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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血性

    伏羌堡的北门只有四名蒙古守军,他们早就靠在城头睡着了,爆炸地点在城门,距离他们睡觉的地方稍稍有些远,碎屑基本没有伤到他们的身子。


    但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还是让他们受到巨大的伤害,几乎在听到爆炸声的同时,他们一阵耳鸣,然后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当明军喊着“杀强盗”的口号开始抢夺北门时,他们还在清理着自己的耳朵,是暂时性耳鸣还是永久性耳鸣,已经不重要了,明军士兵举着火把,见到蒙古打扮的人就杀。


    五百余明军,对上四名心惊胆战的蒙古士兵,就算用脚踩,也不消一刻钟时间,后面没有赶上机会的士兵,只能恨恨对着蒙古人的尸体吐口水。


    这四名蒙古士兵正好给了明军祭刀的机会,刀锋滴血,人也跟着兴奋起来,哪怕原来两腿战战的士兵,此刻也是寻找着可以祭刀的蒙古士兵,汉人最喜欢打群架,胆子大的领头,胆子小的跟在后面跑路,跑着跑着,胆子就大了,反正打架杀人就那么回事。


    刚刚见血,战斗就结束了,蒙古骑兵高大的形象顿时在他们心中倒塌,没等军官们领头,他们一个个呼喊着“杀强盗”的口号,向堡内冲去。


    按照战前的部署,五个百户的士兵,在各自军官的导引下,分成五队,其中两队分别杀向东、西两门,其余的三队,从三个方向杀向伏羌堡的中心,最后在南门汇合,正好将伏羌堡杀个对穿。


    李过的这个百户,士兵来源很杂,其中就有原来是伏羌堡的驻军,对堡内的地形、建筑,自然了如指掌,他他们的指引下,直接杀向军营的位置。


    自从蒙古人占据伏羌堡之后,明军未能进入伏羌堡侦讯,对蒙古人在堡内的驻防情况一概不知,但堡内有现成的军营,估计蒙古人的主力还是会入驻,所以李过的这个百户,乃是全军的主攻方向。


    李自成入城后,带着自己的亲兵,也随在李过之后杀向军营的位置。


    五路大军,基本上左手持火把,右手握短刀,一路高呼着“杀强盗”的口号,沿着各自的方向杀向伏羌堡的中心。


    巴雅尔原本正在做着发财的美梦,但巨大的爆炸声,让他的梦想破灭了,即便是在梦中,他也没想到明军会来攻打伏羌堡,他一骨碌从大床上坐起来,“怎么回事?这是什么什么声音?”


    陪在他身边那名亲兵也是迷迷糊糊,他正在揉着眼角的眼屎,“百户长大人,讯息还没有送过来,我们暂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许是天雷吧?”


    “天雷怎么可能这么近?还不派人速去打探?”巴雅尔预感到情况不妙,待亲兵离开,迅速从大床上爬下来,顺手将床头的弯刀握在手中。


    亲兵尚未回来,其实他已经不用回来传达讯息了。


    巴雅尔已经听到了明军的呼喊声,虽然他听不懂“杀强盗”是什么意思,但他能确定,那一定是汉人的声音,“不好,明军入城了,快上战马。”但此时巴雅尔的身边并没有亲兵,军令无法传送出去。


    聚集在巴雅尔周边的蒙古士兵,在听到巨大的爆炸声之后,纷纷揉着双眼,想要弄清发生了什么事,明军的叫喊声让他们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巴雅尔冲出他的行军大帐,对没头苍蝇般乱撞的蒙古士兵大喊道:“不要紧张,拾起弯刀,跨上战马,速速迎战。”他相信,一旦找到战马,他的勇士依然是无敌的,蒙古人自小就在死亡的威胁中长大,哪怕是单兵作战,也不是这些绵羊般的汉人可以比肩的。


    明军的速度太快,从北门到军营的位置,不过二里有余,李过身先士卒,沿途又没有蒙古士兵阻隔,当他们杀到军营的时候,蒙古人的眼屎尚未擦净,别说战马,能摸到弯刀就不错了。


    巴雅尔见形势危急,自己也是顾不上去牵战马,直接举起手中的弯刀,“勇士们,即使你们没有战马,在汉人面前,你们也是无敌的,举起你们手中的弯刀,将汉人的头颅一个个斩下来,谁要是杀了一个汉人,本大人就奖励他一个汉女,现在,出击!”


    如果巴雅尔的士兵来得及搭起弓箭,明军定然遭受一波远程打击,胆小的明军甚至都吓得不敢上前了,他们虽然身着明光铠,但要挡住蒙古人这么近的弓箭,也是不太可能。


    留给蒙古士兵的时间实在太少了,他们只能拾起最为熟悉的、每晚都放在床头的弯刀,因为清醒的时间不同,他们无法列阵,只能靠着平日的勇气,一个个以单兵的形式杀向对面的明军。


    蒙古人自小就训练杀人之法,对敌反应极快,哪怕是遇上突然袭击,哪怕是他们失去了战马,又失去了远程打击利器弓箭,只要他们手中还有弯刀。


    夜晚被明军偷袭,只有背水一战了,他们的弯刀划着最合理的弧线,期待依靠力量的优势压制着黑压压的明军。


    这批明军虽是久负之师,但他们刚刚在北门踩死了四只蒙古蚂蚁,刀锋已经见血,此刻依仗人数上的优势,自然不会退缩,无论手中拿的的是什么兵刃,都是只攻不守,将防守完全交给了明光铠。


    他们以小旗为单位,只要对上蒙古人,十般兵刃几乎同时刺出,完全不考虑蒙古人手中的弯刀,就像对面的蒙古人已经是木偶似的,至于蒙古人能不能完全躲避他们的刀枪,就要看长生天是否可眷顾这些蒙古人了。


    两股洪流,在伏羌堡的操训场展开了激烈的碰撞。


    蒙古人刀法出众,又占据力量上的优势,只要弯刀出击,很少有落空的时候,但同时,更多短刀长枪也会挨上他的面门、前胸或是腰腹。


    这是一场消耗战,双方一上场就是拼命,在李过的带领下,明军一面厮杀,一面不停地喊着统一的口号。


    明军久疏战阵,临敌经验又比不上蒙古人,或者说,他们在战场唯一的经验就是逃跑,但现在是夜晚,火把根本照不到边边角角,双方的伤亡情况,谁也无心关注,他们唯一的心念,就是击退敌手。


    伤兵发出绝望的惨嚎,但在如此激烈的战斗中,士兵们都无暇他顾,到底是哪一方的士兵发出的哀嚎,谁也分辨不出,都是踏着同伴的尸体前进,明军更是罕见地忘记了逃跑。


    冲杀、倒下、口号。


    都是熟悉的、机械的动作,几乎不用经过大脑。


    “杀强盗!”三个字,现在变成了没有任何意义的三个汉字,但就是这三个汉字,激起了他们好久不见的血性。


    百余明军,对上了数十仓促上阵的蒙古士兵,竟然能够立于不败。


    天色太黑,火把只能照到半空,地上的伤亡根本看不清楚,不知伤亡就不知恐惧。


    明军是集体作战,十个小旗从不同的方向猛攻,有人倒下了,剩余的士兵却是重复着相同的刺杀动作,蒙古人以单兵作战为主,一个人倒下,立即有人补充上来,他们没来由的想要保住他们的大帐,也许是要向明军证明他们的强大,在女真人面前丧失的自信,需要在明军身上找回来。


    巴雅尔一面冲杀,一面在等待,只要明军的士气耗尽,他们就会像以前一样,拔腿逃跑,那时再追着明军的后背,将斩杀绵羊般的明军砍杀殆尽。


    李自成好几次要冲上前去,都被马有水死死抱住,“大人,前面暗黑,敌我不分,大人是全军主将,一旦受伤,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军心,必定受挫,现在正是僵持局面,我们未必会败。”


    “可是,战斗如此胶着,我担心……”李自成对这些士兵的战斗力,心中实在没底。


    “大人,大人,另外两路百户到了!”何小米兴奋地大叫起来。


    李自成侧耳细听,果然从两侧传来了“杀强盗”的声音,口号虽然不太整齐,但在夜晚,在胶着的战场上,对双方的心里都产生莫大的影响。


    这样喊着口号过来,会将自己的位置完全暴露,但今天不同,蒙古人就数十人,没有援兵,而明军算是第一次正式对敌,这种相对整齐的口号,不仅给他们壮胆,也让他们暂时无暇思索,没有思索就没有恐惧。


    李自成的长枪无法直接对敌,但不能阻止他给士兵鼓劲,知道胜利在望,他大声喝道:“兄弟们,我们的援兵到了,冲,杀强盗!”


    “杀强盗!”正在冲杀的士兵们,在李过的带领下,整齐地回应着。


    闪闪烁烁的火光中,士兵们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衣着,敌我上方唯一的凭据,就是明军手中的火把,明军士兵短刀居多,往往左手火把,右手持刀,若是长兵器,需要双手来握,就不能持火把了。


    “杀强盗!”明军的呼喊声越来越旺,随着两路援军的加入,明军开始从三个方向向蒙古人的大帐突入,原来维持的平衡瞬间被打破。


    “百户长大人,明军太多了,除了刚才加入的援军,听,东西城门也有明军的呐喊声。”一名亲兵骑马来到巴雅尔身边,手中牵着一匹无主的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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