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云之南》 第一章 你是谁 滇缅边境。 一辆中巴车沿着山路前行。 沈寻在颠簸中醒来,睁开眼车窗外就是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山间奔泻而下,在石头上绽放出雪白的花朵。两侧的青山苍翠欲滴,层峦起伏。 她抬手看了看表,照时间来看,快到了。 大约十分钟后,树林里露出一角屋檐。 汽车缓缓停下,沈寻拿起背包,跟在其他两个乘客后面下了车。 三层楼的客栈,门前的木牌上分别用中文、英文、缅甸文写着“巴顿的店”。 棕发蓝眸的男人倚在门框上瞅着沈寻笑,见她走近,便上前将她搂在怀里,亲了亲她的脸颊:“好久不见了,小甜心。” “好久不见,巴顿。”她也感慨,“上次拥抱,还是在巴西。” 亚马孙河流域的丛林里,她抱着昏迷不醒的巴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这是她曾经并肩作战的同事,也是她的老师。 “看,我的中文字已经写得出神入化,”巴顿扬了扬手中的登记簿,“我应该叫你sara,还是沈寻?” “你喜欢哪个就叫哪个。”她挑眉,闻到了咖啡香,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先去放行李,”巴顿笑了,把钥匙递给她,“晚上给你做意面和烤鱼,威士忌、咖啡都有,还有冰激淋。” “谢谢老板。”沈寻朝他认认真真地行了个绅士的脱帽礼。 她的房间在三楼。客栈是在老式竹楼的基础上改建的,保留了原有的韵味。 房间木门上的油漆已经有些斑驳,依稀看得到当初雕刻的花纹,还有几道像是利器造成的划痕。锁不是很好开,沈寻使劲扭了几下钥匙,才把锁打开。 一推门,一股血腥味迎面而来。 不对劲。 她脊背一凉,下意识就要拉上门,但是已经来不及,她的手臂被人捉住,那人用蛮力将她拖进房间,她的惊呼声还未出口,一只大掌就死死地捂住了她的嘴。 房间里的一切霎时映入眼帘。 窗帘是掩着的,一个人趴在地板上,满头都是血,身下也是一摊暗红色的血迹。 靠墙的藤椅上坐着一个男人,他穿着黑色衬衫,整个人都陷在黑暗里,只有手中的一把匕首,闪着锋利的寒芒。 此刻,他的目光正缓缓从地上那人的身上移到沈寻脸上。 四目相对,沈寻觉得喉咙一紧,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那是一双冰冷锐利的黑眸,眼神看似漫不经心却透着嗜血的光。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像是被猛虎咬住脖子的羊。她放弃挣扎,站在原地看着他。 身后的男人像是意外于她的配合,低沉出声:“三哥?” “放开她吧。”椅子上那人轻轻开口,站起身,不紧不慢地走到她面前。 沈寻没有出声,只是沉默地与他对视。 这个男人高大得可怕。只到他胸口的她,整个人都陷在他的阴影里。 她不知道她面对的是什么,但是她清楚,呼救绝对不是一个好选择。也许在她喊出声的那一刻,眼前这男人就会扭断她的脖子。 “你是谁?从哪里来?到这里做什么?”清冷的声音轻轻扬起,仿佛山风掠过丛林。 “沈寻,”她竭力保持声音里的镇静,“从北京来,旅游。” “把背包给我。” 接过她摘下的背包,他递给自己的同伴:“阿北,看一下。” 笔记本电脑、手机、钢笔、记事本、衣服、洗漱包、医药包等落了一地。那个叫阿北的男人蹲在地上仔细翻看,甚至包括她的内衣裤。 她忍不住蹙眉。 一双大掌突然箍住了她的肩。 “你要干什么?”她惊恐地瞪着他,压低声音发问。 “闭嘴。”男人冷冷地盯着她,手掌一路下滑。 宽大滚烫的掌心,如同烙铁一样,隔着单薄的衬衫,熨烫着她的曲线。羞耻感顿时从胸口炸开,她咬住唇,瞪着他的双目几乎要喷出火来。 她衬衫的胸前有两个口袋,修长的手指停在那里,仔细摩挲、探入。 沈寻清楚地感觉到,胸前脆弱的顶端,瞬间起了变化。 男人显然也感觉到了。他看着她一脸的羞愤,眸光深浓,却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 她下身穿的是一条紧身牛仔裤,透着热力的手指先是探入裤子前面的口袋,寻觅无果后,又覆盖住她饱满的臀,然后顿住。 “这是什么?”他掏出她后口袋里的东西,举到她面前。 “录音笔。”她心口一凉。 “旅游要带录音笔?”他问,声音里透着浓重的压迫感。 她咬紧牙关,僵在那里不说话。 “不说实话?”他笑了,黑眸里起了嘲弄之色,下巴微微向地上的男人扬了扬,“你是想像他这样,还是我们换个玩法?毕竟,你这样好的身段,浪费了可惜。” 他站在那里,没有动手,甚至跟她隔着一步的距离,只是看着她,她却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是记者。”她妥协,“来做艾滋病方面的报道,录音笔里录的是我的采访内容。” “我凭什么信你?”他摁开手中的录音笔,浏览着液晶屏上的内容,“16小时32分钟,你不会想让我们在这里都听完,确认好再还给你吧?” “三哥,要不就直接删了吧。”阿北抬头插了一句。 “不!”沈寻像被咬了一口,激动地看着他,“绝对不可以删!” 录音笔里的内容要是删了,她这些天的工作就全白费了。 “可以不删,”男人把录音笔放到自己的口袋里,“但是不能还给你。” “那跟删了有什么区别?”沈寻忍不住要爆粗口。 像是意外于她的不怕死,男人眯起眼,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在这个房间,我对你们一无所知,对你们在做的事情也毫无兴趣。这个录音笔里是我辛苦了半个月的工作成果,你要是敢毁了我的东西,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她切齿,豁出去了。 男人沉默片刻,随即轻笑了一声,带着嘲弄:“鬼?” “我见过鬼,也不怕鬼。”他低沉出声,一字一句。在他诡异且冰冷的语气里,室内的温度似乎都骤降了。 他的下一个动作,是掏出手机,对着沈寻照相。 闪光灯亮起,沈寻防备地看着他:“你想做什么?” “让我的兄弟们记住你的脸,”他嘴角轻勾,“走出这个房间,我和阿北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他们会来找你算账。” 沈寻闻言先是微惊,而后又轻松了许多,听他话里的意思,他和阿北不会把她怎样。 “坐。”他朝另一把藤椅扬了扬下巴。 沈寻乖乖地走过去坐下。 一旁的阿北仍在认真翻看她的东西,连记事本都一页页翻过。 “把她钱包给我。”男人出声。 沈寻见他接过钱包打开,下意识地要站起身。男人抬眼,目光森冷:“让你坐着。” 她咬咬牙,坐了回去。 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男人的视线在照片上停滞了几秒。 “童年照片?”他举起钱包,似乎在和她现在的样子比对,“几岁?在哪儿拍的?” 沈寻沉默了下,不情不愿地开口:“5岁,海德公园,伦敦。” “旁边的人是你母亲?”男人又问。 沈寻沉着脸,没回答,但他也没有再追问,看了下她的身份证、几张银行卡,就把钱包递还给了阿北。 这时,地上的男人忽然发出了几声痛苦的呻吟,然后蠕动起来。 沈寻下意识地后退,身体贴住了藤椅背。 “喝水。”男人将茶几上的一个杯子推向她。 瞅见她紧张的眼神,他吸了一口烟,又不疾不缓地吐出:“怎么,怕有毒?” 沈寻端起来喝了几口,随后看见他站起身,用脚尖踢了踢地上的那人。 “想好跟我说什么了吗?”他的声音凉薄,“要想保住你这条腿,你只剩五分钟的时间。想好了,就点头。” 对方嘴里塞了布团,发出模糊的呻吟声,做消极的抵抗,但始终没有点头。 “很好。”低沉的笑声扬起,沈寻看见他弯下腰,手中的匕首对准了地上那人腿上的血窟窿。 沈寻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瞬间又吞了回去。 剧痛之下,那人死死地抓住了她的脚腕,仿佛落水的人抓住浮木,想要抵消他的恐惧与痛楚。他瞪大了眼,像鸡啄米一般拼命点头。 那人冰冷黏腻的掌心,仿佛一条蛇一样缠绕在沈寻的皮肤上。她握住藤椅的把手,忍住恶心一声不吭。 “三哥。”冷淡的目光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接着,他蹲下身,一根一根地扒开了那人的手指,又抽出了一旁的纸巾,慢慢地擦掉了她脚踝上的血迹。他粗糙的指腹带着灼人的温度,擦过她柔嫩的肌肤。 沈寻看见他的身影随着他的动作在地板上轻轻地晃动,再是他小麦色的后颈,还有肩背的肌肉线条因为下蹲的动作绷紧,充满了男性气息。 擦完了,他抬头看向她。从窗帘透进来的天光落在他身上,沈寻终于彻底看清了他的脸。 干净的皮肤,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轮廓,刚硬的下颚线,冰沉的双眸犹如黑色的深潭。 fuck。她在心里暗骂。 都这个节骨眼了,她居然觉得这男人长得好看。是真的好看。 “鞋脏了,别穿了。”他站起身,语气淡淡的。 沈寻脱了球鞋,看了下沾血的袜子,也一起脱了,赤足踩在地板上。黝黑的地板上,她的一双脚显得格外白,欺霜赛雪。 他没再搭理她,而是拎起了地上那人,扯掉了对方嘴里的布团,背对着她,侧耳听那人说话。 那人的声音很小,断断续续的,有气无力。沈寻仔细听,也没听出个所以然,只能瞪着眼前宽阔的肩背,看到微暗的天光倾泻在他黑色的衬衫上,起了一层朦胧的光晕,她看着眼酸,都起了些微困意。 “三哥,起药效了。”阿北瞅了一眼酣然入睡的沈寻。 “嗯。”男人轻应了一声,拿起振动的手机。对话框里有一张照片,是他刚才发过去的,对方回复了一张图片,他点开,放大,是张记者证,上面的女孩扎着清爽的马尾,嘴角微扬。 “有什么问题吗?”他摁灭屏幕,问道。 “没什么异常,”阿北摇头,“她说的应该是真话,笔记本里都是一些采访记录和会议纪要。电脑来不及看了,要不让小美远程监控下,回头再看,以防万一?” 得到了三哥的默许,他又担心地看了眼地上那人:“他还能撑得住吗?” “没事,没伤到动脉,”三哥轻声道,“我刚才只是要给他挖弹头,他就昏过去了。” ——老大说他过阵子要去缅甸见白狐。 方才挖出的消息又回响在耳边,他垂眸,凝视着地上的一摊血迹,过往的记忆瞬间涌上脑海。 白狐,久违的名字。 整整三年了。 阿北把沈寻的背包收拾好,也在地上捡到了她刚才掉下的门钥匙。 “三哥,好像是搞错了房间,”他递上钥匙,“她是308的。” 男人接过来瞧了一眼,钥匙上的彩漆数字磨掉了一些,乍一看像是303,他们的房间号。 “还记者呢,心有点大。”阿北摇摇头,“不过也怪我,刚才有点慌,看她开不了门我就自己先把门开了。” “没事,什么可能性都有。要是遇见个性子轴的,也许还会把老板叫来开门。你出来得还少,习惯了就好了。” “什么时候能像你一样就好了。”阿北感慨。 三哥看着眼前的年轻人,没说话。 像他有什么好?没有人会想去经历他所经历过的那些。 “看看外面情况,把她送回自己的房间。”他扫了一眼仍在沉睡的沈寻,淡声吩咐。 “我?”阿北愕然。 “不是你,难道是我?” 阿北黝黑的脸冒出可疑的红:“三哥……我还没抱过女人。” “刚才你不是还搂过她吗?” “那是制伏!”阿北额头上的汗都冒了出来。 三哥抬起眼,面无表情:“我们这行,做事的时候,没有男女之分。” “难怪你刚才摸她的时候像摸尸体。” “嗯,”三哥淡应一声,薄唇轻启,“你放风,我抱过去。” 沈寻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她揉了揉太阳穴,缓缓坐起身。 打开床头的台灯,她才看清了周围的情况。 不是刚才的房间。 虽然家具大致相同,但壁画、摆设都不一样。靠窗的竹躺椅上,放着她的背包和相机包。 她连忙下床奔过去,打开包仔细查看。包里东西都还在,唯独缺了录音笔。 心里一凉,她拉开门冲到走廊。 夜风扑面,一阵凉意袭来。 她转过身,看到自己门牌号,下一秒就拔腿冲到了303门口。 咚咚咚。 回应她的,只有木门的闷响。 几乎整整两分钟,都没有人回应。 “sara,你光着脚站在这里干什么?”走廊尽头,刚上楼的巴顿困惑地看着她问,“我好像记得你不是这个房间。” “啊,是……”沈寻清了下嗓子,“是这个房间的客人下午问我借了打火机,我睡了一觉,想抽烟的时候想起他们还没还给我。” “哦,”巴顿点点头,“他们已经退房了,我帮你看看打火机还在不在房间里。你快去穿鞋,小心着凉。” 沈寻回到自己的房间,下意识地往床前看去。 没有鞋。 ——鞋脏了,别穿了。 低沉的声音在她脑海里浮起。紧接着的画面,是小麦色的长指,捏着纸巾,擦过她的脚踝。 她从背包里找出了另一双备用的球鞋。 不用想,那人在给她的水里下了药,又把一切痕迹都抹灭了。 再回到303,果然,地面也是干干净净的。窗户开着,血腥气也已消散。 如果不是录音笔的丢失让她气得胸口都疼,她几乎会认为下午的一切都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诡异的梦。 “好像没有打火机,”巴顿仔细察看了一下房间,“贵重吗?” 沈寻摇头:“塑料的,路边摊买的,没事儿。” “那我给你拿盒火柴就好,”巴顿松口气,“下楼吃晚餐吧,我就是来叫你的。” 沈寻其实已经没了胃口,但看着他热切的眼神,便强打精神点点头,跟着他下楼。 fromoneextremetoanother fromthesummertothespring fromthemountaintotheair fromsamaritantosin 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从夏天到春天 从高山到天空 从善良到罪恶 客栈一楼的一侧是餐厅区,到了晚上也是酒吧。沈寻落座时,熟悉的歌声入耳。 她挑眉:“intothefire,久违了。” “是啊,来自我家乡康沃尔的乐队。”巴顿会心微笑,朝吧台方向挥了挥手,一个年轻的小伙送了两份肉酱千层面过来,两人边吃边聊。 “那里有海之角,这里是云之南。”沈寻感慨,“没想到我们会相聚在这里。” “命运就是这么不可预测,不是吗?”巴顿扣着手指,端详着她,“你过得好不好,小女孩?” “我已经26岁了,不再是当初那个看到食人鱼就吓得面无人色的小女孩,”沈寻轻轻一笑,“这几年一直在北京工作,有时会出差,做点调查报道。” “你的脸上有倦色。”巴顿直言。 “是,有时感到厌倦,觉得自己能做的始终有限,很多事情,就算知道为什么,也很难去改变。” “这个世界,不是一天建成的,我们都只能尽力而为。” “虽然在最好的媒体工作,但我感兴趣的不在于那些高层人士出入的会议活动,也不在于从和这些人的交流中找到成就感。那样的世界,太浮华且千篇一律。反而是在最困苦的地方,当我与那些饱受生活折磨的人对话,当我的一支笔能够使他们得到更多关爱时,我感到很充实。” “这次在云南的收获呢?”巴顿问。 “见到一个60岁的女人,因为染上毒瘾,身上长了许多脓疮……”沈寻放下刀叉,点燃一支烟,她突然想起和这个女人的对话就在录音笔里,一时间有点郁闷。 “怎么了?”巴顿很敏感。 沈寻沉默了下,摇摇头:“这回见了很多不大好的事情。” 她不打算跟巴顿提起她的遭遇,以免节外生枝。这里毕竟离边境不远,客栈里的人也杂,说不定下午那两人的同伙还在,也许就在这餐厅。 ——让我的兄弟们记住你的脸,走出这个房间,我和阿北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他们会来找你算账。 那个男人的声音又回响在耳边。 “你呢,你找到你想要的平静生活了吗?”沈寻凝神反问,“我一直记得,你说你16岁生日那天随你父亲在伊拉克,战斧导弹在巴格达夜空如烟花般绽放。” “平静生活……这是一个过程,就像你的名字——寻。”巴顿笑了笑,眼神有点苍茫。 沈寻一怔,然后点点头。 是啊,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止的寻觅。 “为什么会选择在这里开客栈?”她又问。 巴顿没有回答她,眼神却落在她身后。 沈寻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一个五官妩媚、皮肤微黑的女孩子走了过来。她盘着头发,只简单地插了一支玉簪,腰身玲珑,步履轻快,一只手拿着一瓶威士忌,另一只手拎着两只酒杯。 “我太太,玉而。”待她走近了,巴顿接过她手中的杯子,向沈寻介绍。 女孩朝沈寻微微一笑,在巴顿身旁坐了下来,也不说话,安静得像只小猫。 沈寻了然:“原来这是你留下的理由。” “算是,”巴顿替她倒了酒,“苏格兰的singlemalt。” “你这儿真是什么都有。”沈寻喝了一小口,由衷称赞。 “可惜没有德文郡奶油配松饼,”巴顿与她碰杯,“但是我教会玉而做柠檬舒芙蕾,她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玉而扬起嘴角,声音轻柔:“马上就好,希望你喜欢。” 沈寻这才发现她的瞳仁是浅棕色的,眼尾微挑,笑起来时,一双眼睛说不出地勾人。难怪可以收服巴顿这样的浪子。 “忘了问你一件重要的事,”巴顿挑眉,“有男友了吗?” 沈寻摇头。 “喜欢的人呢?”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沈寻再次摇头,托腮调皮一笑,“上次喜欢的人还是你。” 她面朝玉而,指了指巴顿:“我迷恋过他,真的。” 玉而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他是你喜欢的类型吗?” 巴顿耸肩,做了个擦汗的动作。 沈寻笑了:“那时年纪小,看到他拍的那些危险的纪录片,羡慕他的冒险与流浪,所以厚着脸皮跟着他。” “开始确实存心想要为难你,让你萌生退意,但没想到那么沉的摄影器材,你一直一声不吭地扛着,一扛就是一个星期,到后来不只我,整个团队都觉得不能不要你,”巴顿晃了晃酒杯,视线锁住了她的脸,“但是sara,你那时并不是迷恋我,而是迷恋危险。” “其实,你骨子里对危险和未知的渴望,比我更甚。” 沈寻没接话,沉默地看着他。 “我只是因为有一个当战地记者的父亲,自小耳濡目染,习惯了那样的生活,而你不是,你一直是为了逃离。” 笑意在沈寻脸上渐渐散去,她低下头,喝了一口酒。 “我去拿甜品,”玉而站起身来,打破了微僵的气氛,“sara,你要不要茶或者咖啡?” “给她一杯热巧克力。”回答她的是巴顿。 “呵,你还记得我晚上的习惯。”沈寻瞅着他。 “我当然记得,”巴顿笑,“我当初还跟你说过,喜欢甜食的人都缺乏安全感。” 沈寻伸手在桌上轻轻一画。 “先生,你过界了。” “还是不愿意原谅你爸爸?” “巴顿。”低柔的语气里,已经染上危险的气息。 巴顿举起手,表示投降。 热巧克力上了桌,沈寻捧起来小口啜饮,喝的姿势像是个小孩子。 待她抬起头,却撞上巴顿深沉的目光,他湛蓝的眸里,似乎藏着一丝隐忍的情绪。 “sara,还记得当初我们分别时我对你说的话吗?” “记得,”沈寻放下杯子,“你祝我享受爱与自由。” 只是她心里知道,那是很难很难的。对于许多人来说,也许是一辈子也难以实现的愿望。 “其实不如及时行乐,”她挖了一口玉而做的舒芙蕾,笑着眯起眼,“比如这一刻的甜蜜。” 她早已学会不奢求太多。 当晚十一点,六十多公里外的景清市公安局,一间办公室还亮着灯。 一名年轻男警员轻轻扭开门,蹑手蹑脚地走到一个工位后面。 “王小美!”随着他喊声而起的,是一声尖叫。 “张子宁你神经病!”同样身穿警服的女孩拉下耳机,捂着胸口从座位上弹起来,“吓死我了。” “你大晚上的不回宿舍,在这里偷偷忙什么呢?” “江北拿来一支录音笔,让我尽快查下里面的内容。”王小美拿着鼠标,关掉屏幕上一个文件夹,又打开另外一个,“净是些对话录音。” “cksails,这是什么?”张子宁念出文件夹的名字。 “应该是视频文件。”王小美点开。 跃入眼帘的画面让两人当场石化。 屏幕上,一个黑发女子和一个红发女子正在床上赤裸纠缠。 “这也太重口了,”张子宁目瞪口呆,“这是谁的录音笔啊?” “江北说是程队——”小美还没说完,张子宁眼睛瞪得更大:“程队?看他平常一副冷淡的样子,原来偏好这种?这也太劲爆了……或者,我看他那体格和身材——”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王小美的脸通红,“这不是……” 一道清冷低沉的声音忽然扬起:“我偏好哪种?” 听到这个声音,张子宁顿时僵住。他缓缓望向门口,背脊发凉:“程队。” 程立一手插着口袋站在门外,抽了一口烟,盯着他嘴角扬起一丝浅笑,声音轻淡:“给你两秒,滚。” 张子宁苦着一张脸落荒而逃。 王小美已经关了视频,毕恭毕敬地看着他:“程队。” “那些采访录音有什么问题吗?”程立走进屋,看着她问。 “没什么问题,”王小美摇摇头,“说起来,这女的声音还挺好听的,问的问题也挺尖锐。” 见程立没接话,她又指了指刚才打开的文件夹:“还剩几个视频,估计是她把录音笔当u盘用,拷的剧。我会再看下。” “不用了,”程立摁灭烟头,“把录音笔给我吧。” “你要自己再看下吗?”王小美拔下录音笔递给他,顺口冒出一句,等抬头瞅见那双深潭般的黑眸时,她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嗯,看看到底好不好。”他轻声扔下一句,高大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沈寻洗完澡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手机正在桌上振动。她一边擦头发一边接起来:“主编大人,您还没睡啊。” “睡什么睡,明天要出刊啊,你是在外面野得都忘了日子吧,”电话那头,是她的上司郑书春,“怎么样,进展如何?” 沈寻撇撇嘴:“出了点小状况。” “我相信你能搞定。” “可能真搞不定……” “别废话了,交给你一个新任务。”郑书春打断了她,“禁毒办领导今天给我打了电话,希望我们能给他们做一个纪实报道,我想了想,就交给你吧。” “禁毒?”沈寻挑眉,“又要把我发配到哪里?” “就在景清,时间大概一个半月,人员对接方面都安排好了,明天你就去公安局报到,联系人的信息我发你手机上。就这样,我看稿子去了。” “喂——” 沈寻瞪着断线的手机,透过屏幕看到满头湿发、表情震惊的自己。一滴水珠顺着刘海滴在了屏幕上。 一事未了,一事又起。她还要在这个地方再待一个半月。 推开窗,外面是深蓝色的夜空,如钩新月。有风穿过山林,如缱绻的歌声。 远处层峦如起伏的墨影,藏着未知的黑暗。她突然有种隐隐的感觉,就在此地,在这彩云之南,她将有难以预料的遭遇。 消息提示音响起,她打开微信,是郑书春发来的一条信息—— 刘征明,景清市公安局副局,139xxxxxxxx。 摁灭屏幕,沈寻盯着手机,心中一动。 她的手机今天应该也被查过了。 叹了口气,她又想起丢掉的录音笔。考虑到之后可能未必有太多时间处理目前这个艾滋病的选题,她拿起笔摊开记事本,根据当时的记录回忆起来,能想起一些对话就补全一些。 翌日清晨,当她拿着背包下楼吃早餐时,巴顿表情惊讶:“不是说要住两天吗?” “临时接到任务,”沈寻点头,“不过就在本地,有机会我再回来。” “什么选题?毒品?”巴顿瞅着她。 沈寻咬着面包,眨着眼看着他,没有回应。 “嘴还挺严,”巴顿笑了笑,“只是这地方,也就是这些事。” 沈寻做了个鬼脸:“老板,你的客栈就是江湖,有什么消息线索,记得告诉我,让我做个大新闻。” 巴顿看着她,貌似无奈地摇了摇头,仿佛是笑她淘气。 分别时,沈寻忍不住上前和他拥抱。 “我会来看你的。”不知怎的,她有点鼻酸。 巴顿揉了揉她的头发,轻应了一声。 她迈上车时,巴顿叫住了她,快步走到她身边,递给了她一样东西。 她接过来,是一个不锈钢烟盒。 “送你的礼物。”他说。 这时司机已在催促,她匆匆致谢,上了车。 车窗外巴顿的脸缓缓掠过。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那一霎间,她看见那双深蓝的眼眸里,似乎格外沉郁,似有千言万语。 诧异间,她的余光扫到不远处,客栈门口有一道红影。 是玉而。她正望向这边。 转瞬间,玉而和巴顿都被汽车抛在后面,越来越远。 沈寻低头打量手中那个烟盒,上面刻着几个单词—— perseverance,love,enthusiasm,hope。 坚持,爱,热情,希望。 一个半小时后,她站在了景清市公安局门口。已经接到指示的门卫看了下她的证件,就给她指了去刘局办公室的路。 绕过一个花坛,她沿着围墙下的路往前走,左前方是一片开阔的场地。棕榈树下,有一小群人在聊天,多数穿着制服,也有两人穿着便装。 出于职业敏感,她远远地就开始打量这些人。其中有一个人的背影,她越看越眼熟。 那人穿着白色衬衫和灰色长裤,身材高大。走得近了,待他说话间微微侧过脸时,沈寻顿时瞪大了双眼。 竟然是他——那个拿走了她录音笔的“三哥”。 脑子里轰的一下,她快步冲上去,咬牙切齿:“是你!” 程立看着她,先是微怔,随后目光便掠过她,继续和旁人说话。 他这态度顿时惹毛了沈寻。 她上前就想揪他的衣领,却被他迅速钳住了手腕。 “你把我录音笔弄哪儿去了?”她愤然抗议,同时努力挣扎,“你放开我!” 他松手,她这次却趁机抓住了他的衣领。 “松开。”黑眸平静地瞅着她,他淡声命令。 “我不。”她毫不退让。 一时间,其他人都一头雾水,却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 程立捉住她的手,一点点拉下来。 懒得让人看戏,他转身就走。 唰。 他本来束在长裤里的衬衫被拉了出来,而衬衫的一角正握在沈寻手里。 腹肌。 拉起的那片衬衫下面,小麦色的、斧刻一般块垒分明的腹肌映入眼帘。 沈寻眼睛都直了。希腊雕像的健美也不过如此。 周围响起隐隐的笑声。 “你看够了没有?”程立冷冷出声。 她悻悻地松手。 程立抿着唇,盯着她,把剩余的衣摆也抽了出来,又慢慢地挽起袖子,姿态从容。 沈寻也盯着眼前这男人。 转眼间,他从刚才相对正式的装束换成了休闲的风格,宽肩长腿,眉目俊朗,整个人显得更加清爽磊落。她脑子里又忍不住浮现他的腹肌。 说实话,她竟然有想摸的冲动,无比想。 “挺好看的。”她由衷地说。 人群里有人扑哧一声笑出来。 程立扫了一眼人群,大家的笑声戛然而止。他没再继续交谈,转身朝办公楼的方向走去。 沈寻跟了上去。 他步子大,不一会儿就和她拉开了距离。沈寻小跑了几步。 他停下来,回头看向她:“你跟着我做什么?” “同路。”沈寻瞅着他,水眸清亮,“还有,录音笔。” 他眉心一蹙,神情似乎有点不耐烦。 “丢了。”他一字一句,语气平静。说完,不再理会她,径自上了办公楼台阶。 “你开玩笑的吧!”沈寻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他,拉住他的衬衫。 “松开。”他再次重复。 沈寻摇头,态度坚决。 “女孩子动不动就扯男人的衣服,不好。”他缓缓出声。 “那你还摸过我,这账怎么算?”沈寻不示弱。 “那你想怎么样?”他俯身,欺近了她,“我让你摸回去?” 离得很近,沈寻看到那双如墨的黑眸里映着她的身影。她甚至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烟味,混着些木质香。他领口下方松了一颗扣子,露出一小片麦色的肌肤,双手插着口袋,臂肌线条完美。 她感觉自己的脸一点点烫起来。 “你是在色诱我吗?”她清了清嗓子,问。 那张冷峻的脸庞上闪过一丝错愕,随即又换上了淡漠的表情。 “你?”他拉下她不依不饶的爪子,“我不屑。” 沈寻瞪着他的背影。 看起来,他好像是警察,不是什么坏人。 这个念头让她心头一松。 “您是沈寻老师吗?”刚上了二楼,走廊里传来一个迟疑的声音,一位穿着警服的中年男子迎向他们。 沈寻点点头,但没等她开口,走在她前面的男人先出声了:“老师?老刘,这么一个丫头片子你叫她老师,跌份儿了吧。” “你知道什么!”中年男子瞪了他一眼,朝沈寻伸出手:“刘征明,刚才你来的路上我们通过电话。” 沈寻同他握手:“刘局好,叫我小沈就行。” “你们都来我这里吧。”刘征明领着他们进了自己办公室,亲自沏茶。 “程立,跟你介绍一下,这是北京来的记者沈寻,你别看她年纪小,做过不少大新闻。这次她来这里,要做禁毒主题的特别报道,上面也要求我们配合协作。接下来一个半月的时间,她会一直跟着你们行动。”刘征明把茶杯递给他俩,同时两头介绍:“小沈,这是我们局禁毒大队队长程立。他老家也是北京的。” 沈寻有点意外。也难怪,他一口京腔。 “她?”程立瞅了一眼身高还不到自己胸口的小丫头,沉着脸一口回绝,“我不做保姆。” 刘征明脸也黑了。人家还在跟前,他就这么不留情面。 “你给我站住!”眼瞧着程立放下茶杯起身就要走,他暴喝一声。 程立先是站住,又慢慢走到窗边点了烟,低头吸了一口才闲闲地答:“没打算走。” 完了又扫了一眼静坐在那里的沈寻:“真没得选?” “没得选。”刘征明答得干脆。 沈寻站起身,一脸热忱地望着程立:“辛苦了程队,我会尽量照顾好自己,不给你们添麻烦。” 末了,她还欠了欠身。 “看看人家小姑娘多有礼貌。”刘征明感慨。 程立捏了捏眉心,吐出一口烟,瞥了她一眼。 “我还没想好。” “这事由不得你想,”刘征明用力把茶杯往桌上一放,“这是命令!” “那她要是死在这儿怎么办?”程立扬起嘴角,语气冷冷的,“刀枪无眼,我没那么多闲工夫保护她。” “我不怕死,”沈寻与他对视,“我也不需要你保护。” 程立看着她。 她的声音轻轻淡淡的,可那张白玉般的容颜上,却透着一股从容和镇静。 那不是装出来的。他分辨得出来。 “那最好。”他说。 走出刘局办公室,一个身穿警服的小姑娘迎了上来:“程队,我收到你微信了,你找我有事?” “带她去宿舍楼。”程立朝沈寻抬了抬下巴。 “是来新队员了?”王小美眼睛一亮,“领导你终于舍得给我们添人手了?” “嗯,不雅视频那个。”他轻应。 “……”小美失言,只是瞪大眼看着沈寻。 沈寻更是一脸蒙。他在说什么? 程立丢下了她俩,径自回了自己办公室。 王小美领沈寻到了宿舍楼,局里给她安排了一个带卫生间的小单间。房间虽然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洁,窗台上放着一盆绿萝,青翠欲滴。 “你住哪儿?”沈寻问。 “从你房间出去往左转第五间,310,我和另外一个同事一起住,”王小美答,抬手看了看表,“你先收拾下,过半小时我来叫你吃午饭。” 谢过她,沈寻打开背包开始安置自己的东西。洗漱用品都摆好后,她听到手机提示音,屏幕上跳出一条信息:寻寻,何时回来? 发件人是许泽宁。 还要一个半月——她在输入框里打了这行字,想了一下又马上都删除,放下了手机。 等东西收拾完,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破洞牛仔裤和刺绣外套,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卫衣,一条黑色紧身运动裤换上,对着镜子扎了个清爽的马尾。 王小美再来找她时,看到她这身打扮眼睛一亮:“沈老师你好帅气。” “你多大?”沈寻笑着问她。 “24。” “我才比你大两岁,你就叫我姐吧,叫老师听着实在别扭。” “好,寻姐。”王小美爽快地点点头。 在去食堂的路上,沈寻想起一件事:“你们程队说‘不雅视频那个’是什么意思?” 王小美表情尴尬:“寻姐,你是不是有个黑色录音笔……索尼的,上面是屏幕,下面有圆盘状的控制键?” “是啊,”沈寻一怔,“在你手里?” “没有,已经还给程队了,我只是查过里面的东西……根据他的命令,”王小美小脸微红,连忙解释,“你上面好像拷了剧,有些场景尺度比较大。” “哦,这样啊,”沈寻想起来了,“之前存的,忘记删了。” “怎么样,好看吗?”她嘴角扬起一抹笑容,“看来,你们程队印象很深啊。” 她们进食堂时,已经有不少人在用餐,瞅见了新面孔,又是位美女,一时间大家都不由瞩目。 沈寻没觉得什么,王小美倒是被围观得有点窘迫了,拉着她快步走到取餐的地方。 “今天有红烧排骨、木耳炒鸡蛋,还有菌菇汤,你要是不想吃米饭,那边还有馒头。”她热心地给沈寻介绍。 离他们十几步开外的地方,张子宁凑向坐在对面的程立:“程队,小美旁边有位大美女!你知道她是谁吗?这姿色和身材我们这里百年难遇啊。” 程立抬头望向他指的方向,眸中一动,却又迅速恢复平静的目光。 不远处的女人,宽松卫衣,紧身长裤,臀翘腿长,侧脸精致。 一旁的江北也跟着看过去,表情愣住,立即看向程立:“这女的好像叶……” “吃饭。”不冷不淡的声音,打断了他正欲出口的话语。 哪里像?怎么会像?只不过是恰好都穿了白衣服、扎着马尾而已。 张子宁看着对面闷头吃饭的两人,也只好纳闷地搛菜。 “你好,可以坐你旁边吗?”一口汤刚喝进嘴里,一道柔和的女声在头顶响起,他一抬脸,嘴里的汤差点喷出,连忙捂着嘴吞下去,才没出洋相。 “可以,当然可以!”他看着沈寻,激动得把餐盘往自己这边挪了挪。 “谢谢。”沈寻微笑,坐下来看向对面的两人,“程队,还有这位同志,又见面了,不介意一起吃饭吧?” 江北见着她,表情也有些惊讶:“是你?你就是程队说的那个接下来要跟着我们的记者?” 他又迟疑地看了一眼程立,老大也是的,都没跟他说来这儿的记者就是他们在客栈里遇到的女人。 沈寻点点头。 “程队,你们那天在客栈里抓的是毒贩?”她一边吃,一边问。 “你现在是在采访,还是聊天?”程立抬眼问她。 “都算吧,你看情况答,我写的所有内容也会给你们审核,”沈寻迎着他的视线,继续问,“他被关起来了吗?” 他沉默了一下:“没有。” “放走了?” “放走了,”他语气淡淡的,“我已经得到了想要的消息。” “我明白了,”沈寻分析,“如果你不放走他,那么,他的同伙可能会改变原有的计划,而你不想打草惊蛇。” 程立拿着叉子的手停了一下,黑眸凝视她的笑颜。 他有点意外。她比他想象中敏锐。 “如果他说的是假的呢?”她又问。 “不排除这个可能,”他缓缓道,“所以我们还会进行多方面的深入调查来确定。” “一般来说,被抓住的人,也不大敢回去透露他被抓过,因为组织不会再信任他,为避免麻烦,甚至会直接把他做掉。毒贩团伙都很谨慎,如果组织里有一个人失去联系两天,组织就会认为他出事了,不会再要他。”江北在一旁补充。 沈寻放下筷子,拿出手机迅速记录下刚才的对话。 “我吃完了,慢用。”程立站起身,将录音笔放在桌上,“还给你。” 未等沈寻开口,他已经端起餐盘,往门口走去。 第二章 墨菲斯 沈寻瞅着那个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食堂门口,低下头继续吃饭。 王小美拿起了手机:“寻姐,程队让我把你拉进我们群里。” 沈寻进群,看见群名,叫“坚守”。 她浏览着群成员的头像,看见了张子宁和小美的自拍,还有天空和花草,最后视线落在一方小小的图片上。 她点进去,放大,是程立,没错。他侧身站着,低着头在点烟,大概是为了挡风,他双手拢着,遮去了半边脸,远处是青山起伏。照片里的他看起来要比现在年轻一些,大概是很久前拍的,还是抓拍照。 会是谁,抓拍了他这细微的瞬间?这一瞬的他,冷静、迷人。 他的微信名叫morpheus,墨菲斯,希腊神话中的梦神,睡眠之神修普诺斯之子,也是吗啡morphine名字的由来。 这人,挺闷骚的。 沈寻扬起嘴角,加了他微信,并没有改他的名字备注。 “沈老师,你真的要在这里待一个半月?”程立走了,张子宁立刻活跃起来。 “是啊,至少,”沈寻转头笑眯眯地看着他,“你和王小美差不多大吧,叫我姐。” “其实你看着比我小……”张子宁勉强地点点头,“和我们一起出任务你不害怕?” “为什么要害怕?” “干这行非常危险。” “比这危险的事情我也经历过。” “什么事情?”张子宁好奇。 “2011年某国骚乱的时候,我做实习记者,有人在我面前被打爆了头,”沈寻看着他,“你知道人的脑袋裂开是什么样的吗?” 张子宁拿着筷子,搛菜的动作僵住了,咀嚼的动作也停住了。 “还有人自焚,一边号叫一边跳,冲着你就扑过来,那种皮肉烤焦的味道……” “打住,”张子宁苦着一张脸,“姐,别说了,我都吃不下了。” 沈寻淡定地把剩下的几口饭吃完,曾经亲眼目睹那些如地狱般的场景后,她也食不下咽,但人的承受力,其实远超过自己的想象。 王小美咯咯地笑:“瞧你那点出息。” “我一警察,几时怕过血腥场面?我只是不喜欢在吃饭时聊这些!”张子宁郁闷地辩解。 走出餐厅,沈寻从口袋里掏出烟,转头看向张子宁:“有火吗?” “我不抽烟,”张子宁摇头,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几个人,“他们有。” 沈寻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程立面前:“程队,借个火。” 程立沉默地看了她一眼,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递给她。 沈寻姿势娴熟地点燃,把打火机还给他,笑着说了声谢谢。 他仍是没说话,一副吝于交流的样子。 王小美走了过来,表情还是有些意外:“寻姐,你也爱抽烟啊。” “嗯,也谈不上多爱,习惯。”沈寻点点头。 “你抽什么牌子的?好抽吗?” “没有味道,很淡。”沈寻把烟盒递给她。 王小美瞅了一眼烟盒上的单词——vogue。 “那你为什么抽?”她又问。 “这个牌子的包装好看。还有,我写稿的时候习惯抽烟,摆出一种装x的姿势,写稿会特别顺利。这叫仪式感,跟古代人焚香沐浴是一个道理。” “…………” 沈寻看着眼前的女孩,嘴角扬起轻淡的笑意。到底是年轻啊,说什么都信。 “那寻姐,你碰过毒品吗?”王小美又问。 “没有,我非常不喜欢那股味道。而且,曾经我有一个德国同学抽嗨了之后出了车祸。” “对你触动很深对吗?” “嗯,因为我怕出车祸会毁容。毕竟,我长得这么好看对吧。” “…………” “程队,你碰过毒品吗?”沈寻转头,微笑着问一旁的男人。 “碰过。”迎着她的黑眸深不见底。 “哦?什么?大麻这种初级的应该不在话下吧?” “你知道大麻会对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吗?”程立盯着她,语气冰冷,“就是一个嗨字?即使是大麻,也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和麻痹作用,会让人产生幻觉,不能自控。如果你那位同学撞死了无辜的路人呢?你还会在这儿拿这事说笑吗?” “沈寻,”紧紧凝视她的黑眸染上一股戾气,他直呼她的名字,“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头,你拿的又是什么令牌,如果你想做的,只是到这儿晃上一圈,嬉皮笑脸地给你美女记者的包装上再加一道光环,恕不奉陪。” 沈寻脸上的笑容僵住。 “寻姐,你没事吧?”傍晚的时候,王小美来敲她的门,小心翼翼地打量她的脸色,“中午的时候,我特别担心你会和程队吵起来。” “没事。”沈寻轻扯嘴角,“确实是我言语轻率了。” “你找我有事?”她反问。 “嗯,晚上要出任务,你去吗?” “去啊,为什么不?这也是我的工作呀,省得你们程队说我就是来镀金的。”她自嘲。 “其实,程队那样,也是因为……”小美欲言又止。 沈寻微微挑眉,看着她为难的样子,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那样一个男人,有些故事也不奇怪。 晚上集合的时候,沈寻才发现大家都换了身打扮。张子宁走的是嘻哈风,小美变成了杀马特,江北和另外两个警员则是黑衣黑裤,一脸生人勿近的霸道感。至于程立,他戴了副黑框眼镜,浅灰色的t恤配条牛仔裤,看起来多了一分斯文。 “去家新开的酒吧踩点。”小美解释。 她点点头。 下一秒,一行人听到唰的一声,只见沈寻拉开了卫衣拉链,露出里面黑色的运动背心,胸口肌肤雪白,紧身运动裤和背心之间,裸露着一小截平坦紧致的腰腹,样子帅气又妩媚。 “好了,我也配合到位了,走吧。”她语气平静,目光落在程立脸上。 他只跟她对视了一秒,就面无表情地移开了视线。 他们的目的地是城南一家新酒吧,名字没什么特别的,叫“翡翠”。 进去之后,大家就很有默契地散开了,程立回头瞅了她一下:“你跟着我。” 沈寻料想他还是怕她这个从北京过来的“娇客”出事,所以要亲自看着她,于是乖乖地跟在他后头。 穿过舞池里的人群,再走了一个过道,程立停下了。沈寻抬头看了下门上的标识,有点诧异——男士洗手间? 正在她发愣的时候,他推门进去,数秒后就出来,手上拎了一块“清洁中,请稍后使用”的黄牌子放到门口,一把拉起她就进了男厕。 动作一气呵成。 “没人。”他迎上她惊疑的眼神。 沈寻环视四周,确实,小便池处是空的,马桶间的门也都是无人状态。她不得不佩服,就在数秒间他可以观察得那么清楚,而且动作那么快。 “这里有要查的?”她轻声问。 “或许。”他答,但眸光突然一动,下一秒,他已经拉着她躲进了工具间,从里面上了锁。 沈寻用目光询问他,他长指抵在唇上,示意她噤声。 洗手间的门被人推开。 沈寻一怔,明明放了指示牌,怎么还会有人进来? 脚步在工具间门前停住,接着,门被人用力推了两下。 沈寻不由得屏住呼吸。难道是清洁员?不,如果是,对方应该有钥匙。 脚步又走到了隔壁,再往前两步,接着是推门声,锁门声。 哗啦水声响起,是那人抽了马桶,但他并未马上离开。 沈寻等得紧张又焦躁,抬眼触见一片浅灰色,是程立宽阔的胸膛,微微起伏,节奏平稳。工具间狭小,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可以轻易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她又闻到了他身上轻淡的烟味,还有好闻的木质香。刹那间,她突然想起那片小麦色的、斧刻般块垒分明的腹肌。 真是疯了。这个节骨眼上,她居然心猿意马。 程立低头,看到埋首在他胸口的女人的耳朵慢慢红了,从嫩白,到粉红,再到艳红。他有些迟疑地再低头,想看清她的表情,却清楚地瞥见她胸前那诱人的沟壑。 黑眸一动,他侧首转移视线,她却在这时抬头,嘴唇擦上了他的。 两人俱是一震。 沈寻呆住了,忍不住看向他,却看见他表情平静,眼神仍同方才一样,清明警惕。 洗手间的门再度被关上。 程立又等了一会儿,才打开工具间,拉着她一起出来。 他走到刚才那人停留的隔间,拿起水箱盖,伸手到水箱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一个东西,递给了沈寻。 “拆开。”他说。 东西不大,刚满她一个巴掌,外面裹着几层塑料纸,大概是为了防水。沈寻迅速撕开,藏在最里面的是一个带封口的小塑料袋,里面是白色的粉状物。 程立已经洗了手在打电话:“看到刚才进洗手间的人了吗?” 他收了线拉上她就走,外面已经起了骚乱。 “三哥,这儿!”刚出走廊,沈寻就听到了江北的声音。 “待着别动。”程立扔下一句便迅速钻进了人群里。 沈寻把那袋东西装到口袋里,贴墙站着,却见一个身影从眼前闪了过去。 “站住!”一声呼喝在耳边响起,却是王小美。 沈寻怔了一下,立刻追了过去。 她冲出了门,很快就赶上了王小美,只见前面一个小个子男人在奋足狂奔,她们也步步紧跟。三人进了一个黑漆漆的小巷,沈寻心里一松,是个死胡同。 但下一秒她的心又悬了起来,那男人从废料堆里抽出了一截钢筋。 王小美声音打着战,却把她往身后推了推:“寻姐,你躲我后面。” 那男人见是两个女人追她,也是放松了许多,狞笑着就冲了过来。刹那间,沈寻推开了王小美,抬左臂挡住了钢筋,右拳冲男人脸上就是一下重击。 男人痛得捂着鼻子,目光却越发凶狠,挥起钢筋又冲了上来,就在钢筋即将落在沈寻肩头的那一霎,却被一只大掌握住。沈寻惊讶地抬头,看到程立冷着脸,一脚踹向那人的胸口,那人当时就摔倒在地,挣扎了几下,竟是爬起来都困难,好不容易扶着墙站起来,一副手铐就上了腕。 “谢谢程队。”王小美按住胸口,呼吸不稳。 “谢谢。”沈寻也跟着开口。 “不是让你待着别动吗?”他神情不悦地看着她,冷厉的视线又转向王小美,“还有你,都说过你今天的任务就是调查,没让你出来追人,不自量力。” 沈寻和王小美对视了一眼,耷拉着脑袋跟在程立和那名嫌疑犯的身后往酒吧走。 到了酒吧门口,张子宁和江北他们也抓了几个人,在门口等着。 程立瞅了一眼路边停着的车,淡声吩咐:“你们先带人回去。” 他点了一支烟,视线落在沈寻身上:“你留下。” 沈寻点点头,虽然纳闷,但今天已经连挨了他两顿训,便识趣地等在一旁。 他一边抽着烟,一边掏出手机按了几下放到耳边。 “际恒,我看到了你的车,”沈寻听到他低沉的笑声,“好啊,这会儿有空,我上去玩几把。” 沈寻循着他的视线望过去,看到一辆银灰色的超跑。 挂掉电话,他看着她微微侧首,示意她跟着他进酒吧。 酒吧的二楼,仿佛另一片清静的天地,走廊里完全没有人。 他走到一个房间门口,敲了两下,便推门而进。 是个很大的包厢,装修豪华。里面有七八个人围着牌桌,有男有女,其中正对门坐着的一个男人看到他们进去,放下手里的牌站起身,迎了上来。 那人穿着白衬衫米色休闲裤,无框眼镜,皮肤较白,看上去清俊温文。 他一站起来,其他坐着的人也跟着站了起来。 “际恒,打扰了,没想到你在这儿。”程立朝那人微笑,语气熟稔。 “难得遇上你,坐下一起玩吧,”那人揽住程立的肩,把他按到椅子上,“要逮到你可真不容易。” “你坐这儿。”程立抬头看向沈寻,指了指他身旁的空位。 那个男人跟着看向沈寻,目光里带了丝探询,却礼貌地伸出手:“江际恒,幸会。” “沈寻。”她同他握手,也是客气一笑,在程立身旁坐下。 新一轮牌局开始,旁边的人也继续观战。 程立左边一个穿着深v黑裙的女人凑过来点烟,他低头凑了过去,朝那女人眯着眼一笑,样子有些邪气。 沈寻沉默地看着他线条冷硬的侧脸。 他叼着烟,打牌的姿势娴熟老到,和其他人笑谈时,不时冒出几句脏话。 她突然觉得,这人不像个警察,更像是混黑社会的。 她想起初遇的那天,他蛰伏在黑暗里,盯着她,像嗜血的兽,语气危险又邪恶。 思绪神游间,她撞上了他的视线。是他在别人洗牌的瞬间,转头看她。他扬着嘴角,朝她一笑:“怎么,陪我陪得无聊了?” 那双深沉的黑眸,此刻带着一丝宠溺和温暖,她几乎怀疑是自己眼花。但不得不承认,他是在看着她笑,而他笑起来的样子,那么好看。 “有你在我怎么会无聊?”她反问,盈盈一笑。 “嗯。”他应着,低沉的嗓音里藏着一丝浅浅的愉悦,似乎她的话让他很是受用。 “沈寻,听你口音是北方人?”江际恒笑着问。 “嗯,北京的,我来‘视察’下他的工作。”她的语气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反而添了几分亲昵。 “你坐我旁边我有压力,”程立接过话茬,侧首看向她,“看,我输了。” “你带够钱了吗,就上赌桌?”沈寻挑眉问道。 程立摇头一笑:“没带,你带了?” 沈寻也摇头。 “就是玩玩儿,不用——”江际恒刚开口,程立就抬起手,打断了他。 “赔这个,怎么样?”他把一小袋东西丢在了桌上。 江际恒脸色变了,其他人也是。 沈寻按了下口袋,是空的——他什么时候拿走了这袋东西,她竟然不知道。 “三哥,你什么意思?”江际恒缓缓出声。 “我是做什么的,你不知道?”程立抬眼,语气平静,眸光却似寒剑,“这酒吧你也有份儿?” “算是,”江际恒指了指身旁一位穿黑色t恤的平头男人,“开酒吧的钱是我拿的,但阿震是这儿的老板。他爸爸以前给我爸开车,我们从小就认识。之前他被人坑了,出了点事进去了四年,半年前刚出来,好不容易有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他不会犯浑。” “是,三哥,请您相信我,”阿震恭恭敬敬地朝程立点头哈腰,“这几年我在里面受够罪了,现在就想做点本分事情,这种东西,我有一万个胆子也不敢沾。” “那刚才你下面的人说老板不在?”程立瞅着他,淡淡出声。 “我不知道您亲自来了……”阿震尴尬地挠了挠头,“您放心,我一定会彻查我的场子。” 程立盯着他,没有说话,长指捏起那个小袋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在桌上敲着,像是在掂量着他说的话的真假,又像在琢磨别的什么事情。 整个房间里,安静得只剩下轻轻的敲击声,气氛沉闷得令人窒息,程立脸上却是风轻云淡。大约半分钟后,他嘴角轻轻扬起:“好啊,我相信你。” 阿震连声致谢。 “累不累?”程立转头看向沈寻,唇际笑意更深,“咱们回去吧?” 沈寻微笑点头。 “际恒,今晚叨扰了,你们继续玩,我们就不陪你们了,”他站起身,“下次一起吃饭。” “好,下回别这么吓唬我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兄弟了,”江际恒起身笑道,“我送送你。” “不用。”程立摆摆手,顺势握住了沈寻的手,牵着她拉开了门。 手背覆上的温暖让沈寻心里怦地一跳,她像个木偶似的,一路被他牵着,下了楼,走出酒吧。直到走到车前,他才放开她的手。 车开出了几百米远,沈寻看着他的侧脸:“程队,我配合得可好?” 他目光直视前方,语气淡淡的:“还不错。” “那就好。”她点点头,没再说话,望向窗外深沉的夜色。 “不好奇我让你扮演的角色?”不知过了多久,他问,声音低沉。 “这场戏是你主导的,我只需要按你的剧本去演,反正不是主角,其他什么角色又有什么要紧?反正你一定有你的理由。”沈寻淡笑。 “也是,你本来就是来看戏的。”他看了她一眼,目光沉静。 “我把你放在大门口,你自己走进去行吗?”车快到公安局时,他问。 “你不回去?”沈寻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住外面。”他答。 “哦,家里有人等吧。”她微微一笑。 他瞅了她一眼,没说话。 “晚安。”她正要开门,却被他叫住,“等下。” 她回首困惑地看向他。 “手臂让我看下。”他淡声道。 “看什么?” “不要糊弄我。”他黑眸一暗。 沈寻推门就要离开,他却捉住了她的手腕,迅速将她的袖子往上一撸。 她脸色一变。 程立也是面色微沉。他视线所及之处,雪白的藕臂上一道青紫的瘀痕分外明显,看颜色,对方下手很重,她一个女孩子一直忍着一声不吭,真是不容易。 “没骨折?”他摁了摁伤处,看到她吃痛,蹙起了眉头。 “没有,”她摇头,“刚才就确认过了。” 他缓缓松开手掌,却又瞬间凝眸。 她的手腕上,有一圈文身。 他明白她刚才表情不自在的原因了。 “你自杀过?”他问,凝视那一圈莲花图样,语气直截了当。 沈寻的心脏骤然一缩。 她知道,她逃不过他的眼睛。这个男人,根本容不得他对面的人有一点逃避和隐瞒。 “嗯。”她痛快承认。 “那天我说过,我不怕死,也不需要你保护。你说,一个自杀过的人,怎么会怕死?”她看着他,声音清冷,“程队,我不是你想象中那种不知疾苦、虚荣娇弱的女孩子。我只是习惯了对生活抱以更乐观随性的态度,那会让我觉得好过一些。” 在他沉默的凝视里,她下了车,快步往大门走去。 车灯刺破沉沉夜色,一路向西,直到市区边上一家洗浴中心才停了下来。 程立推门进去,前台服务员见了他,恭恭敬敬地叫了声“三哥”,把衣柜钥匙递给了他。 白雾缭绕的浴池里,只有一个人在。程立下了水,靠在一角闭目养神。 “带烟了吗?”半晌,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 程立睁开眼,伸手从水池边小茶几上拿了烟盒,塞上打火机,向对面扔了过去。 烟盒稳稳地落入那人的掌中。 “说吧,找我什么事。”那人抽了一口烟,缓缓道。 “城南翡翠酒吧的老板邱震,你听说过吗?”程立问。 “没印象,他身边还有什么人?” “两个男性。一个跟我身高差不多,左手腕有一圈龙纹刺青,听口音是本地人;另一个一米七的样子,右眼下面有一道疤,没有听到他说话。” “脸上有疤的那个人,是不是下巴中间有颗小痣,右手背也有一道疤?” 程立凝神想了想,利落回答:“是。” “疤温,”那人蓦地坐直了身子,“他是缅甸那边的,听说是他名字里有温字,身上又有很多疤痕,所以道上的人都叫他疤温。这个人,已经三年没有出现了。” “三、年。”程立轻声重复,一字一句。 “三哥,你真的要继续追下去吗?叶雪如果泉下有知,也见不得你这么辛苦。” “祖安,我以为你是最不会问我这句话的人,”升腾的水雾掩住了程立的表情,只有冰冷的声音在室内回响,“就算抵上我的命,我也要给她一个交代。” “那么,你自己的人生呢?”祖安叹息,“三哥,你应该忘掉从前的一切,回北京去,娶妻生子,过安稳的生活。” “这些我早就无所谓了,家里传宗接代也有我哥,”程立的声音淡淡的,“倒是你,我希望你好好的,能早点回到我们身边。” “你放心,我会小心,”祖安站起身披上了浴袍,“对了,你上次让我打听江际恒的情况,我在那边没发现他有什么关联,至少目前看起来他是干净的。” 程立点了点头,没再说话,挥手和他告别。 偌大的浴室,只剩他一个人。 他再度闭上眼,仰头靠在水池边。 ——这场戏是你主导的,我只需要按你的剧本去演,反正你一定有你的理由。 忽然间,一张微笑的娇颜浮现在他的脑海,就在今晚,那女孩看着他,一脸信任。 她凭什么这么相信他? 扬起嘴角,他自嘲一笑。 他曾经自以为是地导演了一场行动,却因此痛失所爱。而他爱的那个人,也曾经那么信任他。 这样的错与罪,也许要他用尽余生来偿还。 第二天,沈寻在食堂吃早餐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她盯着屏幕看了将近十秒,才接起来。 “寻寻,为什么不回复我信息?”电话那头,传来许泽宁的叹息。 “一忙就忘了。”她答。 “可是还在生我的气?”他问。 “没有。”她说的是实话。 “那天吻你,是我一时冲动,对不——” “既然是一时冲动,那也没什么再谈的意义,”她迅速打断他,“我有事,先不说了。” 挂了电话,她无意识地拿着勺子,搅动面前的一碗粥。 在他人眼里,许泽宁一表人才,温文尔雅,家世显赫,实乃良人佳选。但对她而言,被一个她一直视为兄长的人强吻,这感觉有点糟。 “寻姐,这碗粥跟你有仇吗?”头顶传来一道迟疑的声音。 沈寻抬起头,是张子宁,举着一根油条在她对面坐下。 “昨晚连夜审讯了?”沈寻瞧着他有点凌乱的发型。 “嗯,”张子宁点点头,“不过没什么结果,程队说,他们只是送货的。底层的送货人冒着生命危险,实际只为了一点钱。” “他也跟你们一起熬夜了?”沈寻有些意外,程立不是送完她就走了? “是啊,他回回都亲自盯着,到五点多才去睡了会儿,”张子宁喝了口豆浆,抬手朝门口的方向指了指,“你看,这不现在又起来了。” 沈寻回头,看到程立向他们走来,他换了件深蓝色的衬衫,冷峻的脸庞上看不出什么疲惫的痕迹。 “我给您去拿。”张子宁立马“狗腿”般地站起来,跑向取餐窗口。 程立在对面坐了下来,沈寻这才看见他眼里有淡淡的血丝。 “听子宁说,你也就睡了一小会儿。”她开口。 “媒体不是也常熬夜吗?”他瞅着她,语气轻淡。 “嗯,所以没有咖啡简直不行,”沈寻接腔,“你知道景清市里有什么好喝的咖啡吗?” “没有。”他利落回答,但又出声,“我宿舍有。” 沈寻瞪大眼:“你是在邀请我去你宿舍喝咖啡吗?是什么?雀巢速溶?” 程立轻扯嘴角,却没再搭理她,径自接过张子宁端来的餐盘,开始吃他的早饭。 等他吃完,沈寻也刚解决完自己那碗粥。他站起身,走了几步后又转身回来,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 “什么?”沈寻抬头,困惑地看着他。 “走,去喝雀巢、速溶。”他说。 沈寻满头黑线地跟上他。 沈寻进了程立的宿舍,房间格局和她的一样,不大,但是因为东西少,显得清爽。她扫视一圈,目光凝结在靠墙的桌上,又侧首不无惊讶地看向身旁的男人。 “你居然弄了一marzo。” 他这不是宿舍,真的是咖啡馆。 “我哥送的,”他拿起一个干净的杯子,“我一个人也喝不完,同事们也经常会来用,早上他们已经喝过一拨了。” “你哥是土豪?”沈寻点点头,看着深褐色的液体淌下。 “家里有点生意。”他淡淡答。 “那你为什么会做警察?为什么千里迢迢地来到这里?”她追问。 他瞅了她一眼:“我愿意。” 她一愣。 “你要写到报道里吗?”他把咖啡杯递给她,缓缓出声,“那你想改成我为了除暴安良也可以。” 沈寻低头捧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什么人。 “豆子是云南本地产的。”他补充。 “口感很赞。”她由衷感叹,又想到了新问题,“为什么他们叫你三哥?” “我在家里排行第三,”他一边给自己做咖啡一边回答,“上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他们是龙凤胎。” 沈寻挑眉,原来如此。 程立靠在桌旁,仰头喝咖啡,喉结一动。沈寻的视线顺着他的脖子往下,落在颈间松开的那颗扣子和其间小麦色的肌肤上。 她托腮,有些失神,果然男色惑人。 程立放下杯子,对上她的目光,不由微微蹙眉。这姑娘的眼神太过直白。 “看什么?”他忍不住问。 “看你好看。”她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像两弯月牙,带着点孩子气,又带着点媚。她双手捧住杯子,低头喝咖啡,目光却透过细碎的刘海,悄悄地望着他。 程立转过头,避开她的视线,嘴角缓缓绷紧。清晨的阳光自窗外照进来,落在他线条完美的侧颜上,沈寻的心微微一沉。她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神色里忽起的冷意。 整个房间突然陷入了沉默而尴尬的气氛,外面传来的操练声显得格外响亮。 她不知自己又哪里得罪了这个男人。 放下杯子,沈寻站起身,感觉到心底浮起一丝恼怒。 “喝完了,我要走了。”她开口,走上前凝视他。 “嗯。”他轻应一声,语气冷淡,甚至都没有看她一眼。 “谢谢。”她继续,目光仍然固执地锁住那张俊颜。 他终于抬头看向她,眼神里却透着不耐和疏离。 她眯起眼,一字一句:“程队,我又哪里令你不满意了?” “没有。”他答得干脆。 沈寻未再看他,抬脚就走,到了门口,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过身:“程立,我不认为我对你外表的正面评价有什么不妥,我也并非在刻意讨好你。本质上,我说你好看,和我说外面那条警犬叫声好洪亮是一样的。” “谁好看?什么警犬?”她的话音刚落,张子宁的声音插了进来。他拿着个玻璃随身杯,走到沈寻面前。 “我说操场上那条警犬很好看。”沈寻看着他一笑。 “哪条?好几条呢,你说的是果果还是辣椒?”张子宁起了兴致。 “不是,是程子。”她瞥了那男人一眼,嘴角的笑意更深。 “橙子?”张子宁困惑地挑眉,“新来的狗吗?我怎么不知道?程队,你知道吗?” “不知道,你去问问看好了。”程立语气平静,目光却落在沈寻脸上。 沈寻迎着他的视线,不闪不避,眼角眉梢俱是挑衅之色,那一双灵动的眼眸里,有着不甘、骄傲、恼怒……期待。 ——你真好看。 ——程立,你答应我,从今以后,你的眼里只有我哦。因为,我的眼里也只有你。 另一双笑起来如月牙般的美眸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随之而起的,是心口突然绽开的疼痛。 沈寻呆住。 她看到那双锋利的黑眸里,忽然浮起浓浓的忧伤——为什么他要用这种心碎般的眼神看着她?那样的目光,几乎挟着铺天盖地的悲伤气息席卷而来,让她有种动弹不得的错觉。 是错觉吧——她往前轻轻挪了一步。刹那间,仿佛某种结界被打破,他垂眸,望向窗外,脸上仍是淡漠的表情。 沈寻愣在原地。只不过是短短数秒间,她觉得自己像被下了咒又解开,她不明白,为什么就在他收回视线低头的瞬间,她的心脏会有骤然收缩的失落感。 “寻姐你消息比我们都灵通啊,果然是做媒体的,”张子宁一边走向咖啡机,一边转头朝她搭话,“你这就走了,不再聊会儿吗?” “聊什么?”她靠着门,扬起嘴角,“好像你们程队不爱聊天呢。” 程立没说话,淡淡地瞅了她一眼,低头点了根烟,走到窗边。 “寻姐,冒昧地问一句,”张子宁清了清嗓子,表情有点好奇,也有点局促,“你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沈寻挑眉,答得干脆。 “怎么会!”张子宁一脸不相信,“你这么美,又是才女,追你的人肯定很多啊。” “那也得看我喜不喜欢。” “你没有喜欢的人吗?”张子宁继续八卦。 “喜欢一个人……”她叹了口气,轻轻一笑,“哪有那么容易啊。你要把自己完整的一颗心交出去,但说不定,收回来时已经残破不堪,或者一朝陷落,找也找不回来。” 也不知怎么了,她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窗边那个人身上,在她话音落下的那刻,他似乎是微微一震,抬首望向了她。 目光相触的那一霎,沈寻觉得自己的呼吸一窒。 真是好奇啊,这个男人,究竟心里藏着什么故事? 一时间,张子宁似乎也沉默了,直到手机铃声打破了室内的静寂。 程立接起来听了两句,脸色就沉了下来,收了线吩咐张子宁:“你跟我走。” 在他们迈出门口的时候,沈寻忍不住出声:“不带我吗?” 程立停住脚步,看了她两秒才出声:“走吧。” 沈寻一点也没介意他的犹豫,以最快的速度去房间取了自己的背包,跟上他们。 江北已经开了辆车在等他们,副驾驶座上还有一位男同事。 “你跟他们一起,我开我自己的车,”程立示意张子宁上车,转头看向沈寻,“你跟着我。” 沈寻一怔,点点头,跟着他往停车位走,到一辆白色丰田陆巡前停下。 她绕到车尾看了看,爬上车,在副驾驶座上坐定。 “4.6l的排量配置,程队果然是土豪。”待他发动车子,她感慨了下。 “我愿意。”他目视前方,言简意赅。 “……”沈寻噎住,“那什么是你不愿意的?” “你要听真话?” “嗯。” “带上你。” “那你为什么还让我坐你的车?”她郁闷。 “放心。” “什么意思?” “这一趟可能会有些危险,”他打着方向盘,右转驶出公安局大门,“我需要亲自看着你,确保你不惹麻烦。” 沈寻先是一愣,随即嘴角弯起,让这人说句好听的实在是难啊,明明他是要亲自保护她。 “去哪里?”她问。 “边境,大概要两个小时。”他答。 “这么急,是要去追人吗?”她又问。 他看了她一眼,面沉似水:“上次在客栈的那个人,我们跟丢了。” “躲起来了,还是已经被……”沈寻想起上次江北说的话——被抓住的人,也不大敢回去透露他被抓过,因为组织不会再信任他,为避免麻烦,甚至会直接把他做掉。 “现在还不知道。”程立微微蹙眉,伸手从置物格里的烟盒中抽了一根烟出来。 沈寻掏出自己的打火机,给他点火。 他低头凑向火,黑眸凝视她:“谢谢。” 沈寻耸耸肩:“不用客气,只是为了证明我不完全是麻烦。” 此次路途不短,她希望彼此能和平相处。 车子颠簸的时候,挂在后视镜上的一样东西在摇晃时吸引了她的视线。 是一条项链。 卡地亚经典的trinity系列,链子串了黄金、白金、玫瑰金三色戒圈,缀了碎钻,象征亲情、友情、爱情。 她下意识地伸手,捉住了那三枚环环相扣的戒圈,车子突然一顿,她倾身向前,抓住门把才稳住。 是他踩了下刹车。 沈寻立刻意识到问题所在,她松开手,望向他冷峻的侧颜:“抱歉,这项链对你而言很重要吧。” 他紧抿着唇,点了点头。 “项链的主人呢?”她问得很直接。 这是条女式项链。 她看见他握着方向盘的手骤然收紧,指关节泛白。 “不在了,”在她以为他要拒绝回答的时候,他突然开口,“牺牲了。” 她怔住。 “你是一直没有找到凶手,对吗?”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出自己的判断。 “你怎么知道?”他摁灭了烟,看了她一眼,黑眸里似乎起了波澜。 “职业本能,”她看着那条项链轻晃出漂亮的弧线,一下又一下,“你知不知道,你的无法释怀,已经表现得足够明显。” 他没有说话,一时间,车厢内只剩下轮胎的噪声和风声。 “找凶手这件事,困扰了你多久?”许久后,她打破了彼此间的沉默。 “三年。”他答。 “那么,别把它留到第四年。”她的声音缓缓扬起,轻柔,却坚定。 程立没看她,目光仍落在前方仿佛没有尽头的路面上,内心深处却因为她的话悄然震动。 车至城外就遭遇了大雨,隔着层层雨帘,前方江北他们的车连尾灯也显得有些模糊。 程立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发了一条语音:“开慢点,注意安全。” 沈寻瞅了他一眼。 他应该是比谁都急,却又最稳得住。 “不要这么看我。”他目视前方,语气平淡。 “怎么看你?”她干脆盯着他,弯起嘴角。 “像是看小白鼠。”他微微蹙眉。 “怎么会,您明明是猛兽级别的。”沈寻的笑意更浓,凝视他堪称完美的侧颜——这个男人,外表坚如磐石,内心却满是疮痍。 心里,突然泛起一丝惋惜。 她转头看向窗外,压下胸口的那点悸动。做记者这行,最忌入戏太深,自己投入太多情感,就无法客观、冷静地叙事和分析。因为识人识事太多,难免见悲见苦,也难免有圣母情怀,总觉得凭着手中一支笔,能够救济苍生。 “为什么做记者?”低沉的声音缓缓扬起。 那一霎间,沈寻有些愕然,几乎要以为他可以看穿她的心思。 “可以一直不断地去探寻新的事情和问题,”沉默了数秒后,她回答,“也可以不断地出发,离开。” “所以,你害怕停留?”低沉的声音缓缓扬起。 沈寻的表情一僵:“程队,你像是在审问我。” “如果我让你觉得不舒服,我道歉。”他的视线终于落在她脸上,只有一秒。 “没有,”她低下头,一下又一下地扣着手指,“你说得没错。” 程立用余光打量着她的动作。纤细洁白的手指交扣着,不时翘起,又落下。这是想掩饰内心不安的下意识动作。 “你要不要睡会儿,时间还长。”他没再继续方才的话题。 “嗯。”沈寻轻应了一声,调了下座位,扭头靠在座椅上,闭上眼。 感谢他放过了她。否则在那双利眼之下,她也许将无所遁形。 双眸陷入黑暗的那刻,耳边掠过的风雨声都被放大。此刻,穿梭在连绵的山林里,身边坐着一个并不熟悉的男人,她居然觉得心里有种莫名的安宁。 不知过了多久,车子突然顿了一下。被惊醒的沈寻睁开眼,发现车已经在路边停下。江北他们的车也停在了不远处的前方。 “他们的车陷到坑里了。”程立见她醒来,淡淡解释,“我下去看一下,你待在车里。” 没等她开口,他已经开门下车。 雨还是很大。沈寻看到张子宁和另一位男同事也下了车,他们先在轮子下面垫了点东西,随后一起推车,但试了几次好像不行。 沈寻熄火取了车钥匙,推开门也下了车。 冰冷的雨水兜头浇了下来,她打了个冷战,仍是向他们小跑过去。 “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待在车里吗?”程立见到她,不悦地皱起眉。 “我之前遇到过这种情况,我来开车吧,”她指了指驾驶座,“可以多一个人推车。” 程立瞅着她,点了点头。 沈寻握住方向盘,小心控制油门。多了一个壮实的江北,又试了两把,车终于开出泥坑。 沈寻下了车,乐滋滋地走向他们:“人多力量大吧。” 程立却仍是一张冰块脸:“赶紧都上车。” 沈寻没趣地撇撇嘴,往他们那辆丰田陆巡走去。 上了车,一阵暖意袭来,温差之下,她连打了几个喷嚏,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我有点过敏性鼻炎。” 程立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沈寻低头,瞧见自己的卫衣几乎全湿了,裤子也湿了大半,这时候才觉得有点难受。 她正要抬头,一块东西从天而降,罩在她头上。 她抓下来一看,是块浴巾。程立正从后座的健身包里掏东西。 “擦一下头发,别感冒了。出来得急,先凑合吧。” 他的语气仍没有什么温度,沈寻却觉得心头一暖。 “你呢?”她问,一边擦头发,一边打量他的状况。 他的衬衫也湿透了,脸上还挂着点水珠,几绺短短的发丝垂在额头一侧,竟显得格外性感。 “你擦完要还给我。”他缓缓出声,黑眸撞上了她的视线。 “哦。”她把浴巾递给他,见他接过去继续擦他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脸上一热,而且越来越烫。 为什么她觉得暧昧?老天,她在乱花痴什么? “你怎么了?”他狐疑地看着她泛红的脸,“你不会现在就发烧了吧?” “有吗?”她慌乱地摸了下额头,“好像,好像真的有点烫呢,还有点晕。” 他丢下浴巾,伸出手。 温热的大掌就这么烙在她额前。那一霎间,她突然觉得心跳加速。 “应该没事。”他收回手,淡声道。 “嗯,应该没事。”她点头,像鹦鹉学舌。 “一会儿再看看。”他瞅了她一眼,踩下油门。 第三章 我要追你 “我没见过他,”沈寻关上卫生间的门走到客厅时,沙发上坐着的女人正在摇头重复,“我已经好几个月没见到他了。” 她叫李娟,她口中的“他”,是她的丈夫,也就是之前在客栈里程立他们抓住的那个男人——冯贵平。 和局促的卫生间一样,客厅也很小,放了一张餐桌和沙发后,几乎就不剩什么落脚的地方了。 沈寻靠在餐桌旁,一边抱肩听程立他们询问,一边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 李娟扎了马尾,染了紫红色的头发,因为没有及时补染,头顶露出了一半黑发,发梢又是枯黄色,显得发质很差。她看起来也就是30岁不到,五官轮廓清秀,但皮肤粗糙泛黄。她穿了件黑白条纹的t恤,胸前印着英文单词,下身是紧身九分牛仔裤,脚上是露趾松糕凉鞋。看得出,她在尽力以自己认为时髦的打扮装点自己,只是衣物的质地着实廉价。 “你的口红很好看。”沈寻突然插了一句。 李娟一愣,下意识地擦了下嘴角。 “刚才借用你家卫生间,我看到了,”沈寻微笑地看着她,“我也有一支同样色号的,同个牌子。你那支才开封不久吧,看上去就用过一两次的样子。你用几十块的润肤露,却舍得用几百块的口红,女人对口红果然是没有抗拒力啊,他有没有夸你涂着好看?” “他……”李娟的声音骤然止住,表情顿时变得僵硬,“他没见过。” “我以为是你老公送你的礼物呢,那是自己买的?”沈寻笑道。 “嗯。”李娟机械地点了点头。 “这儿的商店应该没这个牌子吧。” “我在网上买的。”李娟立刻补充。 “网购记录呢,给我们看下。”江北意识过来,马上追问。 “没了。”李娟摇头,“我经常会清空购物记录。” “你以为我们查不出来?”江北不耐烦地蹙眉,“我警告你,你给我老实点。” “你真可怜。”沈寻凝视面前的女人,目光清澈,却锋利。 “你什么意思?”李娟像被针扎了一下。 “女人嫁一个男人,不就是求个安稳幸福吗?”沈寻扬起嘴角,表情带着怜悯,“你看你,连用支口红都像做贼一样。当初他娶你的时候,是不是说过要让你过好日子?现在偶尔回来的时候,也还是会保证说让你相信他,以后一定会让你过要什么有什么的生活?” “你真的相信他吗?比起缥缈的未来,你心里是不是更担心,他每次离开就再也回不来?”沈寻走近她,蹲下身,抬头望着这个开始有点颤抖的女人,“你知道吗?这一次,他们心里是这么想的。” 她抬手,指了指程立。 李娟像触电一样从沙发上直起身,眼神惊慌:“什么意思?贵平他出什么事了?” 程立看着她,没说话。江北他们也保持沉默。 这种沉默,顿时击溃了李娟。 她连嘴唇都开始颤抖起来:“他前晚偷偷回来了,今天早上六点多走的,有个人来家里找他。” “什么人?”张子宁追问。 “我没看清楚,他向来不让我见那些人,”李娟嗫嚅着回答,像是在努力回想,“我从门缝里看到,那人个子并不高,说话口音有点怪。” 程立面色微沉:“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李娟忐忑地摇头,“我记得贵平有一次喝醉了酒说过,如果哪天他回不来了,让我记得去镇子东边的废砖厂看看,我公公在世的时候在厂里干活,那里还有个他留下来的小房间。” 离开冯贵平家,他们一行人立即赶往小镇东边的废砖厂。 雨势未减,砸在车顶,发出密密麻麻的闷响。 “谢谢。”沈寻正埋头看手机,听见耳边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 她知道他是在说刚才的事。 她抬头看向他刚毅的侧脸:“你打算怎么谢呢?” “你想让我怎么谢?”他目视前方,语气平稳。 “也送我一支唇膏好了。”她笑。 “好,我让小美去买。”他答。 “不是亲力亲为,没诚意。”她不满意。 他掏出钱包递给她:“你现在网购,随便买几支,我的卡给你刷,我告诉你密码。” 沈寻呆住。 请原谅她这一刻的想入非非——他一定不知道,此举仿佛丈夫待妻子。 “程队真是豪爽,”她投降,“我只是和你开玩笑。” 他瞅了她一眼,放下钱包,按下车窗点烟。 “我不是,”他淡声说,“那先欠着吧。” 烟草味夹杂着雨后的泥土气息漫进了车内,沈寻靠在椅子上,透过天窗遥望天上的流云。右边那一朵的轮廓,竟与他的侧脸好像。 “程队,应该过了这个路口就是砖厂了。”对讲机里,传来江北的声音。 沈寻望向前方的三岔路口,这里倒像是没下过雨,江北他们的车一加速,就扬起一阵尘土。 灰尘散去,对面驶来一辆黑色轿车,车速不急不慢。 两车交错时,程立下意识地瞥向左边,眸色却是一沉,几乎同一时间,他踩下了刹车,车身打了个转,接着油门一轰,朝那辆黑车就追了过去。 沈寻抓住把手,刚稳住身体,就听到他低沉冷静的声音在命令:“你们去厂里,我跟那辆车。” “那车里的人有问题?”沈寻一出口就暗骂自己蠢,没问题他怎么会追呢? “坐稳了。”程立没有回答她,只是简短吩咐。 沈寻没再说话,抓紧了把手,盯着前方那辆车。 大概是察觉了自己被盯上,那辆车越开越快。 这样的反应也让程立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他猛踩油门,死死咬住对方。 沈寻忍不住看向他,在这紧张的当口,他的表情却格外沉静,仿佛潜伏的黑豹,盯着自己的猎物,耐心且坚定。 “趴下!”伴着一声暴喝,她的脑袋被一只大掌猛然压下,车身一晃,她的额头撞上了中控台。 疼痛在身体里绽放,她咬住牙没吭声。 “有没有事?”程立一手仍压着她,“趴着别动,对方有枪。” 他感觉到掌下她的身体顿时绷紧。 是跟,还是放弃?程立望着前方那辆疾驰的车,心绪翻涌。带着她,他不能保证万无一失;可要是不跟,也许就错过一条重要线索。 “我没事,你不用管我,”轻柔的声音传来,“程队,你就当我不存在。你一个人会怎么做,那就怎么做。” “你专心开车,我自己可以。”沈寻推了推他的手臂。 “谢谢。”她头顶的力量卸了去,随之而来的,是他清冷的声音,“小美,我们离下一个镇子还有30公里,需要当地警力配合设置路障,车牌号景m2gk57,黑色大众速腾。” 沈寻埋着头,试图用深呼吸减缓不适感。视线所及之处,是他修长的双腿,因为坐姿,勾勒出男性化的健壮线条。疾驰中风更大了,掠过她的背脊,凉飕飕的。她想,气流应该是从挡风玻璃上的弹孔灌进来的。 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膛里冲撞,一下又一下,几近失控。 疼痛与恐惧感交织,但让她真正害怕的,竟不是自己身处险境,而是,她对身旁这个男人的担心……担心独自面对枪口的他。 在此刻,原本盘旋在心头的模糊感觉才变得足够清晰,如果,担心一个人多过于自己,是不是一种沦陷?如果,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有沦陷的感觉,是不是一种危险? 汗水自额前无声淌落,风声掩住了她轻微却忐忑的叹息。 又是两声枪响。 黑车里的人显然在拉锯战中失去了耐心,迫切想甩掉紧咬不放的追兵。 他等的就是这一刻——黑眸危险地眯起,程立举起左臂,瞄准对方的后车轮,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一记沉闷的爆响后,前方的汽车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歪歪斜斜地冲出了山道,撞进了一旁的树林里。 程立停了车,沈寻已经坐直了身体,迎上他的视线:“我跟你一起。” 他点了点头。 荒郊野外,他确实也不放心把她一个人留在车里。 将沈寻护在身后,程立小心翼翼地接近撞停在树下的那辆黑车。一步、两步……风似乎在瞬间静止了,茂密的树林,陷入一片诡异的寂静。 脊背一凉,腥风血雨中磨炼出来的警觉让他猛地止住了脚步。 “怎么……”沈寻的询问尚未出口,就被一个悍然的怀抱压倒在地,轰然一声巨响,伴随热浪,扑向了他们。 耳朵里嗡嗡作响,意识回笼的那刻,她看向近在咫尺的俊颜,和那双紧闭的眼,恐惧顿时涌上了喉头:“程队!” 沈寻伸出右手,用力推了推他沉重的双肩,感觉呼吸都变得困难:“程立!程立!” “我没事,”低哑的声音传来,他睁开眼,深潭般的黑眸里映出她泪湿的脸庞,“哭什么?” 她怔住,情不自禁地抬手,抚上了他的眉眼。 程立看着她破涕为笑的样子,侧首不动声色地躲过她的触摸,未再多言,只是撑起双臂迅速退开身,警觉的目光再度巡视树林。 沈寻看见那辆车已经炸成了空架子,若不是程立反应够快,他们早就葬身于这个陷阱。 “可以走了吗?”程立问了一句,视线却仍落在前方。 “可以。”沈寻站起身,走了两步,突然眼前一黑,又摔倒在地。 她心里暗咒了一声,挣扎着要站起来,程立却已经冲到她面前,黑眸扫视她周身:“怎么回事?” “没……” 她的外套突然被拉了下来,黑色卫衣左臂上那一摊漫开的血迹再也无法掩藏。 程立眸色一沉,撩起她的袖子,原本雪白的手臂上血色猩红——目光上移,他看见她满额的汗水。 在他迫人的视线里,沈寻再也支撑不住,陷入深沉的黑暗里。 临近黄昏,小镇卫生院也变得安静下来。窗外的天光渐暗,只剩下病房里的日光灯发出灰白色的光亮,照得床上那张小脸越发苍白。 程立倚在窗前,习惯性地掏出打火机,烟刚放到嘴边,才意识到地方不合适,又把东西都放回口袋里,心里也升腾起一阵烦躁。 在车里时,他感觉到了她的颤抖,以为她是害怕,原来是因为疼的,子弹擦伤,伤口还不浅。 那种灼伤的痛,连个男人都未必忍得住,而她却忍了一路,连轻柔的声音都骗过了他。 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女人。 以前叶雪虽然是受过职业训练的女警,但一直喜欢和他撒娇,他也觉得那样的撒娇让他很受用,而眼前这个倔强的女人,却让他有点困惑。 ——程队,你就当我不存在。你一个人会怎么做,那就怎么做。我自己可以。 在车里,她说过的话又浮上了心头。 此刻,望着她苍白的容颜,他觉得胸口有种不适感,却又说不清是为什么。 “妈妈。”一声脆弱的呢喃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走到床前,看到她眉心紧蹙,仿佛陷入了不安的梦魇。 “不要丢下我……”原本埋在薄毯中的手抬起,想要抓住什么,颓然落下的那刻,他不假思索地伸手,雪白的柔荑落入他的大掌之中。那一霎的触感,细腻得不可思议。 即使有他作缓冲,手臂的疼痛还是惊醒了她。在她睁开眼之前,他迅速收回手,微微退开身。 蒙眬的视线中,高大的身影渐渐清晰。沈寻望着伫立在床前的男人,迎上那双深沉如墨的黑眸,一时间,竟觉得心魂震动。 他就站在那里,保持着一个沉默守候的姿势。而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被人守候了。 “为什么隐瞒伤势?就这么强撑着?”他开口,依然是极具压迫感的语气。 “不想让你分心。”她嗓子微哑。 “你知不知道,时间拖久了,要是感染,你这只胳膊都会废掉?”他的视线牢牢地锁住她。 沈寻愣了一下:“我没想那么多。” 她右手撑床,想要坐直,程立走近了一步,伸出手扶起了她。 四目相对间,他出声:“那么,你想的是什么?” 沈寻胸口一窒。 深吸了一口气,她微微一笑:“我想的是,你在乎的事情。” “我在乎什么,和你有关系吗?”他起身,声音清冷。 沈寻缓缓抬起头,水眸清亮:“有。” 程立与她对视数秒,就移开了视线,未再言语。 他隐隐地觉得,彼此的对话已经到了一个他无法控制的地步。 瞅见他的反应,沈寻扬起嘴角。箭已离弦,她不打算回头,也无法回头。 “程队,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我好像——好像有点在乎你,所以在乎你所在乎的。”轻柔的声音,却挟着危险的力量。 箭中靶心。 那双深沉的眼眸,瞬间起了风浪,却又立即被压下。 但是,她瞧见了。 静默之中,他欺身向前,如刀的目光掠过她的脸。 “我做了什么,令您这么上心?”他刻意加重了“您”字,语气带着点嘲弄,慵懒的嗓音却又透着一股具有压迫力的性感。 “程队,我的职业本能告诉我,当我的受访者对我的问题产生抵触时,就会用反问来掩饰自己的不安。”沈寻迎着他的视线,不闪不躲,嘴角还浮起一丝轻浅的笑,“你常年做审讯,大概也有这样的体会。” “你现在也是在避而不答。”他利落出声。 “我答啊,谁说我不答?”她笑得柔媚,看到他的眼眸里,映着小小的自己。 仿佛一场暗战,他温热的呼吸近在咫尺。 大好机会。 她突然起身,吻住了他的薄唇。如鱼得水,肆意游荡,虽然只是数秒。 刹那间,如过电般,心旌摇荡。 他浑身一僵,箍住她的双肩,迅速退开身。 “比起言语,我更喜欢用行动来表达,”沈寻瞅着他阴沉的脸色,笑意盈盈,“程队,你逃得很快。” “表达什么?你爱心泛滥?”程立冷冷地看着她,表情越发难看。 “随你怎么想,”沈寻耸肩,声音可怜兮兮的,“程队,你弄疼我了。” 他松开对她的钳制,眉心紧蹙:“好好躺着,别胡闹。” “程队,你有没有打算找一个女朋友?”她撩得兴起。 “没打算,”他一口回绝,漆黑的眸里没有一丝温度,“即使有,也不该是你。” “不见得哦,”沈寻挑眉,“你最好有心理准备,我打算追你。” “你最好也有心理准备,”他缓缓出声,“别哭着回去。” 言罢,他转身离开,拒绝再和她交流。 沈寻瞅着他出门的背影,笑意更深了。 看这块冰山奓毛,感觉好爽。 程立站在卫生院门口的路灯下,点了一支烟。 天边最后一丝光线渐渐淡去,一切沉入紫蓝色的夜幕里。 晚风拂面,就像方才那一吻,温柔、挑逗。 那种柔嫩、清晰的触感,仿佛还留在唇边。 他狠狠地吐了口烟,心里一阵郁闷,活到34岁,居然被一个小丫头片子给强吻了。 简直奇耻大辱。 真是个麻烦,明明正事儿都忙不过来。 打开手机,微信上是江北发来的照片,一个男人躺在一片血泊里,是冯贵平,在砖厂废弃的屋子里,他身中五刀,最致命的一刀,直接封喉,其余四刀,分别在四肢腕部。 这是一种惩罚的方式。凶手的手段狠辣利落。 从冯贵平的死亡时间和厂里留下的胎痕来看,凶手和那辆黑色速腾脱不了干系。从一路追随到险些中炸弹埋伏,他也见识到对方行事的老练和凶残。 眼下,增援的警力正在搜山。只是地势险峻,树林茂密,加上临近边境,很难说就一定能抓到人。 想到这里,他面色沉了几分,将烟头用力摁灭在一旁的垃圾桶上。 转过身,却看见沈寻也站在路灯下,静静地望着他。浅黄色的灯光下,小脸俏生生的,因为苍白带着点娇弱气。 他一时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看她葫芦里又卖什么药。 她慢吞吞地朝他踱过来:“程队,我ok了,不用再休息,咱们出发吧。” “瞧你能耐的,要不要我给你发把枪,你跟我去抓人?”他睨着她,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语气凉薄。 “我觉得你应该对我友好一点。”沈寻有点郁闷地抗议。 “我都被你‘猥亵’了,你让我怎么对你友好?”他轻嗤。 “猥亵这词严重了,‘甜蜜的偷袭’可能更准确。”沈寻微笑,仰头看着他坚毅的下巴,那里长出了些胡楂儿,显得格外性感。 “不愧是文字工作者,上头派你过来是负责讲笑话的吧。” 沈寻语塞。 真是的,那么好看的嘴巴,亲起来也合适,偏偏说话这么毒。 “一会儿子宁他们会来接你,”低沉的声音在夜风里扬起,“这里医疗条件一般,你还是尽快回到景清市里好好处理下伤口,休养下。” “那你呢,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沈寻连忙问。 他摇摇头,眸光深沉:“我还有事。” “我可以留……” “不可以。”未等她讲完,他利落回绝。 “腿长在我自己身上。”她有点不甘心。 他往前迈了一步,高大的身影彻底覆盖住了她,带着绝对的压迫力。 “你最好听话,”他俯首瞅着她,嘴角轻扬,“别逼我把你绑车上。” 沈寻闻言瞪向他,见他神色冷沉,心知他是认真的,于是眨了眨眼,不再吭声。她退开两步,有一下没一下地踩地上自己的影子,裹着纱布的胳膊跟着晃荡,一副可怜样。 程立站在一旁瞧着,突然觉得有点碍眼:“你上去等。” “不用。”她索性往地上一蹲,开始玩手机。 沈寻刚点开挂着红点的微信,就感觉脖子后一紧,被拎了起来。 “你自己上去,还是我扛你上去?”低沉动听的声音,偏偏是用来威胁。 沈寻挣扎,想要躲开他的钳制,却一头撞进他怀里,坚硬的胸膛,撞得她鼻子一阵酸痛,可痛楚里又混了点清淡的香水味,像是松木混了皮革香,好闻得很,叫人想流连。 长臂一伸,程立像拎小鸡一样把她从自己胸口拉开。他真是服了她,不放弃任何揩油的机会。 一折腾,碰到了胳膊上的伤处,沈寻疼得一咧嘴,顿时消停下来。程立的手还搭在她后颈上,刚要收回来,却又觉得掌心发热,他顺手摸了下她额头,眉间微蹙:“你好像在发烧。” 结果不是好像,是真发烧了。值班医生过来一量体温,38.5c,命令沈寻立刻躺下休息。 沈寻也不敢再添乱,乖乖躺回床上,然后瞅见程立拿起电话:“你什么时候到?” 她估计他问的应该是张子宁,语气里带着点隐忍,大概是烦了她,希望有人来换掉他。 想到这儿,她心里不由得有些失落,埋首在被子里,闭上了眼。 “你饿不饿?”半晌,她听到他问。 她又睁开眼,摇摇头,瞅着他仍握着手机,便问:“子宁什么时候来?” “大概还要半小时,”程立在床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抱肩看着她,“你可以睡一会儿。” “睡不着。” 沈寻看到他肩膀上沾了一片灰,大概是爆炸时为了护住她沾上的,忽然间,好想伸手替他拍掉。 “他们找到冯贵平了吗?”她问。 “找到了,就在老砖厂,”他抬眼望向她,“被人杀了。” 沈寻怔住。 她想起自己今天同李娟说的话,竟是一语成谶。这一次她的丈夫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人的一生,有时何其脆弱短暂。”她轻轻叹息。 程立没说话,但看着她的眼眸里,仿佛瞬间起了寒气,像是冬日里冰封的湖。 “对不起。”她意识到自己踩中了他的隐痛,于是局促地道歉。 “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他的语气平淡,“我已经习惯了。” “习惯什么?” “死亡与分离。” “那为什么还要坚持?” “为了更多的‘活着’和相聚。” 他整个人浸在昏暗的灯光里,脸上带着淡淡的倦色,低垂的眼睫也敛住了平日锋利的光芒,可沈寻却觉得,眼前这画面,有种说不出的动人。 她摸出手机,把方才的对话记录下来。 “你见过那么多故事,很多并不美好,可曾对人生失望?”低沉的嗓音突然扬起。 她有些意外地抬起头:“你看过我写的报道?” “你可以理解为那是一种对你的调查。”他抬眼看着她,平静地答。 沈寻突然觉得有些窘迫,仿佛年少时被别人偷看了日记。 “也许只有见到了人性的最坏处,才能真正懂得为什么要好好活着,努力去做对别人、对这个世界有益的事情。”她想了一下,缓缓出声。 “他人的故事,要感同身受其实是很难的。” “我想我能体会。15岁的时候,我遇到非常糟糕的事,后来我同自己说,天底下不快乐的人那么多,不缺我一个。即使有第三次世界大战,也不能把我摧毁。” “所以你把伤疤换成了刺青。” “谁不曾受伤呢,”她看着他,双颊因为发烧有点微红,一双眼睛却格外水灵,“总会结疤的,执着于伤口,反而不利于复原。” 程立嘴角露出一丝轻浅的笑,没有说话。 她这样年轻,又怎会懂得什么是念念不忘。 张子宁进病房的时候,瞅见程立半靠在椅子上,一手撑着下颚,眉眼低垂,不知想着什么。他对面的床上,容貌娇俏的女子悄然沉睡。 室内灯光微弱,淡淡地笼着一切,显得格外静谧。 不知怎么,他觉得自己的到来有点突兀,好像打破了一幅安宁的画面。 程立听见动静,抬头看了他一眼,才缓缓坐直了身体,看了看表。 “怎么这么久?”他的声音很轻,微哑。 “路被山洪冲坏了,耽搁了点时间。”张子宁也不由得压低了嗓音。 程立点点头,站起身:“那你看着,我走了。” 走到门口,他又转过身:“她还没吃东西,等她醒了,你去买点。” 张子宁一愣。 好诡异。老大怎么突然有点暖男画风。 “三哥,我也没吃呢。”他嘿嘿一笑。 “那我给你去买?”黑眸瞅向他,平静无波。 张子宁心里突然一哆嗦:“不用了不用了,您先忙。我刚才带了点水果上来。” 他举了举手里的塑料袋:“您要不要来点?” 程立从袋子里拿了个苹果出来,接着往外走。 “程立……”一声轻吟在他身后响起。 “三哥,她在叫你?” “说梦话呢。”程立扔出一句,高大挺拔的身影只是稍稍停顿了一下,并没有回头,接着消失在门口。 沈寻昏睡到半夜,觉得喉咙像火烧一样,忍不住干咳了几声。 床畔有人递了一杯水,她接过来喝了几口,顿时舒服了不少。 “谢谢,”一抬头,她顿时愣住,“怎么是你?” “就是我啊,”张子宁挠挠头,“三哥有事先走了。” “哦。”沈寻低头轻应了一声,她想起来了,程立说张子宁回来替他,只是心里不免泛起一丝失落。 “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他去哪儿了?”她忍不住问。 “搜查人员发现了点线索,他亲自过去跟了,”张子宁指了指桌上一个饭盒,“你饿不饿,三哥说你还没吃过东西,让我等你醒了买点。我看你一直在睡,就趁附近餐厅没打烊前买了点粥,这会儿可能有点凉了,我去给你热下。” 沈寻感觉自己的嘴角情不自禁地扬了起来:“他叮嘱的?” “嗯,你也觉得意外吧?这么温情都不像他的风格,”张子宁挑眉,站起身拿了饭盒,“不过他人其实很好的,你不要被他的冷酷外表吓到。” “我没有,”沈寻微笑,“我还挺喜欢他的。” 张子宁手里的饭盒差点掉地上。 “寻姐?”他瞪大眼,“你说的,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 “你想的是什么意思?”沈寻望着他,语气轻柔。 “我想的……”张子宁激动得都快结巴了,“你……你不会是看上我们老大了吧?” “为什么不会?”沈寻捧着杯子,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水。 “这可就麻烦了,”张子宁又挠了几下头,“挺麻烦的。” “别挠了,再挠这粥我不喝了,”沈寻看着他,眯起美眸,“说给我听听,麻烦在哪儿?” 张子宁索性放下饭盒,又坐了下来,表情为难:“三哥心里有人。” “他那位牺牲的前女友啊。”沈寻轻叹。 “你知道?你怎么知道的?”张子宁的表情从惊讶转为惊骇,“三哥跟你说的?他从来不主动和别人提这个。” “我猜的,”沈寻耸肩,“种种蛛丝马迹已能推测。也谢谢你刚才证实了。” “三哥当初到这儿来,也是为了叶雪,”张子宁叹气,“听说三哥家生意做得挺大的,他又是长辈们最疼的老幺,家里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过来,他差点因此和家里闹翻。” 叶雪。 沈寻在心底暗念这两个字。普普通通的名字,却是他心尖上的那个人,他心底的隐痛。 血雨腥风里奋勇来去的狠绝和冷酷,根源却是一份柔情。原来竟是这样啊,放着家业不管,非要跑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明明这种苦差事,十年也换不来他腕上一块表,随时还可能会送命。 一时间,辛酸、苦涩、甜蜜、嫉妒……无数滋味一起涌上心头。她抬手摸了摸后颈,仿佛他掌心的温度还在。 她知道,对他,她起了贪念。 沈寻边喝粥,边点开未读微信。 最上面的来自李萌,是她的闺密,也是同事,只是她在采编部,李萌在广告部。此女人如其名,是童颜大长腿的萌妹子,惯以天真无害、娇声嫩气的外在惑人,实际四大出身,账算得精,无比腹黑,年年蝉联销售榜第一。 快回来,没有你的京城尤其寂寞。 沈寻忍不住一笑,在她发来的一张卡通人搔首弄姿的表情下回复:我有大事要做。 奖杯拿再多也只能摆家里看,不如找个男人。李萌迅速回了过来。 嗯,正在践行。 屏幕里冒出一堆问号。 李萌问:什么意思?你有男人了? 正在追。沈寻嘴角弯起。 一个震惊的表情在屏幕绽放。 什么货色? 容颜俊酷,八块腹肌,外冷内热。沈寻想了想,打下这几个字。 一个“哇”的表情后,一行字又冒了出来:想想都激动,摸过没? 还没,想。 不过已经亲过了。她又补充——怎么办啊,打这行字的时候,感觉有一点得意呢。 啥感觉? 不满足,还要。 李萌丢来一个小人被抽耳光的表情,表达她的讽刺。 她又问:他是什么人啊? 禁毒大队队长,叫程立。 李萌过了一会儿才回复:搜了下,网上好像没照片,你有吗,发我看看。 没有。沈寻一边回,一边想着是该找机会偷拍几张他的照片,也方便日常意淫。 这时候,手机显示电量不足。 “你带充电宝没?”她问张子宁,看到后者点了点头。 我去下洗手间,等会儿聊。她跟李萌说了一句,下床把手机搁在床头柜上出了门。 张子宁从背包里翻出了充电宝,走到床边,刚拿起沈寻的手机充上,一行小字蹦上了屏幕。 某萌:你亲了程队,打算何时上他? 他手一抖,差点把手机掉到地上。 下一秒,他放下手机,迅速坐回原位,心扑通扑通直跳。 这也太劲爆了! 看见沈寻回来,他表情尽力保持平静,脑子里却像放烟花一样,不断冒出那几个字——亲了程队,何时上他。 沈寻拿起手机,瞧了一眼新消息,弯起嘴角,笑意里掺着一丝羞涩。 张子宁看到她这表情,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行,他决定把这个炸弹分享给别人,否则他独自苦苦扛着,简直要爆炸。 小美,我跟你说,老大和寻姐亲过了。他激动地打下一行字,发出,再捂住手机,等待小美的反应。 “你怎么了,脸有点红?”沈寻狐疑地看着他。 “没事,”张子宁清了清嗓子,“好像有点,嗯,热。” “哦,你要不要开窗?”沈寻的话音刚落,张子宁的手机就振动起来。 他迅速拿起手机,看到屏幕上闪烁着王小美的名字——她这也太激动了吧,居然马上打电话过来。 他刚接起,那头声音就炸过来:“张子宁,你个猪,你发群里了!还是局群!局群!” 他一怔,随即脸色刷白,迅速摁掉电话打开微信,看到在全局的群里,他刚才打下的那行字醒目地显示在最下方。 那一霎间,他的心脏差点停止,手指颤抖着点了撤回,一下,没点上,再一下。 看到那条信息消失,他几乎要泪流满面。 完蛋了。按他们这一行的作息,这个点大家应该都还醒着,没人回复,估计要么还在消化信息,要么就是假装不回复。 程队……他捂住头,简直想哀号——要是他也看到了呢? 手机突然开始连着振动,是八卦的人们纷纷开始私下找他确认。 “你真没事?”沈寻看着他,有点困惑——这大半夜的,他怎么露出这么悲愤、辛酸、苦涩的表情?被劈腿了?不至于吧,这家伙看着就像个单身处男。那就是所爱被夺? 同样的时间,靠近边境的一幢村屋里。 程立结束和身边人的交谈,拿起放在一旁的手机。他点开局里的微信群,看到张子宁撤回一条信息的显示。 他没在意,搁了手机,继续看地图。 夜沉如水。连绵的远山,仿佛天幕上的黑色剪影,近处的林子,氤氲着淡薄的烟雾。半夜的山寨陷入了沉睡,只剩几家星星灯火,一切安静得几乎可怕。 “那片区域,你们以前没进去过?”程立点了点地图上画出的一处,问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倪华。 “没有,那是竜林,这个寨子里过世的人也都葬在那里,一般情况下,外村寨的人不会进竜林。老一辈人说,如果外人进了,会触乱那里的亡魂,给寨子招来天灾人祸。”倪华答,“而且,这片竜林有块沼泽地,过去吞了不少人。所以几乎没什么外人进去。像我们这些外村寨的警察,也会有些忌讳。” “哦,”程立淡淡地应了一声,站起身来,“你早点休息吧,今天辛苦了。” “应该的,程队客气了,你也早点睡。”倪华也站起来同他道别。 程立跟着他出了屋,倚着门点了一支烟。 竜林是寨神居住的地方,也是先人亡魂居住的墓地。寨子里的人将人看作肉体和灵魂的结合体,相信肉体会灭亡,而灵魂永远存活。 很多年前,叶雪和他说过这些。她是云南本地人,虽然是汉族,却对本地传统文化很有兴趣,时不时就会跟他说一些,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渐渐也记下了不少。 如果,灵魂真的能够存活,那么,这几年她又在哪里? 他抬头望向夜空,雨过天晴后,漫天星光闪烁。 对这些亘古星辰而言,人间的悲欢,实在渺小得微不足道。可有多少人,囿于过往,茫然于未来,困在时间的泥潭里,苦苦挣扎。 烟抽完时,手机传来振动。 是条微信,来自沈寻,她的微信名是lostnfound(失与得)。 他点开,几行英文字跳了出来—— starsshouldnotbeseenalone. that''swhytherearesomany. twopeopleshouldstandtogetherandlookatthem. onepersonalonewillsurelymissthegoodones. 天上繁星点点, 不应独自欣赏。 应当比肩一起仰望。 倘若独自一人,必会错过美好。 ——不知道是什么人写的诗句,被她借题发挥。 他摁灭屏幕,冷峻的脸庞又陷落在阴影里。 这丫头的心思已经再明显不过。可是,她又是何必呢。 为什么不向着更光明的地方去呢。他早已身在黑暗,一身血腥与罪孽。 他摸了摸烟盒,又抽出一根,放到嘴边。只觉得心头有什么东西隐约缠绕着,感觉不痛快,最后酿成一声微微的叹息。 这世上,谁又为谁所累,谁又欠着谁。 沈寻埋在枕间,盯着手机等了十分钟,还是没收到回复。 她发过去的那条信息下面,一直只是她自己的输入框。 第十一分钟,她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冲动了。 发这条信息,主要是刷朋友圈时被触动到了。二十分钟前,她看到一个心理医生朋友发——存在感的体现,是基于他人对你的心理认知。这种认知的建立,需要持续、规律地进行信息传递,这种信息可以是多种方式的,包括文字、声音、动作等。 事实证明,她对他刷存在感的尝试失败了。 她发过去的句子,出自奥古斯丁·巴勒斯。此人有本著作叫《深度郁闷》。这四个字形容她此刻的心情真是再贴切不过。 正要放弃,眼前突然闪过什么,她又赶紧举起手机。聊天页顶上,出现了“对方正在输入”。 她激动得差点叫出声。 “早点睡。” 简短、轻淡的三个字。完完全全他的风格。 她纠结了半天,发出一个小人“嗯嗯”点头的表情。 发出去那刻,她就后悔了——“嗯”完不就没法和他继续聊了吗!啊,好蠢! 她忍不住又补了一句:你还没睡吗? “对方正在输入”之后,她看到屏幕上跳出一句:我睡着了。 什么意思?沈寻一脸蒙,感觉刚发过烧的脑子有点不够用。 睡着了却在和她说话?等等……他好像,是在逗她? 第四章 被刺痛 清晨,天光微熹。 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一步步穿过薄雾,走入浓荫蔽天的森林。这片沉寂之地,仿佛另一个世界。 肃穆的祭坛,悄然俯视这名不速之客。 寨神,以及所有沉睡在此的亡灵们,我无意打扰你们的安宁,冒昧闯入,只求能让一个生于这片土地的美丽灵魂得到安息。如果有什么灾与罪,请降于我一人之身。 湖水之畔,男人颔首,长身伫立,双手合十。渐亮的天光之下,如镜的湖面倒映出他的身影,孤寂,肃杀。然后,他向森林深处走去,脚步坚定。 祭坛之后,有一条小径,因为昨天下过雨,路面仍是潮湿泥泞。两旁是不知何年何月种下的芭蕉与甘蔗。走了大约二十分钟,程立蹲下来,轻轻揭开一片树叶——四分之一大小的鞋印。 一路而来,那人都将足迹清理得很干净。但再完美的处理,也会留下痕迹。 他站起身,仔细查看四周的植物,撩开了一片芭蕉叶,朝右前方走去。 他动作很慢,轻轻推开一路上的枝叶,几乎没有声音,直到快接近另一片高大树林时,才突然止步。 在离他双脚十厘米之处,一根两头绑在芭蕉树上的丝线悬着,一端挂着一只铃铛。如果不仔细看,几乎无法发觉丝线的存在。 程立抬脚跨过丝线,冰冷的黑眸望向倚在树下的男人。 几乎同时,对方睁开眼,迅速站起身,右手已经握住一柄明亮的匕首。 “程队,久违了,你比我想象中快。”那人开口,声音阴沉,他严重毁容,右脸有一道很深很长的疤痕,自耳边到嘴角,显得他面目可怖。 “我认识你吗?”程立冷冷出声。 “程队何等身份,当然不会记得我们这些小人物。”那人笑声嘶哑,“三年前那场火拼,那些死去的鬼魂,有没有到你的梦里来找过你?那里面,年纪最小的人才17岁。” “白风是你什么人?”程立盯着他,沉静出声,脑子里迅速闪过当年那些毒贩的脸。其中一个叫白风的男孩,虽然还没成年,但已经犯案累累。 “我弟弟。”那人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你是白林,”程立准确地叫出了他的名字,语气仿佛结着冰,“他罪有应得,而你,躲得过当年,躲不过现在。” “收起你那副正气凛然的样子,你以为你和我们有什么不同?”白林望着他,眼里满是恨意,“你的双手,也沾满了鲜血,永远都洗不掉。当年,我看着我弟弟被你们的手雷炸死,他的眼珠,飞到我面前的地上,那样看着我,一直看着我……” “我从来没想过能洗掉我手上的血。”程立面无表情,抬手将枪口对准了白林,“是你杀了冯贵平?为什么?” “他看见了不该看的,说了不该说的,自然该死。” “你是说,他告诉了我关于白狐的消息?” “程队,不要套我话,不要妄想从我这里知道一丝一毫你想找的答案,”白林阴阳怪气地笑着,“哦,我差点忘了,你也失去了你的女人。怎么样,你心里是什么滋味?你是不是很想知道,害死她的人在哪里?” 程立握紧了枪,冰沉的黑眸里瞬间起了风暴。 “你是不是觉得无能为力,就像当初那样?”白林的笑声越发放肆,在寂静的森林里,令人毛骨悚然,“来啊,杀了我,好平息你心里的愤怒与不平。” 程立站在那里,仿佛一尊沉默的雕像,足足有半分钟。随后,他有了动作。在白林惊疑的目光里,他缓缓垂下握枪的手臂。 “我不会杀你,”他语气平静,“我会带你回局里。” 下一秒,他看见白林眼里闪过一丝诡异的光,他心里一沉,疾步上前,但已经来不及。白林的颈间瞬间喷出了血柱——他亲手割断了自己的脖子,沉重的身体随即缓缓瘫在地上。 “你永远……不会解脱。”咽气的那刻,他死死地盯着程立,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从嘴里挤出了这句话。 当天上午,沈寻跟着张子宁回到景清市里,先去医院检查了下伤口和身体状况,确认一切正常,又一起回到局里。 “程队回来了吗?”快下车的时候,沈寻状似无意地问。 “他没跟你说吗?”张子宁有点惊讶地看着她,心想,你们的关系应该更近呀。 “他跟我说什么?”沈寻一头雾水。 张子宁立即脑补——程立性格向来冷沉,估计谈恋爱也不会像别人那么肉麻黏腻,不想让沈寻知道太多也是不想让她担心,于是笑了笑:“哦,他还没回来呢。” 沈寻点点头,下了车。 这一天沈寻几乎窝在自己宿舍,整理之前的采访备忘和稿子。只是有时会忍不住点开微信,刷朋友圈,扫一下工作群,但最后手指总会落在那个名字上,morpheus。明明知道,和他的对话就是那些,明明知道他并没有发新的信息过来,可还是不由自主,一看再看。想要和他说点什么,问他在哪里,一切可好,每次打上两三个字,却又觉得怎么都不合适,还是删掉。 王小美记挂她手臂有伤,中午给她买了饭菜送上来,晚上又到宿舍陪她一起吃饭。 沈寻边吃饭,便觉得小姑娘的目光直勾勾地落在自己的脸上,边忍不住笑了:“我脸上开花啦,你一直这么看着我?” “就是觉得你挺好看的。”小美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她心里感叹,从外形来说,寻姐和程队确实是绝配啊,一个娇柔甜美,一个高大俊酷。想到这里,她脑海里浮起张子宁说的那句“老大和寻姐亲过了”,情不自禁地联想出一幅画面,顿时脸更红了。 见沈寻狐疑地瞅着她,她一急,冒出一句:“寻姐,你不怕程队吗?” “为什么怕他?”沈寻挑眉,“他人挺好的呀。” “嗯,他人是挺好的,就是不大爱笑,气场太强,”小美点点头,“我们都觉得他是个好老大,但还是有点怕他。” 沈寻瞅着小姑娘红着脸吞吞吐吐的样子,直接就冒出一句:“怎么了,你喜欢他呀?” “我……”王小美被饭呛到,咳嗽了好几下,放下筷子连连摆手,脸更是红得像番茄,“我不喜欢他,不是,我喜欢他,但不是男女间那种喜欢,寻姐,你可千万别误会……” “好啦,我知道了,”沈寻被逗乐了,拍拍她的背,给她递上水,“瞧你急的。” “局里是有不少女同事喜欢他,”王小美喝了一口水补充道,“不过我不算,程队这型的,不是谁都能消受得起,之前追过他的,也全都阵亡了。” 沈寻一笑:“他脸上就差写一句‘谢绝追求’了。” 王小美点点头,看着她的目光里带着崇敬,把到嘴边的话咽到了肚子里——不管怎样,你不仅没阵亡,还亲到了老大呀。 “寻姐,你在这边采访任务完成了,就会走吧。”她意识到了这个重要情况。 “嗯,毕竟我工作单位在北京啊。”沈寻回答。 “哦。”王小美表情有点黯然。两地分居,好像不大好。 沈寻以为她是舍不得自己,于是摸了摸她脑袋:“我争取尽量多回来。” 小美连连点头:“必须哦。” 吃过晚饭,小美就收拾好离开了。到了八点多,沈寻决定出去散散步,刚到楼下没走出多远,就看到江北拎着个超市塑料袋迎面走来。 “你回来了?”她打招呼。 江北应了一声:“刚去了趟超市,程队让我给他捎条烟,我送过去。” “他回来了?” “嗯,他下午回来的,跟刘局汇报后就一直一个人练枪。” 沈寻点点头,和江北错身时却又叫住了他,用手指了指楼上:“我给他送过去吧。” 江北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把塑料袋递给了她:“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沈寻笑眯眯地和他告别,拎着袋子就上了楼。 江北望着她的背影,有点纠结要不要提醒她程队心情很差,但一犹豫,她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远了,他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到了程立宿舍的门口,沈寻顺了顺刘海,就敲了门。 敲了三下,没动静。她又敲了三下。 “没锁,进来吧。”低沉的声音自里面传来。 她推门而入,却一下愣在门口,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程立背对她站着,赤裸着上身,只穿了条拳击短裤,正拿着一条毛巾擦头发。有水珠自他的后颈滑落,一路到宽阔坚实的背部、没有一丝赘肉的后腰,随着他抬手的动作,手臂与肩膀的肌肉更是拉出完美的线条。 空气中有洗发水和沐浴液的清香,大概是他刚洗完澡。 晕,这画面也太香艳了。走还是留?沈寻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 大概是察觉了异常的安静,程立转过身来,四目相对间,他眉心一蹙,声音有点冷:“怎么是你?” “我替江北给你送烟,”沈寻讷讷开口,“sorry啊,不知道你在洗澡。” “关上门,过来,”程立望着她,黑眸幽暗,“我有话和你说。” 沈寻反手带上门,听到门锁扣上的声音,心头突然一紧。 她深吸了一口气,转身走近他,将手里的袋子放在一旁的椅子上。 程立拿了搭在椅子上的t恤套上身,走到靠墙的立柜前面,拿起上面一个装着饮料的玻璃杯喝了一口,掂着杯子,倚在书桌前看着她,目光如炬。 “你想跟我说什么?”沈寻忍不住清了下嗓子。 “你觉得呢?”他的声音凉凉的,却又带着点慵懒的性感,“你这么殷勤给我送烟,难道只是为了学雷锋吗?” “就是……想来看看你。”沈寻抬头看着他,诚实地回答。 离得近了,能格外感觉到他的高大,好像她整个人都可以藏到他的身影里,小美说得没错,他这个人,给人的压迫感很强,从外在到性格都是。 可是,她迷恋他身上散发的这种气息,霸道、强势、危险。 他无声地笑了,微扬的嘴角勾起邪气的弧度。 沈寻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他时,他也是这个样子。 “你看到了,”他放下杯子,倾身看着她,“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他的呼吸那么灼热,带着明显的酒意,沈寻这才意识到,那个玻璃杯里装的是威士忌,他今晚喝了多少? 她抬眼看着他,这才看清,那双深沉的黑眸里,跳跃着不知名的火焰。 心里有一个声音,提醒她应该逃走,可是,她却像是被催眠一样,踮起脚尖,吻上了他的唇。几乎在同一时间,他滚烫的舌侵袭了她的唇腔,带着近乎欺凌的态势攻城略地。在他的撩拨之下,她仿佛雨后的花朵,湿润、美丽,颤抖着,缓缓绽放。 她的意识一片模糊。只听见一堆东西跌落的声音,腰间被一双大掌扣住,举起,整个人被放在书桌上,又被庞大火热的身躯压下,陷入更深的迷乱。 一声娇吟从口中情不自禁地逸出,她蓦然睁眼,脸颊红似火,捉住他双臂,试图找回自己的理智。 “怎么,还要再考虑下?”淡淡的声音带着一些嘲讽,在头顶响起,“不是说,亲了我之后,下一步就是上我吗?” 她抬眼,却瞬间怔住,此刻凝视她的那双黑眸里满是怒火和寒意。 “你怎么知道的?”她有点狼狈地撑起身体,却发现自己衣衫凌乱,而他,整齐利落地退开了身。 “托你的福,整个局里都知道了,”他冷冷地看着她,“你朋友的那条信息,被张子宁看到了。” 他压了一天的火。先是早上白林在他面前自尽的事,回到局里,没多久就知道了大家在传的八卦。而临到晚上,这个女人居然还来找他麻烦。 “所以,你刚才是故意的?”不知是因为骤离他的体温,还是因为他的话,沈寻觉得浑身发冷。 “怎么,如了你的愿,让你回京跟你朋友报喜不好吗?”他讽笑,“你要的不就是这个吗?想睡,说一声就是。” “你浑蛋。”沈寻瞪着他,脸色发白。 “我浑蛋?”程立点了一根烟,隔着烟雾望着她,“难道我猜错了,你还打算一辈子待着这儿,非我不嫁?不能吧,沈寻,我看过你的资料,你从12岁起就在国外生活,都算香蕉人了,这么单纯保守不是你的风格吧?” 他的语气,刻薄到了极点。 眼里一热,沈寻咬唇忍住,跳下书桌就往外走。 程立一把捉住了她,却正好捏在她的手臂伤处,沈寻忍不住叫出声,疼得弓起了腰,眼泪也得到了借口,瞬间冒了出来。 程立立刻收回手,黑眸里闪过一丝懊恼。 一滴泪珠落在了地面,晕开,第二、第三滴接连落下。 程立瞪着地上那星点泪迹,突然有点烦躁。他说不出那心头突然泛起的疼是因为什么。明明感觉很轻微,却又那么难以忍受。 他看见沈寻站起身,被泪水浸红的水眸直直望着他。 “程立,你不是生我的气,你只是因为查案无果,又一次失望,所以迁怒于我,”她的嗓音低哑,“你敢说,你刚才对我没感觉吗?” 程立瞪着她,沉着脸没有回答。 “一个没有勇气开始新的人生的人,又有什么能力去承担过去?”她的目光里,有委屈、有倔强、有挑衅。 他被瞬间刺痛。 “你多虑了,沈寻,”他声音冷酷,“我的人生,和你有什么关系?” “小美呢?”一大早,程立走进办公室,扫了一眼,淡声问。 “被刘局叫过去了。”江北答。 程立点点头,又看了眼王小美旁边那个工位,桌上笔记本电脑是锁屏状态。 “寻姐也一起过去了,”张子宁一边打量着他的神色,一边补充,“刘局说等你来了让你也去找下他。” “嗯。”程立轻应了一声,出了门。 “你昨天下午去哪儿了?”刘征明一看见他,就皱眉发问,“一跟我汇报完就不见人影了。” “练枪去了,”程立在他对面坐下,掂着桌上的镇纸玩,“你找我有事?” “新局长上任,你也不知道露个面。” “不早就知道人家会来吗?”程立淡声道,“迟早也会见,再说,谁当局长,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可是本市至今为止最年轻的局长,”刘征明有些感慨,“确实不简单。” “怎么,嫉妒了?”程立一笑。 “我都快退休的岁数了,我嫉妒什么啊,”刘征明瞪眼,“这儿能来年轻有为的干部,是好事。你以后应该多跟他保持沟通,我相信你们在工作上一定有很多共同语言。” 程立挑眉,没说话。 “你队里的王小美,一早跟林局去戒毒所慰问了,林局听说有记者在,也特地点了小沈的名。”刘征明一边补充,一边给他倒了杯茶。 “积极,挺会搞宣传。”程立嘴角轻扬,拿起了杯子。 “听说,你和小沈有情况?”刘征明突然问。 “你就不怕我喷出来,”程立咽下茶水,眉目间有些无奈,“一言难尽,但我们真的没什么。” “没什么怎么还可能亲上?”作为雷厉风行的老警察,刘征明说话风格很直接。 “领导,你确定要在工作时间和我八卦?”程立头疼地揉了揉眉心。 “我是很严肃地关心同事的工作状态。” “行了吧你,”程立轻嗤,黑眸瞅着他,“我和她才认识几天啊,那小丫头就是一时脑子发昏,离开这儿就好了。” “那可未必,我当初跟你老嫂子也是一见钟情呢,我看姑娘不错,凡事也挺认真的,”刘征明递给他一支烟,“她既然对你有心,你就尝试下,不要年纪轻轻活得跟和尚似的。” “谁说我活得跟和尚似的了?我不良嗜好多着呢,”程立点了火,语气微沉,“她来这里,只是偶然。” “你在这里,也不是必然。” 程立吸了口烟,抬起眼:“刘局,你这是在动摇军心吗?” “什么军心,我就说你自己那颗心。” “没戏,”程立嘴角轻扯,“我跟她就不是一路人。” 至于心,他也没有了。 阳光很好。戒毒所的走廊里,穿着同色衣服的未成年吸毒人员或站或立,有的在聊天笑闹,有的在下棋看书,有的只是静静地晒着太阳。 “好看吗?”沈寻看着靠墙的一个女孩子,指了指她手中的书,是《飘》。 女孩抬头,黑白分明的眼眸看着她,点点头。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沈寻微笑,“我也很喜欢这本书,许多年前,看了好几遍,有些句子都背得很熟了。” 女孩仍是沉默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感觉到她有交流的欲望,沈寻又问。 “14岁,罗心雨。”女孩轻声说。 “名字很美,”沈寻凝视她稚嫩却又透着娇俏的少女脸庞,“跟你人一样。” “谢谢。”罗心雨的脸上浮起一丝羞涩,她合上了书,放在自己腿边。 沈寻看清了她的手背,顿时一怔。那双白嫩的手上,全是斑斑点点的伤痕。 注意到了她的目光,罗心雨下意识地把双手藏到了身侧,沉默了一下,又缓缓出声:“是我爸用烟头烫的,他逼我给他买毒品。” 沈寻心口一颤:“然后你自己也吸了?” “我不肯,他逼我吸的,”女孩咬唇,低头掩饰眼里的泪光,“当初我妈受不了他吸毒,跑了,留下我跟他。” “你吸了多久了?”沈寻问。 “一年,三个月前我爸死了,我被一个警察叔叔带到了这里。”罗心雨擦了一下眼泪,抬起头,“姐姐,你也是警察吗?” “我不是,我是记者。”沈寻答。 “那你一定写文章写得很好,”罗心雨的眼神中流露出崇拜,“我也很喜欢写作文。” “很棒啊,继续坚持。”沈寻笑。 “我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罗心雨问。 “你说。” “我想要妈妈回来看我,”罗心雨把伤痕累累的双手伸出来,“姐姐,如果你拍下我的照片,把我写在报道上,我妈妈看到了,会回来找我吗?” 沈寻喉中哽咽,鼻间泛起酸意。 “寻姐,林局他们要走啦。”王小美在走廊那头喊了她一声。 沈寻应了一声,朝罗心雨扬了扬手机:“我会完成你的心愿。” 手机里,有她刚才给罗心雨拍的照片。 “再见,”她抚抚女孩的头发,“加油。” 走出去很远,她回头,看见罗心雨还站在走廊那边望着她,她停住脚步,又挥了挥手。 刚坐进局里的商务车里,沈寻就听到了微信提示音。她点开一看,却是来自坐在身旁的王小美的。 “可惜了,你刚才没看到林局和戒毒所领导聊天时那谈笑风生的样子,简直迷死人。” 沈寻瞅了一眼前座的男人,也就是这条微信的男主角局长林聿,嘴角忍不住扬起,在一堆花痴的表情下面回复了一句:“原来你喜欢这型,但是他对你而言是大叔了吧。” “我就是纯欣赏,没想到新来的局长这么帅,尤其他那双眼睛,简直会放电,一笑起来,更是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小美激动地补充。 “你们这些孩子就是天真,容易被外表所惑,”沈寻抬头,看了一眼男人清俊斯文的侧颜,无声地叹了口气,回复道,“以他的年纪,坐到本市公安局局长的位置上,绝对是笑面虎一只。” 回到局里,林聿先下了车,但没有先行离开,而是站在一旁,耐心地等她们下了车。 “王小美同志,辛苦你了啊。”他微笑,声音温和。 “不辛苦,分内事,”小美的脸一红,在微信上那股花痴劲儿全都换成了此刻的手足无措,“林局再见,我先回办公室了。” 沈寻瞅着她一溜烟儿小跑而去的背影,忍不住乐了,也跟着往办公楼走。 “丫头,你的本子不要了?”林聿的声音在她身后缓缓扬起。 沈寻转过头,看见他正从座位上拿起一个记录本。 “哦,谢谢林局。”她接过来,笑了笑,又要走。 “还跟我装不熟呢,”低沉慵懒的声音再度扬起,“连声小舅也不叫,在外面混野了吧你?” 沈寻止住脚步,看着一步步走近的林聿,干笑一声:“必须装,不然影响不好。” “什么影响?”林聿睨着她,“我是给沈大记者你丢人了还是怎么的?” “哪能啊,是我给您丢人了,”沈寻皱着小脸,“哎,你说郑书春是不是坑我呢,她是你老同学,她早就听到风声你可能会调来吧?所以她就趁机把我发配到这里?” 林聿轻哼了一声:“我又不需要你们给我做宣传。我告诉你,你的报道里敢有一个字提到我,我找你算账。” “那你今天叫上我干什么呀?人家还以为你新官上任特能炒作呢。” “我管别人说什么呢。好久不见,我特别想念我外甥女,不行吗?”林聿看着她,笑得格外温柔和气,他抬手冲着她鼻尖指了指,“听说你要在这儿至少待一个月吧,在我的地盘,你给我乖乖的,要是瞎捣乱,小心我治你。” 这老狐狸。沈寻无语,撇着嘴抬头望着他。 “没用,”林聿摇头,“别摆出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骗你姥爷行,我就算了,我还不知道你什么鬼灵精德行。”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沈寻知道,她这个小舅,绝对的天使面孔魔鬼心肠。 “程队,那是新来的林局和寻姐吧。”张子宁一边望着树下两个人,一边和程立往前走,“他们好像聊得挺愉快的。” 远远望去,男的清俊挺拔,女的娇俏纤细,两人相对说笑着,气氛美好。 程立没说话,戴着黑色墨镜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 “咱们要去打个招呼吗?”张子宁忍不住问。 “没空。”程立冷冷道。 “小舅,我问你借辆车呗,”正要和林聿道别,沈寻又想起一件事,“我有个采访对象,在附近的小镇。” “安全吗?我派个人送你去?” “不用,没有什么危险,而且我工作时一个人闯荡惯了,多个人陪着反而不自在。”沈寻摆摆手。 “行吧。”林聿点点头,“你要用车的时候给我发微信。” “谢谢。”得着了好处,沈寻欢快地朝他笑了笑,插着口袋往办公楼走,却在看到迎面而来的男人时,笑容僵在脸上。 她的反应也直接落入程立的眼里,墨镜后的黑眸微沉。 只是数秒间,沈寻侧过脸,避开和他的对视。 ——我的人生,和你有什么关系? 昨晚,他无情的话语,分明还在耳边回响。 说没有受伤的感觉,那是骗人的。 从小到大,在异性方面,她从没受过这种苛待和漠视。可人就是贱啊,越是难得到,越是想要。 她一言不发,和他擦肩而过。那一霎间,心中泛起一丝刺痛。 “寻姐?”张子宁打招呼的手停在半空,因为被忽略而一头雾水,他转头看了看沈寻的背影,又看向程立似乎有些阴沉的侧脸——这是什么情况? 对于张子宁的不解目光,程立视而不见,继续往前走。却见新局长朝这边一侧首,微笑点头:“程队?” 林聿打量着对面的后生,他翻过人事档案,即使对方戴着墨镜,那股气势仍和履历照片上一样桀骜不驯。嗯,身高一米八五,光是勇猛外形就足以震慑人,还是硕士双学位,胆色智力兼具,所以战功累累。 他心细如发,瞧见了刚才沈寻和程立擦肩时都没有互打招呼。这没道理,沈寻过来是做禁毒专题的报道,照说最熟悉的人应该就是这位大队长,是什么原因,让他那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外甥女,跟只小刺猬一样别扭? “林局您好。”程立摘下墨镜,同他握手,不卑不亢。 “百闻不如一见。”林聿微笑,掌心相触,坚硬处是厚茧,腥风血雨里磨出来的印记。 “彼此彼此。”程立声音平静,不高不低。 “同心协力,互相支持。”林聿凝视眼前这张冷峻的脸庞,阳光落在那人额上,衬得那双眼越发明亮锋利——就像曾经的自己。说的是平淡无奇的客套话,寥寥数字,曾经,多少兄弟手足,师长战友,彼此间都说过这样的话,到后来,都没能一起走到最后。就比如,眼前这个男人,为自己尸骨无存的恋人立了一座衣冠冢,年年都去看望。 林聿收回手:“去忙吧,回头见。” 程立颔首,与他告别。 “可知我曾为你洒过泪,今天仍感悲痛。愿我可不记起以往的事,让我心将痴情放松……几多痴心枉种,我内心中多悲痛,从前事似万重,多少柔情多少梦,已随水和风中轻轻送……” 街头的理发店里,传来哀怨老歌,和着家长里短,八卦声声。 “听说,中了十几刀呢,死不瞑目。” “十几刀啊,这么惨,能瞑目吗……唉,早就说过干他那行没有好下场,你看吧。” “可怜了阿娟,年纪轻轻就守了寡。” “当初也劝过她,那样的男人不能嫁,就是不听。阿红,你记住哦,一定要好好读书,听话,不要学你娟姐那样。” “好在没孩子,还是可以改嫁的。” “难说,你看她那个丢了魂的样子……” 沈寻走过坐在街头闲言碎语的三姑六婆,迈进小卖铺:“一瓶矿泉水,谢谢。” 坐在里面的女人低着头,仿佛没有听见。等沈寻重复了一遍,她才大梦初醒般地站起身,手忙脚乱地从地上一个纸箱里拿出一瓶水,递过来。 “一块五,”她低声说,抬头看见沈寻后表情一怔,“是你?” “方不方便,我们聊一聊?”沈寻开口,凝视她憔悴的脸色。 “找你三块五,”李娟语气冷淡,“小姐,我的命运都已经被你说中,你还想聊什么,预测我后半生吗?不用了,外面那些人也已经替我算得很清楚了,我都听得见。” “对不起。”沈寻看着她,语气诚恳。 “不用说对不起,”李娟坐下来,面带自嘲,“路是我自己选的,人是我自己挑的,事到如今,多一个人或少一个人笑话我,我不在乎。” “不在乎?”一道粗哑的嗓音插了进来,“你再不在乎,你男人欠的钱还是要还的啊。” 一胖一瘦两个男人进了门,在沈寻身旁站定,脸上皮笑肉不笑,目光却透着凶狠:“总共两万,你今天要是不给,我们就把这铺子砸了。” 李娟猛地站起身,脸色发白:“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你们给我留下铺子,我可以慢慢还。” “你慢慢还?”胖子冷笑了一声,“好啊,下个月还就三万,你愿不愿意?你男人死了,不是还有娘家吗?” “不许你们去骚扰我娘家!”李娟像被咬到一样,激动地喊出声。 “那就赶紧还钱——” “我这里有两千块,”沈寻从包里翻出一沓钱,递到胖子眼前,“你们先拿走,行不行?” “不——”李娟的话还没出口,胖子就一把将钱抢到手里,猥琐的目光打量了一下沈寻,又扫向李娟,“这不还有个金主嘛,行,今天就这样,回头我再来找你,下次可不会这么容易就算了。” 待两人走出视线,李娟仍然气得浑身发抖。她颓然地坐下来,捂住脸,泪水顺着指缝溢出。 沈寻沉默站在一旁,等她情绪平复。 对面店里的歌声依然在飘:“风中风中心里冷风,吹失了梦,事未过去就已失踪……过去的心火般灼热,今天已变了冰冻……” 她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一支烟,放到嘴边。 待沈寻烟抽尽,李娟也止住了泪水,拉开了抽屉,数出零零碎碎的一沓钱,递了过来:“这里有九百块,先还给你,你把手机号给我下,剩下的我凑足了再给你。” “不如就当我花钱买故事,”沈寻轻轻推开,“放心,我会匿名。” “这点烂故事也值两千块吗?”李娟自嘲一笑,她咬咬牙,大概权衡了一下,终是把钱收了回去,“你想知道什么?” “他没留点钱给你吗?”沈寻问。 “有的,之前家里还藏了七万块现金,只是他一走,已经连着来了几拨要债的,都掏空了。” “怎么会欠下这么多钱?”沈寻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买粉欠的?” “买粉哪会容许你赊账,”李娟摇头,“贵平虽然会跑腿送货,但他自己从来不碰,是他有两个兄弟已经成瘾,借钱吸毒,他讲义气,自不量力地替他们担保。” “我只剩下这栋房产,但估计变卖了也不够抵债。”循着李娟的视线,沈寻也打量了下这栋小二层楼,下面是小铺子,上面就是他们夫妻俩的住处,家具简单,收拾得还算整齐。 “你没想过离开?”沈寻看着她发间簪着一朵小白花。 “想过,”李娟轻叹了一声,“只是这两天,还是像在做梦,想着梦一醒,也许他就会回来。他说过,想要一个孩子,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忍着不吸毒的原因。” “沈小姐,你究竟想知道些什么呢?贵平的东西,几乎都被警察搜了去,说是证物,要仔细查看,才能判断是否可以尽数还我。”李娟仰起头,努力眨去眼眶里满溢的泪,“他就这样横尸郊外,谁都想从他的死里挖出点东西出来,可我呢,我才是最需要一个交代的人。” “当然,谁都认为我活该,是我自己挑的老公。”她笑了笑,脸上满是苦涩,“那年我还上高一,他堵在校门口,带着一帮小兄弟,叼着一支烟,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呵呵,小时候不懂事,古惑仔电影看太多,以为只要混江湖的都有机会成为老大,呼风唤雨,吃香喝辣。而我,是被捧在手心里的阿嫂。贵平这个人……有个成语怎么说来着,色厉内荏。他心软,做不来真正的坏事。可那是个人吃人的世界呀,越走越远,越走越深,脱不开身,却又混不到出头日。” 沈寻靠着门框,静静看着眼前这个女人。 白裙飘飘的年纪,多容易迷眼。那个人邪气一笑,就可以为他赴汤蹈火。 多年之后,已为人妇的女同学们聚首,闲话家常间提起:你们还记不记得高三(2)班的那朵班花? 哦,你说李娟啊,记得,高中毕业就嫁了个混黑社会的,听说老公后来被人砍死了。 啊,好可怕。哎,这家餐厅的菜不错。 嗯嗯,是呢,下次带我老公来吃。 人世间几番笑闹,谁会记得她曾经奋不顾身的爱情。 沈寻的目光又落在自己的球鞋上,她想起那天在客栈,冯贵平带血的手抓住了她的脚腕,弄脏了她的鞋。那时候,这个男人之于她,只是一摊卑微的、令人厌恶的血肉。却原来,再不堪的人,也曾背负一身沉重的温柔。 第五章 小麻烦精 隔天早上,当程立的目光第n次落在王小美旁边的空位时,他沉声问道:“小美,她人呢?” “谁?”虽然终于等到老大发问,王小美还是表现出一脸蒙的表情。 “沈寻。”这两个字似从牙齿缝里挤出来。 “嗯?”小美还是茫然地看着他,“寻姐没跟你说她去哪里了吗?” “没有。”黑漆漆的眼眸,山雨欲来。 “一般都是你亲自照看她,所以我以为她做什么都跟你报备来着,”小美惊愕地瞪大眼,继续火上浇油,“昨天从戒毒所回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啊。” “张子宁。”程立的声音越发冷沉。 “到!”张子宁响亮地应声,“三哥,我听局里的司机小张说,寻姐管林局借了辆车,自己开出去了。” “什么时候?” “昨天下午。”从老大语气里感觉到了明显的压力,张子宁声音也弱了一些。 “去哪儿了?” 张子宁一脸委屈地看向王小美,以哀怨的眼神无声哭诉——为什么问我?他俩冷战,为什么问我? “你赶紧问问小张。”王小美催促。 过了半分钟,张子宁收到了小张的微信:“他说,寻姐好像是去了玉河镇。” 程立面色一沉,站起身,顷刻间长腿一迈,人已经出了门。 “昨天你说,他喜欢摄影,有没有什么作品啊?”沈寻一边接过李娟递来的茶水,一边问。 “有是有,不过也谈不上什么作品,就是自己好玩拍了些照片,”李娟在她对面坐下,“贵平有个舅舅从前开照相馆,所以他也喜欢拍照,以前玩相机,现在手机方便了,有时候也用手机拍一些。” “可以给我看看吗?” “家里的相册也让警察拿走了,”李娟犹豫了下,像是想起了什么,脸颊微红,“是还有一本,他之前说让我去老砖厂看看,我找着一本藏着的相册,不过,不好意思拿给人看。” 见沈寻露出有些遗憾的表情,她咬咬牙,站起身:“我去拿给你,不过,你不要跟别人说啊。” 沈寻打开笔记本大小的相册,只一眼,就知道了李娟的表情为什么那么羞涩。 入眼满目风情。 相册里的女子,或衣衫半解,或只着寸缕,或青涩,或妩媚,看得出,前前后后的照片,跨越了些年岁,伴随她的成长。 镜头下的她很美,大概是拍照的人心怀怜爱。 也是了,这样的东西,难怪她不好意思交给一群五大三粗的警察。 再翻到后面十几页,就是些风景、静物和陌生的人物照了,构图确实不错,大概都是冯贵平自己满意的作品。 “我可不可以拍几张?”沈寻征求意见,笑了笑,“不拍你的。” 李娟点头。 沈寻在最后几页里挑了几张照片,翻拍到自己手机里。有陌生女子饮茶,留水中倒影;有烟雨茶山,春色绵绵;有市井小摊,老人专心做竹蜻蜓。 “他其实很有才华。”沈寻将相册递给李娟,言语由衷。 “谢谢。”李娟眼眶微红。 这时,楼下突然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还有叫骂声,接着,楼道里咚咚作响,是脚步声纷至沓来。 李娟脸色一白,站起身:“又是要债的,你快走吧。” “走?往哪儿走?”出声的是一个皮肤黝黑、满脸横肉的大汉,已经堵在门口,他身后跟了两个男人,和昨天的不是一拨人。 “水哥,她只是路过的,和我们家没关系。”李娟的声音在颤抖,像是格外惧怕这个男人,“你的钱我一定还,我已经打算卖掉房子。” “这破房子值几个钱?你卖了想溜吗?今天要是没钱,人一个也别想走,除非……”水哥的目光来来回回地打量着她和沈寻,眼里渐渐染上淫色,“你们两个陪哥哥们好好玩一玩,欠的钱我可以打个折。” 他的话音刚落,后面两个男人也发出猥琐的笑声。 “水哥,人家死了老公,寂寞孤单,你这也算是助人为乐呀。” “你们敢!”李娟瞪大眼,“救——” 未等她出声,其中一个男人就捂住了她的嘴,把她死死地按在沙发上。 “她老公身上的案子还没了结,警察分分钟都可能上门,你们就不怕被撞上吗?”沈寻盯着眼前虎视眈眈的男人,力持镇静。 “小姑娘,想吓唬我?”水哥冷笑,捏起她下巴,“景清市局到这里两小时车程,镇派出所门口天天有我的人看着,等警察到了这儿,我早就把你玩爽了。” “你要多少钱?”沈寻盯着他,心怦怦直跳,语气仍是异常冷静,“我现在就可以用手机银行转给你。” “水哥,原来我们撞上了一个富婆啊,”沙发那头的男人一边出声,一边扬手给了挣扎的李娟一个耳光,“既然有钱,咱们玩起来也有底,有多爽就打多低的折扣呗,不听话,就喂她们点东西,保证说啥做啥。” 沈寻的背脊顿时起了凉意,这些人,不是单纯放高利贷的,还可能是无恶不作的瘾君子,跟他们根本没有谈判的余地。 她一边假装继续和他们谈钱,一边摸口袋里的手机——解锁,摸电话栏的位置,随便是谁的电话,只要能拨出去…… 额上冒出冷汗,她在心中祈祷。但老天并没有怜惜她。 巨掌挟着狠毒的力量,重重甩上她的脸颊,她撞在桌上,半个脑袋都嗡嗡作响。 “跟我玩花样?”男人一把拽起她的衣领,往卧室里拖,“好啊,我陪你好好玩!” 娇小的身体被扔上了床,扯开的衬衫下,露出一截柔嫩的小腹,皮肤白得欺霜赛雪,高腰牛仔裤束着纤纤细腰,在挣扎中颤抖、摇晃,只看得男人血液沸腾。 “阿强,按住她的脚。”水哥一把捏住她的双手腕,兴奋的声音都变调。 暴露在眼前的白玉双腿,修长细致,令他又增加几分凌虐的冲动。 眯起淫邪的眼,水哥几乎要出声赞叹,今天真是捡到宝。 正当他勾起丝薄布料,兵临城下之际,一记重拳袭上他的下颚,接着腹部又是两下重击,他痛得眼前发黑,蜷在地上直不起身。 勉强抬起颤抖的眼皮,一个高大的身影背光而立,只一双眼,仿佛暗夜寒星,带着嗜血的冷意。一时间,小小房间,仿佛戾气四起,宛如地狱。 那人翻飞的指间,是一片薄刃。 “信不信,你们再踏进这里一步,我就把你们的手指头,一根一根地割下来?”冰冷的声音响起,伴随着阿强的惨叫,他正握着流血的手背,哭爹喊娘。 待碍眼的人渣连滚带爬地离开视线,程立阴沉沉的目光落在床上。 原本伶牙俐齿、活蹦乱跳的家伙,此刻像个布偶玩具一样,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该不是吓傻了吧?他冷面不语,胸口攒着一股恶气,上下翻腾。 真是个小麻烦精。瞪着眼前蜷缩在床上的小小人儿,他心里几乎骂尽平常习惯的所有脏话。 瞧她把自己搞成了什么鬼样子?一头长发凌乱不堪,苍白的脸上泪迹斑斑,嘴角红肿,挂着血丝。 那双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他,水汪汪,红彤彤,像只小白兔。 “把手里的东西给我。”他厉声命令,眼神如x光,扫视她周身,洞悉一切。 她乖乖摊开手,细嫩的掌心已经割破,里面躺着一块带血的茶杯碎瓷片。 “怎么,是打算自尽以保清白,还是来个自卫杀人?”他冷冷奚落,心里说不出地气。如果他晚来一步呢? 她只是看着他,眼泪摇摇欲坠,就是不说话。 他心里一烦:“逞强是吧?觉得自己是孤胆英雄?自身难保还逞能!” 他拿了李娟在一旁递来的毛巾,没好气地给她擦脸。 眼泪抹掉,嘴边的血渍也擦掉,恢复干净的眉眼,布偶娃娃五官归位,总算看得顺眼一些。 不对,他蹙起眉——还是不对,那肿起来的嘴角和脸颊,怎么看怎么不舒服。还有衬衫下一双腿,原本雪白粉嫩两截长藕,现在满是青紫,简直难看死了。 毛巾一丢,他脱下外套,盖住她下半身,眼不见为净。 但心头的无名火却烧得更旺:“沈老师你可以啊,光采访别人不够,为了伟大新闻事业亲自上阵,要把自己也变成个大新闻,听听,美女记者勇斗歹徒,被先奸后杀,简直举国轰动——” 话音未落,娇小的身子突然扑到他怀里,哭得稀里哗啦,嘤嘤咛咛,一团委屈。 “程立——”她埋在他胸口,拉长的哭音黏黏糊糊喊出的名字,几乎震荡了他心脏。 “要不是你不理我……我怎么会……怎么会自己过来……”胸口的抽泣一声高过一声,断断续续,字不成句,仿佛遭了天下奇冤。 罪魁祸首怎么就成了他?真当他是贴身保姆?他的工资是她开的吗? 委屈的哭声绵延不停。他低头瞪着她的头顶,双手垂在两侧,推也不是,抱也不是。 他原本冷面相对,存心要给她一个教训,谁知她来这一出,化身泪水娇娃。任他一腔冷嘲热讽,竟瞬间凝结于胸,再也冒不出丝毫。 真叫人添堵。他无语仰头,咬紧牙关,朝着天花板无奈地闭上眼。 谁来替他把胸口这一只捎回首都去,他一定从此日日朝北方遥遥鞠躬致谢。 再低头,却见她衬衫左臂染了一抹红,心里顿时一软:“好了,乖乖的,之前的伤口都弄裂了。” 堂堂铁面程大队,居然沦落到哄孩子。 待到饮泣声渐歇,他叹口气:“把自己收拾一下,我在外面等你,先去卫生院处理手上伤口,我们再回去。” 带上门,他看向站在一旁的李娟:“这里不适合久留,早做离开的打算,找个地方开始新生活。这阵子我会让所里的民警多照顾。” 李娟感激地点点头,又有些歉疚地开口:“抱歉,连累了沈小姐。” 程立摆摆手。懒得提她,一提她就头疼。 五分钟后沈寻开门,衣服是穿整齐了,整个人仍是浩劫之后的凄惨样,仔细一看,双腿还在微微颤抖。 程立盯着她,目光如刀,仿佛严厉的家长。 她的脑袋垂得更低了,大有无脸见人的自觉。 薄唇一抿,他一把横抱起她,大步下楼。 李娟倚在楼梯口,痴痴地望着。 高大的背影似山般挺拔,宽阔的胸膛挂着小小一团,他是她的天地,她的海洋,任她自在横行。偏偏身在画中之人不知其景之美。 多让人眼红啊,她苦涩地笑。女人最幸运,不就是能有个英雄时时庇护搭救。只可惜,不是人人都能得如此运气。 来两次玉河镇,两次都进卫生院。连医生也成了熟人,哭笑不得地替沈寻包扎:“怎么又是你?” “她命中带煞。”程立冷哼。 “怎么会,算命的说我旺夫。”沈寻抬起头看着他,弱弱地争辩。 “旺不旺夫我不知道,”医生笑着插嘴,“但能看出来你是个好老公。” 程立表情一僵:“我不是她老公。” “哦,还没结婚?”医生脑中戏份很足,“婚姻大事还是早点定,这年头,找到彼此看对眼的不容易。” 沈寻差点笑出声,秃头医生在她眼里,此刻格外和蔼迷人。 一抬眼,却看见某人被噎得面色发青,她连忙低下头,以最大的意志力将更大的笑容压制回去。 程立瞪着眼前晃荡着几根毛的光头顶,一口气堵在胸口——这医生哪只眼睛看出他和这个小麻烦精是一对了?简直庸医。 再转头,某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家伙又似满血复活,笑得跟偷了油的老鼠似的。 他顿时又有了骂脏话的冲动。 忍无可忍,赶紧带上她回程。 车到半路加油,程立按下车窗递钱,却发现转身受制,侧首一看,人睡着了,纤细的手指却紧紧地捏着他衬衫一角,仿佛他会跑掉。 什么臭毛病,动不动就喜欢拽人衬衫。 他眉心紧蹙,瞪着那只手半晌,还是决定无视,缓缓启动了车子。 过了一会儿,是她自己突然惊醒:“啊,林局的车没开回来。” “让他自己去开,”他没好气,“你有本事啊,让他轻易出手。他也不掂掂你几斤几两,居然借车给你独自乱闯,以为你是霸王花吗?小包一个。” “谁是包?你这是人身攻击。”沈寻郁闷地抗议。 “攻击?你哪需要别人来攻击?分分钟可以进入自毁模式,”程立冷笑,“来这儿一星期,手掌手臂全挂彩,那天在客栈也是你稀里糊涂闯错门,要是我真是歹徒,你早就横尸野外了。没准还得浪费警力搜山。” 沈寻眨眨眼,一时找不到话来反驳他。 最毒的不过他那张嘴,白生得那么好看诱人。 叹了口气,她决定不和他计较。 此刻坐在他身旁,车厢里安安静静,她回想起他如天神般降临拯救她那一刻,嘴角忍不住上扬。 “笑什么?”他眼角余光扫过她可疑的笑容。 “怎么,警察还管人笑吗?” 娇柔的嗓音,白瓷般的皮肤上浮着一抹羞赧,一双璀璨星星眼,盈盈地望着他。他指间一松,车轮压了中间黄线,又迅速扳正,回了正道。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她低声道。 他下意识就想回一句——没有担心你,却发现没有及时出口,只听见车外风声呼啸而过。 突然就想抽根烟。 他按下车窗,点了火,却听见她又出声:“这两天是我一直耽误你正事,如果我之前不受伤,你大概可以活捉那个人。” 她听说,他从竜林拖着白林的尸体出来,一身是血,仿佛来自地狱。想来他情绪一定差到极点,也难怪那晚对她言语刻薄。 他没有说话,径自抽烟。 “不怪你,”半晌,低沉的声音才响起,“有些事情是讲时运的,没有什么对错,只能尽力,不能强求。在当时的情形下,对我而言,救你是最重要的,我只是做了更合适的取舍。” 袅袅烟雾在风中散开,似他一腔无奈。 大概觉得彼此间的沉默有些尴尬,他关了窗,打开电台。 有老歌在唱: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我的吻注定吻不到我最爱的人。 凝视着他冷峻的侧颜,沈寻觉得心中酸楚:“程队,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沈寻,”他幽然叹息,“以你的条件,找一个为你痴狂的男人很容易。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我身上?” “但凡心甘情愿,都不算浪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那天在客栈,你坐在黑暗里,看着我的第一眼。” 爱情,哪有什么道理,哪需要掐分算秒,盘点理由。 大概就是那时吧,想成为光,将暗处的他照亮。 车刹在路边。 “要怎样,你才会放弃?”他侧身,黑漆漆的眼锁着她,“沈寻,你只是猎奇,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你在这里会留多久?一个月?两个月?稿子总有写完的一天,我只不过是你出差途中一段艳遇。像你这样美丽的姑娘,有艳遇从不稀奇,区别只在于你想不想要。我说得对不对?” “当然不对,只有发生了什么,才算是艳遇,”沈寻轻轻一笑,“我们到哪一步了?枪林弹雨都不怕的程队,竟害怕我蜻蜓点水的一个吻。” “你究竟在害怕什么?”她欺近他,水眸中满是挑衅,“害怕被我诱惑,还是害怕一直以来的坚守被动摇?” 被逼到绝路。那挺翘鼻尖、弯弯眉眼、小巧下巴,都像在笑话、挑衅。 程立索性头一低,狠狠封住那喋喋不休的红唇,封住那些自以为是的话语。 那舌尖竟是甜的。是琼浆仙露,是燎原的星火。他忍无可忍,愤怒于这赤裸裸的引诱,于是扣住她的后脑,夹着他的气息反扑,尝尽她每一处唇腔,侵占她每一次呼吸。 电台里歌仍在唱:可以说走,一早已拼命退后。想过放手,但未能够。怪你过分美丽,如毒蛇狠狠箍紧彼此关系。仿佛心瘾无穷无底,终于花光心计…… 有汽车路过,引擎声清晰又淡去,有飞鸟停驻车前,好奇张望,都不能惊扰车内这美丽梦境。 在她窒息之前,他发了慈悲,缓缓退开身,眸色深浓。 她胸口起伏,双眼迷离。 原本被掌掴过的嘴角与唇经过这一吻,越发红肿,是遭受他蹂躏的直接证据。 “一个吻算什么?我有什么怕的?”他看着她,嘴角的笑意带着一丝嘲弄,“丫头,我活了三十多岁,交往过的、睡过的女人,不算很多,但应该也不算少。虽然不是酒色之徒,但绝对不是柳下惠。我不否认正常的欲念,但那是另一回事。” 心事未了,他并没有打算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所以呢?” “你说呢?”他揉揉眉心,有些无奈。他不是已经说得很明显了吗? “既然已经吻过了,”她捉住他手臂,贴得更近,“那么,接下来呢,我们还可以做什么?” 他瞪着她,表情一言难尽:“沈寻,你病得不轻。” 她却认真地点点头:“我承认。” 没错啊,他就是药。 “还可以做什么?你想的是上床吗?”他叹了口气,“如果就像你跟你朋友微信里说的那样,你想睡我,那是一个能让你高兴的心愿,我是可以——” 在瞅见她眼睛一亮时,他及时泼冷水:“但是沈寻,我不管你思想多开放,你始终是女孩子,在我看来,这种事情始终是女孩子吃亏。所以抱歉,我做不到。我做不到占了你的便宜,还假装自己是在抚慰你。” 她看着他,水眸一眨也不眨,像冻住了一样。 他眉心微拧,伸手拍了拍她仍然滚烫的小脸:“怎么?失望成傻子了?” 她静静摇头,安安分分在自己位置上坐正,低下头,不知在想什么。 程立放弃追究这小丫头的心思,发动车子,继续赶路。 他是真的猜不到,看似静坐的女孩,心里早起了惊涛骇浪。 如果说,之前对他,是好奇、崇拜、依赖、好色……种种情绪交织出来的迷恋,这一刻,沈寻是真的确定,她真的、真的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人。 那样炙热的吻,她明明看见了他眼里的情欲,她也给足了他进一步的机会,他却说,他不能。这样的男人啊……他禁毒,却不知道,他自己就是毒。那身清冷和深藏的温柔,比海洛因还毒,令人不知不觉就上了瘾。 那样安静的她,让他好不适应。 终是忍不住,程立用眼角余光悄悄打量,只见那张失魂落魄的小小面孔上,闪过种种情绪,开心、落寞、酸楚、激动。 再回到局里,已经是午后。停了车,程立看向仍在沉默中的人:“饿不饿?你换身衣服,我带你去吃东西?” “好啊。”嘴角弯起,沈寻瞅着他英俊的侧颜——来日方长,步步为营,抓住培养感情的任何时机! 下了车,刚一起走到宿舍楼前,沈寻的脚步就突然停住。 “寻寻。”楼梯口,棕发男子唤她的名字,眼里含笑,深蓝色真丝衬衫,灰色西裤,手工皮鞋,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精致。 “许泽宁?”沈寻瞪着他,“你怎么在这里?” “来找你啊,”许泽宁走到她面前,用手指敲了敲她脑袋,“怎么,我一个吻吓得你要一直躲在这个鬼地方吗?” 沈寻表情一僵:“你胡说八道什么?” “有客人?”淡淡的声音自身旁响起,程立看着她,没什么表情,“那我就不奉陪了。” 许泽宁的目光落在程立身上:“您好。” 程立颔首致意,上了楼。 三层楼梯,他边爬边能听到下面的对话。 “我给你带了一箱衣服,你待这么长时间,估计这儿也没什么像样的衣服牌子。” “我有换洗的就够了,你怎么拿到我衣服的?” “找你家阿姨啊。” “突然来怎么都不说一声?” “想你需要打招呼吗?再说,明天是周六,就想陪你过个周末,也不会影响你工作吧?” 声音渐渐淡去,程立掏出钥匙开了门,进房间,一切安静。 “你嘴巴怎么了?”许泽宁盯着她红肿嘴角,皱眉询问。 “和人亲得太热烈,伤着了。”沈寻看着他,语气淡淡的。 许泽宁眸色一沉:“寻寻,不要和我开玩笑。” “采访时遇到点事故。”沈寻看着他紧绷的表情,放弃刺激他。 “怎么这么不小心,”许泽宁叹了口气,“刚才那人是陪你工作的警察吗?怎么没有好好保护你?” 沈寻摇头,不高兴从别人口中听到对程立的负面评价:“程队已经足够照顾我。” “好了,去换身衣服,”许泽宁摸了摸她头顶,“去我住的酒店吃点东西。” 到了许泽宁住的度假酒店,沈寻才发现他自作主张地给她也订了房间。经过上午的险遇和赶路,她也有点累,懒得再拒绝,和他喝了点下午茶,就回自己房间休息了。 等被床头手机振动声惊醒,窗外已是暮色。 电话那头是王小美:“寻姐,今天周五,按惯例程队请我们吃饭,你要不要一起?” 一声“好啊”刚到嘴边,就被她遗憾地吞了回去:“我有朋友来,没法和你们一起了。” “哦,这样,那我们下次再聚。” 挂了电话,沈寻起身下床,走到阳台。 眼前树木葱郁,湖水倒映着金碧辉煌的酒店,一派奢靡的景致。可她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全无兴趣。 到餐厅坐下,许泽宁已经点了一支黑皮诺,将菜单递过来:“牛排还是三文鱼?” “随便,你替我选吧。”沈寻掂起酒杯,晃了晃,凝视那一片波光潋滟。 她哪样都不想吃。她想念老旧卫生院,他托张子宁买的那碗粥。今天他请客,请大家吃的是什么?是否会卸下平常冷冰冰的模样,也和大家一起嬉闹?应该会喝酒吧?他应该酒量很好。 心念一起,她拿起手机发微信:你说要带我吃饭,今天没吃上,这机会能不能留到下次? “寻寻?”许泽宁唤她,“甜品给你点份巧克力舒芙蕾可好?不知道这边会做得怎样,可以试试。” “都好,”沈寻耸耸肩,听服务生重复菜单,忍不住嘴角一扬,“到哪里都吃差不多的东西,你不觉得无聊啊,还不如坐街边吃一碗过桥米线。” 许泽宁一怔:“如果你想那样,可以啊,明天陪你吃路边摊。” 沈寻扫了一眼他那对精致袖扣,笑了:“我开玩笑。” 这时,手机屏幕突然一亮。她连忙拿起,程立的回复就一个字:能。 情不自禁,眉眼弯弯,像中了大奖。 许泽宁瞧着她突然间的笑容,眼眸微沉:“什么事,这么开心?” “没什么。”沈寻摇摇头,但轻快的语气泄露了她雀跃的情绪。 许泽宁沉默凝视眼前人。dvf的v领裹身裙太适合她,胸口肌肤如莹莹白玉,珍珠吊坠下是隐隐的诱人沟壑……他的小女孩,早就已经长大。但是,彼此间的感觉,却渐渐陌生。 他不喜欢这种失控的感觉。所以那天在他自己的生日聚会上,冲动地吻了她。 “寻寻,那天我酒喝多了,对不起。”他道歉,语气诚恳。他提醒自己,需要足够耐心,才能让她重新心甘情愿地依附。 “没事,还好我清醒。反正,也不是我初吻。”她话里有话,像只藏着利爪的小猫。 初吻是哪一年?哦,还是读大学的时候。那个金发大男生帅过贝克汉姆,在黑暗的电影院里捧爆米花,你抓一口,我抓一口,突然间四目相对,于是侧首,小心翼翼地偷偷接吻,彼此面红耳赤。 那是每个人的人生必经课,有时新奇多过于真正的心动。 今天那人同她说,一个吻算什么?可是他不知道,当他在她唇间流连,时间都停止了。 “听说附近的球场还不错,明天陪我一起打球?”许泽宁无视她的挑衅,换了话题。 沈寻本想拒绝,但看到他眼下有淡淡青色,想必百忙之中奔波而来也是辛苦,心里一软,便点头:“好。” 说到底也是多年情谊。那些苦闷的年少假期,也曾躲在许家花园度过。那时少年会摸摸她柔软的发,说,寻寻,我读小说给你听好不好。怎么会不依赖,他代替了部分她父母的角色。 她脑中存了一段永远不会更新的录音,是母亲最后一次给她读的那段——他用闪烁的航行灯,对农庄做出了回答。大地洒满了灯光的呼唤,每家每户都对着辽阔的星空,点亮了自己的星光。好像在大海上点亮了灯塔。所有隐藏着生命的地方,都有闪烁的亮光。 “寻寻。”许泽宁凝视她迷蒙的眸,表情无奈又隐忍。 她回神,微微一笑,没有说话。明明知道他无辜,但是看着他,就像看着自己从前的岁月,让她想逃。 吃完晚饭回来,程立与江北他们在楼下抽烟。眼见王小美兴冲冲跑上楼,又跑下来,举了举手中刚买的水果:“这么新鲜,本来想拿给寻姐尝尝,她还没回来。” 程立正在看手机,目光不由得落在右上方一角,已经过了十点。 “你放到办公室冰箱吧,她今晚不一定回来,明天再拿给她吧。”他弹了弹烟灰,淡声道。 王小美一怔,应了一声,朝办公楼走去。 江北瞥了一眼程立沉静的表情,和张子宁对视了一下,后者朝他做了个鬼脸。 “小美,这么晚,你去哪儿啊?”夜风里,忽然传来一道轻柔的声音。 程立抬眼,看见夜色里缓缓而来的身影,在路灯下渐渐清晰。 她穿着玫红印花的长裙,纤腰款摆,脚步轻快,翩若桃花精灵。行走间有风吹过,雪白的长腿昙花一现,却动人心魄。v领泄露了一片晶莹,但高度恰到好处,不刻意显山露水,却令人遐想。 “想不到寻姐身材这么有料。”张子宁压低了声音赞叹。 “子宁,你把昨天说的那电影拷给我吧,我今晚想看下。”江北揽住他的肩,未等他开口,就把他往宿舍楼拽。 那一边,小美把水果袋往沈寻手里一放,也一溜烟上了楼。 只剩下沈寻拎着袋子站在原地,眨了眨有些茫然的眼,静静望着他。 他瞅着她,摁灭了烟,不说话。 “我怎么感觉他们都怪怪的?”她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缓缓走近他,眉眼灿如天上月牙。 “上楼,早点休息吧。”他伸手,替她拎水果袋,先迈上楼梯,宽肩长腿,背影高大。 沈寻愣了一下。是她的错觉吗?他转身的那一霎,俊颜上好像有隐隐的笑意? 翌日上午,沈寻准时赴约,陪许泽宁打高尔夫。 “有一阵子没打了吧,球技好像退步了。”许泽宁看着她微笑。 “岂止一阵子,很久没碰球杆了,我是新闻民工,哪来那么多闲情逸致,上一次陪人打球,还是为了做专访。”沈寻把球杆递给一旁球童,看了看日头,“不打了,回去歇会儿。” 下场打18洞,最要紧的是有相处舒适的球友,否则那么长时间,话不投机半句多,都是煎熬。 她仰头喝水,那一霎视野里却出现熟悉的身影,让她差点呛到。 是程立和江际恒,还有一位美女作陪。 避无可避,因为江际恒已认出她,朝这边打招呼:“沈寻,又见面了。” “嗯,我朋友从北京过来,”她反应很快,同他握手,又看向程立,“你没跟我说今天要来这儿啊。” 言毕,她打量他身旁的女人,目光如炬。 “际恒临时和我约的。”程立看着她,嘴角微扬——不笨,还记得继续扮演她的角色,连醋意都演得很真。哦,不对,这丫头大概是真吃醋。 未再多言,沈寻同他们告别,先行离开。 许泽宁在一旁问:“那位是?昨天我们也碰到的……” “你说程立?”沈寻语气平静,“禁毒大队队长,这阵子我归他管。” “你们看起来关系不错。” “不处好关系,我怎么做好工作啊,”她微笑,“午饭去哪儿吃?” “不如就在这儿吧,我临时有个电话会,吃完可以去休息室,好不好?”许泽宁摘了墨镜,盯着她,笑容温和。 “三哥,你的小女友好像吃醋了。”江际恒瞅了一眼沈寻离开的方向,朝程立戏谑一笑。 “女友?我消息滞后了吗?”这家高尔夫会所的老板陆妍——也就是站在程立身旁的女人神情惊讶,“什么时候的事?难怪她刚才看我的眼神像看敌人。” “小丫头一个,不用在意。”墨镜之下,程立嘴角轻扬。 “我看这姑娘不错,”江际恒瞅了他一眼,缓缓开口,“毕竟,叶雪离开也三年了。” 程立没说话,对准球,扬杆,姿势利落。 洗过澡,换了衣服,程立走到观景长廊抽烟。 一双纤臂自后方绕了过来,蒙住了他的眼,空气里飘起淡淡的香水味。 “想不想我?”陆妍笑,精心描绘的眼妆十分妩媚,刚换上的黑色蕾丝裙勾勒出惹火曲线,也尽显熟女风情。 “嗯。”程立拉下她的手,不露痕迹地退开身,叼着烟轻应了一声。 “有了小女友就忘了我了?”陆妍问。 “都说了,只是个小丫头。” “你可是有段时间没来了啊。”陆妍不满地抱怨。 “忙,”他瞅着她,俊美笑容无懈可击,可惜了这张脸,要是去做电影明星,一定颠倒众生,“你知道,我一向把你这儿当疗养院,依赖得很,实在是没时间。” “疗养院?疗什么呀?”女人娇媚的笑声充满诱惑,长指点了点她眼前的健壮胸膛。 “疗心疗脑。”程立低沉一笑。 “当我这里是精神病院啊,”陆妍轻啐了一声,“际恒也好一阵子没来了,上个月他不是去了趟缅甸嘛。” “哦?没听他说。”黑眸一沉,程立的语气仍是漫不经心。 “说是看中了块地皮,想做开发。” “嗯,江家在他手里风生水起,比从前风头更盛。” “我去看看午餐备得怎么样了,今天都是你爱吃的菜,”陆妍退开身,却仍是依依不舍地开玩笑,“来,吻别一下?” 程立一笑,抽着烟不说话。 目送着陆妍的背影款款而去,他恢复了平静的表情,黑眸晦暗不明。 摁灭手中的烟,他走向一旁的阳光房,刚绕过墙,脚步却骤然止住。 两米开外,小小的人儿拿遮阳帽盖住脸,仰身躺在躺椅上。 沈寻将自己的脸藏在黑暗里,仿佛这样就可以在这世界藏住她这个人。她知道自己不该偷听,那样不礼貌,可是浑身像在这椅子上生了根,动不了。 他并不是因为叶雪排斥所有女人啊,而只是排斥她。 是了,大概她追他的姿态太难看。 她眼里泛酸,胸口也泛着苦涩。 是对她真的不来电吧。所以这些日子,无论她如何示好、骚扰,他都不动如山。 也许在他眼里,她只是个笑话吧。只是一个不知分寸、厚脸皮的小花痴,所以他说——只是个小丫头。 “你在做什么?”程立拿掉了她的帽子。 她满目是泪。 他一下子愣在那里。 “太阳晒得眼睛疼。”她迅速掩饰住自己的慌张,找了个蹩脚的借口。 背光的他,表情陷在阴影里,让她看不清。 她也不想看。 那张让她沉迷的脸庞,越看越心酸。 他为什么不走?为什么还要站在那里看着她? 突然间,委屈如洪水决堤。她用手背挡住眼睛。 “你怎么了?”程立开口,嗓音微哑。 “没事。” “没事为什么哭?” “跟你说太阳晒的,”她努力想忍住泪水,忍得脸都涨红,“你不用管我。” 讨厌,他明明知道她为什么难过,却还要看她笑话。 “手上的伤都没好,为什么不乖乖歇着,出来打球?”他轻叹,声音难得温柔。 “我也没怎么打,”她睫毛上还挂着泪滴,语气像孩子般赌气,“是,早知道就不来了。” 不来就撞不到他和别人调情。 “嗯,是不该来。”他居高临下,将她别扭的表情尽收眼底。 “你快去吃你的午餐,都是你爱吃的菜。”她没好气地回嘴。 “好,再见。”他淡淡出声,转身迈步离开。 没走出几步,背后躺椅一响,细小手臂环住他的腰。 “程立,我喜欢你,”轻柔的声音,贴着他的后背传来,仿佛可以震动到他胸膛,“为什么她可以,我不可以?” “你和她不一样,”他低头,俯视腰上那一双白嫩小手,纤指紧紧交扣,带着固执的力量,“我和她也没什么。” 她怎么会懂,这柔弱的怀抱,令他害怕。 “我不明白。” “你不需要明白,你只需要知道——” 大掌握住她一只手,缓缓上移,到他胸口位置。 “沈寻,我没有心了,”低沉的声音缓缓扬起,“你想要的,我给不了。” 刚结束电话会议,许泽宁拿着手机拉开私人休息室的门走到外间,抬头那瞬,却骤然止步。隔着明净的窗户,他看见一对静静依偎的身影,午后阳光下,美丽得像一幅画。 第六章 发烧 一顿午餐,吃得索然无味。 沈寻放下刀叉,转头望向窗外,原本万里晴空,转眼竟涌上朵朵乌云,随风而来。 她看了看对面的许泽宁,他面色沉沉,不知是不是电话会开得不愉快。 “工作有什么问题吗?”出于礼貌,她关心地问。 “怎么,巴不得我早点回去?”他拿餐巾擦了擦嘴角,语气有些嘲讽。 沈寻懒得再理他。 走到露天停车场,她手还没触到把手,许泽宁一把按住车门,将她困于身下,眼中冒火,终于忍无可忍。 “你做什么?”她瞪大眼,努力挣扎。 “做什么?”眼角余光瞥见不远处的男人,他的怒气更盛,“寻寻,我耐心地等你长大,小心翼翼地呵护你,结果换来的是什么?你厚脸皮地倒贴其他男人?既然你把自己搞得这么随便,我又何必客气?” 循着他的目光,沈寻侧首,也看见了靠在车旁抽烟的程立。 高大身影之后,是沉云密布的天幕,而他一双眼,如寒星般冷静,仿佛她与许泽宁的纠缠,于他不过是路人的戏码,凑巧的热闹,看过就忘。 是了,他说过,他没有心。他早就修炼成金刚不坏之身,虽在花丛过,片叶不沾身。 气急之下,她反而弯了弯嘴角,轻声笑了,美眸尽是流光溢彩般的美。 “许泽宁,你不爽什么?不爽从前乖乖跟在你身后的小女孩,如今长了刺,牵手都扎你?不爽在她最无助的时光,你陪过她,她却不知回报?如果你要计较这恩情,没问题,我这就随你回酒店,春宵苦短,我们珍惜时间。到时候你要我怎么配合都可以,叫宁哥哥还是泽宁,你自己选。” 言笑间,媚眼如丝,抛向不远处的男人,夹着一点点恨,一点点狠。 世人谁不是,越得不到的越想要,得到的却轻易荒废。 眼看汽车载着一双痴男怨女绝尘而去,程立收回视线,用力吸了口烟。 脑中却不听使唤地回放:春宵苦短,我们珍惜时间,到时候你要我怎么配合都可以……一低头仿佛画面就在眼前,她娇声唤,媚入骨,宁哥哥、宁哥哥。 狠狠掐了烟,似断了念想。 与他何干。 许泽宁一路黑面。 一进房间,他人就跟了上来,转身将她压在房门上:“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话是说给别人听的?要是真想演戏演全套,我不会心慈手软。” “怎么,是不是一路都在期待你那位程队追过来?”他的嘴角浮现一丝冷笑,“可惜啊,他好像并不在意。” “谁说我演戏,我再认真不过,”沈寻被刺痛,直视他的眼,“我第一次拿刀割手腕,沈晋生也说我是演戏。” 脑中闪现过往血腥画面,许泽宁热情消退,缓缓松开手,眼神里漫上无奈:“他是你父亲。” “他除了送我一个精子一个姓,和我还有什么关系。”沈寻平静出声。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如今年纪也大了……” “你若再替他说情,别怪我翻脸。” “我们这样也不算多友好,”到底拗不过她,许泽宁抵住她额头,无奈叹息,“寻寻,我大概上辈子欠你的。” “你想气我,气我失去理智伤害你,好让你趁机一刀两断,对吗?”退开身,他又恢复彬彬有礼贵公子的模样,“我不会上当,我等了你这么多年,又怎么会在乎再多一些时间?” “我累了,让我自己待会儿好吗?”沈寻轻声道。 “寻寻,从你15岁起,你做的每件事都只是为了寻找新鲜刺激,那位程队,对你而言是不是也一样?” 出门之前,许泽宁扔下这一句。 晚上八点,淅淅沥沥又下起雨,声声砸在车顶。车厢里已经烟雾弥漫,程立摁下半面窗,蓝色烟雾逸出,冰凉的雨水打湿了手臂。 “三哥?”一旁的江北瞅了一眼旁边的小楼,低声唤他。 黑眸一沉,程立吐出一个字:“上。” 一时间,四层楼的酒店里呵斥声、尖叫声、叫骂声、碰撞声交杂。 几下玻璃的破碎后,有人从二楼跳了下来。程立一把推开车门,追了过去。 黑暗的小巷,只穿了条短裤,光着上身的男人在离程立十米远的地方停下,猛地转过身。 程立也停了下来,瞅着他手里的刀,淡淡出声:“薛老板,我劝你不要犯傻。” “程队,你放我一马,这玩意儿就是个摆设,你要是非得较劲儿,我就不客气了。”朝阳酒店老板薛清的声音里透了几分狠劲。 程立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好啊,你试试。” 不知是小巷里穿风有些凉,还是程立在夜色里镇定的眼神,薛清瑟缩了一下。 “让开。”他咬牙再次威胁。 程立摸了摸口袋,瞅了他一眼:“冷不冷?要不要抽根烟?” “老板,快跑!”一声暴喝传来,程立背后劈来一道寒光。几乎是同时,薛清也举着刀朝他冲了过来。 五分钟后。 江北满头是汗地跑了过来,瞅了一眼地上的两个人,又关切地看向程立淌血的右上臂:“三哥,严不严重?” “没事儿,不深。”程立左手捂着伤口,神色沉静,“带他们走吧。” 第二天清晨,沈寻到局里办公室时,只看到张子宁一个人。 “怎么就你啊,”她看着他有些疲倦的脸色,“昨天没睡好?” “昨晚上出勤了,查到21克海洛因,140克麻古,”张子宁捏捏眉心,“程队他们都没怎么休息,这会儿在审讯室呢,估计还能钓出些东西。” “你手怎么了?伤着了?”沈寻看到他抬起的手背上有擦伤和瘀青。 “嗨,我这是小事,”张子宁抬手比画,“受伤的是程队,对方拿了那么长的西瓜刀,我看着都有点发怵。” 沈寻心头一紧:“他严重吗?” “要我说该休息下,但他完全不当回事,”张子宁摇摇头,“唉,他一直这样,我们谁也说不动他……” 他话还没说完,沈寻已经出了门。 沈寻不声不响地进了审讯室,在桌上放了一杯奶茶,拿了笔记本坐在角落里专注地听。 “东西都让你们搜到了,你还想怎么样?”薛清红着一双眼,被折腾了一夜,情绪已经开始暴躁,“我女人都没跟我跟得这么勤,程队,你是有特殊癖好吗?你喜欢我啊?” “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江北冷冷地提醒。 程立没急着说话,端起一旁的马克杯喝了口茶,伯爵茶特有的香气混了牛奶,一口下去,温暖提神,他顿时感觉浑身都舒服了很多。 “子宁,把薛老板的酒店给我好好翻下,别怕麻烦,要是弄乱了,薛老板正好翻新下,回头生意更好。”他扬起嘴角,淡然出声。 “我去……”薛清骂。 “小美,这句也记下来。”程立吩咐。 王小美忍不住笑了,朝沈寻做了个鬼脸,看到后者也弯起了嘴角。 这时手机振动声响起,程立接起电话:“子宁?图纸拿到了是吧……嗯,知道了。” 挂断电话,他长指在桌上敲了几下,仿佛想到了什么,神情愉悦。 薛清的表情则越发焦躁。 “薛老板,你办公室房间里那面墙,比当初酒店施工的时候厚了30厘米,为什么?”程立抬眼看向他。 薛清脸色骤变。 程立站起身,拍了拍他肩膀:“薛老板,先失陪下,拆墙的钱我给你报销。” 走到门口,他又想起了什么,回到桌旁拿起了茶杯,才又出了门。 走廊里,风有些凉。程立倚在柱子上,转头看了一眼跟过来的人:“茶很好喝,谢谢。” “whittard,”他看了一下茶包标签,“很久没喝过的牌子了,你自己带来的?” 沈寻点点头,看向他的手臂:“要不要紧?” 白色的绷带上还渗着血迹。 “没事。”他低头,又喝了一口茶。 “这么拼做什么?”沈寻问。 离得近了,她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眼底的血丝。 “不这么拼,做什么?”他反问,“其实也不算拼,只是尽自己的职责罢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她却看见他眼底清晰的血丝。 “给我吧。”沈寻接过他喝完的茶杯,手指相触,她蹙眉,抓住了他的手腕,“你很烫,是不是发烧了?” “我没事。”瞅着捉住自己的莹白纤指,程立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她的接触。 “去医院。”沈寻用命令的口气。 “我还有很多事要处理。”程立蹙眉拒绝。他知道自己身体有点热度,但还不至于要跑趟医院。 “万一是伤口感染怎么办?” “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先走了。”不等她搭腔,他转身大步往楼梯口走。 沈寻追了上去,听到他接电话:“乔敏?你说……她在哪儿?我知道了。” 一高一矮两个人,经过花坛,经过围墙,一个躲,一个追,谁要是远远望见了,会觉得这画面多少有些搞笑。 走到一辆摩托车前,程立回头看了一眼跟屁虫,无奈地摇摇头,递给她一顶头盔:“戴上吧。” “什么?”沈寻一脸懵。 “你不是想跟着我吗?”他有点想叹气,“那就戴上上车。” 沈寻接过头盔,这才认真地打量那辆摩托车:“你的陆巡呢?” “借给经侦一个同事当婚车了。”程立边戴头盔边解释,“放心,摔不着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寻套上头盔,觉得不大舒服,一抬头,却撞见他近在咫尺的脸,心跳顿时慢了一拍。 他抬手,专心帮她调整头盔,沈寻抬眼就是他冷硬的下颚,性感的嘴唇,挺直的鼻梁,如墨的黑眸……黑色头盔下这张脸英俊得过分。沈寻想起小时候看港片,古惑仔男主倚在摩托车上邪邪一笑,女主踏遍千山万水也要跟他走。眼前这位不是古惑仔,是阿sir,哦不是,是像古惑仔的阿sir,更是要命。 正在神游,脑袋上传来两下敲击,打碎了她的白日梦。 “发什么呆?”程立收回敲她头盔的手,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跨上车。 “噢。”沈寻小心翼翼地上了车,却不知道手往哪儿摆,犹豫了下,还是撑在身后。 程立发动了车子,却没有往前开,抬手指了指自己腰侧。 沈寻一愣——他的意思是,要她搂住他? 见她迟迟没动作,程立拉起她的手,放在了自己腰上。 车突然往前一蹿,沈寻重心不稳,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捉住了他的外套。 驶出大门,车速渐快,风从身侧掠过。沈寻是第一次坐摩托车,心里有点紧张,也觉得刺激。更让她心跳加速的是眼前宽阔的肩背,牢固得像一座山,遮挡着她。她并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里,也不知道这条路有多远,就这样赤手空拳地跟着他出来了。可是,她的心里没有一丝害怕。 红灯车停,街边商店有老歌在唱——热闹的街头,就数我最寂寞。是爱的蛊惑,让我又兴起贪求的念头。 绿灯车走,那歌声却还在风里传扬,缠绵不去——太想爱你是我压抑不了的念头,想要全面占领你的喜怒哀愁。你已征服了我,却还不属于我,叫我如何不去猜测你在想什么,太想爱你是我压抑不了的折磨,能否请你不要不要选择闪躲…… 沈寻捉着程立衣服的手慢慢松开,缓缓前移,最后在他身前交握,仿佛是一圈锁,牢牢地扣住了他的腰。 他目视前方,仿若未觉,只是车速又快了几分。 公车上打盹的乘客被摩托车发出的马达声惊醒,一抬头,只见一对俊男美女,从眼前风驰电掣般而过,声音扰人清梦,画面却又太美。 摩托车在一家叫蝴蝶的酒吧门口停了下来。 大门半开着,程立摘了头盔,领着沈寻往里走。上午还没有收拾好开始营业的酒吧,充斥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是前一晚的烟酒味,还有厮混的气息。 大厅沙发上歪躺着一个人,程立踢了踢那人的腿:“乔敏呢?” 对方睁开蒙眬的眼,昏昏沉沉地往里指了指。 包厢外的走廊里,灯光幽蓝,有个女孩子靠墙坐着,脸埋在胳膊里。 程立走了过去,蹲下身抬起她的脸:“乔敏。” 沈寻看到一张妆容斑驳的年轻面孔,大概是因为哭过,哥特风的黑色眼线在脸颊上留下两道黑痕。 “程立,”女孩看到他,有点恍惚的眼神有了焦点,直接唤他名字,表情着急,“我没有碰,他让我吸,我没有……” 程立沉着脸站起身,推开一旁的包厢门。 里头的沙发上,躺着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酣睡。 程立拎起茶几上的冰桶朝那人的脑袋就浇了下去。 一声惨叫后,被融化了的冰水浇醒的男人起身,一边抹脸一边叫:“谁啊!” 看清了眼前人,他讪笑了下:“程队,你怎么来了?” “陈锋,你逼乔敏碰冰了?”程立冷冷开口。 “我没,没啊。”陈锋连口否认,“我就是让她陪我喝几杯。” “复吸了,嗯?”程立扫了一眼茶几上的狼藉,“你不是答应我不再碰这玩意儿了吗?” “上次卖你货的人一年前就已经进去了,你告诉我,这些谁卖给你的?”程立敲了敲茶几。 “是复吸了没错,”陈锋紧张地咽了下口水,“但都是……以前的。” “少跟我扯淡,就你还能囤住货,还是你发什么横财了,能囤下这么久的货?” “真的,我一直藏在这个包里,也就这点了。”陈锋打开一个名牌手包拉链,殷勤地递到程立眼前。 “这个包的款式不是一年前的,是今年刚出的系列,”站在一旁的沈寻突然插嘴,“仿冒的包,应该出来得还要迟。” 程立闻言,眼神像刀子一样刮过陈锋的脸。 “程队,你身边什么时候跟了个美女?”陈锋干笑,打哈哈。 程立没搭理他,沈寻却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美女,你干什么啊?”陈锋一惊。 “发微博啊,把你现在半裸的模样发到网上去,告诫年轻人引以为戒,”沈寻微笑,“哟,你内裤的花样挺幽默的,钢铁侠啊。” “喂,你这是侵犯隐私权,”陈锋脸色都变了,转头看向程立,“程队,她谁啊?” “记者,麻烦着呢。”程立淡声道。 “隐私权?”沈寻笑得愉悦,“你想多了,我就是那种专注靠流量博眼球的记者。” 眼见她开始低头打字,像是真的要发微博,陈锋顿时急了:“程队,我交代,你让她别乱发了,回头我老子得揍死我。” “你是不是对乔敏动手动脚了?”程立像是没听到,继续下一个话题。 “我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没碰到!”陈锋急了,指着自己脖子上一道血痕,“你看,我这儿还给她挠了一道呢,程队,你快别让她发了。” “把卖家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打下来。”程立把自己手机递了过去。 陈锋低头,迅速打下来,一边把手机还给他,一边要求:“程队,你让她把我照片删掉。” 程立看向沈寻,后者交出手机。他翻到相册最后一张,目光凝住。 那张并不是陈锋的照片,陈锋在照片里只露了半只胳膊,占着屏幕的是他自己的侧脸。 他看了一眼沈寻,后者正看着他,一双眼睛清亮含笑。 他低下头,点了删除键。 “删掉了。”他对陈锋说。 酒吧门口,沈寻倚在摩托车边,看程立和乔敏说话。 “不是让你别再来这种地方吗?”程立蹙眉打量她的妆容和朋克装束,“看你把自己弄成什么鬼样子。” “我想多挣点钱,”乔敏一边答,一边看向沈寻,“她是谁啊?女朋友?” “是啊,”没等程立开口,沈寻微笑着答,“我叫沈寻,幸会。” 她朝乔敏伸出手,乔敏敷衍地握了一下。 “你没提过你有女朋友了啊,”她语气有点别扭,“你之前还说过没打算谈恋爱呢。” “我们认识没多久,”沈寻又接话,“我是记者,正好要到这儿做个报道。” “你从哪里来啊?”乔敏问她。 “北京。” “哦,跟你一样,”她看向程立,“都是大城市来的。” “你也可以去啊,”沈寻答,“挺多年轻人在北京闯荡的,只要有一技之长,到哪里都不怕。” 程立听到这里,看了她一眼,目光深沉。 “是吗?”乔敏似乎被勾起了一些好奇心。 “嗯,”沈寻朝她一笑,转头看向程立,“你先送她回家吧,我去对面那家小茶馆等你。” 程立点点头。 等他送完乔敏回来,已是半小时后。 小茶馆前面没有空位,他仍在对面停了车,等着过马路的时候,他看到沈寻坐在窗前,似乎低头写着什么。 旁边的小花瓶插着一朵粉色的花,却衬得人比花娇。街上人来人往,而她是一幅安静的美人图。阳光洒在她肩头,光影摇曳,微微一仰头,眉目间就落下一片璀璨。 然后,她看见了他。 一霎间,世界仿佛静止。她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隔着一条街凝固的喧哗。他突然有些犹豫,要不要迈步。如果他不往前走,如果她还不曾看到他,如果她从来没有来过景清,如果的如果,太多猜不到也不能去想的可能。 口袋里的手机开始振动,他拿起的同时,她也把手机放到了耳边。 “程队,是你过来,还是我过去?”她轻柔的声音响在耳边,像夏夜的风,清爽怡人。 他沉默了下,回答:“我只能停在这里。” 多情是他,无情也是他,所以一语双关。 “好,我刚才问茶馆借了纸笔写点memo,还需要五分钟,你介不介意等我?”她问。 “可以。”他答,看到她挂掉电话。 结果程立足足等了二十分钟。若不是他看到她一直在写写画画,他几乎怀疑她是故意在让他等。 抽掉第二根烟,她从对面走来,脚步轻快,目光都在他身上,所以没看到冲过来的电瓶车。 程立上前一步,迅速把她拉了过来,她撞入他怀里,也碰到了他上臂的伤口,骤然炸开的疼痛让他咬紧了牙关。 “对不起,”沈寻缓过神也察觉到他的异状,连忙察看他的伤处,“要不要紧?我们还是去医院吧。” “不用。”程立利落回绝。 “你都出冷汗了,”沈寻抬起手,按住他额头,“很烫,真的在发烧。你要是不去医院,我就打电话给刘局。” 她知道他最怕刘征明数落。果然,他一拧眉头:“行,我去。” “你别开了,我们打车去吧。”沈寻指指路过的出租车。 程立瞥了她一眼,径自骑上摩托车,下颚微动:“走不走?” 头盔下是一张坚毅面孔,望着她的眼神却透着一丝无奈。那一霎间,沈寻感觉自己的心被他这样的表情击中,酸酸的,满满的。她低下头,忍不住笑了,上了车,这一回搂住他的腰,动作一气呵成,格外娴熟。 门诊室里,灰发医生瞅了一眼程立,轻哼了一声:“年轻人,以为自己特坚强是吧,想在女朋友面前充好汉?伤口都已经有感染症状了,体温39.6c,你给我乖乖留下挂水吧。” 他见程立不说话,继续摇头:“从前我有个男病人,也是发烧不注意,后来……唉。” “后来怎么了?”沈寻问。 “他老婆就成寡妇了,30岁都不到呢,”他叹气,看向沈寻,“你几岁了?” 沈寻一怔:“26岁。” “还这么年轻,”医生抬头看向程立,“你不疼自己,也得疼她不是?” 程立沉着脸拿单子:“谢谢您。” 言毕,他拉着沈寻就出门。 坐在输液室里,沈寻瞅着对面的男人,想起刚才那个医生的话,嘴角的笑意抑制不住。 “沈老师,我看你比我还像病人。”程立看着她,声音低沉。 沈寻无语。这人,烧成这样了嘴巴还这么损。 “你要不要喝水?”她问。 程立点点头,撑到现在,他确实觉得不大舒服。伤口一抽一抽地疼,身上的热度也不好受。 过了七八分钟,沈寻回来了,一手拿着个纸杯,一手拎着几袋牛奶。 “喝吧,”她把水杯递给他,又将牛奶袋敷在他额头上,“没有冰袋,我在超市买的冷藏牛奶。这样是不是好点?” “嗯,谢谢。”程立开口,嗓音微哑。 离得近,他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分不清是哪种植物的香气,但是很好闻,让人想睡觉。 等他睁开眼,一瓶液已经输掉了大半。她却仍站在他身旁,替他冷敷。一旁的椅子上,放着五袋已经敷过的牛奶袋。他也看见了她垂在身侧的另一只手,手指通红,大概是冻的。 “没事了,”一开口,他才发现自己嗓子哑得不像话,“你歇会儿吧。” “醒了?你睡得好沉,我中间还出去又买了几袋牛奶,你都没发觉。”她关切地看着他,“怎么样,感觉好点没有?” 他捉住她拿着牛奶袋的手,拉了下来。 “不用了,”他轻声说,“你的手很冰。” “哦。”沈寻答。 他的手是烫的,牛奶袋是冰的,她的心是乱的。 她动了动手指,他才像意识到了什么,松开了手。一时间,他的温度离去,她胸口忽然一空。 她收拾好用过的牛奶袋,在他旁边坐下。程立的目光落在那双泛红的手上,黑眸微沉。 “那个女孩,是叫乔敏吧……是怎么回事?”她找话题。 “两年前办案子认识的,”程立答,“去一个毒贩家里搜查,发现她在衣柜里躲着,没穿衣服,她继父逼她卖身换毒品。那时候她刚满15岁,现在念完技校了。陈锋是她交往过的男友,是个混混儿。” “她喜欢你。”沈寻利落出声。 “小孩子而已。”程立瞥了她一眼。 “你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救了她,她对你产生依赖和感情很正常。”沈寻挑眉。 “你刚才是故意激她?”程立问。 “嗯,爱情可以让女生爆发巨大的能量,嫉妒和向往本身会产生斗志。”沈寻笑了笑,“这个地方对她来说太熟悉了,所以反而会把她捆住。也许换个陌生环境重新开始,她会有一段新的人生。” 程立微怔,看向她。 “怎么了?”沈寻迎上他的目光。 程立收回视线:“我问问我哥下面的公司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你那是施舍,只会让她更自卑,你必须让她觉得她是靠自己而变得更好的。”沈寻看下输液袋,站起身,“挂完了,我去叫护士。” 程立目送她走到输液室门口,她突然回头看向他。四目相对,他来不及收回视线,而她弯起嘴角,星辰似的眼眸,笑容灿烂。门外熙熙攘攘的走廊,穿梭不停的人们,都随着他这一秒的心跳而定格。 走出医院,程立给江北打电话,让他来开摩托车,自己叫了出租车,示意沈寻上车跟他走。 “程队总算听话一回。”沈寻夸奖。 “我怕万一我开着车半路昏倒,把你摔毁容了,我要负责。”他答。 沈寻气得瞪他一眼。 程立转头看向窗外,唇角微扬。 在他的指点下,出租车开进了一个幽静的小区,在一幢三层别墅前停下。 “这是哪儿?”沈寻问。 “我家。”程立答。 沈寻愣住,下车跟着他穿过花园门再走到房门口,见他拿钥匙开门时忍不住吐了一句:“程队你真的是土豪。” “我妈买的,她说还不到二环一个房间,”程立拉开鞋柜,递给她一双新的男士拖鞋,“可能有点大,你凑合穿。” “这个你哥买的,那个你妈买的,要不是亲眼看见你是铮铮铁汉,还以为你是个没断奶的小少爷呢。”沈寻笑。 “我自己确实什么都没有,”程立淡淡答,“不过如果咖啡好点更提神,床好点更有助于休息,车好点更方便执行任务,我就当他们是尽纳税人义务,支持警务工作。” 沈寻噎住:“你真是我见过的最理直气壮也最谦虚的富二代。” “我不是什么富二代,”程立眸光微动,“我只是运气好。” “你去躺着吧,我给你烧点水。”并没有察觉他神色里忽起的空茫,沈寻边嘱咐边往厨房走。 “右下方柜子里有瓶装水。”他提醒。 沈寻背对着他比了个ok的手势。 走到厨房,沈寻才发现他把饮用水备得很足,食物储备却少得可怜。翻箱倒柜,她才找到一袋方便面,两个鸡蛋,问题是鸡蛋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她叹了口气,想起小区门口似乎有个便利店,于是穿上外套出门。 程立睡得昏昏沉沉,感觉有一只手在摸他的脸颊,带着点淡淡的香气。他捉住了那个人的手,把她拉到怀里。 沈寻动了一下,却听见一声叹息:“雪儿,再睡会儿。” 她整个人都僵住,突然退开身。 程立也在同一时间睁开了眼。 房间里拉着窗帘,光线很暗,他看不清沈寻的表情。 “你认错人了,”她语气有点僵硬,“我给你熬了点白粥,还有西红柿炒鸡蛋,已经一点钟了,你快吃点东西吧。” 程立缓缓坐起身:“谢谢……抱歉。” “我要去找下许泽宁,他今天走,这么大老远跑过来,于情于理我还是要送送他。晚点我再来看你,先走了。”她扔下这一句,转身离开卧室,下了楼。 一分钟后,程立听到关门声,四周陷入安静。他以前也是一个人在家,却从来没有感觉到这么安静。 机场的咖啡店。 “还算有点良心,我以为你会躲到我离开,”许泽宁瞅着对面的沈寻,“怎么看起来情绪不佳,难不成是舍不得我?” “你说是就是。”沈寻轻声开口。 “接下来我要去欧洲,在那边至少待三个月,所以可能没法再来看你了,”他给她添了一些柠檬水,“等我回来的时候,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答案?” “什么答案?”沈寻捧着杯子,目光闪躲。 “上次就已经问过你,”他盯着她,“和我在一起,嫁给我。” 沈寻喝了一口水,手指轻轻摩挲着杯壁,没有说话。 气泡不断地从底下逃逸、上浮,就像她的心,藏着一些东西,蠢蠢欲动。 “我有喜欢的人了。”终于,她抬眼,揭开谜底。说出口的那一霎,她自己也觉得松了口气。 “那位程队?”许泽宁表情沉了下来,“你才认识他多久?你了解他多少?” “这和时间没什么关系。” 就是喜欢啊,说不出的喜欢,越来越喜欢。虽然那个人嘴巴毒、性子冷、脾气硬。 “他不适合你。这样的人,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做的事也危险,他势必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顾及你,你会受很多委屈。”许泽宁毫不留情地说出他的判断,“况且,对你的喜欢,他也未必会回应。” “他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被刺中,沈寻忍不住反击。 “一些时间?一些是多久?一个月,还是三年五年?”许泽宁嘲讽一笑,“怕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答案。” “我可以等。”沈寻平静地答。 “等?”许泽宁盯着她,抓着餐巾的手紧了又紧,缓缓出声,“寻寻,我等了你十五年,我又等到了什么?” “不过是……”他脸色苍白,冷冷一笑,不知是笑自己,还是笑她,“不过是不够爱罢了。” ——不过是不够爱。 许泽宁已经飞回北京,但他留下的这句话却像一根刺扎在沈寻心里。 像一场赌局,亮出底牌的那刻,却是两败俱伤。 看着许泽宁走向安检的背影,沈寻觉得鼻间泛酸。他明明没有回头,却像洞悉一切,拨通她的电话: “寻寻,不要难过,”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却又清晰温柔,“最坏的事情都已发生过,没有什么值得你再轻易掉眼泪。至少,我不愿意成为你哭的原因。如果那是你的选择,我尊重你。但如果你受伤,不要逞强,回来。” 回去?回到哪里?是了,许泽宁一直是她的安全区。从蹒跚学步到青春少女,他一直在她身后,不紧不慢,走过很多个春夏秋冬。或许,他始终未变,变的是她,但有些变化,根本不是她所能预见和控制的。所以,他不懂,她回不去了,怎样都已经回不去了。 走出航站楼,夕阳微沉。沈寻正在发呆,有人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等车吗?” 沈寻侧首,是江际恒,银色金属边框的眼镜后一双眼睛带笑看着她。 她点点头。 “我送你吧。”江际恒指了指旁边一辆黑色汽车,司机正站在门边等候。 他态度诚恳,沈寻没有推辞,道谢后上了车。 “送昨天那位朋友?”江际恒将放在座位中间的水拿起,把瓶盖拧松后递给她。 “嗯,谢谢,你怎么也在机场啊?”沈寻接过水问道。 “跟人约在附近谈点事,”江际恒答,“一会儿送你去市局?你是住那里吗?” 沈寻迟疑了一下:“嗯,市局宿舍。” 她要先回去拿些东西。 “就是条件一般了点,住得还习惯吗?”江际恒问。 “还好,该有的都有,这方面我不挑。”她以往采访时,住宿条件差得多的地方也有的是。 “三哥也是,放着自己的别墅不住,天天在小宿舍里凑合。” “可能忙吧。”沈寻答。 “当初买了大概是要做婚房的,都装修好了,却没等到叶雪搬进去。他现在自己很少住,说是一般周末会回去,但他这人哪有什么周末。有一回我和他喝酒,我说干脆卖了得了,他居然说,如果叶雪的魂回来,总得给她一个家。” “是吗?”沈寻微微一笑,握着水瓶的手指却收紧。 “不好意思,不应该跟你说这些。”大概意识到自己失言,江际恒看向她,眼里带着歉意。 “没事,每个人都有过去。”沈寻仍保持优雅的笑容,似从前做访谈节目。是了,这等人生小事,讨论起来还能比欧元区危机如何解决、美国是否继续量化宽松措施更难?这个星球上,分分钟有人殒命,有人新生,有人相爱相杀念念不忘,有人逢场作戏从不流连。 “不过,我能感觉到,你对他而言是不一样的。”江际恒又说。 “我同他相识不久,也许可以说对他一见钟情,但对于这段关系,我既不会盲目自信,也不会过于悲观,”沈寻把玩着手中水瓶,语气平静,“有位法国作家说过,一切改变,即使是最向往的改变,也带着悲伤。因为被我们抛弃掉的,还有我们自己的一部分。进入另一种生活,就必须彻底放弃以前的生活。” “所以,无论是我还是他,都需要足够的勇气和耐心去应对这种变化,”她抬眼看向身旁的男人,嘴角轻扬,“我会耐心地等,等到他足够喜欢我,也等到他变得足够回应我的喜欢。” 江际恒似乎有些意外,看着她一时没有说话。 “你和三哥是怎么认识的?”沈寻挑眉问,一声“三哥”,叫得比他还熟稔。 “我和叶雪是高中同学。”他答。 “哦,”沈寻淡淡一笑,水眸锁住眼前白皙俊颜,“你也喜欢叶雪?” 江际恒一怔,随即哈哈一笑:“算是喜欢过吧,那还算是早恋,不,也不是,可能纯粹是我单恋。其实叶雪那时候还是短头发,像个小男生,也不知道怎么就入我眼了。后来和她变成朋友,才庆幸当初没有追她,她那大小姐脾气,也就三哥能制得住她。” “因为程队他脾气更坏。”沈寻轻叹了一声,转头看向他,“也好,至少后来痛失所爱的不是你。” 江际恒沉默了一下,点点头。 第七章 这里有你 床头电子钟过了六点半,外面暮色四合。程立觉得有点烦躁,下床推开窗点了一根烟,抽得有点急了,被呛到,他咳嗽了几声,再抬眼却看见沈寻站在花园里。 人面桃花相映红。蓝的是朦胧夜色,红的是一树嫣然,粉的是她俏生生一张娇颜,点亮了这原本寻常的夜晚。 或许,她就是个迷了路的精灵,糊里糊涂,才走到了他这里。 “这位老板,天色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吗?”她仰着头,声音清脆。 他在烟雾里眯起眼,嘴角微弯。 “可以。”他答。 “那麻烦您下来开下门,我没带钥匙。” “笨蛋。”他低骂了一声。下楼梯的时候,嘴角的弧度更弯了。 “我回局里拿了下电脑和衣服,今天晚上要帮国际组的人做个采访,还去超市买了些菜和水果。” 她换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厨房跑,却被他拦住了:“我来吧。” 塑料袋里的东西都收拾完,冰箱几乎都被塞满了。 “我从来没买过这么多东西。”他有些无语。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厨房暖黄色的灯光下,她笑吟吟地看着他,“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里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丝。” “土豆丝可以,不过不能放辣,不利于伤口恢复。”她利落修正。 他点点头,表示接受。 “好了,程立小朋友,请你到客厅看会儿动画片,别在这儿给姐姐添乱。”她把他推出厨房,拉上门。 电视上正在演《猫和老鼠》,已经播了几十年的动画片。厨房亮堂堂的,渐渐传来食物的香气,纤细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准备着晚饭,他捧着一袋薯片,看着同样的动画片,笑成一个小傻子。那时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黑暗角落,有人会用生命维护现世安稳,而那样的人会与他有血脉联系。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 他耳畔响起她的声音,娇娇柔柔的。 人间烟火,现实温暖。这一刻,他也很想就这样沉溺。不去想从前未解的噩梦,不去想未来还要面对的血雨腥风,只是手臂上隐隐作痛的伤口会时刻提醒他肩上背负的重担。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寻问程立:“能不能借你的书房一用?我要干点活。” 他点点头,带她上二楼的书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欧现代风,书房更是极简,除了一张书桌,就是一台cd机和音响,一排光碟架,以及墙上挂着的一幅画。 沈寻走到那幅画前,静静打量。画的是一个小女孩站在街边看着天空,天上飞过一辆汽车,汽车上的男人低头看着她,色彩鲜艳梦幻。 “感觉很像夏加尔,”她开口,看到画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动,“这是乔敏画的?” “嗯,她从小喜欢画画,去年我生日送了这幅给我。”程立答。 “她有点天分,”沈寻由衷夸奖,视线落在光碟架上,“《美丽中国》《地球脉动》……你居然收藏了这么多纪录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吗?”程立答,“纪录片可以让心灵安静。” 沈寻蓦然看向他,眼中情绪涌动:“我妈妈说过同样的话,她是纪录片导演。” “是她吗?”程立抬手,指向一张光碟。 沈寻盯着那个熟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成风格,我很喜欢。”程立轻轻答。 “谢谢,”沈寻平复了情绪,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巴黎打个采访电话。” 程立点点头,替她带上房门。 等沈寻采访完并整理好记录,已经晚上九点半。她开门去倒水喝,听到浴室里有哗哗的水声,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她又回到书房,在椅子上躺了会儿,瞅见一旁的cd机,起身按了播放键。 熟悉又静谧的旋律缓缓回荡在房间里,清亮虔诚的咏唱,让她听得入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团libera的ivowtothee,my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国。我要奉献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爱。这爱毫无疑问,这爱经得起考验,这爱永不动摇,这爱不计代价,这爱永不屈服,直至最后的牺牲。 一曲终了,旋律又重复响起。原来是被设置了循环播放。沈寻忍不住揣测,程立是怀着什么心情,把这首歌听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她问他为什么做警察,他那句轻描淡写的“我愿意”。 她想起她拿大麻的事和王小美开玩笑时,他生气的样子。 她想起今早他带着伤审讯,灯光下有些疲惫的神色。 这个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现的那么淡漠,他的内心,比谁都要火热。 心念一动,她起身开了房门,却看见程立靠在楼梯口的墙边,静静地抽烟,像是在门外已经站了一会儿。 他侧首看向她:“上次听这首歌,还是三个月前。” “发生了什么事?”沈寻问。 “队里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辈子就扑在缉毒这件事情上。我刚到这里时,是他带的我,就像我师傅一样。”他抽了口烟,眸色深沉,“他40岁的时候,被毒贩报复,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崩溃,但是他又兢兢业业地干了十几年。他跟我说,从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觉得自己也发生了某种变化,变成一个更好的警察。因为没有了牵挂,所以少了犹豫,少了顾忌,永远都冲在最前面。面对那些锁着的、背后不知是什么危险的门,面对举起的刀枪,他不再有丝毫退缩的念头。” “所以,你现在也是这样吗?总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冲?”沈寻走到他面前,抬头看向他,“但是,活着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点可能。每个人都是肉身,会病、会死、会遭遇横祸,会一觉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么区别?关键在于,在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有没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欢做的事情时,有没有全身心投入过,即使会失败。” 那一瞬间,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他黑色的眼眸里起了波澜。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双臂,毫不费力地抱住他。 “程队,辛苦了,”她的声音在他的胸口震动,“即使你等的人不会再回来,你也要努力好好活着。” 这世上男男女女那么多,拥抱和亲吻都太轻易。可能够让我们拿出一生去等待与守护的,少之又少。 这个夜晚,她很想沉溺在这个宽阔温暖的怀抱里,永不分离。但是,她还是松开了手,道了声晚安。 而程立目送她离开的身影,久久未动。 第二天中午吃过饭,程立就打算回局里。王小美看到他们同时到办公室,恨不得冲上来问个究竟,但看到程立面无表情的脸,又把满肚子的疑问都吞了下去。 沈寻看着她和张子宁坐立难安的样子,给她发了条微信:一、程队伤口感染发烧,我照顾了下;二、什么都没有发生。 王小美把手机拿给张子宁看,二人都是一脸失望。 沈寻去完洗手间回来,才发现护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着回去拿太麻烦,决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货商场有一些年头了,好在东西还算全,她买到习惯用的牌子。出门的时候天色已晚,商场前面在修地铁,安插了一排蓝色的围栏,要打车得穿过小巷去马路对面。 地面坑坑洼洼,因为下过一阵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泞。沈寻踮着脚小心翼翼地走,听到包里手机振动,拿起来看,是程立打过来的。 她正要接起来,一旁突然蹿出一个人,一把夺过她的手机就跑。 “站住!还我手机!”她怔了一秒后,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时也保持运动,那人个子矮腿短,一时也没能甩开她。 就这样追进另一条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看向她。沈寻愣住——是个女孩子,正凶巴巴地瞪着她。 女孩子后面还站着两个高个子的女生,染着浅色头发,涂着很深的眼影。 “把手机还给我。”沈寻冷冷开口。 其中一个高个子女生看着她:“就不给,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拿来,”沈寻伸出手,“你们要钱,我就给钱,但把手机给我留下。” “程队的女人挺厉害啊,”矮个子女生睨着她,举起手机,“你这里面是有裸照还是什么啊,这么紧张。” “我不是心疼手机,我里面有工作时拍的照片和记录的东西,你们让我上传到云里就可以,手机拿去好了。”沈寻答。 “你有病吧,还上传到云,”那女孩大笑,“我们就是来教训你的,贱女人,抢别人的男人!” 眼见她拿起手机要往地上砸,沈寻扑了过去,死死抓住手机,但旁边两个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个拉她的衣服,一个抓她的头发。她拼命挣扎,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手机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个女生似乎还不解气,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几脚。 沈寻见状,眼睛都红了,不管不顾地冲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机抢到手里。 “神经病!”那女孩摔了个四脚朝天,爬起来就给了沈寻一个耳光,却看见她蓦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杀人一样。 “你让乔敏给我滚出来。”沈寻吐出几个字,几乎咬牙切齿。 “你抢她男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啊!”一个高个子女生骂,“她犯不着出来见你,有我们给她出气就够了。” “你告诉她,她这种垃圾行为,根本配不上程立。”沈寻冷冷出声。 “你说谁垃圾?”拐弯处走出一个人,正是乔敏。 “说的就是你,垃圾。”沈寻冷笑。 “你……”乔敏刚扬起手,就看到沈寻身后的人,顿时僵在那里,悻悻地放下手。 “你们在干什么?”程立走过来,看到沈寻脸上的红印和凌乱的头发,黑眸顿时一沉。 “我们就是教训教训她,仗着自己有点姿色、会写点东西就跑到这儿来发浪,”矮个子女生瞅着沈寻,愤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没想到你这么嫉妒我啊,”沈寻看着乔敏,目光如刀,“你就只会怪自己命不好?你以为我是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什么苦都没吃过?我告诉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纪时,被变态绑架,关在地下室里,不听话就拿鞭子抽我,我妈为了找我出车祸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医生,同时也发现我爸不是我以为的那个好丈夫、好男人。我会拼命抢我的手机,是因为那里面有我的工作成果。会写点字?你以为当记者很轻松吗?你们在酒吧鬼混的时候,我在熬夜写稿;为了在群访的时候抢到一个提问的机会,耳环都被扯掉;人们以为的光鲜人物,私下却会对我动手动脚、张着臭嘴要上来搂搂抱抱;出差做调查,怕被人发现要翻围墙,差点摔骨折;住三十块钱一晚的旅馆,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国外遇到动乱,差点就没命。” “这世上每个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关注自己的伤口,”她看着愣住的乔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觉得我有能力去喜欢他,我有能力去照顾他,替他分担,是因为在欣赏他的同时,我也会因为这一份欣赏而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乔敏也变得强大,欢迎你来和我竞争,而不是用这种幼稚的、不上台面的做法。” 她说完转身就走,夜色里的背影单薄却倔强。 乔敏瞅了一眼沉着脸的男人,上前嗫嚅着开口:“程……” “乔敏,我耐心有限,你适可而止。”程立的声音里透着寒意,森冷的目光让人心生惧意。乔敏从没见过他对自己有这么大的怒气,被惊得浑身一颤。 沈寻走到路口,听到背后略带低哑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她淡声拒绝,甚至没有回头看他。 “你这样,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灯下,她一身狼狈。衣服上都是泥污,脸上的印痕更深了,长发也凌乱得不像话,连肩膀上都掉着几根发丝,大概是刚才拉扯掉的。 “我这样是拜您所赐,”她低头看着碎裂的手机,“我的手机壁纸是我妈妈的照片,被她们踩了好几脚。” 她语气里的委屈,让程立的胸口一颤。 “我刚才讲了那么多,说得那么好听,”她自嘲一笑,“其实对你而言,我又比乔敏好得了多少。” “许泽宁走的时候对我说,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也许他是对的,”她的声音里透着疲惫,“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也许我根本没有能力喜欢你。” 眼前纤细的肩膀,在夜风中微微颤抖,像枝头被雨打风吹的小小花朵,快要支撑不住。程立从未见过她这样一蹶不振的模样,仿佛被抽掉了生气,脆弱、退缩。 他正要上前一步,却见她扬起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径自离开。 夜还未深,这座边城的街头已经寥落。不远处只有一摊流动大排档,丈夫在卖力炒菜,妻子一声接一声地吆喝,希望在收摊前多单生意,又不忘拿起并不干净的毛巾,替丈夫擦汗。 他竟然有些眼红。 站在街头,他抽完一支烟,迷雾升腾里藏着一双苦涩黑眸。 他想起她抱着他,语气温柔地说,程队,辛苦了。 还有她说,程立,我喜欢你。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 他不想承认,她离开时放弃的表情,像一把钝刀子割在他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手机振动,他接起来,那头是刘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厅开会。” 他应了一声,挂掉电话,戴上头盔。摩托车低沉的轰鸣划过夜色,渐行渐远。 北京的春天,仍带着清冽的凉意。走出航站楼,迎面而来的风吹乱了头发,沈寻停下来扎了个马尾,就看到李萌的车滑到眼前。车窗下沉,露出一张精致的面孔,红唇黑发,惹得一旁等车的人也纷纷注目。 “北京欢迎您。”李萌冲着她一笑,千娇百媚。 沈寻拉上车门,把背包往后座一扔,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靠在前座上。 “什么情况啊,灰头土脸的,”李萌边踩油门边瞥了她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采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沦落红尘历尽沧桑呢。” “你说你一卖广告的什么时候学会咬文嚼字了?”沈寻轻嗤。 “卖广告的怎么了?”李萌被气着了,“要没我们努力工作,你工资谁发啊?哎,我说你这人犯什么病啊,一回来就呛我。哦,难不成是没能拿下程队,欲求不满了?” 沈寻瞅了她一眼,没说话。 “我跟你说,不要着急,来日方长,”李萌把饮料架上的奶茶递给她,“你不是还要回去嘛,你先帮我把沃森ceo的专访做了,我一路护送你回云南都行。” “专访时间定了吗?”沈寻问。 “明天晚上或者后天上午,具体时间他们今天会确认。人家ceo去年达沃斯论坛的时候对你印象非常好,点名要你采访他。沃森去年给我们投两百万,今年有意向签一个翻倍的框架,接下来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强就是财大气粗。” “也不见得是靠我,他们今年的战略重点定在中国,本来就有宣传推广的需求。”沈寻吸了口奶茶,慢条斯理地嚼珍珠,“你怎么会想起来买奶茶?” “关键我们也未必是唯一的选择啊,所以周总一听对方提你的名字,立马让我跟郑老师提让你回来援助。至于奶茶,”李萌扬起嘴角,“我估计你在追爱的过程中心里苦,给你加点甜。” “我谢谢你。”沈寻低头,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从省厅开完会回到景清,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他先回了趟办公室,看到沈寻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电脑,也没有她喝水的保温杯。 “小美,她人呢?”他问。 “寻姐吗?”王小美惊讶地看着他,“她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随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办公桌前坐下,摊开笔记本,开始梳理今天的会议内容。 二十分钟过去,握着的笔还是停留在刚开始写下的那行字。手边是王小美沏上的茶,他惯喝的金骏眉,却不知怎么变得格外苦涩。 他面无表情地看向外面那张空无一物的桌子和那把空着的椅子。 窗外,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雨。从天亮下到天黑,从大雨如注到润物无声。 一盏台灯照亮小小角落,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敛住心神,专心对待手里的档案。 手机屏幕亮起,他心里一动。拿起来看,是新闻app的整点推送。 门口传来两下敲击声,是刘征明。 “对了,今天一直开会忘记跟你说了,沈寻单位领导说有要紧的事需要她回去一趟,不确定还回不回来,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吧,”他在门边打招呼,“还没吃晚饭?” “嗯,没觉得饿,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语气淡淡的。 刘征明点头,临走前嘱咐了下:“当心身体,伤还没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笔,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递到唇边,低头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 脑海中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烟雾升腾,他眯起眼,瞅着手里的卷宗,自嘲一笑。 这些嫌犯的名字里应该再添一个——沈寻。 案情复杂,情节严重。也许,最终会成一桩悬案。 沈寻再回景清,已经是三天后。沃森那边急着要把专访发出来,她就干脆留在北京,把这件事处理完才离开。 从机场到景清,需要将近一个半小时。不过几天,高原炽烈的阳光,竟让她有种久违的感觉。 车开到一半路程时,速度慢了下来,停停走走。 “堵车吗?”她问司机。 “前面收费站临检,估计是禁毒大队收到什么线报吧,”司机很有经验地回答,瞅了下后视镜,“排了这么长的队,真有运毒的,估计插翅难飞了。” “哦,”沈寻轻应了一声,转而心念一动,从背包里拿出相机,“师傅,我下来走一段,你到收费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机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还是同意了,还不忘叮嘱,“姑娘,你不要乱拍啊,禁毒大队那帮人规矩挺多的。” “嗯,知道的。”她点头一笑。 收费站已经不远,沈寻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费岗亭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程立穿着黑色夹克,戴着墨镜,英气逼人。午后的阳光为他的侧脸镶上淡淡金边。沈寻想起来,这令人眼熟的画面,大概出自年纪比她还要大的《壮志凌云》,二十多岁出头的阿汤哥从战机上下来,蛤蟆镜下一张豪情万丈倾国倾城的容颜。 她望着望着,嘴角忍不住绽放笑容,怎么也收不住,像个傻子一样,忘记矜持,忘记负气。 他没有看到她,转头和同事说话。 她举起相机。 突然间,一记炸响绽开,像是哪个调皮孩子点了鞭炮。沈寻跟着手一抖,就听见有人在喊:“是枪!” 又是一声响,沈寻几乎条件反射地同时按下快门,定格的图像里,年轻警察被子弹贯穿的肩头绽放出血雾,融在阳光里,洒出残酷的艳色。 尖叫哭喊声此起彼伏,长长的车队,一时间退无可退,一辆辆车里的人们乱作一团,生怕自己成为枪下无辜亡魂。 “退后,找掩护!”程立暴喝,抬手射击压住对方,一手迅速将伤员拉到警车后方。 江北靠在他旁边,额头上冒出一层汗:“特情没说有枪。” “你按住他的伤口,等救护车来。”程立把伤员交给他,起身绕到警车一侧。 “老大,那儿有个孩子。”张子宁指了指一个方向。 离他们二十米远的路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那里,像是吓傻了,拼命地哭,他裤子还没穿好,大概是刚才下车来撒尿。 “在对方射击区,太危险了,”张子宁抹了把脸上的汗,“我去把他抱走。” 程立抬手按住他肩膀。 “我去。”他利落出声。 他正要起身,对面突然闪出一道白色的身影,冲向了那个孩子。那一瞬间,他的眸色骤然一沉,随即低喝:“子宁,掩护!” 又是一阵绵密的枪声。张子宁余光瞥见那个抱孩子的人,也是脸色一变:“寻姐?” 只见一发子弹就在她脚边炸开,扬起尘土,张子宁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再看一旁的程立,他侧颜紧绷,神色也是异常难看。 眼看沈寻带着孩子连滚带爬地躲到一辆车后面,张子宁才呼出一口气,但转眼又差点被吓得心跳停止。 只见她向前探身,似乎想要往前够刚才掉落的相机。 程立内心暗骂了一声,黑眸紧紧盯着不远处的女人,胸口急速起伏。 但她似乎不管不顾,一心要拿到那个该死的相机。 他咬牙,心里测算了下距离,低声吩咐:“子宁,掩护我。” 下一秒,他冲出掩护区域,飞奔向沈寻的方向,几乎同时,子弹从他身侧掠过,他拎起相机,就地打个滚,躲进车侧面,动作一气呵成。 张子宁看得心惊肉跳,握枪的手心满是汗。 狙击手这时已经到位,在警告无果的情况下利落扣动扳机。一记枪响,毒贩车里传来一声惨叫。半分钟后,有两个人举着手下了车。张子宁和几名警察迅速冲了上去,把他们压在地上拷住。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沈寻看着眼前坐在地上的男人,说不出话来。男孩的妈妈来带走孩子,连声道谢,沈寻摆摆手,只觉浑身发软。危险解除,她才有些后怕,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 程立咬紧牙关,狠狠地盯着她,一双黑眸里起了红雾,他脸上满是汗和灰尘,让他整个人更显得野蛮和危险。 “沈寻,你真行,”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字句,“你以为你是谁?英雄吗?你是不想活了吗?为了一个破相机,连命都不要了?” “我离那孩子近……没想太多。”她被他的怒气吓到,忐忑地开口。 “你脑子进水了吗?我需要你多事?你知不知道你慢一秒,我就得给你收尸了?”程立胸口的火越烧越旺,“你不是滚回去了吗?为什么又回来?” 沈寻看着他,却看到那双黑眸里,清清楚楚的惊慌和恐惧。 原来,他也会害怕吗?他是在为她担忧吗? 这一霎,她满心酸楚。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她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有什么哽在喉中,堵在心口。 见她不说话,他怒意更甚:“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别让我再看到你!” 她却笑了,水亮的眼眸里映着他的身影。 沈寻身后,是蓝天白云,是远处连绵的田野。人声嘈杂,车队又开始挪动,一旁的汽车也驶开。只剩他们留在原地没有动,仿佛电影画面里乱世的一场久别重逢。 他不知道,原来她一个轻轻浅浅的笑,也可以令他惊心动魄。仿佛沉沉乌云,被撕了一道口子,阳光一点点渗入,最后明媚得一塌糊涂。 “沈寻,”他唤她,声音低哑,“你回来干什么呢?” 回到她的世界不好吗?他已经不想再承受失去的痛苦。 “因为这里有你。”她轻轻答。 我之所以寻觅远方,是因为远方有你。我之所以留在此地,是因为此地有你。平淡而漫长的岁月里,总有什么让我们徘徊、困惑、疼痛、不知所措,原来,是遇到了爱。原来,是我遇到了你。 他看着她的眼,好深好黑。 看得她低下头,望着他手里的相机解释:“这个相机是我爸送给我的,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她都不敢再看他,像只犯了错的小宠物,温顺可怜。 程立无声地叹了口气:“走吧。” 第八章 炙热的吻 程立把沈寻带回了他家,只丢下一句“好好休息”,便径自回了局里。 沈寻知道他忙,加上这么折腾一下自己也确实有点累,便乖乖听话待着。 这一晚又是疾风骤雨。 忙到深夜,程立才回来。进门看到客厅只亮了一盏落地灯,娇小的人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经过餐厅,看到桌子上扣着两个盘子,大概是给他留的晚饭。 望着那张沉睡的容颜,他的心里忽然异常宁静。 她手下还压着一本打开的书,他轻轻抽出来,就着灯光看她正读的那页。 ——如果仆人们不曾气势汹汹地冲进来把我俩分离,我大概终究也会失望吧,掀翻雪白锦缎,却发现下面只是一碗汤。事已至此,可我心依然难安,我渴望有人暴烈地爱我至死不渝,明白爱和死一样强大,并永远站在我身边。我渴望有人毁灭我并被我毁灭。世间的情爱何其多,有人可以虚掷一生共同生活却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命名是艰难而耗时的大事;要一语中的,并意寓力量。否则,在狂野的夜晚,谁能把你唤回家?只有知道你名字的人才能。 合上书,他的视线落在她那好看的眉眼上。仿佛不受控制,长指轻轻落在光洁的额头,勾勒那动人的弧度,如恋花的蝶,一路流连,直到那嫣红的唇。 他喉结动了动,眸色更深。 “程立。”两个字,从她口中轻轻逸出,仿佛带着来自灵魂深处的渴望。 狂风骤雨的夜晚,谁能把你唤回家?荆棘丛生的迷途,谁能引领你前进?只有知道你名字的人才能。 他本要退开的身体,一下子僵在那里。 他等着她睁开眼,睁开那双好看的眼睛,望着他。但她没有,径自沉浸在梦里,那梦大概是美好的,所以她嘴角扬起轻浅的弧度。 是梦到了他吗? 她微微翻了下身,他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是春天的味道。他瞥见茶几上小小一支润肤露,哦,原来是樱花。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餐厅,把菜端到厨房,拧开燃气炉。他怕微波炉的声音大,会吵到她。 微蓝色的火焰跳跃,食物的香味弥漫开来。程立倚在料理台看向客厅,灯光下那罪犯胸口轻轻起伏,仍睡得酣甜。 他收回视线,垂眸吸烟。 不能想,一想心就乱,像纠缠不清的线团。红色是她的唇,如花瓣般柔软美丽;白色是初见那天踩在地板上的莲足,欺霜赛雪;黑色是她的眼,如璀璨水晶,仿佛有魔力,一望就灭顶。 阳光下她满眼摇摇欲坠的泪和轻柔的声音仿佛还贴在背后,声声不休——程立,我喜欢你。 还有她风尘仆仆而来,说,因为,你在这里。 香烟烫着了手,他骂了一句粗口。 真是魔怔了。 敛住心神,他想到今天的审讯过程,眉头又忍不住紧蹙。 先前看那几个毒贩拼命反抗,就知道棘手,没想到嘴巴那么紧,熬到现在还没吐出半点有用的。人赃并获,整整50千克冰毒,却死活不肯交代。更麻烦的是,本地宗族势力又来闹,要求放人,围在公安局门口吵闹。百来号人,叫骂耍赖,还把照片发到自媒体和论坛上说些歪曲事实的话。舆论沸沸扬扬,一波又一波,上面也连打了两个电话来过问,把刘征明气得直跳脚。 手机振动,他接起来:“刘局。” “沈寻在哪儿?”刘征明劈头就问。 程立怔了一下,瞅了一眼沙发上的人,缓缓答:“在我家。” “在你家?”刘征明看了看一旁的林聿,压低了声音,“她怎么会在你家?你小子对她干什么了?” “我……”程立被噎住,然后一字一句地答,“我什么都没干。” “真的?” “真的。”程立切齿,“领导你大晚上找我是来八卦的吗?” “八卦你个头,我和林局在市领导这儿汇报呢,”刘征明答,“现在没事了,局面控制住了,要谢谢沈寻。” “谢她?”程立又看了沈寻一眼,“谢她干什么?” “你没看她微博啊?”刘征明声音微扬,“她一小时前微博发了张照片,是小郑被子弹打中的瞬间,有网友认出就是今天的抓捕现场,不少大v和媒体都转了,舆论开始向我们这边倒了,嘿嘿,现在我们有足够的耐心跟那帮王八蛋耗了,看谁耗得过谁。” “哦,”程立深深吸了一口烟,再吐出,“我代你谢谢她。” “什么替我?你更该谢谢她!” 刘征明批评了一句,挂掉电话,却看见林聿盯着他,微微一笑:“沈记者在程队家里?” “家里”两个字,他加重了语气。 “年轻人嘛,”刘征明呵呵一笑,又怕局长同志对他手下爱将的印象不好,连忙又补了句,“两情相悦,两情相悦,挺好。” “哦。”林聿淡应,笑了笑。 程立打开微博,搜了沈寻的名字。 她只是发了那张图片,什么都没有说,甚至细心地把小郑的脸打了马赛克。子弹穿过身体的瞬间,绽放的血雾,让整个画面透着触目惊心的壮烈。 转发数已经是四位数,下方的评论里,有为缉毒警喝彩的,有指责毒贩丧心病狂的,也有批评宗族势力不该助纣为虐围堵公安局的。 按了返回键,回到微博主页,他的视线又落在那张小小的头像上。 他点开。 照片上的女孩子应该比现在还小几岁,头发刚及肩膀,短裤背心,细胳膊长腿,奶油般的皮肤,拿着一只苹果刚放到嘴边,侧脸完美,目光不知正落向何处,像是表情迷茫的精灵。 原来那颗苹果,是自伊甸园的智慧树上摘下,是原罪,是最初的诱惑。 “程立。”一声轻唤传来。 他抬起头,看到她拉开薄毯,从沙发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慢慢朝他走过来。 “你回来了呀。”她打开了餐厅灯,声音软软的,带着刚睡醒的温柔。 他这才看到她的膝盖上有块瘀青。 “怎么回事?”他指了指,眸色发沉。 “哦,今天带孩子扑到地上时磕到的,”她瞅了一眼,不以为意,“过两天就好了,反正也不穿裙子。对了,你那位同事怎么样了?” “抢救过来了,已经脱离危险。”他答。 “那就好,”沈寻点点头,然后蹙眉闻了闻,“什么味?哎呀,是不是你把菜热煳了。” 她急忙小跑到厨房关了火,掀开锅盖后小脸皱起来:“真的煳了。” “没事,我不饿。”他答,看锅里焦了的菜,“抱歉,浪费你心意了。” “忙了一天怎么会不饿呢,”她端开炒锅,把一旁的砂锅放上,又打着了火,“你受伤后也没正式休息过。不过明智的我呢,还备了红豆沙当夜宵,一会儿就好。” 她转过头,笑意盈盈。雪白的脸上干干净净,像个天真的孩子。 他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他又闻到了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气在他鼻尖萦绕,勾弄着他胸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仿佛一簇火苗,越烧越野。 “好了。”她从砂锅里盛出一小碗,捧到桌旁搁下,一双洁白的柔荑,在灯光下几近透明。 “尝尝看。”她举起汤匙,递到他嘴边。 他低头,喝了一口。 “甜不甜?”她笑着问。 他不说话。 看着她的眼,很深,很黑,藏着让她心慌的情绪。 “怎……怎么了?”她忐忑地问。 程立起身吻住了她。 兜兜转转,还是躲不过。自己筑的墙,自己推翻;自己说的谎,自己戳穿。 他曾小心翼翼将所有热情藏在冰山下的深海,隐忍不动,但就在这个夜晚,这一霎间,当她将自己一颗心燃作引线,冰山崩塌,海水翻覆,一切不可收拾。 他的吻狂野、坚定、势不可当,让她的世界为此天旋地转。她只能退缩、承受,任他攻城略地。 但他知道,败的其实是他。败得心甘情愿,败得一塌糊涂。 沈寻手里的汤匙掉在地上,发出碎裂的声音。可是她听不见。她仿佛被拽进了深深的海水里,浮浮沉沉,都不由自己。 这样炙热的吻是来自程立吗?她恍恍惚惚,不敢相信。可眼前这双深邃的黑眸,分明是他的;这紧紧抱着她的手臂,分明是他的;这肆意侵占的唇舌,分明是他的;这混着汗水与烟草的气息,分明是他的。 “甜。”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放过她,也终于回答了她刚才的问题。 她却因为他的答案,脸颊红似火。 “我看到了你的微博,”他低声开口,“谢谢。” “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吻我吗?”她怔了一下,语气里有淡淡的失望。 他弯起嘴角。 “如果是为了公事,我不会出卖自己的色相。”他说。 “今天在发那张照片前,我在微博上看到丘吉尔的一句话——ifyou’regoingthroughhell,keepgoing。”她专注地看着他,轻声开口,“即使你要下地狱,我也愿意陪着。” “程立,你要不要我?” 在他已经丢盔弃甲之际,她还要给他致命一击。 那妖精还不知死活,柔柔地笑着,细嫩指尖滑过他眉眼、鼻子、嘴唇……他猛然捉住她的手,俯身狠狠吻住那花瓣般艳丽的唇,辗转惩罚、吮吸,想要收了她的精魄。她却也胆大,仰头回应、勾引,仿佛他是她渴望的那滴水。 直到他把她抱到沙发上,扯掉衣衫,滚烫结实的身体压上了她,她才知道怕。 大雨砸在窗户上,又凶又急,就像她的心跳。庞大与娇小,刚硬与柔软,注定力量悬殊。可是兵临城下,再也逃不掉。 他凝视她绯红的脸颊,声音低沉:“有过经验吗?” 她微微点头,连耳朵也红透。 他勾起嘴角,腰身下沉。 “啊。”她娇呼出声,紧紧捉住他的手臂,指甲都陷进肌肉里。 突逢阻碍,他浑身一僵。 他咬紧了牙关,黑眸里染上恼意。 “有经验?”他讽刺,捏着她的下巴,恨恨地抬起她的脸,“真有你的,沈寻,你连这事也要骗我。” 她不说话,因为困窘,眼里都起了水光,一片潋滟。 “还不承认?”他没有留情,下了狠劲。 “疼……”她终于认输,也坦白,泪水涌上眼眶,摇摇欲坠。 他停住了动作。 “我怕你不要我。”她短促说完,小巧贝齿又咬在唇上,眼睛红红的,脸也红红的。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他竟然栽在这个小丫头身上。 “乖……为我忍忍。”火热的目光,像是洞穿她的忐忑,他的声音似诱哄,也似命令。 额前的汗水滴落在她妩媚的锁骨,黑眸泛红,攫住眼前如火般红艳的容颜……明明是初尝云雨,却极有天赋,轻易就叫他难以自持。 他恨这失控感,摸惯刀枪的粗糙指尖也挟了恶意,在柔嫩的身躯上揉捏、拨弄,只怨她,原来也是杀人凶器,要他性命。 风吹雨落,灯光迷离,夜色暧昧。混着她的娇吟与哭求,一遍一遍,惹人心怜。 “沈寻,”他叹息,在侵占中吮吻她细嫩的耳、红肿的唇,“是你惹我,你说,你为什么要招惹我?” 而她,一双水眸如失落云中的月,已望不见满天星辰,意识陷落在千万年前。大概是等了几生几世,才重回到他臂弯间。 凌晨两点。 程立将熟睡的人从沙发上抱起,上楼放到卧室床上。她大概是累极了,他却清醒得很。喉咙发痒,他有点想抽烟,看了看身旁的人,又忍住了。 寂静的房间,忽然传来一声嗫嚅。 他怔了一下,转过头,这丫头却又不知道陷入何种梦境,委屈细语。 凑得近了,他才听清她说:“妈妈,你醒一醒……” 那一天也是下着那么大的雨,像上天在落泪,倾倒着整个宇宙的痛苦,无穷无尽。 有人捂住了沈寻的眼。她从指缝间看见白床单下,那一只熟悉的手。那只手,总是带着佛手柑气息的护手霜味,暖暖的,香香的,抚摸她的脸颊、头发。 妈妈,你醒一醒。 下雨了,我们快点回家。 妈妈不理她,她急得哭出声来。 有人将她抱起来,藏在宽阔的胸膛里牢牢地护着,仿佛安全港湾,为她挡住风吹雨打。 她蜷在那人怀里,安安安静静地睡了。 ——小猫咪,来,穿上这条裙子,为我跳舞。 阴森森的声音在黑暗的房间里飘荡。 ——你要回家?哦,不,这里就是你的家。来,跟着我的节奏乖乖地跳。不要学她们,她们都是坏孩子。 走调的钢琴声,仿佛来自地狱的魔魅之音。 ——宝贝,你踩错拍子了。 鞭子划破空气,落在她腿上,锐利的痛楚穿透皮肤。 ——不要哭,不要哭,哭了就不美了,就不是我亲爱的娃娃了。 来,继续跳…… “不——”惊恐而短促的呼唤从口中逸出,沈寻猛地睁开眼,对上深潭般的黑眸。 “做梦了?”程立盯着她额上细密的汗珠,目光中带着探询。 她点点头,垂下不安的眼睫,却瞧见他健壮光裸的胸腹,记忆瞬间回笼,炸得她的脸一片通红。 下意识往后退,才发现彼此双腿纠缠,他的体温熨帖着她,那么烫。 “现在才想到逃?”他淡淡出声,嗓音透着性感的慵懒。 “别动。”健臂揽在她背后,挡住了她的去路,牢牢将她锁在他怀里。 “再动的话,”他低下头,在她耳边进行风险提示,“你可能今天都下不了床。” 这下,她的耳朵也迅速烧红,整个人都僵住。 “做了什么梦,嗯?”大掌撩开她的头发,托起她的脸,容不得她逃避。 是什么样的梦境,让沉睡中的她都不安得浑身颤抖? 他一早就醒来,心绪难宁,低头看怀里的她——昨晚太失控,小小的人看起来娇弱可怜,满身都是被他蹂躏过的痕迹,他既觉心疼,又想吻醒她,再狠狠欺负。 可是没想到,她在梦里落泪。他可以明确判断,那泪水里,有恐惧悲伤的气息。 “没事,就是做了个噩梦,”她抬眼,语气诚恳,“梦到还在冯贵平家里,遇到那两个人。” 程立深深凝视她,仿佛在分辨她话的真假:“是吗?” “反正有你在。”她低头,躲开他的目光,脸颊贴上他的胸膛,乖巧如小猫。 “在北京的时候,你把微信名改成了寻宝,为什么?”半晌,他又问。 “以前我妈都这么叫我,”她静静答,“那天突然想她了。” “她在哪儿?” “天上,”她沉默了下,轻声道:“我15岁的时候,她去世了,车祸。” 15岁……想起她之前说过的话,他黑眸一暗:“那为什么要惩罚你自己?” “因为是我的错。” 他没有再说话。 房间的静寂中,她感觉自己的左手被他的大掌握住,轻轻拉起,然后一个吻落在她腕间的刺青上,那么温柔,却有种灼痛的错觉,仿佛那一年皮肤被刺破的瞬间。 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眶,无声滑落,融入床单。 他身上的气息,强大而温暖,将她包围,让她沉溺。这种感觉,也让她心慌。 “你不要这样,这样会让我……”未说出口的话,堵在喉头。 让我不知所措,想依赖,却又害怕。 “你不用想太多,昨晚的事,我没有后悔,”低沉的声音扬起,他轻轻抚摸她的头发,“但我希望,你再给我一些时间,好吗?” 从清晨睁开眼起,他就一直在想和她之间的事。倘若时光倒流,他是否会做出一样的选择?想了很多遍,答案都是——是。 一切的确发生得太快。这样的沉沦,像一场急性中毒,让他无从预备。但他也清醒地看到,自己是怎样一步步陷入。 他不是一个喜欢逃避的人,只是有些事情悬而未决,需要他来担当和处理。 “无论是对过去,还是对未来,我都还需要些时间。”他低头轻吻她的头发。 “其实你不用太放在心上,”沈寻抬头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都是成年人的游戏,而且像你说的,我在国外长大,对这方面看得很开,你情我愿,彼此享受就好。” “游戏?”程立盯着她,有一会儿没说话,而后才缓缓出声,“什么意思?” “你看,你无论颜值、身材……嗯……能力,都属极品,是我赚了。”她打量他身上完美的线条,几乎要吹口哨的样子,“开玩笑说,你要是去出台,肯定是头牌。听说现在好点的市面出台价有五六千吧,你两三万都没问题……哈哈,来,三哥,我的信用卡让你刷……” 她嬉皮笑脸地胡说八道,却在转身看到他越来越阴沉的表情时,瞬间住嘴。 “你信用卡的额度是多少?”他看着她,语气和表情都冷冷的。 “二……二十万。”她感觉到了不妙的气氛。 “哦,算上昨晚的几次,不如今天让我刷爆。” “什么……意思?”她干笑,瞪着缓缓坐起身的他。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会算术吗?你自己算。我今天心情好,刷爆了也可以免费奉陪。”他冷笑,俯身封住了她的唇。 “三哥……”她哀求。 这样下去,她会疯掉。 他是铁了心要惩罚她。她像被他扔进了火堆,全身都要熔化。 她哭了出来,那声音哑哑的,娇娇的,完全不像她自己。 他咬紧牙关,抵住她额头叹息:“你知道错了吗?” 她摇头,像无辜的孩子。 他瞪了她一会儿,还是心软了。抱着她进了淋浴间,他手臂一松,她都没法站稳,索性让她靠在自己身上,帮她洗头冲身,好像突然多出个女儿,需要他伺候。 越想越气,他往她白白嫩嫩的肩上咬了一口,惹得她一声痛呼。 烦死了,真不想理她。 一直到洗完澡,程立都黑着一张脸。沈寻也不敢再招惹他,自己躲在浴室里吹头发。 吹完出来,看见他坐在窗边径自抽烟,白衬衫休闲裤,清俊磊落,侧影迷人。只是转过脸瞧向她的时候,却还是冷冰冰的表情。 他这人,最要命的是一双不怒自威的利眸,让他扫上一眼,就仿佛五脏六腑都能被看透。 沈寻低着头,抱起要穿的衣服又往浴室走,就听到他轻嗤了一声:“又不是没看过。” 沈寻一恼,脾气也上来了,停住脚步,把衣服往床上一扔:“有本事别看。” 说话间,白色浴袍滑落,光裸的身体瞬间闯入程立眼帘,他始料未及,被一口烟呛住,转过头轻咳了一声,才勉强压住。 窗外万里晴空,脑中却是刚才的画面。原本白玉般的肌肤,因为刚洗过澡,漾着浅浅的粉红,还有他留下的情欲痕迹,细柔的腰段,挺翘的臀……他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冷着脸,继续看外面的风景。 真是个不省心的东西,一缓口气就蹬鼻子上脸。早知道刚才就不该心软,就该好好治治她。 沈寻当然也是怕他的,一时冲动挑衅完之后,瞅着他紧绷的下颚线,迅速乖乖穿上衣服,走到他身旁,软软地唤了一声:“程队……” “别这么叫我。”他不耐烦地蹙眉,感觉心里说不上来的别扭。 怎么好好的一个称呼,到她嘴里就娇滴滴的,那么黏腻。 “三哥。”她又唤了一声,脆生生的。 他眉头微舒:“想说什么?” “我今天得搬到宿舍去。”她申请。 “随你。”他扔下一句。 沈寻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上了车,程立一手把着方向盘,仍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三哥?” “嗯?” “是不是男人都这样,上完床就翻脸不认人了?”她眨眨眼,问得诚恳。 脑中瞬间闪过旖旎画面,程立脸色一僵:“女孩子说话注意点。” “我不是女孩子,”她犀利指出,“经过昨晚已经不是了,拜您所赐。” 他闭嘴,选择不与她逞口舌之快。 他发动车子,连着蓝牙的播放器自动开始播放音乐,是他手机上的歌。 悠扬而带着点哀伤的口琴声响起,一道低哑的男声缓缓地唱: 莎拉,莎拉,这些记忆如此清晰,我永生难忘。 莎拉,莎拉,美丽的姑娘,我心里的爱。 莎拉,莎拉,不要离我而去,不要一走了之。 听着听着,沈寻的视线落在程立脸上,捕捉到了他表情里的局促。 “这首歌是bobdn的sara。”她说。 “嗯。”他答。 “我的微信名里有我的英文名,sara。” “嗯。”他清了下嗓子。 “你喜欢bobdn?” “一般。” “你喜欢这首歌?” “还行。” “哦,”她拉长了声音,“那你就是喜欢我喽?” 他抿紧唇,不说话。 “三哥,你耳朵红了,”沈寻看着他,还伸出手摸了摸,“哇,好烫。” 程立忍无可忍,刹车停在路边。 “沈寻,你想干什么?”他盯着她,粗声问。 “你是害羞了吗?”她笑,一双眼亮晶晶地凑近他,“程队,你是在难为情哦。你喜欢我,你想念我,你舍不得我。骗子,还说要让我滚。” 她得寸进尺,摘下车里的通信器放在嘴边当话筒:“同志们、乡亲们,好消息,特大好消息!程立他——喜、欢、我——” 讲完还不忘把戏演足,自己切换成观众,报以热烈掌声。 “收到了。”江北的声音突然在车厢里响起。 “收到,程队。”另一道陌生的声音也响起,带着笑意。 沈寻傻掉,抬眼看向程立,却看见他黑着脸,把通信器从她手里夺过去挂回原位。 “为什么他们会听见?”她讷讷地问。 “这个一摘下来就是通话状态,”程立看着她,觉得脑门都疼,“谢谢你,把我这些年在景清攒下的脸面都丢光了。” 他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才会遭此大劫,遇到这个小屁孩? 而且,还会这样无可救药地喜欢上她。 见她低头绞着手指一副痛悔莫及的样子,他又心软了。伸手抚抚她的头发,把她拉到胸口,吻了吻她的额头。 “我是喜欢你,”他轻声开口,“你也要认真点喜欢我,我不要做你的新鲜刺激,也不是在和你玩什么游戏。” 他一字一句,说出这些天哽在心里的刺,还有早上生气的症结。 等沈寻回到局里的办公室,张子宁一见到她就举手做喇叭状叫喊:“同志们、乡亲们,好消息,特大好消息——” 王小美也是笑得前仰后合,全然不顾形象。 沈寻捂住耳朵,简直羞愤欲死。 就这样如坐针毡,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她回宿舍楼,看到程立房间的灯关着。她跑去敲了敲门,他确实不在。 她拿出手机想给他发微信,先打了句“你在哪儿”,立即删除,又打了句“你在干什么呀”,想想还是不妥,又删除。一路慢吞吞地踱回自己的房间,她最终选了一个表情发了过去。 结果是等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回应,直到第二天早上也没有。到了办公室,她坐下写稿,却听见王小美接起了电话:“程队……嗯,好的。” 大概是他在那头布置什么工作,王小美放下电话就盯着电脑开始忙碌,小脸绷得紧紧的,表情严肃。 沈寻觉得也不好打扰她,于是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只是有些心不在焉。 思念是什么感觉?就是你给一个人发了一条信息,在他没有回复的时间里,一次次地看手机。 等到中午,他还是没有回她。 狭小的审讯室里,一盏孤灯已经连续亮了七个多小时,桌子一端坐着两名穿制服的警察,另外一端是个穿着米色夹克、面色苍白的男人。黑暗的角落里,还坐着一个身形高大的黑衣男人,半倚在座椅上,安静地听着审讯桌上的对话。 “段志强,我再问你一遍,那几个根雕是从哪里运来的?” “我不知道,”穿着米色夹克的男人慌忙摇头,“有人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星河广场后面开车,我上车的时候,车厢里就装好这些根雕了。” “一张茶几,一座狮子雕塑,里面藏了2千克海洛因,你跟我说不知道?那你跟人追尾之后逃什么?况且还是别人追了你的尾?” “我真的不知道,”段志强眼里都是血丝,“有人打电话告诉我,拉一趟给我一万块,我两三个月都挣不到这么多……我知道我可能送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也不敢问……我老婆得了癌症,我需要钱。” “乔钧,我出去抽根烟,你们也歇会儿吧。”角落里的男人站起,拍了拍一名警察的肩膀。 后者站起来:“师兄我和你一起吧。” 从审讯室走出来的程立仰起头,缓缓闭上眼,仰头靠在廊柱上。接近正午的阳光火辣辣的,晒得人皮肤发痛。封闭的视线陷入一片暗红,如火般燃烧的思绪尽头,是一个暌违已久的标记。 从段志强运送的根雕里找出来的两块海洛因,包装上都印着银色狐狸尾巴的标记。王小美的比对已经告诉他,他昨夜见到的狐尾标记,无论是形状还是印泥成分都和三年前见到的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师兄,你是不是觉得,从段志强身上挖不出什么了?”乔钧等他睁开了眼,递给他一支烟,给他点了火。 “他已经是第三次拉货了,这说明这个贩毒团伙已经比较信任他,一般第一、第二次会有人跟货,这次估计没有,但是你们把他带回来一审讯,时间上已经耽误了他交货,对方肯定也察觉了,他已成弃子,所以已经没办法靠跟他去找下家,”淡淡青烟后面,程立揉了揉眉心,“但对方找上他,肯定是知道他老婆要治病缺钱,查查看都谁知道他家的情况,也许会有收获。另外,虽然本地监控条件有限,还是要尽量查到这辆车的踪迹。” “嗯,这个已经开始了,”乔钧点点头,“这辆货车目前用的是假牌照,固定车牌的螺丝也被磨损得很厉害,估计是经常换车牌,车漆也不是原来的。” “抱歉啊师兄,本来昨天请你过来是想和你碰下最近我们县在禁毒方面的一些情况,让你给点建议,谁知道半夜突然杀出这么个事儿,害得你也陪我们熬了一整晚。” “说什么呢,你小子结了婚怎么变得这么娘了,这种突发情况不是家常便饭嘛,”程立弹了弹烟灰,瞅着他的目光变得沉肃,“再说,这个线索对我来说很重要,我这趟来得很值。” 乔钧知道他在说什么,眼神也有些激动:“师兄,我这边一定会尽力去查。” “谢谢。”程立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 在陇海县公安局食堂吃完午餐,程立就开车往回走,等红灯的时候,手机进了微信,他拿起来一看,是局里的会议通知,手指下拨,在“寻宝”的头像上悬空了两秒,轻轻一点。屏幕上跳出一个小女孩,踮起脚尖吻一个高个子男生。 昨天他就看到了这条信息,当时在和乔钧他们开会,他也就没回。事实上,他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点开输入框,他打了个“我”字,停在那里。 后面突然响起催促的喇叭声,他一抬头,已经绿灯了,于是放下手机,踩了油门。 沈寻提着医院的塑料袋,不紧不慢地往宿舍楼走。大太阳晒得她发蔫,也有点心烦气躁。地上有颗小石子,她一脚踢飞,边踢边在心里骂:讨厌,让你不理我。 “你这是去哪儿了?”一道温和的声音在头顶荡起。 她抬起头,是林聿。 “去医院,检查上次的枪伤伤口,开了点药。”她举了举手里的袋子。 林聿作势看了看她身旁:“咦,你那位程队长没陪着啊?” “林局,这个你比我更清楚吧,你手底下的人是服务国家人民的,又不是我的保姆。”沈寻没好气。 “为你也是为人民啊,”林聿一笑,瞅着她没精打采的样子,“伤口怎么样了?” “本来也不大,已经开始好了,就是有点痒。”沈寻朝他挥挥手,“没事我走了啊。” “等等,”林聿叫住她,一手递给她一袋东西,“你姥爷让我带给你的可可粉,你最喜欢的牌子,前两天忘记给你了。” 沈寻这才有点精神,她接过包装精美的袋子,咧嘴一笑:“姥爷真好。” “我不好?”林聿挑眉笑问。 “林局你也好,你最好了!”她嘟着嘴,扬声道。 林聿的目光突然一闪。 沈寻正疑惑,却看见他朝着她身后淡淡一笑:“程队。” 沈寻顿时愣住,缓缓转过身,看见程立的目光掠过她,落在林聿身上:“林局。” 他的声音有点僵硬,俊颜上没什么表情。 沈寻的心里突然有种不妙的感觉。 “走了啊,”林聿笑了笑,朝沈寻挥挥手,“注意养伤,下次去医院,找个人陪你去。” 他朝程立也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沈寻看向程立,却见他淡淡瞥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经过她身旁,继续往前走。 “喂!”沈寻小跑着跟上他,“你怎么不理我啊?” “忙。”他惜字如金。 “忙什么呢?”她跟着他上办公楼。 “保密。”他不冷不淡。 “程立!”沈寻在阳台上冲到他面前,伸开双臂拦住他。 “干什么?”他蹙眉,眼神有点不耐烦。 “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沈寻试探地打量他的表情。 “你有什么让我好生气的?”他反问。 沈寻瞅着他,嘴角缓缓弯起:“你吃醋了?因为听见我说林局最好了?” 程立脸色一沉:“我犯得着吗,你爱跟谁撒欢就跟谁撒去。” “让开。”他手一撩,虽然没使什么劲,但沈寻的手臂被他突然抬起来,原本抓在手里的那袋可可粉飞出了阳台。 只听啪的一声,楼下响起一句叫骂:“我去,这谁啊!” 沈寻趴在阳台往楼下一看,张子宁满头满身都是可可粉,几乎变成了巧克力人。 那一霎间,她有点想笑,笑着笑着,又觉得特别难过。 觉察出她的异样,程立把她拉起来,她却挣开他的手,默默往楼下走。 走了半层楼梯,她又抬起头看向他,凝望那张令她心醉情迷的冷峻脸庞。 ——为什么你去哪里,消失多久,都不会和我说一声?不会担心因为你没有音讯,我会难过吗?你也会想念我吗?很想很想的时候,会睡不着吗? 那一霎,有很多问题在胸口翻涌,她却始终没有问出口,只是低下头,慢慢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第九章 有没有想我 “三哥早。” “老大早。” 又是新的一天。随着程立踏进办公室,招呼声此起彼伏。 “程队早上好。”礼貌、平静的声音响起。 程立的目光落在沈寻的侧脸上。 她跟他打这声招呼的时候,都没有抬头看他一眼,视线仍盯着电脑屏幕。她的声音里没有任何情绪,不是软绵绵的“程队”,也不是那天在他身下时,声声娇柔的“三哥”。 即使此刻,他的视线明显停留在她身上,她也仿佛完全没有感知,就像两人之间隔了一堵无形的墙壁。 黑眸微沉,他走向里间自己的办公桌。 隔着五六米,他仍可以看到她玲珑的侧影,细嫩的手指在键盘上翻飞,有时停顿在半空。 脑中又浮现昨天她临去时那一眼,目光那么幽怨。 忍不住眉心一抽,他收回视线,站起身开窗点烟,边抽边看外边。 今夜会不会下雨?会有几人初次踏上吸毒路?明天是不是天晴?边防检查站又会有几人落网?太阳底下无新事。人生就是这样日复一日,总有问题要解,也总有问题出现。这眼前小女人,不该扰他太多心绪。可方才她咬唇思考的那一霎,他竟然想舔住那小小贝齿,深吻住那红唇。 心头一阵烦躁,轻不可闻的咒骂声,从他口中情不自禁地逸出。 你有没有觉得,今天办公室气压好低?张子宁正襟危坐,在电脑的微信页面上敲出一行字。 王小美看向他,默然点点头,也对着屏幕敲字:程队不就是去了趟陇海县嘛,怎么像从北极回来的?感觉和寻姐闹不愉快了,昨天下午我碰到寻姐,她好像眼睛红红的。 张子宁郁闷地回复:别提了,最倒霉的是我,被撒了一身可可粉,洗澡都像巧克力浴,黏糊糊的。你说,他俩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怎么前天还那么甜蜜,转眼就变天? 王小美回了一个猫咪摇头的表情,表示不知道。 唉,恋爱中的男女啊。 “刘局好。” 两人正聊着,就听江北叫了一声。只见刘征明快步走进来,一边朝他们点点头,一边朝程立那边走去。 “刘局有事?”程立摁灭了烟,抬眼看向他。 “来跟你说声,今天林局召开的会议主要针对我们禁毒工作,小范围人员参与,有重要线索宣布。” 程立点点头:“我有些预感,也准备了一些资料。” “还有,省厅禁毒局、新闻办这个月正在做‘无毒青春’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接下来一周要在我市各院校做预防教育,包括去下面的乡镇,”刘征明看了看沈寻,“我想让小沈也跟着他们。” 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及,沈寻转过头来,正好撞上程立的目光。心中一颤,她移开视线,望向一旁的刘征明。 注意到她的反应,程立眸光微闪。 他转身看向刘征明,语气淡淡的:“随刘局你安排,我没意见。” “那就辛苦你了小沈,你回去收拾下,我派人把你送到省厅同事住的宾馆,你先去和他们会合。”刘征明走到沈寻身边,拍了拍她肩膀。 沈寻点点头。 待刘征明离开,她先保存文档,然后关电脑,整理充电线,再把一切东西装包。 “寻姐,听刘局的意思,你要离开一周啊,”王小美看着她忙碌,“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的!”张子宁凑热闹。 江北性格比他们内敛一点:“寻姐,乡下条件差,你注意安全。” “谢谢,”沈寻笑了笑,拎起书包,“我也会想你们的。” 她说的“你们”里,也不知都包括了谁。 言罢,她朝他们几个挥挥手,快步走向门外,没有再回头。 江北朝里面望了一眼,只见程立面色冷沉,低头看着手中的资料,但目光却不见移动。 窗外有风,吹起了手中纸页。程立伸手抚平,却没能压下心里骤起的波澜。 很好。 他终于可以清净了。 接下来一周,再也不会有人有事没事在他眼前晃荡,叽叽喳喳,说一些有的没的的废话。再也不会有人,半夜给他发几句无聊的话,肉麻得要死。再也不会有人总是老远偷偷瞄他,那眼神几乎要把他生吞入腹。 他该觉得高兴、轻松。 可是,为什么他却觉得胸口有种隐隐的闷痛? 关了灯的会议室里,只有投影仪青白色的光淡淡地笼罩着参会的人,让气氛显得越发凝重。 “三年前,我们市局联合边防武警端掉了境外毒枭‘白狐’在境内所有的据点,相信大家对这个标记都不陌生,”站在会议桌前的林聿指了指屏幕上四块印着狐尾标记、包裹着透明胶带的方形物体,表情严肃,“现在根据多方消息——白狐重现,印着狐尾的四号海洛因在我市和邻县都有出现,并且,已经流通到广东、香港。” “过去两年多来,本地截获的毒品基本以散货为主,这种带专属标记的,是规模较大的贩毒集团才会使用的方式,从这几个被查到的情况来看,他们好像主要用车体藏毒和徒步运送,”刘征明看向程立,“你再和林局说下冯贵平身上的线索。” 程立颔首,黑眸冷沉:“我们在巴顿客栈附近的山里抓住冯贵平时,他身上带着3千克四号海洛因,并没有狐尾标记,但是,在我的逼问下他透露,他的老大过阵子要去缅甸见白狐。所以,我们当时没有扣他的货,将他放走了,也是想跟出他的上线,但他迅速就被灭了口。不过白林的出现也说明,白狐确实又出现了。根据我们的调查,冯贵平在境内外做一些地板、茶叶和药材干货的买卖,在本市最常去的地方有金铭木材厂、思云茶叶公司、红心干货厂,我已经派人轮流盯着这三个地方,其他他去过的地方也在逐一排查。另外,我们在冯贵平的遗物里发现大半盒城南翡翠酒吧的火柴,而在翡翠酒吧,我们上次搜到了少量毒品,至于翡翠酒吧是散货点,还是和冯贵平的上线有关系,我们还在调查。” “好,”林聿点点头,双手撑在桌上,俯看着他,“程立,这次针对白狐的行动,由你来负责,局里会全力配合,我也会争取更多的外部支持。” “程立,你等一下。”等会议开完,大家起身纷纷离开时,林聿又叫住了他。 程立走了回去,看到这位年轻的局长给他递了一支烟,示意他坐下。 他接过来,坐到一旁的椅子上,点了烟抽了一口。 一时间青烟袅袅,两人都没有说话。 半晌,林聿才看着他,嘴角微勾:“时隔三年,有没有信心画一个句号?” “我一直等的就是这个,”程立淡淡一笑,眉眼间是疲倦,是辛酸,是坚定,“不是什么信心的问题,而是我这辈子必须要做成的事。” “这么多年,白狐的身份一直成谜,眼下我们遇到的情况,可能比三年前还要复杂得多。越是在这个时候,心态越重要。虽然有旧怨,我也希望你能不为过去所扰,当成一件新的案件去对待。因为,你身上背负的,不只是过去,而是现在和未来。” 迎着林聿意味深长的目光,程立一怔,随即点了点头:“我明白。” 林聿拍拍他的肩,突然想起了什么,朝他一笑:“对了,听说你把我家老爷子给沈寻的可可粉给弄撒了?” 他家老爷子? 程立眉心微蹙,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我解释下,我爸,就是沈寻她姥爷,”林聿笑眯眯地说着,看见眼前男人脸色一变,“我,是沈寻她亲小舅。本来想保密,不过我想那丫头那么喜欢你,告诉你她应该无所谓。” 程立蓦然看着他,整个人都僵住。 ——你吃醋了?因为听见我说林局最好了? 他想起她那天笑盈盈望着他,一副调皮又期待的表情,她那时大概就准备跟他坦白的吧?可是他是怎么对她的? ——我犯得着吗,你爱跟谁撒欢就跟谁撒去。 眼前又浮现她那天站在楼道上仰望他的样子,表情那么委屈无奈。但他始终没有对她软下态度,直到今天他也没有主动开口和她说过一个字。 今早她离开走到楼下时,可有回头望一眼他的窗?没有看到他,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失望?算下时间,她可能已经不在市里。这一刻,他竟有点想起身飞奔,去追回她。 可是,他不能。前尘沾血,现事成谜,他有太多太多的事需要去做。 只是在她轻轻从身后拥住他,轻声说一句“喜欢”时,他就知道,他已踏入一个难以逃脱的陷阱。 出了会议室,程立边走边拨通了一个电话:“威子。” “三哥?”那边慵懒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 “是我。”他淡声回应。 “您终于想起我了啊。怎么,回北京了?” “回个屁,忙着呢,”他望着天边一片浮云,揉了揉眉心,“你那贸易公司倒闭没?” “哪能啊,哥们儿打架打不过你,做生意那是一把好手。”威子在那头抗议。 “你给我办点事。” “您吩咐。” “给我搞一箱可可粉,瑞士的牌子,名字和包装样式我一会儿微信发你。”程立语气利落。 “什么?可可粉?你确定不是可卡因?”威子怀疑自己听错。 “嗯。” “哥,我是搞服装贸易的,不是做跨境食品的……” “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一周之内给我送到,”他顿了顿,“五天之内吧。” “不是,哥,你要那玩意儿干什么啊?”威子好奇极了,“你是禁毒禁腻了,打算搞副业开甜品店?” “哄女人。”程立扔出简短一句,不理会那头震惊的呼喊,果断挂了电话。 威子握着方向盘,瞪着中控台屏幕上的断线提示,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 他没听错吧?哄女人?谁哄女人是买一箱可可粉啊?他程家又不是没钱,什么房子、车子、珠宝、包包不能拿去哄啊……三哥这是喜欢的什么奇葩女人?等等,难道是用于床笫之欢?不愧是三哥…… 于是这天中午开始,程立在北京的朋友圈就开始了激烈的关于可可粉的哲学讨论。 “哪位小朋友来告诉我一下,这张图片里彩色的糖是什么?”教室里,一位穿着警服的年轻女孩举起一张海报,在座位间穿梭。 一只只小手都举了起来,努力想得到关注。 “好,这位同学,你来回答。” 被点名的男孩站起来:“报告警察阿姨,这不是糖,是摇头丸。” “非常正确,大家为他鼓掌。” 掌声里,坐在最后一排的沈寻有些惊讶地看向一旁较年长的女警:“莉姐,我真的没想到,这边的小学生对毒品都这么了解。” “环境造人,我们省确实特殊一些,很多孩子很小就对毒品有印象,甚至亲身接触过,”省公安厅新闻办的张莉无奈地叹了口气,“你看右边第三排靠窗的男生,趴在桌上看起来有些内向的那个,班主任说,他父亲吸毒死了,母亲也在戒毒所,他是爷爷奶奶带大的。” “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我们禁毒教育的方式也不一样。对于小学生,我们的目标主要是教他们远离毒品,或者说躲开毒品,所以要让他们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比如毒品的名称和外观特征、毒品对人的危害,等等。尽量让这些意识能一再在他们心里得到强化,随着年龄增长,他们在面对毒品诱惑时也会更有主动防备的心理。” 这时,宣讲的女警打了一个幽默的比方,学生们哄堂大笑。沈寻举起手机,拍下他们笑得前俯后仰的样子。 跟着这次禁毒宣传活动的工作队已经两天,从大学、中学到小学,她听到了不少令人扼腕的学生吸毒的案例,也见到了不少家庭破碎的青少年。 此刻,望着那一张张稚嫩的、灿烂的笑颜,她却觉得心头有点沉重。 “老大,吃饭吧。”江北拉开车门坐了进来,将手里的饭盒递给后座的程立。 “我的呢?我点的红烧肉套餐在哪儿?”张子宁翻着袋子。 “底下!”江北奚落,“瞧你那德行,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我可是在这里盯了一晚上啊,体力严重消耗,需要好好补一下。”张子宁打开饭盒就开始狼吞虎咽。 “老大不也是陪你盯了一宿嘛,”江北嘴上鄙视,手里还是递给他一罐红牛,“小心呛着。” “要不说人家是老大呢。”张子宁端着饭盒,回头朝程立谄媚一笑,见后者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忍不住问:“程队,你没胃口啊?” “嗯。”程立淡淡应了一声。 张子宁意味深长地朝江北眨了眨眼。 “哎,我胡子都冒出来老长了,还有这发型,我去,”张子宁对着后视镜打量了下自己,叹了口气,“幸亏寻姐不在,要不又得数落我了。” 话音刚落,他就从镜子里撞上了一双深沉的黑眸。程立扫了他一眼,又望向窗外。 马路斜对面的大门上方,镶着“金铭木材厂”五个铜字。 她走了两天,他们也在这里守了两天。队里其他的同事,则分别盯着思云茶叶公司和红心干货厂。 “我发微信给寻姐,问问她怎么样了。”张子宁掏出手机,低着头,在程立的视线死角里,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哈哈,人和人之间能够顺畅地沟通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儿啊。气死老大,感觉好爽。 “嗯,她说她挺好的,还问候我呢,”张子宁一边扒饭,一边举起手机,“啊,她发的这个表情好可爱。” 他手机屏幕上,一个可爱的女孩子笑嘻嘻地看着他们,头顶还冒着三个字“你好吗”。 江北忍不住白了他一眼,这小子真是作死的节奏,没感觉后面那位的眼神都要变成刀子了吗? “去扔垃圾。”一个饭盒从后面丢了过来,砸在张子宁刚要下筷的几块红烧肉上。 “老大,我还没吃完。”张子宁郁闷地回过头,弱弱抗议。 “少吃点,年纪轻轻,都有肚子了。”程立看着他,黑漆漆的眼睛不带一丝温度。 “哪有?”张子宁低头瞅着自己的腹部,一脸委屈。 “赶紧的,让你去就去。”江北催促他,嘴角轻扬——真是个蠢货,和老大抢女人。 程立靠在椅子上,拿起手机。 这两天,他的手机好像变得格外安静。 点开微信,手指又落在寻宝那个名字上。对话页面上,小女孩踮着脚尖吻高个子男生,一遍又一遍。那个女孩子和张子宁收到的那个表情里一样。他按住那个表情,点下“查看专辑”,许多表情冒了出来,画面都是这个小女孩和男生,有说“谢谢”的,有说“我生气了”的,还有说“我想你”的。 他聊微信从来不用表情,因为感觉幼稚。明明文字就能表达清楚的事情,干吗要搞这么多肉麻的东西? 可是手指却像不听使唤一样点了下载。 下载完这组表情,他翻着翻着,莫名有点气闷。他这是干什么?智商也被那个女人拉低了吗?退出聊天页面,他点开朋友圈,随意刷着,却突然间凝眸。 就在两分钟前,沈寻发了张照片。 照片虚化了所有人的脸,是在一个课堂上,看得出来一群孩子在欢快地笑着。 她写了这样的一段配图的文字: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无不曾以好奇的双眼张望一切,无不曾心怀憧憬想象美好未来,期待在最脏的泥土里开出花朵,在最黑的夜里看到光明。只是后来,是什么让一些人放弃了最初美丽的梦想,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对人性的坚守? 程立盯着屏幕上的这段文字,薄唇紧抿,低垂的双眸深沉如海。 只有他自己知道,胸口突然起了涌动,仿佛有什么在轻轻颤抖,要破茧而出。 长指抚过那小女孩的头像,他忽然希望,那侧着的脸可以转过头来,看一看他。又想变成她手上那个苹果,离她那么近,可以亲吻她诱人的红唇。 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她情绪低落。大概是这两天的所见所闻,让她颇有感触。毕竟,她是那么敏感的一个人。 此刻,她也在微信上,却没有和他说话。看来这一次,是真的在生他的气。 罢了,他无声地叹了口气。从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输一点自尊算什么?重新打开和她的对话,正要打字,却听见江北在喊:“老大快看!” “就是这个人,”张子宁望着不远处正走进金铭木材厂的一个男人,和手机上的照片比对,“前天他也去过红心干货厂。” “锁定他,查出他的底细。”程立盯着那男人的侧脸,目光如鹰般犀利。 这时有电话进来,他接起:“喂,沈队。” “别来无恙啊,程队。”洪亮的声音自电话那头传来。 “您有何指示?”程立嘴角微扬。 “给你送消息,”沈振飞感慨,“你小子命好啊,摊上个后台硬的局长,把主导权都争取到你那边去了,我武警特勤大队也只能给你做嫁衣。” “哪能,军警一家亲。”程立淡声道。 “跟我还装,”沈振飞轻哼,“你说他林聿放着好好的军三代不当,非得干警察,想证明啥?他离开他老爷子也没问题?” “他个人表现配得上他现在的位置。”程立答。 “瞧你那护主心切的样子,行了,不跟你瞎扯了,你也是个放着舒服日子不过的奇葩,”沈振飞奚落完了,声音变得严肃,“我的人在西边靠边境的一个寨子里发现了异常情况,我们怀疑那里可能有一个接货点。” “是不是有什么棘手的情况?”程立敏感地听出了他声音里的顾虑。 “那是一所学校,有三十多个孩子在那里上学。” “好的,知道了,”黑眸一沉,程立语气凝重,“你把你们掌握的信息都发过来,我们研究下。” 等到程立再想起给沈寻发微信时,已经是当天晚上了。 他瞅着光标在输入框一闪一闪,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对不起?你好吗?在做什么?想着想着,忽然就有点生气。这个死小孩,该不是已经把他忘了吧?不是说喜欢他吗?不是就爱有事没事招惹他吗?不是他一不理她,她就要死要活的样子吗?现在这么安静是什么意思?她是跑到什么外太空了吗?发个表情吱一声有那么难吗? 长夜漫漫,突然就想起那天阳光下,她浴袍滑落,玉雕般的玲珑身段,晶莹剔透。 口干舌燥。他猛地坐起身,把手机丢到一边。 神经病,睡觉。 半夜,他又鬼使神差地拨了一个电话,对方传来关机的提示音。 他一夜失眠。 “我怎么觉得你们老大这几天有点沧桑?”沈寻离开的第四天傍晚,局里一位女同事和王小美从办公楼出来,盯着程立的侧影,忍不住发问。 “还好吧。”王小美看了看她们讨论的对象——线条冷峻的下颚冒出了些胡楂儿,更添了些粗犷。 “嗯,反而有点颓废帅,”女同事感叹,“有颜值就是好,怎么折腾都行……哎,我现在熬个夜,贴几片面膜都补不回来,老了老了。” 沈寻坐在车里,远远就看到了树下的程立。他指间夹着一根烟,袅袅青烟掠过他黑色衬衫,还有那完美侧颜。听到汽车喇叭声,他回头看过来,视线相撞,他瞬间凝眸。 沈寻也没能移开眼——高大的身躯立在夕阳下,远处的红霞给他漆黑的身影镀上了一层金边,散发着温柔的光。车经过,带起了风,吹起他额前的乱发,而那双好看的眉眼,是远山,是大海,是寒夜里的星辰。 刹那间,仿佛时空移转。 他是大漠里的天涯落拓客,立尽残阳,她是古道上马车中的娇人,扶窗望风光,却只望见了他。 原来,这种感觉,叫作思念。 车正好在程立身旁停下,沈寻缓缓下车,却心跳如鼓。他仍站在原地看着她,神色专注。 她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只好低声开口:“活动提前一天结束了。” “嗯。”他淡淡应了一声。 沈寻未再多言,拿起背包往宿舍楼走,只听见身后的脚步声,不疾不徐地跟着,沉稳、有力,每一下都像踩在她心头。 他这是要做什么?是同路,还是故意跟着她? 她咬着唇,假装无视。 待她开了门进屋,反手正要关门的时候,一只大掌牢牢握住了门边,接着,他高大的身躯闯了进来,将她逼到了墙边。 门锁扣住,发出轻微的声响,她的心跳一滞。 他的长指抬起了她的下颚,他的眼里映着她的人。暮色已起,昏暗中的他似卸了平日冷硬的模样,带着一种暧昧的温柔,短短一个眼神相会,就能摧毁她的重重心防。 “沈寻。”他轻唤她的名字。 “嗯?”她眼睫轻颤,难猜他的心事。 “对不起。”他缓缓出声。 她一怔,未料他会直接道歉,但又觉得心酸,侧过头躲开他的碰触:“对不起什么?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 “是我要喜欢你。追人嘛,总归要比被追辛苦一些。”她垂着眼帘,语气清冷。 这些天,她也想开了。她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这份感情里,她应该要更成熟一些。 他凝视着她,一时没有说话。 “如果没什么事,我想先休息下。”她放下手中的背包,开始下逐客令。 “有事。”他语气认真。 她一抬眼,却迎上骤然欺近的英俊容颜,尚未出口的言语被他封入唇中,滚烫的吻比之前要霸道、凶狠得多,她掠夺着她的气息,迷惑着她的心神。 “寻宝,”他在她唇际轻声叹息,“有没有想我?” 竟换了对她的称呼。短短两个字,仿佛透着渴望,勾得她心尖发颤。 她很想央求他,不要这么吻她,不要这么唤她。想好了不理他的,想好了要和他生气的,不能服软……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就这样轻易溃败投降。 “没有,”她气恼地往后躲,“一分一秒也没有。” “撒谎。”他盯着她,似笑非笑,语气慵懒,手上一用劲,她整个人已经困在他怀里。真好啊,一低头,一收手臂,他要的就都有了,软玉温香,真实的触感,不是梦,不是想象。 “寻宝刚才吃糖了?味道好甜。”他抵着她额头,声音低哑,像循循善诱的老师,“来,让我再尝尝。” “你去死,色狼。”她恼羞成怒,伸手要推他,却被他一把捉住手腕,按在墙上。 “哦?”他似是困惑地蹙眉,昏暗中俊美容颜如魔鬼般魅惑,“不如让我自己也了解下,我有多色?” 未再迟疑,炙热的唇舌,尝尽她口中每一处滋味,游移的大掌,恣意欺凌她每一寸柔软,她似被侵蚀了心魂的娃娃,思绪也一片涣散,任他诱惑,任他驱使。 赤裸的肌肤相触,她看到那小麦色皮肤下迸发的肌肉,蕴藏着危险的力量,想躲,却被他牢牢地锁住腰。 “说,有没有想我?”他继续着刚才的问题,执意想要她的答案。 “你呢,有没有想我?”她浑身轻颤,却还是想要同他较量。 “寻宝厉害,都知道反问了。”真是个天真的小家伙,不自量力。他嘴角露出一个邪气的笑容,黑眸眯起,盯着她,仿佛蓄势攻击的猎豹。 她骤然瞪大眼——就在那一霎间,他闯入她的身体。而他却又居高临下地睨着她,停止了所有动作,残忍地欣赏她饱受折磨的样子。那浅浅的痛,那丝丝的痒……她咬着唇,几欲落泪。 “还记得我吗?”他轻轻问,声音沙哑、暧昧。 她双手捉住他的臂,小心翼翼地试探。 “不要考验我的耐性。”他舔吻着她的耳,一字一句。 灼热与充实。她在他的怀里起舞,渐渐放肆。水媚的眸,似无助,似诱惑。 他抱她起身,将她抵在墙上。 “嘘,嘘。”长指抵住她的唇,他轻笑着提醒,“隔音不好,小心被大家听见哦。” 她咬住唇,又羞又急,红了一双眼。 “求求你,救我……”贝齿咬着他的肩,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救我。 她竟然用的是救字。 他在心里忍不住叹息,这个小东西,太会满足男人的自豪感,而她自己却不自知。 “怎么救,嗯?”他刻意放慢了速度。 “我不知道。”她脆弱地轻吟。 “你知道的。”他俯首,吻住她的唇。 真是爱死了这样欺负她。 可终是不忍心,也忍不住。 彼此都在迷乱中寻求解脱,却又陷入更深更狂的迷乱。 沈寻醒来时,夜已深沉。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洒在程立脸上,英挺的轮廓在黑夜里少了几分凌厉,多了些柔和。 坚毅的下巴上,冒出了些胡楂儿,是他这些天忙碌的证明。 忍不住伸手,想去揉开他梦里仍然微蹙的眉心,手指刚碰到了温热的皮肤,他就微微一动,睁开了眼。 “对不起,吵醒你了。”沈寻有些歉意。 “没事,已经很好地睡了一觉,”程立看着她,黑暗里,声音低哑,“我好像很久没有睡这么好了。” 沈寻突然觉得心酸,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低头埋在他怀里,静静听他心跳,一下又一下,仿佛无边的旷野里坚定的脚步声。 “在想什么?”他托起她的脸,轻声问。 “想你是不是很累。” 还有,这些年走了那么远那么辛苦的路,是否孤单失望。 他似是怔了一下,一时没说话,然后,低声笑了,语气里透着刻意的暧昧:“我累不累,寻宝要不要再亲自确认一下?” 沈寻脸上一烫:“你正经点。” 渐渐熟悉后,才发觉,这个人习惯戴面具防身,多半冷酷示人,有时玩世不恭。 “嗯,正经着呢。”他语气认真,大掌却贴着她的腰线反复游移,流连忘返。 她按住了他的手,在他挑眉那刻,轻声唤他:“程立。” “嗯?” “我喜欢你,特别喜欢。” 他沉默,黑漆漆的眼睛凝视她。 她却好像并没有期待他的回答,撑起身开了台灯,点燃一支烟,自己吸了一口,放在他嘴里。他深深地吸烟,再吐出。淡淡烟雾绽放在柔和的灯光里,如梦如幻。 “傻姑娘,一辈子很长,你会遇到很多人,话不要说太满。” “程队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自己没信心?” “说实话,至少现在我并不能确定,”他伸出手,轻轻描绘她的眉眼,动作温柔,仿佛在触碰稀世之宝,“在你的未来里,是否有我的存在?” “我的未来有没有你,是我说了算。”沈寻盯着他,有点负气地回嘴。 见他不出声,她急了,伸手捧住他的脸:“说,是不是我说了算?” 程立瞅着眼前的小丫头,急红了一双眼,粉白的脸颊气鼓鼓的,像只奓毛的小狗,忍不住叹了口气:“好好好,你说了算,寻宝说什么都是对的。” 沈寻这才满意地松懈下来,乖乖地趴在他胸口,仰头贪看他。 “三哥,你长得真好看。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她有点痴迷地说。 他笑了,嘴角弯起,一双黑眸在夜里灿若星辰。 “颜面都是表象,沈老师不能这么浅薄。”他说。 “喜欢这件事没必要故作深沉,就像饿了要吃饭一样,是最自然的身体反应。”她反驳。 “嗯,寻宝的身体反应……不错。”他轻笑,低沉的声音耐人寻味。 沈寻脸上顿时一热:“流氓。” 他握住她的手指,细细把玩。 “说说,我都哪儿流氓了。”他的声音里,透着愉悦的笑意。 “哪儿哪儿都流氓。”她控诉。 “是,我承认。床单都可以给你做证,你看,皱成这样,一定被你抓疼了吧。” 沈寻的脸顿时炸红,一扬手臂指向房门:“你滚,回你自己的房间!” 程立握住她的手腕,轻松就把她带进怀里:“这样不好吧,用完我就翻脸不认人了?” 长指轻轻抚过她臂上的伤口,他又出声:“还疼不疼?” “不疼了,还有点痒,”沈寻的注意力轻易就被老狐狸转移,“你说这种伤会不会留疤啊?” “会,”他答得利落,还不忘补一句,“肯定。” 沈寻顿时露出一个郁闷的表情:“要是留了,我就文个身。” “别文什么身了,”在这方面,程立好像挺传统,“留疤就留疤吧。” “你说文什么好呢?”沈寻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突然间,她眼睛一亮。 “就文morpheus吧,代表你,”她笑容羞涩,有点不好意思,“这个词源自拉丁文呢,我跟你说,我们毕业的时候,要唱拉丁文的校歌,我们跟着唱,其实一句都听不懂……” 忽然间,她的声音消失在他落下的吻里。 她被吻得晕乎乎的,待他退开身,才傻傻地唤他:“三哥。” “嗯?” “你为什么吻我?” “你太吵了。”他数落她,没有告诉她,他的胸口突然泛起连他自己都不懂的酸痛,那痛里,也有甜。 第十章 遗漏的线索 第二天早上,沈寻刚洗漱完就听到敲门声。她本来不想应门,但一慌张,碰倒了牙刷杯,陶瓷杯砸在地上,声音清脆。然后就听到张子宁在外面喊:“寻姐,打碎什么了,没事吧?” 她硬着头皮答:“摔了杯子,我还在洗脸,你找我有事?” “有人从北京给你寄了一箱东西,我给你拿过来。” “你就放在门口吧,我一会儿自己拿。” “箱子挺沉的,我给你搬进去吧,”张子宁仍殷切地等在门外,“没事,你先洗脸,我等着,等你方便了再开门。” 沈寻脑门上冒出无形的黑线,她瞪着房间里那个男人,却见他笑得云淡风轻,好像完全置身事外。 她转过身,慢慢拧开门锁,把门拉开一条缝,朝张子宁干笑:“我这素面朝天的,真不好意思见你,你就放这儿吧,我可以自己拿……” “寻姐开玩笑呢,你素颜也美若天仙,”张子宁一边贫嘴,一边抱着箱子往里闯,硬是把沈寻给挤到了一边,“再说,哪能让你干这粗——” “活”字突然卡在嗓子眼,他猛地刹住脚步,盯着前方三米处,手里的箱子差点滑下去砸到他的脚。 “老……老大,”张子宁结巴着开口,表情跟撞到鬼一样,“你为什么躺在床上?” 程立半倚在床头,两条长腿慵懒地交叠着,视线从手机屏幕移到他脸上,声音淡淡的:“床不是用来躺的吗?” 张子宁愣住——这个逻辑,好像没什么问题。 但是,但是!等等!他抱着箱子,内心如经历着一场狂风暴雨——他想问的是,这大早上的,为什么,为什么老大躺在寻姐的床上?而且,衬衫还松了两个扣,一副很风骚浪荡的样子? “子宁,你要不要放下箱子?”沈寻在一旁弱弱地提醒,“你的手好像在抖。” “哦。”张子宁仿佛梦游般放下纸箱,杵在原地,看看表情平静的程立,又看看脸颊微红的沈寻。 “寻宝,你要不给他沏杯茶?我看他想留下聊聊天。”程立放下手机,看着沈寻,微微一笑。 “不,不用了!”张子宁差点跳起来,一边摆手一边往后退,一不小心还撞上了椅子,“我不喝茶,我从来不喝茶!” 砰的一声,门被牢牢关上,走廊里响起凌乱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这下惨了,他们都会知道了。”沈寻咬唇,窘迫得两只耳朵都发烫,“刚才就让你早点离开。” “知道就知道,”程立站起身,黑眸静静地瞅着她,“还是你吃了不想认?” 他的声音,带着点晨起的哑,仿佛指尖擦过琴弦,令人心颤。 “懒得理你。”沈寻呼吸一窒,躲开他的视线,背过身,去察看那个纸箱。 “咦,我不认识什么叫威子的啊。”沈寻看着快递单上的信息,有点疑惑。 “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程立淡然出声,把桌上笔筒里的美工刀递给她。 打开箱子的那刻,沈寻顿时愣住。 箱子最上面密密麻麻铺了一层避孕套,至少有几十盒。 程立觉察出她的异样,低头一看,脸色也是一沉,下一秒他拿起手机,拨通电话就骂:“杨威你大爷的!” 不待对方嚣张的笑声扬起,他就掐断了线。 沈寻回过头来,幽幽地看着他:“所以,是你朋友给我寄这个?” 程立一咬牙,低咒一声,弯腰拨开那些五花八门、色彩缤纷的小盒子,可可粉的包装露了出来。 沈寻数了数,足足十袋。 “三哥,你这是赔罪,还是想胖死我?”沈寻呆呆地看着,忍不住叹了口气。果然是百分百的纯直男啊,简单粗暴。 “胖点好,抱着舒服,”程立一本正经地答,“现在虽然该有的都有,但还是有点瘦。” 沈寻被噎了一下:“三哥您费心了……” 她把可可粉都掏出来搁桌上,站起身,把箱子捧给他:“这些你拿走吧,够你用几年的了。” “怎么会?”程立瞅着她那副憋着笑意的小模样,淡淡一笑,语气格外认真,“努努力还是可以加速损耗的,怎么着也得支持国家扩大内需啊,沈老师说是不是?这些经济大道理你比我懂。来,我们分开保管,一人一半。” 一人一半个头! 她真想把箱子扣他脑袋上,可惜受限于身高差,够不着。 他伸手摸了摸她头发,像是给豢养的小宠物捋毛:“好了,洗洗你的爪子,去吃早饭。” 沈寻的肚子也应景地唱起了歌,她决定向现实妥协,乖乖跑去洗手。 正洗着呢,却见程立也进了卫生间,仰头灌了一口漱口液,倚着门框漱口,一双黑眸却在镜子里似笑非笑地瞅着她。 最扛不住的就是这人的眼神——沈寻突然觉得卫生间变得狭小起来,周围的温度好像也变高了。 她清了清嗓子,试图找个话题缓解压力:“你不洗脸啊?” 过了一分钟,程立低头吐出漱口液,抬手看了看表,才看着她缓缓出声:“两个半小时前,我洗过澡,你那时睡得像只小猪。” 小猪睡得真沉,亲也亲不醒。 “你才是猪。”沈寻脸一热,却见他整理好仪容,径自翩然出了门。 到了走廊上,他人高腿长,已经走出十步远,但又像想起了什么,突然停了下来。 沈寻瞅着他宽阔的背影,正纳闷,却见他右手轻抬,手指微微张开。 她心中一动,小步跑了过去,来到他身后,慢慢地、试探性地把自己的左手伸过去,只见那大掌一收,牢牢握住了她的手。 此刻,阳光温暖,枝头鸟儿嬉闹,一阵晨风拂过,花香更浓。 去食堂的路上,迎面撞上局里两个同事,沈寻下意识地就要挣开手,却被程立牢牢握住。等到那两人过去,她已经满脸通红。 “放开好不好?”她乞求。 “是你主动把手给我的。”他淡声陈述。 “明明……” “明明什么?”他挑眉,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明明是他勾引她。 沈寻气恼地瞪着他,他瞅着她窘迫的模样,微微弯了弯嘴角,放开了手。 沈寻松了口气,跟着他继续往前走。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他俩进食堂的时候,沈寻感觉原本热闹的食堂突然安静了。她抬头,只见程立神色自若,一如往常。即便如此,她还是觉得周遭的目光让她有些不自在,于是拿起手机,假装刷朋友圈。 张子宁他们早就瞅见了他俩,远远地就开始激动。 “江北江北,快看快看,他们来了,是不是不对劲!我早上好像还听到老大喊寻姐‘寻宝’!” “可是感觉不像啊,老大好像还是和以前一样,至于寻姐……她这探头探脑的样子,好像,好像……” 好像一只小宠物,而老大在牵着宠物遛弯儿,一派悠然。 “好像什么啊!”王小美有点急。 八卦间,两人已经到了跟前,张子宁瞅着程立干笑:“老大,我给你们去拿吃的,你们要什么?” “我还是老样子,给她拿一个菜包、一个肉包、一个鸡蛋、一碗粥,还有一碗豆浆。” 他话音刚落,大家都一愣。 沈寻弱弱地开口:“我吃不了那么多……” “程队,你不懂我们女孩子,要保持身材。”王小美忍不住帮腔。她心想,老大果然是糙汉子啊,不懂女人心。 程立完全没搭理她,黑眸瞥向沈寻,语气淡淡地:“不是昨晚就说饿吗?不用怕胖,再胖点更好。” 江北嘴里的一口豆浆差点喷出来——这话里线索太多了。 他虽然扛住了,但只听扑哧几声,长桌上另外几个队里的同事却没忍住,把嘴里的东西喷了出来。 “去啊。”程立却不为所动,抬头看向还待在原地的张子宁,扬了扬眉。 于是整个早餐时间,沈寻是在大家的眼神围攻下度过的,他们仿佛把她当成罪案现场,翻来覆去地勘探。而真正的肇事者,却云淡风轻地喝着豆浆刷手机。如此情境下,她本来就食不知味,还要铆足了劲吃一堆,所以剩下一个包子的时候,她只咬了一口,就感觉自己实在吃不下去了。 她放下包子,转头看向一旁的程立,目露恳求:“我真的不行了。”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可怜兮兮,又带着点撒娇的味道,程立瞅着她,眼神一动。 她没有参透他目光的意味,偏偏还又补了一句:“真的不行了。” 脑中不可控制地闪过昨晚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程立揉了揉眉心,发出了一声几不可闻的轻叹,把她手里的包子拿过来,三两口就吃掉了。 沈寻愣愣地看着他滚动的喉结,一时说不出话来,那个包子她咬过啊,他可真是不避嫌……不过,这男人怎么连吃东西都这么性感。 王小美看着他俩的举动,兴奋得小脸发红——这算是间接接吻了吧! 吃过饭,沈寻又跟着程立一路进了办公楼,但他没有进办公室,到了会议室门口,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小跟班:“沈寻。” “嗯?”突然被他公事公办、连名带姓地叫,她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们要开会。”他指指她身后的队员们。 沈寻这才明白,他是要她回避。有些案情在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是需要保密的,缉毒这一行也有很多秘密的工作安排,而她毕竟是外人。 她无声地点点头,像只乖巧的小猫,轻手轻脚地退到一边,朝大家摆摆手,又朝他摆摆手。转身那一刻,还不忘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 程立的目光对着她的背影停留了三秒,就转身走进会议室。 沈寻也没闲着,郑书春临时给她加了一份工作——社里约到一位世界银行副行长写专栏文章,她英文好,让她翻译。 快到十点半的时候,她起身去了趟洗手间。正走进去的时候,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 “听说程立和那个记者好上了,早上有人看到他们手拉着手从宿舍楼出来呢。” “这么快?看来我们局里这位痴情冰山男也没有传说中那么难以攻克啊。” “也正常,人都死了三年了,总不能指望他守一辈子。” “唉,最可怜的还是叶雪,到现在连尸骨都不知道在哪里,慢慢地,也就被人家忘了吧。” 沈寻僵在原地,心里涌起一阵难过,夹杂着一丝怒气。 先后推门而出的两位女同事迎面撞上了她,均是一愣,表情有些尴尬。 沈寻静静地看着她们洗完手,在她们走出去的那刻,突然出声:“请不要这么说他。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想要做的事,过去的三年如此,现在、以后都是,除非有一天,他找到了叶雪,并把凶手绳之以法。” 那两位女同事不由得停住了脚步,回头看向她,神色越发局促。 “叶雪对于他而言,不只是恋人,还是战友,不只是爱情,还有责任,”沈寻停顿了一下,直视她们的眼睛,“他爱我也好,不爱我也罢,都不会影响他的初心。但是,他有权利幸福,即使不是我沈寻,也应该有一个人陪着他,去解开过去的心结,让他好好地生活下去。” 那两位女同事像是被她的话震住了,半晌才分别致歉,匆匆离去。 隔壁男洗手间。 程立站在洗手池前,久久未动,看到有人进来,才关了水龙头,走向楼梯口,推开防火门。 阴暗的楼道里,打火机发出一声轻响,他那双幽深的黑眸仿佛也蹿起一簇火焰。火光熄灭,青烟升起。他倚着墙,表情晦暗不明。 那道轻柔的、却又坚定的声音在耳边缓缓回响。 ——请不要这么说他。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想要做的事。 ——他爱我也好,不爱我也罢,都不会影响他的初心。 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她说这些话时脸上的表情,带着点羞涩、激动,却又勇敢,就像每次她试图亲近他的时候。 突然间,他觉得胸口有点不适。他不喜欢这种感觉,就像自己的一颗心,被人抓在手里,被看得清清清楚,这让他觉得很危险。最近他似乎有些沉溺于太过柔软的情绪,而这种状态,会影响他的判断。 他插在口袋里的手碰到了打火机冰凉的金属外壳,指尖触及摩挲过许多遍的熟悉纹路,一股刺痛感从手指直接蹿入心脏。 他掏出打火机,摊开手心,一朵雪花在金属壳面上静静绽放。 他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女孩站在篮球场旁,穿着蓝色衬衫和白裙子,双手合在嘴边朝他喊:“程立你好帅!”而后又笑着和朋友们跑开,清脆的笑声随风飘散。 还有他30岁生日的那晚,她把这个打火机放在他掌心,说:“这朵雪花,只为你融化。” 等程立再回到会议室,大家都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刚才出去的时候,他还是非常平静的表情,此刻却似染了一层薄冷的冰霜。在座的都是观察入微的专业人士,对于老大的神色变化,也纷纷开始在心里猜测。 “季柯,你说下翡翠酒吧的情况。”程立点名。 “好的,”坐在江北旁边相貌清秀的男警员点头,“翡翠酒吧那边,从老板邱震到底下的员工,都否认见过冯贵平这个人,我们调了酒吧开业三个月以来的监控录像,发现上个月3月23日、3月24日的录像丢失,酒吧方面解释说是设备故障。我问新设备为什么会出现故障,邱震说没有安装好。但是,我们从酒吧附近路口的交通监控录像发现,3月24日晚,冯贵平和另外一个男人过了斑马线,虽然不能直接确认他们是去了翡翠,但他们的方向是往翡翠去的。” “你怎么能确认另外一个男人是和冯贵平一起的?”江北看着投影上的视频片段。 “在过马路的时候,他们有过交谈。”季柯答。 “如果是问路,也可能交谈。”江北反驳。 “小美,你怎么看?”程立突然问。 王小美一怔,随即坐直了身体:“他们认识。如果是问路,问路人走在后面的话,那他的身体动作会是加快脚步,在一霎间追上被问人。问路人在前面的话,他就会放缓脚步,会有一个等待的动作,但视频里这两个人,从斑马线一头到另一头,整个过程都是匀速的,步伐节奏没有任何异常。” 程立微微颔首,表示认可。 “另外,冯贵平遗物里的那盒翡翠酒吧的火柴,是在他一件黑色外套口袋里发现的,经过比对,这件外套和他当天穿的是同一件,”季柯指了指投影,“所以,我们可以确定,他就是那天去了翡翠酒吧。” “冯贵平身边那人,可能就是他的上线,”江北看了一眼王小美,目光又落在视频上,“就如小美说的,身体动作会泄露两人间的关系,虽然他们看上去像并肩同行,但实际冯贵平始终在那人身后半步远的地方,就像我和老大一起走,会习惯性走在他后面一点。” 其他人也跟着点了点头。 “但是,这个人好像不是王杰。”张子宁蹙眉。 王杰是他们之前发现的在红心干货厂和金铭木材厂露面的男人。王杰是板寸头,有胡子,有点胖。视频上这人戴着眼镜,头发过耳,身材瘦高。 “嗯,是不像,技术鉴定结果应该马上能出来。”季柯答。 “这个人就是王杰。”程立淡然出声,语气却透着一种坚定,“他们‘两个人’走路的时候都有一个特点,脑袋微微向左偏。人在走路的时候,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的端正,有些头部和身体、四肢的习惯性表现,是自己很难察觉的,所以无论怎么乔装打扮,这种习惯都改不掉。” 这时候,季柯的手机振动了一下。他抬头看了一眼消息,脸上充满了惊讶和佩服:“结果刚出来,老大说得没错。” 一时间,众人眼里都流露出崇敬之色。这么微乎其微的细节,居然都被程立捕捉到了。这是何等犀利的眼光和敏锐的判断力。 “王杰和翡翠酒吧这两条线都继续跟着,而且要盯得死死的,”程立沉声命令,“子宁,你和玫华今天下午出发去瑶水寨春晖小学,以支教老师的身份在那边侦查可能的接货点。” 张子宁和坐在他对面的女警赵玫华同时点了点头。 这时,程立的手机突然开始振动,屏幕上显示的是“刘局”两个字。他接起来,只听刘征明说了两句,眸色便瞬间转冷。 挂断电话,他望向眼前的队友们,声音冰冷:“冯贵平家今天凌晨发生火灾,整栋楼几乎被烧毁,里面发现了一具尸体。刑警那边提供了法医初步鉴定的情况,尸体确认是李娟的,但她没有生前烧伤症状,是在火灾发生前就已经死了,并且,死前可能遭受过虐待和毒打。”会议室里顿时陷入一片凝重的安静。 数秒后,张子宁看向程立:“老大,这是毁尸灭迹?” 程立目光如冰:“主要是灭迹。” 对方对李娟的严刑拷打,不过也是为了“迹”。 众人比刚才更沉默了,但从彼此交会的眼神里,他们确定了一个事实。 毫无疑问,他们漏掉了某个重要线索。而这个线索,正是这起惨案发生的原因。 程立垂眸思索,长指在手机屏幕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滑着,忽然一顿,然后他拿起手机拨出一个电话:“你现在立刻到会议室里来。” 那头的沈寻被他语气里的严肃震住,愣了一下才答:“好的,马上。” 沈寻进会议室时,投影上的画面切到了刑警队传来的照片,黑漆漆的废墟里,躺着一具遗体。她扫了一眼,感觉照片里的场景有些熟悉,再看向程立时,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冯贵平家,李娟。” 沈寻浑身一颤,瞪大了眼。 “你去找了李娟后,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要你完完全全、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们,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细节。”程立看着她,语气几乎是命令式的。 沈寻望了一眼投影里那具焦黑的遗体,胸口一窒,收敛心神,按他的要求讲述在李娟家的情况。 一时间,会议室里大家都沉默着,只有她的声音不疾不徐地响着。 “李娟给我看了一本相册,是之前冯贵平藏在砖厂的。冯贵平喜欢摄影,因为相册里面有很多李娟的照片——半裸的那种,她不好意思交给警方,所以暗自留下了,因为我和她聊得比较开,她才拿了出来。里面也有少数别的照片,风景人物什么的,我有拍几张。”沈寻举了举手机。 “直接导到电脑里,大家一起看。”程立吩咐,眉心已经微微蹙起。 投影里的照片开始切换。 “我拍的时候想着万一写稿时会有用,因为主要是风景照,所以也忘记和你说——”沈寻话还没说完,就感觉会议室里突然一阵骚动,大家都坐直了身子,盯着投影上那张照片。 她跟着望过去,是一个女人在湖边饮茶、水里有倒影的那张。 不知为何,她心里忽然一颤。 “程队,那是——”出声的是年纪比大家稍大的齐副队,他今天刚从省厅培训回来。 “交给技术鉴定。”程立打断了他,声音冷硬。 沈寻低头看着程立。他的面色不是很好,整个人都绷着。 “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她忍不住问,有些忐忑,“对不起我不知道……” “你现在说对不起有什么用?”程立抬眼,语气凌厉,“你跟李娟说,还是跟我们说?见到了私藏的证物还帮人隐瞒着,你有没有点常识?有没有脑子?” 沈寻被骂得满脸通红,站在原地瞪着他,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她见过他冷酷,见过他温柔,但从来没有见过他发这么大脾气,这么刻薄严厉。 他骂完之后,甚至不再看她一眼。她盯着他冷峻的侧颜,感觉自己嘴唇都在颤抖,却说不出话来。 会议室里,其他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她已经无法分辨他们的眼神是同情还是责备。 ——小姐,我的命运都已经被你说中,你还想聊什么,预测我后半生吗? ——谁都认为我活该,是我自己挑的老公。 沈寻想起那一天,李娟脸上苦涩的笑。 是的,终究是她犯了错。 她深吸一口气,逼回已经盈满眼眶的泪水,哽着嗓子出声:“抱歉。” 言毕,她未等程立反应,就快步离开了会议室。 午后,阳光炽热。沈寻一个人躲在墙角的树荫下,和李萌发微信。 “我想北京了,也想你。”她说。 在那里不开心?谁欺负你了?那个程队?李萌几乎是秒回。 毕竟是多年的朋友,一眼看中她的心事,可是,她又不想再聊下去了。 沈寻摁灭手机屏幕,抱住腿,把头埋在膝盖里。 好难过啊。他发火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自己也确实让他失望了。他那么辛苦地查案,她却只给他添乱。 “你听说没,程队的那个女友,叶雪可能还活着。”打火机啪的一声,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响起。 “真的假的?”一个女声惊问。 “禁毒队发现了一张照片,虽然是倒影,但非常清晰,照片上的女人好像就是叶雪,时间标注是去年。” “好像,就是还没确定?” “还在等技术结果,但是听说大家看到的时候都震惊了,所以应该八九不离十了吧。” 谈话声渐渐远去,沈寻僵在原地,一动不动。 她感觉浑身发冷。 怪不得,当时大家的反应会是那样。 怪不得,他打断了齐副队的话。 怪不得,他情绪反应那么大。 她木然地盯着花坛上视线所及的那一小片水泥地,死死地盯着,仿佛里面藏着什么深奥的秘密。 如果叶雪还活着。 如果他还爱着叶雪。 那么,她怎么办? “寻寻。”一声呼唤,如和煦的春风。 她缓缓抬起头,林聿在她身旁坐下。 “小舅。”她唤了一声。 “今天怎么这么乖,叫我小舅?”林聿看着她微笑。 “我想起小时候,你看武侠小说,我跟着看,”沈寻轻扯嘴角,“我跟你一样,最喜欢金庸了。” “嗯,一直忘了问你,他的小说,你最喜欢哪部?”林聿问。 “《天龙八部》。”沈寻答。 “为什么?” “里面有个故事,让我特别难过。” “什么?” “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代,就只有一个阿朱。”沈寻一字一句,想笑,却红了眼眶,“阿紫问姐夫乔峰:‘她有什么好,我哪里及不上她,你老是想着她,老是忘不了她?’乔峰说:‘你样样都好,样样比她强,你只有一个缺点,你不是她。’” 林聿一时没有说话。 足足过了十几秒,他才摸了摸她的头:“寻寻,要对自己有信心。” 第十一章 我的人 夜晚的小巷里,一道颀长的身影靠墙站着,周围黑漆漆的,只有香烟尾端星点的火光时而亮起,点燃一双幽深的黑眸。 巷口传来脚步声,由远及近,程立这才缓缓站直了身体,看向来人。 “突然找我,有什么事?”祖安走到他身旁,边问边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 程立没出声,递给他一个东西。 祖安点烟,就着打火机的火光,扫了一眼他手上的东西——是张照片。 火光熄灭,但照片上的画面却深深刻进他脑子里,激得他猛地看向程立。 “我没看错吧,那是叶雪?”他直接问出口,同时夺下那张照片,点了打火机继续看。 “照片上的日期是去年?”他觉得心怦怦直跳。 程立点点头,他看着祖安震惊的表情,眸色越发晦暗。 今天会上,虽然他打断了副队长齐阳的话,说先做技术鉴定,但他自己心里清楚,不会错,那个人就是叶雪。别人也许有迟疑,可是对他来说,那是叶雪啊——她的眉眼,她的侧影,她的一切,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刻骨铭心。 祖安深吸了一口气:“我会尽力去帮你查。” “辛苦你了。”程立淡声道。 祖安微微蹙眉:“三哥,你不对劲。” “怎么?” “经过了三年,突然有了叶雪的消息,你好像并不开心。” “我不是不开心,”黑暗中,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而是有些不确定,我将要面对什么。” 祖安一怔。 相识多年,他第一次从这个男人的语气里听出了茫然,虽然只是微小的情绪,但足以让他惊讶。印象中,他这位师兄,坚定沉稳,杀伐决断,凡事从不拖泥带水。 “三哥,你好像有了点变化,”他忍不住问,“是什么改变了你?” 程立沉默了下,又点燃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口:“没有。” 对于该坚守的事业,他始终坚守。 祖安看着他浸在夜色里的冷峻侧颜,笑了笑,换了个话题:“好像有位漂亮的女记者现在和你同进同出?” “你是查毒贩还是查我?”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好奇。你越回避呢,我就越好奇。我打算找个机会,去会会那位美女。” “不许你招惹她。”程立语气利落。 “你是基于什么不让我去招惹?”祖安扬起嘴角,“人家又不是你的所有物。” “她在我队里一天,就是我的人。” “说清楚喽,”祖安轻声笑了,“你的人,还是你队里的人?” 程立把烟头扔在地上,用力踩了一下:“走了。” “这就走了?”祖安目送着他的背影,“哎,三哥,话还没说完呢。” 高大的身影渐渐远去,在巷口的路灯下,显得格外孤寂。祖安望着,在黑暗里轻轻叹了一口气。 程立回到局里时,已经近十点了。上楼梯前,他抬头望向三楼某一间宿舍,没有灯光,窗内黑漆漆的。他在原地停留了几秒,就转身朝办公楼走去。 办公室里的灯果然还亮着,照亮了走廊的一角。他情不自禁地放缓了脚步。 等走到门口,他看见一个娇小的背影,对着笔记本电脑。是沈寻,她戴着耳机,在跟人打电话,声音轻轻柔柔的。 “我不知道啊,我想,我只能等吧……嗯,小舅也说,要对自己有信心。当然,我心里有点慌,可是是我自己选的人啊,只能去面对……他这个人,怎么形容呢?”她仰起头,好像在微笑,“像个椰子……我才没跟你开玩笑,就是啊,外面很硬,可是内里,很宽广,很柔软。” “他今天是该生气啦,确实是我的错,这个错误太严重了,说实话,我都不知道怎么再面对他。一方面是李娟,另一方面是叶雪……” 程立黑眸一动——她知道了? “我是难过,但是,我好像更舍不得他难过,”娇柔的声音变得有些压抑,“有些事情,也许是命运吧,不是我们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而且,我想这些年,没有人能真正体会他的孤独和辛苦,即使我也不能。” “好啦,我没事,”沈寻状似轻快地笑了笑,对着电话那头的李萌道别,“你快睡吧,我还要赶下手头的翻译稿,晚安,么么哒。” 她摘下耳机,拿起杯子打算再接一些热水,她起身的那刻,程立身形一闪,迅速退到门旁。 宁静的夜里,他靠墙站着,默然听着里面饮水机的声音、她打字的声音。 月光如水,无声倾泻。他仰头望向无尽的墨蓝色夜空,神情深沉。 ——我是难过,但是,我好像更舍不得他难过。 ——我想,这些年,没有人能真正体会他的孤独和辛苦,即使我也不能。 她方才的声音,在他脑中回响,一遍又一遍。 他感到胸口有些难辨的情绪翻涌着,即使冷静如他,理智如他,也无法厘清。 因为赶着翻译稿子熬了夜,再加上心事纷扰,所以沈寻一夜几乎没怎么睡着,到早上才眯了一会儿,自然也就错过了早餐。等她挣扎着起来,人还是晕晕的,提不起精神,连打了几个哈欠后,她给王小美发微信求助。 程立宿舍的门开着,人却不在,王小美松了口气,接了咖啡匆匆往外走,刚出门就被一道高大的身影堵住了。 “老大好。”她干笑着打招呼。 程立微微扬眉:“两杯?” “嗯……”王小美结巴了,“有一杯给……给江北的。” 程立扫了一眼她手里两个红色的保温杯:“他这么娘?” 王小美笑得更尴尬了。 程立伸手拿过她手里那个玫红色的杯子,声音淡淡地:“我来替你送。” 沈寻听到敲门声,小跑着过去开了门,一声“谢谢”还没来得及出口,就愣在了那里。 她以为是小美,没想到是程立。 他站在门口,静静看着她,仍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能进去吗?”他问。 沈寻侧身往后挪了两步,他也跟着进来两步。 她瞅见他手上的东西,正是自己的保温杯。玫红色的杯身上朵朵粉白色的樱花绽放,其上是他的长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磕着。 她只觉那细微的磕击声像敲到了她心里。 她垂眸看自己的脚尖,没有说话,胸口却起了风浪。 他现在来看她,是什么意思? 在过去的半天一夜里,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念的又是谁? 程立瞅着她发间那小小一旋,徐徐出声:“抬头看着我。” 沈寻突然有点气恼,倔强地低着头,声音里带着点不服气:“我凭什么听你的?” “警察问话呢。”他不咸不淡地扔出一句。 “程队想问什么?我已经知道错了,我想自己待着面壁思过不行吗?” “不行。” “那我不答呢?难不成你还严刑拷打?” “主意不错。” 她忍不住抬眼瞪他,却不料那张俊颜已经近在眼前,眼似深潭,眉如远峰,挺直的鼻梁几乎要撞上她的脸。 她吓得忍不住后退了一步,后脑勺一下子撞上了墙,砰的一声,疼痛也随之炸开,瞬间逼出了她的眼泪。 这一哭,就决了堤,混着心里的酸楚和委屈,一发不可收拾。 “躲什么?我还能吃了你不成?”程立叹了口气,大掌轻抚她脑后,“还真鼓了一个包。” 她嘤嘤地哭,边哭边躲着他的触碰:“不要你管。” “不要我管,要谁管?”他反问,温热的掌心像是黏在了她头上,她怎么都躲不开。 “反正我不要你管,你去管别人吧。”她负气地说。 他的动作一滞。虽然很轻微,但她感觉到了,也跟着僵直了身体。 他收回手,把保温杯放在桌上,语气里听不出什么情绪:“要是没休息好,就不要强撑着,补个回笼觉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沈寻盯着他的背影,等他走到门口,忍不住出声:“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问。”他侧身望着她,站成一道迷人的剪影。 “如果我喜欢别人,你会难过吗?” 他一时没说话,黑眸沉静,深深地锁住她——一个带着些狼狈、带着些羞涩、带着些渴望、带着些骄傲的她。 而沈寻几乎是在出口的瞬间就后悔了。她要的是将心比心,所以冲动发问。她这点浅薄心思,精明如他,岂会看不透? “你现在真喜欢别人吗?”他淡声反问。 她怔住,然后摇了摇头。 晨光里,他似是笑了笑:“那就好。” 他是什么意思?如果她喜欢别人,他会难过? 而他未再多言,身影一转,消失在她视线里。 那一霎间,沈寻突然觉得心酸。她想起年少时读稼轩词,尤其喜欢那句“君如无我,问君怀抱向谁开”,到如今,才真正体会到其中滋味。 原来最难过的,是不能说破。 程立回到办公室时,江北已经拿着一份鉴定报告在等他,见到他后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他接过报告,坐到桌前,才缓缓翻开报告,沉默看着。 江北偷眼打量,只见那张冷峻的脸庞神色难窥,只有一双黑眸似乎越发幽深。 “知道了。”他合上报告,放在一旁,“你先去做你的事。” 他的反应让江北有些意外,却也不好多说什么,于是点点头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程立站起身,点燃一支烟,望向窗外。楼下偶尔有人走过,他想起很久前,有人站在下面,在夜色中抬头仰望着他,语气嗔怪地和他打电话——你要是再加班,我就离家出走啦。 他没想到后来他真的弄丢了她。 而现在,她又回来了。 陇海县公安局来了消息,查出段志强运毒的那辆货车是辆赃车,一年多前就失窃了,失主是一家药材厂的老板,往上层层穿透,药材厂属于本省知名企业仲恒集团。仲恒的创始人江仲山两年半前去世,如今掌门人是他儿子,当年江公子出生之际,江仲山正创业不久,故给儿子取名“际恒”。 乔钧说,药材厂靠着家大业大的仲恒,仲恒回复——车丢了就丢了,既然被用作运毒,权当已经报废,如果需要配合调查,一定全力支持。 末了,乔钧在电话那头问还要不要追查,言语间有些迟疑,大概是受了一些压力,要是有什么误会,那就吃力不讨好了。 程立淡声答:“先这样吧,有情况再联系。” 搁了手机,他的视线又落在打印出来的那几张照片上。 杀害李娟的凶手到底想从她口中问出什么?他们毁尸灭迹,想灭的又是什么?那天沈寻和李娟的对话录音,大家已经拷过来听了一遍又一遍,但越听越是疑团重重。如果凶手要找的是那本相册,那他们又是如何得知相册的存在?最关键的线索,是在沈寻拍的那几张照片里,还是另有遗漏?是和叶雪有关吗?叶雪又为什么会出现在冯贵平的镜头里?照片里的她看起来安然无恙,而当初她……她的惨状还历历在目。 合上眼,程立靠在椅子上,脑子里却似走马灯,一秒也不消停。各种线索在眼前迅速撞击、交织、拼凑,电光石火间,他双眸一睁,猛然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机边拨边起身往外走。“沈寻”两个字只在屏幕上停留了短暂几秒,冰冷的女声就传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胸口蓦然一沉。 他打开微信,看到她的留言:伤口沾了水,又有点发炎,我去下医院。 他方才太入神,居然没注意到她的消息。一霎间,黑眸中闪过一丝懊恼,继而是冷厉之色。他抿紧薄唇,疾步下楼。 半小时前,沈寻塞了一副耳机,坐在医院长椅上等待就诊。过了一会儿,她只觉椅子微微一颤,身旁坐下一个人。她懒得搭理,却感觉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沈寻抬起头,撞上一双琥珀般的瞳仁,那人俊俏的眉眼如古画中的翩翩白衣公子,微勾的嘴角平添了几分邪美。可惜,白衣是白衣,上面却溅了星点的血,仿佛红色的碎花,艳丽得诡异。那血大概是来自他眉毛上的伤口,伤口上鲜血淋漓,他却仿佛一点也不在意。 “美女,听什么呢?”他问,嗓音里带着些慵懒。 沈寻想假装听不见,可那人却不依不饶地盯着她,凤眸带笑。 她只得摘下一只耳机:“莫文蔚。” “我也喜欢她,”那人挑眉,随即抽了一口气,大概是牵动了伤口,“去年年底她不是刚出了一张新专辑嘛,叫《不散,不见》,名字挺好玩,我最喜欢里面的一首歌叫《哪怕》,估计你也喜欢。歌词有意思——如果有如果,也要这样过。可不是嘛,这人生,哪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沈寻看着他,忍不住嘴角一弯,轻声笑了。突然间绽放的笑容,映着雪白肌肤上艳红的樱唇,光华流转,是分外夺目的女儿娇。 “你这个人,真能自说自话。”她说。 戴着的另一只耳机里,莫文蔚正好在唱这首《哪怕》——哪怕说相遇,是离别开始。 那人看着她,似是怔住,心魂不定。 他仿佛瞬间回到了许多年前,在巷口等他的姐姐站在暮色里,也是用这样温婉无奈的笑,静静地看着他:“小安真能自说自话,就怕说得再好听,老爸也要打屁股呢。”当时斜阳低照,点亮了她娇柔的眉眼,是她极好的青春。 后来呢,她形容枯槁,对着他又哭又笑,声嘶力竭:“小安,求求你,求求你,你让姐姐去死好不好?” 这时医生在喊沈寻的名字,她摘下耳机走进诊室。等她看完出来,那人在和她错身的时候,又是一副调笑的模样:“美女要不要等等我?” 沈寻有些哭笑不得,未再搭理他,径自下楼取药。 走出医院大门,她掏出手机看了看,和程立的对话框仍停留在她说话的那一条,心里难免是有些失落的,但想到他一定在忙,她也未再纠结。 突然,面前停下一辆黑色商务车,她被吓了一跳,料想是自己挡了路,就边往包里放手机边往一旁躲避。低头的那一刻,她听见车门滑开的声音,接着,后颈一痛,黑暗顿时侵袭了她。 无边无尽的黑暗。 狭小的、密不透风的空间。 她感觉连呼吸都困难,想要出声,却发现嘴被胶带死死地封住。 “没人会来救你……”昏沉中,她似乎听到有人在冷笑,抬起了她的下巴。 “真是一张漂亮的脸蛋,怪不得……”一声幽然的叹息,透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 ——宝贝真是漂亮啊,来,继续跳舞。 不,不。她摇头。 药物作用下,她在梦魇和现实中徘徊挣扎。汗水涔涔,染湿了头发,浸透了全身。谁来带她逃出去?她喘不过气了…… 依稀间,她听到手机铃声响起,仿佛暗夜里寻着了光,她拼命地挣扎起来。 “为什么开她的手机?”站在墙角的男人惊讶地看向自己的同伴。对方却没有回答他,只是盯着那亮起的屏幕,上面是一个单词——morpheus。电话接通的那刻,一记暴喝传来:“沈寻,你在哪儿?” 没有得到回应,那道声音瞬间变得狠沉:“你是谁?让沈寻接电话。” 啪的一声,重新被关掉的手机又被扔到地上,屏幕摔得粉碎。 “怎么样?”林聿盯着对面的程立。 “电话被挂断了,”程立答,脸色阴沉,“来不及定位。” “如果寻寻是被劫持了,那对方接电话的这个动作很奇怪,”林聿语气平静,眉头却紧蹙,“再想想别的线索,但是要快。” “我明白。” “不,你不明白。”林聿看着他,语气里透着一丝无奈。 程立眸光一动,静待他的答案。 “我怕寻寻会崩溃。她15岁那年,在英国被人劫持过,”林聿以寥寥数语揭开陈年旧事,“那是一个变态。他收集娃娃,假的、真的,摆在家里陪他玩。寻寻是他看上的东方娃娃。他把她关在黑漆漆的地下室,逼她唱歌、跳舞,如果不那么做,就拿鞭子抽她。我大姐,也就是寻寻的妈妈,为了找她,出了车祸。我不知道这次对方会怎么对她。” 林聿话音刚落,程立的眼里就已充满寒气。 他想起沈寻曾经和乔敏简短地提过那段经历,而那晚她在他怀里,那样的恐惧不安,她说她做了在冯贵平家的噩梦,他知道她是在骗他,这段经历或许是她一生的噩梦。 他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心脏像被人狠狠抓住,一阵绞痛。她现在正面临着什么,他想都不敢想。 蒙眬中,沈寻感觉到有人在摸她的脸,掌心的温度让她惊恐地摇头,想要躲开他的触碰,那人却一把抱住了她,她恐惧到了极点,挣扎得更厉害,膝盖用力顶向那人的胸口。 “我去!”那人低骂一声,一把拉下了她的眼罩,“是我!” 沈寻重获光明,看向眼前人,那人戴着黑色鸭舌帽和白色口罩,只一双眼睛,让她有点熟悉感。 他又抬手把她嘴巴上的封条也撕了下来:“你躲什么?我刚才是要给你撕这个。” “你是谁?”她问。 那人一愣,然后把口罩摘下来,露出一张俊美容颜——是医院里那个跟她搭讪的男人。 “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祖安,祖宗的祖,安全的安。”他扬唇一笑。 “你绑我?”沈寻怒问。 “我绑你?你什么脑回路?”他像听到什么笑话,“你就用这态度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沈寻将信将疑地打量着他,却见他不知什么时候换了件黑t恤,胳膊上添了一道新伤,血淋淋的。 “看够了没有?”祖安挑眉,“要不是我给你挡了一刀,你这会儿早就横尸野外了。” “真的?”沈寻慢吞吞地问,仍有点迟疑。 “假的,”祖安哼了一声,“就是我绑的你,给你打了麻醉针,把你带到这废木屋来,本来打算先奸后杀,转念一想不如和你谈场浪漫的恋爱,于是我给自己狠狠地划了一刀,深可见骨,然后等你醒来,假装英雄救美。” 他越是没个正经,沈寻越是放下了心:“你知道绑我的是什么人吗?” “没看清,都戴着面具,两个人,一高一矮。身手还行,不过不如我。”语气里明显透着嚣张,似公孔雀开屏。 沈寻瞅了一眼他的伤口,把自己的衬衫脱了下来,打算扎在他手臂上给他止血。 “一会儿会有人来接你,”祖安瞅着她说,“你手机还能用,我刚才拨了一个电话出去,拨给了最近打过你电话的人,叫什么morpheus。” 沈寻一愣,低着头没有说话。 “医生叫你沈xun,哪个xun?酒过三巡?寻寻觅觅?循循善诱?上下旬?”他微笑着问。 “寻觅的寻。” “嗯,姑娘寻什么呢?寻着没?寻啊……”他的声音里,总是带着点轻佻,这会儿竟开始吟上了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他盯着她,凤眸里又是暧昧的笑。 沈寻这才注意到他眉毛上的伤口。 “你没处理这里的伤啊?”她问。 “没来得及啊,说了让你等我,你不等,我急着追你啊。” 这人就没有好好说话的时候,沈寻简直无语。她双手用力一拽衬衫袖子,扎紧他的伤口,他不禁抽了一口凉气:“轻点哎,挺美一姑娘,下手这么狠。” 有警笛声传来,由远及近,他拉着她站起身:“接你的人来了。” 走到外面,几辆警车已经到了屋前。为首的是程立,自推门下车那刻,就仿佛挟着一身戾气,让人不寒而栗。跟在他身后的一行人都举起了枪,对准祖安。 “不是他,他救了我。”沈寻一着急,下意识张开双臂,拦在了祖安身前。 程立瞅见了,面色一沉:“让开。” “真的是他救了我,你看他都受伤了。”沈寻没有让开,反而指了指祖安的左臂。 程立看见裹在祖安手臂上的她那件染血的衬衫,眸光更是冷了几分:“你怎么知道他是好人?也许他跟别人合伙劫持了你呢?” 沈寻愣了一下,语气十分坚定:“他不是。” 祖安笑了,将双手乖乖举起来,凤眸里却满是得意:“她信我。” 他这话显然是说给程立听的。 程立冷冷睨了他一眼,淡声命令:“把他带回局里。” 沈寻正要开口,却见程立看向她,眼底藏着嗔怒,她一下子愣在那里。 “第一,闭嘴;第二,你是自己上车,还是我扛你过去?”他缓缓出声,俊颜上乌云密布。 上了车,程立一脚油门踩下去,转眼间把同行的车辆甩得老远。 沈寻抓住安全带,咬了咬唇,还是没忍住:“他伤得不轻,是不是先送他去医院再审问?” “不要跟我说话,”他沉着脸,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吐出来的话像是结了冰碴子,“我心情不好,不想和你说话。” 沈寻一愣,没有再作声,扭头看向窗外。 程立用眼角余光瞥向她,见到一个略显狼狈的人,她长发凌乱,双眼通红,嘴唇几乎快被牙齿咬破。 一时间,他胸口汹涌着,混着怒,掺着痛,还有几许无奈。她怎么会知道,这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他是什么感受?眼下一腔怒火无处去,恨不得把方向盘都握断,恨不得就这么一路开下去,开到天涯海角,开到世界尽头,把身旁这个麻烦精藏起来,任谁也找不到。 他送她去医院检查,又送她回宿舍,全程像在押送犯人,一张脸冷若千年寒冰。 沈寻终是没忍住:“你到底在不爽什么?” 他侧首扫了她一眼,冷笑:“是了,我怠慢了,应该放鞭炮鼓掌庆祝您活着回来。” 沈寻脸色一白:“你至于这么讽刺我吗?” 他盯着她半晌,似是忍耐,又似是犹豫,才缓缓出声:“沈寻,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不要总是乱跑?我没那么多时间管你。” “我都说过了,不用你管我。”沈寻的表情也冷了下来。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程立的黑眸里蹿起了怒焰,“不管你,你出事怎么办?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林局交代?怎么跟你们单位交代?” 沈寻讽刺地笑了:“原来,你就光想着不好跟别人交差啊。那行,我给你写一份免责声明,万一我有什么事,绝对跟您程队没关系,行了吧?” “你简直不可理喻。”他瞪向她,脸色发青。 “我说错了吗?在你眼里我算什么?女朋友、一夜情对象,还是临时队友?如今听说老情人还活着,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我打发走了吧?”沈寻回嘴,也揭开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伤口——就是她想的这样吧,所以他自然是怕她再惹麻烦,自然是没有那么多时间管她。 她只顾着醋意翻腾,言语就难免刻薄了些,没有料到自己的话瞬间激怒了他。 程立死死地盯着她,眼瞳泛红,汹涌的怒气在胸口翻涌,抬手捏住她的肩,将她按在墙上,几乎想要拧碎她,吐出每一个字都是咬牙切齿:“我怎么招惹了你这么一个不识好歹的东西。” “对,我就是不识好歹。”她红着眼,仰头迎着他的视线,“我要是先前知道你有一个心尖儿上的人还活在这世上,我是绝不会跟你有半分牵扯的。程队有这些精力跟我置气,还不如赶紧去把人找回来。” 她这番话下来,程立的脸色难看到极点,额头的青筋几乎都要爆裂。 “好,好得很,”他咬牙切齿,“我这就遂了你的愿。” 说罢,他转身就走。 沈寻木然地站在原地,咬紧了唇一言不发,只觉得口腔里一股血腥味,紧握的拳头里指甲扎痛了掌心。 要坚强,沈寻。 他要走便走。 你要坚强,不许哭。 她命令自己,一遍又一遍。 未料想半掩的门又突然被人一脚踹开,撞击发出的巨响吓了她一跳,还未反应过来,她整个人都被压在墙上,凶狠的吻落了下来,像是要将她拆吃入腹,连呼吸都全然夺去。她抗拒,却被他紧紧捉住了手,一把推到椅子上,只听咔嚓一声,他竟然用手铐把她反手铐在了椅子上。 她的抗拒还没来得及出口,柔软的唇舌又遭到他无情地碾压,他甚至吮住她唇上的伤口,嗜血一样辗转侵略,让她痛,让她怕,让她无路可逃。 “你以为你是在玩游戏吗,嗯?”他狠狠地捏着她的下颚,终于施舍了她一些空气,“你说开始就开始,说结束就结束?” “早知道有今天,我当初就不该留下你。”他冷笑,俯身看着眼前这张娇柔的小脸,他先前怎么没看出来,她是这么个没心没肺的东西? “想知道我到底当你是什么?”他的眼神让她不寒而栗,“好啊,不如让我用实际行动告诉你。” 他要做什么? 沈寻惊恐地瞪着他,眼见他高大的身躯蹲下来,她下意识地想往后退,却被他牢牢捉住了脚腕。长裙之下,她的双腿被他一点点打开。她拼命挣扎,但双手被铐住,双脚被钳制,一切都是徒劳。 “程立,你要做什么?”她眼泪都被逼出来,慌得口不择言,“你放开我,放开我,我会恨你,恨死你了——” 修长的指尖,从微凉到滚烫,成了最可怕的利器。她浑身紧绷,在天堂和地狱之间浮沉。 直到强撑的骄傲终于分崩离析,化成脆弱的哭泣。 直到她哑了嗓子,乞求他的宽恕。 终于,他收回手,替她整理好裙摆,解开手铐,将她揽在怀里。一腔怒火也换成细碎的吻和声声叹息,似威胁,似诱哄:“不要逼我,知道吗?你不该逼我……” 她在泪眼中委屈地问:“为什么?” 他低头,嘴角浮起一丝苦笑,没有回答她。 因为,他会疼。 因为,他也要她体会,什么是煎熬的滋味。 “老实交代,你怎么会出现在木屋?”审讯室里,江北表情严肃地发问。 此刻他对面的男人姿态慵懒,手臂搁在桌上,层层纱布下是线条分明的肌肉,修长的手指似无意识地轻敲桌面,行云流水般像在弹琴,听到他的问题才掀起眼皮一笑:“我在医院碰上沈小姐,一见钟情,就一路跟着她喽。看到她被人抓走,正好英雄救美。” “有这么巧?”江北挑眉。 “不信你可以去问她啊,我们在医院聊得挺愉快。”面对质疑,祖安一脸轻松坦然。 “你手臂上的伤怎么回事?” “和歹徒英勇搏斗呗,怎么样,要不要考虑给我颁个见义勇为奖?” “见义勇为?”江北轻嗤,将一个文件夹甩在桌上,“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的底细,看看,持械伤人、走私……你资历很丰富啊。” 祖安微微颔首,勾唇一笑:“过奖。” 这时程立推门而入,江北唤了他一声,让出位置。 “哟,原来您是队长,”祖安瞅着他,凤眸微眯,“请问问完了没有?问完了我可以走了吗?我还想去找沈小姐团聚呢,庆祝下劫后逢生。” “她跟你不是一路人。”程立淡淡地答。 “哦?那她跟谁是一路人?程队你吗?我看也不见得,”祖安静静看着他,“说到底,咱们俩差不多,有今天没明天,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区别也就是程队你死叫牺牲,烂仔我死叫活该。可都是死,其实有什么分别?” 程立没接话,黑眸深不见底。 “不过沈小姐不一样啊,她连躺在那个破木屋里,看起来都是干干净净的,那干净是到骨头里的,”祖安嘴角扬起一丝嘲讽的笑意,“程队,我配不上她,你就配得上?” “你说什么废话呢?”程立没出声,江北却忍不住敲桌子警告。他悄悄瞅了一眼自家老大,只见后者眸光寂静,面沉如水。 “是不是废话,程队心里清楚。”祖安眼里满是桀骜不驯的挑衅。 “说说绑架她的人是什么情况。”程立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径自问他的问题。 “两个人,一高一矮,高的一米八五左右,矮的一米七的样子,身手都经过训练,戴着面具,没看到脸,矮的那个,嗓音有点怪,像戴了变声设备。车是黑色别克gl8,车牌号景b3jk28,不过既然是出来做事,十有八九是假牌。” “性别?”程立问得简短,没什么表情,眸光里却透着犀利。 祖安却顿了一下,原本在桌上轻敲的手指停在半空,然后才缓缓落下。 “不能确定。”他答。 程立未再多言,站起身,淡声吩咐:“让他走吧。” 江北一愣,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出声:“老大?” 程立拉开门,侧身看向他:“我说了,放他走。” 走廊的灯光落在他半边脸上,他整个人一半浸在暗中,一半浸在明处,只显得他的神色越发深沉。祖安和他对视了一眼,琥珀色的眸瞬间微暗。但他随即又是一脸不正经的笑容,朝江北扬起戴着手铐的双手:“有劳。” 关门声响起,手铐发出清脆的开锁声。 祖安低着头,嘴角浮上一丝自嘲的笑。 从来没有人了解,也不会有人能真正体会,你的痛苦与付出。正如没有人知道我在经历着什么。 我们都是一样,三哥。 临近傍晚时分又变天,程立坐在车里,静静看着沉云翻涌,狂风骤起,路边行人在阵雨里奔逃。 他等的电话铃声终于响起,屏幕上是陌生号码,接起来却是熟悉的声音。 “才分开一会儿,是不是已经在想我?”祖安在那头轻笑。 “好好养伤。”程立淡声答。 “三哥。” “嗯?” “我觉得小寻寻特别好,各种好,要不,你让给我?”祖安慵懒开口,语气里透着点暧昧。 “说过让你别招惹她。”程立答,低沉的嗓音里带着警告。 “幸好我好奇心起,去招惹了,”祖安不以为意地笑,“要不,你今天该急疯了吧?” “不说正经事我挂了。”几许深沉心思,都在这仓促回避的话语中昭然若揭。 “三哥,一个人喜欢的香水味,是不会轻易变的,”祖安的语气突然沉静下来,“我今天以为我弄错了,但连你都怀疑了,不是吗?如果,真的是我们想的那样,你打算怎么办?” 回答他的,是沉默,然后是电话被挂断的声音。 天空积蓄已久的沉怒终于化成一个响雷,像直接劈在车顶。豆大的雨滴砸在车窗上,迸击出脆裂的响声,仿佛一场壮烈的牺牲。挂在后视镜上的项链,也跟着轻轻颤抖。 程立伸出手,轻轻地握住了它,冰凉的触感自血脉涌入心底。 再抬眼,这座他熟悉的城池,已经在这场大雨中渐渐沦陷、模糊。 程立回到局里的宿舍楼时,天已经黑透。他站在阳台上抽完一支烟,才走到沈寻房间门口。 门上了锁,但对他来说这不是个问题。问宿管员要备份钥匙,大爷连问都没问,反倒是热心嘱咐,不用着急还。 房间很静,也很暗。他轻轻拧亮了桌上的台灯,站在床前。 她睡得很沉。像个孩子,大概在受了惊吓和委屈之后,只能躲到梦里。可也不知道她梦见了什么,眼睫还挂着细碎泪花。 忍不住弯下腰,轻吻住她微湿的眼角。 她可梦见他?梦里的他是好是坏? 命运里的相聚离散,究竟藏着什么玄机? 为何今年,她会来到这里,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无法收场的事,为何要开始? ——三哥,我觉得小寻寻特别好,各种好,要不,你让给我? 祖安的声音,半真半假,又回响在耳边。 她有多好,他当然知道。他的寻宝,哪里都好,好得他舍不得放手让她走掉。 可是这些年,他看透生死,也明白命运不会独独偏爱谁。人怎么可能什么都得到?你选一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 此时此刻,他盼她睁眼,眼里只看得到他,也怕她睁眼,怕那眸中的清澈和温柔令他无法招架。 桌上有什么隐隐发光,映亮他幽暗的黑眸。他抬手拿起,是一个不锈钢烟盒,银色的金属面上,刻着几个单词——perseverance,love,enthusiasm,hope。 坚持,爱,热情,希望。 他用长指轻轻摩挲烟盒,细细把玩。一盏孤灯,照亮了许多暗藏的心思。 谁的坚持?谁的爱?谁的热情?谁的希望? 沈寻在梦中总觉得有一双眼在盯着自己,不离不弃,似要到天荒地老。等她醒来,床前空无一人,只有清晨浅淡的阳光,从窗帘缝透进来。她正要坐起身,才发现掌心有东西滑落。 竟然是一支tomford的唇膏,还系了精致的蝴蝶结。色号是31,名叫twistoffate。 命运的转折,又或者说,命运弄人。 第十二章 生日与忌日 “我说过的话你都忘了吗?当初你是怎么答应我的?”安静的贵宾休息室里,只有一道冰冷的男声,听得出那人拼命忍耐的情绪临近发作的边缘,“你让廖生接电话。” “你是脑子进水了吗?跟着做这种蠢事?”江际恒对着电话再次出声,镜片后的眼神一片森冷,“就算你真是条狗,也不是让你乱咬就乱咬,让你吃屎就吃屎。你记住,看好你的主子,再任性胡来,我先要了你的命!” “这是跟谁生这么大的气?”陆妍站在门口,柳眉轻挑,“火气这么大,我这房子都快被你烧着了。” “烧着了他也不是赔不起。”低沉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程立跟在她后头缓缓地走进来。 看见他们,江际恒脸色稍霁:“底下人搞砸了一宗生意。” “钱是赚不完的,动气伤了身可不划算。”陆妍弯腰给两人倒热咖啡,纤指青葱,妩媚妖娆,完事后坐在程立那张沙发的把手上,挺翘的臀部紧挨着他的手臂。 程立抬起手,自茶几上的木盒里取了一支雪茄,却被陆妍夺了去:“我来给你切。” 江际恒见状一笑:“我怎么没这待遇?” 程立轻轻拍了拍陆妍的肩膀:“不喝咖啡了,快去给际恒沏点菊普,给他消消火。” 陆妍踩着双christianlouboutin的鞋子款款而去,留下一路红火绰约的影子。 江际恒的视线从她的背影移到程立身上,接过后者递来的雪茄:“今天这么闲?” “心烦,到这儿躲一会儿清静。”程立揉了揉眉心,靠在沙发上。 “你怎么又跟陆妍混在一块儿了?不怕你那个小女友吃醋?”江际恒问。 “我几时和陆妍‘混’了?又几时有了女友?”程立淡笑着开口,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都是麻烦。” “怎么就麻烦了?”江际恒眼里浮起一丝暧昧的神色,“没按捺住,把人家给吃了?” 程立抽了口雪茄,再用力吐出,一时间,仿佛重重心事都化在这烟雾里。 “难得见你这么为难的样子。”江际恒静静地看着他。 “她跟陆妍可不一样,现在成天跟我哭哭啼啼地瞎闹,”程立眉心紧蹙,“一时没管住下半身,现在后悔死了。” “她知道叶雪的事吗?” “知道,哪有不透风的墙?” “也是,人家还是做记者的,挖消息的本事原本就厉害。”江际恒点点头,“那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能怎么办?想办法打发啊。” “真这么绝情?” “别人不懂我的心思,你还不懂吗?”程立低头把玩手里的打火机,语气恹恹的。 江际恒看着那个在程立手里翻飞的雪花标记,眼神也有点飘忽不定:“你一直忘不了她?” “怎么可能忘?这些年若不是她,我早就厌了这个地方、这些事,没完没了的案子,千篇一律,说什么为国为民的大话,结果,还不是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程立淡淡出声,神色中带着深深的嘲讽,“她一直是我留在这里的理由,无论她活着……还是死了。” 他站起身,缓缓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绵延的绿地。 “明天,就是她的忌日了。”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对江际恒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江际恒没有接话,盯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程立回到局里的时候,已经是午休时间了。他远远地看见沈寻靠在树下抽烟,头发绾了个慵懒的髻,有几绺发丝垂落在额前,翠绿色的碎花v领连衣裙,白色球鞋,点睛之笔是那红唇,带着诱惑的艳光,只望一眼便觉鲜嫩可口。 他突然觉得心里说不出来的舒坦。 听见脚步声,沈寻微微抬头瞥了他一眼,然后收回视线,继续看手机,完全无视他这个人。 程立有点无奈,也清楚昨天对她确实恶劣。 见他站在一旁不说话,她还是发了慈悲,水眸静静地瞅着他:“程队找我有事?哦,正好说一声,谢谢你的唇膏,我很喜欢。只是下次半夜进女孩子的房间最好还是敲门,否则被人抓到有损颜面。” 她一边说话,一边噘了噘嘴,却仿佛浑然不知这个动作有多勾人:“说起来,程队好fashion,送女孩子唇膏都那么会挑牌子,难道是送惯了?” 程立眸色一暗:“杨威推荐的,说最近女生都爱这个。” “那色号呢?” “我自己选的。” “twistoffate?名字这么矫情,不符合铮铮铁汉的风格呀,还是你想暗示什么?”沈寻笑呵呵地看着他。 程立眉峰微动:“只是觉得颜色适合。” “女人涂唇膏,一大目的是要诱惑男人来吻。适不适合,程队最清楚。既然这样,难道不该给我一个吻吗?” 程立怔住,缓缓出声:“我道歉。”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吗?”她讲出偶像剧里的老梗台词,脸上虽笑着,却还是在和他较劲。 程立面不改色:“警察道歉呢?” 她一愣,瞪了他半晌,终是软下态度:“我也越界了,不该说那些话。”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 “沈寻,无论你接不接受,我都已经是这样的我了,”他看着她,淡淡陈述,“我不可能把过去尽数抹去,我们都不能。” “所以呢?”她挑眉。 “我认识叶雪已经十二年。”他说。 “为什么我这么倒霉,今年才遇见你?”沈寻气恼,“如果十二年前你先遇见我多好。” “好什么?”黑眸里漫上一丝无奈,“那时你才14岁,还是个小孩。要我诱拐未成年少女?” 沈寻一愣,随即甜甜一笑:“叔叔、干爹,喜欢我叫你哪一种?” 她的声音那么娇柔,空气里似乎都融了糖,甜腻得很。 程立又叹了一口气,警告她:“乖乖的,别使坏。” 她却玩上瘾了:“警察叔叔,我迷路了,可不可以跟你回家?” “儿童走失的版本不是这样的。” “我的版本就是这样的。警察叔叔带小女孩回家……”她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说起悄悄话。 程立喉结一动,眸光瞬间深邃。 几时她变得这样刁钻精灵,天真又邪恶,让他难以招架? 敛住心神,他微微退开:“我跟你说一件事。” “什么?”沈寻的神情里瞬间带了防备。 “我和刘局说了,你不适合再留下了。”他的语气公事公办。 “我的工作还没做完。”她平静出声。 “那已经不重要了。” “重不重要,不是你说了算。” “我有权拒绝你的采访。”他声音不大,态度却明显强硬起来。 “你算老几?”沈寻轻轻一笑,“程队难道不知道有个词叫新闻自由?而且公安系统又不是直接监管媒体的部门,你凭什么命令我?” 原本温温柔柔的小猫,被人踩着了尾巴,一下子张牙舞爪起来。 “你知道我是为你好,不要无理取闹。”程立淡声回应。 “怎样是为我好?”沈寻漾起嘲讽的笑意,“把我赶出你的世界?” “程立,你曾经说过,你并不能确定,在我的未来里是否会有你的存在。你现在是不是已经确定,我的未来里,不会再有你的存在了?” 程立看着她,没有说话,仿佛无声的默认。 “我告诉你,程立。在我的未来,一直都会有你的存在。因为,你已经在这里,”她指着自己的胸口,“不是你让我走,或者你离开我,我就能把你从我的心里挖出去。” 说着说着,她还是不争气地红了眼眶。 程立凝视她倔强的小脸,感觉胸口抽痛。 “你需要时间,可以。你要把她找回来,也可以。但我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我陪着你,等你找到了她,再告诉我你的选择,”她轻轻靠在他的胸口,低头藏住眼中的泪意,“程立,你就当我是个赌徒,至少给我一次坐上赌桌的机会。之后是输是赢,我自己承担。但请不要一开始就让我出局。这对我不公平。” 程立仍是什么也没有说,抬起的手似乎想要轻抚她的发,但终是缓缓放下。 第二天,沈寻进入办公室,没见着程立。过了一会儿,她收到通知,林聿找她。 她进了局长办公室,只见自家小舅一身警服,正襟危坐,人模人样。她突然想起当年他因为不肯和小舅妈订婚,被外公抡着手杖追打落荒而逃的情形,忍不住笑了。 林聿看着她可疑的笑容:“肚子里又憋什么坏水呢?” “没有,我那么乖。”她笑得憨厚淳朴。 林聿轻哼了一声:“你还乖?” “找我有事?” “生日快乐,白羊座的小孩。” “谢谢小舅,有没有礼物?”她跳坐上他的办公桌,跟小时候一样,两条腿晃呀晃。 “你想要什么?” “要你下属。” 林聿扬眉一笑:“要是在古代,我不介意强行指婚,拿刀架着他拜堂。” “那我们赶紧一起穿越。” “矜持点,”他叹了一口气,“你好歹也是我们林家出来的丫头,别人都排着队要你,干吗非得跑这儿来倒贴?” “他不一样。”说起意中人,沈寻的语气都掺上了羞涩,眼里都开始冒爱心。 林聿只能无奈地看着她:“寻寻?” “嗯?” “我要问你一件事。” “你问。” “经历过上次劫持的事,我想你应该能意识到,你现在面临的情况比较危险。” “所以呢?” “你有两个选择:一、回北京,我会确保你的安全。”林聿的神情变得严肃,“二、留下来当诱饵。” 沈寻静静地答:“我选择和程立在一起。” “那就是不回北京?” “嗯,不回。当诱饵也好,再大的危险也罢,我都要和他在一起。” “如果他拒绝呢?” “他昨天已经想赶我走了,但这事他说了不算。”沈寻一抬眼,目光咄咄逼人,气势汹汹。 林聿看着她,轻轻叹了一口气。 这才是他们家寻寻的真面目,沈大使的千金,林老将军最疼爱的外孙女,嚣张跋扈起来,谁也镇不住。 “留下来,你可能会受到伤害。”他一语双关。 沈寻微微一笑:“小舅,我已经失去过最爱的人,你觉得还有什么样的痛苦能比得过当初?” 林聿眸光一震。 “的确,程立过去的那个世界,我没有参与,也走不进去。所以,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能为他做什么。那就是,我要陪着他,把令他痛苦的那个世界打碎,把他拉出来。我不想去评价或猜测他和叶雪的感情,我只想以自己的方式好好爱他。即使最后还是失去,我也不会后悔。” “我该说你长大了吗,寻寻?”林聿看着她,神色中颇有感触,“如果我是程立,现在应该在打喷嚏。瞧你这杀气腾腾的样子,我怎么觉得他惹了大麻烦了?” “没错啊,就是杀气腾腾、磨刀霍霍、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沈寻笑得甜美,“小舅,这些你当年的泡妞秘籍,我很受用。” 今天生日,也适合演场好戏呢。 晚上程立回到局里时,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他推门而入,看到江北他们几个还在。 “三哥,你回来了?”江北站起身跟他打招呼,手里还握着罐啤酒。 “嗯。”他轻应一声,扫了一眼周围。 桌上剩了一小块蛋糕,还有两个数字蜡烛倒在纸盘上,啤酒罐还未来得及收拾,一番热闹后的狼藉景象。 “谁过生日?”他问出口,心里却陡然一震。 数字蜡烛已经告诉了他答案。 “寻姐过生日。”季柯出声,确认了他的猜测。 江北忍不住开口:“三哥,刚才看到沈寻去了天台,好像情绪有点低落,我觉得她今晚和我们庆祝也是强颜欢笑,毕竟……你不在。” 程立没吭声,下一刻高大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门外。 宽阔的天台,有个小小的身影抱着自己的肩膀,小脑袋埋在膝间,成了一座孤单的塑像。 程立缓缓走了过去,脚步很轻,因为不知怎么开口,竟害怕打扰她。 他到底是惊动了她,沈寻抬起头,一双眼如浸透了清泉,鼻尖微红。 朗朗月光下,她是坠落凡间的小狐仙,爱上了凡人,却又得不到回应,趴在那里,低眉垂眼,满腹哀怨。 他突然觉得胸口胀满了酸涩。 “你回来啦?刚才他们同我开玩笑,叫我嫂子,”她低着头,声音娇柔,“我知道你心中的老婆人选不是我,可我听着还是高兴。” “我今天等了你一天,真巧啊,没想到她的忌日竟是我的生日。可我大概连替身都算不上。我刚才在这里吹冷风,想了想,我和你认识才不到一个月,说是走在了一起,其实全靠我耍赖撒娇、死缠烂打。” “所以呢?”他声音微哑。 “我不知道。”她抬头看着他,满眼茫然凄惶。 “你不知道什么?”他低哑出声,锐利的眼眸盯住她的人。对于她的迷乱和迟疑,他没来由地恼怒。 她那股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劲儿呢?她那种看到他就会两眼放光的眼神呢?不是昨天还信誓旦旦地说,哪儿也不去,就想陪着他吗? 她又低下头,仿佛没有听到他的问题。 “你就当我没来过,那应该并不难吧……”她喃喃地说,像是自言自语。 他呼吸一窒,心里突然有了一丝惧怕。他弯下腰,托起她的脸:“你在说什么?” 她朝他笑,一身酒气。 “连……连许泽宁都知道给我订蛋糕,可是你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讨厌你……”许是酒意上头,她结结巴巴地控诉,迷蒙的眼没有焦点,像在看他,又不像在看他。 “三哥……”她唤他,声音软绵绵的,“不爱是不是也有不爱的好处呀?可以随时开心,也可以随时放弃……” “可是,我好难过呀,我一想到放弃,”她撇着嘴,捂着自己的胸口,眼泪汪汪的,“这里就要痛死了……” 程立看着她,只觉喉咙发紧,心脏似被人狠狠地揪住。 沈寻扶着栏杆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她的身后是万家灯火。程立看得心惊,将她拉进怀里,牢牢地护住。 “你说,如果我今天从这里掉下去了,你会不会难过?”她趴在他的胸口柔声嘟哝。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是蠢死的,不值得。” “…………” 程立摸了摸她微凉的手臂,皱眉:“我带你回去。” 他不由分说地抱起她,大步往楼下走。沈寻搂着他的脖子,像只慵懒的小猫,轻轻吻着他的侧脸,一下又一下,仿佛怎么吻都不够,甚至放肆地伸出小小的舌尖,偷袭他的耳朵。 “不怕人看到?”他呼吸不稳,耳根泛红,“再捣乱我就把你扔下去。” “你才不会。”她一边说着,一边还有些担心地搂紧了他。 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真是个孩子。 不过几十级台阶,她在他怀里随着他的步伐一颠一颠的,他宽阔的胸膛,就像幼时的摇篮,舒适、安全。 “三哥。”她鼻音轻柔。 “嗯?” “我希望这楼梯没有尽头。” “那是恐怖片。” 她咯咯地笑:“讨厌,你怎么一点也不浪漫?” “恭喜你终于认清现实。” “小舅今天也说让我走。” “他说得没错。”楼梯转角的黑暗里,他的声音平静得近乎绝情,“你走吧,你不属于这里。” 程立一时没听到回应,以为她睡着了。 下了最后一级台阶,远处的夜空突然燃起几簇烟花,不知谁家在庆祝喜事。 烟花渐散,他低下头,看见璀璨斑斓的光影都落在她的眼中,光影慢慢淡去,只剩下他的影子。 “你说的我知道,”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可是程立,你在这里。所以,我也会在。如果你不离开,那么,我也永远留下。” “留下做什么?”他问。 “做你的妻子。”她答。 程立脚步微微一滞。 她却似酒意上涌,倦了困了后,缓缓地闭上眼。 只有这样迷醉的姿态,才敢说出灵魂深处的渴望。不知道听的人有多感动,说的人自己却先红了眼眶。所以要藏起来,嘘,不要让他发觉。 程立把她放到床上,她却悠悠转醒,迷蒙的水眸凝视着他。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她搂住他的脖子,拉近彼此间的距离,笑容神秘,“我今天送给自己一个礼物哦。” “什么礼物?”他问。 沈寻抓住他的一只手,放在她的腹部,缓缓向上滑动,上衣跟着被拉起,雪白的肌肤一寸寸裸露……视线落到某一处,他浑身一僵。 左侧浑圆的下方,原本无瑕的肌肤上,文了一个词——morpheus。 黑色的字体,还泛着红。 “文身师说,我手臂上的伤口还没好,不适合文在那里,所以,我就换了一个地方。”她看着他,笑容甜美地举起手腕,“我妈妈叫林莲,所以我把这朵莲花文在了这里,而你,你在我心上。你说,妈妈会不会怪我偏心?” “痛吗?”他目光涌动,瞬间哑了嗓。 “痛,我没有用麻药。”她可怜兮兮地点头。 “为什么没用?” “因为……喜欢你就是这么痛啊。”她轻叹,用最无辜的眼神,说出最天真的话,编织最狡诈的诱惑。 一贯冷静的程队顿时失了言语,落在她胸口的长指轻颤,暴露了他的情绪。 她却拉住他的手,按在那个位置。 手掌之下,是鲜活的心脏,一下下地跳动,仿佛在声声唤那个名字,morpheus,morpheus。他几乎有种掌心被灼伤的错觉。 而她贪婪地凝视面前这张冷峻的容颜——亲爱的墨菲斯,我的梦神先生,你赐予我妖艳迷人的爱情,摄我灵魂,惑我心智,使我成瘾,让我在这一场美梦里流连忘返,却没有告诉我,在你自己的梦境里没有我。 可是,我怎么可能就这么放过你?这一场相遇,已经让我成为过河的兵卒,只能向前。所以现在,就让你进入我编织的梦吧。一场我倾尽所有也要让它成真的梦。因为舍不得放手,舍不得离开,所以,即使是一条荆棘路,我也要走下去。 “我,沈寻,以这个文身起誓,我要永远陪着程立,无论祸福贫富,无论伤病死亡。”她笑,眼波潋滟,似最美的湖水,要将他溺毙,“所以,我恳请你,做我的丈夫。” 言毕,她微微起身,认真地、虔诚地吻上他的唇,虽然蜻蜓点水,却似用尽全力完成了一个最郑重的仪式。 在他蓦然怔忡之际,她再次合上眼,安心地沉入梦乡。留下他,在深沉的夜里,像失了心魂的雕像,久久未动。 程大队长又度过一个难眠的夜晚。但一到天亮,仍像打了鸡血一样,早起去敲某人的门。 足足过了半分钟门才打开,露出一张刚打扮完的小脸。 黑眸静静地凝视她——到底还是年轻,无论前晚怎样醉生梦死,第二天仍可以明艳动人。程立突然间有些感慨,方才自镜中,他看见自己眼下有淡青与细纹,源于睡眠不足,果然是岁月不饶人。 沈寻愣愣地看他:“你怎么来了?” “看看你酒醒了没有。”他淡淡地答,显然对她语气里的意外感到不怎么满意。 “嗯,好像是喝多了……头有点疼。”沈寻揉揉脑袋,“你昨晚去哪儿了呀?我都没等到你,我记得我和江北他们喝了酒,然后去天台吹了吹风……就是死活想不起来怎么回来的了。” “想不起来?”他声音很轻,眼神有点怪异。 “难道是你送我回来的?”她抬起头,望着他猜测。 “是。”他紧紧盯着她,挟着一种山雨欲来的危险气息。 “啊?”沈寻窘迫地笑,“噢,难怪你知道我喝醉了,可是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一点印象也没有?”他低声重复,黑眸中闪过错愕,还有深藏的恼怒,“你昨晚对我说过什么,你不记得了?” “我对你说过什么?”她瞪着迷茫的大眼。 “你在生气?为什么啊?”沈寻看着他紧绷的下颚和阴沉的脸色,忐忑地追问,“我是不是说了什么惹你不高兴的话了?如果有,我道歉……” 他瞅着她足足十几秒,才冷冷地回答:“没有。” “下楼,你该吃饭了。”他沉声命令。 沈寻眨眨眼,看着他一张冷脸。 说得她好像除了吃饭就无事可做了一样。还是,他更想说“你该吃药了”? 看来程队的侦探功夫还不到位,在英国混了这么多年,英国酒吧的威士忌文化那么强,浸淫久了也能浸出些酒量。喝醉断片儿?拜托,还以为她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沾一口mojito(莫吉托鸡尾酒)就脸红? 哎……听,咔嚓,有冰块悄悄崩裂的声音,冰山大人啊,你努力hold住,小心内伤。 “真的没事吗?”沈寻狐疑地看着他,白净的面孔上呈现出最关切担心的表情,像病床前的孝顺晚辈。 程队不说话,低头点上火,一心和香烟谈恋爱,当她是透明人。 “你抽烟这么狠,小心得肺癌啊警察叔叔。” 她边说边霸道地取下那支烟吸了一口,又还到他嘴里,仿佛完全没注意滤嘴上留了一圈口红印记,贴上他的唇,要多暧昧有多暧昧。 他侧首看着她,黑眸深沉:“我媳妇才有资格管我。” 她“哦”了一声。 程立等她下文,结果没有。她转身拿起她的包,又忘记手表,匆匆戴上,一派忙忙碌碌的样子,之后慌张地抬起头:“我好啦,可以走了。” 他沉默地站在门边,晨光里侧颜清俊,眼神深邃,紧抿的薄唇却泄露了淡淡的无奈。 她弯起嘴角,轻轻一笑。 你不知道,我等了这么多年,就为等一个你。来日方长啊程队。 程立边走边狠狠地抽完一支烟,却也排解不了心头忽起的郁闷。 ——如果你不离开,那么,我也永远留下,做你的妻子。 ——我沈寻,以这个文身起誓,我要永远陪着程立,无论祸福贫富,无论伤病死亡。所以,我恳请你,做我的丈夫。 那么甜美的话语,那么毒的诱惑。 而她,居然忘了。 大好清晨,空气清新,他却觉得胸口憋得慌。 他怎么会被这么没心没肺的小东西下了蛊。 他正要扔烟头,却看到滤嘴上红艳的唇印,视线陡然一滞,顿时想入非非,十秒钟脑中放完一部色情片。 他一抬头却见始作俑者正欢快地奔向点餐处,一看就有好胃口。 呵,简直气得牙根都要咬碎了。若不是大庭广众,真想把这小孩的屁股打开花。 吃早饭时李萌通过微信发来两张照片,是两件连衣裙,不同的颜色和样式,然后打电话给她:“昨天追求者送的,给你留一件。” “大牌潮款啊,追求者很大方嘛。”沈寻调侃。 “深蓝色这件给你,今天就给你寄过去。”李萌说。 “为什么是这件啊?”她问。 “这件显老,你穿正好配你三叔。”李萌答得一本正经。 沈寻被牛奶呛到。 她抬头看见程立面无表情地瞅着她,眼底黑漆漆的。 三叔……这个称呼好像还不错。 她扶额,挡住自己抑制不住的笑容。 挂掉电话,李萌仍以微信发来问句:三叔到底哪里好? 沈寻想了想,回了几个字:冷静沉稳中透着点骚。 叫人心痒。 一张长桌前,程立坐中间,沈寻低眉顺耳地守在他左手边的一角,听他们开会讨论。她面前是摊开的笔记本,跟着会议内容勾勾画画了两页,俨然半个警务人员。林聿听说她生日却独自跑出去文身,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遂下令将她纳入程立的保护范围,差点就补上一句“7x24小时贴身看守”。 她瞅见程立长指轻轻敲击桌面,知道他犯了烟瘾,只是会议室里还有怀了孕的同事,他必须克制。只见他低头,端起咖啡又喝了一口——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三杯了。 突然间,沈寻很想伸出手,抚平他眉心的褶皱。 桌上电话会议的设备铃声响起,连线后张子宁的声音传来:“季柯,我已经用微信发过去了几张照片。” 半分钟后,随着投影上图片的切换,张子宁开始汇报他和赵玫华在瑶水寨春晖小学了解的情况: “校长叫李林,今年57岁,年轻的时候曾被分配到景清市光明小学做数学老师,瑶水寨是他老家,他40岁的时候回到这里,办了这所春晖小学。目前学校有三十六名学生,主要是寨子里家庭条件比较差的孩子,前几年的学生,也基本读到小学毕业就不再继续上学了。学校的作用主要是让这些孩子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帮助他们到社会上工作。固定的老师就是李林和他23岁的女儿李真,学校目前还是能够得到一些公益机构的支持,也一直有支教的老师陆续过来。除了我和玫华,现在学校里有一位支教的女老师方可,上海人,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半年,9月要去美国读研,现在处于gapyear,此外还有一位本地的老师,主要教手工和音乐课,每周来两次,叫玉而。” 耳边响起的名字让沈寻手上的笔骤然一滞。 她望着照片上女人的大半边面容——虽然是子宁他们匆忙之间抓拍的,但那妩媚的眉眼和微笑,正是她认识的那个玉而。 “怎么了?”程立敏锐地注意到了她的反应,利眸盯住了她。 “我认识她,”她指了指照片,“她是巴顿的老婆,巴顿客栈的老板娘。” “没错,玉而也是这么介绍她自己的。”张子宁在电话那头确认。 “巴顿是我之前在英国的同事,在客栈里他把玉而介绍给我认识。”沈寻补充。 程立淡淡地应了一声。 沈寻看着他——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仿佛看见他低头的瞬间,眼底风起云涌。 “程队,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但我们已经按你之前的交代,偷录了李林、李真、方可和玉而的教课内容,也翻拍了他们的教案,今天晚点我会都发给季柯。” “好,先这样,你们继续观察。”程立吩咐,随即看向沈寻,眸光耐人寻味:“沈老师,要麻烦你陪我再去一趟客栈了。” 沈寻一怔,点了点头。 “所以,你觉得有问题?”林聿倚着办公桌,看着坐在一旁的程立。 后者抬眼看向他:“客栈有没有问题还不好说,边境的客栈向来是缉毒的监控重点,他们应该不会在客栈有什么具体行为。但客栈里的人,值得去会一会。” “照你之前跟我说的情况来看,确实巧合和疑点太多。”林聿点头,“烟盒的事情,寻寻还没发现吧?” “没跟她说,在这件事上,她越自然越好,”程立起身弹了弹烟灰,“好在她没什么烟瘾,白天从来没有把烟盒带到办公区域来。” “也算是运气,那晚被你发现了。”林聿感慨。 “送她这个东西的人,心里很矛盾。”程立吐出一口烟,眸光深沉。 perseverance,love,enthusiasm,hope。 坚持,爱,热情,希望。 看上去满满的正能量。但是倒过来首字母相连——help。 是在求救。 他发现了烟盒里的窃听器,是一个微型回拨设备。对方可以主动选择窃听的时机,只要发出讯号,设备就会自动回拨到对方手机,将烟盒周围的声音传过去。 这些天,沈寻身边发生的事情,对方究竟知道多少?是否包括在冯贵平家她和李娟的所有对话?究竟是谁在窃听?又是谁想求助? 那一夜在沈寻的宿舍,当他发现烟盒的秘密后,他盯着她沉睡的容颜,千头万绪。但任何一个念头都令他不安。 “女儿家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我做长辈的也没办法。虽然寻寻心甘情愿做诱饵,但是……”林聿看向他,表情严肃,甚至带着点警告,“不管你打算怎么做,我都希望你把对她的伤害控制到最低。” “我尽力。”程立摁灭烟头,声音低沉。 男人间的承诺,只言片语,却抵千钧。 第十三章 最该禁的毒 “你怀疑巴顿?”去客栈的车上,沈寻忍不住问程立。 “我没有说过。”他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故弄玄虚。”沈寻没好气地回,拧开瓶盖抬头喝水。 “你就当我带你去约会。”他视线望着前方,抛来轻描淡写的一句。 沈寻被水呛到,接连咳嗽了几声。 “稳住了,小朋友。”他的声音里有笑意。 “程队是在撩我?”她反击。 “你还需要撩吗?” 言外之意,不撩就已经主动上门,兴风作浪。 沈寻被他堵得说不出话,索性扭头看风景。 “想好怎么和巴顿说了?”他又问,安静的车厢里,嗓音如大提琴,低沉悦耳。 “说我马上要走,接下来可能要驻外,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见,所以再去和他聚一聚。”她又有点犹豫,“他们会相信吗?” 程立嘴角微勾:“他们信不信不重要,你只需要找一个表面的理由。” “你打算怎么介绍我?”他又问。 “我男朋友,”她转过头看着他的侧颜,“还有,禁毒大队队长。” “嗯,如果他们真有问题,未必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如实说也没关系。”他顿了一下,“至于男朋友……可以。” “什么可以?”沈寻眼睛一亮,直勾勾地望着他。 “可以就是……可以。”他淡淡地答,目不斜视。 沈寻瞪了他几秒,继续看风景。嘁,真无趣,多说一个字也不肯。 巴顿见到她,自然又是热情的拥抱相迎。亲吻沈寻脸颊时,他看见一旁高大的男人正缓缓摘下墨镜注视他们,眉眼刚毅深邃。 “sara,这位是?”他笑容玩味。 “morpheus,我男朋友。”她答。 “很有趣的名字。”巴顿惊讶挑眉,伸出手,“您好。” “幸会。”程立同他握手。 玉而撩开纱帘从后厨出来,浅棕色的眸含了一抹柔媚的笑:“hi,sara,又见面了。” 她看了看程立,又看向她:“可以哦,比巴顿帅,进步了。” 沈寻不由得笑了:“小心他骄傲。” 四个人一起共进晚餐,边吃边聊。巴顿开了一瓶酒,在他们面前晃了晃:“retsina(松香葡萄酒)配同样来自希腊的morpheus,怎么样?” 沈寻不怀好意地瞅了程立一眼:“好啊,让我试试千年的味道。” 程立和巴顿碰杯,温和地笑:“她这是嫌我老。” “sara刚才说,你的工作是禁毒?”巴顿问他。 程立点头。 “很危险的工作,”玉而抿了一口酒,看向他,“当初为什么会选这个?” “也不是从小立志,好像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步。”程立看着她,“人生就是顺势、尽力。” “顺势?”玉而轻轻一笑,“你看起来不像这么认命的人啊。” “怎样才算不认命?”程立骤然抬眸,唇角勾起,似笑非笑,灯影下侧颜完美。 沈寻不经意间回首,捕捉到他这一霎的神情,心跳顿时漏了一拍。 真是要疯了,她几乎想猛拍桌子,这些年走南闯北,什么帅哥没见过?怎么碰到他,还是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太丢人了。 玉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扬眉看向沈寻:“你男朋友很有意思。” 沈寻忍不住呵呵笑,怎么办?感觉像小时候考试拿第一,格外骄傲。 “你这客栈开了多久了?”程立不理会身旁的小花痴,径自问巴顿。 “四年多。” “生意看起来还不错。” “马马虎虎。” “喜欢这里?” “算是。” “因为她?” 巴顿看了一眼玉而,点点头。 “玉而是混血?” “是,中缅混血,妈妈是中国人。” “喂,喂。”沈寻趴在桌上,隔着酒杯望着他,“你这是查户口呢?” 程立看着她微红的脸颊,伸手过去摸了下:“这么点酒就这么烫?” 接着把她整个人拉到怀里,声音低柔:“要不要回去休息?” 沈寻乖乖点头。 程立叹了一口气,表情似无奈、似宠溺,又看向巴顿夫妻:“抱歉,我带她上去。” 回了房间,沈寻仍抱着他的腰,腻在他怀里不肯离开。 “松开手,好不好?”程立低头,伸手托起她的脸。 “不好,你身上的味道好好闻。”她耍赖,嗓音绵软。 “嗯,千年的味道,来自古希腊。” “你真记仇。” “看得出,巴顿和你关系不错。” “我喜欢过他,他是我入行的师傅,”沈寻坦白,“不过他就当我是小孩,我和他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过。” “嗯,我知道。”程立笑了笑,“你们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我最清楚。” 沈寻的脸一下子红了:“警察叔叔耍流氓。” “怎么会?警察叔叔专治坏蛋小流氓。” “我哪儿坏了?”沈寻抬头瞪他。 “哪儿都坏,坏透了,哪儿都欠收拾。”他声音低沉,暧昧的语气让她全身发烫。 这人,总是这样,冷起来像冰,有时又突然不正经,让她完全无法招架。 “怎么不说话了?舌头不见了?”他俯首问,“来,让我检查下……” 炙热的吻,带着点葡萄酒的香气,缠绕着她的唇舌与呼吸。 沈寻咬了一下他的嘴唇。 他轻轻一颤,大掌在她臀上不留情地拍了一记:“袭警?不要命了?” 她吃痛,一脸委屈地看着他,浸了酒意的水眸格外勾人。 程立却不领情,健壮的双臂将她困在床上,漆黑的眼里跳跃着危险的火焰。 沈寻咬住唇,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似求饶,又似诱惑。见他不为所动,便起身吻住他的嘴角,温柔试探。 程立额上已有薄汗,紧盯着她红艳似火的容颜。 “长本事了,嗯?”他的呼吸渐渐不稳。 “三叔教得好。”沈寻的表情羞涩又得意,像个讨赏的学生。 程立一怔,几时变成了三叔?可心里居然也有一丝隐隐的受用感:“那继续啊,让我查查你功课做得怎么样。” ………… 木床吱呀轻响,承载着喘息、汗水、哀吟、低笑,晃荡出旖旎的时光。 桌上的烟盒仍泛着冷冷的光,见证着这一切。暧昧的声浪,隔着电波,拧碎了一颗被嫉妒和痛苦缠绕的心。 缅甸山林间一幢三层的别墅里,茶杯摔碎的声音划破了夜晚的宁静。 红褐色的液体弄脏了白地毯,像是暗沉的血迹。 “那天为什么不给她个教训?”说话的人怒极,拿起一个骨瓷碟子又砸在对面人的身上。 金边白瓷碟狠狠地飞上穿着黑色西装的健壮身躯,又弹落在大理石地面上,被摔得粉碎。 黑衣男子似乎没有看到自己胸前的一片茶水渍,像尊毫无知觉的沉默雕像。 “哑巴了?我跟你说话听见没有?”尖锐的质问声再度响起。 “我的首要工作是让你安全离开,”木然的声音,仿佛机器人,“再说,动了她并没有好处。” “我的事几时需要你多嘴了?你不过是江际恒养的一条狗。” 被骂狗的男人眉毛都没有动一下:“叶小姐,您该休息了。” 坐在沙发上的女人抬起头,一张素雅白净的脸,如夏日清荷的姿色,可那双美眸里,却盛着怒火。 “你出去,让我一个人待会儿。” 男人丝毫不动。 “我让你出去听见了没有?”纤指一挥,茶几上几近完成的拼图顿时迸散,散落在地。 “怎么这么大的火气?”一道温和的声音自门厅响起。 江际恒缓缓地走到沙发边上,坐下来,伸手捏起一块拼图:“好不容易拼起来,就这么弄坏了,多可惜?” “我乐意。” 江际恒微微一笑,看着身旁的女人:“小雪,你脾气越来越坏了。” “那你希望我怎么样?要不要我现在跪下来,替你换鞋、奉茶,叩谢你的恩情?” 叶雪看着他,嘴角勾起,眼里有一丝嘲讽。 “不需要?”她站起身,“不需要的话恕我失陪,我困了。” 她迈步的瞬间,江际恒一把捉住她的手腕,把她拉回沙发上。 “刚才这么精神,看见我就困了?”他脸上仍是淡淡的笑,但笑意却未及眼底,手上也用了狠劲。 “你要我跟你聊什么?”叶雪也不反抗,任他紧紧地捏着她的手腕,“聊我怎么继续帮你做大生意?” “是啊,”江际恒盯着她,“两个毒贩能谈什么?你不会天真地以为,你还能回到他身边吧?” “我真好奇,他要是知道了你的情况,会是什么心情?”见她脸色一僵,江际恒松开手,姿态放松地仰靠在沙发上,“不过也不是没有可能——他也许会来找你呢。” 见她沉着脸不吭声,他又开口:“毕竟,当初他爱你爱得死去活来,你说,我们要不要期待一场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戏?” 叶雪看着他,沉默了几秒,然后冷笑:“好啊,那就一起等着,不过,我怕你吃醋呢,毕竟,你那么喜欢我。” 言罢,她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客厅。 江际恒在沙发上久久未动,然后坐起身,捏起桌上散乱的碎片开始拼图,样子格外专心。 当他在一处空缺处犹豫时,一旁的黑衣男子捡起地上一块碎片,递到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向那人:“廖生,她真的很不乖,你说是不是?” 廖生仍是沉默。 江际恒似乎也没有期望他的回答,径自忙他手里的事情。 他嘴角始终噙着一抹笑,镜片后目光却渐渐阴冷。 ——我把你找回来,拼凑完整,等你苏醒,不是为了让你回到他的身边。 沈寻夜里醒来,看见窗边倚着一道伟岸的身影。 他指间夹了一支烟,不知在思量什么。挺直的鼻梁,深邃的眉眼,坚毅的下巴……月光下,那张容颜有种鬼魅的英俊。最要命的是他衬衫半系,露出坚实的胸膛,上腹肌肉的线条若隐若现,如果即刻拍照留存,绝对是可以登上时尚杂志封面的大片。 沈寻凝望他,有些痴了,却又觉得心酸。 是什么让他辗转难眠,在深夜里抽闷烟? 她不敢猜,也不敢细想。眼见他低头掐灭烟,她赶紧闭上眼,假装仍在睡觉。只听见他的脚步声轻轻接近,在床边停下。 他似乎没有动,一直站在原地。 他是……在看她? 沈寻一动也不敢动,努力保持呼吸的平稳,可是心跳却忍不住加快。 额前的碎发被他轻轻撩开,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指尖的温度。 一个如羽毛般轻柔的吻印上了她的唇,稍纵即逝。 不知为什么,她有点想哭。 好想睁开眼,看看他此刻的表情,也想问问他,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举动,他这个人会不会像这个吻一样,那么温柔,却迅速消失。 但她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不能做。 临睡之前,程立又看了一眼手机里祖安传来的照片。 那是去年春天,江际恒从一家医院出来,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女人,黑发如云,容颜清秀。 他退出相册,摁灭屏幕,房间里的一切陷入黑暗,只剩清冷的月光,落在他那双深沉如墨的黑眸里。 清晨醒来,沈寻就对上一张俊俏的容颜。睡梦中的程立,看上去不似平时那样冷酷,而且他睫毛很长,让杀伐果断的一个人,显出了温柔无害的气质。 最诱人的是鼻梁到唇峰,线条太完美,让人舍不得移开眼。 她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要说从外貌匹配的角度,她在他面前也是要甘拜下风的。 视线向下,是他健壮结实的上半身,完全没有一丝赘肉,即使在睡梦中,每一寸肌肉似乎都蓄满力量,离得这么近,她看得眼睛发直、喉咙发干、心跳加速。 “好看吗?”一记低笑传来,跟着略显沙哑的嗓音。 她抬起头,便撞上程立带笑的黑眸,他目光里满是促狭。 她脸一烫,嘴上却不认输:“好看,要给钱吗?” “怎么老跟我谈钱,是觉得免费的服务不到位?”他轻笑,低头吻了下来,伸手扣着她的后脑,贴着她的唇缓缓吮咬,温柔辗转,缠绵许久,直到她几乎喘不过气才松开。 “好吃吗?”他又问,嘴角扬起邪魅的弧度。 “不理你了。”她要起身离开床,却被他长臂一勾,又困到他的怀里,后背紧紧地贴住他滚烫的胸腹。 感觉到异样后,她浑身一僵。 她蹬着脚把他往薄被外头踢:“出去,色狼!” 他低头咬住她粉嫩的耳朵,声音越发暧昧:“还没进去呢,怎么出去?” 沈寻听了这话,简直要疯掉。还没有时间抗议,就已经被他压在身下。 “程队是不是太不节制了?”她伸手抵住他的胸膛,作苍白的提醒。 他却俯下身,在她耳边暧昧出声:“一会儿受不了的时候,叫我三叔,我爱听。” 她顿时满脸通红,侧过头不看他。 程立却捏住她的下颚,把她的脸扳正,深深地凝视她。 “乖,让我好好看看你。” 长指落在她的额头上,一路向下,仿佛在仔细勾画她的眉眼,用心铭记。 “寻宝很喜欢我?” “不是很喜欢。” “嗯?” “我爱你。以前没有爱过谁,但是我爱你。” “我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爱的程立。我这辈子最爱的程立。”几乎是孩子气的宣告,却光明坦荡。 “会一辈子都记得我吗?”明知不该问,不该起贪念,却情不自禁。 “为什么要忘记你?” 他弯起嘴角,轻轻笑了。目光里,盛着浓浓的情绪,仿佛是怜惜,也有不舍。 为什么他要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 沈寻突然有点心慌。正欲发问,他却捂住了她的眼睛,突然间狠狠进入。 他的动作近乎粗暴,以最狂野的攻势,迅速击溃了她的思绪。 掌心之下,是她明亮清澈的眼,是细腻无瑕的肌肤。她是他的心魔、他的妄念、他的海洛因、他的一场美梦。半生起伏与生死,竟都抵不住她这一句——为什么要忘记你?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留下她。徒增烦恼,也徒增牵挂。 禁什么毒?最该禁的毒,明明是她。 可是,纵然有太多唏嘘,太多不甘心,人生事,又有多少可以真正由我们任性。 一场抵死缠绵。沈寻埋在他的肩头,像倦极了的小猫。 “程立。”她轻声唤。 “嗯?” “你知不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自杀?” “为什么?” “我参加完我妈妈的葬礼,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我爸和他的女朋友。” 他沉默了一下:“那不关你的事,以后不要为别人伤害你自己。” “这些年我都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其实我很想念他。” 程立低头轻吻她的额头:“我明白。” “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无论多坏的情况,都要告诉我。因为无论走到哪一步,我都愿意陪着你。” 他怔了一下,只是笑了笑:“不要胡思乱想。” 这时有微信提示音响起,他拿起电话。 张子宁跟他汇报最近的情况,他静静地听,然后打下一行字:她都教孩子什么手工? 子宁回复:我翻了下教案,最近有金刚结手链,里面是中空胶管,外面缠彩线的那种,还有抱枕、小布偶挂件。做完之后,会有人来收这些东西,卖掉的钱她就分给孩子们当零花钱,孩子们都挺喜欢上她的课。 他又打出一个问句:收货的是什么人? 子宁:瑶水寨的人,叫陆华,在附近镇子里有个杂货店,我打算周末去看下。你不用去了,还是守在学校,我会另外安排人盯着。他发出这条消息后,放下手机。 “你觉得玉而有问题?”沈寻轻声问。 “还不知道。”他答得含糊,转身拍了拍她的俏臀,暧昧一笑,“还舍不得起床?” 上午的客栈餐厅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大概是住客都外出游玩了。程立下楼时,看到巴顿在吧台后面,仔细地擦着红酒杯,擦过一圈,就举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痕迹,确定光亮洁净,再把杯子倒挂在头顶的架子上。当他又拿起一个杯子时,不小心碰倒了旁边一个,程立上前一步接住了杯子。 “谢谢。”巴顿朝他挑眉微笑。 “sara说你来自康沃尔?”程立倚在吧台边,指了指墙上一张海岸风景的照片,用英文说,“那里的夏天很美。” “没错,你去过?”巴顿问。 程立点点头:“还是中学的时候,有一年我做交换生去了伊顿公学,假期去过康沃尔。那次虽然时间仓促,但是印象深刻,总想着再去一次。” “是该再去。”巴顿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一口标准的英式口音,有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坚毅外表,又带着低调的贵气,想来出身应该很好。 “有时候我们以为很容易回去的地方,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回去。”程立看着他,淡淡出声。 巴顿动作一滞,缓缓擦完手中那个杯子才看向他:“我已经走得这么远,早就没有想过再回去。” “可以吗?”程立抽了一支烟出来。 巴顿把火柴推给了他。 程立点燃烟,徐徐吐出一口,语气平淡得像跟老友聊天:“help……为什么送那个烟盒给sara?” 巴顿放完最后一个杯子,看向他:“那并不是为我自己。” “即使为了你想保护的那个人而伤害到sara?” “所以,我尽力给了提示。”巴顿脸上闪过一丝愧疚,“如果你真的遇到一个爱她如生命的人,你会懂得我的心情。” “即使你们走的是一条错误的路?”程立抬眼,目光犀利。 “有的人生来就有她无法对抗的命运。”巴顿答。 “因为她姓段?”程立弹了弹烟灰,神色平静,“你是在果敢遇到的她?” 巴顿一怔,随即自嘲一笑,表情像是如释重负:“你果然都猜到了。” “我不是猜,我是判断,”程立看着他,语气低沉,“三年前,我经手了一桩案子,所有死掉的人、涉及的人,他们的人际关系,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果敢有个毒枭,叫段文宣,死在当时的枪战里,他有个女儿,叫玉而。” “morpheus,你经历了那么多,应该能够体会,很多事情不是光靠黑与白就能说得清楚。” 巴顿倒了一杯柠檬水递给他,声音温和:“我是去果敢拍纪录片的时候遇到了玉而,那年她才16岁。我看到她时,她穿着紫色的裙子,戴着草帽靠在树上睡着了,像朵可爱的非洲堇,安静温柔。我情不自禁地偷拍了她。按下快门的那一霎,她突然睁开眼睛望向我,慌张又好奇。就是那一霎……”他笑了笑,眼神有点迷蒙,仿佛陷入了回忆,“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整个地球,看过许多人一辈子都看不到的美妙风景,可是我知道,千山万水,都抵不上她那一眼。你明白吗?” 程立一时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我明白。”良久,他缓缓出声,“巴顿,爱一个人有两种方式,送她上天堂,陪她下地狱。” “当我再和她重逢的时候,我知道,我只能选择后者。”巴顿微微一笑,“你呢,你怎么选?” 程立摁灭了烟,嗓音微扬:“玉而,你说我会怎么选?” 吧台后的帘子一掀,玉而走了出来。 “程队果然敏锐。”她冷冷一笑,美眸里夹着恨意,“不如我现在就送去你下地狱。” 她举着枪,对上了程立的额头。 “光天化日的,这么冲动?”面对黑漆漆的枪口,程立眉毛都没动一根,“小心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钞票啊,小姑娘。你看见的、以为的,就一定是真实的?” “你什么意思?”玉而语气不稳,手也有点颤抖。 “不如去问你老板。” “玉而。”巴顿按下她握枪的手,将她揽在怀里。 这时手机振动,程立拿起来,是季柯发来的微信:陆华的店里也搜出证据。孩子们做的金刚结手链、抱枕里,都藏着海洛因。 他看完,放下手机看向玉而:“你做过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也清楚。如果你这辈子还想有机会再见到巴顿,就带我去见你老板。” 玉而脸色苍白,却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看来,程队是做了第二个选择。” 程立没说话,眸色深沉。 “你们都在啊。”温柔悦耳的声音自楼梯处响起,沈寻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程立身旁,“写了一上午的稿子,有点饿了呢。” 程立摸了摸她的头,嘴角微扬:“我给你做东西吃?煎个pancake?” 沈寻眼睛一亮,双手握在胸口,一副馋猫般的期待模样。 “材料都有。”巴顿在旁边开口:“玉而,我们还有枫糖浆吗?” 玉而握枪的手背在身后,微笑点头。 “我爱死你们啦!”沈寻笑着推程立,连声催促:“快去快去。” 奶油的香气在空气里蔓延,高大的身影浸在阳光里,有种不真切的温暖的感觉。沈寻望着,突然有点害怕,害怕这眼前的光影会似烟云般消散。 她走到料理台前,看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硅胶勺,将调好的面液缓缓地倒在平底锅上。一旁成品的煎饼,泛着点焦的金黄色,格外诱人。 他的样子很专注,仿佛在琢磨着什么艺术品。 沈寻忽然觉得鼻酸,自他身后抱住了他的腰。耳朵里,听到了他稳健有力的心跳声,真好。 “怎么,饿得体力不支了?”沈寻的脸贴着他的背,他的声音隔着宽厚的身躯传来,格外低沉。 “觉得愧疚,程队握枪的手,竟要给小的摊煎饼。” “练练手,以后我失业了,就开个煎饼摊。” “养我吗?” “养不起。” “我很难养吗?”她不满地抗议。 一个盘子递到她眼前,煎饼上淋了枫糖浆,闻起来分外香甜。 “吃吧。”程立淡声道。 沈寻的注意力被胃部主导,捧着盘子,吃得心满意足。 “寻宝。”许久,他的声音缓缓扬起。 “嗯?” “我们到此为止吧。” 她抬起头,看到他倚在料理台旁,点燃了一根烟。 “你刚才点烟,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她放下手里的盘子,语气平静。 “你该回去了。”他看着她,眼底无波。 “回哪里?” “回北京,回你该在的地方。” 沈寻走到他面前,静静地凝视他:“你是在跟我告别吗,三叔?” 自他深沉的黑眸里,她看见小小的自己,连她脸上的失望都看得清清楚楚。 “因为叶雪?”她问,用力抑制自己声音里的颤抖。 “不完全是。”他的语气仍是平静得可怕,“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只是恰巧相逢,在一起了一段时间。以后,还是各有各的路要走。” “意思就是一夜情喽?”她喉咙发干、灼痛,是从心头一路蹿上来的疼。 他不看她,轮廓俊美如神祇。这个男人怎会令她如此着迷?现在,她终于尝到了苦果。 是啊,其实她的想法就是那么市侩天真,像许多童话和电影里那样,幻想自己是无数女人中最特别的女人,可令野兽变王子,令坏男人从良,朽木逢春。以为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光,以为他一定可以因为她而改变。 却不知,在他眼里,这场缘分已经走到了尽头。 “三叔。”她轻唤,抬手轻抚他的眉眼,语气格外温柔,“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你这么觉得?”他未置可否,永远进退得宜。 “我宁可被真相伤害,也不要被谎言欺骗。”她答。 他看着她,眸光渐冷:“我喜欢你,但从来没有爱过你。从头到尾都没有。” 沈寻沉默地看着他,缓缓收回手。 “我知道了。”她静静退开身,“我尊重你的选择。” 她的平静,让他微微拧眉:“寻宝?” “不许再叫我寻宝。”她看着他,神色清冷,“这个名字,以后只有我的丈夫能叫。” ——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我身上? ——沈寻,我没有心了,你想要的,我给不了。 ——我并不能确定,在你的未来里,是否有我的存在。 自始至终,他给的答案,都清清楚楚。她眼见他挣扎过、沉溺过,也自然知道,他终究会做出自己的选择。她应该感谢他,无论如何,作为她生命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人,给了她一场刻骨铭心、意乱情迷的爱情。 他有他的心结、他的从前。说什么感同身受,都是妄言。谁能真正体会他走过的路,受过的苦?旁人的观感都是自以为是,换作是他们自己,未必撑得下来。她也不例外。 所以她不会再逼他,但也不想就这么放弃。 人生不过一趟,读书、工作、嫁人、生子。她想就任性这一次,豪赌这一次,不论输赢。 只因遇见了他。 只因是在这个地方,某个房间的匆匆一面。她愿意用一生去等待,或者——忘记。 第十四章 另一条路 回程的路上,沈寻从副驾驶改坐到了后排。 程立对此没什么反应,一路专心做司机,仿佛迷上眼前枯燥又无尽的路途,目不转睛。 车窗外的风声呼啸而过,车厢内却有种令人窒息的沉寂。两个人像又回到最初的相识,客气疏离。 沈寻看着他,看他宽阔的肩背,上臂结实的肌肉轮廓,后脑利落的发梢,还有侧颜分明的下颚线。 她第一次爱上的竟然是这样一个男人。 如此温柔,如此绝情。 从他说出那句“到此为止”,她就知道,他的决定很难被改变。 胸口不可名状的焦躁和难以控制的失落,拧得她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可是她只能忍着,努力维持一个安静的表象。 手机振动,屏幕上跳动着李萌的名字。 沈寻接起,那头雀跃的声音就响起来:“你什么时候回来呀?难不成就留在那里嫁给你三叔了?” 她骤然一怔,喉咙哽住。 下意识地抬眼,却从后视镜里撞上了一道幽深的视线。程立正看向她,面色如水。 他应该是听到了李萌的话。 她垂下眼帘,轻声说:“快回去了。我现在有事,晚点打给你。” 挂断电话,她靠在座椅上,望向窗外掠过的风景。 她像是快要哭出来了——程立从后视镜里看向那张苍白的容颜。 他也想过不要放手放得这么快,可是追寻数年的线索已经清晰,他总要了断,也总要让她走。 他想起初次遇见她,昏暗的房间里她仰着一张莹白如玉的小脸,眼里透露出了不安与恐惧,却仍是强撑着,格外倔强,就像此刻一样。 他还清晰地记得昨夜她咬着唇,被他欺负得眼泪汪汪的样子。这样美好的人,她最初、最纯真的激情,是为他而绽放。以后,她的男友或者丈夫,看到她肋骨下那一个morpheus的文身,会做怎样的猜想? 他挪开视线,远眺连绵的青山。世界这样大,相聚别离分分钟在上演。她终会拥有一份幸福平静的生活,用不着他操心。 下车的时候,沈寻头也不回。程立扶窗目送她的背影,亦是沉默。 忽然间,她转过身,对上他的视线。 “程队,劳驾你亲自给我订票再送我走,明天下午,谢谢。”她利落地命令,语气中透着股大小姐的任性。 他微怔,随即出声:“好。” 他没有下车,点了一支烟,尼古丁入肺,麻醉着胸口若有似无的怅然。 长指在旅行app上点选,地点、日期都选好,航班信息跃入眼帘,满满一屏幕。早一班或晚一班又有什么区别?多留一小时又能改变什么?该走的总要走。 s,h,e,n,x,u,n。 用拼音一点点打下这个名字,忍不住轻念出声:寻,寻。 终是一场没有结局的邂逅。 他猛抽了一口烟,退出app,给王小美打电话:“给沈寻订明天的机票。” 第二天,沈寻正收拾行李,王小美找上门来。 “寻姐,你和程队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她一脸失落与惊愕,“为什么你要走,而他要辞职?” 沈寻叠衣服的动作骤然停滞,睁大眼望向她。 程立要辞职? 她脑中一片空白,下一秒她已经跑出了宿舍,向办公楼而去。 局长办公室里,向来温文和煦的林聿也少见地沉了脸色,盯着对面的男人。 “我刚把这么重要的案子交给你,你现在跟我说要辞职?你觉得我能同意吗?”大概已经经历了一番不甚愉快的交谈,他的语气隐隐透着怒意。 “林局,恕我直言,你同不同意,我都已经决定了。” “程立,你过分了!”林聿猛地一拍桌子,“你堂堂一个禁毒大队长,突然玩这出,你有没有考虑过影响?” “人各有志。”程立的声音不带一丝情绪,像一粒油泼不进、水浸不入的铜豌豆。 “见谅,林局,我会安排好交接工作的。”言毕,他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撞上了急匆匆跑来的沈寻。 他淡淡瞥了她一眼,继续往前走。 “程立!”沈寻追了上去,拉住他的手臂。 “刚才你和小舅的话我都听见了。”她看着他,“你为什么这么做?” 她还是头一回见到小舅发这么大的脾气,不只小舅,恐怕局里上上下下都会震惊和失望,当然,也包括她。 “我想我不必向任何人解释我的选择。”他声音漠然,“抱歉,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另外,我就不送你了。” “我可以接受你说我们之间结束,但不能接受你堕落!”心里一急,沈寻拽住他,说出了口。 “堕落?”他轻笑了一声,深沉的黑眸看向她,“请问沈老师,怎样算是积极向上?怎样又算是堕落?我走自己的路,和别人有什么相干?” “你希望我是什么样的人?一腔热血为国为民、马革裹尸死而后已的英雄?抱歉,令你失望了。你的笔下怕是写不出这样一个程立。”他的语气里带着清晰的嘲讽和疏离,“之前你问过我,为什么会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当警察。我回答过你,我愿意,就是凭心情。做这份工作,也许下周就会添个新墓碑,上面写着:程立,1981到2015。但我不是怕死,我只是厌倦。” 沈寻抓着他臂膀的手缓缓松开、滑落。她怔怔地望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可以选择像他父兄一样,驰骋商场,做让人仰望的精英。也可以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二代,醉生梦死。 可他偏偏不,这个男人,他一身反骨。他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没有人可以拦住他。 包括她。 沈寻感觉胸口有股寒意蔓延,越来越冷,冷得发痛。 “我是因为叶雪才来到这里的。她死了,我找凶手;她活着,我要去找她。就是这么简单。”他静静地说完这一句,没有再看她,径自离去。 程立的寥寥数语,却让沈寻在原地足足愣了十秒,像是一桶冷水从头浇到脚,又瞬间成冰。直到眼睁睁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听到他的脚步声在楼梯间越来越远,她才猛地缓过神来,连忙追了过去。 脚步赶不上一颗太急、太慌的心,剩下几级台阶的时候,她一脚踏空,整个人摔了下去,脚踝瞬间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她却顾不上,只是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句:“程立!” 他转身的那刻,分明是要上前,却收住迈了半步的脚,站在那里看着她。看着她磕破的膝盖,看着她狼狈的模样。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细雨,绵绵密密,打湿了他的发,那双浸在水雾里的黑眸,越发显得苍茫。 他站在那里,仿佛荒原里一棵高大孤独的树。 沈寻忍着没哭,表情倔强地望着他:“你告诉我,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程立终是缓缓走了回来,俯身扶起了她。 “我不知道。”低头的瞬间,他轻声开口,“但是我想,没有必要了吧。” “好像扭到了,我带你去医务室。”他说着打算抱起她。 沈寻却挡住了他的动作。 他抬眼看着她,微微蹙眉:“不要孩子气。” 在他的目光中,沈寻拉起他的手,放在她胸口之下。 那里是他的名字,她的心脏。 她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仿佛要把他的样子,镌刻到自己心里。在他身后,漫天细雨无声洒落,像是在替她哭泣。 察觉到心跳的节奏传达到掌心的那一霎,程立抽开了手。 “寻寻,怎么了?”林聿的声音在楼梯转角处响起。 沈寻转头看向他:“小舅,我脚好像扭到了,麻烦你带我去医务室吧。” 她抓住扶手,微微退开身:“不打扰你了。” 这话分明是说给程立的。 沈寻甚至没有再多看他一眼。她低着头,看到他的黑色球鞋果断地离开了她的视线,毫不留恋。 白色suv的庞大车身,如风般掠过大门,留下一路引擎的轰鸣。后视镜里,映着一双黑眸,似望着车后某一处,又似空茫一片。 程立想,那丫头大概是真的生气了。没有跟他说再见,甚至没有再多看他一眼。 这样也好,这样对谁都好。 ——程队,听说被人救命,应该以身相许。 ——你当你是白素贞? ——没有,许仙完全man不过你。 ——就是顺手,不用客气。 脑中像不受控制地开始回放曾经的对话。他抿紧唇,油门一踩,任声音湮没在胎噪与风里。 并不安静的寺庙附近,有熙熙攘攘的游人,或拍照留念,或双手合十祈祷。程立久久伫立,不跪不拜,仿佛一道与世隔绝的剪影。 ——你告诉我,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轻柔的询问,在心头响起。 他抬头仰望佛像,那一张慈眉善目的容颜,千万年间已经阅尽世人的悲欢。 我们的罪与孽,时候到了,总要还的。生死有命,祸福在天,容不得人太贪。 寺庙庭院中有一口古井,石头上的雕纹已经模糊不清。 程立打开手机相册,翻到一张照片。那是第一次相遇时,他为了确认沈寻的身份,拍下她的照片。因为猝不及防,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带着防备和慌乱。仿佛夜路上,被车灯突然照到的小鹿。 这么久以来,两个人并没有合影。有一回,她是想给两人自拍的,只是他没有配合,躲掉了。 长指悬于半空良久,终是落下,点了删除。 几乎是同时,手机响了一声。他点开微信,一行文字跃入眼帘。 ——我也等你三年。 他凝视半晌,最后手一挥,将手机扔进了深不见底的井中。 走出寺门上车前,程立回了下头。细雨绵绵,暮钟回响,远处青山如黛,街头嬉闹的孩子们追逐着跑远。 2015年的这个春天,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 除了遇见你。 遇见你后,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山,这水,这街道,这市集,这寺庙,都不一样了。 它们告诉我,你来过。 那一天,当王小美看着沈寻朝她挥了挥手,独自背着包走进安检通道时,眼泪突然就涌了出来。她不知道沈寻为什么还能向她露出一抹笑容——明明那笑容像美丽的泡沫,脆弱地强撑着。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难过,是因为见证了一场明明那么美好,却又突然结束的爱情,还是失去了一位她敬重的战友和领导?像是仍不死心一般,她掏出手机,手指在屏幕上反反复复地滑动,但那个叫“坚守”的小群里,再也找不到叫morpheus的人的头像。 机场上人来人往,各有各的方向,各有各的归处。一场不说再见的邂逅和陌生人的一次眼神交会似乎也并无什么差别。 咖啡店里,墙上的小黑板上写着花花绿绿几个字:本地咖啡豆。 沈寻顿时失神。 她想起第一次在程立的宿舍喝咖啡,清晨的阳光里,他侧首看着她,目光沉静,空气里有迷人的焦香味。 那画面仿佛还只是昨天。 我们何以信誓旦旦地说未来,明明知道有的人离开,或许就是永远地失去。 眼中隐隐有些涩意,她低下头,不愿让旁人发觉自己的失态。 “抱歉,我拿错了你的咖啡,还没喝。”一旁有人推过来一个纸杯,语气抱歉。沈寻低头说了声“没关系”,接过杯子,小口啜饮。苦涩的味道在口中漫开,发烫的液体让舌尖有些刺痛,像是谁一次次辗转霸道的吻。 如今,连喝一杯咖啡都能醉到想起他。 果敢老街集市。 五颜六色的遮阳伞下,摆着各种小摊。来往摩托车的马达声、喇叭声和讨价还价的人声混杂在一起,此起彼伏。 “要吗?很便宜。”一个妇人举着一串香蕉向程立招呼。 他摇头,锐利的目光下意识地扫过整筐黄绿相间的香蕉。 职业病犯了,从前办案时,他们就遇到过利用香蕉运毒的情况。毒贩把香蕉开了缝,往里面塞海洛因,再用胶水封住。那次检查完的后遗症,就是大家每回看到香蕉就忍不住多看几眼。 许多事情已经成了条件反射,也像是一种难以根除的瘾。 循着玉而告诉他的路线,他穿过两条小巷,走到一户普普通通的民居前,白色的墙面已经有些剥落,露出了红色的砖头,一扇没有上漆的木门虚掩着,门上有个黑色水笔画的笑脸,像是哪个淘气的孩子留下的涂鸦。 程立推门而进。 院子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老妇人,正在洗衣服,看见他进来,只是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做自己的活。另一个是身材魁梧的男人,一身黑衣,看到他之后,缓缓地站起身开口:“程先生?” 程立微微颔首。 “老板说,让我先给您带一句话,您听完了,再决定要不要跟我走。”黑衣男人盯着他。 “你说。”程立神情淡漠。 “你要是去见她,那往后就要走另一条路了。” 程立闻言,嘴角微扬。 “进这道门前,我就想清楚了。”他语气平静,“而且,这条路与那条路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到最后,大家结局都一样。” 有人20岁未满横死街头,有人挨到90岁卧病在床浑身生蛆无人照顾,有人生下来不足四个月就被吸毒发狂的父亲摔死,而他尚且不知道一旁被砍一百多刀、血肉模糊的一堆叫作“母亲”。造物主惯看人间玩笑,而人们陷于种种悲欢,乐此不疲。短不过一霎,长不过百年,想想也是无趣,不是吗? 黑衣男人沉默了一下,然后上前仔细搜他的身,确认没什么异常后,伸手递给他一个眼罩,同时出声:“我叫廖生。” 一路车程将近三个小时,廖生全程没有说过话。程立姿态放松地靠在座椅上,脑中根据车子的移动默记大概的方向。 被解开眼罩时,他听到有两个女人在讲缅甸语,说的是衣服已经都洗好,有几件需要熨一熨。淅淅沥沥的是雨声,挟着热带的潮气,扑面而来。 重获光明的那一刻,他微微眯起眼,看到窗前坐着一个人,侧面朝着他。视线渐渐清晰后,那人也转过头来,身后是葱郁枝叶,在雨里轻轻摇摆,风微微吹起她的发,带来淡淡的香。 四目相对,程立连一丝惊讶的表情也没有。 “你还是爱用那款香水。”他静静地说。 “因为最初那瓶是你送的。” 20岁生日,一个女孩子最美好的年华。夏夜的路灯下,她握着那瓶他送的娇兰shalimar,手心都紧张得出了汗。 不仅是因为收到礼物而兴奋,更因为这是彼此的第一个吻。 一千零一夜,多么美丽的名字。可是,当岁月模糊了从前,再美的爱情故事,也是他人口中的传说。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叶雪。”程立缓缓抬手,触上女人的脸,黑眸深沉如墨,“真的是你吗?” 仿佛被他指尖的温度烫着了一样,叶雪浑身一颤,眼中起了一层雾意。 “是我。”她答,语气有些不稳,“你……你还好吗?” “你问的是什么?”程立轻扯嘴角,“我现在的感觉吗?一路换了五辆车,坐得有点腰酸背痛而已。还是,你问的是我过去的三年好不好?” 叶雪怔住。 她抬头看向那张熟悉的脸庞,这个男人,在岁月中越发英俊,最要命的却是他深邃眉眼间的那一抹疏离,那唇间仿佛是漫不经心的笑,叫人看上一眼,就轻易动摇。 “既然活着,为什么不让我知道?”他点了支烟,一手插进口袋,看着她,语气低沉、温和。 那一霎间,叶雪仿佛看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大男生,倚在篮球架下,一手托着球,一手撑着腰看她,邪气地笑。 她如鲠在喉。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你?”他又问,如提刀的刽子手,却温柔相逼。 “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叶雪深吸一口气,轻声道,“如今的局面……你想象不到。” “是吗?有多糟?比死了更糟吗?”程立嘲弄地一笑,走近她,“你知道我这三年是怎么过来的吗?嗯?” 叶雪被他逼得后退了一步,满眼挣扎:“那她呢?我亲耳听见你和她………” 程立盯着她,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眼里的嘲讽更深:“不这样,你怎么肯出来?” “叶雪,你不是第一天认识我了,刚在一起的时候,你就知道,我不是什么纯情处男。你不在的这三年,除了沈寻,我和别人也有过一夜情。如果你期望我完全守身如玉,那我要说抱歉。可是,你在我心里是什么位置,你知道。你要是不确定,现在就可以让他们杀了我,就当我没来过,我们也从没有遇到过。” 他退开身,目光冰冷,离去的步伐没有一丝犹豫。 “三哥!”叶雪语气急促,自背后抱住了他。 程立僵在原地。 他忽然想起那一天的阳光下,一双细小的手臂环住他的腰,那个小丫头轻声地说:程立,我喜欢你。 那时,她的泪沾湿了他的衬衫,那种柔腻的感觉,像是烙在了他的背上,让他害怕。即便是此刻,那种害怕的感觉,还是那么明显。 他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凝视眼前失而复得的面容。青葱岁月里珍藏的美好,曾经相互依偎的温暖,此刻都已经回到他的怀里,他有什么资格再贪其他? 雨过天晴。清澈的蓝天下,是一望无垠的红花绿叶,随风招展,美得令人窒息。农妇们在其间穿行,两三个小孩子笑闹着,举着木质手枪,嘴里模拟着噼里啪啦的枪响,从屋前跑过。 如果不是那朵朵红花妖娆得刺眼,这是一幅再正常不过的田园风光图。 三碟小菜,两碗米饭,很是家常。叶雪拿起桌上的酒瓶,给彼此斟满:“三哥,我从没想过,还有机会和你好好吃一顿饭。” 程立抿了一口酒,静静地看着她:“往后日子还长。” “你不问我这三年做了什么吗?” “是种了果树,有一大片稻田,还是做玉石生意?”程立淡淡一笑,“难道你以为我会天真到问这些吗?这个地方,还能做什么?” 眼前那片美丽的植物,在中国种植500株以上就是犯罪,却在这片贫瘠的土地里,开得漫山遍野,分外妖娆。 贫穷和战乱,让这里的农民没有太多选择。他们有的是受雇,有的是主动种罂粟。对他们而言,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生存——家庭是否可以温饱,孩子是否能够读书。外面世界的毒品泛滥,他们并不关心。 “眼前的这些,是你过去几年里用生命去反对和斗争的东西。”叶雪打量着他的神情。 “你知道,当初我是为你来的云南,也是为你留下的。”程立凝视她,目光专注,“你会在这里,本就是我的责任,如果说有什么错,也都是因我而起。” “那并不意味着你要陪我留在这里。” “我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方式,能够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当我知道你还活着,我唯一的念头,就是找到你。”程立拿起筷子,给她搛菜,“这三年,我经常会做梦,梦到你浑身血淋淋的样子。” 那场爆炸,他计算错误时机,没有料到她会被毒贩拖住。 “现场炸得惨不忍睹,遗留的血液中组织验出了你的dna,我没有放弃。”他声音淡淡的,“后来,有人匿名寄来一张你血肉模糊的遗照,我还是没有相信。我总觉得你会回来。” 叶雪怔怔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雪姐姐!”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爬上台阶,跑到了桌子前。 “莉莉,”叶雪揉了揉她的头发,笑道,“上完今天的课了?” 女孩朝他点点头,乌黑的眼睛又看了看程立。 “邻居家的孩子,她在附近寺庙的学校里学中文。”叶雪向他解释,转头又问莉莉:“今天学什么了?” 她语速很慢,大概是担心女孩听不懂。 女孩纤细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画着,写出两个字,生涩地读出来:“过去。” 叶雪眸光一滞,又问她:“你知道这个词什么意思吗?” 女孩点点头,想开口,好像又不知道怎么表达,最后表情羞涩地说了一句缅甸语。 叶雪下意识地看向程立,后者也望着她,眸光深似海。 她知道他听懂了。长期在边境,他也会一些缅甸语。 莉莉说的是——无法再拥有的。 过去已逝,无法再有。 她看着眼前的男人,仍是记忆中英俊的脸庞,但她却有种感觉,仿佛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让她觉得陌生而隔阂。即使此刻,他就坐在对面,不到一米的距离,她却有一种不真实的距离感。 是岁月吗,是彼此没有相守的时光吗,还是有其他什么人、什么事,让他改变? “好了,乖乖吃饭。”像是窥透出了她的心思,他语气温和地哄她。 她点头,将心头纷乱的思绪,一起咽到了肚子里。 山林里的夜,格外安静。程立冲了个澡,走进卧室打开电视,是新闻节目。他换了个台,是纪录片,女主播讲完一句话转过身,拉远的镜头里扎着马尾的背影纤细轻盈。黑眸微微一闪,他放下遥控器。 过了一会儿,外面忽然传来嘈杂的人声。他起身拉开门,不紧不慢地走到阳台上。 “你个贱人,居然敢抢老子的渠道!”院子里的地灯亮了起来,照出花坛边一张张凶相毕露的脸。来人有七八个,为首的那个男人穿着花衬衫,皮肤黝黑,正指着叶雪叫骂。 “岳雷哥你说笑了,我哪敢去抢您的渠道,只是人家说我这边货好,非得跟我合作,我也觉得挺不合适的。回头我一定替您说说情,实在不行,您就降降价。”叶雪披着紫色丝质的睡袍,笑得温柔。 “你少跟我装,靠狐媚手段占了彭寨的工厂不说,现在直接断我财路,还想跟我发浪?”岳雷冷笑着看她,一双三角眼里盛满恨意,“当初昆哥一开始就该毙了你,也不至于丢了自己一条命。他哪会想到你这么厉害,现在还能爬上魏叔的床——” 话音未落,枪口已经逼上他的眉心。 叶雪握枪指着他,方才笑吟吟的表情荡然无存,美眸中只剩一片冰冷。 “怎么,被我说中心虚了?”岳雷也不怵,仍是轻蔑地笑,“你有本事就开枪。” “你以为我不敢?”叶雪盯着他,手上用劲,枪口压上了他的额头。 忽然,她微微一笑,在夜色里显得格外魅惑,水眸里漫上清晰的杀意。 岳雷表情僵住,刹那间,一只大掌压下了叶雪的枪。 “廖生,不用你多事。”叶雪看向阻止他的人,语气不悦。 “犯不着。”廖生静静地开口,高大的身形切入他们中间。 叶雪僵持了一下,才缓缓放下枪。 这时,手机振动声响起,岳雷接起电话。 不知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句什么,他脸色悻悻地看了叶雪一眼,应了几声,放下电话。 “这次我饶了你,早晚有一天我要收拾你。”他伸手指了指叶雪,一脸愤恨地离开。 刹那间,一记枪声突然炸开,岳雷身旁的一个手下捂着手臂惨叫起来,他惊怒地抬起头,看到叶雪举着枪,夜色里还有尚未散去的青烟。 “这次我饶了你。”叶雪笑看着他,重复他的话,语气很轻,却格外狠厉。 看着岳雷他们走出大门,她转过身,却因为阳台上的身影凝住脚步。 她抬头望着程立,一时没有说话。程立也望着她,指间忽明忽暗的一点星火,映着一双星辰般深邃的黑眸。 “出来抽支烟,要回去睡了。”他淡淡一笑,“你也早点休息,别熬夜。” 即使睡眠中也保持警觉,程立在房门被打开时就已经睁开了眼。等人影到了床边,他也闻到了熟悉的香水味。下一秒,温热柔软的身体依偎上了他,带着异乎寻常的热情。 “雪儿?”他微微蹙眉,下意识叫出了过去对她的昵称。 回应他的是一个急切的吻,仿佛带着无尽的渴望。他握住了叶雪的肩,将她拉离自己:“怎么了?” 她的情绪似乎有些失控。 黑暗中,叶雪的声音软弱却又焦躁:“抱我。” 程立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滴在了他的胸膛上,他心中一颤。怀里的这个女人,让他熟悉又陌生。就在今晚,他看到了她以前从未有过的一面,那样绝情、狠辣,但此刻,他又深切地感觉到了她的不安和绝望。 是什么改变了你?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他盯着那张近在咫尺却又看不真切的容颜,心里的疑惑渐深。 “三哥。”魅惑而带着点沙哑的声音,在他胸腹间轻轻扬起,赤裸的肌肤相贴。时空似乎在瞬间错乱,回到二十多岁的夏天,彼此的汗水浸透了衣衫,她纤细的指掐紧了他的背。窗外的霓虹映入房间,桌上的书被风吹得唰唰翻页,街对面的商店里,歌手咬词不清地吟唱:“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什么是现实?什么又是梦幻?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或许,人生原本就是一场又一场的梦。 “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一件极其愚蠢的事。”电话那头,男人肯定的句式里是压抑的怒意。 “我在做什么,我很清楚。”叶雪靠在阳台上,望向天际的朝霞。早晨的风带着点凉意,她拉了拉睡袍,语气有一丝不耐烦,“如果没有其他事,我挂电话了。” “拜你所赐,我最近会做一些调整动作。” “你不用瞎紧张,关于你,我一个字都不会提。”叶雪轻嗤了一下。 “你不提他就不知道了?你自己心里清楚,他到你身边,绝对不单纯。” “那你想怎么样?” “除非他彻底站在我们这边。” “怎么算彻底?” “总有办法证明。” 叶雪握着挂断的电话,在阳台上愣怔良久,直到身后玻璃门被人轻轻叩响。 她转过身,看见程立握着一瓶水,静静站在门侧。他英俊的脸庞上仍有未消的睡意,线条凌厉的下颚上长出了胡楂儿,越发显得性感。简单白色的t恤包裹着壮实的肩臂,随他仰头喝水的动作,紧绷再紧绷,单是肌肉的线条,已散发浓浓的荷尔蒙气息。上天造人,果然有偏爱。 “早。”他淡淡出声。 她忍不住微笑:“早。” “这一片都是你的?”程立的目光落在她身后。 叶雪循着他的视线望去,初升的朝阳下,一望无垠的罂粟花随风起浪,美丽如画。 “不是我的,是归我管。”她轻声答,走进卧室,“我们去吃早餐吧。” “我让阿姨煲了点汤,估计你胃还是不大好?”叶雪盛了一碗汤,递到程立手上。 他接过,低头喝了一口:“嗯,吃饭还是不大规律。” “现在没那么忙,可以规律起来了。”叶雪看向他。 “怎么,你想把我养成小白脸?”程立迎着她的视线,嘴角轻扬。 “没个正经。”叶雪瞪了他一眼。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程立开口,看着她拿着汤匙的手。洁白细嫩,哪像昨夜刚开枪伤过人的样子。 “你问这个干什么?”叶雪抬头看向他。 “看看我能为你的以后做点什么。”他语气认真,目光专注。 “你不需要做什么。”叶雪的声音突然有些僵硬,“也没有必要。” “为什么这么说?”他不依不饶,“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就这么闲着。当然,我也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我们能去哪里?”叶雪自嘲一笑。 “世界之大,总有落脚之处。”程立答。 “我不可能离开这里。” “那就回答我刚才的问题。”程立步步紧逼。 “没错,他要留下,总得做点什么。”叶雪还没来得及回答,餐厅门口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 她脸色一变,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 “丫头,你慌什么,你看他就比你淡定,还继续喝他的汤。”缓缓走近餐桌的男人,穿着灰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他两鬓斑白,眉目间已有清晰的风霜之色,却有着如鹰般的眼眸,身形挺拔并未被岁月压弯。 明明是不速之客,他却更像是这幢房子的主人,姿态慵懒地在一旁坐下,笑着看向程立:“说说看,你打算做什么。” 程立面色沉静:“我叫程立,请问尊姓大名?” 男人挑眉:“魏启峰。他们都叫我魏叔,你也可以这么称呼我。” 程立微微颔首,波澜不惊:“幸会。” “这小子有点意思。”魏启峰笑了笑,看向叶雪,“怎么不跟我介绍下?还得我上门来认识。” 叶雪表情一僵:“抱歉,还没来得及。” “没事,正好一起吃早餐。”魏启峰摆摆手,“有没有多我一份?哦,我差点忘记了,我还带着一位客人。” “岁数大了,记性就是不如从前。”他一边感慨,一边朝门口喊:“把客人给我请过来吧。” 说是请,却是两个彪形大汉推着一个头戴布罩的人走了过来。 魏启峰起身,亲自上前替人解开头罩,动作轻柔得像在揭开什么珍贵的收藏。 当他的身形移开,那位“客人”的面目暴露在众人视野里时,叶雪顿时怔住,又立即看向程立,却见他仍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只是眉间微微一蹙。 只听他淡然出声:“魏叔把她带来是什么意思?” “请沈记者过来采采风。”魏启峰浅笑开口,目光如炬地看着他,“本来还可以早点,路上耽搁了些时间,好在沈记者在机场喝了一杯咖啡加海乐神,一路相当配合。” 低着头的沈寻咬紧了唇,感觉到一丝血腥味漫进了口腔。 海乐神,也就是三唑仑,可以混在酒精或各种饮料里,口服后使人迅速昏迷。 是她大意了,可令她难过的不是懊恼,而是她此时根本没有勇气抬头面对眼前的人。几乎从刚才她听到他声音的那刻起,她就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叫沈寻对吧?”魏启峰伸出食指,抬起她的下颚,语气亲切得仿佛一位满怀关爱的长辈,“见到你喜欢的人,怎么不打声招呼呢?” 被迫抬起头的沈寻,在触到程立目光的那一霎,脑中一片空白。几乎是同时,热意就涌上眼眶,她死死咬唇,将泪水逼了回去。 多么滑稽的情境。他和另一个女人穿着家居服,有说有笑,温馨地吃着早餐,而她是一副连日颠簸、未曾梳洗的狼狈相。程先生怕是昨夜暖玉温香,休息得太好,看上去精神焕发,气色极佳。她应该怎么做?笑着对他说一句“恭喜你终于得偿所愿,寻回心心念念记挂的佳人,祝你从此儿孙满堂,一生幸福”? “您说笑了。我和他不过是逢场作戏,早已分手。我知道他的选择,也尊重他的选择。”她静静开口,语气清冷,“难道您这把年纪还沉迷言情剧,期待一场死缠烂打的戏码?” “这么说,是我多事了?怎么办?”魏启峰也不动气,看向程立,“不如给她一针,让她自生自灭?” 沈寻脸色一白。 程立神色镇静:“魏叔,她留在这里,对我来说是个麻烦,对你来说也是。你应该查过她的背景。” 说出这一句,他甚至未多看沈寻一眼,仿佛对于这个麻烦,实在头疼至极。 “那你想个法子处理。”魏启峰盯着他一笑,笑意却未及眼底,“小子,你是警察,你说,我凭什么信你?就算你脱掉了那层皮,你也要让我看看你的心到底是什么样。” 他站起身,拍了拍程立的肩,看向叶雪:“我走了,改天你们去我那儿吃饭,嗯?” 言罢,他挥挥手笑着离开,像一位再慈爱、宽厚不过的长辈。 叶雪早已没了胃口,拿起手中的电话:“廖生,把人带走。” 程立却径自用餐,似乎盘中的点心堪比米其林三星水准,引他一心一意地认真享受。 直到半分钟后他才接收到叶雪带着探究与不快的目光,却只是淡淡出声:“我会处理。” 该怎么处理? 程立推开房门,望着蜷在床畔的小小身影,一步步走近。 他居高临下,俯视她缓缓抬起的容颜。彼此目光交会,仿佛一场无声的拉锯战。 “程立,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在演戏?”沉默许久后,终于是她缴械投降。 她可以配合啊,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她想起那次在翡翠酒吧,他忽然牵住她的手,明明还不熟,但那指间的灼热温度,仿佛她是他的掌上明珠。 他蹲下来看着她,看她一张雪白的小脸,虽然发丝凌乱,略显憔悴,但仍是漂亮得不可思议。 这样一个人,不应该来到这里。 她的命运,是顺利念完书,有一份喜欢并擅长的工作,同事友爱,上司器重。嫁给一个温柔优秀的男人,每天替他选衬衫、西服,踮起脚给他系领带,一起吃早餐,等到下班出门时,他已经开车等在路边。如此安稳一生,无忧无虑。 沈寻与他对视,猜不透那双深沉的黑眸里上演着什么故事。 终于,他低头轻轻一笑,那笑里是嘲讽,却不知嘲弄着谁。 “你笑什么?”沈寻沉不住气,问出声。 他静静地看着她:“笑你蠢。” 言毕,他头也不回地离开。留她对着空落落的房间,失魂落魄。 “你喜欢她吧?”叶雪倚窗而立,指间的香烟已烧出半截灰,却没有一点吸过的迹象。 程立抽走那根烟,弹了弹烟灰,放到自己嘴边,深深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袅袅青烟掩住他半边眉目,只听低沉的声音扬起:“你介意?” 一副慵懒的好嗓子,说着撩人的语句,叫人听得越发心痒难耐意不平。 “怎么会不介意?”叶雪伸手,掌下胡楂儿扎手,却让她流连忘返,更有真实感。 他不躲不避,侧首看她,一双黑眸似笑非笑:“不高兴了?” “第一次知道你和她在一起,恨不得立刻跑到你面前。”叶雪嘴角轻扯,透露出一丝不快的心情。 “她之于你没有什么夺爱之恨,只是个因为工作认识的朋友。”程立拉下她的手,语气淡然。 “你睡过她?” “是睡过。但那和过一辈子是两回事,不要胡思乱想。”他揉揉她的头发,声音温和,“我失去过你,不想再痛一回。” 爱这种东西,毒过海洛因,最怕拥有过,再失去。如果是那样,还不如不拥有。 叶雪依偎进他的怀里,紧紧搂住他的腰,听他稳健的心跳,一下又一下,就当声声许诺。 人人都只有一双手,一个怀抱,只够抓住眼前,其他的不过是妄念。 第十五章 身在地狱 到这幢房子已经一天一夜,沈寻被锁在房间里,除了用餐、沐浴和如厕,其余时间一只手都被铐在床架上。其间和她接触的就是两个人,一个是位年纪五十多岁的妇人,华人长相,专门给她送餐。另一个是位身材高大、皮肤偏黑的男人,主要做的事情就是给她解手铐、戴手铐。两人都不跟她交流,只是态度还算客气。 这一夜沈寻睡得并不好,天没亮就醒了。被铐着的手臂因为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有些发麻。她盯着天花板上繁复的花纹,居然也是一朵朵罂粟的模样。脑中像走马灯一样,上演这段时间的画面。从到云南之后的一切,都像在做梦一样,她从未体会过那么深刻的甜蜜,也不曾感受到那么难过的挫败。说不害怕是假的,她心里清楚,也许下一刻她就会死在这个地方,或者被逼染上毒瘾,那样的话比死了还惨。她也计算过无数次,照目前的情形,她独自逃跑的可能性为零。 有人发觉她失踪了吗?如果有,会是谁先发现?是小舅还是郑书春?至于沈晋生……她扬起嘴角自嘲一笑。15岁那年,她被那个变态抓住,关了整整两天两夜,到最后被救出,他都没有出现在她面前。她是从新闻里看到他当时有公务在身。父亲这个词,对她来说是个奢侈品。 房间里并没有钟表,沈寻无法获知确切时间。大概又过了一小时,门被从外面打开,那个男人来给她解手铐,妇人也端了早餐进来。 “虽然我不知道我能在这里活多久,但如果你们不介意,不如告诉我你们的名字。”她揉了揉暂时解放的手腕,看着他们开口。 男人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两秒,静静出声:“廖生。” 妇人并没有回答她,放下早餐就走了出去。 “她叫曼姨。”沈寻洗脸的时候,廖生突然开口,“她儿子在中国贩毒时被抓住,判了死刑。” 沈寻的动作停滞了一下。 这顿早餐,她完全失去了胃口,几乎都没怎么动。 曼姨把餐盘端回厨房时,在楼梯遇到了程立。他扫了一眼餐盘,神色漠然地下楼。 叶雪起得稍晚了一些,到楼下客厅的时候,看到程立正倚在沙发上看电视,她瞅了眼屏幕,是一部缅甸的家庭故事连续剧。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这种题材了?”她倒了杯水,坐到他身旁。 “练练缅甸语。”程立答。 “真打算留下?”叶雪问。 “除非魏叔愿意放你自由。”他侧脸看向她,“我打算问问他,要什么条件。” 叶雪迟疑了一下:“可能性很小。” “因为他是你爸?”程立声音淡淡的。 叶雪握杯子的手一颤,眼神震惊:“你……你怎么会知道?” “你扎起头发的时候,后脑发际线和他的一样。”程立接过她手中的杯子,放在茶几上,“还有你的手,指甲、关节和他的也是一模一样。” “基因果然强大,对不对?”他微微一笑,看她下意识地摩挲手指,“别人看不出来,我怎么会看不出来?” 叶雪看着他,不自在地绷直了身体,脸色有点苍白。 “还不打算跟我说实话吗?”程立缓缓追问。 “你猜得没错。”叶雪深吸一口气,迎向他那双锐利的黑眸,“起初我也不知道。” “我只想确认这点,至于其他的,我不会勉强你,那是你的隐私。”程立收回目光,看向电视屏幕。 “我跟你说过,我跟我妈不亲。不,应该说,她不亲近我。从小我由我外婆带大,别的小孩牵着父亲的手喊爸爸时,我连看都不敢看。”电视机略显嘈杂的声音背景里,叶雪的声音慢慢响起,“但是我羡慕他们有一双坚实的臂膀,可以把他们高高举起,或者搂在怀里,替他们挡风遮雨。我妈更多时候就是把自己关起来画画儿,而且从来不允许我踏足她的画室。有一次我偷偷闯进去,看到大片大片黑色的罂粟,里面藏着一张恶魔的脸。” 听到这里,程立微微蹙眉。 “我不知道那个恶魔是谁,但我觉得,我妈拿到癌症诊断书的那一刻,一定如释重负。别人眼里避之不及的绝症,对她而言反而是解脱。病入膏肓、神志不清时,她都不愿意见我。从她惊恐的眼神里,我甚至怀疑,我到底有多么面目可憎,才会让她像见了鬼一样。我想来想去,也就一种可能,我长得像她心里的恶魔。”叶雪嘴角扬起一个自嘲的笑,“我外婆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大概是看得多、经历得多,比她那个年纪的老人都要通透,她跟我说:‘人各有运,你有你自己的人生,不要让他人影响你,即便是你的母亲。’” 她讲到这里就停住了,他们彼此清楚,再讲下去,就是她和魏叔怎么相认的了。 察觉到了她的挣扎,程立并未催促她,径自起身从茶几上拿了烟,走到窗边点燃。 烟还没放到嘴边,却被叶雪夺了去,她深吸了一口,夹着烟的手指微微颤抖。 “怎么了?”程立问,眸光深沉。 叶雪的眼眶忽然就红了,她扭头望向窗外,程立却伸手抚住她的脸,逼着她与他对视。 她再也忍不住,埋首在他胸口,眼泪流了出来。他淡淡开口:“说吧。” 那场爆炸里,程立计算错误时机,让她被毒贩拖住。但她并没有被炸死,只是多处骨折。被残余的毒贩团队带走后,一个叫吴昆的头目占有了她,用尽各种方式折磨她。 她终于能站起来的那天,她杀了吴昆。用的是偷藏的水果刀,整整六十多刀,一直到她力气耗尽。当她被吴昆手下拖到走廊里的时候,身上还沾着吴昆的血,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在走廊的尽头,拖她的人停下了,像是被谁拦住了路。然后,她看到了魏启峰。他俯身看着她:“这么厉害,杀了可惜啊,不如留下来帮忙。丫头,你是想死,还是帮我做事?” 这个男人问她的时候,清俊斯文的脸上还挂着一丝笑容,却有着一双冷血动物般的眼睛,她被他盯住的时候,就像被毒蛇咬住,或被催眠了一样,她点了点头。而她心里也只有一个念头,她要活下来。 等她痊愈出院的时候,魏启峰来看她。他指了指她手上的一根皮绳:“哪来的?” “我外婆给的,我妈留下来的。”她答。 “你妈不在了?”他问。 “是外公外婆把我抚养大的。我父母都是画家,一起写生的时候碰到泥石流,没能躲过。”她继续答。 “你妈妈是画家没错,你怎么会跟她姓?”他又问。 “我外婆说,我爸爸也姓叶。”她忽然有点忐忑。 他笑了笑:“是吗?”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叶雪觉得他的笑容掺着冷意和嘲讽。 魏启峰盯着她,就着清晨的阳光仔细地打量着她。许久,他才轻轻吐出一句:“可真像你啊,叶白。” “你怎么会知道我妈的名字?”她有些惊慌。 “你妈是个愚蠢的女人,当初千方百计地想要从我身边逃走,”他冷冷一笑,“到头来,老天还不是把你送回来了。” 断断续续地讲完这段,叶雪已经满脸是泪,嘴唇也抑制不住地颤抖。 程立叹了一口气,把她揽进怀里。过去的三年里,他虽然不相信她就这么死了,但也想象过无数次她可能经受的遭遇,但从来没有想过她会面临这样的情况。 “三哥,你告诉我。”叶雪退开身,双手抵在他胸口,“我这一双手,杀过人、贩过毒,怎么可能再回去?更别说,我的父亲是个大毒枭。” “我现在所做的事情,和我受过的教育完全相悖,我曾经反抗过,但他说,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吸毒,要么替他做事。因为,即便我是他女儿,他也不能完全信任我。” “除非,你和他是一样的立场。”程立嘴角轻扯,“只有你选择和他走一样的路,他才会信你,难怪你会得到重用,也难怪其他人会误会你和他有暧昧。对了,那个岳雷是吴昆的手下?” “嗯。他们并不知道我和魏启峰的关系。”叶雪自嘲一笑,“他这样的人,注定孑然一身,何必沾亲带故,多一个亲人,就是多一个弱点。毕竟,除了警方之外,他还有其他对手和敌人。缅甸虽然不大,但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地盘。即使是我,也不过是一颗用来制衡底下势力的棋子罢了。相信我,他不会让我走的。” “那么,我也留下。”程立淡淡地开口。 叶雪抬头看向他,目光震动。 “如果我要留下,也会面临和你一样的选择吧?”程立看着她,“或者,我的选择更糟。” “沈寻,就是他对你的测试之一。”叶雪盯着他,“他说让你处理她,不会给你太多时间。如果等到他动手……我知道他的手段。” “去年有个警方的卧底被他抓住了,你知道他做了什么吗?”她吸了口烟,徐徐吐出,仿佛在缓解心情,“他把那个警察怀孕的老婆抓了过来,让十几个人轮奸,那警察边哭边磕头求饶,满脸血泪,简直不成人样……最后,夫妻俩的尸体被拖到山上,喂了狼狗。” 程立没说话,只是低头点了根烟,看向窗外。 “三哥,不管你有多喜欢她,她会遇到的最坏的结果是什么,你心里清楚。我也帮不了你什么。从你选择来到这里就和我一样,都已经身在地狱里了。”看着烟雾里那张坚毅的侧颜,叶雪凄楚一笑,轻声开口。 程立看向她,眸光微动。他伸手从口袋里掏出那根套着三色戒圈的项链,递到她眼前:“三年前你挑中的,但我没来得及给你的礼物。” 叶雪接过项链,摊在手心,一时间仿佛捧着什么易碎的东西,一动也不敢动。 “沈寻第一次看到这条项链时,问起过你。”程立语气轻淡,“我说你牺牲了,找凶手这件事,已经困扰了我三年。你知道她说了什么吗?” “什么?”叶雪问。 “她对我说,那么,就别留到第四年。”程立垂眸,狠狠吸了一口烟,“她是个意外,本不该和我们有交集。” 这个意外,就像他的人生里出现的一个bug。如果不去解决,他也不知道会面临什么。而有的bug有能力让系统完全崩溃。 叶雪静静地看着他:“我明白。” 这一天晚饭,沈寻仍是没怎么吃东西。等到曼姨和廖生离开后不到十几分钟,门再次被推开,却是程立。 他穿着灰色的t恤和牛仔裤,就像那天去翡翠酒吧执行任务的行头。记忆瞬间回笼,沈寻不争气地想起在狭小的工具间,彼此呼吸交融,她擦上他的唇……一时间,心乱如麻,却也心痛如绞。 “你绝食?”他居高临下,语气不善。 “我不是绝食,只是没胃口。”她坦诚相待,却瞅见他的目光分明存疑。 “放心,我不会自杀。我会好好活着,活得长命百岁,万一程队哪天失足罹难,看在相识一场,我一定会到你坟前烧纸,用美金冥钞,诚意满满。”红唇贝齿,字字歹毒。 他一时噎住,盯着她半晌,气极反笑:“很好。” “让我猜猜,程队已经不满足于小鱼小虾?小舅从前跟我说过,查案这种事也会上瘾,越危险越兴奋。怎么?孤身入毒窟,是不是比吸粉还嗨?”她仰头看着他,壁灯的光辉下水眸清亮,“抓几个毒贩,截获一些毒品算什么?遏制源头才最要紧,对吧?比如说,毒资的通道、洗钱的网络?看那位魏叔来头不小,莫非早就是fatf锁定的人物?” 程立盯着她,黑眸深沉如墨。 然后,他缓缓蹲下身,凝视她莹白如玉的小脸:“自以为是的人最讨厌。” “想让我闭嘴?”沈寻不躲不避,迎上他的目光,“那、亲、我、啊。” 她扬起嘴角,居然笑了,笑得那么得意,那么娇媚。 程立表情僵住,随即咬了咬牙关。 这一霎,彼此靠得这样近,差一点就要额头相抵,差一点就要呼吸交缠,但他胸口喷薄而出的却是无法排解的暴躁,对于未来难以掌控的恐惧。她清澈的目光,她无畏的模样,让他简直想要杀了她。不,在取她命之前,更想要好好教训她,看这一副娇小傲骨,如何在他身下弯折成屈辱的模样,任他撞碎她的挑衅、她的逞能、她的不知进退。 沈寻全然不知他那一霎心思辗转,只见他冷冷地站起身,一张脸如覆着冰霜:“你发够神经没有?” “我很清醒。”沈寻仰望着他,声音很轻,却很清晰,“从头到尾,我都很清醒。我生日那天,我也没有醉。那晚我对你说的话,每一个字都是清醒着说的。我装醉是怕你会拒绝。” “那又怎么样?我永远都不可能像喜欢叶雪那样喜欢你。”程立看着她,神色漠然,“我只希望她能够重获自由。” “哪怕因此让我失去自由?”沈寻问。 程立看着她:“对于你,我不会不管,只要你配合。” “配合什么?配合你娶别的女人吗?”沈寻嘲讽地笑,“那你不如现在杀了我好了。” 程立眸光一沉,表情已有隐忍的意味。 “真是好笑,谁是第三者还不清楚吗?”门口传来一道声音,叶雪披着性感的蕾丝睡袍,嘴边噙着一丝冷笑,望着他们。 程立还未开口,却听到沈寻出声:“是好笑,男人要是真对女人有渴望,管她穿的是维秘还pe,一条棉白短裤,他都觉得是禁欲美,性感到爆。” 她抬着小巧的下巴,笑意盈盈:“你知不知道,程队最喜欢我穿他的衬衫?哦,对了,有一回他还捧着我的脚趾夹住烟,眯着眼缓缓地吸,谁想到一张冰块脸下,居然那么放浪?” 眼见叶雪变了脸色,她却火上浇油:“不信,问他呀?” 她朝站在一旁的男人努努嘴。 “住口!”叶雪上前,一记耳光抽向沈寻的脸,粉嫩的脸颊顿时烙上清晰的指印。 “激怒我有什么好处?”叶雪咬牙切齿,“别以为我不敢动你。” 沈寻舔舔嘴角的血丝,骄傲的笑容映入那双深潭般的黑眸里。下一秒,美眸一眯,她忽然起身,用没被铐着的手狠狠回了叶雪一个巴掌。 大概是没有意识到她会反击,连受过训练的叶雪都没来得及反应,一时间气得脸色发青,正要往前,却被程立拉住了手臂,揽到怀里。 “你先回去。”他语气温和,安抚她的怒气。 叶雪瞪了沈寻一眼,转身离开。 “我看到了什么?邦妮和克莱德?现实版鸳鸯大盗,真让人感动呢。”沈寻挑眉看着程立。 他冷冷看着她:“你以为你是谁?在这里撒野?” “跟你说过,放聪明点配合,学不乖?”程立捏紧她下颚,“你可能没弄清楚,你在这儿是个什么角色。” 下一秒,他把她拎起来,推到床上,背对着他。 “你做什么?”注意到他解皮带的动作,沈寻惊恐地挣扎。 “做什么?”他冷笑,“让你认清楚自己的身份。” 沈寻感到腰间一凉,赤裸的肌肤暴露在空气里。下一秒,是拉链声,他的灼热贴了上来。她顿时如同被钉住的蝴蝶,不停地颤抖。 “程立,我会恨你。”不相信他会对自己做出这样残忍的事,却也无法逃脱他的钳制,她放弃挣扎,从牙缝里挤出这一句。 “寻宝……”几不可闻的叹息,在她耳畔微微扬起。 她浑身一僵,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乖……为我忍忍。”他贴着她的耳朵,一字一句。 时空挪移,仿佛回到初次,他也是这样安慰她,无奈又温柔。泪意瞬间冲上眼眶,但她咬住唇,拼命忍住。 这一场几近粗暴的折磨,仿佛几个世纪般漫长。她看不到身后那双黑眸里盛着的复杂情绪,还有门外悄然窥视的目光。 沈寻再睁开眼,月光凉薄。以为不会有眼泪,脸上却有枯干的痕迹,火辣辣地疼。 从前的种种都记得吗? 记得。记得他轻吻她腕间刺青,那样怜惜她旧日伤疤。如今,他赐予她痛,为了另外一个女人,毫不留情。 “既然是这样,当初为什么要招惹我?”仍是不甘心,她忍不住问,语气僵硬。 程立倚在窗边抽事后烟,面目在迷雾里模糊不清,只听他声音淡淡:“沈小姐大概记性不够好,我可有说过一句我爱你?” “从始至终,你招惹我。”八个字,是他对彼此相识一场的总结。 她想起与他初次,他轻吻她耳边,叹息:沈寻,你为何要惹我。 是的,从头到尾,他提醒得清清楚楚,是她识人不清。 “程立,你这个人渣。”讲出这一句,心血都枯竭。 他一步步走到她身边,嘴角微扬:“是你天真,沈寻。” 被逼到绝地,她积攒了最后一点力气,狠狠抽了他一个耳光。 他被打偏了脸,却舔了舔嘴角血丝,缓缓转过头来,冲她浪荡一笑,仍是颠倒众生的英俊眉眼。 “将来如果有机会再见,我一定当你是路边垃圾。”垂落身侧的手无法抑制地颤抖,她微笑,笑中带泪,表情娇柔,放的却是狠话。 “等你活着离开这里再说。”他顿了两秒,淡淡地笑,语气不以为意。 那些心动,那些缠绵,都已随风去,不值一提。 若干年月后,谁会记得,在这云之南,她遇见过他。 “你让他们给我解开手铐,我要洗澡,”程立走到门口时,沈寻冷冷出声,“我嫌脏。” 他的脚步顿了一下,却没有回头。等廖生进去后,他站在楼梯口,握紧栏杆,指关节发白,低垂的黑眸里,泄露了藏得深刻的痛楚。 ——我爱你。以前没有爱过谁,但是我爱你。 ——我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爱的程立。我这辈子最爱的程立。 她当初说这些话的场景,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那时候,她的眼神那么美,带着固执,带着忐忑,带着满满的温柔。不像刚才,她轻轻问他为什么时,那样的眸光,是一颗陨落的星辰,划过绝望的暗夜,燃烧掉最后一点璀璨的光。 从此,长夜漫漫,他再也见不到这样的美丽。 叶雪说得没错,他们都已经身在地狱。 身在地狱,才渴望那光。 才会怕,那光也熄灭。 “是吗?他这么做了?还算没让我失望,”魏启峰听着手下人的汇报,点点头,“让曼姨继续盯着。” “际恒,你刚才都听见了?”等手下离开,他转头看向一旁陪他喝茶的男人,“这能成事的男人,对自己的欲望应该收放自如。想要的时候就要,不想要的时候就利落干脆。什么都不沾,那才不正常;沾了放不下呢,那又是弱者。” “魏叔说的是,但对于程立,我还是持保留意见。”江际恒替他斟茶,语气里带着迟疑。 “我也不会这么快相信他,还需要多摸摸他的底,”魏启峰端起杯,喝了一口,“不过这小子呢,如果用得好,是个人才。” 江际恒点了下头,眉心却微蹙。 “对了,黄伟强那边是不是约了我们谈生意?”魏启峰想起了什么,“什么数?” 江际恒举起五根手指:“但他们希望手续费能降一个点。” “一个点?”魏启峰轻嗤了一声,“他们要有本事,就去找别的渠道谈。” “可不是呢。”江际恒也轻轻一笑。 “这次就安排在阿雪那里吧,让她也熟悉下,反正这些生意,她早晚也要知道。”魏启峰嘱咐。 “好。”江际恒应声。 “你是不是为了程立的事和她闹得不愉快?”魏启峰瞅着他,“这丫头脾气犟得很,你要是对她有心,要注意方式,别跟她对着来。” “顺其自然吧,”江际恒垂眸,“这种事情勉强不来。” 阳光下慵懒的午后,马达的轰鸣声划破了宁静。墨绿色的越野车上,跳下一个头戴黑色鸭舌帽、身穿卡其色裤子和白色背心的年轻男人。 瞅见走廊上站着的人,他嘴角轻扬,琥珀般的眸子里漾起笑意:“魏叔,幸会,我是祖安。” 一边握手,一边又递上包装精致的木盒:“听说您喜欢雪茄,托人从古巴弄了一些,希望能入您的眼。” 魏启峰打量着他,表情愉悦:“不错啊,早听说黄总有个得力干将,没想到这么年轻。” “魏叔过奖了,您扬名立万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您叫我小安就好。” 魏启峰点点头,给他介绍身旁人:“这是叶雪。” 顿了顿,他像是想起什么,侧首又叮嘱:“阿雪,你把程立也叫过来吧。” 眼见程立落座,祖安的脸色却是凝重了一分:“魏叔,您身边的人我多少打听过一些,这一位我好像没什么印象?” “嗯,他之前是警察。”魏启峰淡声开口,笑意未变。 “魏叔,您这就吓到我了。”祖安猛然坐直了身体,目光直勾勾地盯着程立。 “哎,不用紧张,”魏启峰拍拍他的肩膀,“要我说,警察只是研究规则,罪犯才是制定规则的,换个角色,不是更有趣?阿立,你说对不对?” 程立微微颔首:“魏叔给机会,是我的运气。” “不知道您之前在何处高就?”祖安仍是不依不饶的样子。 “景清市局。”程立答。 “您缺钱?”祖安看着他。 “不缺钱,从小就没缺过,”程立抬眼,轻轻一笑,“缺刺激,行不行?” “是吗?”祖安挠了挠眉毛上的疤痕,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东西,撕开倒了点粉末在桌上,再看向他,“我们厂里出了新产品,请您帮忙试试?” “魏叔!”叶雪骤变,急促地轻喊出声。 魏启峰摆摆手,微笑着看向程立:“阿立,人家愿意把生意送上门给我们做,我们也得表示点诚意,对不对?” 叶雪的脸色发白,正要上前,却被程立按住手臂,听到他语气平静地开口:“没错,我试试吧。” 他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在众人的目光中,俯身凑向那小撮白色粉末。 “您是第一次吧,但姿势还挺老练的啊。”等他坐了回去,祖安笑着开口。 “见了那么多回,看也看会了,”程立一双幽深的黑眸盯着他,仍是笑,语气却清冷,“我的诚意你看到了,那是不是这笔生意的价格就由我们说了算?” 祖安怔住,随即鼓掌大笑:“好,好,魏叔,恭喜您,身边又多了个厉害角色。” 魏启峰抽了口雪茄,伸开双手同时拍他们两人的肩膀:“要我说,后生可畏,以后就看你们年轻人了。” 过了一会儿,祖安起身说去洗手间。叶雪瞅见他离开的背影,再也按捺不住,看向魏启峰:“您为什么要让三哥碰白粉?” 魏启峰看看她,又看向程立:“是我让的吗?” “雪儿,”程立伸手抚住她的手背,平静地安慰,“是我自己的选择。我选择了你。” “选择我,就要这么做?”叶雪激动地反驳,“我不想以后跟一个毒鬼在一起!” “如果是那样,我尊重你。”程立神色淡然。 叶雪愣住,半晌才开口:“你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程立答。 叶雪瞪着他,随即看向魏启峰,语气不是很好:“您还真敢用他?” “用,怎么不敢用。他知道怎么查我们,当然知道怎么让我们不被查。”魏启峰在烟雾里眯着眼,夹着雪茄的手指点了点太阳穴,“做我们这行,靠的不是枪,是脑子。阿立,你说是不是?” 程立点头,笑意却未及眼底。 有多少人游走在黑与白边缘,有多少真真假假的信息,有多少人表面正义内心却已腐烂,有多少人挣扎在地狱边缘试图给自己的心留下干净的最后一角……这些,他怎么会不清楚? “倒是你,雪儿,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信心?”魏启峰笑了笑,补充了一句。 叶雪脸色一僵,没有说话。 “小安,下午让他们带你转转,留下来吃晚饭。”见祖安回来,魏启峰扬手招呼。 祖安爽快地答应。 彭寨制毒工厂。 葱郁丛林掩盖下的房子里,正在忙碌的工人中有男有女,见到他们后面无表情,继续做着手上的事情,仿佛已经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丧生了所有好奇和热情。 祖安拈起桌上一块包装好的海洛因,打量了下:“大名鼎鼎的白狐四号,我们黄总可是非常羡慕你们家这货呢。” “黄总做冰也是有一手。”叶雪微笑。 “所以,白狐是?”祖安问。 “白狐不是一个人,”叶雪答,目光却落在程立脸上,“确切来说,谁管彭寨的工厂,谁就是白狐。本来三年前,魏叔不想再用这个标记,但我觉得,已经做出了名头,就这么放弃了可惜。” “原来是这样,”祖安挑眉,笑看着她,“那我算是幸运,今天能有机会见识这里,和白狐本人。” 瞅见祖安和他们拉开了一段距离,程立淡淡出声:“你让白狐重现,只因为你刚才说的理由?” “三年前和你们……和我们交锋的结果,让魏叔有些脸面无光,是我坚持重新启用,刚才说的是理由之一,还有,我希望你发现我,”叶雪停顿了下,又开口,“其实,我很矛盾,同时也不希望你发现我。” “如果希望我发现你,为什么又要做灭口的事?”程立问,语气依旧平静。 “这类小事,有时候并非出于我命令。下面人有自己的判断空间和行为余地,我并不会过多干预。”叶雪答。 “巴顿给沈寻的打火机,是你让他装的窃听器?” “他的客栈,会出入形形色色的人,但凡有可能会让我们获得一些消息和线索的,我们都会暗地里做些安排。沈寻的身份是知名媒体的记者,到云南不排除会做禁毒相关的报道,有可能会接触一些信息。” “他现在人呢?” “和他女人一起埋了。魏叔的命令。”叶雪沉默了下,抬眼看向他,语气里不带任何情绪。 程立一时没说话,只是深深凝视她。 那些人被灭口,确实都不是出自她的命令,但他们在她口中,只是“这类小事”。 “这个工厂应该轻易不让外人进来,为什么今天让他来参观?”程立看向不远处的祖安,又出声。 “看我心情。”叶雪缓缓答,轻扯嘴角。 晚餐时分,岳雷也过来了,还有两个程立没见过的缅甸人,也是魏启峰的人。他们各自都带了两三个手下,还有两个打扮得妖艳妩媚的本地姑娘。 席间岳雷先是绷着一张皮笑肉不笑的脸,魏启峰调和了几句,他才和叶雪碰了酒杯,面色缓和下来。祖安却像在自家地盘一样如鱼得水,一边和大家其乐融融地推杯换盏,一边搂着两个姑娘,把她们逗得娇笑连连。 不到半个小时,他就摇摇晃晃站起来,指指楼梯:“多了,头晕,我去洗把冷水脸。” 说罢就自己跌跌撞撞地离了桌。 他这一去却消失了快十分钟。等到叶雪先觉得不对劲,打算让人去看时,却听见一声女人压抑的惊叫。 程立拿着筷子的手微微一滞。 魏启峰将他的反应收入眼底,随即吩咐众人:“去看看怎么回事。” 声音是从沈寻的房间传出来的。 大家过去的时候,沈寻正衣衫不整地缩在床边,目光慌乱,只见祖安一记耳光抽向她:“臭婊子,你不就是让人玩的吗?还敢咬我?” 这一掌下去,沈寻的脸颊当时就红肿得吓人,连嘴角都渗出血丝。 瞧见大家在门口观望,祖安扭头一笑:“魏叔,我刚才想进这房间休息下,见着她了,我掂量着,她被铐在这里,多半就是个玩具,正好,长得还挺对我胃口,没想到这贱人不识抬举,还咬我。” 他举起手臂,上面有一圈不浅的牙印,显然咬的人下了狠劲。他瞅着牙印,似乎是越看越气,弯腰狠狠捏住沈寻的脸颊,怒道:“老子不办了你,就跟你姓!” “这不是给你安排了姑娘嘛,谁让你非得受这个气。”岳雷奚落。 “你别说,她越跟我来劲,我就越不能放过她,”祖安笑了,语气却是凶狠又邪恶,“看她硬,还是我‘硬’。” “这可有点麻烦。”魏启峰揉揉眉心,似乎有点苦恼的样子,“这女人,我可是交给阿立处理的。阿立,你怎么说?” 程立看向窝在角落、正红着一双眼瞪着他们的女人,而她的眼神从愤怒渐渐转向恐惧和绝望。 “我还是听魏叔的。”他沉默了下,缓缓出声。 “既然这样,那你就当给小安送个见面礼。”魏启峰笑了,拍拍他的肩,抬头望向祖安:“小安,咱们先喝酒,完了你把她带走就成,后面有的是时间。” 祖安眉开眼笑:“谢谢魏叔,谢谢立哥。” “程立你听着,”待众人要离开的时候,沈寻突然开口,她声音很低,却很清晰,透着一股决绝,“只要我活着,我就不会放过你。” “嗯,听见了,”程立望着她,黑漆漆的眼睛不带任何情绪,“对了,你那位朋友巴顿,他已经死了。” 沈寻瞪着他,瞬间红了眼。 她看着那张熟悉的英俊面孔,心痛如绞。她知道,他在提醒她,她面对的是一群怎样残忍的人。他们可以前一刻还和蔼可亲地教小朋友识字,下一刻就眼也不眨地撞死过路的陌生人。也许下一秒,她就会和巴顿一样经受同样的遭遇。 脚步声纷纷散去,她坐在昏暗的房间里,一动不动,像座没有知觉的雕像。 不知过了多久,房门被人推开,沈寻下意识地抬手挡住刺目的灯光,看到祖安大步流星地走进了房间,她顿时浑身紧绷。 当他的手碰到她的那刻,她就开始拼命挣扎,却被他死死制住,耳边忽然传来微乎其微的一句:“我带你回家。” 她动作一滞,几乎怀疑自己听错,却见他朝她眨了下眼。 “怎么,不想跟我走?”他解开她的手铐,一把将她扛到肩头,边往门外走,边在她臀部狠狠拍了一掌,“还不老实?看我回去怎么制你!” 沈寻则是一路挣扎捶打,直到被他狠狠扔到车上。 “立哥,我看这妞还有点舍不得离开您呢。”祖安拉开车门,挑眉调侃。 他这么一说,在场人的目光都落在程立身上。 程立双手插着口袋,面无表情,过了数秒才开口:“不管怎样,留住她的命,将来也许有用。” 祖安一怔,随即向他竖了个大拇指,浪荡一笑:“有道理,听您的,我会克制,我会克制。” 听出他话里的含义,岳雷一行人的目光也扫过车内蜷缩着的沈寻,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马达声轰鸣,划破夜色。月光下的罂粟田中,疾驰的汽车仿佛一叶小舟,在连绵起伏的海面上逐渐远去,消失。 叶雪看向一旁的程立,拉住他手臂想要跟他说话,他却躲开,语气轻淡:“我有点累了,先去睡了。” 瞧着他头也不回的背影,她想追上去,魏启峰却叫住了她:“雪儿,他有点情绪也正常。” 第十六章 光与暗 凉爽的夜风从车窗灌了进来,沈寻环着肩膀,缩在副驾驶座上,无声无息。只有一双拼命压抑着泪光的水眸,凝望着外面深蓝的夜色。 “小寻寻,又见面了。”车窗升起,封闭的空间里,祖安的声音清晰温和。 他伸手指了指后面:“有个急救箱,里面有冰袋,可以敷下你的脸,抱歉我下手重了。” 沈寻却没有动,语气冰冷:“你是什么人?” 祖安目光幽深:“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这些年,游走于地狱和人间,有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人是鬼。 “你和程立早就认识。”沈寻直接用陈述句。 祖安嘴角微扯:“没错啊,不是因为你认识吗?” “是吗?”沈寻冷冷一笑。 “你今天跟他扔下的那句话挺狠。”祖安感叹,无视她的质疑。 “因为是真心话。”沈寻回答,语气里带着嘲讽。 祖安忍不住看了她一眼,月光下,她的脸色苍白,目光空茫。 是真心话。她确实觉得痛苦,真的恨。因为她的心,做不到他那么硬。即使觉得他的所作所为也许并非出自真心,但也接受不了他那样冷酷的面目。因为同样的伤害,如果来自你爱的人,程度是会放大几百倍甚至几千倍的。 祖安一时没说话,却开了音乐。 夜风掠过车身,衬着莫文蔚寂寥的嗓音,夜色更显苍凉。 哪怕再仓促 我要拥抱你 哪怕说相遇 是离别开始 哪怕再孤独 水落会石出 哪怕说相遇 是离别倒数 喔 如果你在这 ………… 沈寻突然伸手,把音量调到无声,车厢顿时陷入静寂,只剩单调的轮胎发出的噪声和风声划过耳畔。而心头的旋律,却一时徘徊不去。 “我也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又一起听同一首歌,”祖安似乎并不介意她有些粗暴的行为,“记得我们第一回见面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人生没有多少选择余地。” “我没有心情和你谈人生,”沈寻打断他,目光紧紧盯着他的侧脸,“你直接告诉我,是不是程立让你带我走?你们到底在搞什么?” “猜得还挺准,”祖安瞥了她一眼,“没错,今天在工厂的时候,他和我聊了几句,说你不属于这里,你在对他来说是个麻烦。” “麻、烦。”沈寻重复着这个词,轻嗤了一声,“那你为什么做雷锋呢?” “我是生意人,你说我为什么?”祖安挑眉,“程队还是有些家底的,也愿意大方地解决你这个麻烦,再说,我还可以找你那位小舅谈点条件不是吗?” 沈寻一时没说话,脸色苍白如纸。 祖安看着她,想起今天在工厂里,程立跟他的对话。 ——她性子直,心里有事藏不住。怕疼,也爱哭,你尽快把她带走。 ——三哥,如果有必要,我可不可以打她? ——可以。 在他问出那句话时,程立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吐出了“可以”两个字,他也没有错过那双深沉的黑眸里一闪而过的痛楚。 其实他也挺纳闷的,眼前这个女人,到底哪里吸引了三哥,那家伙明明都消停了那么久,却偏偏栽在她身上。 曾经,他也遇见过喜欢他喜欢得要死要活的姑娘,不过他一直不怎么搭理,因为麻烦。他连自己明天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怎么给别人承诺?可他清楚,程立虽然外表冷硬,但心底很软,所以一直让自己背负着太多东西。对叶雪是,对沈寻也是。 “瞧你这表情,还是对他余情未了啊,”祖安语气轻佻,“小寻寻,我觉得你还是放弃吧,不要成为他的负担。” “我从来都没想要成为他的负担。”沈寻冷冷地回,“抱歉,我不想再提他。” 她扭过头,望向窗外苍茫夜色,感觉筋疲力尽。 “行,不提他,”祖安撇撇嘴,“不过我跟你说,我还不能马上把你送回国。他们会怀疑,所以接下来几天,你得乖乖做我的伴游女郎。” “去哪里?” “先去蒲甘,我也有点事处理。” 沈寻微微一怔。 蒲甘,万塔之城。她记得很多年前,巴顿跟她说过,要去那里看看。她想,蒲甘的风光他应该已经见到了,不知道临死的时候,他有没有后悔过当初踏上这片土地。 她靠在座椅上,疲惫地闭上了眼。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就像做梦一样,明明才这么点时间,却像几个世纪那样久。 因为舟车劳顿,抵达蒲甘的时候,沈寻病倒了,高烧不退。半梦半醒的昏沉间,她仿佛听见有人在她耳畔低语——寻寻,再给我一些时间,好吗? 她拼命摇头,伸手想要抓住他,却抓了个空。 “三叔!”她忍不住喊出声,也蓦然惊醒。睁开眼,视线所及处只是灰色的天花板。 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身处一间简陋的木屋。房间里没人,隐隐听到外面有孩子的读书声。 她坐起身,下床时感觉四肢无力,身体还有点虚弱。打开房门,刺眼的阳光顿时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她下意识抬手挡住,好一会儿才适应。 原来她是住在了一座寺庙的后院。她缓缓地沿着走廊往前,午后的木地板踩着有点烫脚,直到进了寺庙,才稍微感觉到一丝清凉。 殿堂一角,七八个孩子在叽里呱啦地念书,有两三个举着书,小脑袋却一颠一颠的,显然克制不住困意打起了盹。只听一声咳嗽,这几个孩子立马睁开眼坐直,声音高了一度,卖力地念书。发出咳嗽声的是名老僧人,大概是他们的老师。但这样的“警醒”并没有起太大作用,过了一会儿,孩子们又开始跟小啄木鸟似的打盹,有个孩子干脆趴在桌上,不管不顾地酣睡起来。 沈寻望着,嘴角不由得浮起一丝笑意。 这时候,有的孩子发现了她,纷纷交头接耳,偷偷地瞄她,有调皮的甚至朝她做起鬼脸。老僧人感觉到了,于是站了起来,目光威严地看向孩子们。沈寻感觉自己影响到了他们,有点不好意思,转身准备离开。谁知孩子们却清脆地喊:“dada,dada。” “他们在跟你说再见。”正当她困惑时,祖安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她旁边。 “哦,”她点点头,朝孩子们挥挥手,“dada。” “终于笑了。”祖安瞅着她的神情,嘴角轻扬。 沈寻收敛了笑意,看着他:“这两天谢谢你的照顾。” “也好,省得我还要演霸王强上弓,病了是个好理由。”祖安耸耸肩。 沈寻一怔,压低了声音:“有人跟踪我们吗?” “说不定,可能性很大,”他抬手摸了下她的额头,“烧退了。” “这是你的住处?”不习惯他的接触,沈寻往后退了一步,指指木屋。 “一个落脚的地方,”祖安答,“我和这里的僧人认识,有时候我会给孩子们教算术。” “祖老师,”沈寻嘴角轻扬,有些意外,“看不出来啊。” 祖安挠了挠眉毛,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打发时间。” 沈寻注意到他右边眉毛上有道浅浅的疤。 察觉她的目光,祖安下意识地又摸了摸那道疤:“这还是第一回见你时留下的。血都快流进眼睛里了,程队还审讯我,然后你知道我跟他说了什么?我说他配不上你。他当时脸上没什么表情,估计心里气得不行。哈,现在想想还觉得爽。” 意识到沈寻神情微变,他举手投降:“抱歉,不提他了。” “没事。”沈寻低下头。 事到如今,她无法自欺欺人。 歌里唱,如果有如果,也有这样过。 是啊,就算会预见到今天,在相遇的时候,就可以控制住自己的喜欢吗? “午饭时间已经过了,饿不饿?我给你带了点吃的。”祖安举了举手中的餐盒。 祖安给她带的是鱼汤,炖得很清淡,但是格外鲜美。连日来,沈寻第一次胃口很好。她低头喝着汤,视线不经意地落到他t恤下摆,看到星点红色。 “怎么回事?”她指了指那点血迹。 “没事,跟人动了下手,已经摆脱了。”祖安答,神色镇静。 “你遇到麻烦了?有人在跟着我们?”沈寻追问。 “你怎么这么敏感?”祖安瞅着她叹气。 “职业习惯。”沈寻放下汤匙看着他。 “放心吧,我会保证你的安全,”迎着她的目光,祖安吊儿郎当地举手发誓,“毕竟,我指望着靠你发达呢。” “那你最好别死,要死也等把我送回去再死。”沈寻利落出声。 祖安被噎住,缓了一下才开口:“你这也太现实了。” 沈寻看着他:“彼此彼此。” 是是非非,真真假假,她已无力再分辨,索性只看眼前路。于是低头乖乖喝汤,有一点温暖算一点。 祖安盯着她头顶的发旋,另起话题:“你做记者,去过很多地方吧?最喜欢哪里?” 沈寻抬起头想了一下:“北欧吧,北极圈外,冬天的时候。” “为什么?” “好像全世界都是雪,到处白茫茫一片,很干净。” “干净……”祖安眸光微动,“有机会,我也去看看。要不要一起?” “可以,我收费。” “嗯……好吧。” 傍晚时分,祖安又离开了。他没有告诉沈寻要去哪里,只是让她安分待着,不要外出。 他这一去,就是一夜一天,到第二天晚上才回来。 沈寻见他沾着灰尘略显凌乱的外套,没有多问,给他倒了一杯水。 祖安接过去,仰头一干而尽。瞧见她担忧的眼神,他却咧嘴一笑:“姑娘,麻烦回避下,我要洗个澡。” 沈寻走出木屋,在门口台阶上坐下。夜色下的寺庙,只剩下黑漆漆的轮廓。庙檐之上,是皎洁的月亮,还有散落的星辰。 情不自禁地,又想起在卫生院的那个夜晚,她忐忑地给程立发那些诗句。收到他微信那一霎间的激动和喜悦,仿佛至今还在心头,不争气地悸动着。 人们常常以为,坚持才是坚强,其实有时候,放弃才是坚强。放弃,需要克服失去的痛苦和恐惧。但是,她就是这么没用啊,一想到要把这个人从心里拿掉,就难过得不知如何是好。 大概过了十分钟,祖安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他换了身衣服,在她身旁坐下,发梢还湿漉漉的,有水珠淌在他鬓角,缓缓滑下,显得他一张脸越发邪美。 “你长这么好看,不去当明星可惜了。”沈寻挑眉,由衷肯定。 “那你要不要跟我约会?”祖安嘴角轻扬,夜色里眼神清亮,“拯救下单身男青年,让他多发挥下剩余价值。” “未来还远,说什么剩余。”沈寻微微一笑。 “谁知道呢。”祖安轻笑了一下,眸光渐深。 沈寻察觉他眉眼间一丝怅然,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沉默着转过头,看向远处的夜空。 “小寻寻,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我姐姐。”祖安又出声,瞅见沈寻愕然的目光,他笑了,“不是说你比我老,是说你们都挺好看的。你看我这张脸,就知道她颜值绝对不低对吧?” “她叫什么?”沈寻猜测,“祖宁、祖静,还是祖平?” “祖静,”祖安答,“我记得我中学暑假时她带我去上海玩,去了静安寺。她说我俩的名字都在寺名上了。” “那她现在呢?”沈寻看着他低垂的眼睫。 “嫁人了,”祖安沉默了下,看向她淡淡一笑,“现在挺幸福的。” “那很好啊。”沈寻点点头。 “嗯,”祖安也点头,然后站起身,“好了,早点休息吧,明天带你去看日出。” 第二天清晨,天还黑着,沈寻就跟祖安到了瑞山陀塔。观景平台已经聚集了许多游客,各种肤色与发色,说着不同的语言,都是因为听说这里有世界上最美的日出。 沈寻跟着祖安,在人群中穿梭了一会儿,在某一处驻足。 “三年前,就在这个地方,我和一个第一次见面的朋友一起看日出。我们站在陌生的人群里,看着太阳慢慢升起,像许多第一次到这里来玩的游客一样。”祖安看着她,轻声开口,“看,就是这样的景象。” 如仙境般缥缈的薄雾里,无数佛塔如海浪里的礁石,隐隐若现。渐渐地,天际漾起亮光,太阳缓缓露出,霞光把雾气染成了玫瑰色的薄纱,笼罩在庄严肃穆的塔身。不远处,热气球冉冉升起,错落地点缀着天际线,掠过一个个塔尖,渐渐挂上浅橙色的天空。 一切美得几乎让人落泪。 沈寻屏住呼吸,被眼前的景色深深震撼。 “原来最美丽的风景,是在光与暗的交界。”她轻轻叹息。 “小寻寻,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祖安低声问。 “什么?” “在残酷的世界战斗,最让人热血沸腾的,不是克敌制胜,而是在漫长的征途中,找到并肩作战的人。” 那次,他和程立静静地站在人群里,他的心里,响起的就是这句话。 沈寻感觉到他话语里的情绪,心口也是一颤。 “其实,真正黑暗的东西,不会在阳光下暴露,只有走进黑暗,才会发现。”祖安没有看她,视线落在远处。 三哥的心情和处境,他都懂。这一刻,他希望眼前这个女人也能懂,但又希望她永远不懂。 沈寻先是怔怔地望着他晨光里的侧颜,然后,缓缓地笑了。 “是呢,”她轻声开口,“结果是输是赢,不重要。是生是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起战斗的人。为了同样的目标、同样的理想而挣扎、奋斗。” 听到她这一句,祖安情不自禁看向她。 她正好侧首,一绺垂落的鬓发在朝阳微光中轻扬,唇际有一丝浅笑,眼里漾着淡淡温柔,轻轻松松就描绘出一道动人风景。 祖安瞬间凝眸。 “小寻寻,我好像突然有些后悔。做个普通的人多好,娶个像你这样的老婆,每天三餐吃饱,舒舒服服晒太阳。”他笑了笑。 那样多好,管他岁月无情,繁华无尽,黑暗无边。 只可惜啊,命运容不得人任性。 不过数秒间,他沉了脸色,拉住沈寻的胳膊:“我们该走了。” 沈寻警醒地回头,见不远处的人群里,一个脸上带疤的男人正望向他们。眼神交汇,那人目光里的阴狠让她不寒而栗。那一霎,她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他们来得比我想象中快。”祖安语气急促,拉着她在人群里穿梭。 “他们是谁?”沈寻忍不住问,又回头看了下,“我见过那个人,在景清的翡翠酒吧。他为什么要追你?他是谁的人?”急速的奔跑中,她的脑子也在飞速运转,忽然间,一个大胆的念头闪过,激得她脚步都猛地一滞。 “怎么了?”祖安拽了她一把。 “江际恒!”沈寻瞪大眼看向他,“那个刀疤脸是不是江际恒的人?” 祖安抓着她的手一紧,步伐却加快了。 见他不出声,沈寻确定了自己的怀疑,但她心里也涌现了更多疑问:“你和江际恒有什么过节儿?” “你的确是个好记者,敏感度和推测能力一流,”这个节骨眼儿上,祖安居然还不忘夸奖她,“我简单跟你说下,江际恒对魏启峰起了二心,他吞掉了我老板要洗的钱,陷害我。我现在应该被黑白两道在追。如果你被警方带走没有关系,我已经安排好,他们也不会动你。但我要确保你不落在疤温手里。” “江际恒对魏启峰起二心?”沈寻跟着他下台阶,呼吸开始急促,“他在替魏启峰洗钱?疤温就是现在跟着我们的这个人吗?” “聪明,”祖安又夸她,脚步越来越快,“小心!” 他猛地把她往身后一拉,沈寻只瞧见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在眼前划过,还没来得及反应,祖安的右臂已经被划出一刀血淋淋的口子。在周围游客的尖叫声中,祖安一脚踢向迎面挥刀的歹徒,抬肘重击那人面部。他用的是泰拳招式,出手利落狠绝。 眼见后头疤温越来越近,祖安拉起沈寻继续下台阶,佛塔台阶陡峭,还有不断往上攀爬的游客,严重影响了他们的速度,这时候,又有一名歹徒从游客中蹿出,手里拿着砍刀,直直朝祖安劈了过来,祖安松开手,一边躲一边暴喝:“你先下去!” 沈寻没有迟疑,以最快的速度在人群里钻空隙下台阶,踩上平地的那一刻,她却看见右前方有个男人朝她冲了过来,她看了下四周,抢过一个女游客手里的矿泉水瓶砸了过去,趁那人躲闪的时候,从他身侧钻了下去,但还没下两级台阶,她的后领就被人狠狠揪住,勒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她往后伸手,试图掰开抓着她衣领的那只手掌,却又被身后那人一把揪住头发。尖锐的疼痛瞬间蹿上头皮,她全身的重量都悬在那把头发上,她越挣扎,痛得也越厉害。忽然间,头顶一松,身后那人号叫了一声,自上头摔了下来,她还没反应过来,祖安已经一把架起她,声音利落:“走。” 跌跌撞撞离开了瑞山陀塔,当他们坐到车里的那一霎,马达轰鸣声在四周响起,六七辆摩托车围住了他们。祖安面色冷酷,猛踩油门,硬生生冲出一条路。 沈寻瞧见他右臂的伤口处,鲜红的血不断渗出,流淌下来沾湿了他的衣袖,又一滴滴落在他腿上,牛仔裤上也沾了一片触目惊心的红,不断漾开。他却像毫无知觉,专心盯着路前方和后视镜。 “我们去医院吧,你的伤很严重。”沈寻越看越心惊,忍不住开口。 “不用,乖乖坐好。”祖安简短出声,指了指她前方的置物盒,“替我拿个东西。” 沈寻掀开盖子,伸手进去,摸到一把枪,冰凉的金属感让她浑身打了个冷战。她抿紧唇,把枪递给祖安。 “幸亏我是个左撇子。”祖安接过枪冲她一笑,生死攸关还不忘打趣。 沈寻还没顾上开口,后方一记爆响,挡风玻璃顿时出现一个弹孔。她瞪着那个小洞,来不及发出的惊叫声憋在喉中,让她的嗓子干涩得发痛。 “趴下。”祖安命令她,按下她的脑袋,又迅速扭身,往后面开了两枪。 汽车以疯了一样的速度往前奔驰,枪声却没有断过。沈寻压抑住胃部的涌动,感觉自己的侧脸上湿漉漉的。她知道,那是祖安的血。泪水忽然漫上眼眶,她伸手去擦,眼前却反而一片模糊,又用衣袖擦了几下,视线才恢复清明,而她瞧见自己的手背上血迹斑斑。 这一霎,她突然感到了一种极度的后悔——或许,她真的如程立所说,是一个麻烦,对程立而言是,对祖安而言是,对所有人而言都是。 有警笛声传来,自远而近,还有人用扩音器重复喊着她听不懂的缅甸语。沈寻微微起身,听到后面摩托车的马达声似乎渐渐淡去。 “你可以起来了。”祖安拍了拍她。 “是警察来了吗?”沈寻坐直了身子,却看到他苍白的脸色,“你有没有事?” “我没事,”祖安摇了摇头,目视前方,“你跟他们走吧。” “那你呢?”沈寻意识到不对劲。 “我是什么身份?怎么能跟警察走?”祖安笑了笑,唇色越发青白,“进去了更糟。” “小寻寻,让我抱下。”他又开口,揽住了她,却把枪指在了她的太阳穴。 沈寻顿时僵住:“你要做什么?” “没子弹了,别害怕,”他在她耳边轻声道,“乖,配合下,我们演好这出戏。” 听到他这一句,沈寻本欲挣扎的手臂缓缓松开,垂下的手却碰到一片湿漉漉的衬衫,她低下头,看到他腰侧已经被鲜血浸透。 “你中弹了?”她声音不稳,整个人也抑制不住地开始颤抖,“祖安,你到底是什么人?” “当然是坏人啊。要不怎么拿枪对着你?”他的声音温和,仍带着玩世不恭的味道。 沈寻深吸了口气,缓缓问出声:“三年前和你在瑞山陀塔看日出的那个人,就是……” 剩余的字,她没能说出口。祖安的手指按住了她的嘴唇。 “嘘,小寻寻,不要猜,不要多想,活得简单点。”祖安看着她,微微一笑。 那个笑容,却让沈寻的泪水瞬间涌了出来。 她知道,自己猜对了。 “祖安,放下枪。” 清晰的中文忽然从扩音器里传来,那嗓音让沈寻猛地抬起头——不远处的警车旁,站着一道熟悉的身影,是身着便装的林聿。 “小舅!”她喊出口,却发现自己喉咙嘶哑,发不出声来,取而代之的是汹涌的泪水。 她急忙扭头看向祖安:“是我小舅,没事的,我们一起去见他啊。” 祖安钳制着她的手却没有松。 “我已经不行了,送你一程也好,”他声音温和,每一句却又像用尽他全身力气,“小寻寻,有件事我骗了你,我姐姐没有嫁人。她很多年前就死了,吸毒……你可不可以答应我,每年去看一看她……她的墓碑,在景清的南山。” 他的呼吸已经越来越重。 “我不!”沈寻浑身冰凉,又急又慌,“要去你自己去!” “祖安,我再次警告你,放下枪。”林聿沉肃的声音再次传来,添了几分严厉。他身边的缅甸警官也发声督促。 沈寻看见他们的后方,有狙击手架起了枪,已是瞄准姿势。 “祖安,你放开我,这样你很危险!”她呼吸急促,试图挣开他的束缚,却见他开始踩油门,往前闯去,她大惊失色,“停下来!” “小寻寻,祝你和心上人能白头偕老。”轻柔的一句,在沈寻头顶飘起。她听见林聿发出一声暴喝,然后,她就什么也听不见了。祖安突然松开了她,她的身体歪向一旁,那一霎间,她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溅在了她脸上。 沈寻看见阳光从车窗里洒进来,落在祖安琥珀色的瞳仁里。他的眼里,有尚未消散的笑意,掠过她的影子。那眸光里的情景,像他们早上刚看过的日出,佛塔晨光里,浮云掠影,寂静温柔。 她感觉自己好像瞬间被抽离了意识,飘在了半空中,看着呆若木鸡的自己,静静靠在座椅上的祖安,还有慢慢围过来的警察们。 都说蒲甘随手所指处尽是佛塔,步步遇菩萨。为什么,没有一尊菩萨愿意怜悯,出手阻止眼前这悲剧? 一个半月后,北京。 电梯门叮的一声,在十二层缓缓打开。午休时间,写字间没什么人,但她走到最里面时,迎面还是碰上一名女同事,对方惊讶之色溢于言表:“回来了?身体还好吧?” “挺好的。”沈寻微笑点头,没有停下脚步,也打消了对方想要进一步寒暄的念头。 走廊尽头,她敲了敲磨砂玻璃门。 “进来。”郑书春的声音不疾不徐地传来,能听得出有一丝不快。 沈寻推门而进:“不好意思,打扰你午睡了。” 郑书春正要从沙发上起身,抬头见是她,精神立马上来:“你怎么来了?来,坐这儿。不是说明天才上班吗?我本来还想说明天周五,干脆让你再休息两天,下周一来呢。” “再休息下去,浑身都要生锈了,”沈寻轻轻一笑,“这几年都被你虐习惯了,你忽然走温情路线,我反而觉得不自在。” “少给我贫嘴,”郑书春敲了敲她脑袋,瞅见她手臂时目光却一滞,“都怪我,早知道那么危险,当初就不应该让你去。” 沈寻循着她的视线,看到自己手臂上那道疤,是那次和程立追人时留下的弹痕。伤口恢复得还行,疤痕已经很浅了,只是有时还是会发痒,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也是有收获的。”她抬头,声音平静。 “这倒是,虽然没有赶上禁毒日的专题宣传,但上周发出来后,又配合微博微信的发布,你这篇报道已经引起广泛关注了。我看你自己那个微博号的粉丝量也是一下子涨了上百万,好几个媒体圈的朋友都找过来,想给你做专访。”郑书春一说起报道,又兴奋起来。 “我都跟新媒体那边说过发的时候不要@我的号了,现在可好,最近光刷微博转发和评论都刷不过来,我干脆都不看了。”沈寻有些无奈地叹气。 “那怎么行呢,必须得好好经营你自己的品牌,后续做别的报道也更有影响力啊,尤其那些转发你报道的大v,你要注意和他们的互动,都能带动流量的,”郑书春指点着,眼见窝在沙发上的女孩可怜兮兮地合掌求饶,白皙的锁骨分明,她顿时心一软,“不说你了,这段时间怎么瘦了这么多?都没好好吃饭吗?” “有啊,我有按时吃饭,”沈寻摇头,“就是睡眠不大好,不过吃药就会好点。” “安眠药还是少吃,”郑书春叹气,又想起来,“你还没说你今天来干什么呢。” “我拿下我的相机。”她在景清机场被掳走时,行李被留下了,辗转送到了林聿手里。在医院休养时林聿都还给了她,她拷下了照片,发现相机有点问题,就给了摄影同事去维修,顺带也方便编辑部选照片。 郑书春点点头:“那你去吧,他们也该吃完饭回来了。” 沈寻起身,朝她摆摆手:“那就明天见啦。” “寻寻,”她走到门口时,郑书春突然叫住她,“你是不是喜欢上了一个人?” 沈寻的脚步顿住,转头看向她,没有说话。 “你相机的照片,有一个人,出现了很多回。”瞅见她沉默的神情,郑书春忽然后悔起自己的多事。 沈寻轻应了一下,走出她房间。那一声“嗯”太轻太模糊,让郑书春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 拿了相机,她避开人流开始多起来的电梯,走楼梯下楼。整整十二层,空荡荡的楼梯间,只有她自己的脚步声,一下又一下地回响。 ——三哥? ——嗯? ——我希望这楼梯没有尽头。 ——那是恐怖片。 ——讨厌,你怎么一点也不浪漫。 ——恭喜你终于认清现实。 ——你说的我知道,可是程立,你在这里。所以,我也会在。如果你不离开,那么,我也永远留下。 她骤然停住脚步,脑海中的声音也戛然而止。 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她拿起手机,漫无目的地刷微博,又是几百个@跳了出来。原来是一个当红男明星转了她那篇报道。 那名男明星在转载时引用了她文章里的一句话——迄今为止,人类对于外部世界的探索,已经到了一定的水平。但对于自身的认识,或许远远不够。 他评价她的文字:平静、残酷、温柔。 报道在微博上被新媒体部的同事处理成了偏文艺风的图文,配着全文链接。她再一次点开。 那些照片,明明来自她的镜头,却令她熟悉又陌生。照片下方,细碎的文字描绘着简短的故事、漫长的人生。 刘x,26岁,警察,抓吸毒人员的过程中被车撞伤,下肢终身瘫痪。 宋x,28岁。19岁时在酒吧和刚认识的朋友玩,蹭吸了冰毒,20岁开始经历了两年的强戒。26岁在蜜月旅行期间住过三家酒店,都因身上有吸毒记录被检查,一个月后丈夫家里提出离婚,两个月后她复吸。 罗心雨,14岁。她母亲因为父亲吸毒离家出走,父亲逼她买毒、吸毒,如果不从,就用烟头烫她。她是唯一要求披露自己正脸和名字的被访者,希望母亲看到她满是伤痕的手,可以回来看她。 ………… 她摁灭屏幕,把手机放回口袋,点了一支烟,抬头望向对面的街道。 转眼就到初夏。北京的风还有点凉意,但姑娘们都已经迫不及待换上轻衫短裙。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穿的灰t恤和工装裤,还是去年买的,或者是前年?一旁有个大学生模样的男生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表情激动:“你是沈寻沈老师?” 沈寻吐了一口烟,礼貌一笑,表情轻淡:“你认错人了。” 男生不屈不挠,低头从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举到她面前:“怎么会不是你呢,你看,就是啊。” 那张照片,是社里发她那篇报道时配的。 她挑眉:“还真像哎,但确实不是,抱歉。” 绿灯亮起,她抬步混进人流,背影利落。 厚重的窗帘掩住了午后的阳光,静谧的房间里,只开一盏台灯,茶几上的蜡烛微微闪烁,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何医生,你换了蜡烛,味儿和上次不一样。”沈寻躺在软榻上,轻声开口。 “嗯,上次你说你喜欢佛手柑,这款成分里面有。”何与心答,“放松。” “难怪……”沈寻轻喃,深吸了口气,闭上眼。 “最近睡眠还是不好?”何与心问。 “老做梦。” “梦到什么?” “梦到自己一次次中枪。” “开枪的人是谁?” 沉默。 “还梦到什么了?” “雪,好多雪,到处白茫茫的。”她轻声答。 “这个季节的缅甸没有雪。” “我答应要陪祖安去北极圈外。” “那并不是你的错。” “是我的错。”她语气平静而固执。 “那等到下雪的时候,去一趟北欧好了。” “嗯,今年去。” “还想做什么?”温柔的声音,逼迫着最深的渴望。 “想见一个人。” 想回到那个春天般温暖的地方,回到那个装醉的夜晚,看着那双寒星一样明亮的眼睛,肆无忌惮地和他告白,听他说一声愿意。 “谁?” 她抿住唇,把那个名字压在心底。 “小舅妈,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她问,换了称呼,语气轻软。 “什么电影?” “我昨天看的,刘德华的《龙在江湖》。” “好像有点印象,很老的片子了吧。” “嗯,里面有个女的叫ruby,是刘德华老婆cindy的闺密,她提醒cindy说,‘男人做事不要妨碍他’,可cindy没听她的警告,结果自己被撞死了,还害分心的刘德华被砍了一刀。” “寻寻。”何与心伸手摸了下她的头发,“有什么心事就说出来,别憋着。” “没事,”沈寻微微一笑,仰头看向她,“从前我妈告诉我,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乱了生活的规律,要好好吃饭,乖乖睡觉,我记得。” 她没有跟何与心说,昨天她还发现,那部电影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没有明天》。 片尾梁咏琪对刘德华说,我想得很清楚,我们没有可能。然后利落地离开,再也没有回头。 她多羡慕这样的决心和决绝。 “你爸回国了吧。”何与心扯开话题。 “嗯,晚上要和他吃饭,好像还约了其他人。”沈寻答,这才想起来似乎应该换身衣服。 换作从前,她是排斥参加应酬的,但现在,她需要被安排的生活,让她可以少一些时间胡思乱想。 所以,她也接受林聿的安排,每隔三天就到何与心这里来接受心理咨询。 其实很好笑,她连她的心都找不到了,怎么问心事? 目送着沈寻的身影混进了人群里,何与心拿起手机拨号。 电话那头,林聿温和的声音传来。 “寻寻刚离开我这儿。”她柔声开口。 “昨天我给她打电话,她说她还好,听起来语气倒是恢复了以前的生气。” “她现在每天都要吃抑郁药,这哪儿叫好?哪儿叫恢复了?”何与心轻叹,“她还是有很重的心结,对不起,是我没用。” “不怪你,”林聿沉默了半晌,“解铃还须系铃人,但是那样的可能性我也说不准。说实话,做这行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但这次,我……” 他止声,如鲠在喉。 “我明白,我会尽力,”何与心觉得有些心酸,“你也注意安全。” 第十七章 再相遇 沈寻到包间时,里面只有沈晋生一个人。她顿时明白,他是故意跟她说早了时间,想父女二人相处一会儿。 “爸。”她叫他,隔着一个座位放下了手袋。 “你坐我旁边,你宋倩阿姨不来了,她台里临时有事。”沈晋生淡声道,目光扫过她的衣着,眼神里透着几许满意。 沈寻并未觉得多欣慰,她从小就已经习惯,她这个外交官父亲,最讲究“得体”二字,而她每次同他一起出席交际场合,都感觉自己像被系了蝴蝶结的礼盒。 “怎么瘦了这么多?”第二眼看她,沈晋生皱了眉头,“林聿跟我说了,你这趟吃了不少苦。” “没事。”沈寻轻声答,目不转睛地看服务员替自己斟茶。 “当初我就不赞成你做什么记者,都是你外公惯着你,”沈晋生又重复老话题,“像你宋倩阿姨一样,做个女主播不也挺好吗?” 沈寻笑了笑,没说话。 那有什么好?像个牵线木偶,照着别人写好的剧本念,连笑容都掐分算秒地适宜,何其无趣。 不过沈晋生喜欢就好,或许他的工作和主播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她已经长大,不似从前,早就懒得争辩。她有时候想,当初沈晋生怎么会看上做导演的妈妈呢?大概生活太按部就班,所以被自由的灵魂吸引?但到后来,还是忍不住要把她圈禁在他狭小的天地里,只做他的沈太太。她的傻母亲该是有多爱这个男人。 “跟你说话,你在听吗?”沈晋生不满地提醒。 “在听,但目前不打算换工作。”她答。 “你年纪也不小了。”沈晋生的语气难得地透着点迟疑,似乎接下来要说的主题不是他擅长的。 “你不是想要给我安排对象吧?”沈寻半开玩笑地侧首,在瞧见他表情时顿时一愣,“真的?不会就是今晚吧?” 没待沈晋生回答,门口传来几声礼貌的叩击声,一位气质温婉的中年女子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 “老同学,咱们真是多年不见了啊,”她笑着同沈晋生打招呼,“不好意思,迟到了。” “没有没有,是我们来早了,记得上回见面还是在你巴黎家里,你的那幅画我可一直珍藏着呢,”沈晋生轻拍了一下沈寻肩膀,“陈岚,给你介绍下,这是我女儿沈寻。” 沈寻只得站起身,微笑颔首:“阿姨好。” “这孩子长得真好看,”陈岚看着她,眼里有惊艳,转头拉了下她身后的年轻男人,“晋生,这是我那个不听话的儿子,杨威。” “沈叔叔好,久仰大名。”杨威恭敬地同沈晋生握手,朝沈寻也是眨眼一笑。 这男人一看就是那种从小淘气的孩子,但面相很好,这种别人做也许会显得轻佻的表情,在他脸上出现却格外自然。 一顿饭,四个人吃得还算气氛融洽。陈岚是个画家,虽然娴静婉约,但酒量却很好,故友相见,和沈晋生开了两瓶红酒,相谈甚欢,到后头聊得好像都忘记了儿女相亲的主题。 杨威也是自来熟的性格,和沈寻聊了一会儿,嫌圆桌隔得远,干脆坐到她旁边天南地北地瞎侃。但他始终保持彼此间的距离,并总是能及时给沈寻续茶,痞痞的表面,但有良好修养。 “我跟你说,我有个特别好的哥们儿,特别帅,特别有性格,以后有机会介绍你认识,”他开始诉说他的朋友,“不过前段时间我寄了一箱东西给他,把他给气的呀。” 沈寻端着茶杯的手停住。杨威,她突然想起来,她似乎听过这个名字。 “你说这人也是,哄姑娘不买包包首饰,居然买一箱子可可粉。然后我就捎带了些私货,把他给气的呀,你知道我捎带了什么?” 她抬眼看向他:“避孕套。” 杨威一愣:“嘿,神了,你怎么猜到的?” “你寄给了我。”沈寻轻声开口。 “我去!”杨威瞪大眼,忍不住喊出声。 快递是他的助理联系程立给寄过去的,他以为收件人就是程立。 “杨威,你干什么呢!嘴巴不干不净的。”陈岚听见了他的脏话,蹙眉叱责。 “没事,阿姨。”沈寻微微一笑,“我给他讲了个笑话。” 是可笑啊。到哪里也逃不开那个人的影子。 “你是程立的女朋友?”杨威瞅了一眼陈岚和沈晋生,低声问她。 再一次从别人口中听见这个名字,让沈寻觉得有种千山万水的恍惚。 ——你告诉我,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我不知道。但是我想,也没有必要吧。 她想起那天在景清市局彼此最后的对话。 她究竟是他的谁?她无法回答。 “你知不知道,两个人之间最惨的关系是什么?”她盯着酒杯,双眼微微湿润。 杨威表情凝重起来,摇了摇头。 “是未完,不待续。” 那个饭局,让杨威出现在沈寻的人生里,当然,不是能进一步发展的相亲对象,而是个兄长一样的男性朋友。虽然这个兄长有点闹腾,有时候比她还孩子气。但是有个人经常跟她胡说八道,拉着她各种组局、蹭局,也算生活多了点调味料。有时候在酒吧遇到她被人搭讪,杨威会立即挡住对方,说辞千篇一律——干吗呢,不想活了,敢泡我嫂子。第一回听他这么扯的时候,沈寻还愣了一下,有点心酸,后来也就麻木了。反正杨威也清楚,他的哥们儿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是他们也似乎形成了一种默契,从来不提他的去向。 不知不觉到了7月,又是一年夏天。大概是考虑到她的状态,郑书春不再安排她出差,只是派一些国际性的选题,让她发挥下英文特长,做一些电话或邮件采访。要么就是利用下她的知名度,做一些音频和视频新媒体策划跨界节目。沈寻不爱露脸,视频几乎都拒了,只选择了一家这两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音频平台,做一档脱口秀类的节目。一方面她喜欢这家创业平台的风格,另一方面搭档晓乐也对她的胃口。 “沈寻,就刚才那个听众的留言,我来问下你,你觉得你理解的爱情是什么?”这一天,节目当中,晓乐突然问了她这个问题。 沈寻愣了一下,然后笑着答:“爱是恒久忍耐,爱是恩慈,爱是永无止息。” 晓乐顿时抗议:“你这也太不诚恳了,拿《圣经》搪塞我们,不行。” 留言栏里也跳出一些用户的实时抗议。 “好吧,我想想,”沈寻敛了笑容,声音平静,“对我来说,爱情是什么?我觉得,不是一时间的意乱情迷,不是单纯想要得到、占有,或者被需要。而是你对一个人的喜欢,让你一个瞬间接着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你的内心、意志、行为都在发生变化。区别在于,那是正向还是负面的变化。对我来说,我喜欢着一个人,他让我成长,让我变得更好。” 晓乐看着她,心里有些异样的感觉,嘴上忍不住追问:“你们在一起了吗?” 沈寻沉默了下才开口:“我觉得,他一直在我身边。” 她能做的,就是在远方用自己的方式支持他,支持和他一样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在默默奉献、牺牲的那群人,致敬他们的理想和心愿。 做完节目下楼走出大门时,沈寻发现外面已是瓢泼大雨。每年这个时候,北京都会有强降雨,早上她也听到了雷电预警,结果出门还是忘记带伞。她正琢磨着上楼借把伞,转身却看见晓乐和两个男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位是这家平台的创始人于俊,另一位四十岁左右样子,气宇轩昂。于俊跟她打招呼,随便介绍那人:“沈寻,这是成亚控股的程总,也是我们投资人。” 程成伸出手:“久仰大名,你那篇报道令人印象深刻。我弟弟也在一线做禁毒工作,所以我挺有感触的。” 沈寻一怔,一时忘记和他握手。 程成并不介意她的怠慢,不动声色地收回手,笑了笑:“我弟弟叫程立,不知道沈记者认不认识?不过云南这么大,也不一定能碰到。” 沈寻喉咙发紧:“认识,我还知道你送给他一marzo,我喝过,做的咖啡味道很好。” “是吗?”程成眼神惊讶,随即扬眉一笑,“那真是太巧了,幸会啊。” 这时,一辆黑色的轿车驶到楼前台阶下,司机开了门,撑着伞走到程成身边等候。 “沈老师,不如让我送你一程?”程成抬手指了指车,语气诚恳。 沈寻点点头:“那就麻烦程总了。” 她同于俊和晓乐告别,司机先把她送进车里。她抬眼看见司机又替程成撑伞,把他送上车。 坐进来的那一霎,程成肩膀上稍微淋了点雨,他抽了张纸巾,将外套上那点雨珠轻轻擦干。沈寻忍不住想,这几步路,如果是程立的话,可能不用司机撑伞,自己就淋着雨上车了。 想到这里,她眼前又浮现出程立的样子。一回是那次去玉河镇的路上遇到大雨,他淋湿了,却只关心她有没有感冒,还有一回是在度假酒店,他冒雨出现在她房间,衬衫湿透,黑眸深沉,她还以为自己是在梦里。 所有的记忆,所有的画面,甜中掺着苦,让她忍不住想起,却又不敢再多想。这种滋味,就像身体里藏着一道无形的伤口,那么痛,却无从修补。 “空调会不会冷?”程成轻声询问,温文有礼。 沈寻摇摇头:“挺好的。” 眼前这个男人,衣着考究,举止优雅,相貌并不算多么英俊,但胜在气质。 “你和程立长得不像。”她开口。 “我猜沈老师是想说,弟弟英俊如电影明星,怎么哥哥相貌如此平平?”程成侧首看着她,微微一笑。 “我不是这个意思,”瞅着他略带调侃的眼神,沈寻有点不好意思,“您叫我沈寻就好。” “没关系,我早就习惯了。从他上小学开始,喜欢他的女生都会找我给他传递情书。我曾经乐观地以为十封当中好歹有一封是给我的,结果全是给他的。” “为什么不直接给他啊?”沈寻好奇。 “这小子从小就不大爱搭理人。” 沈寻想象着程立小时候的样子,忍不住弯起嘴角。 “真的没有给你的情书吗?”沈寻放松下来,和他开起玩笑,“我觉得你也不差啊。” “嗯,幸好一百封中有一封是给我的,最后那个女孩子做了我太太。”程成笑了,“你看,所以量不重要,得看质,他收到过那么多情书,也还没成家。” “是呢。”沈寻笑着笑着,有些怅然。 “他工作特殊,忙起来没日没夜的,一般都是他找我,说起来我也有一阵没和他联系了。”程成的语气略带感慨。 沈寻点点头,没接话。她抬眼看向车窗外,大雨如注,天地茫茫,一如她的心境。 此时的程立,正坐在夜总会的包厢里,揉着眉心听人吵架。 “三哥怎么教我们的?出来混要用脑子,不要以为你流过点血、断过几根骨头、有胆砍人就以为自己多了不起了,”隆重得过分的水晶灯发出耀目的光线,仍刺不穿房间里的烟雾升腾,一个光头壮汉扬了扬夹烟的手,指着桌旁一个低头的男人,“让你找个小孩都找不到,我留着你有什么用?” 熊海缩了缩脑袋,几乎要跪到地上:“波哥,再给我五天时间。” “五天?”光头男啪的一声砸碎了手上的酒瓶,拎起碎裂的瓶口对上熊海的脸,“你还有脸提五天?我告诉你,最多两天,我要是见不着黄伟强他儿子的尸体,死的就是你!” “葛波,够了。”程立微微坐起身,语气透着点疲倦和不耐烦。 “三哥,”光头葛波对他很恭敬,“你是不是伤口又不舒服了?要不先回去歇着吧。” “我本来打算在这儿休息的,结果你们来了。” 程立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瞅了他一眼,葛波顿时有点尴尬地直起身:“不好意思三哥,是我打扰了,应该让娇娇好好陪你的。” 他朝程立旁边的年轻女人递了个眼色。得到指示,娇娇这才敢挪过去,斟了一杯酒。她刚捧上前,程立就淡淡出声:“伤还没好,喝茶吧。” “怎么这么不懂事呢?”葛波不满地朝娇娇嚷嚷,又踢了踢熊海,“去,赶紧给三哥弄茶去。” 熊海连忙点头,几乎连滚带爬地出门了。 这边娇娇也是连声道歉,端起杯子就要喝酒谢罪。 程立抬手挡下来,语气温和:“女孩子家少喝酒。” 娇娇嘴一撇,眼里浮上了一层泪雾,有欢场女子演戏的本能,也藏着几分真的感激。她看着眼前这个英俊而沉默的男人,心里有点小小的躁动。这地方来来去去的男人很多,但难得有像程立这样的,外表出众不说,也从来不难为女人。更难得的是,他每次来,只点她的名,这让其他姐妹格外眼红。 想到这里,她不免有点得意。扬起下巴,她抬着迷蒙的眼,伸手轻轻抚摸他的侧颜。 “可惜了,多了道疤。”对着他脸上那道刚结痂的伤口,她忍不住叹息。 程立吐出一口烟,眯起眼看着她:“我又不打算靠脸吃饭,有条疤有什么关系。” 灰蓝的的烟雾里,他嘴角微勾,轮廓有种落拓的邪魅,娇娇看得失神,也看得心痒。终是按捺不住,她贴近他,大胆吻住了那个性感的嘴唇。 他并没有躲,只是微微侧首,吻得漫不经心。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有和娇娇相似的侧脸,但被他轻轻一亲就会脸红。 “要我说,三哥脸上多了这道疤,更有男人味儿了,”葛波感叹,“不过真是险啊,两发子弹,一颗差点打中脑袋,一颗离心脏就差那么点距离,三哥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后福?”程立往后靠了靠,要笑不笑地看着他,“什么福?” “你是魏叔的救命恩人啊,”葛波瞪大眼,“就岳雷哥跟了他那么多年,也没那勇气替他挡子弹,他以后一定不会亏待你。” “我恰好离得近罢了。”程立抽了口烟,仍是风轻云淡的笑,“换你也一样。” 葛波干笑了下,挠了挠头:“我不知道……反正三哥你是真爷们儿,我服你。要不是你,就这次我们和黄伟强干这一仗,我没准都没命回来。” 这时熊海也端着茶壶回来了,听到他们的谈话,也连连点头称是。 “黄伟强的儿子,我要活的。”程立并不在意他们的奉承,径自吩咐。 “为什么不斩草除根?”葛波不解地问。 “有些事情我还要弄清楚。”程立缓缓开口。 “什么事要弄清楚?”门口传来一道声音,包厢里的人纷纷站了起来。只见魏启峰缓步进了门,身后跟着他自己的贴身保镖、叶雪和廖生。 程立要起身迎接,魏启峰抬手制止:“你好好坐着。” “伤还没好,就不要抽烟,”魏启峰走到程立身边坐下,抬手把他指间的烟夺了摁灭,语气分外亲切,“说说看,你怎么想的?” “我来这儿时间不久,前因后果也不那么清楚,对生意也不熟,”程立抬眼看下他,语气轻淡,“就是觉得有点蹊跷,这么多年,您和黄伟强井水不犯河水,难得做一回买卖,就出了岔子。” “嗯,只是黄伟强这条命是在我手上丢的,这血洗也洗不干净了。”魏启峰嘴角噙着一丝笑,低头看着自己张开的双手,仿佛上面真的沾了血一般,“我也想过,那个祖安跟了他这么多年,为什么现在才动他的钱?听说被一枪爆头,这么利落,像是谁急着要灭口。” 淡蓝色的灯光下,程立面无表情,神色甚至有点冷酷:“出来混,有欠有还,谁又撇得干净呢。” 魏启峰点点头,又问:“黄伟强的儿子叫什么?” “黄汉钧。”葛波凑上来回答。 “嗯,你们用点心把人赶紧找到,找着了让你们三哥好好审审,”魏启峰拍了拍程立的肩膀,站起身,“我先走了,年纪大了,在这乌漆抹黑的地方,闷得慌。” “魏叔,先跟您说一声,我下个月打算回趟北京,老爷子过生日。”程立徐徐开口,撞见叶雪有些惊讶的眼神。 “是吗?老爷子多少岁了?”魏启峰问。 “今年整70。”程立答。 “哦,70大寿,那应该回去一趟。”魏启峰点点头,又问,“不怕被盯上?” “被谁盯上?”程立看着他,黑眸沉静。 “谁?”魏启峰挑眉,“警察啊。” “我有做什么吗?”程立问。 魏启峰一怔,而后才朗声大笑:“对,对,你说得没错。好吧,你自己看着安排。” “怎么,你也要跟我一起走?”瞧见叶雪也跟着起身,魏启峰有些意外,“不陪陪阿立了?” “晚上约了人,本来今天也是有事找您,顺便跟着过来。”叶雪答。 魏启峰瞅了瞅她,又看着程立笑了笑,转身离开。 程立低头玩着手里的打火机,表情专注,仿佛没注意叶雪离开时有意踩得有些响的高跟鞋声。“三哥,雪姐是不是吃醋了?”娇娇轻声问,有点怕,又有点高兴。 程立轻扯嘴角,瞅着她微微一笑:“你说是就是。” “阿立这小子有点意思,有潜力。”坐上汽车,魏启峰似乎有些感慨。 “他怎么了?”叶雪问。 “别人像他这个境遇,应该是避嫌,他倒是坦荡,想走就跟我说走。”魏启峰道。 “那你不怕他飞了啊?”叶雪撇撇嘴。 “这不有你在吗?”魏启峰看着她一笑,“好鹰要熬,费些时间也应该,我有这个耐性。” “小心您被啄了。”叶雪泼冷水。 “这是怎么了,在跟阿立闹脾气?”魏启峰坐直了身子,打量她,“刚才我就觉得你不对劲。” “没有,我跟他有什么好闹的。”叶雪否认,望向窗外,过了一会儿又轻声开口,“我就是觉得,好像有点不认识他了。” 她想起一个多月前那场火拼,黄伟强因为他丢了的那五千万来找魏启峰理论,本来双方的开场还算平静,不知谁突然就开了枪,她被廖生护在角落里,亲眼观看一场近距离的血腥厮杀,也是第一次,她看见那个她从青春时期就迷恋的英俊男子,可以多么狠戾冷酷。炙热的阳光下,温柔流淌的清泉边,他白衫黑裤,满身是血,仿佛一幅妖异的画。 她想,那样的他,大概震慑了所有人,包括魏启峰。因为在他们所在的世界,斗的就是狠,就是残酷,就是谁可以不顾一切。 “你刚才说晚上约了人,约的谁?”魏启峰问她。 “江际恒,”叶雪收回思绪,淡淡地答,“他说想见我。” 魏启峰瞅着她的侧颜,陷入沉思。 “三哥,陪我唱歌好不好?”舒缓的前奏里,娇娇举着话筒柔声央求。 程立抬眼看到屏幕上的歌名——《许愿》。 他笑了笑:“不会,让葛波陪你。” 娇娇不情不愿地把话筒递给旁边的葛波,但嘴巴一张,立马投入到歌唱里,倾情演绎。她嗓子不错,葛波一个糙汉子唱起歌来也是有腔有调。程立又点了根烟,静静地吸,静静地听。 我喜欢回味 记忆的美 让人懂得感谢 你现在让谁 听你喜悦 陪你掉眼泪 嘿好久不见 请你许个愿 要感情不再那么容易变 让心不被距离拉得太遥远 ………… “三哥,你有什么愿望?”娇娇唱完,兴奋地举着话筒,凑到他嘴边。 她像个记者在做采访。 程立的眼神有一霎恍惚,话筒里放大过的声音淡淡地在房间回响:“没有。我已经拥有很多,走一步算一步。” 娇娇点点头,似懂非懂。 葛波又唱起一首老歌,声音是刻意的凄凉夸张。 当你见到天上星星,可有想起我 可有记得当年我的脸,曾为你更比星星笑得多 当你记得当年往事,你又会如何 可会轻轻凄然叹喟,怀念我在你心中,照耀过 我像那银河星星,让你默默爱过 更让那柔柔光辉,为你解痛楚 当你见到光明星星,请你想起我 当你见到星河灿烂,求你在心中记住我 ………… 程立掂着茶杯,低下头,似笑非笑。 不,不,希望你不要想起我,也不要记住我。 我的愿望是,希望你忘记程立这个人渣。 举杯至半空,似遥遥相敬。 寻宝,祝你嫁个好老公,幸福平安过一生。 音乐声那么大,盖住了他的心事。 他也笑自己,没喝酒,怎么就有点醉了。 时至8月,这一年的股灾已从1.0版本升级到2.0,连楼下茶餐厅的服务员阿姨张口闭口都在提救市。 沈寻每回走出写字楼时,都忍不住担心,下一秒会不会有输红眼的跳楼者从天而降,落在她面前,或者正好砸到她。她的想象并没有成真,毕竟,贪生是人类本能,绝大多数人再苦再难挨,都会怀着一丝希望过下去。 “是奶茶不好喝?那看来我也不用点。”一道清朗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沈寻回过神,看到程成站在桌边。 “不是,在想一点事情。这里的奶茶很好喝,”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么巧你也在。” “上午在附近和别人谈点事,经过这家餐厅,看到你坐在里面,心想也许可以借上次顺风车之恩,蹭你一顿饭。”程成微笑着打趣。 “我的荣幸。”沈寻做手势请他坐下,“我推荐牛腩饭和奶茶可好,再配一份白灼芥兰?” 程成扬眉:“感谢。” “程总看来心情不错,难得啊,股市最近哀鸿遍野。我看端菜阿姨都在讲希望救市。” “其实人生最要紧的是会自救,一要看大势,二是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你看历史哪有一次救市成功过?只不过跌得缓慢些罢了。清醒止损,才有机会。” “倘若是执迷不悟呢?” “总要触底的,痛不痛自己知道。”程成喝了一口柠檬水,抬眼看向她。 沈寻愣了一下,点点头。 “你摔痛过吗?”她问。 程成沉默了下才答:“有。上次跟你提过做了我太太的女孩子,后来变成了我前妻。” “抱歉。” “不用抱歉,我只是在陈述一件事。”程成答,表情平静,“我听过你那天做的节目。” “哪天?” “就是我们见面的那天。” “哦。” “你说的一句话,挺有意思。” “什么话?” “浮沉有定数,而定数来自预见和伏笔,来自日常态度和处事方式。” “你一定想,年纪不大,怎么讲话这么鸡汤。”沈寻忍不住笑。 “不是,作为一个年纪略大点的人,我觉得说得很有道理,”程成退了退身,让服务员将餐盘放在他面前,“倘若有什么事情结果不够好,那是因为我们自己在过往处理时就存在问题。” “可你也说,有时候要看大势,听天由命。”沈寻看着他,眸光沉静。 程成微微一怔,看到午后阳光落在她白皙的侧脸上,有一种珍珠般的美好光泽。 “你很有趣。”他笑了笑。 沈寻看着对面的男人,却有些恍惚。命运多么神奇,她在遥远的云之南遇见了程立,不知何时会再见,此刻却又和他兄长一起,在浩大北京城里一间嘈杂的小餐厅吃饭。 嗨,你知道吗?我遇见了你的哥哥,你的亲人。他应该和我一样,也见识过你坏坏的笑容,发脾气的样子。可是,我却不能告诉任何人,我喜欢过你,事到如今,我还是那么那么喜欢你。 那天聊过才知道,成亚控股的新大楼就距离沈寻公司两个路口远。程成像是突然发现这家茶餐厅的美味,一周连着两次和她一起吃饭。 沈寻觉得,程成和程立这两兄弟是真的不大像。不只外表,还有性格。程立孤傲、沉默、坚韧、粗糙,只有离他近了,才能发觉他藏着的细腻和柔和。而程成却是外表温文谦和,内在果断。当然,他如果是优柔寡断的人,成亚也不会在他手里风生水起。 “为什么叫成亚?”她好奇地问。 “我有个妹妹叫程亚,她在美国。”程成答。 “那程立——程队呢?”她脱口而出。 程成顿了一下,看向她:“我父亲创业时,还没有程立。” “有三个优秀的孩子,你父亲一定很欣慰,”沈寻接话,“老爷子身体还不错吧?” “嗯,下周五就整70岁了。”程成答,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会在我投资新开的一家牛排餐厅庆祝,你常年在国外,口味一定比我们精准,愿不愿意帮忙来试试菜?” 沈寻怔住,感觉有些突兀,还没回答,程成又开口:“程立也应该会回来,正好你和他也认识,多点人庆祝,老爷子也高兴。” “这样……我看下我时间。”沈寻没有立即拒绝。或许,她潜意识里也不想拒绝。毕竟见到程立,是一个太深的诱惑、一个深植入骨的诱惑,在每一个辗转难眠的夜里都折磨着她,吞噬着她。 “程成对你有意思吗?”李萌听到这件事时,直接发问,“他爸过生日,总归是件私密的事,会邀请你参加,感觉不像把你当成普通朋友了。” “他还说了让我帮忙给新开的餐厅试菜。”沈寻答。 “这才体现出作为奸商的厉害之处不是吗?想要更进一步,又附上看似名正言顺的理由。”李萌笑得意味深长,“沈寻同学,我看你搞不好要遇见兄弟争风吃醋的戏码,好刺激。” 沈寻拎起抱枕砸向她:“去你的。” “我是认真的,”李萌坐起身给她分析,“成亚的市场总监lisa姐跟我是朋友,她之前跟我八卦,程成从两年前离婚后,一直没有固定女友,偶尔有些暧昧花边新闻,也都是觊觎他的女方主动传扬,更没听说他主动接触过什么女人。” “你们真够八卦的。”沈寻叹气。 “主要是lisa姐见不得我单身,一直怂恿我去勾引她这位老板。”李萌翻了个白眼,语气有点遗憾,“可惜听说他身高一米七五,你知道的,我选男友的标准向来要一米八以上。” 沈寻一愣,想起来程成程立兄弟俩的身高差也是明显。 “怎么样?到底去不去?”李萌抿了一口梅子酒,打量好友,却见沈寻咬着唇,眼神空茫。 她叹了口气:“这样,当晚我也去那家餐厅,如果你无法应付,摔杯为令,我便去救你可好?” 沈寻点点头,如在街头迷路又被寻获的儿童。 一顿晚餐,却让沈寻在穿衣镜前耗费两个钟头。白裙会不会太素?毕竟是吃饭,万一沾到一点污渍就不完美。黑裙又太庄重,最近气色不算好,也许会显得人越发苍白吧?不知不觉,床上堆了一堆试过的衣服,她抱肩坐在地板上,焦虑得像读书时即将要面对期末考试,真的,考试也没有那么难。 视线落在墙角的箱子上,那里还是林聿让人从云南送回来的行李。她把箱子拉过来,慢慢打开,从里面挑出在景清时穿过的那条玫红印花长裙。她还记得当她穿着这裙子走向程立时,夜色里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艳。那时,她的心里洋溢着甜蜜与得意。 迟疑着穿上,又涂了红唇,镜中女子明艳如画。仍是旧日容颜,却换了心境。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前路茫茫,她突然不敢再想。这一生究竟该托付给谁,或者谁也不可托付?那样利落说等他三年,又是哪里来的信心?许泽宁不好吗?杨威不好吗?为什么不是张立、李立?为什么让她动心的,让她恨得无可奈何的,只一个程立? 一旁手机进了微信,是程成发来的,说快到餐厅了提前告诉他,他出来接。 下车时,程成果然已经在餐厅门外等候。他一改平日的商务风,穿着白色polo衫,卡其色休闲裤,显得格外清爽。看到沈寻拎着裙摆上台阶,他倾身诚恳评价:“非常美。” 沈寻笑了笑,心跳开始加速,通往包厢的走廊并不长,她却有种想要转身逃跑的冲动。 “这里。”程成推开一扇木门,轻拍她的肩带她进去。 包厢里坐着三桌人,大概都是关系比较近的亲友,见他们进来,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落在他们身上。 那里并没有那道她熟悉的目光——沈寻忽然松了口气。 “程成可是很久不带女生出席了啊,不介绍下这位是谁吗?”席间一位长辈打趣。 “爸,妈,这是我朋友沈寻。”程成微笑着介绍。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生日会。”程筑虽然年至古稀,但目光炯炯有神,他笑着同沈寻握手,程老太太方颜蓉也笑着热情招呼。 “大哥,快带沈小姐坐下吧,程立你也来。”说话的女子应该是程亚,沈寻根本顾不上仔细打量她,却因为她的话瞬间僵直了背脊。 “嗨,大家好久不见。”低沉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裹挟着千山万水而来。 她竟不敢回头。 “你小子居然最迟,要罚,”程成转身看向弟弟,却又皱起眉,“你脸上这道疤怎么回事?” “擦伤而已,没觉得我更帅了吗?”程立淡淡一笑,用下颚点了点沈寻,“快让沈老师坐下吧。” 西餐厅是长桌,沈寻坐在程成身旁,正对着程立。刚上头盘,她已经食不下咽。他似乎胃口不错,专心对待盘中餐,表情风轻云淡。 “所以沈寻跟我们家程立也认识?”程筑笑呵呵地问。 “认识。”她微微一笑,迎上对面那双黑眸,只用一个词就讲完所有故事。 亲友们也没再好奇,毕竟对于他们而言,比起远在云南,向来沉默寡言的程家次子,更新奇的是程家长子在离婚后首次带女孩子回来。在座大都是生意场打拼的人,只言片语间,就已经了解推测到沈寻的家世背景,热心的都开始在打赌婚期。 席至中途,程立起身离开,大概去抽烟。沈寻看看四周,大家也开始觥筹交错互相走动,她也走出包厢。 餐厅后面的庭院很安静,沈寻一眼就看到程立。月光如河流,在彼此之间静静流淌。 他穿了件墨蓝色的衬衫,同色休闲裤,站在暗处。周身的亮光,也就是腕间一只手表,还有手上夹着的香烟。他的衣服总是低调冷清的色调,却总是能穿得那么好看妥帖。 他看着她,没有打招呼的意思,也没什么表情,仿佛见到一个陌生人。 她一步步向他走近,他站在原地,沉默地看着她。 “新手表?挺好看。”终于还是她弃械投降。 “我哥送的。”他答,“他每次买表都买两只。” “哦,”沈寻嘴角微扬,“当初做什么警察呢?十年辛劳都换不来一只表。” “我已经辞职了。”他答,眼睛黑漆漆地望着她。 “缅甸这么点地方,装得下程队的雄心壮志吗?历史上的大毒枭们,手下的军队都不及成亚的员工多吧。” 大概是听出了她语气里的刻薄,他眉间微微一蹙,却没有说什么。 离得近了,沈寻才发现他瘦了不少。他原本五官轮廓就分明,这样清减下来,反而显得他多了几分清秀的书卷气。 她忍不住暗嘲自己昏了头,居然对这样一个在腥风血雨里浸染的男人生出这样的形容。 “你脸上的疤怎么回事?”她问。 “说过了,擦伤。”他又狠狠抽了一口烟,呛着了,轻咳了几声,他下意识地捂住胸口。枪伤那种撕裂的痛,在过去几个月里,一直困扰着他,即使伤口已经愈合,那隐痛也仿佛还在,就像一团不为人知的黑暗。 “你知道这不是我想问的。”沈寻直视他的眼睛,那里宛如深海,什么都看不见。 他不说话。沉默变成一场最残忍的折磨,在这样的等待里,沈寻感觉自己像一个黔驴技穷的小丑。 她突然心慌起来。 “对不起,我也许不该来。”她轻轻开口,声音里带着窘迫与疲惫,下一秒,她转身快步离开。 一股蛮力猛地拉住她,她撞进了他的怀里,呼吸里尽是他的气息。 他离她那么近,那么近。仿佛她一抬头,他的吻就会落下来。就像从前一样,粗暴、缠绵、温柔。 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只是缓缓松开她。 沈寻等着他的审判。 他垂眼,语气轻淡:“我哥不错。” “什么不错?”她声音有点颤抖。 “作为男友,作为老公。”他笑了笑。 “是吗?”沈寻气急反笑,“程立,你是以什么立场说这样的话?” 他的笑容渐渐隐去,黑眸里却仍没有一丝情绪:“毕竟我们处过一段。” “处过?”像被突然捅了一刀,沈寻抬头看向他,脸色发白,“你现在连喜欢这两个字都不敢说吗?” 一名服务员经过,忍不住回头打量他们——多出色的一对男女啊,但气氛似乎有点不对。 “告诉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你的心会痛吗?你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吗?”一抬头,灯光透过彩色复古玻璃,洒成一片血色,染红了沈寻的眼底。 “你要不要,现在就喊我一声嫂子?”她一字一顿,逼他,也逼自己。 “如果你想听,没问题,”他静静看着她,“我先回去了。” “你去过瑞山陀塔看日出对吗?你是不是很爱那里的风景?”对着他的背影,她喉咙哽住,几乎难以成言,“那你知不知道,无论你有多么爱那里的风景,我都爱你更多。” 他停住脚步,背脊挺直,却没有回头。美式餐厅偏暗的装修风格,衬着迷离的灯光,让他整个人显得有点不真实。 “你不是说过吗,如果有机会再见面,就当我是路边垃圾,那样挺好的。”他似乎是笑了笑,声音平静且温和,“该说的话,我也早就跟你说清楚了。” 沈寻一张面孔苍白如纸:“早知道是这样,当初我绝对不去云南。” 他走进门的那一霎,似乎是回头看了她一眼,似乎又没有。 沈寻有点恍惚,忍不住想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见面了。生了这念头,却又让她害怕起来。 再回到座位,程成脸上已有隐约的酒意,但仍然不忘关切地问她菜式是否合口味。对面的程亚大概是因为许久没见弟弟,凑近程立不断聊着什么。 李萌发了微信过来,一个问号。 沈寻回了一个丧气的小人表情,就接到了李萌的电话,那头是刻意带着撒娇的声音:“寻寻,我醉了,带我回家吧。” 挂断电话,她同程成打招呼:“实在抱歉,我闺密也在这家餐厅,喝醉了在找我,可能我得先走一步了。” 说话间,手机又开始振动,屏幕上“萌萌”两字不断闪烁。 程成未再挽留,沈寻同程筑夫妇、程亚和程立也打了招呼,拿起手袋匆匆离开。程立瞅了一眼她离去的背影,低头喝茶,垂眸间掩去眼底的情绪。 第十八章 很久以前 深夜,又下起雨。整座北京城都陷落在苍茫之中,落地窗上的水珠映着对面高楼的霓虹,迷离一片。 半杯威士忌,一支烟,越想沉醉却越清醒。轻柔的女声自茶几上的手机传来,在夜色里格外清晰。 ——对我来说,爱情是什么?我觉得,不是一时间的意乱情迷,不是单纯想要得到、占有,或者被需要。而是你对一个人的喜欢,让你一个瞬间接着一个瞬间,一天接着一天,你的内心、意志、行为都在发生变化。区别在于,那是正面还是负面的变化。对我来说,我喜欢着一个人,他让我成长,让我变得更好。 ——你们在一起了吗? ——我觉得,他一直在我身边。 他没有告诉她,他偷偷听过她的音频节目。在深夜里,一遍一遍,听她的声音,仿佛吸毒,上了瘾,失了心。每次听完,把记录删得干干净净,再听,再删,反反复复,直到所有声音都刻在了他心里。 可这些日子里听到的所有,都不如今晚她亲口告诉他的那几句那么惊心动魄。 ——你去过瑞山陀塔看日出对吗?你是不是很爱那里的风景?那你知不知道,无论你有多么爱那里的风景,我都爱你更多。 她今天说,早知道是这样,当初她绝对不去云南。可她不知道,他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遇见了。 13岁时,他做交换生去英国学习。临行前一天,他无意间发现妈妈抽屉里的秘密。那是一份孤儿院的证明,上面有三张照片,一个是两岁的他,另外一对男女他从未谋面。他第一次知道,哥哥姐姐是龙凤胎没错,但他不是妈妈生的老三,他是爸爸战友的孩子。 离开北京,独在异国他乡,他突然就害怕了。爸妈会不会不要他,会不会就把他扔在这里不管了?是不是那次他太调皮,把班上的同学揍了,他们才生气地把他送到国外?大哥说好了假期要来看他的,为什么没来? 在海德公园,他被人偷了钱包,坐在长椅上,觉得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小女孩举着冰淇淋走近他。她短胳膊短腿,却想学他坐上椅子,他只好出手相助,她笑着把冰淇淋递给他,靠在他身边,小短腿一晃一晃的。 ——你不要哭好吗,我把冰淇淋给你。 她奶声奶气地说。 时隔多年的边境客栈,他看到钱包里那张陈年照片,小小女娃穿着蛋糕公主裙,靠着美貌少妇,并排坐在公园长椅上,眉眼弯弯,笑咧了嘴,露出缺了两颗的洁白牙齿,手里举着比自己面孔还大的冰淇淋。 原来那时的小寻宝,还在换牙,却已经那么漂亮。 这些年,只有那一刻,他向一个陌生小女孩泄露了自己的心迹。只有她看到了他的眼泪。 后来再也没有人明白,为什么他会千里迢迢到云南。在他人眼里,或许觉得他不羁,或许觉得他反骨,或许觉得他痴情,只有他知道——他的亲生父母,以壮烈的方式永远留在了云之南。他没有机会见到他们,但他想用他的方式了解他们。 但是今晚,他知道,沈寻始终都懂,所以她说——无论你有多么爱那里的风景,我都爱你更多。 在他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光,有一个女人这样偏执地爱着他。 只是她不知道,他爱她。 落地窗上,映着一张痛楚的俊颜。 我爱你。 他咬牙惨笑,低下头,衣角空空,再也没有白嫩小手,死皮赖脸捏在那里。 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爱上你了,沈寻。 你知不知道,我可以为叶雪死,却愿意为你生。纵然这向生的过程,如地狱般痛苦、煎熬。 因为,你比海洛因还毒。 上午十点半,酒店楼下珠宝店店长像往常一样送完小孩上班,却见手下店员双颊通红、眼神激动地望着她。 她皱眉:“眼线都花了,什么情况?” 年轻店员扬了扬手中小票:“店长,你最喜欢的那枚钻戒被人买走了。” 店长呆住:“买家是不是刚才与我擦肩的那位黑衣男?” 店员连连点头,不甚唏嘘:“方才我见他那气势,哪里像要买戒指,更像来抢劫的,谁知他一句话也没问,指了指戒指就直接刷卡。哎,同样是女人,怎么有人就那么好运。我男朋友炒股炒输了,昨晚跟我讲三个月不让我买新衣服,真是,分手算了。” 店长伸手朝她脑门弹了一记:“专心做事,少做白日梦。” 年轻人就是天真,哪里知道生活深浅。瞧那位买家沉着一张脸,半分喜色也无,也许是被逼婚,也许是上门女婿奉命买戒指,大家都是关起门过日子,努力成就表面繁荣,私下藏着各自苦衷。 窗外,只见那男人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兀自低头抽烟,静默成一道孤独剪影。 “程先生?”并无特色的嗓音,在一旁响起。 程立的视线从建国路上的车流收回,落在眼前人身上,微微颔首默认自己身份。 “听说您来北京,魏先生说让我来认识下您,交个朋友。”微胖身材、平淡五官的男人伸出手,“鄙人马天。” “我不随便交朋友,也不需要太多朋友。”程立淡淡答。 “我只需要您帮个小忙,”马天笑了笑,“我知道成亚旗下有家国际物流公司,和加州奥克兰港有货运往来,我想要一点信息,魏先生说你可以帮我。” “我在成亚并无职位,也从未参与具体业务。”程立弹了弹烟灰,抬眼看着他。 “您有股份,而且,您一位老同学就在这家物流公司做副总经理,去喝一杯茶聊天叙旧应该很容易,”马天脸上的笑意越加诚恳,“我也知道您姐姐在波士顿有个可爱的小家,真意外,家底雄厚却只住中产阶级普通社区,大概太爱她那位朴素的教授老公。” 程立转过头,没有说话,一双黑眸冷冷看着他。 马天脸上的笑容渐渐有点挂不住。 “马先生,”在诡异的沉默里,程立终于开口,“你杀过人吗?” 马天愣了一下:“我是律师。” “哦,那就是没杀过?”程立吐出一口烟雾,轻轻挠了挠脸上那道疤,“你知道杀人什么感觉吗?” “不知道。”马天语气僵硬。 程立微微一笑,目光牢牢锁住他的脸:“我知道。” “是魏先生叫我——”马天表情不佳地开口,却被程立拍了拍肩膀:“好了,我知道了,我问问他给我什么礼物做交换。” 他缓缓笑开,露出洁白牙齿,英俊模样引得路人侧目,以为是撞见什么明星。 夜晚的仰光。叶雪拿起手机看了一眼,顿时怔住。 “怎么了?”江际恒问。 “魏叔让我考虑和程立结婚的事。” “是吗?”江际恒抬眼看向她,微微一笑,“耽搁了这么多年,该结了。” 他低头吃沙拉,动作优雅。 叶雪看着他,欲言又止。 “这家餐厅很难订,我也是托朋友才留了一桌,”江际恒放下刀叉,拿起酒杯摇了摇,“怎么不吃?是菜不合胃口,还是不高兴见到我?” “际恒,我知道你喜欢我。”叶雪缓缓开口。 “嗯,你一直都知道,”江际恒笑容未变,镜片后的眼神意味不明,“那又怎么样呢?” 他转过头看向不远处的亮光,轻轻叹息:“大金塔真是壮观。” “我记得小时候,我爸爸带我来仰光,我们在街上走,突然就停电了,四周黑漆漆的一片。整座城市只剩下大金塔在夜色里光芒万丈,璀璨得像在梦里一样,”他的视线落在叶雪脸上,语气异常温柔,“这里的人觉得世界上金子最宝贵,就把金子献给佛,指望着来换来世的幸福。要我说,真是蠢,这辈子的事都说不定,还下辈子?自己都救不了自己,还指望别人?” “小雪,走近一个人,和走进一个人的心是完全不同的,”隔着举起的酒杯,他的视线幽深,“这种本质的区别,你也能体会,对吗?” “你想说什么?”叶雪僵直了身体。 “他已经不爱你了,”江际恒冷冷出声,“你心里清楚。” “这不关你的事,”叶雪站起来,“我先走了。” “不关我的事?”江际恒起身上前,捉住她手腕,“如果不是我,你早死了,早就被扔在山沟里了!” “放开我,你弄疼我了——”叶雪用力挣扎,碰倒了酒杯,江际恒却怎么都不放手,她往后一躲,另外一只手压在了杯子上,碎裂的声音伴着她的痛呼同时响起。 “该死的!”江际恒松开钳制,抓住她流血的手检视,瞅见一道不浅的伤口,视线顿时冰冷。 见叶雪眼里噙着泪不说话,他抬手将她鬓间碎发仔细挽到耳后:“小雪,你乖乖的,好不好?” 她语带委屈:“我知道他不再爱我。” “没关系,你有我,”江际恒轻吻她的头顶,“你乖乖的,我保证一切都会好起来。” 那语气异常温柔,却让叶雪不寒而栗。 江际恒在19岁时,并不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 仿佛一夕之间,父亲交好的某银行分行长受贿被抓,江家资金链断掉。他在国外的学费与生活费无着落,只得回来,眼看着父亲四处求助,受尽冷遇。最难堪的是讨债的上门,拍着他的脸奚落——这么细皮嫩肉的男孩子,不如去夜总会,替你爸分忧解难。对方眼神里的猥琐和掌心的湿汗,让他冲到卫生间吐得昏天暗地。 他在最绝望时用仅有的钱买了车票去北京找叶雪。 她说有事,约的是晚上六点见面。 他按捺不住地先去了校园,看到人声鼎沸的篮球场上,白裙女孩和同伴激动地喊加油,看到进球高兴地跳起来,那一抹灿烂的笑容在夕阳里美得夺目。 他想起年少时骑车载着她,山路上洒满星光,她坐在他身后唱歌,唱错了词,也是那样开心地笑,吵醒了路边栖息的鸟儿,惊扰了温柔的月色。 只是眼前她的笑,是为篮球架下另一个人绽放。 原本是两个人的见面,却成了三个人的晚餐。 他还没有开口,叶雪已经担忧地看向他,说知道了他家的事。 他低头看见自己衣袖上沾了一点灰,透着风尘仆仆的狼狈,越看越碍眼。 再抬眼时,却见她的目光落在那个叫程立的男生脸上,后者点点头,我给我哥打个电话,他能帮些忙。 程立的语气很平静。 没有半分鄙夷,也没有半分不愿,也没有过分的热情。但就是那种平静,那种从容,那种得当,刺痛了他。 他忽略了叶雪脸上宽慰的神情,笑着致谢,并拒绝。 他连夜离开了北京。月台上呼啸而过的风,来来往往的人群,有小孩哭闹,有妇人埋怨,有人大声打电话,问钱怎么还没到账。千人千面,个中滋味,谁又在乎谁。 回到云南家中,桌上只有母亲留的一张纸条,说不必找她。医院打电话来,说中风的父亲需要他付医药费和住院费。 他看着镜中自己一张憔悴却清秀的面孔,突然就笑了。 从来笑贫不笑娼,债主当前,容不得人矫情。 走出家门时,却被人拦住。对方名叫王杰,问他,有一尊玉佛要出手,能否在他家拍卖行拍卖。 他迟疑着点头。他只要活下来,体体面面地活下来,无暇去管眼前路将通向何方。 第二年秋天,地方报纸开始刊登仲恒接班人如何力挽狂澜,尽显商业天赋。 有时天堂地狱一线间,只是人们分不清,究竟什么是天堂,什么是地狱。 如今33岁的江际恒,午夜梦回时看到镜中的自己,仍会听到有个声音在说,你真可怜,不过是他人手里捏着的棋子。 他会摇头冷笑,不,没钱才可怜。 而且,他不会一直做棋子。 本该属于他的,他会尽数要回来。 时光流转,他想要的基本已经在他怀里,只差一点,就差一点。 连着下了三天的雨,却没有什么凉意。连风吹过来,都带着一股潮热的感觉。三五个孩子赤脚在田地里追逐,溅了满身的泥巴,其中有一个冲到了屋檐下,被持枪守卫呵斥了回去。 魏启峰朝佛像拜了拜,上了一炷香,转身招呼程立一起坐下。 “魏叔。”他身旁一人轻喊了他一声,表情有些尴尬。 “嗯,是王杰啊,”魏启峰抬眼瞅了下这人,仿佛完全没注意他已经等了足足半小时,“你来了,好像好一阵子没见你了吧。” “是,”王杰连连点头,“一直比较忙。” “看来是真忙,忙得都快把我这个老头子忘了,”魏启峰径自切雪茄,“拍卖行和赌场的生意还好吗?” “还不错。”王杰回答,语气恭敬。 “生意比去年少了三成,算不错?”魏启峰瞅着他一笑,“是不是找到别的更赚钱的门路了?告诉我,让我也多学习下。” “魏叔您说笑了。”王杰额上沁出一层薄汗,笑容有些勉强。 “我说笑?”扔在桌上的雪茄刀发出一记突兀的声响,魏启峰敛了笑容,眼神冰冷,“我看你都忘记自己姓什么了吧!” 眼见王杰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程立收回视线,低头专心喝他的杯中茶。 人在江湖,有身不由己,也有不知餍足,他日可以为利称兄道弟,来年也可以为利异心别起,不过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死心塌地当条狗,自然有狗的安稳命运,但就怕认不清主人。 手起刀落处,几盆清水冲刷下,一切又干干净净,风平浪静。只是抽着雪茄的魏启峰望着连绵罂粟田失了神,鬓角斑白似乎又多了一些。拳怕少壮,再凶狠的人也怕老。曾经手握刀枪、满身伤口也不曾迟疑,只因深信自己就是那王,可以一世嚣张富贵,不就是以命搏命、以血还血地斗狠。 但谁能想到,如今科技飞速进步,连生意花样都与时俱进,层出不穷。你以为西装革履的金融精英,正坐在高楼大厦里喝着咖啡、管理基金,但那密密麻麻跳动的数字里藏着黑色阴影;又或是看似正常不过的跨境贸易,进口商闷声发大财,只不过是躲在暗处的好伙伴给了优惠的汇率便利。 他抽了一口烟,眯起眼睛:“阿立,你知不知道,我从前养过一头老虎。” 程立转了转茶杯,微微笑:“老虎不好养吧。” “嗯,小时候很听话,大了就开始伤人了,有一回把我也挠了,”魏启峰撸起长袖,给他看右臂上几道痕,“看,不浅呢。” “然后呢?”程立问。 “被我杀了,拉走卖掉了,”魏启峰揉揉眉,看向他,“不好死,费了我好几颗子弹。” 程立点点头:“现在老虎也不多了吧。” “你要吗?”魏启峰微笑,“你要我送一头给你。” “还是算了,”程立也笑,“到我手上怕也活不久。” “黄汉钧那边有什么进展吗?”魏启峰问。 “前天在景清边防被武警特勤大队抓了。”程立答。 “有办法打听到消息吗?”魏启峰问。 “很难,特勤大队队长沈振飞我比较熟。”程立语气利落。 魏启峰静静注视他数秒:“阿立,你真的适应这种转变吗,从兵到匪?” “您要听实话吗?”程立笑了笑,“我会说,魏叔您说个数,怎样才能放雪儿自由。” “跟我谈条件?”魏启峰挑眉,“我知道你家里有钱,可是小子,魏叔我呢,虽然喜欢钱,但更喜欢按自己放心的方式挣钱。再说,你看这里多好,山清水秀,不像你回北京老家还吸霾。” 程立沉默了下,望了一眼屋外:“魏叔,雨停了,我们出去走走?” 魏启峰点点头,摆了摆手,守卫并没有紧随着他们,而是落下十几米的距离在后面跟着。 走出一百米开外,魏启峰侧首看向他:“有话要跟我说?” 程立笑了笑:“雪儿跟我提过,你每隔两个月都要去瓦城一座寺庙和那里的老僧人下棋,最近一年一直让她跟着同去。她说,那寺庙普普通通,老僧人也没有什么出奇,茶也不怎么好喝,但沏茶的小僧人,那双手却长得和她的一模一样。” 魏启峰脚步没有停,只是伸手摘了一片叶子,捏在指间缓缓地揉着。 “外界传你无儿无女,所以冷血无情。可这么多年拼着命挣下来的身家,你真的舍得百年后就这么放手?分给底下一帮不怎么成器的下属,最后难免四分五裂,被他人蚕食;留给雪儿,说到底还是可能便宜了外人。” “您心里清楚,强留着雪儿,未必留得住。但她要是知道自己有个弟弟,无论如何都是要护着的。那孩子什么时候翅膀硬了,能接班了,就是她能自由的时候。”程立目视远方,声音不疾不徐,“而我,如果想要她自由,就得陪她一起等,对吗?” 魏启峰扔了叶子,负手看向他:“你知道你和雪儿像在哪儿吗?” 程立没说话。 “在一个‘情’字上,”魏启峰微微一笑,“有情,就不自由。” 程立看着他,一双黑眸深不见底:“这次我配合马天,是递一个投名状,但不代表以后还会这么合作。我不希望我家人继续牵扯进来,今后我只做我自身能力与资源范畴内的事,雪儿所要面对的责任,我会和她一起担负,除此之外,您不能再要求我更多。” 魏启峰凝视他半晌,朗声而笑。笑着笑着,他突然觉得有些苍凉,转身看向不远处那些持枪的卫士,护得住城池,却护不住一颗起了畏惧的心。亡命之徒开疆拓土,有底线者才能守江山。而年近古稀的他,看似操纵着他人,却也不过是被命运操纵。 眼前这后生,不贪权、不缺钱,偏偏为一个女人困住脚步,不知是痴傻,还是入戏太深。但不管怎样,他还有时间,有大把光阴可以熬,有很多机会可以从头再来,还不能体会,人生路走到最后,就是在一条死胡同越走越深,一点也无转圜的余地。 二人在回去路上,碰到疾步而来的岳雷,他一脸汗水,表情焦虑。 “怎么了?慌慌张张的。”魏启峰蹙眉看向他。 “魏叔,你要相信我,”岳雷有点语无伦次,“我真不懂怎么回事,我账上突然多了一千万,你知道,我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做什么乱来的事情。” “黄伟强出事,那个祖安账上也就多了八百万,你比他还多了两百万哪?”魏启峰不疾不徐地抽了一口雪茄,朝他微笑。 岳雷一听这话,脸都白了:“魏叔,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情况,这钱突然就冒了出来,我也没查到打钱的是谁。” “嗯,天上掉馅饼,这大好运气应该放鞭炮祝贺啊,不如晚上去赌场,肯定大杀四方。”魏启峰仍是笑。 岳雷扑通一声跪下:“魏叔,您千万别误会,我这就让人把钱转给您。” “来路不明的钱,我可不敢接,”眼看岳雷因为他这一句急得快抓狂,魏启峰抬手扶了他一把,“行了,起来吧,你前阵子不是跟我说有些关系要打点嘛,就从里面拿五百万去吧,剩下的,你家小英要结婚,就当婚庆费花掉好了。” 岳雷狠狠磕了两个头,连声致谢。 程立撑着额旁观,面无表情。 魏启峰却看向他:“倒是你,阿立,你和雪儿打算什么时候把婚事办了?” 程立瞅了一眼岳雷,淡淡一笑:“也快了,先沾沾岳雷哥的喜气。” “欢迎下周来我家喝喜酒,”岳雷看向他,“听说你帮魏叔做了笔大买卖,兄弟们都很佩服。” “以后还要大家多帮忙扶持。”程立客气地颔首。 雨后的天空清澈,连月光也分外清朗。 程立叼着烟,静静地靠在窗台上,只有微蹙的眉心泄露他略微波动的情绪。 掌心里的电话振动,他接起来:“是我。” 电话那头传来林聿冷静利落的声音:“岳雷上周添了一批军火。” 程立黑眸一沉:“知道了。” “你自己小心。”林聿嘱咐了一句,就挂断了电话。 程立关掉手机,卸了卡,却看到楼下有车灯照过来。他迅速将手机卡放在外套的暗袋里,换上桌上另一张卡。 两分钟后,身后传来脚步声,熟悉的香水味扑入呼吸,嘴边的烟却被拿了去。 “上回吸毒没成瘾,怎么烟却越抽越凶了?小心得肺癌。”叶雪顺手将烟蒂摁灭在窗台上的烟灰缸里。 程立心底一动,有点恍惚。 ——你抽烟这么狠,小心得肺癌啊警察叔叔。 软软糯糯的声音,忽然响在耳边。 他笑了笑:“回来了?有没有吃晚饭?” “吃了,”叶雪打开行李箱,“我在仰光给你买了件新衬衫,后天岳家婚礼上可以穿。” “我有衬衫。”程立说。 “黑色的吗?你以为参加葬礼啊,小心岳雷记恨你。”叶雪奚落。 “他本来就不喜欢我。”程立挑眉。 “去试试。”叶雪拆开包装,把衣服递给他。 程立走到浴室,脱了身上原本穿着的外套和t恤,换上白衬衫。他刚洗过澡,镜中的自己头发仍是湿漉漉的。 他突然有点失神。 上一次穿白衬衫是什么时候?是那晚他回到家,一个小傻瓜为他做了饭菜,在灯下等他等到睡着。 “怎么了?”叶雪的声音在浴室门口响起。 他回过头,一双黑漆漆的眼眸似浸在雾里。明黄色的灯光勾勒出他高大轮廓和英俊容颜,白衫黑裤,磊落迷人。 叶雪看得也有些痴了。 她上前两步,踮起脚,轻吻他唇角,抬起手臂勾住他颈项。 她感觉到他身体的反应,抬头时却看见他的眼里藏着一丝清冷,仿佛思绪陷落在某处。 她主动退开:“你穿这件很好看。” 他点头:“谢谢。” 他解开衬衫纽扣,露出肌肉线条分明的上半身,又迅速套上t恤。 叶雪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的动作:“魏叔说,希望我们尽快成婚。是你的意思?” 他看向她:“四年前我就求过婚。” “隔了那么久,你当初说过什么我都忘了,”叶雪盯着他的神情,“你不打算再求一次吗?” 程立正在拉t恤下摆的手停滞了一下。 “自从我们重逢后,你从来都没有说过一句你爱我。”叶雪拿起他挂在门把上的衬衫,低头系扣子,“你只是说,我现在这样是你的责任。所以,你陪我在这里,只是因为歉疚,只是想赎罪?你告诉我,你的心呢?你的心真的在我身上吗?” “你不要多想。”程立僵直了背,看向她,“四年前我说过一句想娶你,现在仍然一样。” 叶雪没说话,专心系完剩下的纽扣,走到房间把衬衫挂在衣橱。 程立走到窗台边,又点了一根烟。 月光笼着烟雾,烟雾里藏着他的表情。叶雪觉得自己像着了魔,浑身一阵冷一阵热。她举着枪对准了他。 “三哥,我们已经认识了那么久啊,”她声音凄惶,“你让我怎么甘心?” 冰冷的枪口顶在额头,那一丝凉意直直地渗进了心底。程立突然觉得心里陷入一片沉静,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疲倦。或者,一切都停止在此刻也好。 “我可以接受你不爱我,但是,我接受不了你爱上别人。” “是,我已经爱上别人。” 他看着她良久,终于讲出这一句,语气平静利落,仿佛天经地义,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你也许这辈子都见不到她了。”像是瞬间失去了力气,叶雪握枪的手有点颤抖。 “我知道。”他轻声答,眉毛都没动一根。 即使再也见不到,他也觉得足够了。 一霎情动,却要赔上一生,观众都在笑,不划算啊。不划算又怎样?局中人心甘情愿扑火。是因为,当年在海德公园里,小小的她靠在他身边,奶声奶气地叫他不要哭;是因为,景清的那一晚,她要求过,无论祸福贫富,伤病死亡,他要做她丈夫。 谁能猜得到呢?他和沈寻相识得那么早,早得根本就不该再相遇。而在她求婚时,即使他很想答应,也没有资格答应。 “其实你何必来?”叶雪发出一声嘲讽的笑,缓缓放下枪,面如死灰,“我也不是非你不可。” 汽车引擎声刺破夜色逐渐远去,程立望着消失在夜色里的红色尾灯,眸光沉郁。 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站在一条河边,怎么都动弹不了。而那条河,是血红色的。 他猛地睁开眼,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汗。房间里黑漆漆的一片,仿佛另一个深沉无边的梦境。 卧底连牺牲都是见不得光的。他到云南的第二年,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找到了他父亲当年牺牲的地方。那是一条清澈见底的河。不过当地的老人说,有一年河里被扔进了两个人,好像一对夫妻,那女的还怀着五个月的身孕。当时河水都被染红了,把村子里洗衣服的女人们都吓得够呛。 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蹊跷。他只是早生了两年,就这么衣食无忧地活了三十多岁,到了今天,而他那个弟弟或者妹妹,却来不及看一眼这个世界,就已经永远消逝,毫无痕迹。 他拧开台灯,看了下床头的手机,12点35分。这个时间,习惯熬夜的那个人应该还没有睡。 鬼使神差,他起身下了床,从衣服口袋里摸出那张手机卡换上。手指按下数字,完全没有迟疑,那个号码,已经熟记于心。 寂静的深夜里,绵长的嘀声,仿佛比一夜还长。程立屏住呼吸,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开始加快。 响到第七声的时候,他摁断了电话,盯着仍亮着的手机屏幕发呆。那光亮终于暗了下去,他眼里的光也黯淡了。黑漆漆的屏幕映着一张模糊不清的面孔,他冲着那人一笑,嘴角带着一丝嘲讽——程立,你想什么呢?你还有什么资格? 沈寻在浴室擦头发的时候,听到卧室柜子上手机振动的声音。她想着这个点应该是李萌,或者就是喜欢夜生活的杨威,就没有急着接,想吹完头发再打回去。 等她回到卧室拿起手机,却看到一个陌生号码,95开头,像是国外打来的。她放下手机拿睡衣,打开衣柜门的瞬间,一个念头蹿进心里,让她整个人都打了个激灵。她重新拿起手机,上百度搜国家代码,一行一行地扫过去,手都有点颤抖。终于,她的视线冻住——95,缅甸的代码。 ——缅甸这么点地方,装得下程队的雄心壮志吗? 那晚,她嘲笑他的那句话,顿时在脑海里响起。 是他吗?会是他吗?在这样的深夜里,忽然想要给她打个电话,还是,他遇上了什么事? 一时间,思绪如麻,心跳也乱了节奏。她急急地拨了回去,没人接听。枯燥的嘀声一下又一下地响起,让她等得心焦。 那头的程立,握着手机,看着那个号码一直闪烁着。他一动不动,像座雕像。仿佛一场拉锯战,她不依不饶,他死死坚守。终于,他有了动作,却是将手机放在了胸口,感受着那振动,就像感受着她在远方的呼唤。一声,又一声。 他还记得她拉着他的手,按在她心脏之上,那样的震动,就像在唤着那个刻在她肌肤上的名字,morpheus,morpheus。 终于,一切安静。而他的心,仿佛失去了所有的重量。 他垂眸,坐起身,准备关机。 电话就在那霎突然又打进来,他猝不及防,手指正好按到接听。他整个人都僵住,感觉后颈都瞬间起了一层薄汗。 “你敢挂。”明明低柔的声音,却透着一股狠劲,威胁着他。 他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说话。”她蛮横地催促。 “是我。”他轻声开口。 那边沉默了几秒。 程立无声地叹了口气。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她拼命忍住眼泪的样子。 “你为什么不睡觉?发生什么事了吗?”她终于开口,问出的话却像寻常聊天。 “不小心碰到电话。”他答。 “哦,这样啊,”她配合他的谎话,“那我睡了。” “嗯,晚安。”他说。 那头又是一阵沉默,在程立以为她要挂掉电话的时候,她突然开口:“我很想你。” 声音涩涩的。 “嗯,我知道了。”他答,声音温柔。 我知道,因为我也很想你。在这仿佛没有尽头的黑暗时光里,在每一个偷听你声音的深夜里,在看到每一条新闻标题下方的记者署名时。 “我给乔敏在798找了一份工作,在我一个朋友的油画工作室,她要从打杂做起,并不轻松,但她做得很开心。” “谢谢。” “她聊起你,建议你早点结婚,否则到40岁还光棍,会被人笑话。” “知道了。”他轻应。 “程立,你要不要回来娶我,一个易拉罐拉环就可以求婚。” 他没敢接话,鼻中酸涩,独自收藏胸中泪水。 “我上周买了一台一样的咖啡机。我有间小公寓,墙壁刷的是浅灰色,衬着很好看。”她继续汇报,仿佛认真做功课的孩子。 “餐桌呢?”他问。 “嗯?” “餐桌是什么颜色的?” “白色的。”她答,“现在用的床单是深蓝色的,窗帘也是白色的。还有个小阳台,天气好的时候,可以坐在外面喝咖啡。” 他静静地听,想象着那画面。 “三哥。”她突然唤他。 “嗯?” “你是在另一个时空跟我通话吗?”她问。 他愣住,一时间没明白她的意思。 “我有时候觉得,我和你的故事,好像发生在另一个平行空间一样,我因为什么时空扭曲的原因,被震出来了。我好担心,我永远也没法跨越回去了。”她的语气平静,却带着一丝茫然。 他喉咙哽住,说不出话来。 “或者,我等你回来找我吧。你信不信,我做饭水平有进步?” “我信。”他低声回应,因为她这一句,眼眶发热。 窗外,一弯明月,悄然偷听相隔几千里的心声。千万年间,亘古不变的月光,已经映照无数悲欢离合,隐秘心事。 第19章 字母S 岳雷女儿的婚礼办得很是热闹。新娘金装玉饰,虽然不是什么大美人,但眉眼也是耐看的。新郎好像是个会计师,文质彬彬,在老丈人面前毕恭毕敬。岳雷大概是心情很好,喝了不少酒,等魏启峰要离开的时候,他说话舌头都有点打结了。 “行了,你回去吧,不用送我了。”魏启峰拍拍他肩膀。 “魏叔,这、这些年你怎么待我的,我、我都记得,”岳雷凑近他,一身酒气,“无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 “行了,我知道了。”魏启峰摆摆手,转身上了车。 岳雷站在车窗外,微红的脸上挂着笑。 “您怎么了?”车至半程,叶雪看了一下上车后就闭目养神的魏启峰,忍不住问。 “没事,有点累了,”魏启峰睁开眼,“你和阿立早点把婚事办了吧。” 叶雪轻应了一声,没说话。 车速这时突然放缓,司机看了一眼外面汇报:“三哥的车停下了。” 魏启峰示意他停在程立的车旁,按下车窗:“阿立,怎么回事?” 程立坐在车里,脸色不大好:“胃突然有点不舒服,没留神撞路边石墩子上了。” “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叶雪推开车门下车,走到他那一侧,“我看这车也没法开了,要不你坐我们车吧?” “是啊,阿立,你跟我们一起吧,先送你去趟医院。”魏启峰示意司机,“去扶下他。” 一百米开外,副驾驶座上的岳雷盯着前方那三辆黑色轿车,眼神凝重,完全没有刚才的醉意。 “他们改道了,不是回去的路。”他拿起电话汇报。 “你先跟着,”电话那头的人淡声吩咐,“我把疤温他们从埋伏点调过来。” “但是马上就要进镇上了,再不动手可能没机会了。”岳雷的额头沁出一层汗。 “那你就瞅准点,嗯?”那人冷笑一下。 “知道了。”岳雷挂断电话,盯着前方越来越近的车,深吸了一口气。 程立瞥了一眼后视镜,面色深沉,朝司机低声道:“再快点。” 司机有些为难。魏启峰平日出行,都是五辆车,他的车行在中间,前面两辆,后面两辆,坐的是随从,方便保护他安全。 “阿东,超过他们吧,尽快去医院。”魏启峰吩咐。 就在他们超过前车,到最前面的位置时,后面忽然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声。 叶雪脸色一变,扭头望向后方,只见最后那辆车已经失控,撞到路边树上,几声枪响后骤然爆炸,腾起一团浓重的烟火,车内人想必已没有生还的可能。 又有几辆车穿过烟雾紧紧跟随,那熟悉的车身让她眉心一蹙。 她掏出手枪:“好像是岳雷他们。” 她讲出这一句,目光落在魏启峰脸上,却见他神色淡漠,似乎是笑了笑。 这时程立按下车窗,探身在外,凝神瞄准,两记枪声后,远远传来刺耳的刹车声和撞击声。 他们的车也晃了晃。 程立坐回位置:“阿东,你专心开车,不要分神。” 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沉静得近乎冷酷。 叶雪忍不住看向他,阳光掠过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为他的眉眼描上了一层光晕。远处是即将坠落的夕阳,燃烧着红火的光亮,近处是他浸在阴影里的侧颜,一低首就是电影画面。这样的男人,任谁遇到都愿意与他上演一场人生故事,无论结局是喜是悲。 冰冷的枪管握在手中,是避无可避的现实,也是他那晚平静却坚定的一句——我已经爱上别人。 既然他义无反顾,她便亲手写就彼此这结局,输也要输得好看。 “阿立,你还好吗?”魏启峰居然还有心情问他的情况。 程立微微侧首:“我没事。” “我记得前面左转靠山脚有座寺庙,阿东你叫上屠光的车,以最快的速度跟我们一起开过去,其他的人继续往前走。” 阿东点头,拿起对讲机。 到了路口,两辆车迅速转了方向,向山脚驶去。 一条蜿蜒的小河,自山涧缓缓而下。湖边缀满绿草鲜花,姹紫嫣红,在夕阳的余晖里,映着寺庙的白墙金顶,交融出一幅安静美丽的景象。 魏启峰坐在河边的石头上,不知想着什么,听到身后纷乱的脚步声,并没有回头。 “魏叔你寻了个好帮手,叫我损兵折将,”岳雷走到他身边,语气有些不耐烦,“人呢?” “谁?”魏启峰抽着雪茄,“这些年我身边来来去去,不就是你们这几张面孔?” “程立和叶雪呢?”岳雷又问。 “你知道大丽花有什么寓意吗?”魏启峰却像没听见他的话,指了指手边一朵紫色的花,“除了大吉大利,还有个意思——背叛。你挑女儿婚礼闹事,也不怕血光污损了喜气。是有多大的惠利,让你连小英的幸福都不在乎了?” “婚礼好,大家喝得酩酊大醉,少一些人捣乱啊。魏叔你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怎么现在开始扮慈父,也难怪我们出生入死跟了你这么多年,现在要给你女儿、女婿做白工。” 魏启峰抬眼看了看他,笑了笑,眼底满是讥讽。 他脚下走的是条什么路,他清楚得很。今天是他魏启峰,明天也会是其他人,当初他不也是把别人踩到泥里才上位的?只是眼前这后生脑子不够用,到哪里都是替别人数钱卖命的货色。 “把东西交出来。”岳雷有些恼了,举枪对着他。 “什么东西?”魏启峰冷笑,“谁要?谁想要就自己来拿。” “魏叔说得没错,”一道温和的声音传来,江际恒缓步走到他俩面前,按下了岳雷的枪口,“是我想要。” “际恒,我自认待你不薄。”魏启峰盯着他。 “魏叔看到我好像一点都不意外?看来早就防着我了,嗯?黄伟强父子真是不中用,老子搞不定你,包儿子不想着为父报仇不说,还吓得跑到中国去,给人逮了个正着,也是,他们不蠢的话,也不会中我的计。”江际恒蹲下身,姿态十分恭敬,“您是对我不薄,所以我想报答您的恩情,让您早点休息。您看,我们做个交易,您把我想要的东西交给我,我就让您安心过晚年,海岛深山,您想去哪里都行。” “际恒你这么有本事,还需要抢我的东西?我是老了,但还没有老糊涂。我给了你,我对你还有什么价值?” “那就是没得商量了?”江际恒站起来,轻笑了一声,拍了拍岳雷的肩膀,“送魏叔上路。” 岳雷的枪口刚抵上魏启峰太阳穴,江际恒却又叫住:“这里是寺庙,还是清静点好,疤温,你喜欢用刀,就用刀吧。” 他转身朝魏启峰微笑:“魏叔,可能有点疼,你忍忍。” 魏启峰终于变了脸色:“江际恒你这个——” 他没能发出声音。因为疤温捂住了他的嘴,而他的喉咙一松,有温热的液体瞬间喷涌而出,洒在脚下的大丽花丛,黄的、紫的、粉的花瓣,瞬间都变成了红的。 入夜的山林,越发深沉。偶尔有禽类发出凄厉鸣叫,越显惊悚。月光之下,隐约可见两个人影在树木间穿梭。 程立听到一声轻哼,停下脚步:“怎么了?” “被什么东西划了下,”叶雪答,“没事,继续走吧。” “我看下。”程立拉住她,就着调到最低的手机屏光亮,检查她右腿的伤口。 “有点深,需要处理下。”他蹙眉——伤口有将近两厘米,还有血不断渗出来。 “没有关系。”叶雪挡住他。 “听话,”程立的声音温和却坚决,“你先坐下来,我来包扎。” “离中缅边境已经不远了,翻过这个山头就到了,”程立低头仔细检视,“要是失血过多或者感染才麻烦。” “命都可能会丢了,还操心这个?”叶雪忍不住嘲笑。 “你不会死。”程立抬起头,缓缓出声,夜色里一双眼如寒星般明亮。 叶雪怔住。 她看着月光下他英俊的轮廓,忽然觉得鼻酸。 “三哥。” “嗯?” “你记不记得,上学时有一次我要参加对战演习,我有点紧张,你怎么叮嘱我的吗?” “我说什么了?” “你说,不要为倒下的人停住你的脚步,因为那样可能会让更多的人倒下。”她微微一笑,“我希望你也一直可以这样。” 程立手上的动作一滞,抬眼看向她。 “今天魏叔让我们离开的时候,你有些犹豫,为什么?”叶雪迎向他的视线,“是有什么想问他的,还是有什么东西让你挂念?” 程立没说话。 “祖安留给你的证据还不够吧,”瞅见他因为自己的话眸光一动,叶雪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摊开手,“你是不是想要这个?” 那是魏启峰一直带着的一块怀表。 “打开看看。”叶雪把表递到他眼前。 程立沉默了数秒,拿起表打开,里面是空的。 他看向叶雪,目光越发深沉。 “这里面,原本有个u盘,记载着他所有洗钱交易的信息,所有的合作伙伴名单。” “u盘呢?”程立问得直接。 “我已经交给廖生,他去瓦城找我弟弟了。” “你信他?” “凭我救过他,凭他喜欢我,”叶雪看着他,笑容有些寥落,“我信他,就像我信你一样。我知道你来这里,不光是为了我。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但有条件,第一,必须你本人去见廖生,他才会给你;第二,确保我弟弟的安全,我希望他这辈子可以过简单平静的生活。”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程立盯着她,语气低沉。 “那晚和你不欢而散,是真伤心,也是演一场戏。”她缓缓出声,却没有直接回答他,“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当初我杀了吴昆?其实吴昆不是我杀的,是江际恒,那几十刀,都是他动的手,只有最后一刀,是他握着我的手捅的。际恒早就不是当初的他,我也不是当初的我,只有你,始终没变。” “包扎好了,可以走了。”程立仿佛没听见她说的话,要拉她起身。 “不着急,你听我说完。”叶雪抽回手,没有半分要离开的意思。 “走,他们已经追上来了。”程立蹙眉催促,不远处的树林里,已经有几簇亮光,正在慢慢逼近。 “我这样走不远的,我也累了。”叶雪语气轻柔,没有半分慌张,“有些话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你什么意思?”程立看着她,神色微沉。 “三哥,我已经在谷底,本不该让你也陷进来。可是当我听说你与沈寻的种种,我真的嫉妒得发狂。我希望你能幸福,又不希望你忘记我。我希望你离开,又希望你留下。现在的我,就是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一天天生活着。但我也越来越清楚,我们等了彼此这三年,互相不亏不欠。在我们最美好的年纪里,我们遇见并且相爱,已经足够。但我回不去了,回不到从前的我,更回不到你身边,”夜风里,她的声音显得格外苍凉,“我和际恒从小玩到大,我比谁都更了解他。如果我活着,他一定会杀了你。如果我死了,他不会杀你,因为他会让你生不如死。可是你要答应我,不管多么痛苦,都要活下去。就像你曾经叮嘱过我的,你也一样,不要为我停下,也不要为祖安或者任何人停下,你要一直坚持下去,只要你活下去,我们就都不会白死。” 一声清脆的枪声,划破了山林的寂静,栖息的鸟被惊动,纷纷展翅逃向夜空。 程立站在原地,仿佛瞬间成了一尊雕像。 一切发生得太快,却又像慢镜头,一遍一遍在他脑海里回放。 ——你要答应我,不管多么痛苦,都要活下去。 温柔的声音,仍然还在耳畔萦绕。就像那一年,她站在篮球架下,腼腆地给他递上一瓶水,轻声说,怎么办,程立,我喜欢你。 她躺在那里,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色裙子,像睡着了一样,笑容温柔安静。 ——不要为我停下,也不要为祖安或者任何人停下。 ——只要你活下去,我们就都不会白死。 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人举枪对准自己的动作可以这么迅速、这么坚定。枪响的那刻,他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像是被迅速抽离,而心脏却还在剧烈跳动,裹挟着灼热的、撕裂的疼痛,要冲出胸口。这种感觉,和他之前看到祖安的照片时,是一样的。 他们都离开得这么决绝,连一个让他挽救的机会也不给。 身后,突然响起一阵喑哑的笑声。 程立缓缓转身,看到江际恒带着一行人走了过来。他径自经过程立,直愣愣地望着叶雪,蹲下来轻轻抚摸她的脸,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她真是到死也要跟着你啊……”他笑着笑着,缓缓抬起头看向程立,目光阴冷,“可我,偏偏不让你们相聚。” “刚才叶教授跟我们分享了威尼斯画派的一些作品,他也提到自己最喜欢的画家是提香,沈寻你呢?”晓乐看向坐在一旁的女人,见她有些心不在焉,就伸手拉了拉她的衣襟。 “哦,提香,我很喜欢他画的《西西弗斯》。”沈寻回答。 “是吗?第一次听到女孩子说喜欢这幅画,”叶教授好奇地接腔,“西西弗斯毕竟是个悲剧且有点绝望的角色呢。” “其实我是因为看了加缪的《西西弗斯的神话》,才对这幅画印象更深的,”沈寻缓缓开口,声音温和,“在别人眼里,巨石是一种重负,一次又一次往山上推,是很绝望的事情。但西西弗斯未必会这样想吧,这个巨石,就是他的世界,他的命运。为了要爬上山顶,不断地斗争,或许让他觉得很充实。向着高处挣扎,本身足以填满一个人的心灵,就像置身阴影,去寻找光亮。” 她说这些话时,脸上笼着录音室里暖色系的灯光,有种动人的温柔,连晓乐都看得微微失神。 “嗯,一切都还没有也从没有被穷尽过。”叶教授也忍不住引述了加缪的一句话。 沈寻抬眼看向他,微微颔首。 “今天的节目效果还是很棒,你真是什么话题都能驾驭,什么嘉宾都能搭配啊,”分别的时候,晓乐一边刷听友评论一边称赞,看沈寻不说话,忍不住又问,“你是不是有心事?感觉您今天做节目时候说的那些话也是意有所指。” 沈寻摇摇头:“就是有点累了。” 出了一楼大门,李萌的车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副驾驶座探出一个脑袋,是杨威,朝她做了一个鬼脸。 沈寻了然一笑。 这家伙自从见了李萌,魂就跑她到身上了,只是以往追姑娘从无败绩的他这回偏偏栽了跟头,索性使出千年缠功,恨不得天天找由头相见,从此沈寻见李萌时也必然见到他。 “说说吧,怎么了,”开上车,李萌从后视镜瞅了她一眼,“我们刚听完你的节目,你可是话里有话啊。” 沈寻低头看着手机不作声。 那个缅甸的号码,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来电。他不先打过来,她也不敢打过去。 “想三哥了?”杨威转身看向她,她抬头望向窗外闪过的高楼大厦,仍是沉默。 杨威摸了摸鼻子,瞅了一眼李萌,又欢快地喊起来:“郭德纲的相声听不听?” “你给我消停点儿,要听你滚去天津听。”李萌从cd切换成电台,低柔的女声缓缓在车厢内扬起。 有一段走过的路我不会忘 有一个爱过的人放在心上 过去的那一场美好时光 我选择收藏 别勉强 要我遗忘 …… “喜欢有期限吗?”沈寻突然出声。 李萌没听清,调低了音量:“你说什么?” 她摇头:“没什么。” 她真想把她对程立的喜欢,藏到一个罐子里,可以封起来,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因为一直装在心里的话,她的心要闷坏了。 闭上眼,她靠在后座上,想象着他的模样,感觉到深深的疲倦。 程立,我多么想念你。可是,我却没有机会对你说。 我多少次梦里,都梦见你穿着黑色衬衫,坐在黑暗里,可是,你的脸上,有温柔的光。我还要等多久呢?你什么时候回来找我? 11月末,北京已是深秋景色。何与心在上班的车流里,接到林聿的来电,他很少在白天给她打电话。当天晚上,她安排完手头的工作,飞到了昆明。 第二天,林聿亲自开车带她到景清戒毒所。 “所里我都打好招呼了,有什么需要,你可以找接我们的小许,”下了车,他一边领着她往前走一边叮嘱,“他还没有过生理脱毒期,但我担心他的心理状态,你帮我好好看看。” “知道了,我会尽力的,”何与心抬眼看向他,“也是为了寻寻。” “程队,有人来看你了。”小许带她走到一个房间前,礼貌地敲了敲开着的门。 “你进去聊吧,我就在门口等着。”小许压低声音和她讲。 何与心颔首,走进房间,但在走进去的刹那,她的脚步一滞。 她看到了整整一面墙的字母——s。 “程立,您好。”她打招呼,看向背对着她的男人。他很高,但也很瘦。她见过他的档案照片,但当他转过身来时,她发现他本人要比照片上清减很多。她并不意外,因为能够从非人的折磨中活下来,本身就是个奇迹。 怎样击溃一个正常人?连续一个月,给他注射海洛因,控制剂量,是为了让他活着,却让他成瘾,再饱受毒瘾的折磨。林聿说,他被救回来的时候,昔日的几位年轻下属看到他的样子,都忍不住号啕大哭。 “您好,”程立看着她,神色淡然,“您是?” “我是何与心,心理医生,”她自我介绍,又补充,“林聿的爱人,沈寻的小舅妈。” 她说这句话时,仔细盯着他的表情,发现他眉心微蹙了一下。 “林局费心了,”他抬了抬手,“请坐。” “你写的吗?”何与心指了指墙上的字母。 “嗯。” “每一次想自杀的时候,就会在墙上写一个她的姓?” “她的英文名,也有s,sara。” “为什么写英文字母不是中文?” “因为控制不住手,写中文太费劲。” “只写了一面墙?” “何医生。”她犀利的提问方式,让小许忍不住打断他们。 “没事,”开口的是程立,他淡淡一笑,“让她问吧。” “有一次差点拿笔自杀,被他们没收了。”他继续回答问题,指了指小许,后者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哦,这样,”何与心低头记笔记,“我从前在加州读书,每次去旧金山金门大桥,都忍不住停留一会儿,那里的海水、峭壁、天空,都营造着一种壮烈的气氛。尽管桥上有巡警,想自杀的人们还是会想尽各种办法,偷偷地跳下去。金门大桥的停车场常年停留着无人认领的汽车。你说,活着到底有多么难过,才会让他们那样坚决地选择离世?” “活着是人类的本能,但对有些人来说,活着的痛苦大于对活着的渴望,所以会想要跨过那条界线。” “这是你的状态吗?”何与心看向他,阳光洒在他身上,半是光明,半是阴影,因为清瘦显得越发鲜明的轮廓,勾勒出造物主的偏爱。这个男人,即使在如此境地,也有种落拓的迷人。 “我还没去过旧金山,”他并没有回答她的话,“不过我去过英国的多佛白崖,听说那里也是自杀胜地。但二战的时候,英国海军每次回国,看到那个白崖,都会很高兴,因为那意味着看到了家。那时有首歌叫the white cliffs of dover。” “好听吗?” “好听,”他轻声念出几句歌词,发音标准,声线动人,“抱歉,记不全了。” “不如现在听听看。”何与心打开音乐应用,搜到了歌,点开播放。一时间,婉转优雅的歌声在房间里扬起,带着那个年代独有的节奏,有种沧桑的温暖。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勇敢面对暴风骤雨的人,他们眼里的希望之光。即使我已远去,仍可以听到他们在说,太阳升起来了。当黎明来临的时候,等着瞧吧,明天,蓝色知更鸟将翱翔在多佛的白色悬崖上。从此以后,会有爱与欢笑,还有和平。 音乐声停止的时候,程立低声开口:“谢谢你,何医生。” “不,谢谢你,让我听到了一首很美的歌,”何与心看着他,“我想,我可以和林聿说,他应该对你放心。” 这个男人的坚强和他内心藏着的光与热,超乎他人的想象。 “有件事也需要拜托你,”程立顿了几秒,像是犹豫,但仍是开口,“不要告诉沈寻我的情况,等我好了,我自己会去见她。” “你知道她在等你就行。” “我一直都知道。” 她说她买了和他同款的咖啡机,还说她做饭有进步。他是真的想去她那个小公寓看看,坐下来一起喝杯咖啡,吃顿饭。 “那么,欢迎早点回来。”何与心同他握手。 那一霎间,她清晰地看见,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起了波澜。 一个月后,在江北的陪伴下,程立去了趟瓦城。在魏启峰提到的那座小寺庙里,他见到了廖生和叶雪同父异母的弟弟。小僧人朝他恭敬地行礼。 程立看着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孩,说了声抱歉。 小僧人抬头看着他,眼神清澈:“您不用歉疚。她的母亲、外婆、一个她不愿意承认的父亲都不在了。而曾经爱过她的男人,心里也有了别人。这世上并没有什么让她留恋的理由,死去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程立微怔:“那你呢?她将你托付给我。” “托付?此生谁可以托付谁?怎样又算安宁?我在这里很好,也没有人可以打扰我,”小僧人微笑,脸上是成年人都难有的淡定,“红尘风景,均是隔世浮光。于她,于你,我都是过客。”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廖生哥哥,你把东西给他吧。你也该走了。我们就此别过。” 廖生交给程立的信封里,有一个u盘,还有叶雪写给他的信。 他在湖边坐下,静静地读。 三哥: 小时候读过一首古诗:“欲寄君衣君不还,不寄君衣君又寒。寄与不寄间,妾身千万难。” 那时候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终于懂了。 对我而言,沈寻,就是那件衣服。 我怕我把她给你了,你就不属于我了。可是如果我不给,我又怕你难过。原谅我,自私地把这一切交给命运。当然,当你看到这封信,一定历经了许多苦痛,但也必然有能力去找回她。 而其实,无论寄或不寄这件衣服,我都已经永远失去你了。 仍要说句,我爱你。 为你在岁月中始终不变的赤子之心。 ——叶雪 程立把信纸折成一只小船,放上湖面。一阵轻风拂来,纸船晃悠悠的,渐行渐远。寺庙里钟声忽而扬起,深远绵长。洁白的水鸟从湖畔跃起,掠过金塔白墙,飞向蔚蓝的远空。 第二十章 我只要你 又是一年除夕。 沈寻这天并没有特意装扮,穿了一身运动装,套了件羽绒服就去吃饭。宋倩向来不爱沾油烟气,平时家里有阿姨做饭,年夜饭也是在餐厅订了一桌,也就是三个人,包厢却是十二人的大包,反而显得有些冷清。但毕竟是主持人出身,最会应付的就是冷场,宋倩一见到她,各类话题就不停。 “你看你,有身材有脸蛋,怎么穿得像个男孩子,我前段时间去意大利刚买了两件maxmara羊绒大衣,白色那件回头拿给你,特别好看。”她蹙眉打量沈寻的运动装,“lululemon的设计是简洁,但这样穿还是差点女人味啊。” “白色我穿不了,出去跑采访,也不禁脏。您还是自己留着吧,您穿白的才好看呢。”沈寻微笑摆手。 “现在还跑采访?我上次就跟你爸说,把你调到台里来,先做出镜记者,然后再上节目。我听过你做的那档音频栏目,还不错,上电视一定也没问题。”宋倩一边给她建议,一边给沈晋生搛菜,“你少喝点酒哦。” 沈寻乖巧地点头,以防引出她更多话题。 “我听说成亚的程成在追你?”宋倩喝了一口汤,又想起另一茬事。 沈晋生闻言看向女儿:“有这回事?” “没有,就是吃过几次饭。”沈寻答。 “他风评还不错,也很有能力,就是离过婚,”宋倩看向丈夫,“这点上,咱们寻寻会吃亏点。” “要找还是尽量别找离异人士吧。”沈晋生微微蹙眉。 沈寻低头喝汤,忍不住暗自叹了口气。瞧他们这架势,仿佛她和程成真的已经谈上了恋爱似的。 “嗯,郭台长他儿子过年从深圳回来了,我见过。小伙子单身,一表人才,名校出身,自己创业拿到c轮,听说正要准备上市,要不我和郭台长说下,初七前安排个日子让他和咱们寻寻见见?”宋倩拿起手机翻朋友圈,递到沈晋生面前,“你看,正巧郭台长下午发了张家庭合影,怎么样,这男生看着挺精神吧?” 沈晋生戴上老花镜,仔细端详,点了点头:“嗯,是挺端正。” 沈寻扶额:“爸,宋姨,咱们先好好吃饭吧。” “寻寻,你不要嫌我烦哦,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不操心结婚的事,一心工作,后来就耽误了,还好后来遇上你爸爸……” 沈寻放下汤匙,清脆的磕击声响起,房间顿时陷入安静。 “我知道了,谢谢您提醒,”她抬头,语气礼貌,眼里却没有笑意,“抱歉,我吃饱了,先回去了。新年快乐。” 她站起身,穿上外套往外走。 到了走廊,身后传来门响,沈晋生追了过来:“寻寻。” 她转身,看着表情有点尴尬的父亲。 他拎着一只纸袋,递给她:“这两瓶红酒很好,别人送给你宋倩阿姨的,她说让你带上,可以和朋友一起喝。” 沈寻沉默了几秒,才缓缓接过来:“哦,对,她不让您多喝酒,那我就不客气了,替我跟她说声谢谢。” 春节期间的北京城,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马路畅通无阻,平时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也变得暗淡,只有红绿灯寂寥地闪烁。 在斑马线前等待的时候,手机播放器切到下一首歌,熟悉的旋律顿时在车厢里萦绕。 记忆会模糊 心却更清楚 哪怕说相遇 是离别开始 如果有如果 也有这样过 如果没有你 何必要有我 ………… 沈寻握着方向盘,觉得浑身发软。 ——小寻寻,我好像突然有些后悔。做个普通的人多好,娶个像你这样的老婆,每天三餐吃饱,舒舒服服晒太阳。 ——小寻寻,祝你和心上人能白头偕老。 在远处的夜空里,她仿佛再次看到那双琥珀色的眼眸,那里,有阳光,有笑意,有她的影子。 不知哪里传来的喇叭声,惊了她一下。 她慌忙踩下油门转弯,下一秒听到外面有刹车声,接着砰的一声,她整辆车都震了下。红蓝色的灯光在车窗外不断闪烁,她抬手遮了下眼睛,脑子还是蒙的。然后就听到有人敲她窗玻璃。 她按下车窗,一位有点娃娃脸的警察瞪着她:“姑娘您怎么回事啊?灯还没变呢,就瞎转弯?警车你也敢撞,您这算不算袭警啊?” “灯没变吗?”沈寻迟疑地重复,抬头看了眼前方,果然,这时候灯才刚绿。 “您是不是喝酒了?”警察狐疑地看着她微红的眼眶,打量着她有些失魂落魄的样子,“哎,是喝酒了吧,车里这么严重的酒味儿。” “没,我没喝酒。”沈寻连忙辩解,转头看见原本放在副驾驶座上装酒的纸袋已经栽到了座位下面,她拎起来,两瓶酒碎了一瓶,大概是刚才撞车的时候磕的。 “您看,是酒瓶摔了。”她指了指湿透的袋子。 “那您眼睛怎么那么红呢?”警察不依不饶。 “我眼睛——”沈寻怔了下,“刚才想起点事儿,有点难过。” “哎哟,哭了啊,失恋?”警察睨着她,“您就编吧,可劲儿编,你看你杯托上,这不还放着啤酒罐呢?你是看我不是交警,没有酒精测量仪就想蒙混过关是吧?” “什么啤酒罐?”沈寻扭头一看,恨不得当场打电话把杨威骂个狗血淋头,“这是昨天我朋友喝剩下的,我忘扔了。” “行了,我没那工夫陪您在这儿编故事,跟我回派出所吧,”警察指了指他的车,“您自己看,您说您这大过年的,我好好执着勤,您给我整出这么大一个坑。” 沈寻瞅着那个坑,有些心虚:“我赔您钱行吗?” “钱?钱是重点吗?”警察又瞪她,“我告诉您,喝酒开车才是大事,赶紧的,跟我去派出所清醒清醒。” 沈寻自认理亏,也实在说不过这位,乖乖跟他回派出所做笔录。 “把身份证拿出来给我看下。”娃娃脸警察命令。 她为难地抬起头:“我没带,要不,我回去取下。” “叫你家里人来接你,证明下你的身份。”警察头疼地揉揉眉心。 沈寻叹了口气,给林聿打电话。 电话接通,那头却是噼里啪啦的声音,有点嘈杂。 她一脸委屈地和林聿汇报完事情始末,他却在那头不厚道地笑了:“你可真行啊丫头,大过年的把自己弄进去了。” “是不是亲舅舅啊,”沈寻无语,“赶紧来救我,我闺密、朋友都回老家的回老家,出国的出国了。” “我在十渡陪我媳妇和儿子放烟火呢。”林聿答。 “您可真够浪漫的,放个烟火跑那么远干吗?”沈寻扶额,这个宠妻宠娃狂魔真是让她醉了。 “这不城里不让放烟火吗?”林聿的声音在烟火响声里有些模糊,“你等着,我找人去接你。” “这大过节的,你找谁接我啊,麻烦别人不好吧。” “人家不嫌麻烦,你就等着吧。”没等沈寻再开口,林聿已经挂了电话。 “什么情况啊,美女?”警察瞅着她打趣。 “一会儿有人来接我。”沈寻闷闷地开口。 “行吧,那你去那边坐着等吧。”警察指了指走廊上的长椅。 沈寻不敢违令,乖乖走到那里坐着玩手机打发时间。 玩着玩着,手机只剩20%的电了,发出低电量提醒。走廊里没暖气,也有些冷。她有点急了,给林聿发语音:“你找的人怎么还没来啊?” “来了。” 这一声,不是来自手机,而是来自几步远的地方。 沈寻整个人都僵住——那样熟悉的声音,带着千山万水的遥远,却又那么清晰。 她缓缓抬起头,看到走廊那头,一道高大修长的身影,静静伫立。那人戴着顶黑色鸭舌帽,脸庞陷在阴影里,只有淡淡的灯光笼罩在他身上,描出一层朦胧的金边。 沈寻一动也不敢动,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眼前是镜花水月,她一个不小心,那道影子就散了,消失了。 那人缓缓走过来,光影明暗,掠过他的脸,直到英俊的眉目渐渐清晰。他俯身看着她,轻轻一笑:“沈老师,我又来救你了。大过年的,犯什么事了?” 她喉咙哽住,深呼吸才发出声音:“我撞了警车。” “哦,看来袭警的毛病一直没改。”他弯起嘴角,眼里是深浓笑意,还有小小的她。 “哎,你谁啊?”娃娃脸警察走了过来。 “冬瓜,是我。”程立摘下帽子。 “三哥?”被叫了小名的刘冬瞪大眼小跑过来,“怎么是你啊,这都好几年没见了啊,你不是在云南吗?这姑娘什么人啊,让你大晚上跑来拯救?” 程立顺着刘冬手指的方向,看向坐在长椅上的小人儿,淡淡一笑:“我媳妇。” 沈寻愕然抬头,却见他转头从容地和刘冬解释:“本来今年没打算回来过年,临时决定回来,家里也没备什么酒菜,她说出来买,我等啊等,也没见她回来,原来是被你逮这儿来了。” “抱歉抱歉,”刘冬尴尬地挠挠头,走到沈寻跟前,“嫂子,你早说你是三哥的媳妇啊,他当初还辅导过我呢。” 沈寻的脸颊和耳根都因为他一声“嫂子”发烫泛红:“是我不好意思,我一定会赔偿的,但我真的没喝酒。” “是是是,嫂子怎么会喝酒,三哥肯定管着呢,”刘冬哈哈一笑,“行了,你们早点回去吧,车子的事今天不急。” “好,给你添麻烦了,过两天我来处理。”程立拍拍他的肩,拉起沈寻,“走吧,我们回家。” 他的手很自然地牵住了她的,肌肤相触的那一霎,他掌心的温度让沈寻眼眶发热。 “钥匙给我吧,我来开。”走到车前,程立淡声吩咐。 沈寻点头,坐到后座。 程立自后视镜看了她一眼:“怎么不坐前面?怕我吃了你?” “前面……酒瓶摔碎了,湿了。”她解释。 “地址?”他打开导航。 沈寻报给他听,又想起他方才那句“我们回家”,心跳失速。 空荡荡的城,一路飞驰。车厢静寂,只有窗外的风掠过,试图偷听两人心事。彼此都没有言语,仿佛一场一别经年的暗战,竟不知如何开局。想道一声别来无恙,可又怎会无恙。 沈寻拉高了运动服拉链,几乎将半个脑袋都埋了进去,低着头,心里有些懊恼——早知道他会来,真不该穿得这么随便,宋倩说得没错啊,完全没点女人味儿。别说口红了,连润唇膏也没有抹,脸色会不会太苍白。应该光鲜靓丽地出现在他面前的,结果完全像个自暴自弃、灰头土脸的怨妇。 唉,算了,反正她狼狈的样子他见的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再抬起头,却撞见后视镜里他貌似漫不经心的目光,那双眼眸黑漆漆的,意味不明。 一条长安街走过无数遍,今夜却有完全不同的感觉。端庄的路灯都有旖旎气氛,肃穆红墙都添了几分浪漫。 沈寻深呼吸,肆无忌惮打量他的侧颜,看见那一道疤痕,终是忍不住,倾身伸手去摸。 他早已察觉她的动作,不躲不避,任她指尖温柔流连。 “三叔。”她唤他。 天南地北,这一声轻轻的呼唤,像羽毛一样落入他心湖,却掀起惊涛骇浪。 “嗯。”他压下情绪,语气平静。 “你怎么才回来啊?”她问。 “不是说要等我三年嘛,这不一年都还没到呢。”他缓缓开口,嗓音低沉。 “那怎么回来了?”她又问。 “有人说要让我尝尝她做的饭,参观下她的小公寓。” “我没说是年夜饭啊。” “年夜饭也不麻烦,有饺子吗?” “有的。” “我还是第一次年夜饭吃速冻饺子,”厨房里,程立看着沈寻从冰箱里掏出来的食品袋,微微蹙眉,“沈老师,你涉嫌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是要罚款的。” “还好公安条线管不到这个。我看到了,你这表情叫嫌弃,”沈寻从地上纸袋里取出幸存的那瓶酒,“配一瓶奔富葛兰许,不算寒酸了吧。” “好吧,”程立摊摊手,“我来烧水。” 等到一盘乏善可陈的速冻白菜猪肉水饺摆上餐桌,沈寻终于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抱歉,就让你吃这个。” “没事,还有别的菜。”他喝了口酒,幽深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寒星似的黑眸,似笑非笑。 “什么?”她问。 “sara。”他轻念,嗓音微哑,格外性感。 沈寻怔住,含在口中的酒液刚咽下,双颊就已经烫得通红。 她起身往厨房走,嘴里念叨:“你要醋吗?还有蒜,要不要蒜泥?” 他跟了进来,低沉的声音就在她身后:“要醋,不要蒜。” “啊,我还是弄点蒜泥吧。”她手下的动作慌慌张张,试图找点事情做。 “平常我会蘸点蒜泥,今天不用了,因为……”他按下她忙碌的手,转过她的身体,将她牢牢锁在灶台和他之间,“这么久没见,不要吻一下吗?至少,我很想。” 她抬头,撞见他浅浅的笑。 他一笑,便温暖了整个除夕夜。 她并没有落荒而逃,而是勇敢迎接他的挑衅,抬起头,仰着一张明媚诱人的面孔,带着点酒香的呼吸,轻轻地、转而霸道地吻上他的唇。 “寻宝……”他满足地叹息,辗转承接着她的吻,而后反客为主。纠缠的唇舌间,藏着无尽思念和灵魂深处的渴望。细细碎碎的吻又烙上她的眉眼,她的鬓发,她的脸颊,最终仍是那双嫣红柔软的唇,他日日夜夜魂牵梦萦的所在。这一刻,万丈红尘落尽,漂泊多日的身心终于归位,他终于回来,回到这明亮世间,回到这温暖灯火处,回到她身边。 2016年的春晚打破了空间格局,在北京之外还设了分会场,要“东西南北中,全民大联欢”。山河万里,是数不尽的合家团圆,欢声笑语,繁华烟火。电视里登台晚会的明星们嗓音比任何时候都要响亮,而在程立怀里的沈寻却哑了嗓。 这一夜,她是他失而复得的宝玉。久别重逢,他像是发现了她更迷人的地方,铁了心地探究、钻研,要她绽放更绮丽的风情。而她是蛰伏许久、破茧而出的飞蛾,一心扑向属于她的火,心甘情愿地燃烧。 当整座城终于渐渐安静,天色也透出微蓝色的亮光,他才饶过了她,却仍把她娇小的身躯紧紧地锁在怀里,不肯放手。 “寻宝?”他轻声唤。 她迷迷糊糊地应着,努力想睁开眼,却又慵懒地闭上了。 他失笑,吻了吻她的眉心,关了台灯。 早上八点半,床头柜上的手机振动。程立拿起来看了下屏幕,下床到客厅接电话。 “哥。”乍一开口,他的声音有点哑。 “刚醒?你昨晚饭吃了一半去哪儿了?害得我被妈念叨了一晚上,你也知道,麻将三缺一,她当然不爽,程亚又不能顶上。”程成在那头数落,“我餐厅刚空运来一些生蚝,你中午过来一起吃?” “生蚝啊,”程立看了一眼卧室,嘴角弯起,“生蚝好啊,不过我不过去了,要不你送到我朋友家来?” “什么朋友啊,你是在哪儿过夜呢,”程成蹙眉,“行吧,难得你回来一趟,你哥我就兄弟友爱下,送货上门。” “好嘞,谢谢程总,地址我发你。”程立挂掉电话,瞅见电视屏幕上映着自己的笑容。 回到卧室,被窝里的人还酣然梦中,羽扇般的睫毛,秀气的鼻尖,粉艳的唇。他忍不住低头,火热的舌探了进去,寻着了她的,勾出她一声无意识的娇吟,摄人心魂,什么动人的曲儿也比不过。 于是一发不可收拾,恣意采撷她呼吸里的甜。直到她备受其扰地睁开蒙眬的眼,忍无可忍地控诉:“程立!” “小的在。”他轻笑,声音里带着点痞气。 她羞愤地抬头,却迎向他温柔如水的眼眸。那一霎,她看痴了,几乎要叹息——一个经历了那么多腥风血雨的人,竟然拥有这样清澈的眼神。 “寻宝,你再这么看我,会出事的。”他一本正经地提醒。 “出什么事?”她挑眉,“有事我就报警。” “嗯,收到,这就来。”他捉住她的手,按住了一处。 掌心的灼热让沈寻脸上发烫:“流氓。” 一踢腿,想要把他踹下床,谁知他动作更快,轻松捉住她的脚丫,握在手里细细把玩。 “家里暖气很足啊,怎么脚这么凉。”他皱眉。 “我从小冬天脚就凉,穿多少衣服也不管用。”她答。 “哦,云南天气暖和,我没发现,”他像是自说自话,“我没发现的地方还有很多啊。” 沈寻听出他语气里的暧昧,想要收回脚,他却不让,她只好起身去推他的手臂,掌心却感觉异样。 “这是怎么回事?”她盯着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针眼痕迹,心里一沉。 “没事,都过去了。”他松开手,语气轻淡。 “你不说我也可以问小舅。”她不依不饶。 “叶雪自杀了之后,江际恒关了我一个月,让人给我注射了些东西,”他摸了摸她的头发,“不用担心,已经戒得差不多了,现在在巩固期,我哥给我在北京找了个不错的康复中心。” “还没完全好,是吗?”沈寻声音僵硬。 “嗯,还需要些时间,所以不能天天和你见面,也要定时打卡。”他笑,捏捏她的脸,“放轻松,不要绷着个小脸。” 她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抱住他的腰,紧紧地搂着,仿佛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似的。 “三哥。” “嗯?” “你要是再丢下我,我就真的不要你了。”她威胁,语气软软的。 “好。”他轻应,低头吻她的发。 这时门铃响起,沈寻连忙退开身,一边穿上睡衣一边叮嘱他:“可能是我爸,你先躲屋里别出来。” 没等程立说话,她已经慌慌张张地跑出去了。 门一打开,面面相觑的两个人都愣在那里。 “沈寻,你怎么在这里?”程成到底年长见得多,先恢复镇定,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这……这是我家,”沈寻答,脑袋有点蒙,“你怎么知道地址的?” “我告诉他的。”一道慵懒的声音传来,程立走到门口,把她拉到身后,接过程成手里的保温箱,“谢谢哥,你要不要一起?” 程成打量了一下他随意系了两颗扣子的衬衫,心里了然,半笑不笑地眯起眼:“难怪程亚说那天吃饭的时候觉得你俩不对劲,原来在这儿等着给我下马威呢。” 程立微微颔首致意,姿态优雅。 “沈寻,”程成朝站在程立身后手足无措的人打招呼,又指了指眼前的程立,“我提醒你下,此人爱吃醋,小心眼,建议慎重考虑。” 沈寻下意识点点头。 “瞅见没,人家点头了。”程成拍拍弟弟肩膀,“我走了,你好自为之。” 门还没合上,他就听见一句羞恼的话:“程立,你幼不幼稚?!” 他按下电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可不是,幼稚!嘚瑟! 被批评“幼稚”的男人完全不以为意,抱着肩吩咐:“你说过要请我喝咖啡。” 沈寻笑了笑:“好啊,正好新买了一包咖啡豆,有点酸。” 言罢,她指指卫生间:“去刷牙。” 身高一米八五的幼稚鬼乖乖走到卫生间,一会儿又探出头:“寻宝,为什么你会有两个刷牙杯?” “许泽宁在欧洲买的,”沈寻认真对待锅里荷包蛋,顺口就答,“死贵,他有钱烧的。” 她还没放下锅铲,一张英俊面孔已经在眼前:“他住过这里?” 他语气严肃,目光锋利,似审问犯人。 沈寻忍住笑:“是啊。” 程立抿唇不说话,径自往回走。 “哎,”她连忙拉住他,“骗你的,他向来喜欢送成双成对的东西给我。” “臆想症,”他淡淡吐出三个字,“把那小子送的东西都丢掉。” “他好歹也算我半个哥哥。”沈寻无语。 “你从今往后只有一个哥,”他答,“叫‘三哥’。” 沈寻举着锅铲投降。 刚煮好的咖啡,捧在掌间还有点烫手。 “是云南的咖啡豆。”沈寻开口。 程立点点头,杯中白雾升腾,让他的一双黑眸显得有些蒙眬。 彩云之南,对他们彼此都有着深刻的回忆和特殊的意义。对他而言,尤其是。灿烂的青春,澎湃的热情,血与泪,爱与恨,都交织在那片土地里。 “当时,是不是很痛?”沈寻伸手,轻轻按住他胸口,掌心之下,是他枪伤的疤痕。昨夜她亲眼看见,这道伤离心脏有多近。 “是痛,但更怕这么死了,再也见不到你。”他的眸光,深深锁住她的容颜。 “昨天开车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祖安。他最后跟我说,祝我和心上人白头偕老。在蒲甘的时候,他始终没有说出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说的人就是你。”沈寻喝了口咖啡,靠在阳台栏杆上,望向远方的天际线。 北方冬日的阳光,没有南国那么热烈。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繁华夺目,而她却突然怀念瑞山陀塔宁静的清晨。 “我答应他一起去北极圈外,还有去景清南山看他姐姐。” “好,开春的时候,我陪你一起去,”程立低沉出声,将她揽到怀里,“也去看看他,让他会一会你的心上人。” 沈寻眼里一酸,嘴上却硬着:“谁说你是我的心上人?” “你婚都求过,这会儿不认账了?”他轻笑,静静看着她绯红的侧颜,又想起了什么,眉心微蹙。 “怎么了?”她问,没有错过他的表情。 “没事,忘了个东西,”他低头吻她眼睫,唇角微扬,“下次带给你。” 多么幸运,能遇到这么好的她,也多么幸运,来日方长。 正月十四,年快要过完。程立在康复中心度过了一个惯常的上午,在吃午饭的时候接到了林聿的电话。 放下手机,他慢慢喝完一杯茶,拨通了程成的电话。程成原本在天津开会,当时就赶了回来。 下午六点。 路对面,程立坐在黑色商务车里,看着川流不息的大厦门口,终于走出一个纤细的身影,她似乎被外面的气温冻到,缩了缩脖子,把围巾系紧了一些。他凝眸,瞬间恍惚。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剩下她,仿佛一朵小小的玫瑰,静静绽放在这喧闹拥挤的世界里。 原来等这些岁月,就为了等这远远一眼。 多么想将这一朵摘下,放在胸口,从此永不分离。 忽然间,久违的疼痛似乎又开始侵袭,噬咬骨头,他难受得弯起腰,视线开始模糊,那朵红艳的玫瑰渐渐褪色、消失。 他深呼吸,等着自己慢慢平复。他知道,这只是心理反应。 手机里收到一条微信语音,点开是她温柔的声音,带着愉悦笑意:“不是说要来接我吃晚饭吗,人呢?” 有点事,明天好不好?他缓缓打下一行字,发出去。 “好吧,那我自己安排,晚上打电话哦。”软糯的声音又传来。 程立收起手机,淡淡出声:“走吧。” 绿灯亮起,沈寻跟着人群往对面走,看到一辆黑色商务车调了个头,迅速驶离。闻到尾气味,她蹙眉捂住了鼻子。 车厢里,程成的表情难得有点烦躁。 “你确定要回云南吗?”他忍不住又问了一次。 “嗯,”程立低应,脸色有些苍白,“该了断了。” “非你不可吗?那个江际恒就是个神经病,你都被他折磨成什么样子了?还不够吗?好不容易被救出来,好不容易恢复点了,还要回去?”程成再也压不住火气。 “有人质在他手里,他指明要找我。”程立语气平静。 “他就是要你——”一个“死”字哽在程成喉头,他又咽了下去。 “你现在远远看人家一眼有什么意思?有本事你去找她啊,告诉她你要去干什么,让她好好等着你回来,”程成抬手指着窗外远去的大厦,“送死你倒是勇敢的,找她你怎么就了?” “哥,”程立轻声开口,“没有人不怕痛,也没有人真的不怕死,可是,对有些人来说,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使命。祖安是,叶雪是,我爸妈……也是。” 程成愣住,半晌才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上初中的时候就知道了。”程立答,他瞅着程成僵硬的脸色,微微一笑,“放心,你永远是我亲哥,我永远爱你。” “滚蛋,少肉麻!”程成呵斥一句,转过头望向窗外,眼眶有点红。 他想起当初爸妈把程立领回家时,他还是两岁的小娃娃,黑亮的眼珠,特别讨喜。不到一星期,就已经会冲到他身边,抱住他的腿连声喊哥哥。这一晃,他就变成一个风里来雨里去的铮铮铁汉了。 “哥,你不会感动哭了吧?”程立笑了笑。 “你小子是皮痒了,很久没尝过我拳头的滋味了吧?”程成瞪着他。 “嗯,还真是怀念了,”程立又笑,眉眼清俊,“等我回来,随便你怎么收拾。” 元宵节当天,程立失约,他的手机像是去了外太空,怎么都打不通。沈寻参加家庭聚餐,席间宋倩再度提起郭台长的儿子,她无视沈晋生不悦的脸色,专心扮演失聪。 吃过饭,她匆匆告别,但也不想回家,躲到酒店六十三层喝咖啡。 电话仍是打不通,她沉默地刷手机。眼前跳出当前最热新闻,是某当红明星出轨的丑闻。纤指轻滑,下方有几条关联新闻,一条是女白领深夜乘车被奸杀,一条是昨夜边境破获重大毒品和洗钱案,警方虽有伤亡,但胜利收场。 沈寻给林聿发了条短信,摁灭手机,继续喝咖啡。 “寻寻。”不知过了多久,林聿在她对面坐下,大概是奔波劳累,样子有些憔悴。 “小舅,”她轻应,“刚给你点了一杯他们新发明的鸡尾酒,你要不要试试?” “他回不来了。”林聿推开她递来的酒杯。 “谁?” “程立。” “哦。”她淡应,仿佛听见陌生名字。 林聿将一个绒布盒子推到她面前。 “他说,那次你喝醉说要他娶你,他答应了。但他欠你一枚戒指,因为求婚的事,应该是男人来做。如果他活着,他会亲手给你戴。如果他死了,就当没有这回事,不必告诉你。但我想,还是给你比较好。” 沈寻只沉默了一秒,就抬手把戒指盒打掉,冷笑:“他脑子有毛病吧,他算老几?就算他回来,我就一定会嫁给他?这种浑蛋我会稀罕?” 林聿看着她,眼里是震惊和担心:“寻寻?” “小舅你很无聊,浪费我时间。”丢下这一句,她转身就走,不理会林聿,也不理会那枚从绒布盒子里滚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没有事?怎么一直在发抖?”电梯里,有人关切地问。 还没有等到回应,就见她缓缓滑倒在地。 “医生说,是情绪太激动,休息一下就好。” “我们都先出去吧,让她静一静。” 终于安静下来了。 又有人敲门,一声接一声,很烦人。 沈寻不情不愿地下了床,拉开房门。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着和初见时一样的黑衬衫,高大英俊。 “原来你没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浑蛋,骗子!” 他笑着看她:“我想回来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错了,”沈寻紧紧抱住他的腰,“我不应该骂你,也不应该扔掉你的戒指,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笑了,摸摸她头发:“寻宝,你喜不喜欢我送你的戒指?” “喜欢。我会问小舅要回来,毕竟那么大一颗钻石。” “我媳妇比较金贵,钻石当然要大颗的。” “什么金贵,听起来好土。” “因为是闪闪发光的寻宝啊,”他笑,“答应我,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漂亮的、开开心心的、闪闪发光的寻宝。” “好,”她点头,“也要有你照着才发光啊。” “嗯。” 他摸着她的头发,笑得那么温柔。 然后,他的笑容渐渐淡去,整个人也像陷在了云雾里。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里?” 回答她的,是满室寂静。 她猛地睁开眼。 门牢牢关着,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 “三……”声音骤然哽在喉咙中,泪水失控,瞬间模糊了视线。 蒙眬中,仿佛又听见他叹气,不要哭。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铃声响起。 电话那头是程成的声音:“沈寻,我今天下午飞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们程家和你没缘分,你以后好好生活。” 她轻声答:“我知道,他刚才来找过我,他说让我好好的,我会听话。” 电话那头的程成似乎一时失了声音,沉默了一会儿,才哑着嗓子和她道别。 两年后。 维港的夜流光溢彩。灯光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梦死众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车,耽搁了,刚进电梯,让我先跟大家说一声道歉。” “没关系没关系,慢慢来。” “是啦,怎会有关系。新一轮融资还等着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听说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转身就变成知名投资人,还是命好会投胎啊。” 沈寻看着旁人的八卦嘴脸,只觉无趣。管他李先生还是黎先生,都是所谓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发蜡抹得头发根根竖起,皮鞋锃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点洗洗睡。只等李萌从洗手间回来,她便离开。 她低头玩手机,没注意有人过来和众人一一打招呼。待发觉时果然看到一双擦得极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无趣的羊毛西裤、黑衬衫……视线蓦然冻住。 时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云之南,边境小客栈的房间里,男人穿着黑色衬衫,整个人都坐在黑暗里,一双冰冷锐利的黑眸漫不经心地看着她。 他问,你是谁?从哪里来?到这里做什么? 此刻,来人看着她,一手伸过来,淡淡地笑,同她讲粤语:“幸会,我是morpheuslee。” 她看着他,说话不客气:“这位先生你迟了太久,不要罚酒吗?” “实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带着历经万水千山的温柔,“没想到路这么远。” 她点点头,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经悄然离去。 他追出门,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寻到那道美丽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吗?”他问。 “是。” “等了很久?” “差一个月就三年,你说久不久?”她轻轻一笑,眼神迷离,“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机场我最喜欢香港赤腊角。云雾之下,有山有水,让人看不清,却特别迷人,就像我爱过的一个人。去年生日的时候搭夜机,雨珠滑过舷窗,映着暗夜里的灯光,像许多流星划过。” “你有没有许愿?” “许了。” “什么愿望?” “希望他爱上我。” “我想,他一定爱你。” “为什么?” “你值得。” 她轻轻一笑:“晚安。” 转身那一霎,却被捉住手腕。 “对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让我知道你的号码?”英俊容颜表露的真诚能够轻易摧毁女人的心防。 她递了名片,却未再停留。 深夜,手机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号码发短信过来。 hi,sara,如果你还没有男友,可否考虑我?morpheus。 她没有回复。 这一晚,她做了个梦。 梦里有人轻轻唤她,寻宝。他的怀抱,那么温暖。 当年8月,沈家嫁女。 时值盛夏,阳光灿烂,一路繁花。沈寻身披样式简单的白纱,那样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装,高大英俊,温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来的戒指,羡慕地惊呼:“哇,好大一颗钻石。” 沈寻低头微笑,镜头定格她的笑容,那么开心,整个人闪闪发光。 没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间眼角那一闪而过的晶莹。 ——我媳妇比较金贵,钻石当然要大颗的。 ——什么金贵,听起来好土。 ——因为是闪闪发光的寻宝啊。 ——答应我,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漂亮的、开开心心的、闪闪发光的寻宝。 好。 ——也要有你照着才发光啊。 ——嗯。 也许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没办法在一起的人。那种强烈的感情,令你无法抗拒、无法自拔,到最后,却必须经历撕心裂肺的分离。你选择将之弃于身后,以为可以让你继续好好往前走,但你会发现,那种始终耿耿于怀的痛,才是支撑你走下去的最大动力。 嘘,没有人知道,这世上,我只要一个你。 我是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这漫长时光里的孤寂,而令我坚强的,是记忆深处的你。 无论岁月变迁,无论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里。 “寻宝?” “我愿意。” 番外 给你的信 番外 给你的信 三哥: 一年零两个月不见了。你好吗? 今天我在景清街上闲逛,看到有个老伯在卖字。有意思的是,每幅字都是卷着的,买家不知道自己会买到什么。我像抽签一样拿了一幅,打开一看,上面是句诗——浮生暂寄梦中梦,世事如闻风里风。 我把这幅字带到了南山祖安的坟前,烧给了他。我想,像他这样潇洒不羁的性格,应该会喜欢这样的诗句。如今他和他姐姐相邻,也一定很开心。 而我呢,一见到“梦”这个字,就忍不住会想起你。就像有些人固执地爱喝某些年份的酒,我想我会终生怀念某一年春天,沉醉在一个永远也不会醒的梦里。 你前年说过,开春会陪我来见祖安,让他会一会我的心上人。去年你忘记了,今年你仍然没有来。 你好像总是在失约。我向来讨厌不守信用的人,唯独对你,我一忍再忍。 上周我参加了许泽宁的婚礼,新娘非常漂亮。过年的时候,李萌也被杨威这痞子娶回家了。她经常会和我抱怨婚后生活不如当初想象,而我总是笑着听听。我们一起泡吧时,遇到我被人搭讪,杨威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拦住对方,说我是他嫂子。但他们都不知道,我没有再想过结婚这件事。因为我想象不出来,如果和我结婚的那个人不是你,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因为心里对此毫无概念,所以我觉得一个人过也挺好的。 有时我会想,如果你永远也不回来了怎么办?又或者,有一天你回来了,但那时我已经老了,没有现在这样年轻、漂亮,我还要不要见你? 甚至我也会想,是不是我的名字起得不够好。寻寻觅觅,却始终找不到你,找不回你。 抱歉,我又像个怨妇一样开始碎碎念了。 其实,因为工作很忙,所以我也不曾全神贯注地想念过你。或许你也一样,忙着做自己的事情。我明白的,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过往和责任前行。有些事情只能独自背负和解决,就算拥有一个再相爱的人,也未必能一起分担。 你先忙。 飞机要起飞了。虽然晚点至半夜,但正好够我在这云之南,给你写下这封信。 邻座没有人,如果我闭上眼,可以假装你在身边。 晚安,三哥。 虽然你没有说过再见的时间和地点,但我会一直这样等。 你的寻宝 2018年4月5日 后记 致敬 后记 致敬 如明日好景忽远忽近 仍愿抱着这份情没疑问 ………… 任未来存在哪个可能 和你亦是最后那对变更 唯愿在剩余光线面前 留下两眼为见你一面 ………… 唯愿会及时拥抱入眠 留住这世上最暖一面 茫茫人海取暖度过最冷一天 ——张国荣《最冷一天》 编辑看完最后一章,问我:“没有番外、后记什么的吗?程队才刚回来,最后看得我意犹未尽啊。” 我反问:“你觉得他回来了?” 她大惊,拒绝再和我讨论结局。 我也没有再多说。我想,还是让大家各自解读吧。就像《边城》里最后那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这就是几个年轻人的故事。程立、沈寻、叶雪、祖安、江际恒、廖生、张子宁、王小美……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境遇,各自的选择。善与恶,清醒与沉沦,都只在一念之间。有人在命运的曲折中迷失,步步深陷。有人在黑暗中艰难前行,仍不忘心底深藏的良知与责任。 作为写故事的人,我知道现实远比小说残酷,生命中不可能只有美好。所以,当程立和沈寻在客栈里剑拔弩张地相逢时,当他们第一次亲吻时,当车里响起bobdn那首sara时,当程立温柔地唤出一声“寻宝”时,当沈寻在身上文下“morpheus”这个词时……我就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 费尽千辛万苦却成往日烟尘,没有人希望看到这样的结局。但故事里的人,也许未必在乎。就像程立从来没有希望谁了解真正的他,了解他从年少得知自己身世后就一直深藏的信念。但总有一天,他会遇见一个人,那个人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滴泪水,就可以解封他所有的心事。 就像瑞山陀塔上,沈寻对祖安说的——结果是输是赢,不重要。是生是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起战斗的人。为了同样的目标、同样的理想而挣扎、奋斗。 而她能做的,就是在远方用自己的方式支持他,支持和他一样在用自己的青春、热血默默奉献、牺牲的那群人,致敬他们的理想和心愿。 或许,有人会问,那些拥有过却又失去的经历真的有意义吗?我想,那一年云南春天的雨知道答案,那一晚听到沈寻求婚的星空知道答案,程立宿舍里那台咖啡机知道答案,玉河镇卫生院那间老旧的病房知道答案,瑞山陀塔上日出时的朝霞知道答案,程立用生命抢下的那台相机知道答案,戒毒所里写满“s”的那面墙知道答案…… 程立曾问沈寻,你见过那么多故事,很多并不美好,可曾对人生失望? 她答,也许只有见到了人性的最坏处,才能真正懂得为什么要好好活着,努力去做对别人、对这个世界有益的事情。 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与欲望。有人渴望金钱,却为富贵所累;有人渴望爱情,却不知珍惜;有人渴望温暖,才更懂风霜。 人生从来不易。若你觉得容易,定是有人在承担着那份不易。世界也不是全然光明,而是有人在黑暗的边缘坚守。 就像沈寻与程立那段对话。 “我已经习惯了。” “习惯什么?” “死亡与分离。” “那为什么还要坚持?” “为了更多的‘活着’和相聚。” 因为他,沈寻变成一个闪闪发光的寻宝。因为她,程立的人生也像钻石一般璀璨。 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那些心动,那些缠绵,都已随风去。但总会有人记得,在这云之南,她遇见过他。 而你也只需要看见你想看的结局。 最后,谨以此文致敬所有为禁毒事业默默奉献、牺牲的人们。生命可贵,也愿所有人都能珍惜人生路上的光明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