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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指环

    我的慷慨陈词,换来的却是妈妈与老庞长久的无言。


    等了好半晌,我忽然觉得很无趣,最后开口道:“如果,你们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住店’的。那我希望做为家里的‘主人’,你们可以妥善地处理好自己的事情,不要总是影响到我这个‘客人’的心情。”


    此话一出,妈妈瞬间就火了,对我大喊道:“管好你自己的事儿得了!看看你那个学习成绩吧!费了这么大的劲儿回读,就学成了这个样子?都几点了还不赶紧去上学?”


    当我愤而起身,开门出去的时候,她似乎还在说着什么,可逐渐走远的我,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


    自从搬进这个“豪宅”之后,我每天都渴望着离开这里。


    在许多个老庞被“扫地出门”的日子里,妈妈便把所有的坏情绪,全都发泄在了我的身上。


    虽然现在,我早已经理解了她。


    可在当时,我却是“寸步不让”。


    那些个无休止的“叛逆”,应该是让她很失望的。


    在这些难以与人“启齿”的,“家丑”重担的拖累下,我的心里防线很快便被压垮。


    到后来,我已经没有任何心情,再去哄别人开心了。


    特别是面对小狼的“淡漠”,我亦是逐渐失去了耐心。


    虽然我俩还是时时见面。


    但每次见面时,我又都憋着许多的话,无法倾诉出口。


    于是,我便选择给她写信。


    在信中,不仅有对爱情的承诺,还有对未来的展望。


    比如她很爱吃苹果,我便在信中写道:“将来有一天,我们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院子。我会在院子里,种下许多的苹果树。用十年的时间精心培育,直到它们可以长出最大最红最脆的苹果来,我就可以为你实现‘苹果自由了’!”


    可惜,她每次都不会回信。


    因为有初在一起时,那些“激情澎湃”的日子做为对比。所以,我十分苦闷于她后来的“无动于衷”。


    更多的是因为自卑的我,早已无法在许多明明是十分明显的细节里,捕捉到她还爱着我的“证据”。


    比如,我们还是常常会互送礼物。


    那个时候,受到偶像剧的影响,忽然流行起了许多“特别”的节日。


    光是他妈的一个“情人节”,就衍生出了“赤、橙、黄、绿、青、蓝、紫、白、黑、粉”,等等十多种颜色的区别。


    对于一个手头并不宽裕的穷小子来说,这他妈的恋爱成本,就这样在无形中被拉高到了一个离谱的程度。


    因着妈妈在感情生活里的变故,我已无法再“痛快”的从她的手里,要到除吃饭以外的生活费用。


    自从经历老庞的“出轨”事件之后,妈妈也变得越发地歇斯底里起来。


    明知道她的心情不好,我也就不敢再去自讨没趣地提出那许多无理的要求。


    即便如此,妈妈还是一逮到机会,便会对我宣泄她心中所积压的不满。


    无力反抗,又总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与她心平气和地交流的机会的我,便也会偶尔给她写写长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是想要与她缓和关系外。还有想要哄她开心,并趁机搞到“恋爱资金”的目的。


    我给妈妈写过好多信。


    她却与小狼一样,从来就没有给过我任何回应。


    但与小狼不同的是,妈妈把我的那些“肺腑之言”,全都小心翼翼地保留了下来。


    二十多年后的某一天,当她把这些保管的很好的信,一股脑地摆到我的面前时,是这样说的:“看看你当初写的那些东西,我都给你留着呢!就怕将来某一天,你会不认账。”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想明白,妈妈怕我不认的,到底是哪笔账。


    只是当她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心中涌起了一股难以名状的“后怕”。


    那感觉,就好像是你忽然发现,你拿生命去深爱的人,多年来竟一直在苦心搜集着你的所有“罪证”。为的只是在将来的某一天,她可以心安理得地把你抛弃。


    那个时候,妈妈每天会给我十元钱,用作午饭的花销。


    她不知道的是,这十块钱所要支付的,其实是两个人的“饭钱”。


    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每天中午我都会请小狼吃饭。


    也就是说,我根本就不可能还有“结余”,去担负得起那无数个“情人节”的礼物。


    在一个“白色”情人节里,小狼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今天是白色情人节,她们说如果可以在这一天,得到心爱之人所送的指环的话,这段感情就会获得神的祝福。”


    我收到信时,正是晚自习时间,离放学也不过还剩下大概半节课的功夫。


    早已身无分文的我,读着小狼几乎等于是明说的要求,不免窘到了极致。


    无奈之下,我只好找同学们借钱。


    为了能够赶在放学之前,实现小狼的心愿,我匆匆地凑够了五十块钱后,便飞奔到了学校对面的精品店中。


    我还记得,那是一根细细的,棕色“玉”制指环。


    老板要我四十五。


    虽然我没有好意思讲价,并且发自内心地觉得,“讨价还价”,是对我心里那份“纯真爱情”的一种“亵渎”行为。


    可在付钱的时候,我的心却还是在忍不住的“滴血”。


    “它”太便宜了。


    我也知道“它”是假的。


    但我的经济条件,又决定我根本无法送出“昂贵”的礼物。


    可就算是这种“便宜”,却也要了我的“老命”。


    这不仅代表未来的一周时间里,我都要饿着肚子!同时也意味着,在偿还掉欠款之前,我再也无法与小狼“共度午休”。


    老子是爷们,总不能拉着女朋友陪我一起饿肚子吧!


    其实,小狼的家庭条件很好。就算我没钱了,她也完全可以请我吃饭。


    但我所经营的人设,让我无法心安理得地,去花她的钱。


    因为有着这许多的“心理负担”,当我把“指环”送到小狼手上时,竟一点笑模样都没有。


    “黑着脸”送礼的人,古往今来估计我也是那头一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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