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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赵砚森头也没回,仍通过落地窗看她:“燕山墅。”


    燕山墅?


    宋禧费解。


    医生间接解答:“这里是城市的天然绿肺,能看见大运河原生河堤密林,小姐感兴趣可以去看看。”


    宋禧了然:“嗯好。”


    她没再问赵砚森,瞧见自己的包包在单人沙发上,叫医生帮忙拿过来,给程念发了消息,让她好好休息。顺便给姑姑打了个电话,告知姑姑她晚上不回去。宋韫玉听说她和赵砚森在一起,没多问,挂了电话。


    妹妹借住在哥哥的住宅,不稀奇。


    医生处理完伤口,又给她冰敷,待宋禧的脚没那么肿,开了药,叮嘱几句便离开了。


    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兄妹俩,安静得针落可闻。


    宋禧坐在床上,看着自己两只脚,动了动脚趾头,没之前那么痛了,但还有些麻疼。


    赵砚森夹在指间的那根烟始终没点燃,他伸臂,将烟扔进烟灰缸,抻了下长腿,阔步走向大床。


    男人个子很高,投落下的阴影浓郁而沉重,完全笼罩住宋禧,她愣了一下,仰起脸来,一双水灵含情的桃花眼望着他。


    “哥。”


    赵砚森两只手掌撑在床单上,弯下腰,直至视线与她平行,他的眼瞳漆黑幽深,近在咫尺看着她,宋禧避无可避,只能迎上他的目光。


    “能走路吗。”他问。


    男人仿佛行走的热源,说话间,炙热的气息轻飘飘洒在宋禧脸庞,惹得她体温上升。


    “能走路。”


    宋禧纤长的睫毛轻颤了颤,眼珠一转,直接问:“你现在是要赶我走吗?”


    赵砚森倏地勾唇轻笑,音色散漫:“我是你哥,你见过哪个哥哥赶妹妹走?”


    这话有点熟悉。


    ——“我是你妹妹,哥哥妹妹没有微信说不过去吧?”


    他的呼吸若有似无洒在她唇间,两人气息纠缠,好似在接吻……与上次极相似。


    “那我今晚不走了。”宋禧八面玲珑,聪颖抓住机会,语调不减地补充,“家也不搬。”


    说完,她眨了眨眼睫,不躲不避地同赵砚森对视:“行吗?哥哥。”


    末尾两字咬字发音带着灵动的娇俏感。


    赵砚森轻抬眼皮,卓绝浓黑的眉骨散了几分倨冷,散着深不可测的侵略性。


    他目光在她脸上流转须臾,克制敛眸,直起身,离开前丢下句:“随你。”


    “好。”宋禧笑应。


    她急着洗澡,被那个李经理触碰过总觉得身体不舒服,像沾了什么脏东西。


    房间的物品蛮齐全,鞋子、浴袍、洗漱用品、香薰等等。


    脚受伤,泡澡不方便,宋禧进了淋浴室,打开喷头,温水倾盘而下,湿热的雾气逐渐弥漫开。


    洗完澡,她穿了件白色浴袍,返回舒服的床榻。


    宋禧半靠在床头,双手捧着手机,编辑信息:「哥,你晚上也在这里吗?」


    发送成功,四人小群弹出新的未读信息,她点进去查阅。


    秦方好:「孟维贤,江上雪和孟泊聿结婚,你要当伴郎?!」


    孟维贤:「不然呢,当伴娘吗?」


    秦方好:「参加前女友婚礼就算了,还要当伴郎。你喝失恋酒把脑子喝傻了吧!」


    商时序:「他七年前就答应他大哥。孟大公子结婚,伴郎只能是孟二公子。」


    秦方好:「……」


    秦方好:「你牛掰!」


    孟维贤:「秦姐,你要来参加婚礼吗?」


    秦方好:「进组拍戏中,没空,你问禧总吧。」


    孟维贤:「禧总,你去么?」


    宋禧徐徐打字,答得简明:「嗯。」


    孟维贤做孟泊聿的伴郎,新娘是江上雪……这一家子关系挺复杂。幸亏孟维贤想开了。


    孟家和江家的联姻婚礼,不清楚哥哥去不去。


    宋禧再次打开和赵砚森的聊天界面,上面还是只有她一条孤零零的消息。


    他没回复。


    宋禧:「歪头疑惑.jpg」


    两分钟过去,仍然毫无动静。


    宋禧:「哥!」


    宋禧:「哥哥!」


    对方像是万年僵尸账号,一丁点儿消息都没有。宋禧严重怀疑,即使世界末日来临,他也巍然不动,她扁了扁嘴,迅速敲击键盘,机关枪一样疯狂输出。


    宋禧:「哥哥哥哥!」


    宋禧:「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她接连发了十几条消息,终于等到男人屈尊降贵,回了一则信息。


    赵砚森:「鸽子精上身了?」


    宋禧眼睛一亮,喜乐打字:「没有。你要参加泊聿哥的婚礼吗?」


    他又没消息了。


    宋禧:「哥——!」


    赵砚森:「嗯」


    宋禧:「哦好。」


    他一定觉得她病得不轻,发一堆消息就为了问一个问题。


    发完讯息,宋禧的心情极其愉快,眼角眉梢都挂着发自内心的笑意。关灯,平躺在床上,她罕见地没失眠,几分钟便进入梦乡了。


    翌日,太阳如初升起,晨曦和煦的光芒穿过窗帘的罅隙投进卧室一角。


    宋禧睡眼惺忪醒来,活动了下双脚,基本都消肿了,没任何痛感,走路完全不成问题。


    她洗漱完毕,换上品牌方一大早送来的衣服,精气神十足地下楼。


    罗霄正巧来送文件,两人碰了个正着。


    宋禧顿时明白:“我哥昨晚住这里?”


    “是。”罗霄说。


    “他人呢?”宋禧环顾四周,没找到赵砚森的踪影。


    罗霄:“在房间。”


    宋禧颔首,款步走到厨房,自食其力给自己煮了杯咖啡。


    她扭头问罗霄:“你要喝什么?”


    “多谢小姐,不必了。”罗霄微笑道,“我还有其他工作,不打搅了。”


    罗霄离开后,宋禧慢腾腾地喝咖啡,她想着等赵砚森下来和他一块用早餐,可二十分钟过去了,奢华广阔的客厅依旧只有她一个人。


    宋禧决定亲自去叫赵砚森。


    她止步于门口,抬手,礼貌地敲门。


    “叩,叩,叩。”


    每敲一下,门便开一点——没关门。


    “哥?”


    脚踝骤然滋生痒意,像是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在蹭她,宋禧低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雪绒绒胖墩墩的萨摩耶。


    她受惊,忙不迭后退小步,微讶道:“你是谁?我在叫我哥,你为什么出来?”


    难不成我哥变成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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