八个人,都是城市底层不识字的老百姓,得到的结果也大致相似: 大多与方才那位脚夫一般,压根没听过红楼,给出一些类似「讲什麽的」「这叫什麽梦的书正经吗?」这样的回覆,给他们简单介绍了也丝毫没有兴趣。 只有一个在街角开茶水摊的大娘,说自己虽然不识字,却常听书馆里的说书先生讲过《红楼梦》的片段,觉得里面的故事挺有意思。 陈华隐顿时来了兴致,笑着问道:「大娘,那我问问您,要是贾宝玉是您的儿子,林黛玉和薛宝钗两个人里,您愿意给他挑哪个做媳妇?」 「那肯定是薛姑娘!」大娘对此不假思索,「林姑娘身子弱,那薛姑娘倒听说是个屁股大的,屁股大才好生养呢!」 云小弟对于这样的调研结果略微有些沮丧,当即向陈华隐问道:「对于这些底层老百姓来说,《红楼梦》好像并没有什麽影响力。」 陈华隐则是轻叹一口气道:「静下心来品味文学作品,本就是一种奢侈的娱乐。可你看那位大娘,不过是零散地听过几个片段,也能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跟高高在上的王夫人想到一处去。这又何尝不是《红楼梦》的影响力?」 两人顺着街边往前走,拐了个弯,便进了沪江大学的校门。这所学校虽比不上震旦丶圣约翰在全国的名气,却也是上海本地的顶尖学府,更重要的是,它是国内少数几所实现男女同校的大学,这对他们的调研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到了大学校园里,调研工作瞬间顺利了起来。这个年代能读大学的青年,几乎没有没读过《红楼梦》的,而对于这种新鲜的社会调研活动,大学生向来最有热情,立即围上来,倒也不用发鸡蛋了。 云小弟最先找上一个戴着圆框眼镜的男生,一看便是学理工科的。那男生当即推了推眼镜,侃侃而谈: 「我觉得蔡先生的索隐,就像非要在物理公式里找诗词典故,太牵强了;胡先生的自叙传,又像非要把一个复杂的力学问题,简化成一个最简单的匀速直线运动,太窄了。」 又有一个男生接过话来:「《红楼梦》哪里是写一个人丶一个家族的事?它是把整个封建时代里,所有世家子弟丶读书人的困境都算进去了。就像我们做实验,把所有的变量都放进了大观园这个容器里,看它怎麽从繁华走向衰败,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不是曹家一家的事,是整个时代的事。」 「我认为作者创作《红楼梦》的核心目的,是揭露清廷官修《明史》时对历史的篡改丶杜撰与粉饰!」 「我认为作者是在以宁丶荣二府分别嵌套明朝覆灭与清朝兴起两段历史,创作目的是揭示封建王朝「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普遍规律。」 「我认为《红楼梦》的主旨是构建一个超越封建男权秩序的「女性精神乌托邦」,完成对男权社会的系统性反叛......」 形形色色的观点,千奇百怪,却又个个都有自己的道理,有自己的依据。 一天的调研下来,两人跑遍了上海的街头巷尾,从闸北的棚户区到租界里的洋楼,从市井摊贩到大学校园,云小弟更是记满了一本子的原始材料。 几日之后,一篇名为《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本红楼梦》的调研报告,赫然刊登在了最新一期的《小说月报》上。文章的末尾,陈华隐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红楼梦》究竟是一部什麽样的书?它不是一则藏着朝堂秘辛的政治谜语,也不是一本记录家族兴衰的个人自传。它是一部描摹中国封建社会全貌的百科全书,是一轴铺展了整个时代众生相的长卷。 有人从中看见王朝更迭的规律,有人从中看见世家大族的起落,有人从中看见男女情爱的悲欢,有人从中看见寻常百姓的烟火。 没有谁的答案是唯一的标准答案,因为一部作品能被千万人读出千万种模样,能跨越百年依旧让不同的读者心生共鸣,才是其真正不朽的生命力所在。」 第39章 小报 钟鼓寺胡同14号,是一座颇有古意的四合院。这里距北大红楼不过百米,也是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的住所。 本书由??????????.??????全网首发 此时胡适手上正捏着一封信,脸上神情略有些愕然。 一个圆脸微胖,穿着中式长袍的小胡子则在一旁放声大笑:「哈哈哈,没想到吧,这天底下也不是所有人都想说一句『我的朋友胡适之』的」 这一位叫做钱玄同,向来以「偏激君子」「学术斗士」着称,提倡白话文时甚至喊出「汉字不死,中国必亡」的荒唐口号来,是胡适朋友圈中少有的能直言不讳的朋友。 此君虽有些不着调,但却实打实为华夏培养出一位了不起的儿子来,也就是「两弹一星」元勋钱三强,此时才8岁。 至于钱玄同嘴中那句『我的朋友胡适之』,则是民国当下知识界一个流行梗。即当时很多文人丶学生丶政客,一开口就喜欢说「我的朋友胡适之」,以此显现自己认识大人物丶有文化圈人脉丶跟上时代潮流。 由此足见,胡适在1921年的民国拥有何等的声望和影响力了。 此时胡适却摆摆手道:「玄同这话可不对了,这位华隐兄只是于《红楼梦》的解读中与我有不同看法罢了,怎麽便不能成为朋友呢?难道我与蔡公还要因此老死不相往来不成?」 这就是胡适之一以贯之的待人习惯了,对于钱玄同这样相熟的挚友,他直呼其名,随性自在;对素未谋面的后辈学者,哪怕对方比他小了十几岁,他也一律以「某某兄」相称。 以他如今新文化运动旗手的身份,还能保持这份谦和与包容,不得不说,只要不沾政治,胡适之确实是个极有人格魅力的人。 当然,陈华隐回信给他的时候可不管这些,信里除了几句简单的客套,基本就是很直接地把陈华隐个人对《红楼梦》的见解说了: 【我自己就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绝不相信有任何一个小说作者写书是不夹带私货的,竟会无聊到写小说只为把自己的家务事写出来…」】 钱玄同则是不以为然道:「哼,偏你胡适之大方,我就不信你能想到,在如今的文化界还有人敢对你胡适之这般不客气。」 「写信时确实没想到,现在倒不觉得奇怪了。」 胡适端起凉茶抿了一口,忽然笑了起来:「按照玄同你的理论,我大概还有十年可活,你只有六年,而这位华隐兄,却还有二十一年的光景。对于和我们两个半截入土的衰翁结交,他自然不会有多少兴趣。」 这话则是指向钱玄同的另一暴论了,当年他看不惯老辈文人守旧僵化丶占着位置阻碍新思想传播,愤而放话,公然提出「人到四十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 待后来1927年他满四十岁时,胡适还带着一群朋友,特意在《语丝》杂志策划了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满版的讣告丶挽联丶悼词,把他调侃了个遍,最后以他废了「钱」姓丶自称「疑古玄同」了事。 此君最后享年72岁,造就了民国文化界一桩着名乐子。 钱玄同此时也有些惊讶:「此子竟还不到20岁?那当真是后生可畏!」 「江山代有才人出啊。」胡适也是颇有些感慨,「当年我们这些编纂《新青年》的人,如今都算不上青年了。」 此时屋内,一位一直坐在窗边翻书没有说话的中年文士,突然笑呵呵插言道:「适之何必妄自菲薄?他再是新青年,却也有上杆子求着说『我的朋友胡适之』的时候。」 说话的正是周作人,这位眉宇间和迅哥儿长得其实很有几分相似,但又绝不会让旁人认错,气质截然不同。 胡适之则奇道:「莫非我还有能帮到他的地方?他现在可不需要我替他扬名。」 周作人狡黠一笑:「适之再想想?这事可是你人生爱好之一。」 胡适立即会意,哈哈大笑道:「莫非是他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人家父母不同意,要我出马做媒?」 要说胡适这辈子最大的两个爱好,一是打牌,二便是说媒。 打牌的输赢不好说,可在说媒这件事上,他绝对是民国文化界的顶流,一生主持过的证婚超过150次,在文化界有民国第一红娘的美誉。 当下周作人也不说话,只是不紧不慢地从怀中掏出一张小报。 报上头版标题格外醒目: 《陆小姐香车屡迎少年郎,王将军军营恐戴绿军帽》 标题下面,还配着一张模糊的偷拍照,拍的正是宝山里的弄堂口,陆小曼的黑色福特车停在路边,陈华隐正拉开车门下车的场景。 「啧,这是陆定的女儿陆小曼?我没记错的话,她和王庚的婚约,早就定下来了吧?」 钱玄同凑过来看了一眼,咋舌道,「上海的小报还真是厉害,什麽私事都敢往纸上写。这一下,陆家和王家的脸面,可就有些挂不住了。」 「正好,过些日子我要去上海商务印书馆一趟。」胡适笑着把小报放在桌上,「要是这两个年轻人当真两情相悦,我倒愿意跑一趟腿,做这个成人之美的红娘。」 ----------------- 「这些街头小报当真过分,就靠扒人家的私事博眼球,还要写些捕风捉影的浑话。」 此时的上海法租界,盛家的花园洋房里,盛爱颐坐在陆小曼身边,轻轻拍着她的背,柔声安慰着。 说来也怪,两人初见时颇有些针锋相对的意思。可这段日子相处下来,反倒成了闺中能说得上话的密友。 盛爱颐看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忍不住轻声问道:「那小曼,你现在心里到底是怎麽想的?」 「啊?什麽怎麽想的?」 陆小曼愣了愣,眼神里带着几分茫然,下意识地绞着手里的手帕,「我不知道,其实我跟他本身也没有什麽,自从上次见面差一天都到两礼拜了,他也没来找过我。」 盛爱颐看着她泛红的脸颊,忍不住偷笑出声: 「哦?原来是这样。那好办,我这就给报馆发个电报,发个澄清声明,就说陆小曼女士与陈华隐先生毫无关系,全是小报造谣,如何? 「哎呀,也不能说没有任何关系啦,我们就是朋友!」 陆小曼连忙伸手拉住对方,随即却很认真地反问道:「盛姐姐你又取笑我,你当时对你那位宋先生,又是怎麽想的?」 盛爱颐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轻轻叹了口气,眼神里带着几分温柔,也带着几分怅然: 「我啊,一开始就是觉得他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人,那时候也没觉得非他不嫁什麽的。可慢慢的吧,就发现这样的人在偌大一个上海滩,竟然就找不出第二个来。若要我嫁给一个没意思的人,我又觉得不甘心了。」 陆小曼的心头猛地一震。 盛爱颐的话,像一面镜子,瞬间照出了她自己都没看清的心思。 原来盛爱颐一开始的想法,竟和此时的自己是一般无二的吗? 从一开始的那一点兴趣,到盛爱颐如今的痴恋,究竟有多远的距离? 她向来觉得,盛七小姐对宋子文的感情是极其不理智的表现。可她自己就能做到足够的理智吗? 她已经有些开始怀疑了。 想起吴叔那日对她说的话,想起自己北平的父母,陆小曼心乱如麻。 「小曼?你怎麽了?脸色这麽难看?」 盛爱颐看着她失神的样子,连忙扶住她的胳膊,「是不是不舒服?曼华小学的校董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要不我让她们延后一下,也不急这一时半刻的。」 陆小曼深吸一口气,回过神来,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无论怎麽说,至少我一定要把这所曼华小学办好。这是我自己想做的事,和任何人都没关系。不要紧的,盛姐姐,我们下去吧。」 第40章 吴二的变化 「少爷,快给老奴说说,你和这位陆小姐是怎麽回事?」 陈华隐此时刚从商务印书馆回来,一只脚才踏进院门,就被平日里从不会打扰他的陈忠给截住了。 陈忠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晶报》,像举着一面红旗似的,老脸则挤着像一朵菊花。 陈华隐无奈道:「陈伯,说了多少次了,以后不要再自称老奴,咱们家早就不兴这个了。」 「少爷休要支开话题,你和人家陆小姐的事都被拍到登在报纸上了,莫非你还不承认?」 陈忠却半点不为所动,只顾用手指戳着那张小报上的照片, 「我们陈家从太老爷那一代起就是一脉单传,如今少爷您出息了,在上海滩闯下了这麽大的名头,老奴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着少爷您娶一房好媳妇,为陈家延续香火,到了地下,老奴也能跟老爷和太老爷有个交代了。」 本书首发台湾小说网书库全,??????????.??????任你选,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陈华隐苦笑着摇了摇头,实际上他也知道自己和陆小曼的事被人蹲拍登到小报上了,不对,自己和陆小曼压根也没啥事! 方才在商务印书馆,他就被茅盾丶郑振铎他们围着取笑了好半天,只能说这些文人的八卦之心,比起街头巷尾的普通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陈忠见他只笑不说话,反倒误会了他的意思,当即痛心疾首地拍着大腿道: 「莫非是人家姑娘的父母那边不同意?唉,都怪老奴没看好家,若是少爷当年没输掉那一万大洋的家产,咱们陈家也是体面的乡绅世家,何至于在陆家面前抬不起头来!」 「好了陈伯,您就别瞎琢磨了。」陈华隐连忙扶住他,哭笑不得地解释,「我和陆小姐并没有什麽,您身子骨硬朗得很,有的是机会看到老陈家的下一代,放心吧。」 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跟陈忠解释,一万大洋在陆家眼里实在算不得什麽,也不过就是陆小曼妆奁里几件贵重首饰钱罢了。 不过陈忠的身子骨确实挺不错,这老头快六十岁的年纪,精神矍铄得很,甚至有些老当益壮的迹象。 每天除了帮陈华隐掌着家也没什麽别的事,倒是和吴二的母亲走得近了,或许都进入了相互熟悉的阶段,陈华隐也只当作不知道。 陈华隐话锋一转,岔开了这个没完没了的娶媳妇话题:「对了陈伯,吴二今儿怎麽还没回来?」 「这会儿啊,恐怕还在杜公馆上班呢。」陈忠的语气迟疑了几分,脸上也露出了几分担忧,「说起吴二这孩子,他娘昨天还托我来问问您,说吴二是不是走了什麽邪路了?」 陈华隐脸上的笑容瞬间敛去,心头猛地一惊:「什麽杜公馆?你是说,他现在不卖水果了?」 「就这个月的事。」陈忠连忙点头,「就是法租界那位大名鼎鼎的杜月笙老板的住处,听说杜老板很是看中吴二,有意提携他,让他去公馆里做事了。」 陈华隐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他早就知道吴二入了青帮,可在他看来,那不过是底层小人物在上海滩讨生活,找个靠山自保罢了。 青帮的帮众也许不全是恶人,可站在顶端的那些大佬却是个个都有原罪的,什麽杀人放火,逼良为娼,贩卖烟土的勾当怕是都少不了。 如今吴二竟能出入杜公馆,显然已经是向着杜月笙的贴身心腹在发展了。 陈华隐不由得感到有些自责,他与吴二这个兄弟可以说是患难之交,在自己人生的最低谷时对方始终不离不弃。 可他对这个兄弟的关心,实在是太少了。连对方换了营生丶踏入了这滩浑水,他都后知后觉,直到今天才知道。 就在他心绪翻涌之际,院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吴二走了进来。 眼前的吴二像是变了个人,一身挺括的黑色短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腰间别着一把短刀,眼神里少了往日的憨厚,多了几分沉稳与凌厉。 「吴二,我有事想跟你说。」陈华隐看着他,语气沉了几分。 吴二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刚好,我也有话要和兄长说,兄长你先说。」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书房,关上房门,屋里瞬间安静下来。昏黄的煤油灯亮起,映着两人的影子落在墙上,四目相对之下,两人竟都莫名地觉得,眼前的人有了几分陌生。 最终还是陈华隐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看着吴二,认真问道:「吴二,你是想好了,以后就要跟着杜老板,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了?」 「是。」吴二没有半分犹豫,抬眼迎上他的目光,斩钉截铁地答道,「杜老板待我很不错,也很看得起我,愿意给我机会。」 话音落下,屋里再次陷入了沉默。 吴二看着陈华隐紧锁的眉头,忽然自嘲地笑了笑,轻声问道:「兄长也觉得,我这是误入歧途了,对不对?」 陈华隐脑子里正组织着劝导对方的话,听得此言却是一愣,想好的说辞到了嘴边,却怎麽也说不出口。 最终他只是垂下眼,低声道:「我只是觉得,我这个做兄长的,对你关心太少了。」 「兄长切莫说这样的话。」吴二连忙上前一步,语气里满是恳切,「我知道兄长一直想要提携我,护着我。可兄长与我,终究是不一样的人。」 他洒脱地笑了笑,眼里却藏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像我这样的人,大字不识几个,性子也不够圆滑,除了有一膀子力气,可谓是一无是处。我娘说我走了歧途,可这上海滩,能让我吴二走的正途,又在哪里呢?难道我吴二一辈子,就只能当一个被巡捕丶被地痞随意驱赶凌辱的水果小贩吗?」 陈华隐的心头猛地一震。 他忽然发现,自己仿佛是第一次真正认识眼前这个兄弟。 他还是太过于以自我为中心了,总觉得自己看顾着吴二,让他安安稳稳当个水果小贩,不用担惊受怕,日子就能过得不错。 可他却彻底忽略了,吴二也是个男人,是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八尺汉子。 他或许说不出「大丈夫当带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这样文绉绉的话,可这不代表他就没有自己的野心,没有自己的尊严,没有想要出人头地的渴望。 可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在1921年的上海滩,对他这样无权无势丶目不识丁的底层人来说,所谓能让他一展抱负丶实现阶级跃迁的正途,究竟在哪里呢? 「其实说到底,还是多亏了兄长。」 吴二看着他,认真道,「若不是兄长当初在十六铺码头,为了我跟卢小嘉的人硬刚,杜老板也不会知道,这天底下还有我吴二这麽号人。他甚至亲自带着人,去我的水果摊子前看过我。兄长你知道吗?杜老板他当年,也是在十六铺摆水果摊出身的。所以他说,跟着他干,他能让我出人头地,我信了。」 「因为我也不由得不信。这天晓得,上海滩究竟有多少个像我这样的水果小贩,可他杜月笙,是唯一一个从烂泥里混出头的。」 陈华隐沉默了良久,最终只是一字一句道:「无论如何,别忘了我们是兄弟。」 吴二的眼眶瞬间红了,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喉咙滚动了半天,只挤出一个「好」字。 「好了,不说这些丧气话了。」吴二深吸一口气,猛地收了情绪,脸上的神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兄长,我这次找你,是有件要紧的事要通知你。」 「你和陆小姐被人偷拍丶登在小报上的事,不是意外,是陈新那小子乾的!」 陈华隐猛地站起身,瞳孔骤缩。 这个他这辈子的头号仇人,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只是自那日宝山里弄堂的冲突过后,陈新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他托人找了许久,都没能查到对方的踪迹。 「那厮现在在哪里?」陈华隐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寒意。 吴二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一字一句道:「我这几天托了青帮里的兄弟,一路跟踪调查,最后才查出来,陈新那厮,一直就藏在卢家的浙江督军府里!」 第41章 是,公子 浙江督军府? 陈华隐对此就只有苦笑了,他实在没想到卢小嘉这厮竟然这般小肚鸡肠。 说实话,陈华隐从头到尾也谈不上有哪儿得罪了他,偏偏这位公子哥的脑回路就是这麽清奇,甚至连搞出来的报复方式都这麽出人意表。 无法理解卢小嘉这套奇葩逻辑的,自然不止陈华隐一人。 此时上海法租界的卢公馆里,管家小心翼翼地立于鎏金吊灯底下,弓着腰,试探着开口道: google搜索twkan 「公子,您又何必与陈华隐那厮一般见识呢?他如今是上海滩知名文人,真要是闹出点什麽事来,怕是不好收场。」 卢小嘉眼皮都没抬一下,阴恻恻地道:「是他不给本公子面子,若不能压服此人,日后在上海滩,本公子面子往哪放?」 管家一看便知,自家公子是铁了心要跟陈华隐过不去,当即也不再劝,反倒立刻摆正了忠心狗腿的姿态,往前凑了半步,压低声音出谋划策: 「公子说的是!既然这小子不识抬举,不如花点钱找上几个枪手,在街上直接给他结果了?一了百了,省得再碍公子的眼!」 这话听起来荒唐,却实实在在是卢小嘉平日里的惯常做法。 原时空里,就是这位卢公子,因为与淞沪警察厅长徐国梁结怨,直接雇佣了斧头帮帮主王亚樵,在上海街头当众将徐国梁枪杀,行事之跋扈疯狂,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是陈华隐同学真就这麽横死街头,人们一时半会还真怀疑不到卢小嘉这个疯批身上。 可谁料卢小嘉却摇了摇头道:「不可,此子我留着还有用处。」 管家彻底懵了,他是真的跟不上自家公子的脑回路了,只能躬身问道:「那公子将陈新那厮留在府中,又是作何打算?」 「你懂什麽?」卢小嘉嗤笑一声,坐直了身子,「陈新本就是本公子的人,陈华隐怕是还不知道,当年骗光他家产的霞飞俱乐部,可还有本公子的份子。况且此人是陈华隐的嫡亲族兄,天底下没人比他更了解陈华隐的底细。往后拿捏陈华隐,自有用他的时候。」 管家则很贴心地提醒道:「对了公子,陈新那厮还说,陈华隐那留洋的学历全是伪造的!他就是个浙西乡下土财主的儿子,这辈子连县城都没出过几回,我们可要在这方面做文章?」 「陈新的话,也不能全信。」 卢小嘉却摆了摆手,脸上露出几分不屑,「你当本公子瞎?就陈华隐跟洋鬼子谈笑风生那模样,你跟我说他没留过洋?陈新那小子,不过是想在本公子面前邀功,满嘴跑火车罢了。」 管家被他怼得哑口无言,愣了半天,才又小心翼翼地问道:「那……那公子让陈新带着人,蹲在宝山里弄堂口,偷拍陈华隐和陆小曼的照片,又买通《晶报》那些小报登出去,究竟是所欲何为啊?」 这话一问出口,卢小嘉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一巴掌拍在茶几上,茶杯震得叮当响,语气里满是嫉恨与怒火: 「所以说,陈华隐这小子,果然对本公子藏了私!陆小曼那样的出身,那样的容貌,北方第一名媛,他竟然都能攀扯上!由此可见,他当初教给本公子的那套什麽爱情心理学,全是皮毛!那些操纵女子心思的秘法,他压根就没传给我!」 饶是管家对自家这位公子的奇葩脑回路,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和心理准备,此刻也被这言之凿凿的结论,震得目瞪口呆,半天没回过神来。 卢小嘉却还在振振有词,越说越气:「我若不让陈新把这对野鸳鸯的丑事拍下来,昭告天下,怕是用不了多久,陆小曼就要被他这小子给骗到手了!」 管家晕乎乎地晃了晃脑袋,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急道:「可……可这陈华隐与陆小曼的事,与公子您又有什麽关系啊?」 卢小嘉顿时勃然作色道:「怎麽?陈华隐不过是一个浙西土财主之子,对上北方第一名媛尚有机会一亲芳泽。我卢小嘉出身样貌样样胜过他,再有秘法加持,拿下陆小曼岂非手到擒来?」 管家做梦都没想到,卢小嘉脑子里,竟然还在打着陆小曼的主意,急道: 「少爷万万不可啊,那陆小曼的父亲陆定,是北洋政府的财政司司长,其本身又有婚约在身,牵扯极大!」 「混帐东西!」卢小嘉闻言勃然大怒,猛地起身,一脚就将管家踹翻在地,恶狠狠地骂道, 「怎麽?我爹是浙江督军,手握浙江丶上海两省的兵权,手下十几万大兵,难道拿的是他北平陆定发的军饷?连陈华隐都不怕他们,本公子为何要怕?」 管家被踹得趴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只能哭丧着脸道: 管家只能转变思路:「公子说的是,是奴才糊涂。可……可公子您把陈华隐和陆小曼的绯闻,闹得满城风雨,这不是反而遂了他们的心意吗?」 「你懂个屁!」卢小嘉瞪了他一眼,脸上露出几分得意的阴笑,「就算陆定真舍得把自家宝贝女儿嫁给一个穷酸文人,我也不信王庚就能忍得了这麽大一顶绿帽扣在自己身上。」 管家的脸上还挂着鼻血,有气无力道:「那少爷的意思是?」 卢小嘉看着他那副样子,反倒越发得意,慢悠悠地坐回沙发上,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红酒,这才将自己的计策道来: 「你立刻让我们手里控制的那些小报,继续疯狂炒作,最好还要编些香艳的细节出来,最重要的是派人去北平想办法让陆家和王家人看到。只要他们愿意出首,本公子便立即教人以『败坏风化丶引诱良家女子』的由头给他抓起来!」 「届时人在我手里,是圆是扁,还不是本公子说了算?不怕他不把那些勾女的秘法,一字不落地全给本公子吐出来!」 卢小嘉越说越得意,仿佛已经看到了陈华隐跪在自己面前求饶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等本公子拿到了秘法,拿下陆小曼,还不是手拿把掐的事?到时候既报了仇,又抱得美人归,岂不是一举两得?」 此时管家已经彻底放弃抵抗了,又或者说是麻木了,他不知道自己若再说些什麽,是否会让自家公子搞出更疯狂荒唐的计划。 当下只是对着卢小嘉深深一躬身,恭恭敬敬地应道: 「是,公子。」 第42章 开学典礼 却不论卢小嘉在浙江督军府内如何运筹帷幄,坐落于上海闸北区宝山路的曼华小学,终于还是如火如荼地开办起来了。 学校建在一片灰扑扑的街巷里,曼华小学那栋刷得雪白的三层小楼,就像一盏突然亮起的灯,格外醒目。 本书由??????????.??????全网首发 今日正是曼华小学的开学典礼。 「小曼,你这题铭石究竟准备什麽时候揭幕呀?都藏了快半个月了,今天总该让我们见见真容了吧?」 盛爱颐一身素雅的湖蓝色旗袍,亲热地挽住陆小曼的胳膊,指着校门口那块用大红绸布蒙得严严实实的巨型青石板,眉眼间满是热切。 她原也不过是看在陆小曼的面子上,带着凑热闹的心思加入进来,谁料干着干着便也真上了心,这些日子为了学校的事跑前跑后,倒成了校董会仅次于陆小曼的二号人物。 「对呀,小曼姐先前还藏着掖着,不让我和爱颐姐看,如今开学典礼都开始了,可再也藏不住了吧?」 说话的竟是位身形纤细高挑的混血女子,皮肤白皙,鼻梁高挺,一双眼睛带着浅淡的琥珀色,气质冷艳又明媚。哪怕站在陆小曼与盛爱颐这两位沪上闻名的美人身边,也不至于就被比下去了,反倒别有几番异国风韵。 这位正是曼华小学的另一位校董,裘丽琳。父亲是上海巨富裘仰山,手握上海最大的私人钱庄之一,母亲则是苏格兰商人的后裔,所以她有四分之一苏格兰血统。 当然这位大小姐最出名的事迹还要发生在原时空的两年后,她与已有家室的京剧大师周信芳被拍到登在小报上,之后更是毅然私奔同居。和她比起来,陆小曼都显得过于传统保守了! 陆小曼看着两人热切的目光,脸上却只挤出了几分勉强的笑意,轻轻拢了拢耳边的碎发,岔开了话题:「好啦,你们急什麽?石头就在那里,迟早都是要见人的。我们先去把几位贵客迎进来,总不能让人家在门口等着。」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留下这块早就刻好了的石头到底是出于什麽样的心理。 石头上刻的那句诗,是她早就定好的。可这首诗的作者,她却终究没有发出观礼的邀请。 小报上的绯闻还在漫天飞,吴叔那日掏心掏肺的话还在耳边,她只能忍住不去想那个眉眼清亮丶一身锋芒的年轻人。 索性这次开学典礼,她连各路愿意捧场的达官显贵丶文坛名人都婉拒了,只请了沪上一众巾帼名流。 「小曼姐来上海滩不久,有些朋友恐怕还不认识,我来为小曼姐介绍。」 将几位贵客迎进校园,裘丽琳立刻活跃起来,嬉笑着为众人引荐。 「这位是黄绍兰黄姐姐,章太炎先生座下唯一的女弟子,当年还当过女将军参加辛亥革命呢!如今是博文女校的校长,可是我们当中搞教育的行家里手!」 若是陈华隐在此,对黄绍兰本人或许不算熟悉,但对她创办的博文女校,绝不会感到陌生。 就在前几日,有十馀位从全国各地赶来的青年,就以暑期旅行团的名义借宿在她的学校里,预备会议与开幕式也在此处进行,后因法租界巡捕房的侵扰才改到那条更着名的船上去。 黄绍兰果真有一副巾帼不让须眉的豪爽,当即笑着握住陆小曼的手,朗声道: 「几位妹妹如此年轻,就有这般心怀万民的志向,肯拿出自己的嫁妆钱办平民女校,姐姐我打心底里佩服。往后凡是办学上有什麽难处,只管去博文女校找我,我定当知无不言!」 裘丽琳又笑着依次引荐:「这位是严家的彩韵姐姐,刚拿到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下个月就要漂洋过海读书去了!这位是电影明星殷明珠殷姐姐,前阵子火遍上海滩的《海誓》,就是她主演的!」 待走到最后一位宾客面前,裘丽琳的语气柔了几分:「这位是海派京剧的名角,露兰春老板。」 陆小曼脸上挂着无可挑剔的得体笑意,依次与各位问好,只在露兰春面前顿了顿。 她已然敏锐地察觉到,对方似乎从一进门起,目光就始终停留在自己身上。而且她很确认,那目光绝非寻常宾客的赞叹与客气,反倒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审视,甚至还有几分莫名的敌意。 自己在什麽地方得罪过她吗? 陆小曼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像是很随意地问道:「露兰春老板有什麽事吗?」 露兰春则回以淡淡的一笑:「没有,只是觉得陆小姐真的很漂亮。」 「多谢。」 两人的手一触即分,只当什麽事都没有发生。 不得不说,陆小曼在上海滩的面子实在是够大。今日来观礼的,几乎汇聚了上海滩半数的巾帼名流,就连宋霭龄这种因故没法赶到的,也特意派人送来了花篮恭贺,校门口的花篮摆了长长的两排,格外热闹。 一番很有民国特色的仪式走完,五色旗和孔子像一同供在香案上,题铭石上的大红绸布终于也被揭开了。 石面上刻着的两行字,赫然出现在众人眼前——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好!好一句寻找光明!」黄绍兰最先反应过来,猛地拍掌叫好,眼里满是赞叹,「陆妹妹,这一句诗,道尽了我们办教育的本心!在这黑沉沉的世道里,读书识字,就是为了让孩子们睁大眼睛,找一条光明的路出来!」 盛爱颐则是一边赞叹,一边不露痕迹地看了陆小曼一眼,心里不由为自己刚结识不久的陆妹妹叹了口气。她又如何会不懂陆小曼的纠结呢? 唯有露兰春如同被雷击中一般愣在原地。 是他!绝对是他! 原来他不仅给了自己一首诗,还给了陆小曼这样一句,刻在了学校的门口,让来来往往的所有人都能看见。原来他对陆小曼,竟这般不同。 露兰春的脸色猛地白了几分,指尖死死攥住了手里的真丝手帕,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心头像是被什麽东西狠狠揪了一下,翻涌起铺天盖地的酸涩与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连耳边的掌声与欢呼,都变得模糊起来。 直到一阵刺耳的声音传入耳中—— 「谁是这所曼华小学的负责人?」 几个穿着中山装丶面色严肃的男子,突然大步走了进来。为首的人手里拿着一份盖着红章的公文,扫了一眼全场,板着脸高声道。 陆小曼愣了愣,连忙走下台:「我是这所学校的创办人陆小曼,请问诸位是?」 「我们是江苏教育厅驻上海的督学。」为首的督学冷冷地扫了她一眼,将公文递到她面前, 「我们接到举报,你这所曼华小学,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不符合北洋政府《小学校令》的相关规定,办学资质丶教员资格丶校舍规格均不达标,还违规招收男童入学。现勒令你们,立即停止办学,听候后续处理!」 「这不可能!」陆小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为了这所学校,前前后后忙活了一个多月,可以说已经竭尽所能,方方面面都亲自把关,绝不会有任何差错。 她颤抖着手翻开那份公文,里面一条条严苛到近乎脱离现实的规定,刺得她眼睛生疼:小学校长必须持有师范学堂毕业文凭,教员必须具备中学以上学历,小学校舍必须配备六间以上标准教室丶独立的操场与图书馆,严禁男女混合入学…… 很难相信,这些建国几十年后都未必能做到的规定,竟然实打实地出自1921年的民国政府。 陆小曼攥着那张薄薄的公文,指节捏得发白,指腹都泛了青。她抬头看着台下茫然无措的孩子丶手足无措的家长,还有一脸错愕的来宾,只觉得一股刺骨的寒意,从脚底猛地窜上了头顶。 第43章 第一课 陆小曼深吸一口气,逼着自己压下翻涌的情绪,努力挺直脊背道: 「督学先生!您想必也知道,这闸北地界,本就没几所像样的学堂,我们这所曼华小学,校舍丶教具丶师资,已经比周边绝大多数学堂好上太多了!为何偏偏我们曼华小学不能办?」 那督学脸上露出几分为难,心里却叫苦不迭。在场的这些小姐,没有一个是他得罪得起的,可实名举报的电话,是浙江督军府直接打到教育厅的,他一个小小的驻沪督学,哪里敢不照办? 当下只能硬着头皮板起脸道:「陆小姐,您就别为难我们这些当差的了。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不达标就是不达标。上头有令,我们也只能照章办事。来人!把学校的牌子拆了,封了校门,待整改完全达标了,再行交还!」 身后两个穿制服的差役立刻应了一声,拎着撬棍便要向前。 google搜索twkan 全场瞬间安静下来,台下的孩子们吓得缩在一起,盛爱颐与裘丽琳等人也是面面相觑,她们可以在上海滩的顶级社交场合游刃有馀,可面对这样的事却都是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施暴。 「不许拆!你们有本事,就连我一块砸了好了!」 陆小曼猛地往前一步,张开双臂死死挡在了校牌前,心里苍凉又绝望。 自己难道连创立一个小学校的事都办不好吗?那又何谈陪那个人走在寻找光明的路上? 可自己分明已经很努力了,为什麽结局会是这样? 那两个差役哪里敢对陆大小姐动手,当下齐齐地望向督学,等他发话。 督学此时亦觉得骑虎难下,却见黄绍兰突然上前一步,伸手轻轻扶住了陆小曼的肩膀,将她往自己身后带了带,不卑不亢道: 「这位督学,先别急着动手。我问你,你这公文是从何处发下来的?」 督学愣了愣,下意识答道:「自然是江苏教育厅。」 「如此便好。」黄绍兰笑了笑,「我师傅章太炎先生向来与江苏督军齐燮元齐大人交好,听闻齐督军向来支持新学,尤其重视教育,若是他本人听说道我们几个女子自筹经费办平民学堂,恐怕也会通融一二。」 这却涉及到民国的行政规划了,此时的上海滩确实是被皖系军阀卢永祥控制,可上海彼时却划在江苏名下,而江苏督军则是出身直系的齐燮元。 而这位督学一方面在卢永祥的地盘上做事,一方面又是齐燮元控制的江苏政府委任的,碰上这种事还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黄绍兰看他神色松动,立刻从随身的手包里拿出两张银票,不动声色地塞到他手里,指尖轻轻一压,低声道:「兄弟们跑一趟也辛苦,这五百大洋,给兄弟们买碗茶喝。办学不易,还望督学多多通融。」 好嘛,这下就把问题简单化了。 人一辈子瞻前顾后,说到底不过是权衡利弊四字。反正两边总得得罪一个,那当然是不能得罪愿意给钱的爸爸。 当下督学立即不露声色地将银票塞入袖中,脸上的冷硬瞬间化开,换上了一副为难又客气的笑容: 「哎呀,黄校长这是做什麽,太见外了。不过……黄校长果然还是懂我们教育界的规矩。只是我多问一句,这五百大洋,是单纯给我们哥几个的,还是青帮那边的份例,也算在里面了?」 这就是所谓的保护费了,黄绍兰心里了然,当即又拿出两百大洋递过去,依旧是那副不慌不忙的模样: 「劳烦督学费心,这点心意,就当是请兄弟们帮忙打点一二。孩子们读书的地方,只求个安稳。」 「好说!好说!」督学把银元揣好,脸上的笑容越发真切,当即对着身后的差役摆了摆手,「都愣着干什麽?把工具都收起来!陆小姐自筹经费办平民教育,是大善事,我们怎麽能拆台?」 他转过身,对着陆小曼拱了拱手,讨好地笑了笑: 「陆小姐,方才多有得罪,还望海涵。其实这法规是死的,人是活的。我给您出个主意,您把学校的名头改一改,不叫小学校,叫『平民识字学堂』,就不用走省教育厅的小学备案流程,那些条条框框,自然也就不用当回事了。」 他顿了顿,又拍着胸脯保证:「您放心,有我这句话在,往后教育厅的人,绝不会再来打扰。您安心办学就是。」 说罢,他带着一众差役,很麻溜地转身便走了。 人一走,裘丽琳当即气得狠狠跺了跺脚,一张俏脸涨得通红: 「简直是岂有此理!我们自己掏腰包做慈善,给闸北的穷孩子办学,不求名不求利,反倒要被这些人敲竹杠!这狗屁的教育系统,从上到下都烂透了!这学校,姑奶奶还不伺候了!」 「不行。」 陆小曼摇了摇头,声音还有些沙哑,眼神却异常坚定,一字一句道:「这个学校,我一定要办下去。」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攥得通红的手心,心里万般委屈丶愤怒丶无助,此刻都化作了一股执拗的劲儿。 「好样的,小曼。」黄绍兰赞许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种事,在这民国里,太稀疏平常了。我办博文女校这些年,遇到的刁难丶勒索,没有一百回也有八十回了。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更要把学办下去。」 她抬眼看向教学楼里探出头来的孩子们,轻声道:「我们今天教这些孩子读书识字,教他们明辨是非,教他们什麽是对丶什麽是错。或许十年二十年之后,他们里也有人做了督学,当了官,能多一分良知,少一分贪腐,我们今天受的这点委屈,就都值了。这就是办教育的意义。」 盛爱颐也轻轻拉住了陆小曼的手,柔声安抚道:「好了,别想这些糟心事了。我们去看看孩子们吧,他们都等着呢。」 陆小曼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湿意,重新整理好仪容,跟着几人走进了教学楼。 其实曼华小学的招生,远比陆小曼预想的要艰难。 她原本以为,免学费丶免书本费,每天还管一顿午饭,这样的条件,足以让闸北的百姓趋之若鹜。 可最终,前前后后只招来了六十个孩子,分成了两个班,其中女孩子只有四个。今天开学典礼,真正来上课的,也只有五十六个孩子。 这些孩子大多衣衫褴褛,脸上带着菜色,最大的已经十三四岁,最小的才不过六岁。 陆小曼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一双双清澈又怯生生的眼睛,心里翻涌不已。 她突然想起那日和陈华隐闲聊时,他说过的一句话。 他说,若是他来给孩子们上第一节课,他只教五个字。 当时她还笑着反驳,说孩子们要学的东西多着呢,哪能只教五个字,未免太敷衍了。可此刻站在这里,看着台下的孩子们,她突然就懂了。 陆小曼拿起粉笔,转过身,在黑板上一笔一划,写下了五个方方正正的大字。 孩子们都仰着头,看着黑板,小声地念着,却念得七零八落。 陆小曼转过身,拿起教鞭,指着黑板上的字,声音温柔却坚定:「孩子们,今天我们的第一节课,不学别的,就学这五个字。大家跟我一起读——我丶是丶中丶国丶人。」 她的声音清亮,一字一顿,念得格外慢。 孩子们愣了愣,随即跟着她的声音,小声地念了起来,声音参差不齐,还有的孩子咬不准字音,念得磕磕绊绊。 陆小曼没有不耐烦,又带着他们读了一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孩子们的声音渐渐整齐,在校园里回荡。 「我今天交给大家的就只有这五个字,而这五个字究竟意味着什麽呢?」 陆小曼放下教鞭,双手撑在讲台上,轻声解释道: 「我是个体,是有尊严丶有立场丶有温度的生命;是是认定,是无需犹豫的身份认同;中国是我们千万同胞共居的家园,而人是血肉之躯,是精神脊梁,是勤劳丶坚韧丶向善的灵魂。我希望你们以后无论有什麽样的人生和际遇,请务必不要忘记,我是中国人,我们是中国人!只要我们始终记着这一点,那这个国家就还有希望.......」 第44章 阿妹 暮春的早上,闸北的街巷还浸在薄薄的晨雾里。 曼华小学雪白的教学楼前,陆小曼提着一个竹编食盒,刚推开办公室门,就听见了盛爱颐的声音。 「小曼,今儿又这麽早就来了?」 盛爱颐正蹲在花坛边,给刚栽下的月季浇水,一身素色的布旗袍,头发利落地挽在脑后,全然没了豪门千金的娇矜,倒真有几分教书先生的模样。 陆小曼快步走上前,把食盒放在廊下的石桌上,笑着道: 「盛姐姐你还说我呢,我这个创始人每天都没你来得早,再这麽下去,我都要无地自容了。」 盛爱颐拿起搭在栏杆上的帕子擦了擦手,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 「唉,其实我倒真觉得这儿挺好的。虽说累点,但每天都很充实,总好过我之前天天在家胡思乱想。」 「是呀。」陆小曼靠在廊柱上,望着教室里透出的晨光,轻声感慨道:「是呀,我当初也没想到办个小学校竟是件这麽不容易的事情,不过每天看到孩子们的笑容,便觉得什麽都值得了。」 两人就这麽肩并肩凭栏远望,一时竟沉默下来。 盛爱颐迟疑了片刻,还是开口问道:「对了,丽琳是不是有几日都没来了?」 陆小曼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轻轻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几分释然:「丽琳向来是受不得这些委屈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她去吧。」 也实在怪不得人家裘三小姐只有三分钟热情,也实在是这些日子里发生的事,未免太叫人心冷了。 开学典礼上督学明目张胆地索贿也就罢了,前两日,校门口突然来了一群留着花白辫子的前清遗老,天晓得辛亥革命都过去十年了,上海滩竟还有这麽多人留着猪尾巴。 这群人也不进校门,就堵在大门口,一天到晚哭天抢地,满嘴的之乎者也,骂男女同校有伤风化。 更有甚者还拿着小报上的绯闻说事,说曼华小学上梁不正下梁歪,是要批量培养奸夫淫妇的学校。 裘丽琳气不过,上前跟他们理论,可她性子再活泼,终究是大家闺秀出身,哪里说得过这群满嘴喷粪的老东西?当场就被气得浑身发抖,眼圈都红了。 后来又还是多亏了黄绍兰闻讯赶来,三言两语就套出了对方的底细。 原来这夥人全是左近几处私塾的教书先生。这些人全靠逢年过节收学生的束修过日子,如今曼华小学免费招生,还管一顿午饭,附近的百姓都把孩子送来了这里,实实在在砸了他们的饭碗。 最后交涉无果,还是陆小曼家的管家吴天明出面,喊了一批自己当年在青帮时的老兄弟,来了个以暴制暴,才把这群人彻底赶走。 裘丽琳当时嘴上没说什麽,可从那天起,就再没来过学校了。想来也是,她一个锦衣玉食的豪门千金,本就是抱着凑热闹的心思来的,哪里受得了这般接二连三的糟心与委屈。 陆小曼心里也有些感慨,她从前又何尝不是受不得半点委屈的人?北平的家里,父母把她捧在手心里长大,别说被人指着鼻子骂,就连重话都没人跟她说过一句。 她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什麽让她撑到了现在,只觉得心里全凭一股心气吊着,生怕哪天这股气泄了,自己就再也撑不住了。 「好了,小曼,不说这些没意思的了。」盛爱颐看着她低落的神色,连忙岔开了话题,目光落在她手里的食盒上,笑着打趣道,「你这食盒里带着的蟹壳黄,可是给我带的?我可闻着香味了。」 蟹壳黄与蟹黄的关系大概就和老婆饼与老婆一样,其实就是一种酥饼,因色泽金黄丶形似蟹壳得名。 陆小曼闻言回过神来,笑着拍开她伸过来的手:「盛姐姐又与我开玩笑,别人不知我还能不知道?你最见不得这些油腻的,哪里会爱吃这个。」 「我就知道,你这又是带给你班上那个陈阿妹吃的吧?」盛爱颐挑眉笑道,「你对这孩子也太好了,天天变着花样带点心过来,我这个做姐姐的,都要嫉妒了。」 「阿妹确实很可爱啊,盛姐姐难道不觉得吗?」陆小曼的脸上漾起温柔的笑意,提起那个小姑娘,眼里的光都亮了几分。 「我又不喜欢姓陈的。」盛爱颐却摇了摇头,促狭地看着她, 「话说回来,你这麽喜欢她,是不是因为那日你教孩子们认校名,指着牌子说这个『曼』是陆小曼的曼,结果那孩子睁着大眼睛问你,那『华』是谁的华呀?」 「呀,要死啦你!」陆小曼的脸颊瞬间红透了,扑过去和盛爱颐闹作一团,又气又笑地骂道,「你再胡说八道,我明天就去专门招一个姓宋的男学生,让你天天亲自来教!」 两人嬉闹了好一阵,直到教室里传来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才停了下来。陆小曼理了理皱了的旗袍下摆,拿起食盒,笑着对盛爱颐道:「不跟你闹了,我去教室看看孩子们,第一节课是我的国文。」 她推开教室的门,里面已经坐了大半的孩子,见她进来,都纷纷坐直了身子,齐声喊了句「陆先生好」。陆小曼笑着应了,目光却下意识地扫向第一排最靠窗的位置——那里向来是陈阿妹的座位。 每天她都是第一个到教室的,永远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等着她来上课。 可今天,那个位置是空的。 陆小曼心里微微一空,随即又释然了。这年头小学学生请假是常有的事,家里要下地干活丶要带弟弟妹妹丶甚至是要去街上捡破烂,都会让孩子来告个假。 可阿妹并没有跟她请假,整整一天,陈阿妹都没有来。 下午第一节课才结束,陆小曼便迫不及待地拉住了和阿妹住同一条弄堂的小男孩问道:「阿妹今天没来上学,她有没有托你给先生带个话呀?」 「没有。」那男孩犹豫片刻,才小声道:「我娘说……阿妹以后恐怕都不会来上学了。」 陆小曼听得一愣,像是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浑身都僵住了。 曼华小学开学不过一礼拜,学校已经有两个辍学的孩子了。其中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说读书太辛苦,跟家里说不来就不来了。 哪怕被督学勒索丶被遗老辱骂,她都没这麽痛心过。她痛心这些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心智尚未成熟时做出的一个草率决定,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多大的影响。 可更让她无力的是,他们的父母非但不会纠正,反倒巴不得孩子早点回家做工,毕竟半大的孩子,已经是家里的一份劳动力了。 可阿妹不一样! 阿妹今年才六岁,是班里年纪最小的孩子之一,却是最聪明丶最好学的一个。 每天一下课,她就迈着小短腿跑到自己身边,睁着一双大眼睛,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天南海北,什麽都好奇,当然也包括那个让她脸红心跳的问题。 她学东西快得惊人,陆小曼每天放学都会抽空教她背一首唐诗,不管是五言还是七言,她读上几遍,就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陆小曼猛地站起身,连放在讲台上的手包都忘了拿,转身就往教室外跑。 盛爱颐迎面走过来,见她脸色煞白丶脚步匆匆,连忙拉住她:「小曼,你怎麽了?出什麽事了?」 「阿妹没来上学,她家里不让她来了。」陆小曼的声音都带着颤,却异常坚定,「我要去她家里看看,我一定要把她带回来。」 第45章 组织的任务 「华隐,你究竟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茅盾手里攥着刚从发行部送来的销量报表,指节因为用力都微微泛白。他此时看向陈华隐的眼神,活脱脱像后世某部经典电视剧里,雍正皇帝看着刚跳完惊鸿舞的菀贵人,让陈华隐浑身都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的办公室里,此刻正弥漫着一股压抑不住的欢腾。 今日对于改版后的《小说月报》而言,绝对是一个历史性的日子。 在陈华隐《丈夫》与《故事新编?铸剑》两篇作品的加持下,本月《小说月报》的发行量,首次突破了两万本的里程碑。 如果仅仅是销量破纪录,或许还不至于让编译所的一众编辑欢欣鼓舞到这个地步,毕竟这一年里《小说月报》的销量一直都在稳步提升中; 可《小说月报》这一期竟第一次在销量正面对决中击败宿敌《礼拜六》杂志,这就不由得他们不欣喜若狂了! 用茅盾的话来说就是:这是属于新文学的伟大胜利!是为人生而艺术的文学价值观的伟大胜利! 事实上,《礼拜六》杂志在陈华隐的《烟雨蒙蒙》完结之后就尽显疲态,销量一路下滑。 主编周瘦鹃已经几次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陈华隐,再三表达合作意愿,开出的稿费更是翻了三倍不止,奈何陈华隐这些日子实在忙不过来,不然他大概不会介意再「创作」一部《梅花三弄》什麽的再赚一笔。 这其实也折射出了当下文坛的趋势。与后世一提起革命文学丶爱国文学,就下意识觉得是枯燥说教的刻板印象不同,在1921年的上海滩,读进步新文学,反倒是一件相当时髦的事。 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丶工厂职员,开始在新文学里,寻找这个时代的出路与答案。 当然,这也与新文学作品的水平飞速提升脱不开干系。就像陈华隐这次拿出的《丈夫》与《故事新编?铸剑》,两篇作品皆是兼具了深刻的思想内核与极强的故事可读性。 沪上有名的文学评论家已经在报上撰文直言:自鲁迅《狂人日记》《阿q正传》与陈华隐《丈夫》《故事新编》系列问世之后,再也没人敢把爱国文学与「不好看的小说」划上等号了。 当下,陈华隐被茅盾那灼热的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连忙摆了摆手,苦笑道:「没有了,雁冰兄,真没有了!我这点家底,都快被你掏乾净了。」 这段时间频繁「跨界」,已经让他压力山大。 就因为座谈会上那首诗,如今上海滩不知多少名流富商,托人找上门来求他写诗丶题对联,可他脑子里能记得住的丶拿得出手的近体诗,统共也就那麽几首,哪里敢随意应承?没来由就得罪了不知多少人。 茅盾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拖长了语调道:「果真没有吗?」 陈华隐一愣,心里飞速盘算了一遍,实在不记得自己最近还有什麽马甲没跟茅盾交代,不由得露出了几分疑惑。 「你莫要告诉我,陆小姐那所曼华小学门口,刻着的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是陆小姐身边还藏着另一位大诗人吧?」 不等陈华隐开口狡辩,茅盾就摆出了一副既痛心疾首又无比幽怨的模样: 「这麽好的诗,这麽振聋发聩的句子,怎麽就没想到发在我们《小说月报》上呢?都被上海的小报转载得满城皆知了,我这个主编才从朋友那里看到,华隐,你这可太不够意思了。」 陈华隐顿时无言以对,只能满脸羞惭地笑了笑。 只能说自己两世为人,也确实没有什麽当官的天赋,一点都不知道时时把领导放在心上。 茅盾随即却又抛出另一个问题:「说起来,陆小姐那所学校开学也有一阵了吧?我听黄绍兰先生提起过好几次,说办得有声有色,你怎麽也不去参与一下,看看情况?」 这又是一个陈华隐不知该如何回答的问题。 他当然知道曼华小学已经开学了,甚至还知道陆小曼这段时间遇到了不少麻烦。可他从未想过要去那所学校看看,恰如陆小曼也从未向他发出这样的邀请。 自从街头小报将两人的关系炒得沸沸扬扬之后,他们之间仿佛冥冥中达成了一种默契,不约而同地避开了与对方相关的场合,都需要时间,重新梳理这段被流言裹挟的关系。 他怕自己的出现,会再给陆小曼惹来新的风言风语,更怕自己面对那双清亮的眼睛时,会控制不住心底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 陈华隐思量了良久,才低声道:「我现在……恐怕不太方便去见她。去了反倒给她惹麻烦。」 「陈华隐同志,这我就要批评你了。」 茅盾的脸色严肃了几分,看着他认真道,「我们都是有组织丶有信仰的人,只要是对国家丶对民众有利的事,就应该放开手脚去做,岂能因为一点捕风捉影的流言,就畏首畏尾,因为这点儿女情长就逃避?」 他话锋一转,又露出了几分促狭的笑意:「况且我发现,你自从和陆小姐接触之后,文学上的灵感也多了不少,产量都高了许多!你若是不去,说不定对咱们新文学界,也是一个不小的损失啊!」 「可是……」陈华隐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茅盾直接截住了。 「没什麽可是的。」茅盾摆了摆手,拿出了不容置喙的语气,「这是组织给你的任务!曼华小学这种女子牵头丶面向底层平民的新式学堂,于中国教育界而言,是相当有意义的探索范式。现在组织正式命令你,去实地考察一番,写一份详细的调研报告回来,立刻去执行吧!」 陈华隐再无二话,拿起帽子就告辞出门去了,他发现自己其实丝毫不抵触这样的命令。 恰逢郑振铎进来目睹了这一幕,当即忍不住笑道:「雁冰兄,你不是向来瞧不上胡适之那一套吗?如今怎麽还发展出与他一般的爱好?」 茅盾呵呵一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慢悠悠道:「成人之美的事总是会让人心情变好的。不过现在这些年轻人也真是的,总说什麽好事多磨,我看一半都是他们自找的。」 ----------------- 「陆小姐不在学校?」 陈华隐轻车熟路地走进办公室里,却只看到盛爱颐诧异地看着他。 此时才下午三点钟,据他了解,陆小曼每天都是看着最后一个孩子走出校门,才肯离校的。 「是有个叫陈阿妹的孩子,今天突然没来学校,小曼去找她了。」盛爱颐简单将事情始末讲了一遍,脸上露出了几分担忧的神色,「小曼一个人去了棚户区那边,我有些担心她,陈先生愿意去一趟吗?」 「什麽?吴叔没陪在她身边?地址呢?快把地址给我!」 陈华隐莫名地急躁起来,声音都拔高了几分,「再过一会儿天色就要晚了,闸北的棚户区是什麽地方,她一个单身女子,怎麽能一个人进去?!」 盛爱颐连忙从包里掏出纸笔,飞快地写下了阿妹家的地址,递到了陈华隐手里。 陈华隐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地址,转身就往外跑。风灌进他的衣领,可他心里的急躁,却像烧起来的火一样,压都压不住。 直到这一刻,他才终于很不情愿地,向自己承认了一件事。 这些日子他刻意回避,刻意不去想,不去听,不去看,说到底不过是自欺欺人。 他其实,还挺想她的。 第46章 天香书寓 陆小曼独自走在狭窄的巷子里,旗袍下摆沾了泥点,皮鞋踩在凹凸不平的泥路上。 明明才下午四点钟,南京路丶静安寺那边还亮得晃眼,可这里的天空却像被蒙上了一层灰布,暗得格外早。 她虽然上次与陈华隐「重游故地」时踏足过这里,可如今孤身一人走在这片黑暗里,却又是一种不一样的感受,她已经意识到自己此行多少有些不理智了。 可她终于没有停下来,好像一停下就会失去什麽重要的东西似的。 七扭八绕穿过蛛网般的巷子,她终于在一间歪歪扭扭的棚屋前停下。 屋子矮得几乎直不起腰,土坯墙裂着大口子,门口堆着捡来的破烂丶破麻袋丶烂木板,把本就狭小的门堵得只剩一条缝。 陆小曼深吸一口气,抬手,轻轻敲了敲门。 「谁呀?」门里传来一个中年妇女沙哑疲惫的声音。 陆小曼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和一些:「我是陈阿妹的老师,阿妹今天没来学校,我来看看她。」 「啊!是陆老师?」女人的声音慌了一下,屋里立刻传来一阵瓶瓶罐罐碰撞的杂乱声响,像是急着收拾什麽,要过来开门。 「开什麽门!」一个粗哑刺耳的男人声音猛地炸响,「我们家没有要上学的小孩子,更用不着招待什麽老师!」 屋里立刻响起一阵压抑的争吵,女人的哀求丶男人的呵斥混在一起,没过多久,门「吱呀」一声被拉开了一条缝。 开门的是个面色蜡黄丶头发枯槁的女人,男人站在她身后,身材干瘦,脸色蜡黄,一双三角眼浑浊无光。 陆小曼强压下心头的不适,直视着男人沉声道:「陈先生,阿妹是您的亲生女儿吧?她是我们班上最聪明丶最好学的学生,您怎麽能说家里没有上学的孩子?」 陈父斜靠在门框上,冷淡道:「那是之前,现在没有了。倒是忘了跟陆老师说一声,阿妹以后,不会去上学了。」 「这怎麽可以?」哪怕心里早有准备,可从孩子亲生父亲嘴里听到这麽冰冷无情的话,陆小曼还是控制不住地提高了声音,「她那麽爱读书,记性那麽好,教一遍就会,她是真心喜欢上学的!」 「陆老师这话我就不爱听了。」陈父嗤笑一声,满脸不以为然,「阿妹是我的女儿,我不让她上,那是我的事。不劳陆老师操心,我已经给阿妹找了更好的学习地方。」 「阿妹呢?」陆小曼试图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已经发现阿妹似乎不在这件狭小的棚屋中,心里更是一寒,当即喝问道,「你把阿妹藏到哪里去了?」 陈父此时似乎也有些恼羞成怒了:「我管我的女儿,关你什麽事?一个不听话的东西,我把她关后面柴房里了!怎麽,我管教女儿,你一个外人也要插手不成?」 陆小曼强压怒火道:「陈先生,阿妹这孩子天生聪明,记忆力好丶悟性高,只要好好读书,将来一定能有大出息。她才六岁,只要肯让她上学,以后她能养活自己,能孝敬您,您老了也能跟着享福,这不是比什麽都强吗?」 一旁的陈母也连忙跟着点头,怯生生拉了拉男人的胳膊:「当家的,陆老师说得对……阿妹爱读书,就让她去吧,别耽误了孩子……」 「啪!」 一声清脆的耳光,狠狠甩在陈母脸上。 「头发长见识短的东西!」陈父恶狠狠地骂道,「家里的事,什麽时候轮得到你个妇人插嘴?」 陈母被打得一个趔趄,撞在墙上。可她只是默默低下头,捂着脸往后缩,不哭不闹,显然这样的场景没少在这间屋子里上演。 陆小曼看得心头一紧,又气又痛,强忍着上前扶人的冲动,死死盯着男人:「你说你给阿妹找了更好的学习地方,到底是在哪?我不相信这闸北地界,还有比曼华小学更真心教孩子丶不收一分钱的学校!」 陈父嗤笑一声,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终于不再掩饰:「呵,实话告诉你吧,我已经把阿妹,卖给天香书寓了!」 「在你那破小学读书,学什麽劳什子数学科学,学得再好又有什麽用?长大了还不是要嫁人干活?天香书寓那边,同样教她读书写字丶弹琴唱曲,长得漂亮丶学得好,将来就能赚大钱,现在就能孝顺她老子!比跟着你强一万倍!」 他斜睨着陆小曼,语气里带着一丝嘲讽:「不过说起来,还要谢谢陆老师。要不是你教她那几句诗,天香书寓还未必能看上她。谢也谢过了,陆老师请回吧,别耽误我们家过日子。」 天香书寓。 这四个字砸进耳朵里,陆小曼浑身的血液,仿佛一瞬间都冻住了。 外人听来,还以为是什麽文雅的书院丶书楼。可在上海滩,谁都清楚,这不过是晚清民国以来,给高档风月场所起的一个遮羞名号。只有最顶级丶专门伺候达官贵人的青楼行院,才有资格叫「书寓」。 而他们买走阿妹这样六七岁丶模样清秀丶聪明伶俐的小女孩,根本不是让她来读书。 而是所谓的养「瘦马」。 从小教她们吹拉弹唱丶吟诗作画丶察言观色,把她们精心调教成迎合男人的玩物,等长大一点,再高价卖出,沦为权贵的玩物。一生身不由己,坠入泥沼,再无出头之日。 就像《红楼梦》里被拐走的香菱,小时候聪明灵秀,一朝落入拐子手里,便一辈子任人践踏,再无出头之日。 陆小曼自嘲地笑了笑,笑得眼眶发酸,却一滴眼泪都掉不下来。 原来她自以为对那孩子的关心,竟然是亲手将她推入了这样的火坑之中麽? 她深吸一口气,声音平静得连自己都陌生,缓缓开口:「多少钱卖的?」 就当是破财消灾嘛,自从她开始办这个学校起,钱已经流水般地花出去了,都有些吃不消。 她本以为自己花钱是在做慈善,可如今她已经不敢去算,这些钱到底有多少真正流到了需要的地方。 陈父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立刻狮子大开口道:「90块银元卖给书寓的。你出100块大洋,阿妹就是你的了。」 他顿了顿,又阴恻恻补了一句:「不过我可跟你说清楚,天香书寓背后是浙江督军府的人,你要是敢坏了规矩,惹来麻烦,你得帮我摆平。」 陆小曼心头冷笑。才九十块就将女孩的一辈子一纸买断,转头培养几年,天香书寓清倌人初夜动辄炒到几百上千大洋,这当真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成交。」陆小曼已经无力与对方掰扯些什麽了。 可就在她指尖碰到皮包的瞬间,一直没出声的陈母,突然疯了一般大喊道:「陆先生!不要把钱给他!千万不要!」 陆小曼的手一顿。 「你这个贼婆娘,胡说什麽!」陈父脸色大变,抬脚就要踹人。 「他拿到钱,转头就会去赌!去嫖!去挥霍!」陈母不顾一切地嘶吼,眼泪终于汹涌而出,「等钱输光了,他还会把阿妹卖掉!他不会放过这个孩子的!」 「你闭嘴!闭嘴!」陈父气得面目扭曲,挥拳就打。 陈母猛地转身,冲到屋角那扇锁着的柴房门前,一把扯断破旧的门栓,一把将缩在里面丶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小身影,狠狠推到陆小曼面前! 「陆先生!你带阿妹走!」 陈母死死抱住发疯般冲过来的陈父的腿,用尽全身力气抱住,指甲都嵌进了他的裤腿里,任凭拳打脚踢,死活不松开。 她泪流满面,却笑得决绝,对着陆小曼嘶声喊道: 「让她跟着你,为奴为婢丶做牛做马都好!只要她能平平安安长大,我……我就算死了,也值得了!」 阿妹小小的身子缩在陆小曼脚边,仰着满是泪痕的小脸,怯生生丶哭唧唧地喊了一声: 「陆先生……」 陆小曼蹲下身,一把将这个瘦小的孩子紧紧抱进怀里,紧紧的,仿佛抱住了这黑暗棚户区里,最后一点光。 第47章 杀人者,吴二也 陆小曼紧紧抱着怀中的阿妹,在蛛网般交错的狭窄巷子里拼命向前奔跑。 她已经完全辨不清来时的路了,只知道一味地朝着有光的方向奔去。如果让某位凑巧与陈华隐撞了笔名的作家来形容,或许会说这是一场迎着阳光的盛大逃亡。 身后,陈父纠集了七八个平日里一起鬼混的泼皮无赖,手里拎着木棍丶菜刀,一边追一边扯着嗓子喊:「拦住她!拦住那个拐孩子的女人!」 颠倒黑白的叫骂声在巷子里回荡,引得两旁棚屋里的人纷纷探出头来,却没人敢上前帮忙,眼里反而带着一种麻木的好奇。 陆小曼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阿妹。小姑娘比她想像的还要轻,却半点都不哭闹,只是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她,给了她唯一一点支撑的力气。 「阿妹,别怕,老师一定带你离开这个黑不溜秋的地方。」陆小曼喘着粗气,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与其说是安慰孩子,不如说是在给自己打气。 阿妹轻轻「嗯」了一声,小奶音带着哭腔,却异常坚定:「我相信小曼老师,小曼老师的眼睛也是黑色的,一定能够寻找到光明的,对吗?」 这句话像一道电流,瞬间窜遍了陆小曼的全身。她鼻子一酸,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砸在阿妹的头发上。 是了,她教给孩子的话,她自己怎麽能先忘了? 可就在她咬着牙,想要再往前冲的时候,巷子口突然冲出来三个拎着铁棍的泼皮,横着身子拦住了她的去路。身后的陈父一行人也追了上来,前后夹击,把她死死困在了这条死巷里。 跑不掉了。 陆小曼下意识地把阿妹护在身后,背靠着冰冷的土墙,看着围上来的这群男人,他们眼里的贪婪丶龌龊与恶意,像毒蛇一样缠上她的身子,让她浑身发冷。 「哟,陆小姐,跑啊,怎麽不跑了?」为首的泼皮啐了一口唾沫,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她,「连路都不认得,就敢闯我们闸北棚户区的地界?」 「陆小姐既然这麽不识好歹,那我们也就不客气了。你说,要是你在这棚户区里失踪了,那些巡捕能查到我们头上吗?」 「就算查到又如何,若能受用一次,死也值了!」 陆小曼死死咬着唇,看着眼前这群面目狰狞的男人,看着这暗无天日的巷子,看着怀里吓得瑟瑟发抖,却依旧不肯哭出声的孩子,心里突然涌起一阵铺天盖地的绝望。 她教孩子要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可光明到底在哪里呢? 就在她的意识都开始发飘的时候,巷口突然传来一声焦急的呼喊:「小曼!小曼你在哪?!」 是陈华隐的声音,此时此刻他的声音多麽像一道光啊? 陆小曼看着他,竟是异常明媚地嫣然一笑,轻声道:「你来了?」 「我来了。」 陈华隐快步走到她身边,脱下自己的长衫,披在她被撕破的旗袍上,将她和阿妹一起护在身后。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声音温柔却异常坚定,「剩下的事,交给我,好吗?」 「哟,正主来了?」为首的泼皮见状,非但不怕,反倒哄笑起来,「难怪说曼华小学是培养奸夫淫妇的地方,原来还真藏着一对野鸳鸯!怎麽?小子,想英雄救美?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 「能解决吗?」陆小曼在他身后,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角。不知道为什麽,哪怕身处这样的绝境,只要看到陈华隐,她心里就有无穷的信心。 陈华隐回头冲她笑了笑,语气里还带着几分玩笑:「不太好办。有句话怎麽说的来着?如果手上没有剑,我就不能保护你;如果我一直握着剑,我就无法抱紧你。」 他话音未落,右手一翻,一把小巧的银色手枪赫然出现在掌心:「不过,枪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这是一把比利时白朗宁m1906型袖珍手枪,6.35mm口径。 这麽说大夥估计都未必熟悉,其实就是楚云飞兄的同款配枪。这枪在一战后从欧洲大量流入,于如今的上海滩上不算稀罕,更谈不上什麽雄的雌的,可对付这群底层泼皮,却是绰绰有馀。 说来还是老一辈的革命家高瞻远瞩,这把枪正是茅盾特意托人给他弄来,让他带在身上防身的,没想到今日竟真派上了用场。 「砰!砰!」 陈华隐抬手对着天空,连开两枪。 震耳的枪声在狭窄的巷子里炸开,回声撞在土墙上,嗡嗡作响。 刚才还嚣张跋扈的泼皮们,瞬间就吓蔫了。他们不过是棚户区里混饭吃的地痞无赖,平日里也就敢欺负欺负老弱妇孺,哪里见过真枪?一个个吓得脸色惨白,手里的棍子菜刀哐当哐当掉了一地,纷纷往后缩。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都是陈三儿!都是他让我们来的!不关我们的事啊!」 众人纷纷甩锅,把所有事都推到了陈父身上。 陈父此刻早已面如土色,两条腿抖得像筛糠:「好汉饶命!我……我也是一时心急,想要抢回自己的女儿!方才那些话,都是他们随口胡说的,当不得真!」 「你的女儿?」陈华隐冷笑一声,往前走了一步,枪口死死顶住了他的脑门, 「你把六岁的亲生女儿卖进天香书寓,毁她一辈子的时候,怎麽没想过她是你的女儿?你打骂妻子,赌光家产,拿孩子换钱的时候,怎麽没想过她是你的女儿?」 「你这样的人,也配为人父吗?」 他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戾气,握着枪的手微微发紧。 「她是我生的!我想卖就卖!」陈三儿如滚刀肉一般,「这是我们家的家事!就算闹到县太爷那里,也是我有理!法律都管不着我!我看你敢怎麽样!你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还敢开枪杀了我不成?」 他算准了陈华隐是个文人,爱惜名声,不敢真的当街杀人,索性破罐子破摔,梗着脖子挑衅:「有种你就开枪!你敢吗?!」 陈华隐的手指扣在了扳机上,眼底的戾气几乎要溢出来。 就在这时,巷口突然传来一个沉稳的声音:「兄长,给我吧。」 陈华隐一愣,回头看去,只见吴二正站在巷口,一身黑色短衫,腰间别着短刀,眼神凌厉,早已没了往日的憨厚。他快步走过来,不容分说,伸手接过了陈华隐手里的枪。 「吴二,你怎麽来了?」陈华隐愕然问道。 「杜老板派我来这边收一笔帐,恰好路过。」吴二的目光扫过巷子里的一群人,最终落在了瑟瑟发抖的陈父身上,语气冷得像冰,「兄长,交给我吧。这样的事,原就该是我这样的人做的。」 「你的手是拿笔的,那就由我来替你拿枪。你写文章号召别人让这个世界变好,而我就把这些压根不配被感化的渣滓,顺手除掉一些。」 「你……你要做什麽?!」陈父看着吴二眼里的狠厉,顿时瘫在了地上。 吴二脸上露出一抹狰狞的笑,抬手,枪口对准了他的额头。 「现在知道错了?晚了。你这种畜生,也没必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任何遗言了。」 「砰!砰!砰!」 三声沉闷的枪响,接连炸开。 第一枪命中额头,第二枪打中心脏,第三枪,狠狠轰在了他的下体上。 吴二缓缓放下枪,抬眼扫过那群瘫在地上的泼皮,狞笑一声:「他觉得我不敢杀他,我已经证明过了。你们呢?还不滚,是也想试试吗?」 那群泼皮如梦初醒,连滚带爬地哭喊着,疯了一样往巷子外逃去。 吴二看着他们落荒而逃的背影,突然仰头狂笑起来,笑声里带着无尽的压抑与疯狂,对着空荡荡的巷子狂呼: 「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杀人者,闸北吴二也!」 「杀人的,就是俺闸北吴二!」 陈华隐愣在原地,看着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兄弟,突然就有些理解对方了。 这真的是一个令人生厌的世界啊!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阿妹带着哭腔的惊叫,打破了这死寂:「不好啦!你们快看看!小曼老师这是怎麽了?!」 陈华隐猛地回头,只见陆小曼软软地倒在了地上,脸色惨白如纸,嘴唇发紫,胸口剧烈起伏,却吸不进去半口气。 「小曼!」 陈华隐疯了一样冲了过去,将她软软的身子抱进了怀里。 第48章 你是我的药 「兄长,快抱嫂子上车,去医院!」 吴二快步上前,一把推开巷口围观的闲人,身后跟着的青帮兄弟已经将停在巷口的黑色轿车开了过来,车门大开着——如今吴二出来要帐,杜月笙竟还特意安排了专车和人手跟着,足见对他的器重了。 陈华隐对吴二的称呼略微愣了一愣,却也没说什麽,一行人径直驱车向公济医院去。 本书首发台湾小说网藏书全,t????w????k??????????n????.c????????m????随时读,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陈华隐紧紧抱着怀里的陆小曼,让她靠在自己怀里,保持着坐直的姿势。她的鼻翼轻轻翕动着,原本莹白的面颊泛着一层不正常的薄红,脖颈线条绷得极紧,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细碎的丶濒死般的喘息。 这是典型的哮喘发作! 哪怕陈华隐对医学只有从医生父亲那得来的半吊子的了解,也能精准替她下诊断了。 轿车一路风驰电掣,闯过了两个红灯,不过十几分钟,就停在了公济医院的大门口。 这所由法国驻沪领事牵头筹办的医院,早在1864年就已开业,上海民间更习惯叫它法国医院,而在建国后则改名叫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它是此刻上海滩当之无愧的顶级西医医院,代表着国内最高的医疗水平。 「陆小姐情况怎麽样?这是又突然发作了?」 陈华隐抱着陆小曼刚冲进门,驻院的英籍主任医师马夏尔就带着护士迎了上来。 毫无疑问,陆小曼早就是这里的常客了,一直是这位马夏尔医生的病人。 「马夏尔医生,」陈华隐跟着快步走进急救室,将陆小曼轻轻放在病床上,沉声问道,「小曼的哮喘,是过敏性的还是非过敏性的?」 马夏尔正在给陆小曼做基础检查,闻言动作一顿,脸上露出了明显的疑惑:「什麽过敏性?非过敏性?」 他皱着眉思索了片刻,才试探着问道:「你说的莫非是allergy?你认为哮喘和这种异常的免疫反应有关?确实有学者提出过类似的猜想,但在临床上,我们无法认定这就是哮喘的病因。」 陈华隐简直难以置信。 这个时代的中医已经被打上骗子伪科学的标签,这他倒是心里有数的,可没想到此时的西医竟然也如此不靠谱! 过敏(allergy)这个概念1906年才被首次提出,而学界正式认定哮喘与过敏的关联丶将其分为过敏性与非过敏性两大类,至少都是1923年之后的事了!此刻的西医,依旧只把哮喘当成单纯的气道痉挛来治疗。 可他此刻没有半点心思给这位洋医生做医学科普,只盯着病床上呼吸越来越弱的陆小曼,急声问道:「那马夏尔医生,现在准备怎麽治疗?」 「对于这种急性发作,我们没有太好的办法。」马夏尔摊了摊手,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先让病人保持端坐体位,用哮喘香菸缓解症状。如果没有效果,就只能做肾上腺素皮下注射了。」 他话音刚落,旁边的护士已经端着托盘走了过来,托盘里放着几支和普通香菸长得一模一样的东西,正准备点燃了塞到陆小曼口中。 陈华隐看得眼都直了,脑子嗡嗡作响。 给哮喘急性发作的病人抽菸?不行就打肾上腺素? 若不是他能确认这里是上海滩最好的医院,马夏尔也是医院的主任医师,他简直要以为是什麽江湖庸医混进来,想要谋财害命了。 这其实也是他有些孤陋寡闻了,所谓的「哮喘香菸」里不含尼古丁与菸草,填充的是阿托品类生物硷,是这个年代最主流的平喘方式。可这种药物的效果聊胜于无,还有可能诱发更严重的痉挛。 而肾上腺素,更是这个年代的「万能神药」,也只有陆小曼这样的家世,才有资格在急症时使用。它确实能快速舒张支气管,但副作用也极大,陈华隐作为后世人自然是闻所未闻。 但陈华隐终究还是强压下心里的震惊,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清楚地知道,在这种时候干涉医生的治疗方案,是极其不理智丶也不讨喜的行为。当下也只能寄希望于这些听起来不太靠谱的方法能奏效了。 奈何事与愿违,哮喘香菸点燃后,陆小曼勉强吸了两口,非但没有半分好转,反而咳嗽得更厉害了,紫绀从嘴唇蔓延到了指尖,连原本微弱的呼吸,都变得断断续续起来。 「不行!症状没有缓解,气道痉挛更严重了!」旁边的助理医生急声说道,伸手就要去拿肾上腺素针剂。 「等等!」马夏尔抬手拦住了他,眉头紧锁,看向一旁的陈华隐,语气凝重,「陆小姐的心率已经快到140了,这个时候做肾上腺素皮下注射很可能引发严重的心律失常,甚至心脏骤停。」 他顿了顿,看着陈华隐,显然已经将他当成了陆小曼的家属:「陈先生,现在我们有两个选择。要麽冒险注射肾上腺素,搏一把;要麽,就只能靠病人自己撑过去,没有别的办法。」 陈华隐看着病床上意识已经开始模糊的陆小曼,终于忍不住问道:「马夏尔医生,能不能试试麻黄硷雾化吸入法?」 马夏尔瞬间愣住了,随即脸上露出了明显的愠怒与不屑:「陈先生,我读过您的《乡土中国》,我知道您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社会学家丶作家,但请您不要拿医学丶拿病人的性命开玩笑!」 「我知道雾化吸入疗法(aerosoltherapy),但学界从没有任何将其用于平喘治疗的先例。至于麻黄硷……我只知道中药里的麻黄,常用于治疗风寒感冒,从来没听过它能治哮喘!」 「麻黄里的麻黄硷,能直接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缓解气道痉挛,它的平喘效果比阿托品稳定,副作用比肾上腺素小得多!」 陈华隐语速极快,条理清晰地解释着,「雾化吸入能直接作用于气道,起效更快,对全身的影响更小,这是现在最安全的办法!」 就在这时,病床上的陆小曼突然剧烈地抽搐了一下,眼缝里溢出细碎的眼泪,用尽全身力气,伸出冰凉的手,死死抓住了陈华隐的衣角。她的眼睛半睁着,意识模糊,却依旧看着他,气若游丝地吐出几个字: 「我信……信你……试……」 助理医生也急道:「主任!病人血氧掉得太快了!这个状态,绝对不能注射肾上腺素了!再等下去,就真的来不及了!」 马夏尔看着病床上危在旦夕的陆小曼,又看了看一脸坚定的陈华隐,终于咬了咬牙,沉声道:「好!我信你一次!医院里有中药麻黄,有手动橡胶球雾化器,还有化学实验室,你要什麽,我们都给你备齐!」 「多谢。」陈华隐松了一口气,瞬间冷静下来。 他太清楚了,用酒精萃取丶酸硷沉淀法从麻黄中提取麻黄硷,在技术上没有任何难点,难的只是这个时代的学界,还没有发现麻黄硷的平喘功效。 历史上,中国医药学家陈克恢正是1923年启动了对麻黄硷的研究,1924年发表了关键成果,让麻黄硷从此成为了平喘的一线药物。 而现在,他不过是把这个发现,提前了三年。 当带着淡淡药味的雾气,通过面罩送入陆小曼的呼吸道时,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不过五分钟,陆小曼原本剧烈起伏的胸口,渐渐平稳了下来,紫绀的嘴唇慢慢恢复了血色,原本微弱到几乎消失的呼吸,一点点变得绵长有力。 血氧仪上的数字,一点点往上跳,最终稳定在了正常范围。 「上帝啊……这简直是奇迹!」马夏尔瞪大了眼睛,看着监护仪器上的数据,忍不住惊呼出声,「陈先生,您太不可思议了!一个作家,竟然在医学上有如此惊人的造诣!如果麻黄硷的平喘效果被证实,这绝对是哮喘治疗的革命性突破,您完全值得一个医学奖项!」 陈华隐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看着病床上呼吸平稳的陆小曼,面无表情地摊摊手道:「医生过誉了,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其实是个工科生来着。」 就在这时,病床上的陆小曼眼睫轻轻颤了颤,缓缓睁开了眼睛。 「你醒了?」陈华隐连忙凑上去。 陆小曼此时似醒非醒,只是虚弱地弯了弯嘴角,声音轻得像羽毛: 「陈华隐,你就是我的药啊。」 第49章 选择 「我们聊聊?」 吴天明赶到时,陆小曼已经沉沉睡去,只有陈华隐颇为自责地坐于床边。 陈华隐沉默片刻,替陆小曼掖好了被角,起身轻轻带上门,只回了一个字:「好。」 本书首发台湾小说网解无聊,???α?.?σ?超实用,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无论出于什麽身份,他都没有理由拒绝这场谈话。 两人一同走到医院的长廊上。 「小曼的身体,你恐怕还不了解。」 吴天明先开了口,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疲惫,「这孩子的病,是胎里带出来的。老爷身子本就不大好,和夫人生育了九个孩子,其他八个,都没能活过周岁,只有小曼一个,拼了命才活下来。」 陈华隐一愣,他只知道陆小曼的身体一直不好,还真不知道背后还有这样的隐情。 也难怪前世陆小曼行事颇为荒唐,某种意义上她的父母还是纵容了她。 「所以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是该感谢你,捣鼓出了新法子救了小曼的命,还是该怪你,不该怂恿她去搞那劳什子平民学校,让她受了这麽大的惊吓。」 吴天明的语气很平静,没有半分疾言厉色的质问,可每一个字,都像锤子一样砸在陈华隐的心上。 陈华隐默然无语。 他心里早已默认,吴天明今日就是来兴师问罪的。而这罪,他本就该认。 陆小曼本可以在法租界的洋房里,做她无忧无虑的豪门千金,写诗丶画画丶跳舞,参加名流沙龙,一辈子锦衣玉食,不染凡尘。 是他非要把对方拉下凡来,还要亲自去管那些世俗的事情。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道歉的话,可喉咙像被什麽东西堵着,最终只化作一句乾涩的:「原是我不该……」 「怎麽,上海滩闻名的陈大才子,就这麽不自信?」 吴天明却突然笑了,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打断了他的话,「我今天来,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我只是想问问你,对于你和小曼的事,你自己心里,到底是怎麽想的?」 陈华隐再次陷入了沉默。 长廊的风卷着他的衣角,他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却也死活说不出「以后我和她断了联系」这种话。 「你就不好奇,老爷和夫人,对你是什麽态度?」吴天明看着他纠结的模样,又笑着开口。 陈华隐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自嘲的笑:「这有什麽好猜的?换做是我怕是已经买通枪手把那人打死了。」 「呵呵,所以说你并没有真正当个父亲。」 吴天明摇了摇头,「做父母的没谁希望女儿嫁给不爱的人。你和小曼的事,老爷和夫人早就知道了。你别怪我这老头子打小报告,老爷和夫人把小姐托付给我,我自然要把她在上海的一举一动,都一一汇报回去。他们看到那些小报的时候,半点都不惊讶。」 他顿了顿,脸上露出几分笑意: 「夫人前日的信中说,那胡适之还没少在他们面前为你美言。说你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堪为当代白话诗之冠,说你是百年难遇的才子。自古才子配佳人,以你如今的才学和名气,也算不得辱没了我们陆家。」 无论是陆小曼父母还是胡适的态度都让陈华隐有些惊讶,当下迟疑片刻后又问道: 「那……那小曼和王家的婚约,该怎麽办?」 「不过是一纸婚约罢了,取消了就是。」吴天明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当初老爷选中王庚,也是看中他这个人,而不是什麽王家。届时陆家自然会给王家足够的补偿,这些都不重要。」 他话锋一转,目光落在陈华隐脸上,语气严肃了几分:「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对小曼来说,你真的是比王庚更适合的选择吗?」 陈华隐的脚步顿住,再次陷入了沉默。 作为穿越者,他倒不至于连和王庚比较的底气都没有了。什麽先后毕业于清华丶普林斯顿和西点军校,什麽27岁的陆军上校,那又怎麽样?这些对他而言实在不是太有挑战的事情。 可王庚能给陆小曼一样东西,是他这辈子都未必能给的——安稳。 他太清楚自己是什麽样的人了。他不甘于寂寞,更不甘于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里,闭起眼睛装聋作哑,只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安稳日子。 他的笔,注定要写这个时代的苦难,写底层百姓的挣扎,写这腐朽世道的崩塌。这条路,注定荆棘丛生,朝不保夕,甚至可能连累身边的人,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可这对于陆小曼而言真是一个好的归宿吗? 其实谈话进行到这里,陈华隐已经知道对方的意思了。 果然吴天明很快开口道:「老爷和夫人都是开明的人,这辈子就小姐这一个女儿,只盼着她能开心,能和自己真心喜欢的人过一辈子,绝不愿意做那棒打鸳鸯的恶人。」 他抬眼看向陈华隐,一字一句地,说出了陆定给的三个选择: 「老爷说了,给你三条路选。第一条,走仕途。他在财政部任职多年,根基深厚,若是你愿意,就跟着他去北平财政部;若是对财政部没兴趣,军部丶教育部丶外交部,随便你挑。老爷保你,两年之内,坐上佥事的位置。」 陈华隐心头一哂,陆定这手笔真不可谓不大方。 北洋政府的佥事,已是部里的中层实权职。鲁迅先生此时就在教育部做佥事,一方面自然是靠他早已名满天下的文名,一方面则是靠蔡元培的倾力提携和许寿裳的舍命力荐。 「第二条,从商。老爷正筹备一家商业银行,若是你对仕途没兴趣,大可一起入局。有陆家出本金丶出人脉,自然大有可为。」 「第三条,继续从文。写小说文章也足够赚到你们的开销,陆家再补贴些也就是了。但有一个条件:要麽就安安心心写那些风花雪月的言情故事,赚取名利;要麽,就好好读读胡适之那篇《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既然不从政,就别碰政治,别写那些针砭时弊丶对着政府指手画脚的文章。」 吴天明的语气沉了下来:「现在是直系丶奉系共同执政,往后皖系可能卷土重来,也说不定是南方的革命党坐天下。可无论谁坐在那个位置上,都绝不会喜欢一个笔杆子锋利丶总对着当局开炮的作家。」 「老爷和夫人不求小曼的夫君大富大贵丶权倾朝野,只求他能平平安安,别让小曼跟着他过朝不保夕丶提心吊胆的日子。这一点,你能明白吗?」 陈华隐靠在冰冷的墙壁上,闭着眼睛,沉思了良久。 他脑子里闪过无数画面,闪过陆小曼明媚的笑脸,闪过她抱着阿妹在巷子里拼命奔跑的模样,也闪过这个时代里,无数在黑暗里挣扎丶连一口饱饭都吃不上的百姓。 他睁开眼时,眼底的犹豫尽数散去,只剩下不容置疑的坚定。 「吴叔,我确实很喜欢小曼。」陈华隐看着吴天明,一字一句,掷地有声,「但我不能答应陆先生的条件。我不能装作看不见,不能闭起嘴,装聋作哑。」 「我要写的,是有血有肉丶有生命丶能叫醒人的文字,是能让这个世道变好一点的文字。哪怕这条路再难走,哪怕要付出再大的代价,我也绝不会放弃自己的立场。」 吴天明沉默了片刻,缓缓问道:「陈先生,这就是你的最终选择吗?」 「是。」陈华隐再没有半分迟疑,「替我向小曼道歉,我会抽空去北平,取得两位长辈的谅解。」 第50章 别来无恙 法租界霞飞路的深处,藏着一间不挂招牌的私人酒廊。 酒廊里只亮着几盏暖黄的壁灯,留声机里放着舒缓的爵士乐,隔绝了十里洋场所有的纷扰。 「陈先生,如今你也是今非昔比了,想见你一面还真不容易。」 露兰春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暗纹旗袍,领口松松挽着,露出纤细的锁骨。 不愧是一颦一笑都牵动着台下看客的京剧名角,此时对方手里握着调酒壶,手腕翻转间,动作利落又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风情,想来西汉时当垆卖酒的卓文君也不过如此了。 「怎麽选在这麽个地方?莫非改行当这酒廊的老板娘了?」 陈华隐已经发现,整个酒廊里,除了吧台后调酒的露兰春,竟再无一个客人。当下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蹙,略有些不自在。 本书由??????????.??????全网首发 他心里其实是有些后悔赴这个约的,更何况是在这样的场合。 奈何露兰春托人辗转找了他好几次,言辞恳切,他推了两回,终究还是抹不开面子,应了这场约。 那一日陈华隐在吴长青处做出了选择后,自然也就暂时失去了医院的陪护权。吴长青的理由也合情合理:小曼是未出阁的大家闺秀,让一个没有定下名分的男子日夜守在病房里,传出去坏了姑娘的名声。 好在盛爱颐仗义,隔三岔五就会给他捎来消息,得知陆小曼的病情已经好转稳定,只需要静养,他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至于他和陆小曼的事,他心里清楚,两人早已确认了彼此的心意,剩下的,不过是如何用诚意打动陆定夫妇,求得他们的谅解。 这几日,他也重新回归了正常的生活,回到商务印书馆坐班,干起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平日里难得见上一面的英文部主任邝富灼,都特意找了他两回,催着他加快新编小学英语课本的进度。 陈华隐也不含糊,直接照抄后世的《新概念英语》,这套书好不好他也不知道,反正以他自己的学习经验来看效果还不错。 「是老板,不是老板娘。」露兰春将调好的酒滤进高脚杯里,抬眼看向他,嘴角的笑意淡了几分,认真地纠正道,「怎麽,陈先生就这麽急着看我嫁出去?」 「倒也不是,只是听说,露老板的好事将近了。」陈华隐坦然道,「我听闻黄金荣与林桂生已经正式分居,露老板马上便能得偿所愿了吧?」 这是如今上海滩只在顶层圈子里流传的秘闻。上海滩赫赫有名的青帮大佬黄金荣,铁了心要娶露兰春做平妻,而林桂生性子也是刚烈,宁死不肯松口。 两人闹了几个月,最终议定,林桂生只拿五万大洋的赡养费,搬离黄公馆,住进杜月笙早已安排好的西摩路洋房,从此与黄金荣正式分居,两不相欠。 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给卢小嘉出的那番挑拨离间的计策起了作用,这出闹剧比前世早了一年。 「哦?原来陈先生是这麽看我的。」 露兰春脸上的笑意彻底敛去了,端着酒杯的手指微微收紧,随即又抬眼看向他,语气里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执拗,「还有,陈先生难道就不能叫我一声露小姐吗?一口一个露老板,听着倒生分了。」 陈华隐顿时语塞。 他向来觉得这位名角的心思,多少有些让人捉摸不透。当初说要嫁给黄金荣的是她,如今他提起这事,她反倒满脸不快。 况且露小姐又是什麽鬼?她又不姓露!没来由还和陆小曼重叠了。 陈华隐也懒得在这种小事上计较,顺着她的话改了口:「好了,露小姐,你三番两次托人约我过来,总不会只是为了跟我喝杯酒吧?究竟所为何事,不妨直说。」 「怎麽,陈先生可是写就《爱情心理学》的情感大师,我就不能找先生为小女子排忧解惑吗?」露兰春挑了挑眉,眼底带着几分玩味的笑意。 这话倒也不是没来由的。陈华隐前些日子,把整理好的《爱情心理学》书稿,卖给了上海滩的大中华书局,破天荒地谈了个版税分成的合作模式。 书一出版,立刻在上海滩引起了轰动,无数青年男子写信来,哭着喊着要拜入陈门,求先生指点迷津。 可陈华隐心里门儿清,在露兰春面前装什麽情感大师,实在是班门弄斧。这位在上海滩的风月场里摸爬滚打了这麽多年的名角,见过的人情世故丶男欢女爱,比他两辈子加起来都多。 他不想再被对方牵着节奏走,当即站起身,语气平淡:「若是露小姐只是想拿我打趣,那陈某就先告辞了。」 「别呀。」露兰春连忙探过身,伸手轻轻拉住了他的袖口,指尖的温度透过布料传过来,又很快收了回去,脸上的玩味尽数散去,认真道,「好了,说正事,我找你过来,是有正事想跟你谈,想向陈先生约稿。」 「约稿?」陈华隐愣了愣,随即立刻摆了摆手,语气坚决,「我最近并无兴致作诗。」 露兰春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望,面上却依然笑吟吟的:「不是诗。我想跟陈先生约的,是摩登歌曲的词曲。陈先生应该知道,如今上海滩正流行的摩登歌曲吧?」 「你想往这个方向转型?」陈华隐重新坐了下来,脸上露出了几分诧异。 所谓的摩登歌曲,便是后世所说的流行音乐。此时在上海滩,还处于萌芽阶段,大多是拿国外的现成曲调,填上几句中文词,内容也无非是些男欢女爱,登不上大雅之堂。 可陈华隐清楚,再过几年,这种音乐形式便会在上海滩蓬勃发展,诞生出《夜上海》《何日君再来》这类影响了近百年的经典作品。 他是真的没想到,露兰春竟有这样的远见。至少听起来比她折腾的那些时装剧有出息多了,反正至少陈华隐是真欣赏不来。 「只是略有想法罢了。」露兰春笑了笑,带着几分漫不经心,「戏唱了半辈子,也唱腻了。总想着,做点不一样的东西。」 「抱歉,露小姐。」陈华隐沉默了片刻,还是摇了摇头,语气诚恳,「我对此道并无涉猎,也写不出什麽像样的词曲,露小姐还是找专业的人来做,更为妥当。」 当初一首《致橡树》,惹出了多少风波,他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他实在不想再因为一首诗,和露兰春扯上什麽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露兰春脸上依然没露出半分不快,依旧笑吟吟的,重新端起一杯刚调好的酒,推到他面前,杯壁上凝着细密的水珠: 「那好,既然陈先生不愿,我也不强求。只是既然来了,总不能空着手走。喝了这杯我亲手调的酒,再走不迟。」 这次陈华隐终于不再拒绝,伸手接过了酒杯抿了一口。 酒液是清透的琥珀色,入口先是微酸,随即漫开淡淡的甜,尾调又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苦涩,层次丰富,馀味悠长。 当下陈华隐由衷地称赞道:「很别致的味道,莫非是露小姐自研的?可有名字?」 露兰春看着他,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怅然,有试探,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她嫣然一笑,红唇轻启,吐出四个字,像一声叹息,落在安静的酒廊里,格外清晰。 「当然有。」 「这杯酒的名字,就叫做『别来无恙』。」 第51章 双枪陆文龙 云雨初歇,红烛泣泪。 屋内光线昏黄,那张金丝楠木雕花的拔步床上,锦被翻红浪,一片狼藉。 陈华隐撑着身子坐起来,头还带着宿醉般的昏沉,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脂粉香气。 转头看到身侧安然躺着的露兰春,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难以置信。 「你那酒里,到底加了什麽?」陈华隐的声音带着刚醒的沙哑,还有压不住的愠怒与无奈。 google搜索twkan 露兰春缓缓睁开眼,眼波流转间,没有半分慌乱,反倒带着一丝了然的笑意。 她拢了拢滑落的锦被,露出线条优美的肩颈,指尖从一点殷红上划过,语气漫不经心,像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事已至此,陈先生还要明知故问吗?」 「你疯了?」陈华隐目视着眼前荒唐的一切,忍不住吐槽道,「说好的别来无恙,见了就要这样?」 「我就是疯了。」露兰春撑着身子坐起来,凑到他面前,「陈先生待拿我怎麽样?是想骂我不知廉耻,还是想罚我胆大妄为?」 陈华隐沉默片刻,最后只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低骂: 「玛德,淦!」 ....... 锦被之下,一只莹润如玉的小脚忽然从被底钻出。足弓紧紧绷住,趾甲上用凤仙花染就,红白相映,在昏光下泛着妖异的光泽。 那只脚并未安分,而是顺着陈华隐的小腿,一路向上,轻轻摩挲勾画。 陈华隐一把攥住那只作怪的玉足,触手温润滑腻,只是掌心有常年踩跷练功留下的薄茧。 「哟,双枪陆文龙!」 露兰春歪着头看他,长发散落在肩头,遮住了半边脸颊,眼里带着几分狡黠,「在想什麽?」 陈华隐默然无语,他也不知道,今日的事怎麽就发展到了这般地步。 正失神间,露兰春忽然俯身过来,柔软的身子覆上来,指尖轻轻按住了他的唇,语气里带着几分娇蛮,又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不许你在本姑娘的床上,想别的女人。」 陈华隐颇有些无奈道:「你究竟是怎麽想的?值得吗?」 他实在想不通露兰春这麽做的目的,以民国对文人的宽容程度,一个戏子的献身,献了那也就献了,压根不能要挟到陈华隐什麽。 唯一的影响是,陈华隐大概率会被列入黄金荣的必杀名单,但咱无冤无仇的,也不至于不是? 「当然值得。」露兰春笑了,笑得眉眼弯弯,眼底却没有半分笑意,「我就是想赌一赌,若是当时起身就走了,那我就输了;可你终究还是做了这双枪陆文龙,那我就觉得值。至少证明,我露兰春对你,并非完全没有吸引力。」 陈华隐只能苦笑。面对露兰春这样一颦一笑皆动人心魄的美人,除非他是个太监,否则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吧? 「那你现在,准备怎麽办?」他看着她,认真问道。 「什麽怎麽办?」露兰春顺着他的目光,看到战损痕迹,忽然嗤笑一声,毫不在意地拢了拢被子,「呵,你说这个啊?我从小学戏,唱的还是靠腰腿功夫的武生丶老生,原该没有这个才对,你就当没看到便是了。」 陈华隐彻底愣住了:「你这话,是什麽意思?」 「怎麽?莫非你还舍不得本姑娘,想对我负责不成?」 露兰春挑了挑眉,指尖划过他的下颌,语气里带着几分戏谑,又带着几分破罐破摔的洒脱,「若是陈先生有这个心思,那可得抓紧了。双枪陆文龙演过了,再演一出七进七出的赵子龙,也未尝不可。」 都说熟悉产生轻蔑,两人先前已经用最快的方式互相熟悉过了,此时说话自然无需再顾忌。 「你还是要嫁给黄金荣?」陈华隐沉声问道。 「当然。」露兰春脸上的笑意淡了下去,语气平静得近乎漠然,「婚期都定好了,就在两月后。我也就这两天,还能找机会溜出来,若是你今天不来,我才是真的会遗憾。」 陈华隐只能无奈地承认,自己从来就没有猜到过眼前这位女郎的心思。 「那你究竟...为什麽.........」 露兰春看着他,眼底的戏谑尽数散去,只剩下一片澄澈的认真,还有一丝藏不住的温柔。她嘻嘻一笑,语气轻飘飘的,却又字字清晰:「当然是因为我爱你呀。」 「我娘死的时候跟我说,女孩家清白的身子最金贵,一定要交给一个对的人。我不知道这世上什麽人才是对的人,可交给别人总觉得不甘心,但交给你我就觉得愿意了。」 她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指尖轻轻抚过陈华隐的眉眼:「谁让你为我写了那麽一首诗呢?你或许不会明白那首诗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麽。」 陈华隐的心猛地一颤,说不出话来。 露兰春却忽然收回了手,赤着脚走下了拔步床,踩在柔软的羊毛地毯上,烛火在她身后投下长长的影子,像戏台上即将登场的角儿。 她伸出一根纤细的手指,轻轻贴住陈华隐的唇,止住了他即将出口的话,眼底闪着细碎的光:「不要再问为什麽了。安静点,听我念诗。」 烛火映着她的身影,她缓缓开口,一字一句: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 」 念到最后一句时,她的声音里带上了明显的哭腔,眼泪终于顺着脸颊滑落,砸在地毯上,晕开小小的湿痕。 「我都做到了,不是吗?」 最终,露兰春如是问道。 「快把衣服穿起来吧。」陈华隐别开眼,声音有些乾涩,「我写这首诗,是这个意思吗?」 「你送给我的是什麽意思,我不知道。」露兰春抬手擦去脸上的泪,转过身看着他,忽然笑了,笑得释然又决绝,「可我还给你的,就是这个意思。」 她缓步走回床边,重新用旗袍将自己包裹起来,弯腰看着他,眼底的情绪尽数敛去,只剩下一片平静。 「陈华隐,从今以后,我们便两不相欠了。」 第52章 何日君再来 「明珠,上次你答应我,让我唱你新电影插曲的事,不会反悔吧?」 明星影片公司的录音棚外,露兰春正笑吟吟地挽着殷明珠的手臂。 这位在中国第一部爱情故事长片《海誓》里担任女主角的上海滩当红影星,是露兰春在演艺圈里少数能说得上贴心话的朋友。 「兰春姐,我你还不放心吗?」殷明珠笑着拍了拍她的手,一双杏眼弯成了月牙,「不过你前几天还跟我说,要去求一首配得上电影的好曲子,怎麽,莫非已经求到了?」 「嗯,求到了。」露兰春笑了一笑,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前日的疯狂犹自历历在目,仿佛那一夜是一场荒唐的梦。 (请记住读台湾好书选台湾小说网,??????????.??????超赞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好在那个家伙还不算太绝情,终究还是给自己送了这首歌来,只是这歌写的....... 她昨日拿到那张曲谱后,坐了整整一夜,翻来覆去地看,心里又酸又涩,又气又恼,偏偏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悸动,缠得她心口发紧。 殷明珠看她神色恍惚,眉头微微一蹙,直言道: 「兰春姐,莫非是曲子不如意?咱们电影的插曲原也不需急于一时的,你的转型之作可马虎不得。我这里也认识几个留洋回来丶会作曲的朋友,若是你需要,我这就帮你引荐。」 「不必了。」露兰春回过神,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几分笃定,「再不可能有比这更好的曲子了。我倒是有些担心,怕我自己不能把它唱好,辜负了这曲子。」 「那必然不会。」殷明珠闻言立刻笑了,语气里满是真诚,「兰春姐可要相信我的眼光,你那嗓子,唱什麽都是天籁之音。」 「偏你这张小嘴会说话。」露兰春被她逗得笑了出来,「好吧,那就请明珠来当我这第一个听众。」 彼时的上海,录音技术还停留在声学录音的时代,没有后世的电声设备,录音棚是专门用厚木板和棉麻布料做了隔音设计的密闭房间,正中央立着一个巨大的黄铜录音喇叭,连着隔壁房间的蜡盘刻录机。 只能说,这年头录出来的歌曲那真就纯看歌手的嗓子了,想要指望什麽百万调音师那是不可能的。 「兰春姐,谱子给我吧,我让乐队先给你合一遍伴奏。」殷明珠接过话头,伸手就要去拿她手里的谱子。 「不必了。」露兰春轻轻摇了摇头,「这首歌,我想先清唱一遍。」 殷明珠愣了愣,随即了然地点了点头,挥手让乐手们都先出去,自己也轻轻带上门,只留露兰春一个人站在空旷的录音棚里。 露兰春深吸一口气,对着那黄铜录音喇叭,亲启檀口,清冽婉转的嗓音,缓缓在安静的房间里流淌开来: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愁堆解笑眉,泪洒相思带。」 门外的殷明珠靠在墙上,听到这四句,眼睛瞬间一亮,忍不住轻轻点了点头。 看来兰春姐这次还真找对人了!正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这曲子的旋律底子里是西洋探戈的舞曲,可填的词却偏偏是古典婉约的路子,寥寥二十个字,写尽了好景易逝丶相思难遣的滋味,竟有几分温庭筠《菩萨蛮》里那股幽微婉转的意韵,一开口便知不俗。 露兰春则是声音微微一顿,气息轻轻一转: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请进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唱到这里,她的脸颊微微发热。 原因无它,实在是这词写的未免也太过应景了! 什麽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这哪里是唱词,分明就是她前日里孤注一掷的写照。 可偏偏这反覆吟唱的「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又像一把小钩子,勾得她心口发酸。 合着本姑娘还得巴巴地求着你再来是吧? 她心里又气又恼,可嗓子里的声音,却偏偏带上了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缱绻与怅然。 门外的殷明珠已经彻底愣住了。原来摩登歌曲还可以这麽写? 这首歌分明以中华五声调式为骨,婉转流畅丶平仄贴合汉语四声,真是彻底摆脱了早期学堂乐歌「直译西洋曲调丶词曲生硬拼接」的弊病了! 她几乎已经能预见到,这首歌一旦放出去,必然会在上海滩掀起一场怎样的风暴。 房间里,露兰春已经调整好了气息,缓缓唱出了第二段,旋律依旧婉转,歌词却换了一番光景: 「晓露湿中院,沉香飘户外。 寒鸦依树栖,明月照高台。」 只这四句,露兰春的嗓子忽然就哽了一下,心头猛地一酸,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 她那日离开的时候,想必就是这样的心境吧? 原来他都明白,他从来都是懂自己的,可为什麽.......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 再唱这几句时,她已经彻底入了戏,仿佛自己此时就举着那杯酒,明明眼里含着泪,却还要笑着劝酒,问一句故人何时归。 「玉漏频相催,良辰去不回。 一刻千金价,痛饮莫徘徊。 ....... 停唱阳关叠,重擎白玉杯。 殷勤频致语,牢牢抚君怀。」 一段段唱下去,那一句「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在曲中反覆吟唱,一小节问两遍,全曲唱罢,竟整整问了八遍。 唱到最后一遍时,露兰春的眼泪终于顺着脸颊滑落,砸在谱纸上,晕开了纸上的墨迹。 她心里比谁都清楚,若是那人真的会回来,何必要问这麽多遍? 两不相欠是她亲口说的,可这八遍追问,却把她心底那点不肯承认的期盼,唱得明明白白。 这个男人,当真是个玩弄人心的魔鬼。 录音棚的门被轻轻推开,殷明珠快步走了进来,眼里满是震惊与赞叹: 「兰春姐,太绝了,真的太绝了!我本还想着能帮你一个小忙,可你这首歌若是给了我的电影,反倒是我要欠你天大的人情了!」 露兰春连忙抬手将脸上的泪拭去:「瞧你说的,别到时候我的歌喧宾夺主,歌红了电影没红,你可别来找我哭。」 「哎呀,兰春姐你说什麽呢!」殷明珠拉着她的手,激动得声音都在发颤,「不过也不是我对自己的电影没信心,恐怕我的电影还真红不过你这首歌呢!」 露兰春倒是微微一愣:「这首歌果真有这麽好?」 她方才完全沉浸于自己的艺术表达中,对于歌曲本身的质量倒没法客观评价了。 「你这首歌何止是好,简直可以说是孤篇压全沪!你想想,上海滩这麽多唱摩登歌曲的,哪一首有这样的意境,这样的旋律?这歌一出来,直接就给摩登歌曲立了新的范式,往后再有人写,都跳不出你这首歌的框子了!」 事实上,殷明珠这话也实在不算夸张。这首《何日君再来》,本就是华语流行乐史上绕不开的经典。 这首歌诞生于1937年,由刘雪庵作曲,黄嘉谟填词,经「金嗓子」周璇首唱后红遍大江南北,甚至被日本人不要脸地拿去做了宣传曲,导致这首歌曾被封禁数十年,直到邓丽君的翻唱,让这首歌成为了一个时代的集体记忆。 殷明珠还不忘提醒自己的好闺蜜:「兰春姐,你到底是找哪位高人写的?你可真得好好谢谢人家,我都想不到,上海滩竟还有这麽一号人物,词曲双绝,太厉害了!」 呸!谢他?也不看看本姑娘拿什麽换的。 露兰春心里腹诽,脸上却突然露出了一抹狡黠的笑,对着殷明珠眨了眨眼: 「你想知道这首歌的作者?这人其实你也知道,就是诗人春隐。」 「春隐?就是写《致橡树》的那位春隐先生?!」 殷明珠瞬间瞪大了眼睛,激动地摇了摇她的胳膊,「兰春姐你可太不够意思了!认识这样的文坛大家,竟然不介绍给我认识!话说这位春隐先生,似乎从来没公开露过面吧?到底是男是女,本名叫什麽?」 露兰春想起那人,眼底闪过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轻飘飘地吐出一句: 「本名是什麽,我倒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人管他叫陆文龙呢。」 第53章 掌掴 「公子息怒!公子万万息怒啊!」 依然是那辆经典的劳斯莱斯银鬼中,管家小心翼翼地看着身旁脸色铁青的卢小嘉,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息怒?你要我怎麽息怒?」 卢小嘉猛地一脚踹在前排座椅背上,真皮座椅被踹出一个深深的凹痕,他眼里满是暴戾的怒火, 「本公子现在说话,在上海滩是不好使了吗?陆定区区一个北平财政司的司长,他女儿住院,本公子屈尊降贵去探望,她竟然也敢把我拒之门外!」 此时汽车刚刚从公济医院开出来,却是卢小嘉偶然听说陆小曼哮喘发作住了院,一时心血来潮竟提出要去看望。 结果当然是毫无意外地吃了闭门羹,连病房门都没进去,就被吴长青带着人拦在了外面。 管家垂着头,心里暗自腹诽,却半句不敢说出口。 如今虽是民国了,可陆家是名门望族,陆小曼是未出阁的大家闺秀,卢陆两家也素来没有交集,在病床上接待外男又是什麽道理?这真是最基本的礼数规矩都不讲了! 「那……公子,我们现在回公馆吗?」管家小心翼翼地问道。 「回公馆做什麽?晦气!」卢小嘉烦躁地摆了摆手,对着司机厉声喝道,「左转!去上海共舞台!」 管家一听就觉得头大,他当然知道自家公子是奔着谁去的。 说来卢小嘉果然颇有成为渣男的潜质,对于这种事情不是一般的执着。哪怕这些日子身边的女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可只要是他看上没到手的,他始终念念不忘。 管家其实也知道劝了没用,可想起卢永祥临走前的嘱咐,只能硬着头皮劝谏道:「公子,使不得啊!那位露兰春老板,和黄金荣的婚期都定下了.......」 「麻烦?滚下去!本公子自己开!」 果然卢小嘉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嗤笑一声,立即将管家赶下车去,「怎麽?他黄金荣今儿在共舞台包了场不成?本公子去听个曲儿还不行了?」 管家也算是得偿所愿,一溜烟就在街头消失不见。卢小嘉则是猛地一踩油门,带动车子朝着共舞台的方向疾驰而去。 这也不能完全说卢小嘉是无事生非。最近这段日子,去上海共舞台听露兰春唱那首《何日君再来》,早已成了上海滩最时髦的事。 自从那日露兰春在戏曲两幕的间隙,第一次登台试唱了这首歌,台下的观众简直如疯了一般。 银元丶珠宝像雨点一样往台上抛,满堂的喝彩声差点掀翻了共舞台的屋顶,观众们扯着嗓子喊「再来一遍」,最后露兰春那天足足返场唱了四遍,才得以走下台。 不过短短几日,这首歌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唱遍了上海滩的每一个角落。法租界的百乐门丶大世界的舞厅,夜夜都放着这首歌的伴奏。 就连向来正经的茅盾先生上班时都忍不住要哼哼两句,被路过的陈华隐听见脸上表情异常精彩。 卢小嘉到共舞台的时候,这场京剧已经唱了过半。卖票的自然认识他,当即请示道: 「卢公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只是今日一号包厢已经有客人了.......」 「本公子原也不爱坐那闷罐子。」卢小嘉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径直往戏厅里走,「给我找个下面第一排正中间的位置,本公子听得清楚。」 检票员哪里敢拦他,只能连忙引着他坐了。也算他来得巧,刚坐下没两分钟,台上的锣鼓点便停了,一身月白旗袍的露兰春,缓步走到了舞台中央,随即便唱起那首《何日君再来》。 台下瞬间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与叫好声,比刚才正戏开场时还要热闹数倍。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 在原时空中,这首歌有周璇,李香兰,邓丽君三个版本较为出名。周璇当时只有17岁,是唱的是纯情甜软的小女儿情态;伪满包装出来的李香兰则是一股子风尘感,像是夜场调情;而邓丽君则是浪漫丶思念丶优雅的东方女性美,将这首歌的格调拉了回来。 露兰春的演绎更近于邓丽君,把这词里的不舍与期盼,唱得磊落又动人。 她唱得坦荡,心里也坦荡。这首歌是唱给那个写词的人听的,他敢写,她就敢唱,她敢当着全上海滩的面,问一句「何日君再来」,又有何惧? 一曲唱罢,台下的掌声丶叫好声几乎要掀翻屋顶,银元丶首饰哗啦啦地往台上扔,喊着「再来一遍」的声音此起彼伏。 一号包厢里,黄金荣靠在沙发上,看着台上万众瞩目的露兰春,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花。 他也是第一次听露兰春唱这首歌,越听越得意,越听越舒心。这歌里的「君」,不是自己还能是谁?他为了露兰春,和结发妻子林桂生离了婚,顶着全上海滩的非议要娶她,如今看来,果然是值了! 这小娇妻看着冷,心里却是依赖自己的,不然怎麽会唱出这样情意绵绵的歌来?黄金荣越想越得意,心里暗道,林桂生那个黄脸婆,在家的时候从来没给过自己半分好脸色,如今搬出去了,这日子才算真的舒坦。 只是这歌,往后还是少在台上唱,关起门来,唱给自己一个人听才好。 就在满堂的喝彩声里,一声突兀又刺耳的倒彩,突然从第一排炸响: 「唱的什麽玩意儿!靡靡之音,有伤风化!把婊子留客的下贱调子,都搬到这戏台子上来了,也不嫌丢人现眼!」 全场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投向了声音的来源——坐在第一排正中间的卢小嘉。 台上的露兰春脸色瞬间白了几分,握着话筒的手微微收紧。 一号包厢里的黄金荣,脸上的笑意瞬间敛去,一双三角眼猛地眯起,里面翻涌着滔天的怒火。 骂露兰春是婊子,这不等于指着他黄金荣的鼻子,骂他是个缩头乌龟丶活王八吗?在他黄金荣的地盘上,在他包了场的共舞台,当众砸他的场子,辱他的人,这小子是活腻了! 「妈的!」黄金荣猛地把手里的核桃砸在桌上,对着身后的保镖厉声喝道,「下去!把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给我拎上来!我倒要看看,是哪家的野种,毛都没长齐,也敢来老子的场子闹事!」 七八个身着黑色短衫丶腰别短棍的保镖立刻应了一声,一窝蜂地冲下了包厢。 卢小嘉还坐在椅子上,满脸不屑地撇着嘴,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几个保镖像拎小鸡一样架了起来。 卢小嘉又惊又怒,破口大骂:「你们敢动我?知道我是谁吗?放开我!」 可保镖们哪里会听他的,架着他就往楼上的一号包厢走,一路拖到了黄金荣面前,狠狠往地上一掼。 卢小嘉踉跄着摔在地上,额头撞在了桌角,瞬间渗出血来。他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沙发上的黄金荣,眼里满是怨毒。 黄金荣靠在沙发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三角眼里满是戾气,厉声质问道:「小子,你是哪家的?报上名来!在上海滩,还没人敢在我黄金荣的场子上撒野,你倒是头一个!」 说来也巧,两人虽是上海滩顶尖的人物,一个是法租界青帮龙头丶巡捕房督察长,一个是浙江督军的嫡子丶皖系军阀的公子,可交际圈却泾渭分明,黄金荣常年混在法租界的市井与官场,卢小嘉则流连于军政界与顶级豪门,两人竟是素未谋面,黄金荣压根就不认识眼前这个骄横的年轻人。 「黄金荣?」卢小嘉擦了擦额头的血,从地上爬起来,非但没有半分惧色,反倒嗤笑一声,满脸的不屑,「你个法租界的走狗,本公子说两句公道话,你还不乐意了?」 「你找死!」黄金荣勃然大怒,猛地一拍桌子,站起身来。 「啪!」 清脆的巴掌声,在死寂的包厢里格外刺耳。 卢小嘉被打得一个趔趄,半边脸瞬间肿了起来,嘴角渗出血来。他不敢置信地看着黄金荣,眼里满是震惊与滔天的恨意。 第54章 生意 深夜的浙江督军府,依旧灯火通明。 黑色的军用轿车稳稳停在院门口,管家连忙快步上前,拉开车门,躬身道:「老爷,您回来了!」 记住首发网站域名??????????.?????? 一身笔挺军装的卢永祥从车上走下来,眼里却也带着几分遮掩不住的倦意,他是傍晚得到消息后立即从杭州赶来的,当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此时大厅里早有几人候着了,可以说如今浙江督军府真正的权力中枢已经都在这里了,除了卢家父子和管家,淞沪护军使何丰林,驻扎上海的第四师师长陈乐山也赫然在列。 卢永祥一进门就看见脸上包扎过了的卢小嘉,要说黄金荣那两巴掌属实没有留情,给卢小嘉乾的颞下颌关节都脱位了,嘴肿得合都合不上。 卢永祥看着儿子这副模样,眼底闪过一丝心疼,但他也知道是自己将这个独子惯坏了,当下板着脸沉声训道:「多大的人了,出门一趟能把自己弄成这副鬼样子,瞧你那点出息!」 这话显然在卢小嘉这里没什麽威信。他梗着脖子,依旧是那副骄横跋扈的样子:「别说这些没用的!老头子,我已经把话放出去了,明日黄昏之前,我就要那黄麻皮跪在我脚下磕头求饶!不然我这卢字,倒过来写!」 黄麻皮,是上海滩人背地里给黄金荣起的诨号。只因他少年时在苏州染上天花,虽侥幸保住了性命,脸上却落下了密密麻麻的麻子坑,这才得了这麽个不雅的称呼。 何丰林闻言却是眉头一皱:「黄麻皮不是个好对付的,要收拾他牵扯极大,还请督军大人三思。」 何丰林就是卢永祥的妹夫,是卢永祥那儿真正的自己人,所以才敢将这番老成持重的话直言出来。 虽说浙江督军府手握浙沪两省兵权,权势远非青帮这种民间帮会可比。可上海滩的权力斗争也不是斗兽棋,黄金荣作为青帮的头号人物,在法租界经营了二十多年,自有其能量在。 绝不是说督军府可以随意将青帮的领头人拍死而不用考虑事后的麻烦。 「三思?三思个屁!」 卢小嘉却不管这些,瞬间暴怒,猛地一拍桌子,疼得自己倒吸一口凉气,依旧梗着脖子吼道,「难道本公子还能白被他打了?你们不敢去,我自己带卫队去!」 站在一旁的管家见状,连忙上前一步,躬身请罪:「都是奴才的错,是奴才没看顾好公子,才让公子受了这麽大的委屈,督军要罚,就罚奴才吧!」 可卢永祥却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目光扫过在场的众人,忽然笑了笑,语出惊人: 「不必如此,我儿挨的这顿打,未必就是赔本的生意。依我看啊,这还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个馅饼,就看我们自己,能不能稳稳接住了。」 这话一出,大厅里瞬间安静下来。 何丰林先是一愣,随即瞳孔微微一缩,略有些惊讶地问道:「莫非……督军大人早就想对黄金荣动手了?」 「没错。」卢永祥走到主位上坐下,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势, 「上海滩这地方不大,却是全华夏一等一赚钱的地方。我以浙江督军的身份辖制上海,总不能看着别人大口吃肉,我连口汤都喝不上。那句话怎麽说的来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何丰林心里咯噔一下,立即明白过来,自己这位大舅哥竟把主意打到洋人身上了! 谁都知道,上海这地界,是军阀与洋人共分天下的局面,而黄金荣能坐稳法租界华人巡捕长的位置,背后必然是法国人在撑腰。 而卢永祥无疑是对黄金荣与法租界分润这些黑色产业却没带上他,心生不满已久了! 他连忙劝道:「督军大人,法国人在租界经营多年,势力根深蒂固。您若是动了黄金荣,怕是要彻底和法国人撕破脸,得不偿失啊!」 「撕破脸?」卢永祥嗤笑一声,放下茶杯,眼神里闪过一丝老谋深算的精光,「茂如,你还是没看明白。黄麻皮确实是法国人的代言人,但他终究不是法国人。法国人的代言人,也未必就非得是他黄金荣。」 他顿了顿,继续道:「况且我们背后也不是没人在支持,前些日子我已经与日本领事船津辰一郎谈过了,他承诺会全力支持我们。不像英法那些洋人在上海滩赚到钱,转头就去支持齐燮元了,我看也没必要给他们太多好脸色看!」 何丰林心头一凛,瞬间明白了卢永祥的算计。 他一直以为,督军只是想为儿子出气,却没想到,卢小嘉挨的这两巴掌,竟成了卢永祥染指法租界丶撬动上海利益格局的绝佳藉口。 「更何况,」卢永祥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语气不紧不慢,「这次的事,不管黄麻皮是真没认出我儿子,还是假没认出来,他当众打了我的儿子,那就是他理亏。我若是平白无故动他,法国人会觉得我是在挑事,可我现在为亲生儿子出头,天经地义,法国人也不能说我是针对他吧?」 大厅里鸦雀无声,何丰林看着主位上的卢永祥,心里满是叹服。他自认追随督军多年,学了不少筹谋算计,可今日才明白,自己和这位老狐狸比起来,还差得远。 卢永祥继续指示道:「租界不许我们的军队进入,陈乐山,你挑几个精锐兄弟混到茂如的便衣营内,今晚便埋伏到共舞台附近,等明日黄麻皮一露头就立即拿下!」 卢小嘉眼睛瞬间亮了:「这个法子好,我看那老狗还敢不敢说共舞台是他的天下?」 一旁的陈乐山听得云山雾罩,他是行伍出身的粗人,哪里懂这些弯弯绕绕,当即瓮声瓮气地开口:「督军,俺听了半天,也没听明白。不就是收拾一个黄麻皮吗?俺今晚就带一个营的兄弟,冲进法租界,一枪崩了他,一了百了,多省事!」 「糊涂!」卢永祥瞪了他一眼,耐着性子解释道:「青帮这种帮会,靠的就是面子丶辈分和威望吃饭。黄金荣被我督军府的人从他自己的地盘上绑了,就算日后我把他放出去,他也没脸再当这个青帮老大了。他的位置,自然就空出来了。」 「到时候,谁能代表青帮把他从我们手里救出去,谁就最有机会成为青帮新的话事人。江湖从来不是打打杀杀,是生意。现如今我们是打开门做生意,就看谁能出我们想要的价钱了。」 第55章 条件 一夜之间,黄金荣在共舞台被绑丶关进龙华护军使署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上海滩的每一个角落。 《申报》《新闻报》这些沪上大报,无一例外将这件事放在了头版头条,不仅详细梳理了掌掴事件的始末,更请来时评作者,条分缕析着浙督卢永祥入局后,上海滩军政丶租界丶青帮三方势力即将迎来的大洗牌。 【记住本站域名读台湾小说选台湾小说网,t??w??k???a??n??.c??o??m??超流畅】 而那些街头巷尾的花边小报,更是添油加醋,把整件事写得活色生香,比戏园子里的连台本戏还要热闹。 整个上海滩,彻底陷入了一场全民吃瓜的狂欢。 流言版本越传越离谱,有说什麽露兰春是妲己转世,勾得黄金荣失了心智的;还有说什麽卢永祥请了高人做法,招来神兵天降,这才将黄金荣一举擒下的。 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好不热闹。 与外面的喧嚣鼎沸截然不同,西摩路的花园洋房里,却安静得只剩下风吹过花叶的沙沙声。 林桂生正蹲在花架下,侍弄着她养了多年的兰花。 容颜不再的脸上没有半分波澜,仿佛外面闹得天翻地覆的事与被抓的人,都和她压根没有半点关系一样。 「太太,卢公馆那边的人刚刚来过了。」 贴身婢女阿翠把茶盏放在石桌上,躬身轻声道。 林桂生手里的动作没停,淡淡开口,语气里听不出半分情绪:「呵,说吧,他们开出了什麽条件。」 阿翠迟疑了一下,看着自家太太波澜不惊的侧脸,小声道:「太太,您还是先喝口茶吧……」 「快说吧!」林桂生嗤笑一声,「天塌下来,我也只当是听个新鲜。我林桂生,早就和那黄麻皮没什麽关系了,他就算是被卢永祥毙了,也与我无关。」 阿翠这才低声念道:「第一条,赔偿卢公子颜面损失丶事端相关费用,共计大洋二十万元。」 「呵。」林桂生端起茶盏抿了一口,语气里满是不屑,「那狐狸精唱的什麽『一刻千金价』,倒是一点都没夸张。两巴掌换二十万大洋,这生意做得倒是划算。黄麻皮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本,这点钱,他还是掏得起的。说吧,第二条是什麽?」 「第二条,要黄老板……要黄金荣亲自到卢公馆,给卢公子下跪磕头认错,还要在《申报》《新闻报》上登报导歉,昭告全上海。」 林桂生冷哼一声,将茶盏重重放在石桌上,茶水都溅出了几滴:「哼,反正那老东西这辈子早就把脸面丢得差不多了,跪一跪,登个报,也不算什麽新鲜事。念第三条。」 阿翠的声音这次倒是提高了几分:「这第三条说来倒也不算坏事,那卢公子指明,要露兰春小姐去卢公馆陪侍三日,陪酒丶陪唱丶陪宿,随叫随到。」 这句话一出,林桂生手里的紫砂花盆「哐当」一声砸在青石板地上,瞬间碎成了几片,兰花的根须混着泥土散了一地。 她脸上的淡然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滔天的怒意,厉声骂道:「混帐!卢小嘉欺人太甚!这条,万不能答应他!」 阿翠吓得脸都白了,很是不解的看着自家太太。她很清楚自家太太想必是恨毒了对方了,要不也不会一口一个狐狸精的叫着,可如今听闻卢小嘉要折辱她怎麽反倒还不乐意了? 「怎麽?难不成只要他卢小嘉开口,我这个老妇也得被送到他床上去卖笑?」 林桂生胸口剧烈起伏着,眼底翻涌着怒意。她虽然和黄金荣分居,拿了五万大洋搬出了黄公馆,可一日没办离婚手续,她就还是黄公馆明媒正娶的主母。黄金荣要娶露兰春,全上海人尽皆知,露兰春如今是他名正言顺的未婚妻子。 卢小嘉提这个条件,分明是把黄金荣的脸面踩在泥里碾,把整个青帮的脸面都踩碎了! 若是真的答应了,黄金荣就算被放出来,也再也没脸在上海滩立足,更别说坐青帮龙头的位置了。她林桂生一手扶起来的人,落得这般下场,日后上海滩的人,又会怎麽看她这个被抛弃的黄夫人? 「太太息怒!」阿翠连忙上前劝道,「可……可若是不答应,卢督军府那边不肯放人,黄老板岂不是要一直关在龙华护军使署里?那些青帮的老头子们,都快把黄公馆的门槛踏破了,都等着您拿主意呢!」 林桂生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怒火,眼底瞬间闪过一丝老谋深算的精光,冷笑道:「那卢永祥也不过是在待价而沽!这些条件,明摆着就是谁也不可能替黄金荣答应下来的。连黄家的妇孺都保不住,日后回帮还有脸做这个龙头吗?」 她说罢,转身快步走进了书房,铺开宣纸,提笔蘸墨,不过片刻就写好了一封亲笔信。她将信纸折好,递给追进来的阿翠,沉声道: 「你现在就去杜公馆,把这封信亲手交给月笙。这件事,旁人都办不成,只有他能办。告诉他我林桂生会支持他。」 ----------------- 「寄娘的意思,我知道了。」 杜月笙沉思良久,终于开了口,把信轻轻放在桌上。 此时的杜公馆内,杜月笙坐在主位上,大管家万墨林垂手站在他身侧,顾嘉棠丶高鑫宝丶叶焯山丶芮庆荣这杜门四大金刚分坐两侧。 而在他们身后,吴二也混到一个位置,只是笔挺地坐着,垂着眼一言不发。 「杜先生!依我看,没什麽好谈的!卢小嘉能绑黄老板,我们就能绑了他!我今晚就带几个兄弟,埋伏在卢公馆附近,把卢小嘉绑回来,以牙还牙,看卢永祥还敢不敢硬气!」 说话的是叶焯山,这位个人武力值实在了得,号称上海滩第一神枪手,更是出了名的车技高手。杜门里的暗杀绑票的脏活,大多少不了他。 「正当如此!」铁匠出身,外号「火老鸦」的芮庆荣也拍着大腿附和道,「我已经听说了,张啸林那边已经在纠集人马,嚷嚷着要带兵冲进龙华护军使署,把黄老板抢回来!我们要是什麽都不做,日后在青帮里,还怎麽服众?」 在此时的青帮之中,黄金荣之下,若说真有资格与杜月笙一较高下的,也就是这位同列『三大亨』的张啸林了。由于张啸林拜的是「大」字辈的樊瑾丞,因此是「悟」字辈,在辈分上倒是压过杜月笙这个「通」字辈一头了。 杜月笙却摆了摆手,杜门里最懂交际的高鑫宝立即接口道:「杜先生,张啸林那边,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他和卢永祥是武备学堂的老同学,平日里私下往来就没断过,哪里会真的为了黄老板,和卢永祥撕破脸?不过是做个样子想落个仗义的名声罢了。」 杜月笙立即拍板道:「这会儿我们不搞虚的,赶紧想法子把老头子捞出来才是正经,谈肯定是要谈的。」 大管家万墨林则总结道:「卢永祥漫天要价,无非是要逼我们让渡一部分烟土丶赌场的生意利益。让少了,卢家不肯罢休;让多了,青帮的各位老头子和弟兄们,又不会答应。难就难在这里。」 杜月笙指尖轻轻敲着桌面,沉思良久,缓缓道:「卢永祥既然是开门做生意,那就要有来有往。我们此时若能抓住卢家父子什麽把柄,那就好谈了。」 高鑫宝却是苦笑摇头,不敢接这话茬。他虽然是四大金刚里唯一会说英语的,可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人物,哪里混得进卢家父子的社交圈子里? 就在这时,一直站在角落里丶沉默不语的林记裱画铺老板林叔,却突然往前迈了一步,躬身道:「杜先生,若是要找能接触到卢家,又能帮我们的人,老夫倒是有个人选。」 第56章 应约 杜公馆的书房里,烟雾缭绕的空气瞬间安静下来。 杜月笙略一思忖,随即便反应过来:「你说的莫非是那位陈华隐陈先生?」 林如森笑着点头,语气倒是颇为笃定:「正是,别看这位小陈先生年纪轻,却是现下少有在各方都说得上话的人,他在洋人那是颇具影响力的青年学者,也曾做过卢府的幕僚,与我们杜门的吴二更是结拜兄弟。」 吴二立即皱眉,当即站起身,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我们兄长又不是青帮中人,这等事就不要牵连他了。况且他之前在卢府任职也是被迫,与那卢小嘉多有嫌隙。」 杜月笙此时心里却已经有了计较,当下抬手示意吴二坐下,温声道: 「吴二,你不要误会。我对这位陈先生,向来是闻名已久,只是始终没得机会见一面。他是你敬服的兄长,也未必就不能是我们的合作夥伴。我相信,你兄长也未必不愿意交我杜月笙这个朋友。」 吴二一时语塞,在他的心目中,陈华隐心里装的是家国天下,从来不是青帮与军阀之间的利益倾轧,他绝不愿意将兄长拖入这摊浑水之中。 可杜月笙这麽说,他反倒没法拒绝了,毕竟他又有什麽理由替兄长决定交什麽朋友? 杜月笙见状,当即拍板定了下来,对着万墨林吩咐道:「墨林,备一份厚礼,今晚我亲自登门拜访陈先生。吴二,你先回去一趟,替我知会你兄长一声,免得唐突了贵客。」 「是,杜先生。」吴二只能躬身应下,揣着心思向商务印书馆而来。 ----------------- 与此同时,商务印书馆的编辑室里,难得清闲的陈华隐正靠在窗边,看着窗外霞飞路上往来的电车与行人,愣愣地出神。 桌上的新编的《新概念英语》就那麽摊着,进度却很久没推进了。 上海滩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黄金荣被绑事件,他自然早有耳闻。前世读民国史时,他便对这场轰动一时的「卢小嘉掌掴黄金荣」事件有所了解,只是没想到,兜兜转转,这场闹剧终究还是在自己眼前上演了。 可知道归知道,陈华隐先前也没觉得自己应该对这样的事情有什麽特别的关注。 他很清楚,这两人的矛盾始于意气之争,而本质上还是利益纠葛,说白了就是狗咬狗嘛!谁赢谁输,对这片土地上挣扎求生的百姓而言,都没有半分区别。 真要说起来,在1921年的上海滩,发生的比这重要的有意义的事可太多了! 可现在,他却没法再这般置身事外了。 谁让这事儿牵扯到露兰春呢? 此时还未满周岁的张爱玲有一句名言,说那啥是通往女人心灵的窗户。其实反过来,对男人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无论他再怎麽自欺欺人,那一夜终究还是彻底改变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露兰春带着孤注一掷的勇气,把自己最珍视的东西捧到了他面前,就算是个石头人,也不可能无动于衷,他又怎麽能真的当作一场春风一度,之后便云飞雪落,梦了无痕呢? 可他又能怎麽办呢? 他给不了露兰春想要的未来,更没法面对陆小曼。所以那一夜过后,他终究还是没有挽留对方,没留下任何承诺。可他也终究还是没忍住,凭着记忆写下了《何日君再来》的词曲,托人送到了露兰春手里。 前几日,他也曾在共舞台混在观众中听露兰春演唱这首曲子,露兰春站在台上,穿着月白旗袍,一字一句唱着「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目光扫过台下,像是在找什麽人。 尽管这首曲子他在前世已经听过千百遍,可此世再听来依然是截然不同的感受。他又何尝不知道,哪怕这共舞台下方坐着再多听众,露兰春的这首歌也只是唱给他一人听的呢? 他真的能眼睁睁看着她嫁给黄金荣,成为黄公馆的太太,从此困在那座金丝笼里,无动于衷吗? 更别说如今又出了这档事,身处风暴中心的露兰春,又该如何自处? 陈华隐终于忍不住,用之前和露兰春联系的渠道,给她递了消息,可一连几日,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这让他的心,一点点往下沉。 「兄长,你怎麽了?」 陈华隐正胡思乱想着,才终于察觉到,吴二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身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吴二迟疑了片刻,终究还是把杜月笙今晚要登门拜访的事说了出来。 话音刚落,他又立刻补充道:「兄长,若是你没这个意思,不愿见他,我便立即回杜公馆,替你把这事推掉,保证他日后再也不会来滋扰你。」 陈华隐却是摇摇头,心中颇有几分感慨。 他倒是还记得,自己刚来上海滩不久,杜月笙就曾通过林如森,递过话来,想邀他去杜公馆一见。那时是给了他一个登门拜会的机会,如今不过半年光景,倒轮到杜老板要亲自登门拜访了。 只能说时移世易,他陈华隐也是混得好起来了。 陈华隐饶有兴致地问道:「杜老板找我有什麽事?」 吴二解释道:「杜先生希望兄长你能居中斡旋,参与到和浙江督军府的谈判里来。」 陈华隐觉得有些好笑:「你们杜老板莫非不知道我和卢小嘉之间的嫌隙?我去谈怕是只会适得其反。」 「我就说此事不妥!」吴二当即转身,「兄长放心,我这就回杜公馆,替你把这事推了便是。」 「等等!」陈华隐却突然想到什麽,沉声问道,「卢小嘉那边,到底给杜月笙提了什麽条件?」 吴二愣了愣,也没隐瞒,当即把昨日在杜公馆听到的三个条件,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话音刚落,吴二就看到陈华隐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眼底翻涌着难以掩饰的怒意。 他早该想到的,卢小嘉那个睚眦必报丶好色成性的纨絝子弟,怎麽可能放过这个拿捏露兰春的机会? 陈华隐深吸一口气,他立即明白他不可能对此置身事外了:「告诉杜月笙,晚上我在家等他。」 吴二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说什麽,转身出去复命了。 陈华隐刚坐回椅子上,就见茅盾如同神出鬼没一般,推开虚掩的门走了进来,脸上带着了然的笑意。 陈华隐心里咯噔一下,连忙站起身,强挤出笑容想要解释:「雁冰兄,我……」 「我什麽也没听到。」茅盾笑着摆了摆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坦荡,「只要不是不利于国家和人民的事,你就放手去做。年轻人,没必要总是束手束脚的。」 陈华隐也不再遮掩,坦然道:「确实是有些私事,是青帮的杜月笙,想请我在黄金荣和卢永祥之间居中斡旋。」 「私事?我看未必。」 茅盾却笑了,拉了把椅子坐在他对面,认真道,「华隐,你要知道,如今上海棉纺丶码头丶公用事业这些行业,七八成的工人,都是青帮中人。我们没必要潜意识里就把青帮当作洪水猛兽丶天生的敌人,他们也可以是我们潜在的争取对象,是工人运动里不可忽视的力量。」 他说着,从随身的笔记本里撕下一张纸,写下一个地址和联系方式,推到陈华隐面前: 「这是汪寿华同志的联系方式,青帮的事你可以和他多交流。」 第57章 合作 茅盾说完便匆匆地走了,恰如他匆匆的来。 陈华隐坐在椅子上,苦笑地揉了揉太阳穴。他已经意识到,自己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马哲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里,从来就没有什麽真正孤立存在的私事。 恰如黄金荣与卢小嘉的纠纷最初何尝不是私事,最终却演变成上海滩权力与利益的重新洗牌。 而露兰春的事对陈华隐而言同样是私事,他既然已经被迫卷入其中,又何尝不能化被动为主动,为这片土地做些真正有利的事呢? 陈华隐看着手上那张写着联系方式的字条,心思电转。 这位汪寿华同志的大名他前世也是听过的,此人不仅是真正意义上的同志,同时按青帮「大通悟觉」的辈分排下来,更是杜月笙的同门师叔。 事实上青帮真正全面倒向反动势力,成为资产阶级的走狗和刽子手,那还是412之后的事,也是以汪寿华被暗杀作为核心标志。而在此之前,与很多人想像的不同,青帮与组织的联系和合作是相当紧密的。 想通了这一层,陈华隐心里的犹豫与茫然尽数散去,当晚也就如约在闸北宝山里的住宅见到了杜月笙这位上海滩的传奇人物。 杜月笙此行只带了大管家万墨林一人,属实称得上是轻车简从。 与坊间传闻里凶神恶煞的青帮大佬模样截然不同,杜月笙的长相实在堪称平平无奇。中等身材,面容清瘦,身着一袭长衫打理的一丝不苟,反倒颇有几分上流社会文人雅士的派头。 「陈先生,深夜叨扰,实在是杜某唐突了。」杜月笙微微拱手,语气谦和,没有半分架子。 陈华隐对这位叱咤上海滩数十年的枭雄也是丝毫不敢小觑,当下客气地招呼道:「杜先生,坐。」 万墨林则很有眼色地与吴二退了出去,守在了门口,屋里只留了他们两人。 当下,杜月笙笑吟吟地开口道:「陈先生的大名,我可是久仰了。前几日去拜会太炎先生,老先生还当着我的面盛赞你,说你是当代青年文人之表率,一直没能上门拜会是我的不是。」 太炎先生就是陈华隐曾有一面之缘的名士兼狂士章太炎,与章太炎亦师亦友,没少在文化界替杜月笙背书,当然杜月笙背后也少不了银钱供奉。 杜月笙曾有一句名言「世上三碗面最难吃,人面丶场面丶情面」,那还真不是说说而已。 按理说以陈华隐如今的地位,还犯不着杜月笙把姿态放得这麽低,由此足见这位是如何将这三碗面处理的滴水不漏了。 不过陈华隐此时却没兴趣与对方学习语言的艺术,当下开门见山道: 「太炎先生谬赞,我愧不敢当。杜先生,在上海滩扶危济困丶义薄云天,我也是久仰大名。咱们也别绕圈子了,杜先生此番前来,有什麽事是我能帮上忙的,不妨直说。」 杜月笙闻言笑了笑,却不接话,反倒话锋一转,说起了另一件事: 「我早就听闻陈先生是卡塞尔学院的高足,这学校在国内名气虽不显,在美国却是顶尖的私人贵族学府。前日公共租界工部局教育处的施密特先生,还跟我提起,说想给陈先生颁授哥伦比亚大学的名誉硕士学位。陈先生如此才学,日后我还要时常请教,只希望陈先生不要厌烦才是。」 陈华隐猛地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 他都快忘了自己初来上海滩时,为了进商务印书馆,伪造的那张卡塞尔学院的文凭了。这东西除了当初做敲门砖,再没派上过用场,可终究是个隐患。 而杜月笙竟想到替自己打上这个补丁,藉此虚空造牌,这份洞察人心的手段,当真是厉害到了骨子里。 陈华隐定了定神,笑着拱手道:「倒是让杜先生费心了。我那点微末学识,实在不足一提。日后若是真有需要,定然少不了要麻烦杜先生,必当知无不言。」 「好说,好说。」杜月笙笑着应下,终于顺势转入了正题,身体微微前倾,语气诚恳道, 「今日前来,确实有一桩事,想向陈先生请教。陈先生想必也知道,我师傅和浙江督军府的卢公子,近日闹了些误会。听说陈先生曾在卢府任职,与卢公子相熟,我想问问陈先生,这位卢公子,究竟是个什麽样的性子?」 陈华隐闻言笑了,摇了摇头道:「我与卢小嘉哪谈得上什麽相熟?不过卢小嘉此人,无法无天,喜怒无常,说到底不过是被其父宠坏了的熊孩子罢了。」 杜月笙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指尖轻轻敲着桌面,沉默了片刻,又隐晦地开口问道:「原来如此,难怪陈先生会和他划清界限。只是不知,这位卢公子,除了平日里的纨絝行径,可还有什麽出格的恶迹,让陈先生如此不齿?」 陈华隐心里冷笑,吴二先前已经与他透过风了,杜月笙就是想借着自己的嘴,找卢家父子的把柄,好捏在手里,当做和卢永祥谈判的筹码。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杜月笙,反问了一句:「杜先生想听什麽?眠花宿柳丶仗势欺人丶打骂随从?这些事,上海滩的纨絝子弟,哪个没做过?这些,算得恶迹吗?」 杜月笙闻言,也不再绕弯子了。他收起脸上的笑意,身体微微前倾,打开了天窗说亮话:「陈先生是聪明人,我也不藏着掖着。这次的事硬来,我们拼不过督军府的枪杆子,只能坐下来谈。可我们手里没筹码,就只能任人宰割。」 他顿了顿,语气郑重:「我想请陈先生帮忙,找找卢家父子的把柄,事成之后,我杜月笙奉送五万银元,聊表谢意。陈先生放心,此事天知地知,绝不会有半分牵连到先生身上。」 陈华隐却摇了摇头,语气平静:「杜先生,我不缺银钱花用。我帮你,只有一个条件。」 杜月笙略微皱了皱眉,在他的认知里,对方如果不要钱那必然是有更棘手的诉求。 当下他立即坐直了身子,郑重道:「陈先生有什麽条件,只管说!只要我杜月笙能办到的,绝无二话!」 陈华隐则是若无其实道:「如今都是民国了,孙中山先生讲天赋人权,我这个人吧,最看不惯还拿人身依附关系坐交易的。卢小嘉若是看不惯黄金荣独霸露兰春,要求对方还露兰春一个自由身便是了,以此胁迫要求陪侍又算什麽?」 杜月笙彻底愣住了。 他脑子里飞速盘算着,倒是也对陈华隐与露兰春之间的关系有所怀疑。可他认为更大的可能还是莫非陈华隐背后,有什麽大人物看上了露兰春? 可转念一想,不管陈华隐那是怎麽回事。这个条件,和林桂生寄娘信里的要求不谋而合,于他而言,就压根算不上什麽代价了。 他当即回过神,立刻拍着胸脯,痛快应下:「陈先生放心!这件事包在我杜月笙身上!」 陈华隐点了点头,神色稍缓,随即又道:「除此之外,我还有两件事,要劳烦杜先生帮忙查一查。」 「陈先生只管说!」杜月笙立刻道,「上刀山下火海,我杜月笙绝不含糊!」 「没那严重。」陈华隐摆了摆手,沉声道,「第一件,是法租界和闸北交界的天香书寓。我要它背后的所有人丶所有生意往来,尤其是和浙江督军府丶卢家相关的往来,事无巨细,都要查清楚。第二件,是一个叫陈新的男人,我要他最近的行踪来,一丝一毫都不能漏。」 第58章 娘希匹 杜月笙沉吟片刻,眉头微蹙,迟疑道:「那个陈新我知道,先前他藏匿在浙江督军府的消息,还是我下面的弟兄查出来的。这人不过是卢小嘉手下一条不起眼的走狗,陈先生莫非觉得,这里面还能牵扯出什么别的门道?」 本书首发台湾小说网解无聊,???α?.?σ?超实用,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陈新本身无关痛痒。」陈华隐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语气平静,「但有句话说得好,当你在屋里发现一只蟑螂时,暗处恐怕已经藏了一窝。卢小嘉敢靠着陈新这种人,背地里指不定还做了多少见不得光的勾当。」 杜月笙抚掌笑道:「陈先生这话,当真是妙论!你是怀疑卢小嘉背地里纠集了一批人,成组织地做翻戏档丶谋财害命的勾当?这倒是极有可能,不瞒陈先生说,我们青帮里,也有人靠着这些偏门吃饭。」 「我也知道,单凭这些上不得台面的龌龊事,动不了卢家的根基。」陈华隐放下茶杯,沉声道,「可顺着藤总能摸到瓜,说不定他卢小嘉哪天瞎了眼,骗了什么不该骗的人,也未可知吧?」 「正是此理!」杜月笙立刻点头,「这件事我连夜就让人去查,只是这天香书寓的事,倒是有些难办。」 陈华隐挑了挑眉:「哦?以青帮在上海滩无孔不入的影响力,还查不清一家妓馆?」 「不是查不清,是不好查。」杜月笙直言相告, 「不是查不清,是不方便查。」杜月笙也不遮掩,直言相告,「天香书寓明面上,就是浙江督军府挂了股的产业,卢家是明着拿分红的。更要紧的是,我隐隐听闻,这地方背后,还有日本人的影子。我们青帮自己也做着堂子生意,我的人往里面安插,太扎眼了,很容易打草惊蛇。」 陈华隐微微皱眉。他当初提起天香书寓,不过是因为陈阿妹的事有所耳闻,却没想到这小小的风月场,竟还牵扯到了日本人。看来卢永祥和日本人的勾结,远比他想像的要深得多。 这也不足为奇。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军阀混战的背后,本就是各路列强的代理人博弈。日本向来是皖系军阀的坚定支持者,直皖战争皖系大败后,卢永祥已是皖系硕果仅存的实力派,和日本人走得近,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 只是这天香书寓明面上是卢家持股,日本人藏在暗处,其中必然藏着不为人知的勾当。 杜月笙倒是提出了另一个方案:「不如陈先生亲自乔装去一趟?在那儿消费的多是军政权贵与文化名流,以陈先生的才学,倒是容易从他们那套出话来。」 随即杜月笙又补充道:「我这边也不会闲着。一边找法国领事那边,给卢永祥施加外交压力,一边请青帮大字辈的张仁奎老爷子出面说和。只是这些手段,顶多是稳住局面,想真正破局,还得看陈先生这边能不能抓到卢家的软肋。」 「我尽力而为。」陈华隐想了想还是决定应了下来。 两边议定后,临行前,杜月笙反而转头提起另一件事:「陈先生可愿加入青帮?我可以引荐我师傅陈世昌老爷子,让你拜在他门下。你放心,入了门,也不用受什么帮规节制,只是有了这个身份,日后你在上海滩行事大有方便之处。」 陈华隐微微一怔,随即笑了笑,只道:「此事事关重大,容我仔细考虑考虑。」 他心里自然有盘算。想要接触上海数十万青帮出身的工人,有个青帮的身份,确实能省去不少麻烦。只是杜月笙辈分在青帮里出了名的低,拜入陈世昌门下,和杜月笙做师兄弟,难免要和他绑得太深,这是他不愿意见到的。 ----------------- 第二日傍晚,法租界与闸北交界的石库门弄堂口,吴二看着身旁的陈华隐,一脸的茫然:「兄长,你这身打扮……有必要吗?」 陈华隐压了压头上的白色礼帽,回头笑道:「什么兄长?我现在叫许文强,是在北京闹学生运动,被北洋政府通缉,才逃来上海的学生。」 他这一身装扮,风衣丶礼帽丶白围巾,活脱脱就是后世《上海滩》里许文强的经典造型。 说实话,陈华隐如今在上海滩,名气虽大,可这张脸的知名度却着实不高。他素来不爱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除了商务印书馆的同事丶文坛的几位友人,没多少人认得他的长相。简单的乔装改扮,足以让不熟悉的人认不出来,顺带也圆了他一把cos经典角色的瘾。 吴二挠了挠头,支支吾吾道:「那……那我是谁?」 「你还叫吴二,扮我的随从管家。」陈华隐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本想让对方化名丁力,可想想便觉得太不吉利了,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吴二却依旧一脸迟疑,压低了声音道:「兄长,我们……真要去那种地方?」 「想什么呢。」陈华隐笑着摇了摇头,「我们是去查线索,又不是去寻欢作乐。闲着也是闲着,亲自去看看,说不定能抓到卢小嘉和日本人勾结的实锤,总比坐在家里等消息强。走了。」 说罢,他整了整衣领,迈步朝着弄堂深处的天香书寓走去。 与闸北棚户区的破败肮脏截然不同,天香书寓所在的弄堂,铺着平整的青石板路,两旁的石库门建筑雕梁画栋,门口挂着两盏大红的宫灯,门童身着笔挺的黑色短衫,腰杆挺得笔直,见了陈华隐二人,非但没有半分轻慢,反而立刻躬身迎了上来。 陈华隐一身气度本就不凡,再加上这身装扮,更显得卓尔不群。门童眼力见十足,连忙笑着引着二人往里走,嘴里恭敬地问道:「先生里面请,不知先生是有相熟的姑娘,还是第一次来?」 「第一次来。」陈华隐淡淡开口,操着一口带着浙江口音的官话,「我本是北平燕京大学的学生,前些日子北平八校联合罢课,抵制北洋政府克扣教员薪水,闹得凶了,才来上海投奔亲友。听闻这天香书寓是上海滩最有名的风雅之地,特来见识见识。」 这话一出,门童脸上的恭敬更甚了。这年头的大学生向来是受人高看一眼的,敢搞学生运动的大学生就更非凡人。 他连忙引着二人进了大门,穿过栽满了奇花异草的庭院,进了主楼的大厅。 进了正厅,老鸨扭着腰迎了上来,脸上堆着笑,上下打量了陈华隐一番,笑道:「许先生,快里面请!不知先生是要个清静的包间,还是在大厅里听曲?」 「就在大厅坐坐吧。」陈华隐淡淡道。他本就不是来寻欢作乐的,包间里信息闭塞,只有在大厅里,才能听到些闲言碎语,摸到些天香书寓的底细。 老鸨脸上的笑容瞬间淡了大半,热情也减了七分,嘴里用上海话嘟囔了一句「穷酸学生还来充阔气」,随即敷衍道:「哎呀,先生来的不巧,大厅里的座都满了,您要是不嫌弃,就找个空位拼个座?」 陈华隐也不在意,点了点头道:「无妨。」 老鸨随手一指大厅最角落的位置,便转身忙别的去了。 陈华隐抬眼望去,只见那角落的方桌旁,坐着一个男人,正独自斟酒。那人约莫三十岁上下,中等偏瘦的身材,眉眼硬朗,腰板挺得笔直,哪怕坐着,也透着一股军人的干练气质,看着竟有几分眼熟,只是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那人见陈华隐看过来,倒是十分热情,抬手招呼道:「这位老弟,不嫌弃的话,就坐这里吧!」 他也不扭捏,从善如流地坐了下来,拱手笑道:「多谢兄台了。」 「客气什么!」那人哈哈一笑,给陈华隐倒了一杯茶,听他口音,眼睛瞬间亮了,「听老弟的口音,也是浙江人?今儿也来此处探花?」 陈华隐心里大汗,合着这年代就有「探花」这种说法了,早知道就不叫许文强,改叫李寻欢得了。 「正是,只是幼年便随家去了北平读书。」陈华隐说罢又把方才跟门童说的那番说辞,简略讲了一遍。 「原来是同乡!那更不必见外了!」那人眼睛一亮,给陈华隐倒了杯酒,随即重重一拍桌子,脸上露出愤然之色, 「北洋政府那帮混帐东西,真是烂到根子里了!克扣军饷也就罢了,连大学先生的薪水都要贪墨,逼得先生学生罢课请愿,简直是岂有此理!」 他越说越气,眉头紧锁,猛地一拍桌子,一句带着奉化口音的怒骂,脱口而出: 「娘希匹!这样的政府,不垮台才怪!」 第59章 破戒 或许是某人拍桌子的动作太大,惊得台上正抚琴的姑娘手一抖,琴弦都「嘣」的一声绷断一根。 满厅的宾客瞬间停下了谈笑,对着角落的这张桌子,不过听到对方是在怒斥北洋政府,那就没事了。 对于这种愤世嫉俗忧国忧民的年轻人,大夥往往都是愿意宽容几分的。 况且在1921年的上海滩,骂北洋政府压根就是政治正确,能忍住不骂才是怪事呢! 而在法租界对这种言论管制更是宽松得很,只要你不是他们深恶痛绝的「赤党」,就算是指着鼻子骂大总统,也没人来管你的闲事儿。 可一旁的陈华隐,却早已吃惊到无以复加了。 哪怕对方介绍说自己叫蒋伟记,只是上海滩一个小商人。可那句带着奉化口音的「娘希匹」一出口,哪怕是后世一个小学生过来,也不可能猜不到对方的身份了! 陈华隐心里忍不住腹诽,合着您也知道贪官污吏多了,政府迟早就该垮台啊?我还以为您不知道呢! 也不怪他方才一时眼拙,竟没能将这位认出来。一来是1921年的蒋伟记还是有头发的,虽然细看也不太多,却绝不是后世人人熟悉的光头形象,眉眼间也还带着年轻人的锐气,少了几分后来的阴鸷与老谋深算。 二来是陈华隐万万没想到,自己竟能在这种风月场合,偶遇这位历史上的风云人物。更别说他这才聊了两句就咋咋呼呼的,说好的喜怒不形于色呢?实在很难和记忆里的形象重合在一起。 若是非要他此时用一句话来评价,或许是「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 这其实是陈华隐过于孤陋寡闻了,事实上,他会在天香书寓撞见这位,实在算不上什么偶然事件。 甚至可以说,若是他这一年里多出入几次上海滩的风月场,偶遇这位的次数只会更多。 后世的影视作品里,总爱刻画他严于律己的一面,什么不抽菸丶不喝酒丶不碰浓茶咖啡的三不原则,什么雷厉风行的新生活运动,仿佛他生来就是个刻板自律的清教徒。 可年轻时候的常某人,在上海滩玩得简直不要太花! 最关键的是,旁人荒唐过了也就过了,偏偏这位还有个写日记的爱好,事无巨细地把自己的荒唐与忏悔记录下来,于是我们就能有幸看到如下记载: 1月6日:「今日色念突发,如不强制切戒,乃与禽兽奚择!」 1月14日:「破戒。」 1月15日:「破戒。」 1月18日:「破戒。」 1月25日:「再破戒。」 …… 只能说正经人谁写日记啊这句话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正在陈华隐胡思乱想之际,身旁的常某人挑了半天,此时已经选好了姑娘,付过钱后便一把搂在怀中上下其手,脸上带着几分酒后的醺然,倒关心起陈华隐的前程来: 「许老弟,既然北平的书读不下去了,可想好日后要去哪里高就?」 陈华隐实在不太习惯在这样的场合和这位历史人物对话,可戏既然开了场,总得演下去。他当即就着许文强的人设,故作激愤地叹了口气,灌了一口酒,沉声道: 「高就谈不上。如今这世道,北洋政府昏庸无道,贪官污吏横行,偌大个中国,竟找不到一处能安心读书做事的地方,谈何报国?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混口饭吃罢了。」 这话倒是戳中了常某人的心事。他放下酒杯,脸上的醉意散了几分,压低了声音,凑近陈华隐道:「许老弟,既然北方容不下你,那你愿不愿意到南方去?」 陈华隐微微一愣,故作疑惑道:「老兄说的南方,莫非是广州?」 「正是!」常某人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如今孙先生在广州建立护法军政府,正是缺人才的时候。我在广州那边还有些门路,若是老弟有意,我倒是可以代为引荐。凭老弟的才学,到了广州,必有一番大作为。」 陈华隐心里了然。他当然清楚,此时的常某人,正经职位是广州军政府粤军第二军参谋长丶大元帅府参军,听着位高权重,可实际上,他今年二月刚上任,只在位置上坐了十天,就因为和陈炯明派系闹翻,一怒之下撂了挑子,跑回了上海。 广州军政府里派系倾轧严重,孙中山先生被各路军阀掣肘,早已焦头烂额,这也是常某人心灰意冷回上海的根本原因。 这种浑水,陈华隐自然是不会去趟的。 他当即苦笑着摇了摇头,拱手谢绝道:「多谢老兄好意,只是我如今早已对这南北纷争心灰意冷,没什么报国的心思了。只想在上海滩找个营生,做点小生意,安身立命就够了。」 常某人闻言,也不勉强,只是重重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了几分感同身受的落寞:「老弟说的是,想为国家做点实事,实在是太难了。我这些年见得多了,也觉得寒心。」 他顿了顿,又看向陈华隐,笑道:「不过老弟若是想在上海做生意,我倒也能帮上点忙。我在上海和几个朋友合夥做了些生意,正缺个有文化丶有见识的帮手,老弟若是不嫌弃,可以来我这里帮忙,总好过自己单打独斗。」 陈华隐心里暗笑,他当然知道常某人说的「生意」是什么。 无非就是和张静江丶戴季陶等人合夥搞的股票投机生意,也就是后世网友调侃的「上海考古」。 用不了多久,这场股市泡沫就会彻底破裂,常某人会赔得底朝天,连幼年版信丰同志的学杂费都凑不出来,最后只能去投帖拜黄金荣为师,靠青帮的势力才摆平了债务。 他当即再次拱手,敬谢不敏:「多谢老兄擡爱,只是我这人闲散惯了,怕是受不了商行里的规矩约束,就不叨扰老兄了。不瞒老兄说,我倒是想着,投身青帮,在上海滩闯出一番自己的事业来。」 「青帮?」常某人挑了挑眉,倒是没觉得意外,反而点了点头,深以为然道,「老弟有这个心思,倒也不是坏事。只是我劝老弟,不必急于一时。如今黄金荣被浙江督军府抓了,生死未卜,青帮内部早已乱成了一锅粥,日后这上海滩的青帮谁说了算,还不好说呢。」 他说着,忽然压低了声音,凑近陈华隐,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不过老弟若是真的急着找青帮的门路,或是想摸清楚上海滩的风向,倒不妨多来这天香书寓转一转。」 陈华隐闻言却是一愣,追问道:「老兄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一个外乡人,实在摸不透这里的门道。」 常某人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似笑非笑地念出了两句诗:「老弟是文化人,难道没听过那句诗?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上架感言 就......挺突然的。 我也是晚上才刚刚从我最敬爱的编辑姜茶大王那儿知道,我这本书可以上架了,顺便被科普了一下关于全勤的一些规定,反正总之就是今天上架对个人来说确实就是最优解了。 之前评论区有朋友问我有没有老书什么的,这个是真没有,这会儿也是我第一次写上架感言。 所以确实到现在我都还是一个比较稀里糊涂的状态,也没提前做好上架的规划什么的。 在今年三月之前,我的身份也一直是读者,很清楚起点小说上架是有些约定俗成的规定在的,比如说作者应该爆更,应该加大更新量,但目前我确实只能给大家说一声抱歉,上架应该多更的可否容我打个欠条? 包括日后提升更新量的事我也会提上日程。说实话是挺难的,我确实不是全职,而且工作性质也不是可以随时摸鱼码字的那种,我的章节平均字数一般也都2500往上了,然后写民国文豪又需要查找大量资料什么的...... 当然这些对读者来说都不应该成为藉口,只能说我想办法调整一下自己的空余时间来给大家补上。 记住首发网站域名??????????.?????? 真的真的很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朋友们,说实话,对于这本书能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已经很满意了,因为我也清楚这本书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但读者朋友依然还是包容了我,对于一个新人作者来说你们提供的反馈可以说是我能坚持下来的唯一动力。 关于大家的评论,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其实每一条我都有认真去看,虽然我并不经常回,所以今天也在这里统一回复一下。在我看来,大家的评论基本也都是指向两个方面的: 其一就是抄什么书,对于文豪文来说,抄什么作品当然是最重要的,但也注定是众口难调的。一定会有读者觉得这个作品很垃圾,那个作品不合适,这都是很正常的看法,毕竟每一部文学作品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特质,不可能说移植过来是完全天衣无缝的。 但对于外国作品的建议我要特别说一下,陈华隐以后会不会去抄外国作品?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只要这本书还在写下去,他就必然会,一定会。但绝大多数的外国作品都还得随着故事线继续推进才能赋予主角「创作」的合理性。 比如说陈华隐突然写出个什么《悲惨世界》什么《百年孤独》,你说这书牛逼不牛逼?当然牛逼,夯爆了!但如何解释一个民国青年是怎么把它创作出来的呢?至少以我目前的能力,是解决不了如何圆过来这个问题的。 其二就是关于陆小曼的一系列评价,当然对此我是早有预料的。陆小曼本身就是一个相当有争议的人物,当然大多数人对她的了解也相当浅显,但我也无意于为她辩解什么。 但我想说的是,至少在1921年这个时间节点,她无论是真实存在的还是野史编排的所有「黑料」都还没发生。而我其实一直在想,我们写文豪文,抄文章装逼难道真的就是说你拿出一篇文章,然后听取「哇」声一片,这样就结束了? 咱也不去夸大什么文学的作用,动不动讲什么用文学去塑造一个国家的国格这样的大话,但至少说,你作为一个穿越者,是不是能改变自己身边的一些人呢?于是陆小曼这么个角色就应运而生了。 大家应该也可以看出来,我在陆小曼这个角色身上是倾注了相当多的心血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到了喧宾夺主的地步。所以说,我更希望大家如果要批评,可以说批评陆小曼的转变很生硬,或者说是合理性不够,这样的批评我是可以虚心接受的。 但我不希望大夥就直接下定论,一个才十七岁三观都尚未定型的女孩,她生下来就必须是个荡妇,这样的观点说实话我是无法苟同的。 不知不觉就说了这么多了,低头一看时间,完蛋了,还得赶去码字。 最后就再次感谢一下所有支持过我的读者朋友吧,如果可以,当然还是希望大家能支持一个首订。 还是那句话,你们的正向反馈就是我写书的最大动力。 以上 2026/4/1 第61章 真正的公子(今天还有两章,求首 第61章真正的公子(今天还有两章,求首订) 台湾小说网超贴心,??????????.??????超方便 陈华隐心中一动,脱口而出:「老兄说的莫非是袁寒云那首《感遇》?」 随即他自己也不由得猛地一拍大腿,暗自责怪自己怎么把这位忘了? 袁寒云,正是袁世凯的次子袁克文。前文曾提到过,所谓的民国四公子其实有n个版本,加一块怕是都能凑出个男团了,但如果真要在这些人里选个c位,大概也就张学良能和这位battle一下。 与卢小嘉这种水货完全不同,人家袁公子是真有不止两把刷子在身上的,常某人方才吟诵的正是其于诗词一道上的代表作。 当年袁世凯紧锣密鼓筹备复辟帝制,满朝文武争相逢迎,唯有袁克文逆父意,写下这首《感遇》,一句「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对其父悬崖勒马的劝谏甚至都谈不上委婉了。 以至于袁世凯一怒之下立即将其软禁,然后就是众所周知的洪宪王朝八十三天倒台,这首诗也因此传遍海内,袁克文一时被天下文人称颂。 常某人此时已有几分醉意,晃着酒杯颇为感慨道:「正是此诗。世人都夸袁寒云通透识时务,可要我说,他未必体会得到其父一片苦心啊。」 陈华隐微微愕然,没想到这位对袁世凯竟还有几分共情,当即拱手:「愿闻其详。」 常某人摇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许老弟啊,你莫非以为袁项城就不知道称帝之举实属倒行逆施,不得人心?还不是北洋内部山头林立,各省督军拥兵自重,不拿皇帝的威权压一压这群骄兵悍将,娘希匹!就没一个肯老老实实听话的!」 陈华隐心中暗自腹诽。这番话听着似有几分道理,却也足见这一位这么早就有做独裁者的潜质了,只是这话你怎么不敢在广州的孙先生面前说? 当下常某人见他神色微动,似有认同,便追问道:「怎么,许老弟有话说?」 陈华隐几乎下意识回道:「我说,总座————啊不,老兄高见。」 常某人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又把话题拉回袁克文身上:「再说回袁寒云。此人当真是才华横溢,诗词丶书法丶戏曲丶金石,无一不精,是真正的世家公子。不过江湖上少有人知,他虽不掺和青帮打打杀杀的事,却是青帮大」字辈的老前辈,便是黄金荣见了他,也得矮上一头。」 他说着,微微前倾身体,颇有几分煮酒论英雄的意味:「如今黄金荣被抓,青帮内部人心惶惶,谁上位还不一定。袁寒云身在局外,辈分又高,说话分量极重。许老弟你若想先入青帮丶站稳脚跟,不妨在这位袁公子身上作些文章。」 陈华隐点头,不得不承认,常某人对自己的老乡还是一如既往的厚道,讲得确实是掏心窝子的实话,给的建议也相当有建设性。 陈华隐本身就不过是想谋一个青帮身份,方便接触上海工人力量。但又不愿与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人牵扯太深,潜意识里陈华隐当然也不愿意莫名其妙就混成人家孙子辈了,袁克文那边倒是完美符合他的要求。 袁克文这个青帮身份陈华隐前世也略有耳闻,听闻是拜了礼字辈元老张善亭为师,年纪轻轻便位居「大」字辈,在青帮中辈分极高,只是没想到他此时也在上海。 这位公子哥不涉军政丶不抢地盘,整日流连戏院书肆丶青楼酒肆,与胡适丶 张伯驹丶溥侗等文人雅士诗酒唱和,门下收了大批文人丶画家丶伶人,号称「寒云堂」,立下门规:不欺贫丶不辱文,与三大亨的江湖做派倒是截然不同。 当下陈华隐提起酒壶,给常某人满上一杯,语气诚恳:「多谢老兄指点,只是我初来乍到,无亲无故,连求见袁公子的门路都没有,还请老兄再指一条明路。」 常某人嘿嘿一笑,慢悠悠抿了口酒,一副尽在掌握的模样:「简单得很。法子我方才不就告诉你了?莫要舍不得银钱,多来这天香书寓转一转,探几回花。 一日见不着,两日见不着,三五日之内,必定能遇上。」 陈华隐眉头微蹙,疑惑道:「莫非这天香书寓,与袁公子有什么特别牵扯?」 常某人放下酒杯,理所当然地摆手:「那倒没有。不过上海滩但凡排得上号的高档书寓,你随便挑一处守着就行。这位袁公子流连风月场所的名声,便是北宋柳三变再世,也不过如此。」 陈华隐哑然失笑。果然是同类相吸,最了解风流习性的,从来不是正人君子,而是同道中人。在流连风月这一件事上,他常某人与袁克文,倒算得上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说话间,常某人已是酒色上脸,一双眼睛在身边姑娘身上来回打转,手也开始不规矩起来。那女子虽是做这行的,可当着另一个男人的面,终究有些放不开,身子微微躲闪。 饶是常某人醉意上头,也察觉到了怀中人的拘谨,当即拉着她就要往内间去。 走到门口,他脚步忽然一顿,又把姑娘往旁边一推,回头看向陈华隐,依旧不死心:「许老弟,你当真不考虑跟我一起做股票生意?如今股市行情千载难逢,我又有些内部消息,定然叫你我兄弟赚得盆满钵满。」 陈华隐心中了然。这阵子常某人确实在股市上春风得意,他参与的恒泰号持仓市值一度高达四百八十万银元,个人分红数十万,才有财力整日在这销金窟挥霍。 可这种无视经济规律丶疯狂加杠杆的投机生意,注定不能长久。便是现代金融大鳄,稍有不慎也会一夕破产,走投无路。他可不想跟着一起栽进去。 「多谢老兄美意,我对金融生意实在一窍不通,也无兴趣。」陈华隐笑着拱手,「春宵一刻值千金,老兄还是快请吧。」 常某人见他态度坚决,也不再强求,喟然长叹一声,又把身边女子拉回怀里,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地自语:「余之性情,迩来又渐趋轻薄矣,奈何弗戒!」 一副忏悔不改丶屡戒屡破的模样,倒和他日记里写的如出一辙。 临进门关门之际,他又忽然回头,大声道:「许老弟,我年底成婚,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喝杯喜酒!」 陈华隐嘴角不自觉抽了一下。 怀里还搂着烟花女子,转头就大谈终身大事,这脸皮厚度,难怪是能搞政治的! 他只得拱手应道:「一定到场!」 常某人哈哈一笑,搂着女子推门进了内间。 房门一关,屋内立刻便有不可言说的声音传出,与外面大厅的丝竹管弦混在一起。 > 第62章 如鱼得水(还有一章,过零点了估 第62章如鱼得水(还有一章,过零点了估计,我会熬夜写完) 常某人再次戒色失败了,陈华隐与吴二当然也不会在那等场所逗留。 当下二人走出门来,晚风一吹,驱散了几分屋内的靡靡酒气,也让他们纷乱的思绪渐渐清晰。 此番前来,虽未查到天香书寓与卢家丶日本人勾结的实锤,却也算得上颇有所得—— 记住首发网站域名??????????.?????? 常某人确实算是给他指了一条明路,至于那张凭此能喝上常某人喜酒的帖子就算是意外之喜了。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这次婚礼的女主人绝对不是后世人们所熟知的may—ling soong,而是出身上海小商人家庭的陈洁如,此时甚至还未满15岁。 而蒋介石在浙江老家,早已娶了毛福梅为妻,还纳了姚冶诚为妾,这般周旋于数名女子之间,还要抽空来这天香书寓耕耘,只能说戒色对他而言确实迫在眉睫啊! 当然在具体的执行方式上,陈华隐当然不会采纳常某人的主意,天天去书寓探花等着偶遇对方,这辈子在这种地方偶遇的名人有他一个就够够的了。 根据他自前收集到的信息来看,袁克文还是相当喜欢与文化界的人士来往的,而他陈华隐又恰好在上海滩文化界略有薄名,既然想要与袁克文结交,倒不必刻意乔装遮掩身份了。 当下他便吩咐吴二,托青帮的关系打探拜访袁克文的门路,务必寻得一个合适的由头,登门求教。 陈华隐也知道这种找托门路的事急不得,毕竟袁克文身份特殊,性子又随性,未必轻易见客。 可他万万没想到,吴二那边还没有消息,一张来自白克路侯在里某栋花园公寓的帖子倒是先送到了他桌上。 白克路,侯在里,一处闹中取静的高级寓所中。 青砖黛瓦的洋楼隐匿在浓荫绿树之间,朱漆大门两侧挂着一副小篆楹联,t 不做王侯,怕见关津吏;暂为风月,偶作山林人」,笔力道劲,自带一股疏狂之气。 若是陈华隐看到少不得要啧啧称赞几声,不愧是一个字便能卖十块大洋的男人,这可比写小说赚钱多了,当真是不同凡响! 不得不承认,审美这种东西确实有高下之分。与许多暴发户的宅邸奢靡艳俗相比,袁克文的寓所就实打实地透着一股清雅脱俗的格调。 此时,正厅的窗边,昆曲名笛师赵阿四正端坐于案前,手中握着一支竹笛,那笛音清越婉转,如清泉漱石,又似明月穿云。 笛音之中,袁克文身着一袭月白色长衫,微微闭着眼,喉间轻哼,正进行着唱戏前每日必做的准备工作一吊嗓。吊嗓绝非某些人以为的鬼叫,至少在袁克文这里声调婉转悠扬,拿捏得恰到好处。 片刻后,笛音渐歇,袁克文也停下了吊嗓,缓缓睁开眼,脸上带着几分意犹未尽。 赵阿四放下竹笛,笑着拱手道:「二爷,今儿咱唱哪一出?还是《牡丹亭·游园》里的杜丽娘?若是这般,我这就去为您物色个春香,配您一同唱,定能添几分意趣。」 袁克文摆了摆手,语气平淡却带着几分自得:」 我自民国四年,拜逸叟先生丶锡卿先生为师学唱昆曲,至今已有六年光景。 我虽不敢说尽得二位先生精髓,却也算得上登堂入室,寻常的曲目,唱来已是索然无味,少了几分新意。」 这话倒非虚言。他口中的两位先生就是赵子敬和沈锡卿,堪称这个时代昆曲界的泰山北斗。 二位先生一文一武,一个教唱丶念丶笛丶律,一个教做丶打丶身丶段。袁克文得此名师教导,自己又天资卓越,肯下苦功,如今在昆曲界,已是隐隐有宗师气象,便是一些老伶人,也对他颇为敬重。 赵阿四闻言,立即笑道:「二爷是年轻人,心性活络,喜欢些新鲜玩意儿也是应当的。我瞧着二爷这些日子,总爱哼那首《何日君再来》,莫不是还惦记着这曲子?」 袁克文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却未答话,只是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唱了起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愁堆解笑眉,泪洒相思带。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他这边唱着,赵阿四就以笛相和,昆曲的婉转缠绵与笛音的韵味悠长结合在一起,倒别有一番意趣。一段唱罢,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赵阿四放下竹笛,满脸奉承,拱手道:「二爷真是天才!这曲子本不是昆曲调,您却能唱出这般韵味,字句拿捏得丝毫不差,便是那作曲之人,怕是也未必能唱得这般有味道。您这天赋,真是无人能及啊!」 袁克文摆了摆手,语气谦逊,却也带着几分通透:「不过是因循守旧,借昆曲的腔调唱新曲罢了,算不得什么本事。真正的天才,是能开创新风丶自成一派的人,而非我这般拾人牙慧。」 说罢,他话锋一转,看向赵阿四,语气带着几分探究:「你确定没搞错?这《何日君再来》的词曲,当真出自那个陈华隐之手?我已经让人去请他上门做客了,可别闹了笑话。」 赵阿四连忙笑道:「二爷放心,绝对错不了!这世上的事,就经不得有心人去查。依我看那露兰春还是有些任性了,词曲竟然挂的是春隐」的名,再加上上海滩哪有那么多从天而降的才子?我敢笃定,必然是那位陈华隐的手笔。」 袁克文闻言,缓缓点头,眼中露出几分赞赏:「若是他,倒也不足为奇。要说这上海滩当下的才子,陈华隐绝对能称得上第一。他那几首白话诗,打破旧体诗的桎梏,言辞恳切,意境深远,颇合本公子的口味。」 话音刚落,他忽然想起什么,脸上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打趣道:「等等,你是说,这首曲子,是他送给露兰春的?啧,这陈华隐,倒是好胆子,竟敢招惹黄麻皮的女人。若不是现在黄麻皮自身难保,本公子还少不得出手保他一保。」 赵阿四嘿嘿一笑,压低了声音,补充道:「还不止呢,陆定的女儿陆小曼,二爷在北平也是见过的,似乎也与这位陈先生关系匪浅,过从甚密,颇有些流言蜚语。」 「哦?竟有此事?」袁克文眼睛一亮,抚掌大笑起来,「若是这般,本公子倒真有些迫不及待想见见此人了。既然有两位姑娘,好歹也要让他知晓,不可厚此薄彼才是。若是他能写出更多《何日君再来》这样的曲子,怕是都能在曲坛开宗立派了。」 赵阿四也凑趣道:「二爷若是喜欢,倒不妨与他合作一番。那露兰春虽是唱戏出身,嗓音也不错,可论起昆曲的造诣,比起二爷您,还是差了不止一筹。若是二爷与他合作,将他的新曲配上昆曲腔调,定能惊艳上海滩。」 袁克文呵呵一笑:「那就看他今儿愿不愿意给本公子这个面子了。不过便是他恃才傲物些也无妨,如此人才,值得本公子三顾茅庐。」 他话音刚落,门外的管家便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躬身拱手,恭敬地禀报导:「二爷,陈华隐先生到了,就在门外等候,特来拜访您。」 袁克文微微一怔,随即脸上露出一抹笑意,看向赵阿四,打趣道:「看来,本公子倒是无需三顾茅庐了。」 赵阿四也跟着笑道:「看来二爷与这位陈先生,该是君臣相得丶如鱼得水才是!」 陈华隐此时方从庭院穿过,只觉身上莫名微微一震,泛起一层寒栗。 第63章 代师收徒 第63章代师收徒 本书由??????????.??????全网首发 陈华隐跟着管家穿过庭院,缓步走进正厅,目光扫过屋内陈设,心中不由得暗暗赞叹。 只见两侧的博古架上,并无什么金银堆砌或是珠宝玉器,反倒陈列着各种青铜鼎彝丶名家字画丶碑帖拓本丶古籍善本,不算太大的寓所都快赶上后世一个小博物馆了。 哪怕以陈华隐对古董那点粗浅的认识,在心里默默估算了一下,很容易就理解了为什么这位公子哥后来会沦落到要靠卖字谋生的地步,实在是这爱好太特么烧钱了! 此时的正厅中央,袁克文早已起身相迎,陈华隐抬眼望去,心中不由得微微一怔。 哪怕早已知晓这位袁二公子的才名与风流,他也没想到,袁克文竟然真的这么帅。 要说五官,倒也谈不上多惊艳,但那股子世家公子的矜贵与文人雅士的疏狂糅合在一起的气质,真是旁人无可比拟的。 很难相信,在民间甚至被传为「蛤蟆镜转世」的袁世凯,竟能生出这般容貌的儿子,只能说是他母亲朝鲜王族的基因发了大力了。 而袁克文看着眼前的陈华隐,眼中也闪过一丝明显的诧异。他还真没想到陈华隐竟然这般年轻,不卑不亢站在那里,自有一番气度。 「陈先生,久仰大名,今日得见,真是幸会!」 当下,袁克文倒是没有半分当年差点当上皇太子的架子,快步上前,热络地握住陈华隐的手,朗声笑道。 陈华隐笑着拱手回礼,指尖却不着痕迹地轻轻抽回了手。 他对这位袁公子的人品着实没什么意见,但对于他的取向却很是怀疑。 《霸王别姬》他还是看过的,里面那位把程蝶衣约到府上那啥的袁四爷,原型就是他了。 袁克文倒是没察觉到陈华隐那点小心思,也不多客套,开门见山便笑道:「陈先生,今日请您过来,不为别的,就是我对着您那首《何日君再来》,琢磨出了一套新的唱法,想请您这位原作者品鉴品鉴,指点一二。」 说罢,他不等陈华隐应声,便朝着赵阿四递了个眼色。赵阿四立刻拿起竹笛,悠扬的前奏缓缓响起,袁克文清了清嗓子,微微阖眼,便开口唱了起来:「晓露湿中院,沉香飘户外————」 又是一段唱罢,陈华隐也忍不住连声称赞:「袁二爷好功底!好唱腔!实在是令人叹服!」 他这话绝非客套奉承。哪怕他在心里早已认定,对于这首歌世上不可能会有比露兰春更加动人的演绎,但却也不得不承认,袁克文的演唱,给这首曲子赋予了全新的生命。 尤其是他一个男子,竟能将女子的相思心事丶婉转愁绪,拿捏得如此精准细腻,分毫毕现,这份从戏曲中得来的功底,实在是登峰造极。 袁克文闻言哈哈大笑,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话锋一转,看着陈华隐笑道:「陈先生这般称赞,看来是亲口承认,这《何日君再来》,确实是您的作品了?」 陈华隐顿时愕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一时不察竟把马甲弄掉了。 可略一想也就明白过来,露兰春在这事儿上的保密工作做得实在不咋地,会被有心人看出来也实属正常。况且他也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是? 他当即拱手笑道:「袁二爷慧眼,倒是被您抓了个正着。不过是闲来无事的游戏之作,当不得真,还请二爷替我保密,莫要声张才是。」 袁克文挑了挑眉,笑得一脸玩味,「陈先生莫不是怕陆小姐知道了,心里不快?」 陈华隐闻言,只能苦笑一声,要说于这件事上,他确实还不知道怎么和陆小曼解释,甚至还不止这件事..... 袁克文见他这副模样,更是笑得开怀,随即摆了摆手,对着他输出了一套自己的感情观:「陈先生,我倒觉得你不必如此拘谨。自古才子配佳人,陆小姐丶露小姐皆是才貌双全的妙人,与你情投意合,本就是一段佳话。你既得了两位佳人的青睐,便该将两人都护在身边,才不叫辜负了美人情意。」 他顿了顿,又打趣道:「你的那本《恋爱心理学》我也读过,给爱情建立模型分析倒也有趣,当时就该找本公子来参详一番,咱研究研究怎么建立一男多女的相处模型。」 陈华隐大汗:「袁二爷说笑了,不过是些纸上谈兵的浅见罢了,当不得真。」 袁克文见他窘迫,也不再打趣,神色一正,认真问道:「说起来,你与露小姐的事,若是有什么难处,不妨跟我说说。若是你们二人当真两情相悦,黄金荣那边,我倒是可以试着去说和说和,让他割爱以成人之美。」 陈华隐略微思忖片刻,便也不再隐瞒,将卢小嘉借着黄金荣被抓之事,提出要露兰春入卢公馆陪侍三日的苛刻条件,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话音刚落,袁克文便猛地一拍桌子,脸上的笑意瞬间散去,满眼怒意,厉声骂道:「混帐东西!卢小嘉这等下作货色,也配称什么民国四公子?我袁寒云真是羞于与他为伍!」 骂罢,他却又颓然坐了下来,脸上露出几分无奈:「只是这事,我反倒帮不上什么忙了。先父在世时,对卢永祥确实有知遇之恩,可我如今就是个无权无势的闲散之人,实在不好落人口实,说我借着先父的余威,干涉军政什么的。」 陈华隐心中一暖,连忙拱手道:「二爷有这份心,我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怎敢再劳烦二爷涉险。」 他顿了顿,也不再绕弯子,坦诚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实不相瞒,今日我来拜访二爷,除了久仰二爷才名,前来求教之外,还有一事相求。我如今与杜月笙合作,想给卢小嘉找点麻烦,想求个青帮的身份方便行事。只是我这人,素来不愿屈居人下,更不想莫名其妙就矮了人几辈,成了人家的徒子徒孙。」 袁克文何等通透,闻弦歌而知雅意,瞬间便明白了陈华隐的言外之意。他眼睛一亮,看着陈华隐,朗声笑道:「我当是什么难事,原来就为了这个!陈先生想入青帮,又不想辈分太低,这有何难?你若是愿意,拜入我门下如何?只是我收你为徒,有一个条件。」 陈华隐拱手问道:「不知二爷有何条件?华隐若是能办到,绝无二话。」 「条件很简单,我要先生,单独为我量身打造一首曲子。」 陈华隐几乎是下意识地就立即警惕起来,扫了一眼桌上,见没有酒水,才稍稍放心。他心里暗自腹诽,怎么一个两个都来找他约曲?他的目标是成为大文豪,可不是什么作曲家。 不过既然是甲方的要求,那好像也没什么办法了,当即就要答应下来。 此时袁克文却又摆了摆手,笑着补充道:「你先别急着答应。这条件,我分了三档。若是这曲子不能让我满意,这事便就此作罢,休要再提;若是我觉得尚可,合我心意,我便收你为徒,入我门下,你便是青帮通」字辈,与黄金荣丶张啸林平起平坐。」 陈华隐闻言,顿时来了兴致,挑眉问道:「那若是我写的曲子,让二爷觉得特别满意,又当如何?」 袁克文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身体微微前倾,一字一句道:「若是先生的曲子,能让我拍案叫绝,特别满意,我便破例,为先生代师收徒,代拉师弟!」 他顿了顿,又解释道:「我虽是张善亭老爷子的关门弟子,但曾有算命的告诉他缘分未尽尚有后续,因此他临终前曾拖我为他代师收徒,当然也仅限一人而已。」 「若是我代师收你入门,你便是大」字辈,与我平辈,论起辈分来,杜月笙见了你,都得恭恭敬敬叫你一声师叔公呢!」 陈华隐闻言顿觉好笑,虽然辈分这个东西在青帮并不能代表权势地位,但想想这个场面也是有够搞笑的。 当下也是被激起了几分好胜心,看着袁克文,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朗声道:「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袁二爷,咱们就一言为定!」 2 第64章 新鸳鸯蝴蝶梦 第64章新鸳鸯蝴蝶梦 袁克文见陈华隐答应得这般爽快,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欣赏,朗声笑道:「陈先生果然是性情中人,痛快!既然如此,那我就拭目以待了,只是不知先生需要多少时日,才能将这曲子写就?」 「何须多少时日。」陈华隐从容不迫地笑了笑,抬眼看向袁克文,「烦请二爷借我纸笔一用,约莫两三炷香的功夫,便可成稿。」 这话一出,一旁的赵阿四顿时皱了皱眉,当即上前一步质疑道:「陈先生,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写曲填词岂是儿戏?我家二爷待先生以礼,先生可莫要随口敷衍,胡吹大气。」 毕竟在他看来,一首好的曲子,就算是浸淫音律数十年的老行家,也得琢磨数月乃至数年方能完成,这陈华隐张口就说两三炷香便能成稿,这是何等的狂妄敷衍? 陈华隐却只是淡淡一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写歌作曲也是同理,若是灵感所至,两三炷香的功夫已是绰绰有余;若是心无灵犀,便是给我两三个月,也不过是空耗光阴罢了。」 记住首发网站域名??????????.?????? 这话换旁人说来,多半是狂妄胡言,可对陈华隐而言,却是实打实的大实话。话音落下,他便不再多言,开始默默对大脑里的资料库检索起来。 他心里清楚,后世脍炙人口的佳作虽多,可放在1921年的上海滩,要选一首既能被时人接受丶贴合当下审美,又能精准戳中袁克文个人心境的曲子,却并非易事。 既要推陈出新,又不能太过超前,免得方榫头配圆卯眼,格格不入。 他脑子里最先闪过的,是后世网络流行歌曲《伯虎说》。唐伯虎的半生潦倒丶疏狂不羁,与袁克文的身世境遇颇有几分相似,想来能让他有所共鸣。 可转念一想,光是让民国人突然听一段rap就有够炸裂的了,甚至那些电音啥的他都不知如何用谱子写出来,反倒容易弄巧成拙。 《新贵妃醉酒》紧随其后被纳入他的考虑范围中,这首曲子是京剧与流行元素融合的里程碑之作,当年红遍大江南北。 奈何这首歌写的是唐明皇与杨贵妃的马嵬坡遗恨,要让他爹袁世凯来听或许会有些感触,但袁公子恐怕就很难有太多共鸣了。 这也不成,那也不行,时间一点一点流逝,陈华隐却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陷入了一个误区。 为了迎合袁克文的戏曲功底,他下意识地想往京剧戏腔上靠,可事实上这真是一个好的选择吗? 以他前世与戏曲行业的朋友打交道时的经验,这些学戏曲的专业人士,大多对类似武家坡这样的戏腔流行歌不会有多感冒的,甚至会觉得不伦不类,袁克文这样的昆曲宗师级人物,恐怕更是如此。 念头飞转间,他倒是突然想起另外一首歌,随即便抬笔让一行字落在纸上。 —《新鸳鸯蝴蝶梦》 随即抬眼看向袁克文,笑着问道:「敢问二爷,可看得懂简谱?」 在这会儿,简谱已随着西洋音乐传入中国,与传统的工尺谱并行于音乐界,当然陈华隐压根也不懂工尺谱。 好在袁公子在专业领域绝不叫人失望,当即笑着打趣道:「当然看得懂。倒是忘了,陈先生还是鸳蝴派的小说名家,你那本《烟雨蒙蒙》,我也读过的。怎么,这首曲子,莫不是先生对鸳蝴派的故事,又有了什么新的感悟?」 陈华隐笑而不语,只是俯身案前,手腕翻飞,笔走龙蛇。 不过片刻功夫,一炷香都还没烧完,整首曲子的谱子与歌词,便已完整地呈现在宣纸之上。 这便完事了? 袁克文有些诧异地接过曲谱,与旁边的赵阿四凑着看起来。二人皆是音律行家,先不看词,只扫过谱子上的音符,指尖便不自觉地在案上轻轻敲打着节拍,在心里将旋律过了一遍。 只一遍,两人便相视一眼,眼中都满是难以掩饰的震惊。 赵阿四最先回过神来,对着陈华隐拱手:「陈先生大才!小人先前多有冒犯,还望先生海涵!这首曲子看似简单,却余味无穷,先生在曲调上的推陈出新,实在是令人叹服!」 袁克文则是笑着说了句:「好曲还需好词来配。」随即便将目光落在那一行行歌词之上。 开篇第一句「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今日乱我心,多烦忧」,他先是眉头微微一蹙,下意识觉得这词句太过直白,少了几分古典诗词的含蓄。毕竟在《何日君再来》中,虽然也有白话词句,但类似古典诗词的表达还是占据多数篇幅的。 倒是这词句中的意思颇合他的心境——当年洪宪王朝鼎盛之时,他是袁世凯最疼爱的次子,差点被立为「太子」,那等荣华富贵丶权势风光,说是一点都不怀念肯定是假的。 只是这些早已如东流之水,一去不返。这般身份,反倒成了「乱我心多烦忧」的枷锁。 再往下看,「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明朝清风四飘流」。 这句化用自李太白的千古名句,更是令他颇为感触了,清风四飘流不就是他此时人生状态的写照吗? 世人只道他袁寒云风流不羁,闲云野鹤,可谁又懂他举杯消愁愁更愁的无奈?就凭这一句,陈华隐便堪为他的平生知己。 「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爱情两个字,好辛苦。」 看到这句,袁克文忍不住苦笑一声。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这些年他见得还少吗?如今上海滩,就连卢小嘉这种草包纨絝,都能与他平起平坐了,真要说起来倒是未免教人难过了。 可这词句一拐,又将这等愁绪拐到男女之事上,这又何尝不是他的选择呢? 袁克文突然抬眼看向赵阿四,递过谱子,沉声道:「阿四,伴奏。」 赵阿四连忙拿起竹笛,调整了气息,悠扬婉转的前奏缓缓响起。 袁克文闭了闭眼,深吸了口气,跟着笛音,缓缓开口唱了起来:「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 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唱到「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时,他竟不由得落下一行泪来。 若是他父亲袁世凯能有机会听到这首歌,怕是会有更多感触吧。民国就是一个「颠」 得吓人的时代,他父亲执意要登上帝位,又与「上青天」何异?不过终究是不如自己眼下着眼于「温柔同眠」了。 一曲唱罢,笛音渐歇,屋内寂静无声。 袁克文站在原地,半晌才回过神来,忽而放声大笑,笑着笑着,眼泪却顺着脸颊滑落,又哭又笑,状似癫狂:「好!好哇!老天爷着实待我不薄,竟能让我遇到陈先生!能得先生为我作这么一首曲子,足慰我平生了!」 他说着,也顾不得陈华隐还在一旁,当即扬声朝着门外喊道:「来人!把我的烟枪拿来!」 仆人连忙捧着烟枪与烟灯进来,袁克文当即往榻上一躺,熟练地点燃烟泡,开始吞云吐雾起来,早已不知人间何世。 陈华隐看着他这副模样也是有些哭笑不得,在民国这时代鸦片这玩意真不知毒害了多少人,不过像袁克文这种老烟枪他大概是劝不住的,当下只能摇摇头问道:「二爷,那这曲子————可还合您的心意?入青帮的事,您看————」 「不必多说!」袁克文头也不抬,烟枪不离手,「从今日起,你陈华隐,就是我袁寒云的师弟!两日后记得过来参加入帮的仪式便是了!」 第65章 开香堂 第65章开香堂 两日功夫转瞬即逝,转眼便到了袁克文为陈华隐举办代师收徒仪式的日子。 按照青帮说法,收徒弟的仪式叫「开香堂」,其中又分三六九等。寻常私下收徒,走个过场便罢,唤作「小香堂」:若是隆重些的,昭告全帮丶遍请长辈见证,便唤作「大香堂」。 陈华隐也是完全没预料到,向来看着不怎么着调的袁公子给自己准备的不仅是大香堂,而且其规模之大,邀请名流之多,影响力之广堪称近几十年来沪上青帮最受瞩目的一场仪式。 光大字辈的元老,除袁克文外一口气便来了徐朗西丶步章五丶张树声三位。这些人听起来陌生,但随便拎一个出来其实都是大有来头,像徐朗西与陈其美和常某人就是拜把子兄弟,而且常某人还是当小弟的那个。 前来观礼的社会名流中,曾与陈华隐有一面之缘的梅兰芳赫然在列。当然也少不了袁克文的密友溥侗,这位说起来也是民国四公子男团里的,不过袁世凯的儿子能和爱新觉罗直系子弟玩到一块去,也是一件挺奇妙的事。 陈华隐心中暗自称许,这位袁公子果真是个明白人,这般大张旗鼓地大操大办其实是相当聪明的做法。 要知道陈华隐这次入帮,以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后生身份,竟要以代师收徒的方式位列大字辈,帮内风言风语自然是少不了的。 毕竟眼下全上海的大字辈加起来不过数十人,大多数更是早已年迈隐退,不问帮务了,要不也轮不到黄金荣这个「通」字辈来执青帮牛耳。 如今袁克文将这般阵仗摆出来,拉来一众大佬站台,帮内那些说闲话的人今儿不好说什么闲话,日后这事儿便算是盖棺定论了,足见袁公子在这事儿上是花了心思的。 当下,仪式定在午后吉时,白克路的宅院之内,香堂早已布置妥当。 正厅之内,正中悬挂着青帮翁丶钱丶潘三位祖师的画像,画像旁侧立着「先师张公善亭老夫子之灵位」,供桌上清茶三盏丶白酒一坛丶红烛一对,还有一支新制的青布腰凭,这便是青帮弟子的身份证明了。 吉时一到,烛火点燃,传道师步章五手持清香,朗声吟道:「祖香一炷通三界,先师灵爽降香堂。今日遵奉遗命事,代传衣钵入门墙!」 陈华隐忍不住啧了一声,不得不承认,哪怕以他这个现代人的视角看,青帮这仪式办得也怪有仪式感的,这对于帮众的身份认同确实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袁克文则是整了整长衫,缓步上前,对着张善亭的灵位,恭恭敬敬地行了三跪九叩大礼。礼毕起身,他面朝帮内众人,朗声宣读先师遗命:「先师张公善亭老夫子,生前收弟子克文为关门弟子,然法缘未尽,灵前示梦,更有临终遗命:尚有一人与师门有缘,命克文代亡师收为关门弟子,永归理字门下,续传大字辈。今弟子克文谨遵师命,不敢有违,特邀诸位长辈同门见证!」 这下众人也没啥话说了,谁也不能给张善亭挖出来问问他有没有说过这话不是? 接下来则是步章五依次宣读「不准欺师灭祖」等十大帮规,陈华隐一一应下,随即赐字辈丶赐腰凭,仪式便算是结束了。 袁克文朗声笑道:「师弟,从今日起,你我便是同门师兄弟,同列青帮大字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香堂内的众人纷纷上前见礼,三位大字辈元老也是对着陈华隐颔首示意,算是认下了他这个新晋的大字辈同门。 「陈爷年纪轻轻,就位列大字辈,真是少年得志,往后我们这些做晚辈的,怕是要孝敬陈爷许多年了。」 陈华隐眉头一皱,这话听着就颇有些阴阳怪气,当即转头看去。 袁克文呵呵一笑,介绍道:「这位便是通字辈的张啸林,张老板。」 陈华隐心下了然,却也不惯着他:「张老板客气了,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嘛,张老板英雄了得,日后身前也是少不得儿孙孝敬的。」 这话一出座中立马便有人掩嘴失笑。毕竟张啸林此时已年过40,家里妻妾成群,却未曾生下一儿半女,这在上海滩也算是一桩趣闻了。 反倒是离其不远处的杜月笙对着陈华隐深深一揖,恭恭敬敬道:「恭喜陈太爷位列大字辈,从此在帮内名正言顺,真是可喜可贺。」 没奈何,他杜月笙还要小一辈,陈华隐也就只能勉为其难做他的太爷了。 陈华隐连忙伸手将他扶起,苦笑道:「杜老板,你我之间,不必来这些虚礼。不过是个辈分虚名,当不得真,你我还是照旧相交便是。」 他心里暗忖,张啸林说到底不过是个莽撞人,其实与自己并未有什么过节。倒是眼前这位虽然喜怒不行于色,这次恐怕才真是将他记恨上了。 毕竟人家当初可是邀请自己拜入陈世昌门下,和他做师兄弟的。如今不过短短时日,自己反倒成了他的师叔公。如此格局城府,难怪后世成就非张啸林可比。 杜月笙此时却上前半步,压低声音道:「陈太爷,您之前让我查的陈新,有眉目了。」 「哦?这般快?」陈华隐略有诧异。 杜月笙则是笑道:「还真被您说中了,这夥人靠着翻戏档四处骗钱,这次竟骗到了法租界的法国洋商头上,如今警察厅的徐厅长也盯上了这事儿,约您明日在杏花楼吃顿便饭,当面聊聊。」 陈华隐闻言微微挑眉,杜月笙口中这个徐厅长叫做徐国梁,手握七千余名武装警察,他向来也有所耳闻。 前文提到过,按照民国的行政规划,上海应当归属江苏督军齐燮元的辖下,而徐国梁此人正是齐燮元安插在上海的核心抓手,在华界势力极大。杜月笙竟能在短时间内和他搭上线,足见其长袖善舞丶八面玲珑的本事了。 不管怎么说,大家现在都还处于合作期间,陈华隐当即应下:「好,有劳杜老板费心了,明日杏花楼,我一定到。」 正说着,袁克文走了过来,一把扯住陈华隐的胳膊,笑着道:「华隐,仪式成了,随我来偏厅,给你介绍几位朋友认识认识。按咱们青帮的规矩,女眷不能进香堂,都在偏厅等着呢。」 陈华隐从善如流,跟着袁克文往偏厅走去。一进偏厅,便见几位风姿各异的女子坐在厅内,皆是沪上有名的人物。 袁克文笑着一一引荐:「这位是吕碧城吕先生,沪上知名的才女;这位是唐志君女士,《晶报》记者,也是我的红颜知己;还有这位————」 「陆小曼陆小姐,他父亲是我在北平的旧交。」 袁克文意味深长地看了陈华隐一眼,一副这次多亏了我的样子,随即向唐志君使了个眼色,唐志君立即便张罗着众女眷出门去了。 一时屋内只留下陈华隐与陆小曼二人。 陈华隐当然从进门的那一瞬间起就看到对方了,此时陆小曼一身月白暗纹旗袍,衬得身姿窈窕,眉眼如画,唇边噙着一抹浅浅的笑意。 「小曼,你.....你身子大好了。」 陈华隐突然感觉有些愧疚,这几日自己确实都忘了过问对方的身体了。 陆小曼却是缓步上前,对着他言笑吟吟道:「陈先生,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第66章 问心有愧(3k大章) 第66章问心有愧(3k大章) 陈华隐看着眼前笑意盈盈的陆小曼,略有些讪讪地开口道:「小曼,你今儿怎么过来了?」 「袁公子不是说了吗?他与我父亲年岁相仿,在北平便是旧交。方才在偏厅,他还特意给我们赏了您新写的曲子呢。」 陆小曼则是俏皮地冲他眨了眨眼睛,「不过我倒是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陈先生竟成了袁公子的师弟,莫非以后我该叫你陈叔叔不成?」 陈华隐顿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意思。 这下倒是坏事了,他先前光想着这个辈分能当杜月笙的爷爷辈,没想到在陆小曼面前也平白长了一辈。至于露兰春,若按她是黄金荣门徒张师的养女来算,那自己怕是都要成太爷爷辈的人物了! 陆小曼却停止了玩笑,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迟疑了片刻,忽然开口问道:「你写的那首歌里,那句是要问一个明白,还是要装作糊涂?知多知少难知足」,是写给我听的吗?」 【记住本站域名台湾小说网解书荒,t????w????k?????a????n????.c????o????m????超实用】 「小曼,不是这样的!」陈华隐下意识地便要解释,可话到嘴边,却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陆小曼却轻轻摇了摇头,轻声道:「不管是不是,我都当是了。这话,其实说的很对。」 她说着,缓缓垂下了眼睫,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浅浅的阴影,眼眶一点点红了起来。 以她对陈华隐的关注程度,当然知道露兰春的事了。说不委屈,那肯定是假的。 从那首《致橡树》开始,她就早该猜到陈华隐身边有这么一个女人了,可真当露兰春这个名字,伴着《何日君再来》的旋律,真真切切地浮现在她眼前时,那种难言的酸涩与委屈,还是像潮水一样,瞬间淹没了她。 她忽然就明白了,曼华小学开学典礼那天,露兰春站在台下,看向她时那个意味难明的眼神。 如今想来,对方确实也很漂亮呢,更重要的是,对方恐怕比自己要更爱他! 这些日子,她只能一遍遍安慰自己,毕竟《致橡树》绝非情诗,《何日君再来》也只是露兰春的一厢情愿。 是不是自欺欺人重要吗?反正当袁克文将帖子送到她手上时,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她想见到陈华隐,她爱上陈华隐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这个问题上她才是真正没法自欺欺人! 陈华隐站在原地,看着她泛红的眼眶,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又酸又疼。 他当然能够理解对方的情绪,可偏偏却不知道如何安慰对方。 若是他果真与露兰春光风霁月,这会儿他就该将对方搂在怀里,说尽山盟海誓,告诉她这辈子只爱她一人。 可偏偏他此时的心态像极了《倚天屠龙记》里周芷若对着张无忌说的那句:「倘若我问心有愧呢?」 他终究只能用沉默来回应一切。 陆小曼久久没等到他的回应,眼底的光一点点暗了下去,她吸了吸鼻子,强压下喉咙里的哽咽,故作平静地开口:「这次来,其实是想告诉你,我过些日子,便要回北平了。 「」 陈华隐浑身一震,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一股从未有过的慌乱瞬间席卷了他,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大步上前,一把握住了陆小曼纤细的皓腕,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急切与慌乱:「小曼,不要嫁......等我。」 陆小曼则是瞬间一股清泪流出,脸颊瞬间涨得通红,她只觉得今天这一趟总算是没有白来。 「谁————谁说我要嫁人了!」 她试图将手抽回来,可偏偏半点力气都使不出,只是任由自己的手腕被他紧紧攥在掌心,声音细若蚊蚋,「是我父亲说的,我若是不愿现在嫁人,那不如就回北平去大学里再读几年书,省得留在上海,被某些衣冠禽兽给骗了去。」 事实上,随着十月的婚期将至,她已经明确跟家里提出要解除和王庚的婚约了。 不知从何时起,她的心里早就没有王庚这个所谓的未婚夫任何位置了,甚至连备选都已经算不上,她压根就没法去想像自己和这样一个不熟悉的人在一块生活。 陈华隐则是松了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他哪里听不出来陆小曼这话里的意思,只是颇有些感慨美人恩重,自己断不能负心了。 第67章 鸡鸣狗盗 第67章鸡鸣狗盗 「不是说好在杏花楼见面吗?怎么又突然要我去淞沪警察厅?」 陈华隐微微皱了皱眉,看着对面端坐的杜月笙,下意识地便提高了几分警惕。 本书首发读台湾好书选台湾小说网,t??w??k??a??n??.c??o??m??超省心,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前日他虽然约好要去给陆小曼当家庭教师,算是重新建立了深入交流的方式,只是还没来得及成行。 毕竟他歌里写的「花花世界,鸳鸯蝴蝶」,那是人家袁克文才有资格过的日子,像他这样的人终究不可能将十分的精力都放在儿女情长上的。 这不,天刚亮,杜月笙便亲自派人递了帖子,请他过府一叙,商议合作的后续事宜。 对面的杜月笙依旧是那副温和谦恭的模样,眉眼间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总之于待人接物上绝对让你挑不出半分毛病,但却又绝不会让你觉得亲切,反倒有些不怒自威的意思当下笑吟吟道:「陈太爷,这不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吗?就在昨日夜里,您那位仇家陈新,已经被徐厅长的人逮捕,关进淞沪警察厅的大牢里了。」 「你是说,徐国梁把陈新给抓了?动作竟这般快?」 陈华隐脸上露出了明显的诧异。 对于这位开局就骗光了自己全部家产丶打碎了自己富哥梦的本家兄弟,说是仇人确实不为过,可说实话,陈华隐也从没太把他放在心上。 说到底,陈新不过是阴沟里的老鼠,随便往哪个下水道里一钻,自己又能上哪找他去? 可他万万没想到,徐国梁的动作竟如此迅猛。前日里杜月笙才刚递了话,说徐国梁盯上了这夥人,不过一夜功夫,就把陈新给逮住了。 由此可见,这民国的警察在真正需要效率的时候,效率也还是蛮高的嘛! 陈华隐眉头微蹙,很快提出另一个问题:「既然人已经抓了,证据也该是齐全的,又何必非要我去警察厅?难不成还要我这个苦主出面指证?」 「正是这个意思。」杜月笙拱手笑道,「上次与您说过,有位中法混血的洋商,因中文说得流利,也是在霞飞路俱乐部里被这夥人设局骗了。」 「不过哄骗那位的翻戏档这会还没逮到,徐厅长的意思不如一并算在陈新身上,由您这位文坛名人丶还有法国洋商两个苦主一同告状,也算补全了证据链,徐厅长这边才好继续往霞飞路俱乐部那边查下去。」 陈华隐心中瞬间一凛,瞬间便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徐国梁的做法倒是旧社会警察办案的常用手段了,不足为奇。倒是杜月笙,端的好算计! 这事儿原本是他和杜月笙丶徐国梁的三方合作,如今成了他状告由徐国梁受理,日后在卢小嘉眼中就是陈华隐单独挑事向他开炮,而真正深度参与的幕后黑手杜月笙反倒美美隐身了。 不过此时陈华隐确实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一来,陈新骗光了他初来上海滩的全部身家,这笔仇本就该报; 二来,如今黄金荣被囚,与卢家的谈判悬而未决,杜月笙手里握着谈判的主动权,可这份权力并非他独有,若是换了张啸林那种唯利是图的人去谈,为了救黄金荣,指不定真的会答应卢小嘉那折辱露兰春的条件,这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 思忖片刻,陈华隐还是应承下来,两人便一同乘车出发,不过半个时辰,便到了位于闸北的淞沪警察厅。 这淞沪警察厅掌事的就是徐国梁,与何丰林所属的,曾经囚禁过吴二现在关押着黄金荣的淞沪护军使署,也就是龙华公馆是两回事。 事实上,二者的职权确实处处重叠,互相掣肘,以至于街边的小贩,被好几拨人收保护费那都是常有的事,当真是苦不堪言。 走进徐国梁的办公室,只见对方生得身材微胖,面容黝黑,一双三角眼锐利如鹰。见两人进来,他立刻起身迎了上来,朗声笑道:「杜老板来了!这位就是陈先生吧?久仰久仰!」 他握着陈华隐的手,倒是干分热络的样子:「陈先生写的那本《烟雨蒙蒙》,我可是逐字逐句看完了!就是有一点,你把那个黑豹子陆振华写得也太没出息了!几个女儿那般忤逆不孝,要换了我,早拉出去一枪崩了,哪还容得她们上蹿下跳!」 陈华隐心中冷笑,面上却只淡淡一笑:「徐厅长对文学倒是颇有见地。」 虽然现下大家是合作关系,但陈华隐也绝不会因此就把这位认作是什么正派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