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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斯巴达五百勇士

    第 二百九十一 章 “斯巴达”五百勇士


    五百人是个什么概念呢?大家应该都得去过电影院的imax播放厅,五百人,差不多就可以装满一个那样的大厅。


    想象一下,电影正播放到高潮部分,坐在第一排的你,突然直挺挺地站在了大屏幕前,影响到了一整个大厅人的观影体验。时间分秒而过,人群的忍耐力,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达到了极限。这时你转过身,就会看见五百双烁烁的目光,聚焦在你的身上。


    如果你是故意的,并且早有心理准备倒还好说。但与你同行的人,恐怕就没有那么强的承受能力了!


    “大高个”,就是那个同行者。


    只见他感觉到与我的对视后,便闪电般地低下头,对着身边的人说了些什么,然后又仓促地钻进了身旁的一个饭店。


    本来也不过就是隔了一条马路的距离,当我方以碾压之势堪堪到达约定地点时,原本在那边等待的六、七个人,早在我的眼皮底下四散而逃。那个专攻铅球的“地缸”,更是在逃跑途中不断自往来的人流中制造着“豁口”。


    从我们这支“钢铁洪流”启动开始,便不停有那些挡在我们行进路线上的“障碍物”们主动逃避。再加上我纠集的那些人里,几乎无人了解或者听过“初中部”的故事。当然也就谈不上认识。


    何况他们的注意力又全都在我这个“领头人”的身上,所以那匆忙“逃窜”的几人,会被当成了识趣的“避让”者,并未引起大家伙特别的“关照”,也就理所当然了。


    而作为唯一知情人的我,之所以会选择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逃跑,甚至连一句虽然无用但至少可以起到“装b”作用的呼喊都没有,就只是因为,在逃跑的那些人里,并没有我的目标。


    就在那一大票“观影者“们陆续穿越横道,于我停身处集合之时,我一开始并未理会的罗宁,再度开口道:“你两只手都伤成那样了,还咋打人?把刀拿着!待会儿好砍他!”


    所谓“场面人”,可以是任何人。唯独,不会是“他自己”。因为“场面人”的一切行为,都将受制于他所处的“场面”。只有永远活在别人的“看法”里,做到别人喜欢或者畏惧的模样,才能一直维持着那种虚假的“场面”。


    五百双烁烁的目光,不仅使得“敌人”胆寒。也使得处在风口浪尖的我,根本无力拒绝那把将会使我深陷囹圄的“砍刀”。


    如果是昨晚,在我刚刚“被捅”,完全丧失理智的时候,有人给我递过来这把“砍刀”的话,我敢用生命保证,那时的我,一定正在看守所里接受着审讯。


    以上的文字,就将会是审讯的全部经过。


    老警察问:“人是你砍死的吗?”


    总在冲动与悔恨中反复横跳的我,一定会茫然地坦白着那些无法辩解的事实:“是我砍的。但是我砍的时候并不知道他会被我砍死。”


    很显然,我撒谎了。因为事实的情况是,我他妈的就是要砍死他!


    因为我的“供词”,或许我还会被带去做精神鉴定。


    但无论结果如何,我一定会被判刑。


    因为砍死他的时候,我没有病!


    到了那时,这本书的名字,应该会叫《杀人犯的自我救赎》?


    我的妈妈,会不会一边大骂着我怎么不去死呢,一边努力地为我寻找着法律的援助?


    但最大的可能,是她会犯病吧!


    可无论我的家人怎样痛心,至少我还活着。


    对于李炳的家人来说,那才是晴天霹雳般的噩耗吧!


    当然,如果在我拥有凶器之前,便被李炳捅死了的话,那么写《杀人犯的自我救赎》这本书的作者,就应该是“李炳”了。


    这些内容,是前天晚上我在婷婷的身上重拾理智后,冷静下来联想到的。


    为什么说温柔乡是“英雄冢”?结合我多年来的经验,至此给大家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那就是一旦男人获得了充分的满足,便会瓦解心中的“斗志”。最是柔情似水,最化“戾气”于无形。


    获得了满足之后的男人,往往会进化成“思想家”、“哲学家”。只有那些无法获得满足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战士”。


    同样的道理,放在女人身上则恰恰相反。越是无法获得满足的女人,越是乖巧懂人无比顺从。而越是获得了满足的女人,则越是欲壑难填地追逐权力。具体可参考慈禧、武则天等等。


    又扯的远了。只说我特意要求他们不许带“家伙”的原因,是我整整后怕了半宿。


    所以当我握着罗宁递过来的那把“砍刀”时,整个人抖得更厉害了。


    在兴奋的基础上,我又叠加了恐惧。


    我很想去控制,不想自己当众丢人。


    可我又根本控制不了,连呼吸都在打颤。


    昨晚体力透支,早上又没吃饭,我忽然有些饥饿。


    我有意地加重了握住刀柄的力度。想要通过疼痛,唤醒那莫名有些昏沉的大脑。


    这时,“大高个”藏身的那家饭店的门,开了。


    李炳与他一前一后,缓步而出。


    目标一现,我迎面而上。


    却在一步之遥的位置,忽然止住了身形。


    那把“砍刀”的意外出现,彻底搅乱了我的所有计划。


    我是想将昨晚失手的那一拳,以几十倍的数量,重新捶到李炳的脸上。如果体力允许的话,我还会再顺便补上被他搪开的那一脚。


    一脚就够了,毕竟我很迷恋那种“拳拳到肉”的快感。所以我打架的时候,极少用脚。


    虽然,我的双手缠满了绷带。可只有我知道,这绷带缠绕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受伤的程度。


    我故意让王大爷缠了很多层。目的很简单,史泰龙的《洛奇》系列,我已看过了多遍。拳击手在上台之前,是一定要弄“缠手带”的。书看得多了,我自然知道人的手部共有27块骨骼与各处关节。“缠手带”的作用,就是保护双手骨骼的同时,又不影响击打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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