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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飞小说网 > 渣男的假面人生 > 第三百四十八章 凤凰花开的路口

第三百四十八章 凤凰花开的路口

    众人得令而动,霎时间尘土飞扬。


    七八位热血青年,就这样飞驰而去。


    妈了个巴子的,我这一生,遗憾之事难以计数。


    但若要排出前十的话,当初没能揍成红雷一事,必占其一!


    当他们带回“让那小子给跑了”的消息时,距“撒丫子”开追,早过去了二十分钟有余。


    这段时间里,我给已经到家的小狼,打了一通电话。


    聊天的内容,虽已随着记忆模糊。


    但挂掉电话后,我曾狠狠地踹了她家楼下的垃圾箱一脚这件事情,我却记忆犹新。


    在多年以后的又一通电话中,小狼曾忽然想起此事,“认真”地问道:“我们家小区的保安,后来没抓住你啊?”


    时隔已久,我一时并未猜到她为何有此一问,遂不解道:“你家保安闲的啊?抓我干啥?”


    她笑道:“谁让你把我家楼下的垃圾桶给踢坏了的!”


    我不禁恍然。


    原来她也始终没有忘怀,当初那个连头发丝里都充斥着“热血”的翩翩少年。


    我邪魅一笑,问道:“你还是喜欢我的,对吧?”


    她冷哼一声,皱眉道:“我那时候年轻。但现在我长大了,口味早就变了!”


    我不服道:“你就继续撒谎吧!当初就是信了你的口是心非,才将你放跑的!”顿了顿,我又半真半假地玩笑道:“不过你这一次也有可能没有说谎,毕竟我也变了,你的口味当然要随着我的变化而变化了!”


    她亦莞尔,不再解释。


    片刻的沉默后,我俩便默契地挂掉了电话。


    时间已到,她该去接她的孩子了。


    我也一样。


    我们终于都有了各自的家庭,也有了身为父母的责任。


    只是那个属于我俩的“精灵”,生命却在二零零五年的六月,被一粒价值“六十块钱”的药丸,永远地给带走了。


    在那个荒唐的年代,“生命”总是那么的轻薄。


    可惜这段共同的“经历”里,我却并没有给小狼留下什么好的印象。


    回顾我的诸多表现,只能说是差劲儿得离谱!


    所以对于她的离开,我始终深表理解,毫无怨言。


    2005年4月,林志炫先生推出了一首由陈熙先生作曲,楼南蔚女士填词而成的千禧年经典“毕业曲”,《凤凰花开的路口》。


    时至今日,它也成了为数不多的几首,每遇电台播放,我都会在无意间跟着哼唱几句后,又会刹那“黯然”的曲目。


    我虽没有见过凤凰花开,但却一直记得,有哪些花朵,曾经“鲜红了”我的青春。


    “又到凤凰花朵开放的时候,想起某个好久不见老朋友。


    记忆跟着感觉,慢慢变鲜活。


    染红的山坡,道别的路口。


    青春带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


    剩一片感动,在心窝。


    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


    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


    脑海之中,有一个,凤凰花开的路口。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


    也许值得纪念的事情不多,


    至少还有这段回忆够深刻。


    是否远方的你,有同样感受?


    成长的坎坷,分享的片刻,当我又再次唱起,你写下的歌。


    仿佛又回到那时候。


    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


    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


    脑海之中,有一个,凤凰花开的路口。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


    几度花开花落,有时快乐有时落寞。


    很欣慰,生命某段时刻,曾一起度过。


    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


    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


    脑海之中,有一个,凤凰花开的路口。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


    给我最珍惜的朋友。”


    我的“二零零五年”,是一个填满了“离别”的年份。


    那一年,我说过了许多“再见”。


    说“再见”时并未想到,最后的许多人,竟真就再也未见。


    这首《凤凰花开的路口》,很适合用来当成那一年的注解。


    高考刚结束的那段时间,我与小狼正深陷“第二次”热恋。


    她因为成绩不理想,颇受她那个很要面子的父亲的诟病。


    在屡次地训斥与责难中,小狼便有了要来宝泉岭陪我一起“蹲监狱”的想法。


    “复读”,成了她逃避家庭重压的手段。


    得知这个计划的我,当然开心到爆炸。


    每天都活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期待里,喜不自胜!


    但毕竟年轻,不懂处理感情。


    经常性的争吵,总会不时地发生。


    又因为是“异地恋情”,多数时间里,只能靠“qq”交流。


    在某次争吵后的长篇道歉“信”里,我虽洋洋洒洒地“写”下了许多保证。


    但在那些“城府不深”的内容里,却总会“此地无银”般的反复强调一种心情——对她不能来宝泉岭与我一起回读一事的担忧。


    不巧的是,从不挂“qq”的她,那天偏偏就将这个“通信工具”挂在了家里的电脑上。


    而那位一直习惯于“掌控”其姑娘一切的狼妈,便极为“正好”地成了这篇“文章”的第一位读者。


    一个四十多岁的成年女人,自然一眼便看透了贯穿文章始终的“洗脑”之意。


    “来吧宝贝,我就在宝泉岭等你。来这里,我会好好爱你!”


    事实上,在这之前,小狼早就提醒过我要保密。


    “如果我爸妈知道你也在宝泉岭上学的话,是打死都不会同意我也来这里复读的!”


    因为我的“按耐不住”,导致事情的发展,理所应当地朝向了最“坏”的一方。


    没等小狼再度表达复读的想法,狼妈便主动与小狼挑明道:“你就死了复读的念头吧!我可跟你丢不起那人!就为了处个对象,大学都不念了,非要追人家到宝泉岭去!你还要不要点脸了?”


    小狼当然要脸。


    她这一生,最要的就是“脸面”。


    虽然她是无辜的,但在“事实”面前,又百口莫辩。


    就算是这样,当她质问那个“陷她于不义”的“我”时,我却依旧表现的很是不以为然。


    打死不肯认错的结果,就是她走时,可以有了更多“决绝”的理由。


    其实,我很后悔。


    虽然,我从未与人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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