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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借口

    “xxx”,是继父的名字。


    若婷婷妈是在“虚张声势”,那继父是不是“xxx”,并不重要。仅凭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态度,便已足够应付。


    若婷婷妈“所言非虚”,那有“xxx”当我的继父,只要是在这个城市地头上“混”的,任谁也不会“自寻死路”。


    借着酒劲儿,我也坦白了自己的心声:“不用说了爸,其实我早就猜到结果了!就我妈那点手段,早就被我看透了!我也是早就想明白了,正愁没有理由回头呢,才借坡下驴了而已!”


    是的,继父传话后不久,我便有了“回家”的借口。


    虽然牵强,且与我一直以来的“人设”不符。


    但好歹名正言顺。


    也至少让我在婷婷那里,有了一个完美的交代。


    那是第四天。


    又在旅馆逗留了一晚后,我决定带着婷婷,与要上学的王磊,同时离开。


    自从看见我亲手将那两包“软中华”交给了福哥后,王磊便再没对我有过言行上的“造次”。


    虽不至于还像“狗腿”那般“摇头摆尾”,但福哥不在时,他又甘心地做起了我的“跟班”。


    岔路口分别时,我俩还有过这样一段简短的对话:“一开始,我还以为你一定会留下来呢!”


    “留哪?”我问道。


    “没啥。”他摆了摆手,又关心道:“你们接下来去哪?”


    我迟疑,没有答案。


    他又摆了摆手,开口道:“算了!我反正是要去上学了!”转身离开时,又吐槽道:“妈的,上学真没意思!”


    看着他渐远的背影,我忽然懂了他第一句话的所指。


    或许在他的眼中,福哥的“旅馆”,才是我最好的归宿吧!


    在那个年代,我选择的那条路,也就只有那几个可以预料的归途。


    他不想上学,可还是去了。


    没学可上的我,又能去哪呢?


    在尚未发生那个可以回家的“借口”之前,我便只有带着婷婷先去网吧逗留。


    不止是为了去到“虚拟”之中,躲避“现实”的压力。


    还因为我想到了一个人。


    一个曾在我刚带着婷婷“私奔”时,说要给我找个工作的人。


    他便是那个,将生平唯一一次“勇敢”,用来质问我:“婷婷对你那么好,你怎么忍心还去欺负她”的人。


    这小子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常年不在其身边。


    每周日都会在网吧包宿的他,隔日周一的一整个上午,一定会窝在某台电脑旁睡觉。


    等我去时,他正因为“传奇游戏”里被人“砍掉”的一件装备,辗转难眠。


    待我说明来意后,他短暂地有了精神。


    “去南方搬砖,一个月八千!”


    明知他极好吹嘘,我却只能当真。


    不忍出卖婷婷的“肉体”,我也只好出卖自己的“气力”。


    “八千”,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笔巨款。


    但在当年的鹤岗,下井的矿工,到手的工资差不多也有五、六千每月。


    所以在黑砖窑里拿“八千”,值得相信。


    从未涉世,当然看什么都觉不假。


    好在他确实是吹嘘,并没有真的“门路”。


    否则的话,现在的我,早已“尸骨无存”。


    就算仍有“尸骨”,也一定没了“脏腑”。


    “嘎腰子”三个字,可不是现在才有的词汇!


    而随我同去的婷婷,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我不是说教,只说在那个年代,如果你胆大妄为,还心比天高不肯求人,又价值扭曲不走正路的话,便真的只有这两种结局可选。


    要么“噶”别人的“腰子”,要么被别人“嘎”了“腰子”。


    在“qq”里装模作样地翻找了好久,又以“打电话”为借口,往返进出多次网吧,终于耗光了他本该用来睡觉的一整个上午后,才终于对我歉意道:“容我回趟学校先,晚上放学我再来找你。我就不信我联系不上我哥了!”


    其实,从我示意他可以用我的手机,却被他以“我哥从来不接手机打去的电话”为由,断然拒绝后,我便看穿了他的演技。


    但我却选择了配合。


    因为我也在演戏。


    演给身边的婷婷去看。


    我要她清楚地看到:“我是真想带你走,并且一直在努力。最终事与愿违,也是天不作美,与我无关。”


    事实上,我曾无数次地听这小子提起过,他那个“神通广大”的“哥哥”。


    但当他无数次被人薅着头发“扁踹”后,他的“哥哥”却从未出现过。


    在一中认识我以后,我便成了他的“哥哥”。


    他费力杜撰那个关于哥哥“剧本”的目的,我比谁都懂。


    “感同身受”,也是我愿意收他做“小弟”的理由。


    我不知道,放学后的他,到底有没有如约回到网吧找我,以便继续他那寻找哥哥的“戏码”。


    因为在那之前,我的“借口”,终于先一步抵达。


    那是一个,“两高一矮、一胖两瘦”的三人组合。


    在他们气势汹汹地冲进网吧,指着我的鼻子问道:“你是不是叫迹天涯”时,我便认出了他们。


    表哥的婚礼上,“一胖一瘦”的两个“高个”,是伴郎团的成员。


    那个“又矮又瘦”的小伙,是“游行车队”第四号车的司机。


    我虽是天才,却并不擅长记住人脸。


    恰巧记住了他们,只是因为婚礼的全程,我都在表哥的身边“提包”。


    游行的时候,那两个伴郎又与我一起,同时坐在了“四号”车上。


    多年以后,我曾很认真地问过表哥:“为啥一定要找三个熟面孔,来演这场关键的大戏?是拿我当白痴吗?还是你根本就不怕穿帮?”


    表哥的原话是这样的:“就因为你太聪明了!所以我才选的他们!一是因为他们三个认识你,不会找错人。二是你认出他们来,也不会反抗的太过激烈!当初你妈我二姑找我的时候,我就想,这要是找三个生面孔,真给你打急了,你再将他们给‘反杀’咯,你妈是肯定不会出医药费的。为了不自掏腰包,我也只好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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